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商务部原则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出具商资批(2007)[87]号《商务部关于同意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则批复》,原则同意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通过。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本次发行A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相关事宜正在办理中。 特此公告。 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月23日
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商务部原则批复的公告 |
---|
公告日期:2007-01-24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