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刊登了《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的提示
性公告》(详见公告临 2015-027),现再次提示性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为确保现金选择权和换股实施顺利进行,本公司股票(股票代
码:600832)将自 2015 年 4 月 29 日即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次一交
易日开始连续停牌,直至完成终止上市手续。2015 年 4 月 29 日为本
公司股票最后一个交易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视通”)换股吸收合
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东
方明珠”)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已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40 号文核准,本公司董事会将
尽快实施后续事宜。
东方明珠于本公告日同日刊登《关于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
权申报公告》(详见公告临 2015-026)。本公司股票将自 2015 年 4 月
30 日起开始停牌,此后将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
交收阶段,不再交易,直至实施换股后,转换成百视通股份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及挂牌交易。本公司股东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4 月 29 日,2015 年 4 月 29 日为本公司股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截至 2015 年 4 月 22 日即本提示性公告刊登之日的前一个交易
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21.07 元/股,相对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
10.63 元/股,有较大溢价。若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一
定亏损,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详情,请详见公司公
告《关于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公告临 2015-
026)。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