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5 年 04 月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道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毅蓉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代文娟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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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67,187,026.05 667,963,769.21 -30.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71,234.27 50,541,583.35 -95.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846,525.95 49,868,943.27 -94.29%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158,945.84 -75,602,169.35 97.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45 0.2948 -95.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45 0.2948 -95.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0% 4.48% -4.2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376,495,192.66 4,482,561,421.32 -2.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32,447,738.34 1,228,652,063.65 0.31%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469,872,040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
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 是 □ 否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5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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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7,364.2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16,000.0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06,434.36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492.8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5,000.32
合计 -375,291.6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
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232 户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63% 41,835,200
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74% 30,128,662 0 质押 30,120,000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1% 2,220,000
责任公司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
基金、理财产品等
信成长 2013-5 号集合资金 0.97% 1,650,000
其他
信托计划
曹建岭 境内自然人 0.67% 1,138,600
唐毅蓉 境内自然人 0.59% 1,007,760 1,007,760
陈黛婷 境内自然人 0.58% 980,500
曹建功 境内自然人 0.47% 791,282
沈楠楠 境内自然人 0.46% 775,300
杨绍校 境内自然人 0.41% 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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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41,835,200 人民币普通股 41,835,200
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30,128,662 人民币普通股 30,128,662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20,00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长
1,6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50,000
2013-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曹建岭 1,138,600 人民币普通股 1,138,600
陈黛婷 980,500 人民币普通股 980,500
曹建功 791,282 人民币普通股 791,282
沈楠楠 775,300 人民币普通股 775,300
杨绍校 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
宋亚丁 693,400 人民币普通股 693,400
上述股东中,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同时
其持有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91.95%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
唐毅蓉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之外,华夏西部、西南商厦、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唐毅蓉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外,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
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情况为:陈黛婷
通过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
票 954,600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25,900 股,其合计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持有公司股票 980,500 股;沈楠楠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775,300 股;宋亚丁通过长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603,300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90,100 股,其合计持
有公司股票 693,400 股。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冻结的情况说明:
①2014年3月19日,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万股股票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为其向该公司申请3,210万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提供质押担保,上述
1,000万股股权质押解除手续已于2015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分别详见本公司2014年3月21日和2015年1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东进
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2014-006号)和《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2015-001号)。
②2014年10月28日,西南商厦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970万股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为
其向该公司申请8,300万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提供质押担保。上述1,970万股权质押解除手续已于
2015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事项具体内容分别详见本公
司2014年10月30日和2015年1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4-092号)和《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2015-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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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2015年1月13日,西南商厦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42万股股份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为
其向东北证券申请7,600万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购回期限一年,购回交易日为2016
年1月13日。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5年1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的公告》(2015-002号)。
④2015年1月20日,西南商厦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970万股股份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为
其向东北证券申请14,400万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购回期限一年,购回交易日为
2016年1月20日。
截止本报告期末,西南商厦共持有本公司3,012.8662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7.74%;其所持股份中质押的股份数为3,01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73%,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99.97%。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5年1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2015-006号)。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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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 797.61%,主要由于本期末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2.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 46.37%,主要由于应收物业管理费增加,以及按照合同约定
确认合作项目收入。
3.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增加 57.69%,主要由于应收定期存款利息增加。
4.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 1455.45%,主要由于呈贡新区新都会项目进行装修改造,相
应从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核算。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 58.77%,主要由于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昆明
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到期归还所致。
6.营业收入本期较上期减少 30.06%、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期减少 57.80%,主要由于:
(1)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开发周期及开发项目的特点影响,本期符合
收入确认条件的开发项目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从而导致本期结转收入金额较上期减少,相
应确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期减少;(2)本公司于 2014 年 4 月及 2014 年 6 月分别转让云
南云上四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江苏百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股权导致合并范围减少。
7.销售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 57.33%,主要由于公司于 2014 年 4 月及 2014 年 6 月分别转
让云上四季及江苏百大股权导致合并范围减少。
8.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减少 88.99%,主要由于本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
助较上年同期减少。
9.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减少 40.31%,主要由于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南百大房地产有
限公司及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年同期支付资金占用费补偿款所致。
10.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 86.35%,主要原因为本公司本期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开
发项目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以及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网络零售冲击等因素影响,公司本
期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从而相应确认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97.14%,主要原因为公司于 2014 年 4
月及 2014 年 6 月分别转让云上四季及江苏百大股权导致合并范围减少,以及本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新百房地产公司本期支付的保证金及押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从而使本期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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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85.60%,主要原因为本公司上期支付
受让江苏百大少数股权的股权受让款 61,502,932.93 元,从而使本期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
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141.20%,主要原因为本期本公司及本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入款项减少,到期还款金额增加,从而使本期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53.93%,主要原因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
经公司 2014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 201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向北京和兆玖盛投资有限公司、昆明
汉鼎世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子衿和达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桐庐岩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玖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西藏盛钜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琨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8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7.82 元/股,发行股份总数为 3 亿股,募集资金 23.46
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具体
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2014 年 10 月 17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等相关公告。
2015 年 4 月 1 日,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
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13 号文)核准。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登记申请受
理确认书》,本次发行的股票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登记到账,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次发行的股票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上
市,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份总数由 169,872,040 股变更为 469,872,040 股。
2.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企业借款事项
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鸭湖房地产公司”)是本公司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西部”)的共同投资企业,
其股东持股情况为: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云南百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 60%的股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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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西部持有其 40%的股权,其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运营资金需要,野鸭湖房地产公司
向华夏西部及其控股子公司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商厦”)寻求融资支
持。
(1)经公司 201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野鸭湖房地产公司
向华夏西部借款 1,400 万元,借款利息为年利率 6%,借款期限为 1 年,借款期限届满时,野
鸭湖房地产公司将为该 1,400 万元借款支付利息 84 万元。此外,西南商厦将其从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获得的 7,600 万元融资转借给野鸭湖房地产公司,野鸭湖房地产公司承担转借期
间 8.5%的年资金成本,借款期限为 1 年,借款期限届满时,野鸭湖房地产公司将为该 7,600
万元借款支付利息 646 万元。野鸭湖房地产公司因上述两笔借款应向华夏西部及其控股子公
司西南商厦合计支付借款利息 730 万元。
(2)经公司 2015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西南商厦将其从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的 4,000 万元融资转借给野鸭湖房地产公司,野鸭湖房地产公司承
担转借期间 8.5%的年资金成本,借款期限为 1 年。借款期限届满时,野鸭湖房地产公司将为
该 4,000 万元借款支付利息 340 万元。
临时报告披露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
2015 年 1 月 15 日
的关联交易公告》(2015-004 号)
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企业借款事项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企业借款的关联交易
2015 年 1 月 22 日
公告》(2015-008 号)
关于公司与各特定对象签订《2014 年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 2015 年 1 月 30 日
(2015-009 号)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事项
《关于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补充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就本次非公
2015 年 2 月 3 日 公告》(2015-011 号)、(2015-014 号),分别披
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况进行补充说明
露于 2015 年 2 月 3 日和 2015 年 3 月 3 日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审
2015 年 3 月 12 日 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核通过
(2015-015 号)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
于核准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 2015 年 4 月 4 日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2015-016 号)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新股上市的相
2015 年 4 月 23 日 摘要》(2015-019号)、《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关事项
承诺的公告》(2015-020号)
说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为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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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 承诺公 承诺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事项 告时间 期限
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华夏西部及其一致行
动人西南商厦承诺其和其控制的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经
公司 营任何与昆百大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向西 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或新设立任何与昆百大及其下
南商 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业大 2.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华夏西部及西南商厦承诺,在本次交易完
避免同业竞争、规范
厦股 成后,其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昆百大发生关联交
西南商业 关联交易、保障上市
份有 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与昆百大依法签订协议,履行
大厦股份 公司独立性的相关承
限公 合法程序,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昆百大《公司章程》等有关 2011 年 持续
有限公司 诺为长期有效承诺,
司发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从根本上杜绝通过 12 月27 日 履行
(发行对 仍在持续履行过程
行股 关联交易损害昆百大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象) 中。截至目前,无违
份购 3.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华夏西部及西南商厦承诺,
反承诺的情形。
买资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证昆百大的独立性符合《重组管理
产所 办法》关于“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
作承 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
诺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昆
百大股东期间,将保证昆百大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
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1.为确保华夏西部持续具备提供资金支持的能力,华夏西
部与昆百大就提供资金支持的承诺事宜达成协议:华夏西
华夏西部 华夏西部所做出的各
部在处置所持华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昆明百货集团股份
经济开发 项承诺均在持续正常
有限公司现时所持股权前,应事先取得昆百大的书面同意;
有限公司 履行过程中。其中避免
华夏西部通过华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昆明百货集团股份
(本公司 持续 同业竞争、规范关联
有限公司,处置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8 号辰运大厦的
及西南商 履行 交易、保障上市公司
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和昆明民航路 99 号的国有土地
业大厦股 独立性的相关承诺为
使用权之前,应事先取得昆百大书面同意。
份有限公 长期有效承诺。截至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参见前述西南商厦针对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司的控股 目前,无违反承诺的
3.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参见前述西南商厦针对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股东) 情形。
4.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参见前述西南商厦针对保障
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1.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何道峰先生承诺其控制的企
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昆百大及其下属公司经
何 道 峰 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或新
( 本 公 司 设立任何与昆百大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持续履行过程中,为长
及 西 南 商 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何道峰先生承诺,在本次交易 持续 期有效承诺。截至目
业大厦股
完成后,其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昆百大发生 履行 前,无违反承诺的情
份 有 限 公 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与昆百大依法签
形。
司 的 实 际 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昆百大
控制人)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
批事宜,从根本上杜绝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昆百大及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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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承诺为长期承诺,
昆明百货
关于现金分红的承诺:本公司承诺,在遵守《公司法》和 截至目前,公司无违
大楼(集 持续
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 反承诺的情形,均按
团)股份 履行
于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章程规定,严格
有限公司
履行现金分红承诺。
本公司因筹划没有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本公司
4 月 8 日开市起停牌。后经公司论证确认此次重大事项为重大
2014年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4 月 1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后
终止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昆 明 百 货 鉴于公司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条件产生了较大的分歧,无法形成
筹划 的规定严格履行相关
大 楼 ( 集 重组方案,公司认为该重大资产重组条件尚不成熟,决定终止 2014 年 8 6 个
重大 承诺。
团 ) 股 份 筹划该重组事项,并于 201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 月29日 月
资产 该承诺于 2015 年 2 月
有限公司 资产重组终止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同时
重组 28 日到期。截止目前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承诺自
所作 已履行完毕。
上述《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
承诺
的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 在本次发行中,本公司未
2014 向各认购方或认购方股东
1.遵守相关法规及不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公司不存在违
年非 /合伙人提供财务资助或
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规定
公开 2015年 履行 者补偿。2015 年 4 月 15
的情况;公司及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向本次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