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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方金钰半年报(修订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01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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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086                          公司简称:东方金钰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赵兴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孝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宋孝刚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5年6月30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为1,466,799,151.34元。公司拟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50,000,000股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共计转增90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350,000,000股,母公司资本公积金由1,466,799,151.34元减
    少为566,799,151.34元。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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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3 
第二节公司简介. 4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5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6 
第五节重要事项. 11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22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25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5 
第九节财务报告. 26 
第十节备查文件目录. 98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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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东方金钰/公司/本公司指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所/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局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证监局 
兴龙实业指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东方金钰指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金钰指北京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 
兴龙珠宝指云南兴龙珠宝有限公司 
金钰网络指深圳东方金钰网络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惠州东方金钰指惠州市东方金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云南东方金钰指云南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 
腾冲东方金钰指腾冲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 
瑞丽东方金钰指瑞丽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 
盈江东方金钰指盈江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 
江苏东方金钰指江苏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 
金饰珠宝指深圳市东方金钰金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瑞丽金泽指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腾冲嘉德利指腾冲嘉德利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珠宝中心指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或指其拥有的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商场 
金龙房地产指瑞丽姐告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告期指 2015年 1月 1日至 6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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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东方金钰 
公司的外文名称 EASTERN GOLD JADE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EASTERN GOLD JAD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兴龙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顾峰刘雅清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珠宝大厦3楼 
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珠宝大厦3楼 
电话 0755-25266298 0755-25266298 
传真 0755-25266279 0755-25266279 
电子信箱 dfjy600086@sina.cn leaf_600086@sina.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武昌大道29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436000 
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珠宝大厦3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20 
公司网址 http://www.goldjade.cn 
电子信箱 dfjy600086@sina.cn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东方金钰 600086 多佳股份、ST多佳
    六、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资本由原“叁亿伍仟贰佰贰拾捌万壹仟柒佰圆整”变更为“肆亿伍仟万圆整”。详见公司《关于完成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的公告》(临20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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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一路五十号鹏基商务时空大厦 17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李炜、李东坤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名称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9楼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葛娟娟、江红安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15年 2月至今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4,331,850,519.86 2,496,798,892.49 73.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1,525,521.85 69,182,373.29 278.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61,877,666.93 72,833,016.74 259.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6,727,908.27 451,794,765.58 -305.12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715,101,568.15 991,417,177.74 173.86 
    总资产 8,500,562,513.05 6,127,501,270.81 38.73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265 0.1964 218.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265 0.1964 218.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274 0.2067 203.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47 7.46 增加5.0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49 7.85 增加4.64个百分点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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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79,988.8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462.10 
    所得税影响额 117,381.69 
    合计-352,145.08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33,185.0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73.50%;
    实现营业利润 34,913.7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299.8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 26,152.5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278.02%,变动原因主要因翡翠原石销售收入增
    长及黄金借金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公司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于 2015年 2月 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并于 2015年 2月 17日完成股份登记事宜。为顺应时代发展,公司 2015年继续推进“互联网+”项目,将在既有黄金珠宝业务基础上,向珠宝行业金融服务领域延伸,打造面向中小珠宝商户及珠宝消费者、投资者的珠宝金融平台,提供鉴定、评估、典当、小额贷款、P2P网贷等配套服务,完成珠宝行业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综合类会员,实现了公司黄金业务向上游的延伸扩展,公司供应链管理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为进一步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合理回报股东,公司重新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根据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完善。报告期内完成了第八届董、监事会换届工作,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中,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与决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及公司的规范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331,850,519.86 2,496,798,892.49 73.50 
    营业成本 3,848,363,618.44 2,298,671,970.87 67.42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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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 17,214,112.49 16,262,743.54 5.85 
    管理费用 21,669,452.17 13,017,860.19 66.46 
    财务费用 104,661,249.73 77,673,731.57 34.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6,727,908.27 451,794,765.58 -305.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497,503.22 -97,938,112.29 -20.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4,773,644.04 -428,369,317.94 381.25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珠宝玉石首饰销售收入增长 56%,黄金饰品销售收入增长 77%。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中介机构费用及薪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增发收到的资金增加、净偿还借款及净支付借金保证金等综合变化所致。
    2 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1、2014年 7月 29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97,718,328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亿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额以现金方式认购,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15年 2月 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已于 2015年 2月 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50,000,000股。
    2、2015年 6月 29日,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8亿元,募集
    资金将用于“互联网+”珠宝产业综合服务平台项目,设立深圳市东方金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深圳市泰鼎典当行有限公司增资,设立云南东方金钰资本管理公司,偿还银行贷款。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珠宝玉石首饰 628,018,728.30 247,618,023.53 60.57 56.01 58.17 减少 0.54个
    百分点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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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饰品 3,700,556,623.28 3,600,051,907.97 2.72 76.96 68.09 增加 5.14 
    个百分点 
其它 553,710.80 248,225.08 55.17 90.78 181.87 减少 14.49个
    百分点 
合计 4,329,129,062.38 3,847,918,156.58 11.12 73.58 67.42 增加 3.27个
    百分点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云南省 4,025,042.80 -93.93 
    广东省 3,975,646,836.31 426.62 
    北京市 36,805,984.78 -93.43 
    江苏省 5,312,465.62 -99.52 
    河南省 91,373,397.36 100.00 
    重庆市 208,547,008.00 100.00 
    其它 10,139,784.99 259.51 
    合计: 4,331,850,519.86 73.50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所持对象名称 
最初投资金额(元) 
期初持股比例(%) 
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账面价值(元) 
会计核算科目 
股份来源 
深圳市珠宝贷互联网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2.3256 2.3256 1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设立 
    深圳市中金创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1,250,000 2.8571 2.8571 21,25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设立及
    增资 
深圳市中金创展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420,000 2.8457 2.8457 6,42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设立 
    合计 37,670,000 // 37,6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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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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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 
总额 
本报告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5 非公开发行 1,492,158,868.56 1,492,128,319.34 1,492,128,319.34 30,549.22 银行存款 
    合计/ 1,492,158,868.56 1,492,128,319.34 1,492,128,319.34 30,549.22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珠宝玉石购销、黄金制品加工销售 
198,000.00 751,448.96 272,157.65   25,664.77 
    北京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 
珠宝玉石购销、黄金制品加工销售 
1,000.00 4,785.82 -694.87 -220.28 
    云南兴龙珠宝有限公司 
珠宝玉石购销、黄金制品加工销售 
12,000.00 112,527.39 26,576.34 -787.00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未进行利润分配。
    2015年 7月 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以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公司总股本 45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20股,共计转增 90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350,000,000股,母公司资本公积金由 1,466,799,151.34元减少为 566,799,151.34元。该议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是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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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 10股转增数(股) 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拟以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公司总股本 4.5亿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共计转增 9 亿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3.5 亿股,母公司资本公
    积金由 1,466,799,151.34元减少为 566,799,151.34元。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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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和企业合并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变化的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收购腾冲嘉德利珠宝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并持有的位于腾冲腾越镇北二环路北侧"腾冲翡翠交易中心"的三栋在建商业性房产作为经营场所,已于 2012年 11月 30日正式开业。嘉德利公司是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本次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为 80,376,507元,成交价格 80,376,507元。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该在建工程已暂估转入固定资产,相关资产转让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详见公司 2011年8月 19日披露的《关于收购腾冲嘉德利珠宝实业有限公司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1-17)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五、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 2015 年,公司与北京珠宝中心发生联营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需支付的返点费用为 200-600 万元,发生租赁经营场地的关联交易需支付的租金为 74.93万元。
    2015年 1-6月,公司实际与北京珠宝中心发生联营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需支付的返点费用为 643,355.91 元;未向北京国际珠宝
    交易中心支付场地租赁费。
    详见公司 2015年 3月 21日披露的《关于预计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15-27)
    2、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详见第五节重要事项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一)。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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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经公司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兴龙实业借款 10 亿元,期限一年,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有限期至2015年 10月 24日。截止 2015年 6月 30日,公司向兴龙实业借款余额为 1,633,888.10元。
    详见公司 2014年 9月 26日披露的《关于向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借款 10 亿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4-40)。
    2、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16.9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18.35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18.35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67.58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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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3 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1、公司第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云南泰丽宫珠宝有限公司及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翡翠原料及成品远期买卖合同>的议案》。公司作为一家经营翡翠原料及成品的上市公司,有意收购云南泰丽宫珠宝有限公司(简称,泰丽宫)一批优质翡翠玉石原料及成品。基于该翡翠已经抵押给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五矿信托),各方经协商,签署《翡翠原料及成品远期买卖合同》,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本公司、泰丽宫、五矿信托;
    (2)标的资产:泰丽宫与五矿信托签署的《动产抵押合同》(抵押期限 2年)项
    下云南泰丽宫抵押给五矿信托的,经云南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评估,评估价值60061万元的翡翠玉石原料及成品。
    (3)收购对价:泰丽宫与本公司一致确认,上述翡翠玉石原料及成品收购价款为
    人民币 35000万元。
    (4)标的资产的转让及结算程序:
    A、《信托贷款合同》到期或提前到期时,如果云南泰丽宫已经清偿完毕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信托债务时,标的资产的具体转让及结算程序如下:
    ①五矿信托确认云南泰丽宫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信托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并向东方金钰、云南泰丽宫发出《信托债务履行完毕确认书》。
    ②云南泰丽宫收到《信托债务履行完毕确认书》的次日,向东方金钰发出《标的资产转让通知书》,确定标的资产的转让基准日,东方金钰在转让基准日之前完成收购价款的筹措与准备。自东方金钰收到《标的资产转让通知书》的当日起至转让基准日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 10个工作日。
    ③在转让基准日届满前,五矿信托配合完成解除抵押手续,转让基准日当日,东方金钰支付完毕标的资产的所有收购对价,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归东方金钰所有。
    B、云南泰丽宫作为信托贷款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信托贷款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具体转让程序如下:
    ①五矿信托向东方金钰发出《转让标的资产暨履行应偿债务通知书》,确定信托债务金额及转让基准日,东方金钰在转让基准日之前完成收购价款的筹措与准备。自东方金钰收到该通知书当日起至转让基准日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少于 15个自然日。在转让基准日届满前5个工作日内(含转让基准日当日,如转让基准日当日为非工作日,则往前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开始计算),东方金钰须将与信托债务等额的款项预付至五矿信托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全部转让对价与信托债务的差额部分预付至本合同第四条项下云南泰丽宫的银行账户内。
    ②转让基准日届满,则标的资产立即归东方金钰所有,东方金钰享有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同时承担偿付全部对价的法定支付义务。如果东方金钰按照前条约定足额预付了与转让对价等额的款项时,则该预付款自动转为转让对价。
    (5)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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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解决关联交易 
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 
兴龙实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多佳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兴龙实业均履行合法手续,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1、不利用自身的地位
    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多佳股份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先权利;2、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
    影响谋求与多佳股份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
    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多佳股份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多佳股份利益的行为。同时,兴龙实业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若有关联交易,均履行
    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对于原
    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
    2005年11月16日-长期 
否是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
    1、对于多佳股份正在或已经进行经营的业务,
    如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目前亦进行生产、开发、经营的,将会通过将竞争性股权、产权转让给多佳股份或独立第三方等措施,不再直接或间接生产、开发、经营、投资任何对多佳股份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同类业务;2、
    对于多佳股份正在或已经进行经营的业务,如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目前尚未对此进行生产、开发、经营的,将不再直接或间接生产、开发、经营、投资任何对多佳股份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同类业务;3、对于多佳股份将
    来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目前尚未对此进行生产、开发、经营的,将不再直接或间接生产、开发、经营、投资任何对多佳股份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同类业务;4、对于多佳股份将来进一步拓展
    其经营业务范围,而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已对此进行生产、开发、经营的,将赋2005年11月16日-长期 
否是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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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多佳股份对该等业务生产、开发、经营的优先权。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其他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 
2005年 11月,兴龙实业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后作出承诺:严格实现“五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独立运作:1、保证与公司人员独立 2、保证公司
    资产独立完整 3、保证公司财务独立 4、保证公
    司机构独立 5、保证公司业务独立 
    2005年11月16日-长期 
否是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其他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
    一、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保
    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完善公司治理;二、作为
    收购人,兴龙实业控股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对被收购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三、在过渡期间,收购人
    将保证不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上市公司不进行再融资。四、鉴于在本次收购之前,收
    购人已推荐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上市公司任职,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收购人没有调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计划。五、收
    购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不以多佳股份为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保证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鉴于多佳股份于 2004年 4月为其控股子公司光谷城 500万元贷款提供了担保,现光谷城已因资产置换而成为收购人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客观上造成了多佳股份为收购人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收购人承诺,将积极参与债权银行进行协商,于近期解除多佳股份的该笔担保。
    2005年11月16日-长期 
否是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赵兴龙、赵宁、赵美英 
本人目前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人在今后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也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
    2011年9月 18日-长期 
否是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
    1、兴龙实业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
    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开发、经营、投资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东方金钰主营业务2011年9月 18日-长期 
否是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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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东方金钰产品相同或相似或可以取代东方金钰产品的产品。2、如果东方金钰认为本公司
    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了对东方金钰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该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东方金钰。3、如果
    本公司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东方金钰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应当立即通知东方金钰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东方金钰能合理接受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东方金钰,东方金钰对上述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4、如因违
    反本承诺的任何条款而导致东方金钰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兴龙实业将予以赔偿。5、
    该承诺函自兴龙实业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以下情形为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控制东方金钰;2)东方金钰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腾冲嘉德利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1)本公司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
    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东方金钰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东方金钰产品相同或相似或可以取代东方金钰产品的产品。(2)对于本
    公司拥有的位于腾冲翡翠交易中心内的 32栋商住楼,本公司承诺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用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东方金钰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用于出租,东方金钰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承租权,且本公司不会将该等物业出租给与东方金钰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其他主体;如果用于出售,东方金钰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且本公司不会将该等物业出售给与东方金钰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其他主体。(3)如果东方金钰
    认为本公司从事了对东方金钰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相关资产转让给东方金钰。(4)如果本公司将来可
    能存在任何与东方金钰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应当立即通知东方金钰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构按东方金钰能合理接受的条件首先提供给东方金钰,东方金钰对上述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
    2011年9月 18日-长期 
否是 
与再融资解决同业瑞丽姐告
    (1)本公司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
    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2011年9月 18否是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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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承诺 
竞争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东方金钰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东方金钰产品相同或相似或可以取代东方金钰产品的产品。(2)对于本
    公司拟在瑞丽建设的‘瑞丽彩色宝石交易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包括彩色宝石交易中心、五星级大酒店、配套高级生活服务区等设施),该项目系作为商业地产项目进行开发,开发完成后将用于出售或出租,本公司不会以任何方式将之用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东方金钰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我公司同时承诺,将来不会发展珠宝玉石销售等与东方金钰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瑞丽彩
    色宝石交易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东方金钰有权选择在其认为合适的时机以公允的价格将其收购;且一旦东方金钰发出收购要约,本公司不得拒绝。本公司同时承诺,届时该等物业如果用于出租,东方金钰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承租权,且本公司不会将该等物业出租给与东方金钰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其他主体;如果用于出售,东方金钰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且本公司不会将该等物业出售给与东方金钰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其他主体。(4)
    如果东方金钰认为本公司从事了对东方金钰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相关资产转让给东方金钰。(5)如果
    本公司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东方金钰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应当立即通知东方金钰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构按东方金钰能合理接受的条件首先提供给东方金钰,东方金钰对上述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
    日-长期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解决关联交易 
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方金钰《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或董事权利并履行股东或董事的义务,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东方金钰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东方金钰发生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时,承诺将继续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一般商业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方金钰《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依法签2014年7月-长期 
否是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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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协议,保证交易价格的透明、公允、合理,并督促东方金钰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东方金钰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3、如果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
    企业违反本函所作承诺及保证,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由此造成东方金钰及除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外其他股东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解决关联交易 
赵兴龙、赵宁、赵美英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人将继续严格按
    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方金钰《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或董事权利并履行股东或董事的义务,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东方金钰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人
    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东方金钰发生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时,承诺将继续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一般商业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方金钰《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依法签订协议,保证交易价格的透明、公允、合理,并督促东方金钰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东方金钰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3、如果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违
    反本函所作承诺及保证,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由此造成东方金钰及除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外其他股东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4年7月-长期 
否是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其他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
    1、如东方金钰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存货中的
    翡翠原石未来发生实质性减值(包括但不限于期末减值测试、销售和资产评估等业务中发生可变现净值低于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账面净值情形),本公司针对出现减值的翡翠原石将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账面净值的差额对东方金钰给予现金补偿。2、如果本公司
    违反本函所作承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如本公司未能及时赔偿东方金钰的损失,东方金钰有权从本公司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对应之应付而未付的现金分红中直接予以扣除,用以抵偿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应承担的补偿费用,直到足额偿付为止。3、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且
    本公司已经采取签署和履行本承诺函所需的一切内部审核和批准手续,在本承诺函上签字的代表有在本承诺函上签名的充分授权。4、上述承
    诺在本公司对东方金钰拥有由资本因素或非资2014年7月-长期 
否是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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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因素形成的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其他赵兴龙、赵宁、赵美英
    1、如东方金钰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存货中的
    翡翠原石未来发生实质性减值(包括但不限于期末减值测试、销售和资产评估等业务中发生可变现净值低于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账面净值情形),本人针对出现减值的翡翠原石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截至 2014年 6月 30日账面净值的差额对东方金钰给予现金补偿。2、如果本人违反本
    函所作承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如本人未能及时赔偿东方金钰的损失,东方金钰有权从本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对应之应付而未付的现金分红中直接予以扣除,用以抵偿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应承担的补偿费用,直到足额偿付为止。3、
    上述承诺在本人对东方金钰拥有由资本因素或非资本因素形成的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2014年7月-长期 
否是 
其他承诺 
其他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 
2006年 1月,公司与兴龙实业进行资产置换时,兴龙实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规范控股股东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作出承诺:严格实现“五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独立运作:1、保证
    与公司人员独立 2、保证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3、
    保证公司财务独立 4、保证公司机构独立 5、保
    证公司业务独立。
    2006年5月 28日-长期 
否是 
其他承诺 
解决关联交易 
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 
为了避免或减少将来可能产生的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兴龙实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兴龙实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多佳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兴龙实业均履行合法手续,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1、不利用自身
    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多佳股份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先权利;2、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
    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多佳股份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多佳股份进
    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多佳股份利益的行为。同时,兴龙实业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若有关联交易,
    均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
    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
    2006年5月 28日-长期 
否是 
其他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云南兴龙实业
    1、对于多佳股份正在或已经进行经营的业务,
    如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目前亦进行生产、开发、经营的,将会通过将竞争性股2006年5月 28日-长否是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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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权、产权转让给多佳股份或独立第三方等措施,不再直接或间接生产、开发、经营、投资任何对多佳股份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同类业务;2、
    对于多佳股份正在或已经进行经营的业务,如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目前尚未对此进行生产、开发、经营的,将不再直接或间接生产、开发、经营、投资任何对多佳股份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同类业务;3、对于多佳股份将
    来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目前尚未对此进行生产、开发、经营的,将不再直接或间接生产、开发、经营、投资任何对多佳股份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同类业务;4、对于多佳股份将来进一步拓展
    其经营业务范围,而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已对此进行生产、开发、经营的,将赋予多佳股份对该等业务生产、开发、经营的优先权。
    期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适用□不适用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九、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与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勤勉尽责,能够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进一步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合理回报股东,公司重新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 年)》,并已经公司第八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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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在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披露期间,对未公开信息,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都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并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如实、完整记录上述信息在公开前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情况。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97,718,328       97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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