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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科技半年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20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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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306                      公司简称:华懋科技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赖方静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少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少
    琳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公司不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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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3 
第二节公司简介. 3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4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5 
第五节重要事项. 13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21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23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4 
第九节财务报告. 25 
第十节备查文件目录. 74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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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指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指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指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指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华懋染整指华懋(厦门)织造染整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月 30日 
报告期末指 2015年 6月 30日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华懋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 HMT(XIAMEN)NEW TECHNICAL MATERIAL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HM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赖方静静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少琳郑冰华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 
电话 0592-7795188 0592-7795188 
传真 0592-6228318 0592-6228318 
电子信箱 ab_nancy@hmtnew.com ab_nancy@hmtnew.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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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61024 
公司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61024 
公司网址 Http://www.hmtnew.com 
电子信箱 ab_nancy@hmtnew.com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华懋科技 603306
    六、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情况未变更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18,913,924.41 233,072,334.74 36.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942,847.07 52,048,072.43 42.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9,917,499.63 50,919,550.27 37.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70,105.87 53,291,906.36 -83.3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75,041,631.86 922,518,784.79 5.69 
    总资产 1,140,908,725.05 1,121,255,948.78 1.75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282 0.4957 6.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282 0.4957 6.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4994 0.4849 2.99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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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79 12.12 减少4.33个百分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7 11.86 减少4.49个百分
    点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001,391.53 其中主要是:
    1、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企业改制上市扶持
    资金补贴收入 250万元;
    2、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推动工业稳增长促
    转型增产增效补贴收入 35万元;
    3、厦门市财政局 2015年厦门市循环经济项
    目补贴收入 36万元;
    4、厦门市科技局贷款贴息收入 38万元。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906,136.9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5,851.01 
    所得税影响额-1,486,330.07 
    合计 4,025,347.44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2015年上半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1,209.5万辆和
    1,185.03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2.6%和 1.4%,月度累计增幅比上年同期均回落 7个百分点。
    其中,乘用车产销上半年分别完成 1,032.78万辆和 1,009.56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6.4%和
    4.8%,增幅分别回落 4.7和 6.3个百分点,而商用车上半年产销分别完成 176.72万辆和 175.47
    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14.9%和 14.4%。
    2015年 1-6月新能源汽车生产 76,223辆,销售 72,711辆,同比分别增长 2.5倍和 2.4倍。
    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49,042辆和 46,219辆,同比分别增长 3倍和 2.9倍;插电式混合
    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7,181辆和 26,492辆,同比增长 2倍和 1.9倍。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318,913,924.41元,同比增长
    36.83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942,847.07元,同比增加 42.07%;实现基本每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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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收益 0.5282元,同比增长 6.55 %。但是上述统计的数据显示,除了新能源汽车产销表现亮眼,
    传统汽车市场未来的下滑趋势不可避免,公司已经注意到这个行业的发展趋势,将积极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寻找公司未来的新增长点。此外,以公司的战略发展为指导,依托资本市场平台,适时地通过投资并购和资本运作,拓展公司业务,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公司可持续性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着董事会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1)投资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之安全气囊布新建厂房项目投资支出1,106.18万元,累计已投资
    26,341.71万元,完成项目计划的80%。工业用布新建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支出178.37万元,累计已
    投资3,574.59万元,完成项目计划的88%,该项目已投入使用。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支出(含募投项目)共计2,29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5.27%。
    (2)加大研发创新 
    创新、研发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报告期内新增三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现已拥有21项专利授权,已形成完整的技术体系。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18,913,924.41 233,072,334.74 36.83 
    营业成本 191,688,026.39 143,799,814.83 33.30 
    销售费用 8,554,343.87 4,942,507.64 73.08 
    管理费用 27,076,814.42 20,519,861.64 31.95 
    财务费用-2,514,108.13 1,659,888.23 -251.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70,105.87 53,291,906.36 -83.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136,156.08 -56,130,324.28 253.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009,695.08 -13,234,802.87 -81.41 
    研发支出 12,600,403.40 8,644,152.86 45.77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6.83%,主要是随着 2014年第四季度生产规模的
    扩大,气囊布收入同比增长 12.09%,气袋收入同比增长 45.67%。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同比增加 33.30%,主要是随着销售数量的增加同比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同比增加 73.08%,主要是随着销售收入的增加同比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同比增加 31.95%,主要是研发支出增加 45.77%。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同比减少 251.46%,主要是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83.36%,
    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购买商品与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253.46%,主要是报告期内到期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流出增长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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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41%,主要是偿还债务增加 37.81%,分配股利增加 754.96%。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研发支出同比增加 45.77%,主要是加大研发的投入。
    2 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公司利润构成及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在 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 2015年度经营计划:计划实现 2015年度营业收入 5.97亿
    元。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3.19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 53.43%。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汽车零配业 
316,095,595.17 191,640,057.61 39.37 37.17 33.43 增加 1.70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安全气囊布 
149,433,989.54 84,621,168.53 43.37 12.09 4.28 增加 4.24
    个百分点 
气袋 127,882,174.57 77,323,931.51 39.54 45.67 39.82 增加 2.53
    个百分点 
其他 38,779,431.06 29,694,957.57 23.43 315.28 313.74 增加 0.29
    个百分点 
合计 316,095,595.17 191,640,057.61 39.37 37.17 33.43 增加 1.70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37.17%,其中安全气囊布收入同比增 12.09%,安全气
    袋同比增长 45.67%。公司整体销售毛利率同比增长 1.70个百分点,主要是公司气袋销售数量增
    加所致。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市场 312,144,561.04 36.90 
    国外市场 3,951,034.13 61.7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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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国内市场主营业收入占比为 98.75%,国外市场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 1.25%。公司
    业务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仍将主要集中于国内市场。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方面继续强化。
    公司具备完整的技术体系,核心竞争力突出。
    公司通过ISO9001及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建立了一系列旨在以顾客为中心,持续改进的高效管理制度,努力打造“客户首选的供应商,供应商首选的客户”。
    公司秉持“节能减废,造福人类。关爱员工,服务社会”的方针,通过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和强化了上述优势,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不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不持有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期货公司等金融企业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未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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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合作方名称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金额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报酬确定方式 
预计收益 
实际收回本金金额 
实际获得收益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是否关联交易 
是否涉诉 
资金来源并说明是否为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 2014年12月19日 
2015年1月19日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24.11 5,000 24.109589 是       否否募集资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保本浮动收益型 
7,000 2014年12月19日 
2015年1月19日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33.75 7,000 33.753425 是否否自有资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保本浮动收益型 
3,000 2014年12月19日 
2015年2月2日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20.71 3,000 20.712329 是否否自有资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保本浮动收益型 
1,400 2015年2月6日 
2015年3月13日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6.175342 1,400 6.175342 是否否募集资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保本浮动收益4,000 2015年2月6日 
2015年3月13日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17.643836 4,000 17.643836 是       否否自有资金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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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保本浮动收益型 
3,000 2015年2月6日 
2015年3月12日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11.736986 3,000 11.736986 是否否自有资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支行 
保本浮动收益型 
3,000 2015年2月6日 
2015年5月8日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35.153425 3,000 35.153425 是否否自有资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保本浮动收益型 
3,500 2015年2月13日 
2015年3月20日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15.438356 3,500 15.438356 是否否自有资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保本浮动收益型 
6,000 2015年4月16日 
2015年5月21日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25.890411 6,000 25.890411 是否否募集资金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保本型 
1,000 2015年6月4日 
2015年9月1日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13.84   是否否自有资金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保本型 
1,000 2015年6月4日 
2015年9月1日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14.091667        是否否自有资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2,000 2015年6月30日 
2015年10月8日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21.095890        是否否自有资金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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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合计 
/ 
39,900
    
.00 
    ///
    239.640357 35,900
    .00
    190.613699 
    ///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元) 0 
委托理财的情况说明 2015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的闲置资金
    (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5亿元),选择适当的时
    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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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募集年份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 
总额 
本报告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4 首次发行 42,280.00 1,284.55 29,916.30 10,484.13 承诺项目
    使用 
合计/ 42,280.00 1,284.55 29,916.30 10,484.13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承诺项目名称 
是否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项目进度 
预计收益 
产生收益情况 
是否符合预计收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收益说明 
变更原因及募集资金变更程序说明 
安全气囊布新建厂房项目 
否 32,985.78 1,106.18 26,341.71 是                   是无 
    工业用布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否 4,079.84 178.37 3,574.59 是              是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00 
      是          是 
合计/ 40,065.62 1,284.55 29,916.30 //       ////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说明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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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不适用。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 2015年 4月 27日召开的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4年 12月 31日公司的总股本 1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21,420,000.00元。现金红利已
    于 2015年 6月 11日实施完毕。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否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 10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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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详见《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公告。
    2015年 5月 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情况说明 
激励对象正在筹集股权激励所需要的资金,资金准备完成之后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五、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金威国际有限公司、厦门懋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2014年 9月26日至2017年 9月27日 
是是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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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限售 
赖敏聪、赖方静静、王雅筠、赖嘉慧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2014年 9月26日至2017年 9月27日 
是是 
股份限售 
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2014年 9月26日至2015年 9月27日 
是是 
股份限售 
赖方静静、赖敏聪、张初全、陈少琳及担任监事的张永华、甘华 
三十六个月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4年 9月26日至2017年 9月27日 
是是 
其他控股股东金威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的赖敏聪、赖方静静、张初全和陈少琳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是是 
其他金威国际有限公司 
所持华懋新材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华懋新材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0%;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公司拟减持华懋新
  是是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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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华懋新材并予以公告。
    其他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所持华懋新材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本企业持有的华懋新材股份总数的100%;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企业拟减持华懋新材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华懋新材并予以公告。
    是是 
其他厦门懋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所持华懋新材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本公司持有的华懋新材股份总数的 50%;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公司拟减持华懋新材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华懋新材并予以公告。
    是是 
其他金威国际、上海祥禾、懋盛投资 
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华懋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
  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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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华懋新材所有,本公司/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华懋新材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华懋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向华懋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承诺说明:
    1、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签署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如下: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
    (1)公司回购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触发启动条件的,本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①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实施方案将在本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
    ②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③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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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A)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和(B)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公司回购股份”完成公司回购股
    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公司回购股份”时,公司控股股东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二级
    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华懋新材股份以稳定华懋新材股价。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①当触发控股股东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将在 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华懋新材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如需),在获得批准后的 3个交易日内通知华懋新材,华懋新材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华懋新材披露增持计划的 3个交易日后,公司控股股东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计划。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
    ②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华懋新材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华懋新材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A)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华懋新材上市后累计从华懋新材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B)单一年度其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华懋新材上市后本公司累计从华懋新材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如华懋新材触发公司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的,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控股股东可选择增持公司股票与华懋新材回购股份同时进行,并按本条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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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完
    成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时,公司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华懋新材股份以稳定华懋新材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触发其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其将在 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华懋新材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通知华懋新材。华懋新材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华懋新材披露其买入华懋新材股份计划的 3个交易日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华懋新材股份的计划。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②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华懋新材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华懋新材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其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A)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华懋新材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 
(B)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华懋新材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④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华懋新材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司控股股东金威国际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华懋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华懋新材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华懋新材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华懋新材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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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华懋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华懋新材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华懋新材股份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2、3.3.4、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金威国际及实际控制人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
    1)承诺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以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中委派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除华懋科技以外,承诺人未来不会投资、参股、与他人合营、自营或以其他方式设立、经营与华懋科技相竞争或有竞争可能的业务及活动。
    3)如华懋科技未来拟进入新的业务领域或谋求新的业务机会,承诺人保证本公司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华懋科技相竞争或有竞争可能的新的业务及活动。
    4)如华懋科技认定承诺人及控制其他企业的业务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在华懋科技提出异议后,承诺人将立即并负责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
    上述承诺自即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有违反并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承诺人愿意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3.3.5、避免利益冲突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懋染整及常熟华懋已出具避免利益冲突承诺函,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不会以任何形式收购华懋染整、常熟华懋的股权、资产或业务;反之,华懋染整、常熟华懋亦不会以任何形式收购发行人的股权、资产或业务。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如拟进入新的业务领域或谋求新的业务机会,金威国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华懋染整和常熟华懋承诺将予以回避,并且现有业务中,如与发行人新的业务机会相冲突的,承诺人将采取有效措施,在三个月内通过出售、清算等方式,彻底停止相冲突的业务。
    3)金威国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华懋染整和常熟华懋违反上述承诺,如造成发行人实际损失的,应当赔偿发行人全部损失。
    任何承诺人未及时履行相关的赔偿义务,则发行人应当在向金威国际支付的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并代为支付。
    关于其他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所作其他承诺进一步的约束措施,作出承诺如下: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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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一致行动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避免利益冲突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同时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控股股东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一致行动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避免利益冲突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加强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制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公司的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不适用。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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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9,701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 
KINGSWAY 
INTERNATIONAL 
LIMITED 
0 84,525,0
    60.375 84,525,000 
    无 
0 境外法人 
厦门懋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 7,350,000 5.250 7,350,000 
    无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 7,218,750 5.15625 7,218,750 
    无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厦门懋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 3,150,000 2.250 3,150,000 
    无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厦门天资祥有限公司 
0 2,756,250 1.96875 2,756,250 
    质押 
2,75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449,674 2,449,674 1.7498 2,449,674 
    无 
0 其他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4,228 1,634,228 1.1673 1,634,228 
    无 
0 其他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永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70,970 1,470,970 1.0507 1,470,970 
    无 
0 其他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一组合 
349,846 349,846 0.2499 349,846 
    无 
0 其他 
任军 333,800 333,800 0.2384 333,80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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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449,674 
人民币普通股 
2,449,67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634,228 
人民币普通股 
1,634,22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永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70,970 
人民币普通股 
1,470,970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一组合 349,846 人民币普通股 349,846 
任军 333,800 人民币普通股 333,800 
林涛 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 
祁文学 20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01,600 
上海粱江通信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199,195 人民币普通股 199,195 
胡文兴 194,900 人民币普通股 194,9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92,400 
人民币普通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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