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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4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4 月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申克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刘义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59,166,666.00        54,908,253.47                  7.7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9,692,631.06        -17,187,123.90                -14.58%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47,315.61        -11,446,237.42                68.89%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0200              -0.0758                 73.57%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75              -0.1138                 14.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75              -0.1138                 14.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5%                  -4.00%                1.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3.19%                  -4.31%                1.13%
净资产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31,943,609.81       1,511,035,253.94                 1.38%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681,429,341.56       701,121,972.62                  -2.81%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3.3734                  3.4709                -2.81%
股净资产(元/股)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
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13,776.21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2,504,966.46 政府补助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846.3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0,289.48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合计                                                            2,326,606.8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宏观形式变化对装备制造行业影响的风险
    受国家宏观经济下滑影响,国内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减缓,国内化工行业处于低潮期,与装备制造业相
关的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天然气化工、煤化工等行业投资放缓,市场容量减少。
    2、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净额 24,548.72 万元,虽然由行业特点影响形成,但是期末应收账款较大仍
存在坏账的风险。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提取了相应的坏账准备,为了降低风险,本公司建立健
全了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制度,加大催款力度,以降低坏账的风险。
    3、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近几年我国由于劳动力紧缺,尤其是有一定技能人员用工成本持续上升,由于公司产品生产需要有一
定技能的产业工人,如果劳动力成本持续增长,将会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影响。
       4、重大合同执行风险
    公司所签订的部分合同金额大、生产周期长, 设计、技术交流环节所需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将会影
响产品制作周期,对合同的执行产生影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8,2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宝钛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57.28%        115,700,000    115,700,000           --                --
公司
山西华鑫海贸 境内非国有法
                             14.95%        30,200,000     30,200,000           质押         10,000,000
易有限公司         人
全国社会保障
                国有法人      2.52%         5,100,000      5,100,000            --                --
基金理事会转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持二户
东方汇理银行            其他   0.27%      546,200           --           --               --
刘洁              境内自然人   0.21%      431,900           --           --               --
龚燕娜            境内自然人   0.16%      327,600           --           --               --
陈彩女            境内自然人   0.14%      286,600           --           --               --
王荷              境内自然人   0.12%      248,133           --           --               --
曾荣              境内自然人   0.11%      230,000           --           --               --
王凯旋            境内自然人   0.11%      217,181           --           --               --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东方汇理银行                              546,200                  人民币普通股        546,200
刘洁                                      431,900                  人民币普通股        431,900
龚燕娜                                    327,600                  人民币普通股        327,600
陈彩女                                    286,600                  人民币普通股        286,600
王荷                                      248,133                  人民币普通股        248,133
曾荣                                      2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000
王凯旋                                    217,181                  人民币普通股        217,181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锐进 2 期展博投资集合资金                 207,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7,000
信托计划
邹秀清                                    170,350                  人民币普通股        170,350
周烈                                      1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人; 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
动的说明
                         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1、龚燕娜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06,500 股,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持有 121,100 股,合计持有 327,600 股。
                         2、陈彩女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86,600 股,合计持有 286,600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3、王荷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48,133
说明(如有)             股,合计持有 248,133 股。
                         4、曾荣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30,000
                         股,合计持有 230,000 股。
                         5、邹秀清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70,350 股,合计持有 170,35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下降 35.37%,主要原因为票据背书转让支付材料款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利息较年初增加 41.89%,主要原因为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 290.6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增值税留底金额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 337.98%,主要原因为钛、锆、镍等材料装备制造生产厂区项目-超限装
备制造厂房投入增加所致。
5、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344.01%,主要原因为货款回收较好,冲回坏账损失所致。
6、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344.01%,主要原因为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7、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83.44%,主要原因为坏账损失引起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所致。
8、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64.6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支付增值税较上年减少导致
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9、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4951.7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支付钛、锆、镍等材料装
备制造生产厂区项目-超限装备制造厂房工程款所致。
10、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80.3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开立保函、信用证保证金减
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5 年一季度,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强化企业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在市场开发、
技术研发、募投项目建设、组织管理系统等方面有序推进,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得到进一步的巩固与提
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916.6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76%,实现营业利润-2219.30 万元,较上
年同期下降 19.88%,主要是由于行业的季节性因素影响及上市后相关费用增加导致。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五大供应商变化主要原因:原材料根据合同订单所用材料单批量采购,一单一料,导致供应商不同,
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化属行业特点,公司产品为非标特材设备制造,下游客户均为项目投资,单一客
户持续投资项目较少,因此客户变化属于常态,对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公司的研发、生产、销售、管理、投
资等均按计划有序进行。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不适用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自宝色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集团持有的宝色股份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宝色股份回购
                                   本集团持有的宝色股份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宝色股份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
                                   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
                                   行价格,本集团持有宝色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在
                      宝钛集团有                                                  2014 年 10 2014.10.10-
                                   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                             正在履行
                          限公司                                                   月 10 日   2019.10.09
                                   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集团持有的
                                   宝色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宝色股份回购本集团持有的宝色股份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资时所作承诺                    此外,本集团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24 个
                                   月),不减持所持有的宝色股份股票。
                                   上述锁定期满后,本集团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违反上述承诺,本集团同意主动披露、公开道歉,
                                   同时将违反承诺减持股票收益归宝色股份所有。
                                   1、自宝色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山西华鑫海持有的宝色股份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宝色股份
                     山 西 华 鑫 海 回购山西华鑫海持有的宝色股份公开发行股票
                                                                                  2014 年 10 2014.10.10-
                     贸 易 有 限 公 前已发行的股份。                                                       正在履行
                                                                                   月 10 日   2015.10.09
                     司            2、宝色股份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
                                   格(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
               日)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山西华鑫海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
               延长 6 个月。
               1、山西华鑫海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宝色股份首次公开发
               行价格,每年减持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25%,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上述锁定期满后,山西华鑫海减持发行人股
               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
山 西 华 鑫 海 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5 年 10 2015.10.10-
贸 易 有 限 公 3、自宝色股份股票上市至山西华鑫海减持期间,                              正在履行
                                                               月 10 日    2017.10.09
司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
               整。
               如山西华鑫海处置宝色股份股票时违反上述承
               诺,李向军和山西华鑫海主动披露,并公开道歉,
               同时违反承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宝色股份所
               有。
               本集团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24 个月),不
宝 钛 集 团 有 减持所持有的宝色股份股票。                     2017 年 10 2017.10.10-
                                                                                        正在履行
限公司         违反上述承诺,本集团同意主动披露、公开道歉, 月 10 日       2019.10.09
               同时将违反承诺减持股票收益归宝色股份所有。
               一、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
               三、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
宝钛集团有
               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限公司;陕西
               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2014 年 10
有色金属控                                                                   长期       正在履行
               四、本单位保证严格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严格遵      月 10 日
股集团有限
               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责任公
               五、本单位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股东权
               利损害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包括但不
               限于:
               (一)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人不以任何方式违
               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要求上市公司违法
               违规提供担保;
               (二)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人不通过非公允关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
             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人不利用上市公司
             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不以任何方式泄漏有
             关上市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从事内幕交
             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本单位及本单位的关联人不以任何方式影
             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资产完整、
             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
             六、本单位保证严格履行本公司作出的各项公开
             声明与承诺,不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七、本单位保证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主动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
             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
             生的重大事件。
             八、本单位同意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包
             括及时、如实地答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本单位提
             出的任何问题,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
             则规定应当报送的资料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的正本或者副本,并委派法定代表人出席本公司
             被要求出席的会议。
             九、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愿意承担由
             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处分。
             十、本单位因履行本承诺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生争议提起诉讼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地法
             院管辖。
             本集团已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包括:本集团及本
             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色
             股份及其控股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公司在
             作为宝色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不会,并将
             促使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
陕 西 有 色 金 (1)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
属 控 股 集 团 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 2014 年 09
                                                                         长期     正在履行
有 限 责 任 公 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    月 17 日
司           票或参股等)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宝色股份及
             其控制的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
             系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① 收购、投资、持有、开发、买卖(不论直接
             或间接)与宝色股份及其控制的公司主营业务构
             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② 从事与宝色股份及其控制的公司主营业务相
             同或相近业务的开发或投资,或在其中拥有任何
             权利或经济利益;
             ③ 收购、投资、持有或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
             买卖与宝色股份及其控制的公司主营业务构成
             竞争的任何性质的公司、企业、法人团体的股份、
             权益,以及在前述公司、企业、法人团体中拥有
             任何实质权益的公司、企业、法人团体的股份、
             权益。
             (2)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宝色
             股份或其控制的公司以外的他人从事与宝色股
             份或其控制的公司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
             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以其它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
             与宝色股份或其控制的公司目前或今后进行的
             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
             活动。
             违反上述承诺,本集团同意主动披露,公开道歉,
             并限期纠正。
             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本集团已承诺在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
             进行与宝色股份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
             动。具体如下:
             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宝色股份及其控股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
             务;本公司在作为宝色股份的控股股东期间,将
             不会,并将促使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
             (1)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
             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
             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
宝 钛 集 团 有 票或参股等)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宝色股份及 2014 年 09
                                                                        长期     正在履行
限公司       其控制的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       月 17 日
             系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① 收购、投资、持有、开发、买卖(不论直接
             或间接)与宝色股份及其控制的公司主营业务构
             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② 从事与宝色股份及其控制的公司主营业务相
             同或相近业务的开发或投资,或在其中拥有任何
             权利或经济利益;
             ③ 收购、投资、持有或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
             买卖与宝色股份及其控制的公司主营业务构成
             竞争的任何性质的公司、企业、法人团体的股份、
             权益,以及在前述公司、企业、法人团体中拥有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任何实质权益的公司、企业、法人团体的股份、
权益。
(2)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宝色
股份或其控制的公司以外的他人从事与宝色股
份或其控制的公司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
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以其它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
与宝色股份或其控制的公司目前或今后进行的
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
活动。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
为可独立执行的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
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违反
上述承诺,本集团同意主动披露,公开道歉,公
司可延迟支付分红,待未来本集团纠正后支付。
2、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本集团已承诺:本集团及实际控制企业将尽力减
少与宝色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具体承诺如下:
(1)本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
需压力容器、其他制品等将直接向独立第三方采
购或委托独立第三方加工生产,不再向宝色股
份、宝色设备采购或委托宝色股份、宝色设备加
工;
(2)本集团支持宝色股份、宝色设备在原材料
采购方面确定的非关联单位优先的原则,并积极
支持宝色股份、宝色设备减少原材料方面的关联
采购;
(3)本集团将积极支持宝色设备除原材料外其
他关联采购转由第三方采购的安排,停止向宝色
设备提供工业用气、运输服务等方面的供应或服
务。
(4)对于无法避免的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将按照
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严
格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5)本集团和宝色股份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
易事务所作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
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
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6)本集团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章、宝色股份《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
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
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宝色股份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违反上述承诺,本集团同意主动披露、公开道歉。
             如存在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等损害宝色股份利
             益的情况,本集团补偿公司相应的损失。
             稳定股价承诺
             触发稳定股价义务后,在本集团增持公司股票不
             会导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
             条关于“短线交易”的限制,也不会致使公司将不
             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
             义务的前提下,本集团将在触发股价稳定义务之
             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
             案并由公司公告。每阶段稳定股价措施中本集团
             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应满足以下条件:
             (1)增持股份数:每轮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公
             司股份总数的 1%,且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
             产值的 120%;
             (3)实施增持期限:不超过方案公告后 30 个交
             易日;
             (4)因触发稳定股价义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每 12 个月内不超过 1 次。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
             义务后,本集团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每轮制
宝 钛 集 团 有 订的具体方案实施增持。                       2014 年 09
                                                                         长期    正在履行
限公司       公司不得为本集团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月 17 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集团可终止实施稳定股
             价措施:
             (1)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
             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
             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
             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集团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
             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
             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集团
             同意发行人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
             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集团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履行增持义务;如已经连续两次触发增持义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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