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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凯新材:2015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18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2015 年 08 月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滕方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春丽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周春丽 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5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 8
第四节 重要事项 ....................................................................................................... 16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4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8
第七节 财务报告 ....................................................................................................... 29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90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乐凯新材      指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乐凯磁信息                指   保定乐凯磁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乐凯公司/控股股东         指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指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FPC                       指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柔性印刷电路板的英文缩写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乐凯新材                       股票代码
公司的中文名称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乐凯新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Baoding Lucky Innovative Material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LUCKY INNOVATIV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滕方迁
注册地址                        保定市和润路 569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办公地址                        保定市和润路 569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maginfo.luckyfilm.com.cn
电子信箱                        lekaixincai@luckyfilm.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春丽                                    尚秋鸣
联系地址                           保定市和润路 569 号                       保定市和润路 569 号
电话                               0312-7922999                              0312-7922999
传真                               0312-7922999                              0312-7922999
电子信箱                           lekaixincai@luckyfilm.com                 lekaixincai@luckyfilm.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17,341,143.15               97,470,517.89                        20.3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4,635,735.10               34,677,579.88                        28.7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44,367,188.62               34,455,854.43                        28.77%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4,833,482.08               43,835,560.60                         2.2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7302                      0.9529                        -23.37%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7                           0.75                     16.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7                           0.75                     16.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45%                     17.56%                          -2.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15.36%                     17.46%                          -2.10%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447,628,106.20              328,556,815.71                        36.24%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
                                                371,800,263.21              243,232,230.96                        52.86%
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6.0554                      5.2877                        14.52%
产(元/股)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3,529.2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72,882.9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456.86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64.15
合计                                                                        268,546.4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七、重大风险提示
    1、产品终端应用市场集中的风险
    公司收入保持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为热敏磁票销量的稳定增长,热敏磁票的终端应用市场主要集中在国内铁路客运领
域,公司热敏磁票全部销往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属印刷企业,产品的终端应用市场较为集中。如果未来铁路客运市场对公司主
营产品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收入的稳定性产生较大影响。如果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大幅减少向公司下达订
单,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严重的不利影响。
     2、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营产品热敏磁票均销往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属印刷企业,公司与该等印刷企业签订了长期销售合同。随着热敏磁票
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及潜在竞争对手的进入,下游客户议价能力将进一步提高,如果未来热敏磁票产品价格出现下降且公司
未能采取降低成本等措施应对,则公司毛利率水平将出现下降,并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影响。
    3、新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的风险
    新产品的成功上市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将利用多年积累的产品研发和生产经验,积极拓展装饰膜、FPC用电
磁波防护膜、磁性水处理树脂等产品的开发,为公司收入及利润的持续增长提供保障。但是,如果公司不能成功、及时地开
发出新产品,将会影响公司前期研发投入回报,对公司未来成长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在新产品研发成功的前提下,如果新
产品的市场推广和批量销售出现低于预期的情况,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增长产生一定影响。
    4、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风险
   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热敏磁票生产线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然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
论证,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现有
技术基础等因素作出的。项目达产后,本公司热敏磁票的年生产能力将从2,200吨增加到3,200吨。公司如果发生下游市场需
求增长较慢,新的市场开发不足,行业竞争加剧或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顺利投产等情况,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成
投产后产品的市场需求、生产成本、销售价格等都有可能与公司的预期产生差异,进而导致部分生产设备闲置,无法充分利
用规划生产能力,增大企业的经营成本。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发展态势稳定,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继续保持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34.11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20.39%;实现营业利润5,235.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76%;实现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63.57万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72%。报告期内三项费用合计2,022.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9%。
    2、报告期内的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的主要产品热敏磁票和磁条产品收入稳定增长。热敏磁票产品实现收入9,462.4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74%;磁条产品实现收入2,061.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69%;公司的新产品防伪功能性膜材料
和涂层材料实现销售181.83万元,成为公司收入的新增长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17,341,143.15        97,470,517.89                  20.39%
营业成本                       42,480,304.63        35,816,989.51                  18.60%
                                                                                            销售收入增长,销售费
                                                                                            用有一定上升;出于谨
销售费用                        4,395,031.49         2,992,241.09                  46.88% 慎性原则,将赠与产品
                                                                                            的销项税计入销售费
                                                                                            用。
管理费用                       15,030,579.11        13,641,417.42                  10.18%
                                                                                            借款减少,产生的利息
财务费用                         802,253.78          1,959,526.93               -59.06%
                                                                                            支出相应减少。
所得税费用                      7,989,778.43         7,190,535.69                  11.12%
研发投入                        7,555,364.92         6,489,692.43                  16.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4,833,482.08        43,835,560.60                  2.28%
量净额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72,697,496.03        -19,277,040.23                          6,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
量净额
                                                                                            品。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82,040,886.93        -44,395,245.88                          取得初次上市募集资金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54,136,647.73        -19,850,676.38
加额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经营总体计划,扎实推动质量提升工程,聚焦短板,全面攻进,磁条和热敏磁票销量取得增长,
经营质量和业绩进一步改善。
    受益于新的高铁线路的不断开通和热敏磁火车票替代率的不断提高,公司的热敏磁票产品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通
过积极开拓磁条市场,调整磁条产品机构,公司的磁条产品较上年同期也有了较大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的新产品取得了一定
的销售收入,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及订单执行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情况
    公司是国内信息记录材料行业中同时从事磁记录和热敏记录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自成立起就致力于信息记录材料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营产品为热敏磁票及磁条,产品应用涉及铁路、金融、商业、旅游等多个领域。热敏磁票产品目
前主要为我国新一代铁路客运自动售检票系统提供票务支持,磁条产品目前占有国内近半市场份额,同时还远销美国、澳大
利亚、英国、俄罗斯等多个国家,并保持稳定的销量。
    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稳定,产销量保持稳定增长。公司将利用多年积累的核心技术、产品研发和生产经验,积极拓
展装饰膜、FPC用电磁波防护膜、磁性水处理树脂等产品的开发,产品应用涉及装饰、电子设备电磁波防护、水处理等领域。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热敏磁票            94,624,791.00   30,335,530.49       67.94%           17.74%         13.46%          1.81%
磁条                20,615,749.33   10,816,536.15       47.53%           23.69%         23.64%          0.05%
4、其他主营业务情况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或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前 5 大供应商或客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总额为1,674.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84%,公司对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商品的种类
未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未来经营无显著影响。
报告期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收入总额为10,065.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36%,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的产品种类
未发重大生变化,对公司未来经营无显著影响。
6、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参股公司信息。
7、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8、核心竞争力不利变化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9、公司业务相关的宏观经济层面或外部经营环境的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及公司行业地位或区域市场地位
的变动趋势
    公司主要从事磁记录材料和热敏记录材料为主的信息记录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属行业为信息记录材料行业。
    热敏磁票作为信息化系统输出解决方案,在世界各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2012年,热敏磁票被列入工信部发布的《新材
料产业“十二五”重点产品目录》,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在我国,热敏磁票主要被应用于新一代铁路客运自动售检票系统,
2007年起进行试用和推广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随着热敏磁火车票占有率的提高以及铁路旅客发送量的逐年增长,公司热敏
磁票产品销量保持了快速增长,目前公司仍为我国新一代铁路客运自动售检票系统提供票务支持的唯一供应商。随着“一带
一路”战略的实施,中国高铁正走出国门,热敏磁票的海外市场开拓面临着良好机遇;由于热敏磁票具有快速打印、防伪和
自动售检等功能,其在旅游、娱乐等领域有广阔的市场应用空间。
    磁条产品广泛应用于商业零售、交通、金融、社保等领域。目前公司仍稳居国产磁条市场的龙头地位,产品在整体市场
和各个细分领域均保持领先,2015年上半年,公司磁条产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销量继续稳步增长。
10、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开展工作,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变化。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1、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EMV迁移政策的推行导致磁条市场需求下降风险
    EMV迁移是指按照EMV规范将银行卡从磁条卡向智能IC卡转换的过程,其目的是在金融IC卡支付系统中建立卡片和终端接
口的统一标准,使得在此体系下所有的卡片和终端能够互通互用,该技术的采用将大大提高银行卡支付的安全性,减少欺诈
行为,以有效防范诸如制作和使用假信用卡、信用卡欺诈、跨国金融诈骗等各种高科技手段的金融犯罪。EMV规范于1996年
首次发布,各国际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在EMV规范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地化的芯片卡标准。《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PBOC标准)即是中国的IC卡转移技术标准。从全球范围看,欧洲、亚太部分国家已基本完成EMV迁移,美洲地区进展相对
缓慢。我国的EMV迁移工作主要随着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和更新PBOC标准而不断推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于2011年3月发布《中
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合作行业领域,商业银行发行
的、以人民币为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应为金融IC卡。
    尽管公司磁条产品应用于银行卡的比例较小,但EMV迁移的实施将导致银行卡用磁条的需求呈现下降趋势,并可能影响
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公司将积极拓展磁条的其他应用领域,提升市场份额,开发新型磁条产品,巩固市场地位,将EMV迁移
政策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二、投资状况分析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153.01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投入募集资进行项目建设。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是否已   募集资   调整后    本报告   截至期   截至期   项目达   本报告   截止报   是否达    项目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金承诺   投资总    期投入   末累计   末投资   到预定   期实现   告期末   到预计    行性是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资总    额(1)      金额    投入金 进度(3) 可使用      的效益   累计实    效益     否发生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分变更)     额                    额(2)       =(2)/(1) 状态日          现的效            重大变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6 年
热敏磁票生产线扩
                     否        8,053.01 8,053.01   0           0     0.00% 07 月 31      0          0否        否
建项目
                                                                           日
                                                                           2016 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3,100    3,100    0           0     0.00% 07 月 31      0          0否        否
                                                                           日
                               11,153.0 11,153.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0           0      --        --       0          0     --        --
                                      1       1
超募资金投向
                               11,153.0 11,153.0
合计                      --                       0           0      --        --       0          0     --        --
                                      1       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募投项目正在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募集资金暂未投入项目。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无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金用途及去向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2、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3、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4、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三、有关盈利预测、计划或展望的实现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11月30日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
对于公司利润分配作出了新的具体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于2014年6月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优先采取现金
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企业资金需求状况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
合理因素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股票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条件及现金分红相关规定
    1、在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利润分配比例应不低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总额的20%。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3)项规定的20%处理。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及实施
    1、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定利润分配方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案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充分讨论,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
中小股东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上,需经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通过、二分之一以上监事通过,方能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
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应当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如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不含现金的决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其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
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对此发表意见。
       3、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三)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如现行
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发生冲突而确需调整分配政策的,应当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
说明原因,并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修
改相应章程条款,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015年3月1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4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60万元(含税),2014年3月10日,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
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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