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5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5-12
          2015 年 04 月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刘文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9,046,420.87             4,247,344.72                        583.87%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838,248.49            -7,497,740.00                         35.47%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6,659,125.93           -16,645,850.61                        -540.7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957                   -0.2280                      -380.57%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10                      3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10                      3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9%                    -1.95%                         0.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1.71%                    -2.18%                         0.47%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125,424,251.52           945,898,149.74                         18.98%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
                                                715,421,752.02           447,536,745.57                         59.8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7.3497                    6.1306                        19.89%
产(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251,234.9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7,685.25
合计                                                                  2,763,549.7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销售区域相对集中的风险
    目前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北京地区和新疆地区,虽然公司销售区域已拓展到北京和新疆以外地区,但北京和新疆地区对
公司的收入和利润贡献仍然很大,如果北京和新疆地区的销售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仍将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一)宏观经济及客户需求变化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在全球经济复苏总体缓慢的背景下,我国的宏观经济也处于增速换挡期,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公司主要从事以无机集料
阻燃木塑复合墙板为核心产品的、可循环再利用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组装,公司产品的最终用户也可能受到
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出现需求下降导致建设支出减少的情况。若宏观经济景气度持续下降,或公司客户需求发生不利变
化,均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北京和新疆等北方地区,由于北方地区冬季气温较低,不利于施工的时间较长,因此一
季度销售的木塑集成房屋和木塑集成房屋部品部件较少,在一季度或上半年可能会出现微利甚至亏损的情况。
    公司目前主要通过承接木塑集成房屋项目的形式推广自行生产的木塑集成房屋部品部件,公司对木塑集成房屋项目均在
房屋组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实现,可能出现房屋组装与竣工验收分属两个不同会计期间的情况,从而导致公
司的经营业绩在各季度及年度之间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甚至出现下滑 50%及以上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公司为木塑集成房屋成套部品部件供应商,客户主要为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价款结算手续复杂、耗时较
长,往往存在付款不及时的情况。如果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会影响公司资金的周转,导致公司的运营能力下降;虽然
目前公司客户的信用良好,但如果应收账款不能收回,将导致公司的直接损失。
    四、税收优惠风险
    (一)所得税税收优惠风险
    2012 年 7 月 9 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认定公司为高新技
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期间为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优惠期间所得税税率为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
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第二条规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鼓
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4 年 5 月 29 日,乌苏市国家税务局下发了《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登记表》:恒通赛木(新疆)企业所得税优惠
项目备案所属年度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如果国家改变对高新技术企业和设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或者公司未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
企业和设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增值税税收优惠风险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3 年 6 月 16 日下发编号为综证书(京)第 2013-137 号的认定证书,认定公司主导产品 I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型木塑墙板为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有效期至 2015 年 6 月。新疆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于 2013 年 6 月 28 日下
发编号为新综证书第 667 号的认定证书,认定公司轻质建筑空心墙板为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有效期至 2015 年 6
月。根据财税(2008)156 号文件规定,公司 I 型木塑墙板和轻质建筑空心墙板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如果国家改变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公司产品未能继续被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将可能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墙体材料的主要原材料为 PVC、功能助剂、粉煤灰和木粉等,其中 PVC 属于石化产品,其价格主要随国
际原油价格而波动,PVC 原材料成本占墙体材料生产成本的比例较高,公司通过将墙体材料直接销售给客户,或通过销售
给组装公司进行组装,最终以集成房屋的形式实现墙体材料的对外销售,PVC 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墙体材料的毛利
率水平,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毛利率水平。
    六、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上市后,随着募投项目的落实,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将对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
为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体系并且运营良好,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大和经营模式的跨区域复制,公司集成房屋项
目的数量不断增多、项目实施地点的分布区域逐渐扩大,项目及人员的管理压力进一步加大,若公司现有的管理体系未能及
时调整,管理能力未能同步提高,将会制约公司的发展速度,对公司未来经营业务将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七、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或流失的风险
    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专业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严重缺乏,且行业技术门槛较高,从事该行业的技术研发人员不仅需要
具备跨学科的专业理论知识,还需要通过长期的实践以理解建筑领域的应用需求。虽然公司在长期的研发和实践中积累了丰
富的材料配方、模具设计、生产工艺及集成房屋组装等方面的经验,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奠
定了人才基础。但是随着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人员不足的风险。同时,随着行业竞
争逐步加剧,如果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八、技术持续创新风险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积极致力于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现已取得多项专利,且公司的核心产品无机集料阻燃
木塑复合墙板已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但是新型建筑材料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新产品、新技术和新的解决方案不断涌现,
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领域中保持持续创新能力,而同行业企业通过持续创新并开发出性价比更优的墙体材料,则可能会导致
公司处于竞争劣势,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9,91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孙志强         境内自然人              39.60%       38,544,000        38,544,000
北京晨光景泰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84%       15,417,600        15,417,600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科燕山
创业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56%      10,278,400      10,278,400
司
金石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5%       3,650,000       3,650,000
司
张劲松            境内自然人                3.00%       2,920,000       2,920,000
江靖              境内自然人                2.25%       2,190,000       2,190,000
张振春            境内自然人                0.63%         615,154
张文萍            境内自然人                0.15%         149,436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泰
达宏利效率优选 其他                         0.11%         108,177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苏敏              境内自然人                0.10%         101,7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张振春                                                                   615,154 人民币普通股
张文萍                                                                   149,43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
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108,177 人民币普通股
基金
苏敏                                                                     101,700 人民币普通股
于海                                                                         87,100 人民币普通股
毛隽                                                                         85,800 人民币普通股
郝经斌                                                                       85,000 人民币普通股
马安娜                                                                       83,000 人民币普通股
王惠卿                                                                       82,400 人民币普通股
辜建生                                                                       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无
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其中,股东王惠卿通过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账户持有 82,400 股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余额或       年初余额或
    项目                                           增长率                    原因分析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资产项目
                                                                  公司 3 月在创业板上市收到募集资金增加
     货币资金        346,164,327.95   178,616,215.13    93.80%
                                                                  货币资金余额所致
     预付款项          6,530,778.61    14,092,851.74    -53.66%   收到上期预付款货物
负债项目
     应付票据          1,000,000.00    13,115,200.00    -92.38%   偿还前期到期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91,047,126.09   150,381,566.91    -39.46%   支付到期应付供应商款项
     预收款项          4,847,206.36     1,701,657.08   184.85%    收到客户的预付款
     应交税费          4,176,512.69    20,866,464.30    -79.98%   缴纳上年应交所得税
     股本             97,340,000.00    73,000,000.00    33.34%    上市发行股票
     资本公积        357,138,983.66   108,001,283.66   230.68%    上市发行股票
利润项目
                                                                  本期集成房屋部品部件较上年同期销售
     营业收入         29,046,420.87     4,247,344.72   583.87%
                                                                  增长
                                                                  本期集成房屋部品部件较上年同期销售
     营业成本         22,309,376.69     4,018,815.69   455.12%
                                                                  增长
     财务费用          3,414,342.72     1,943,275.29    75.70%    本期利息支出增加
                                                                  公司 3 月在创业板上市,前期收到的上市
     营业外收入        3,251,234.98     1,028,386.23   216.15%    支持资金 200 万作为收益性政府补助确认
                                                                  增加营业外收入
现金流量项目
    购买商品、接受
                     127,014,059.89    33,328,581.91   281.10%    支付到期应付供应商款项
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
                      20,457,430.10    13,382,174.14    52.87%    缴纳上年应交所得税
费
    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5,781,360.39    63,554,127.53    -90.90%   上年同期发生窦店土地款支出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吸收投资收到
                     283,831,400.00             0.00   100.00%    公司 3 月在创业板上市收到募集资金
的现金
    偿还债务支付
                               0.00    17,500,000.00   -100.00%   上年同期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
的现金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046,420.8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83.87%;营业利润为-8,876,912.45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2.22%;利润总额为-5,625,677.4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38,248.49元,比去年同期
增长35.47%。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500万元以上的合同金额为23,880.73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履行情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期限        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
                                                                                            2015 年 03 2018-0 正常履
                    孙志强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月 19 日   3-19   行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北京晨光景泰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北京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2015 年 03 2016-0 正常履
                    市中科燕山创业投 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月 19 日   3-19   行
                    资有限公司;张劲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松;江靖
                                       \"在恒通科技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前做出的股
                                       份锁定及减持限制措施承诺,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
                                       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的恒通科技股份总
                                       数的 15%;在锁定期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减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本公司持有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恒通科技股份总数的 15%。减持价格(复权后)不低于
融资时所作承诺      北京晨光景泰投资                                                        2016 年 03 2018-0 正常履
                                       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
                    管理有限公司                                                            月 19 日   3-19   行
                                       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自恒通科技股
                                       票上市至本公司减持期间,若恒通科技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公司
                                       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减持恒通
                                       科技的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恒通科技予以公
                                       告。\"
                                       \"在恒通科技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前做出的股
                                       份锁定及减持限制措施承诺,在本公司所持恒通科技的
                    北京市中科燕山创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可根据自身的经营或投资需求,2016 年 03 2018-0 正常履
                    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 月 19 日       3-19   行
                                       适当转让部分恒通科技股票。本公司将在锁定期满后二
                                       十四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100%恒通科技的股票,转让价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自恒通
                 科技股票上市至本公司减持期间,若恒通科技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公司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减
                 持恒通科技的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恒通科技
                 予以公告。如本公司未履行承诺,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恒通
                 科技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恒通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恒通科技的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公司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公司
                 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在恒
                 通科技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前做出的股份锁定
                                                                       2018 年 03   正常履
孙志强           及减持限制措施承诺,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减持
                                                                       月 19 日     行
                 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恒通科技股份总数的 15%;
                 在锁定期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
                 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本人持有恒通科技股份
                 总数的 15%。减持价格(复权后)不低于发行价,减持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
                 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自恒通科技股票上市至本人
                 减持期间,若恒通科技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人减持价格和股份数
                 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本人减持恒通科技的股票时,将提
                 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恒通科技予以公告。上述承诺不因本
                 人在恒通科技的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 实质影响的,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 2015 年 03        正常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价格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二级市场市 月 19 日          行
                 价孰高值确定,并于有权部门处罚和认定事实之日起 30
                 日内启动回购措施。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
                                                                       2015 年 03   正常履
孙志强           购价格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二级市场市
                                                                       月 19 日     行
                 价孰高值确定,并于有权部门处罚和认定事实之日起 30
                 日内启动回购措施。若本人未能履行回购股份承诺的,
                 本人承诺将暂停行使表决权,并将当期及以后各期获得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的全部分红赠予公司,直至承诺履行完毕。\"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公司第二大股东
                    晨光景泰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除恒通科技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外,孙志强和晨光景泰目前在中国
                    境内、外任何地区没有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
                    营与恒通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
孙志强;北京晨光景
                    的业务;2、孙志强和晨光景泰承诺作为恒通科技股东期 2011 年 08          正常履
泰投资管理有限公
                    间,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月 26 日             行
司
                    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
                    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恒通科技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3、孙志强和
                    晨光景泰承诺如果违反本承诺,愿意向恒通科技承担赔
                    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避免关联交易,发行人承诺不再向卓越环节
                    和浩然混凝土进行任何关联采购,具体承诺如下:“本公
                    司在申请上市报告期内与北京浩然混凝土有限公司、北
                    京卓越环节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过关联采购,关联采购对
                    公司启动全资子公司北京恒通创新整体房屋组装有限公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 司业务中前期采购经验的积累、采购保温材料和混凝土 2012 年 03              正常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的效率提升有一定帮助,但该两种材料作为传统通 月 15 日                行
                    用建材在市场上有较多的可选供应商,该等关联采购对
                    公司而言并非必要。随着公司保温材料和混凝土材料采
                    购经验的积累,对新合作供应商的筛选基本完成,公司
                    承诺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不再向卓越环节和浩然混凝土
                    进行任何关联采购。”\"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启
                    动增持或回购等稳定股价的措施。 在公司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公开披露之日起至启动条件触发之日期间,若公司
                    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 除息、除权行为,上述每股净资产亦将作相应调整。)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责任主体本预案所称相关责任主体包括公司、控股
孙志强;孙志强;李    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预案所称控股股东是指 2015 年 03 2018-0 正常履
德;倪绍良;申海军; 孙志强先生,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本 月 19 日        3-19   行
谭黎明;王墨石;王    预案中的董事特指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
秋艳;王玉莲         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
                    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三)稳定股
                    价的具体措施 1、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股份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
                    过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股份增持应当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措施如下:(1)控股股东每次
                    至少应以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的 30%与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00 万元之中的高者增持公司股份,单次或多次用于增
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 1,500 万元。(2)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每人每次至少应以其上一会计年度从
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30%增持公
司股份,单次或多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
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
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的总额。若在控股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或准备实施)股份增持的过程中,
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后的每股净资产的,控股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增持公司股份。2、公
司回购股份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