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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半年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2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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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103                                               公司简称:青山纸业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潘士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俊卿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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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3 
第二节公司简介. 3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4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6 
第五节重要事项. 12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20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22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2 
第九节财务报告. 22 
第十节备查文件目录. 10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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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国法定货币流通单位 
报告期指 2015年度半年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本公司/青山纸业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范指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会计师事务所指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二节公司简介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青山纸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 Fujian Qingshan Paper Industr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QSZ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潘士颖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林建平潘其星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 
电话 0591-83367773 0591-83367773 
传真 0591-87110973 0591-87110973 
电子信箱 dm@qingshanpaper.com 279875009@qq.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50005 
公司办公地址福建省沙县青州镇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65056 
公司网址 www.qingshanpaper.com 
电子信箱 qszy600103@163.com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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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青山纸业 600103
    六、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无
    七、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名称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 B座八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肖军、蔡斌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013,830,348.61 870,997,215.27 16.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283,165.36 32,166,663.18 -330.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5,262,931.73 -122,093,725.33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820,185.25 9,123,803.06 -361.0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69,516,312.87 1,243,799,478.23 -5.97 
    总资产 3,531,858,065.24 3,378,392,081.68 4.54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0 0.0303 -331.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0 0.0303 -331.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9 -0.1150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16 2.45 减少8.6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24 -9.29 增加3.0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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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4,737.6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721,567.8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403,051.5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38,621.2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4,133.09 
    所得税影响额-187,360.91 
    合计 979,76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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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国内工业包装纸市场低位企稳,公司纸袋纸产品销售量、价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回升,但受国外同类产品持续倾销影响,产品销售市场仍处于低位运行,利润率水平未有实质性提高;公司浆粕产品累计销量同比上年有较大幅度上升,但是,受下游纺织粘胶产业持续疲软,国际新增产能转移导致反倾销效果弱化,浆粕产品销售价格仍然处于低位,尽管环比去年下半年有小幅反弹,但同比去年上年半仍然下降。公司医药业、光电子产业及林业受市场需求及季节性等因素影响,收益同比上年略有下降。
    公司近年面临的困难与挑战持续严峻,两个主导产品市场需求和竞争格局未根本性改变,特别是浆粕产品下游行业市场需求低迷,产品销售价格回升困难。为此,公司一是努力改善和提高产品质量,积极探索和实施纸机系统的多样化和适应性新品开发,主动调整产品结构;二是突出销售机制再变革,解决库存和产销不平衡问题,提升主营产品盈利水平;三是深化子公司内部改革与发展,建立更加有效的激励机制,推进光电产业和医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四是持续推进林业产业退出战略,灵活处置部分资产,缓解经营资金压力;五是努力探寻和推动企业新一轮发展的目标与途径,积极谋求战略合作和资产并购,稳步推进再融资工作。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1,383.03万元,同比上年 87,099.72万元增加 14,283.31万元,
    增幅 16.40%;实现利润总额-5,940.45万元,同比上年 4,740.04万元减少 10,680.49万元;其中
    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428.32万元,资产负债率 63.26%。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013,830,348.61 870,997,215.27 16.40 
    营业成本 898,115,462.54 772,145,791.64 16.31 
    销售费用 44,019,175.78 46,038,490.67 -4.39 
    管理费用 86,962,977.15 77,645,233.48 12.00 
    财务费用 41,594,994.89 53,226,056.26 -21.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820,185.25 9,123,803.06 -361.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937,649.47 186,717,316.29 -70.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926,543.38 -207,401,331.31 68.70 
    研发支出 5,042,229.92 4,494,117.20 12.20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及售价同比上升。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产品销量增加,其销售成本相应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业务广告宣传费用支出同比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职工薪酬同比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利息支出同比减少、汇兑收益同比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以及收到的银行信用证保证金同比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出售股票的现金收入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融资保证金支出同比减少。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研发投入同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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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940.4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0,680.49万元,减幅 225.32%,
    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出售“兴业银行”股票,报告期投资收益同比减少 16,157.36万元。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①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实施进展说明 
    2015年 3月 27日,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因公司拟建年产 30万吨莆田化纤木浆粕项目有关用地审批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度延后,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难于如期上报,鉴于公司目前正在筹划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决定终止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15年 2月 10日,公司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有关事宜,并与意向认购方分别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9,000.00万股,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32亿元,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 50万吨食品
    包装原纸技改工程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报告期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2015年 3月 27日,公司 201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2015年 6月 18日,公司 2015年非公开发行方案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因此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②筹划资产并购及股票停牌事项说明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4年 10月 13日起停牌。2015年 1月 29日,公司披露《资产收购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及《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并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因筹划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票延期至 2015年 2月 12日复牌。有关收购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关于收购超声波制浆技术相关专利:2015年 6月 1日,经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决定以人民币 3亿元收购超声波制浆专利技术,并签定正式协议。本次收购相关专利共 28项,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全部所有专利的专利权人变更手续,并相应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手续合格通知书》。
    2015年 1月 27日,经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收购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相应签订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该收购事项目前仍处于资产评估确认和具体收购方式和方案的商谈阶段,尚未形成正式协议。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在 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 2015年度经营计划:计划实现营业收入 21.48亿元,营业
    成本控制在 18.89亿元内,三项费用控制在 3.29亿元内,计划销售纸袋纸 18.5万吨、浆粕 9.5
    万吨(含浆板 2.5万吨)。报告期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10.14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 47.21%,
    主要是公司主导产品受市场需求疲软、价格低迷等影响,未完成经营计划目标;累计营业成本支出 8.98亿元,占全年计划的 47.54%,主要是产品销量未能完成经营计划目标;累计三项费用支
    出 1.73亿元,占全年计划的 52.58%,主要是职工薪酬、停工损失较经营计划目标增加;累计销
    售纸袋纸 8.15万吨,销售浆粕 5.14万吨(含浆板 0.7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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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浆、纸行业 642,819,105.72 639,871,465.89 0.46 18.89 15.82 2.63 
    纸制品加工行业 
136,585,765.64 124,011,442.83 9.21 22.56 22.60 减少 0.03个百分点 
    医药行业 97,631,063.49 38,033,727.20 61.04 -11.76 -14.44 增加 1.22 个百分点 
    光电子行业 86,888,645.76 69,361,245.66 20.17 18.86 21.50 减少 1.73 个百分点 
    营林业 3,445,333.57 2,150,517.92 37.58 -68.24 -51.32 减少 21.69 个百分点 
    商贸业 9,541,978.47 8,698,830.92 8.84 4.38 24.82 减少 14.92 个百分点 
    机电维修安装 9,382,755.02 7,207,594.29 23.18 135.42 144.68 减少 2.91 个百分点 
    内部抵销-12,551,855.36 -15,040,551.24 
    合计 973,742,792.31 874,294,273.47 10.21 13.86 15.22 减少 1.06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纸、浆粕等 641,444,606.99 638,500,033.50 0.46 19.05 15.98 增加 2.63 个百分点 
    纸板、纸箱 136,585,765.64 124,011,442.83 9.21 22.56 22.60 减少 0.03个百分点 
    副产品 990,947.02 995,987.93 -0.51 -16.49 -19.72 增加 4.04 个百分点 
    本色浆 383,551.71 375,444.46 2.11 -45.14 -45.76 增加 1.11 个百分点 
    医药 97,631,063.49 38,033,727.20 61.04 -11.76 -14.44 增加 1.22 个百分点 
    光电子 86,888,645.76 69,361,245.66 20.17 18.86 21.50 减少 1.73 个百分点 
    营林 3,445,333.57 2,150,517.92 37.58 -68.24 -51.32 减少 21.69 个百分点 
    商贸 9,541,978.47 8,698,830.92 8.84 4.38 24.82 减少 14.92 个百分点 
    机电维修安装 9,382,755.02 7,207,594.29 23.18 135.42 144.68 减少 2.91 个百分点 
    内部抵销-12,551,855.36 -15,040,551.24 
    合计 973,742,792.31 874,294,273.47 10.21 13.86 15.22 减少 1.06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公司浆纸行业及其产品因主导产品纸袋纸同比售价及销量上升,导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产品毛利率增加。
    报告期公司纸制品加工业及其产品因纸箱销量增加,导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加。
    报告期公司医药行业及其产品因主导产品风油精同比售价上升但销量减少,主要原料采购价格降低,导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减少,产品毛利率增加。
    报告期公司光电行业及其产品因下游企业订单同比增加,光器件产销量增加,导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加;因其产品结构调整,同比平均售价下降成本上升,产品毛利率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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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营林业及其产品因上年末出售全资子公司“漳平青菁林场有限责任公司”,导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产品毛利率减少。
    报告期公司商贸业及其产品因业务结构调整,导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加,产品毛利率减少。
    报告期公司机电维修安装业因维修安装业务量同比增加,导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加;因职工薪酬支出同比增加,维修安装业务毛利率减少。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 870,557,425.22 12.19 
    国外 103,185,367.09 30.23 
    合计 973,742,792.31 13.86 
    说明:主营业务国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主要受报告期公司主导产品纸袋纸销量增加影响;主营业务国外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主要受报告期公司光电子器件出口加工贸易量以及出口纸袋纸销量增加影响。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一家从事 40多年制浆造纸相关业务企业,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市场资源,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报告期,公司核心竞争力无重大变化。公司所收购的超声波制浆专利技术拟先期用于计划建设的年产 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项目,并规划投入研发竹浆、木浆等专利技术延伸项目。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公司无权证、可转换债券等证券投资情况,无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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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各子公司主要业务性质、主要产品或服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1)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性质医药制造业,主要产品风油精、无极膏和香精,注册资本 8,100万元。报告期,总资产 29,675.38万元,净资产 21,978.56万元,净利润 2,115.44
    万元。
    (2)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性质电子制造业,主要产品光电子器件,注册资本8,000万元。报告期,总资产 15,322.03万元,净资产 13,206.83万元,净利润 445.44万元。
    (3)福建省泰宁青杉林场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性质林业,经营森林培育、木竹采运,注册资本2,482.50万元。报告期,总资产 3,365.44万元,净资产 3,246.21万元,净利润-20.21万元。
    (4)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性质林业,经营森林培育、木竹采运,注册资本5,661.78万元。报告期,总资产 6,929.67万元,净资产 6,559.58万元,净利润-44.22万元。
    (5)福建省连城青山林场有限公司:业务性质林业,经营森林培育、木竹采运,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报告期,总资产 1,921.37万元,净资产 1,624.63万元,净利润-16.55万元。
    (6)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业务性质为贸易,经营商品流通,注册资本 4,600万元。报告期,总资产 4,098.59万元,净资产 3,894.38万元,净利润-28.47万元。
    (7)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业务性质纸制品加工,经营工业用纸、造纸原料,注册资本6,000.00万元。报告期,总资产 21,923.76万元,净资产 12,515.05万元,净利润 222.16万元。
    (8)沙县青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业务性质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废纸,注册资本 100万元。
    报告期,总资产 19.38万元,净资产-1.51万元,净利润-2.33万元。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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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福建省青纸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业务性质机械维修,经营机械维修、制造,注册资本 431.23
    万元。报告期,总资产 635.30万元,净资产 580.89万元,净利润-15.92万元。
    (10)沙县青晨贸易有限公司:业务性质贸易,经营商品流通,注册资本 60万元。报告期,总资产 1,066.35万元,净资产 707.22万元,净利润-1.95万元。
    (11)福建莆田青山生物质纤维有限公司:业务性质化纤浆粕、粘胶纤维的制造和销售,注册资本 500万元。报告期,总资产 291.13万元,净资产 29.33万元,净利润 0.05万元。
    ●对公司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子公司的情况 
    (1)报告期,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营业收入 9,777.97万元,实现营业利润 2,821.16
    万元,净利润 2,115.44万元,同比减少 1.39%,主要原因是主导产品风油精销售量同比减少。
    (2)报告期,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营业收入 8,708.06万元,实现营业利润
    480.47万元,净利润 445.44万元,同比减少 23.51%,主要原因是管理费用中的中介服务费、职
    工薪酬以及研发支出增加。
    (3)报告期,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完成营业收入 13,880.76万元,实现营业利润
    225.98万元,净利润 222.16万元,同比增加 142.46%,主要原因系受纸箱及纸板销量增加的影响。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进度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收益情况 
热电厂 6#锅炉环保技改 680 运行并达标排放 174.88 174.88 / 
    13万吨普通食品包装原纸技改项目 
9,987.83 在建 254.00 254.00 / 
    合计 10,667.83 / 428.88 428.88 /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 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否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0 
每 10股转增数(股) 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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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披露事项 
本报告期,无其他披露事项。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诉讼、仲裁或媒体普遍质疑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2015年 2月 25日,公司代表国内未漂白纸袋纸产业委托律师所代理向国家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进行反倾销调查。2015 年 4月10 日,商务部正式发出立案调查公告(2015 年第 9 号),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5年 4月 11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反倾销调查受理立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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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 
应诉(被申请)方 
承担连带责任方 
诉讼仲裁类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环湖贸易有限公司 
无合同纠纷 
详见诉讼说明 
14,310,944.34 无详见诉
    讼说明 
未开庭 
诉讼说明:
    2015年 2月 27日,公司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14]闽民终字第 1450号),该法院针对公司因不服纸材原料侵权纠纷案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事宜作出二审判决结果为: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101,586元。该侵权纠纷仅涉及公司购销纸材原料过程中的一个提货环节,因公司提前提取纸材原料导致相关法院判决公司直接承担责任,但其缘由是公司已支付的货款被间接供货第三方拖欠、挪用所致。鉴此,报告期,公司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另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间接供货第三方即被告南昌环湖贸易有限公司因合同违约向本公司返还货款人民币 14,310,944.34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以维护公司利益。
    根据公司所收到的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15】洪民二初字第 250号),该案原定于 2015年 6月 24日开庭。鉴于被告提出实施还款方案,且该方案需要一定的时间落实,经原、被告双方共同申请,并征得法院同意延期开庭。公司将持续跟踪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5年 2月 28日、5月 5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三)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无 
(四)其他说明 
    本报告期,无其他说明事项。
    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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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和企业合并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变化的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2015年 1月 27日,经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收购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相应签订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该收购事项目前仍处于资产评估确认和具体收购方式和方案的商谈阶段,尚未形成正式协议。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5年月 29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框架协议公告》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收购资产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交易对方或最终控制方 
被收购资产 
购买日 
资产收购价格 
自收购日起至报告期末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自本年初至本期末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适用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是否为关联交易(如是,说明定价原则) 
资产收购定价原则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关联关系 
安阳华森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刘洁先生 
超声波制浆相关专利技术共28项 
2015年6月 
300,000,000             否评估值 
是是 
相关情况详见 2015年 5月 15日、2015年 6月 1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在发布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超声波制专利技术的公告》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超声波制专利技术过户进展情况的公告》。
    2、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无出售资产成交情况。
    3、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资产置换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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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企业合并情况 
    无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一)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情况说明
    五、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无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无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无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无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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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关系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期初余额发生额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发生额期末余额 
沙县青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0.02 0.00 0.02 0.00 0.00 0.00 
    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158.05 43.00 1,201.05 0.00 0.00 0.00 
    沙县青晨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60.75 -29.39 31.36 0.00 245.16 245.16 
    福建省青纸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0.00 0.00 0.00 237.02 -32.05 204.97 
    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0.00 0.00 0.00 2,992.44 59.27 3,051.71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0.00 84.27 84.27 0.22 -0.22 0.00 
    福建省漳平青菁林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0.00 0.00 0.00 2,110.00 -2,110.00 0.00 
    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0.00 0.00 0.00 7,143.87 40.90 7,184.77 
    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参股股东 8,019.20 -8,019.20 0.00 0.00 183.14 183.14 
    福建省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2.19 -2.19 0.00  0.00 
    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股股东       0.00  6.33 -2.53 3.80 
    福建省三明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2.94 2.94 
    福建莆田青山生物质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61.65 0.16 261.81       0.00 
    福建省连城青山林场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00.00 200.00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0.60   0.60 
    合计 9,501.86 -7,720.41 1,781.45 12,490.48 -1,616.33 10,874.15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元) 
29,396.56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元) 
29,396.56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1)截至报告期末,应收沙县青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0.02万元系应
    收电话费、复印费等。
    (2)截至报告期末,应收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 1,201.05万元系
    往来款。
    (3)截至报告期末,应收沙县青晨贸易有限公司 31.36万元系应收水电
    及辅材款等;应付沙县青晨贸易有限公司 245.16万元系应付原料及印
    刷品款。
    (4)截至报告期末,应付福建省青纸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204.97万元系应
    付修理费。
    (5)截至报告期末,应付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 3,051.71万元主要系应
    付往来及原料款。
    (6)截至报告期末,应收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84.27万元
    系应收房屋租金。
    (7)截至报告期末,应付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184.77万元主要
    系应付往来款。
    (8)截至报告期末,应付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83.14万元系原
    料款。
    (9)截至报告期末,应付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80万元系暂收
    房屋租金及押金款。
    (10)截至报告期末,应收福建省三明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2.94万元系预
    付盐款。
    (11)截至报告期末,应收福建莆田青山生物质有限公司 261.81万元系
    应收代垫浆粕项目前期费用。
    (12)截至报告期末,应收福建省连城青山林场有限公司 200.00万元系
    往来款。
    (13)截至报告期末,应付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 0.60万元系工程设计
    费。
    关联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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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经公开招标,公司于 2015年 5月 13日与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年产 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一期(3#机技改及配套项目)项目投资建设与回购合同书》,授予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上述招标项目投资建设特许权,由其负责项目工程投融资建设管理及工程施工总承包,建设内容包括生产线改造、原有装置的拆除及搬迁、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安装、厂房建设施工等,工程投资估算额总计约 13,500万元。因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述构成关联交易。鉴于该关联交易系其中一方参与公开招标导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按关联交易形式决策与披露。
    公司年产 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一期包括:原计划投入的 3号机年产 13万吨普通食品包装原纸项目(9987.83万元)及工程涉及的该纸机配套项目(约 3500万元)。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担保类型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担保是否逾期 
担保逾期金额 
是否存在反担保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关联 
关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3,0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3,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3,00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2.57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经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鉴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同意给予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融资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并已签订《融资额度协议》(额度期限为2015年6月16日起至2016年6月9日),公司同意确认为该融资额度协议项下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在2015年6月1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3,000万元的《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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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无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其他公司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 2月 10日,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2015年拟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且按规定锁定期限。具体详见公司所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015年 2月10日 
是是报告期,公司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报中国证监会受理,待核准。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其他公司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在本公司持有的全部林场类企业股权对外转让完成前的过渡期间,保证本公司仍控制的其他林业企业与其下属林业企业不形成实质性竞争关系。
    承诺时间:
    2015年 6月1日。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否是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其他公司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其自身及权属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
    承诺时间:
    2015年 6月1日,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否是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其他承诺 
分红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5年修订)第 177条和 179条 
持续履行否是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适用□不适用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83万元人民币(含控股子公司审计费用),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万元人民币。审计期间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按实承担。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改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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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公司反舞弊管理制度》、《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提高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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