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022
2015 年 10 月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爱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德民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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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002,816,420.37 691,720,359.68 44.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90,541,036.29 321,113,617.80 115.05%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7,270,746.06 -3.12% 531,960,532.69 6.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018,506.26 -17.09% 48,014,105.54 13.5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8,731,429.09 -28.53% 45,700,084.61 11.0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21,023,256.52 -697.86%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22.73% 0.72 2.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22.73% 0.72 2.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1% -2.91% 10.62% -4.5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20,077.54
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3,000,000.00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 0.00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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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0.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0.00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0.00
备
债务重组损益 0.0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0.00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
0.00
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0.00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0.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0.0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0.00
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
0.00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97,699.9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408,356.6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00
合计 2,314,020.9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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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775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爱国 境内自然人 52.50% 42,000,000 42,000,000
南海创新(天津)
股权投资基金合 境内非国有法
8.25% 6,600,000 6,600,000
伙企业(有限合 人
伙)
青岛世纪星豪投 境内非国有法
7.50% 6,000,000 6,000,000
资有限公司 人
徐波 境内自然人 3.75% 3,000,000 3,000,000
天津达晨创世股
境内非国有法
权投资基金合伙 1.28% 1,027,200 1,027,200
人
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达晨盛世股
境内非国有法
权投资基金合伙 1.12% 892,800 892,800
人
企业(有限合伙)
山东中健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
0.60% 480,000 480,000
理有限公司 人
华富基金-光大
银行-华富基金
其他 0.42% 332,999
睿益 1 号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中信稳
健分层型证券投
其他 0.36% 288,100
资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1530F 期(暖
流叶山 2 号)
华富基金-光大
银行-华富基金
其他 0.35% 278,685
精益 1 号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华富基金-光大银行-华富基金睿
332,999 人民币普通股 332,999
益 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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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稳
健分层型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288,100 人民币普通股 288,100
划 1530F 期(暖流叶山 2 号)
华富基金-光大银行-华富基金精
278,685 人民币普通股 278,685
益 1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62,400 人民币普通股 262,400
申万菱信资产-工商银行-国金证
201,500 人民币普通股 201,500
券股份有限公司
奚劼 1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00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稳
健分层型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1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000
划 1501F 期
李欣 125,300 人民币普通股 125,300
宗小良 102,500 人民币普通股 102,500
毛燕云 100,1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100
上述股东中,公司的股东王爱国直接持有公司 52.5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的股东徐波直接持有公司 3.75%的股份;王爱国、徐波系夫妻关系,为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股东世纪星豪持有公司 7.50%的股份,徐波持有世纪星豪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83.30%的股权,为世纪星豪的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的股东达晨创世、
明 达晨盛世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和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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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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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09)。
2015年7月2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已部分投产。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2015 年 07 月 16 日 http://www.cninfo.com.cn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产的
2015 年 07 月 24 日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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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公
司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有派息、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其转让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 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公司
年 06 36 个 正在
际控制人王爱国、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月 30 月 履行
徐波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日
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同时,王爱
国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承诺:如其离职
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该承诺的效力,其将继续履行上述
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公
首次公开发行
司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或再融资时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有派息、送股、
作承诺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其转让股 2015
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公司 年 06 36 个 正在
世纪星豪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月 30 月 履行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日
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同时,世纪
星豪股东徐波作为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进一步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世
纪星豪的股权,也不由世纪星豪回购该部分股权。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其将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审慎减
年 06 12 个 正在
南海创新 持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票:在前述两年期的首六个月内,
月 30 月 履行
其转让公司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日
发行价;如前述限价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其转让公司股票
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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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国对在限售期结束后两年内对所持有的国恩科技股
票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说明与承诺如下:1、持有股份
的意向:作为国恩科技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人看
好公司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公司的股
票,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减持国恩科技的股份。在限售期结
束后,本人将根据本人的资金需求、资金安排和公司的实
际情况等各方面因素审慎决定是否减持国恩科技部分股
份。2、减持股份的计划: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
人拟减持国恩科技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1)减持前提:本人
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本人不存在
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公开承诺的情
况。(2)减持数量:在满足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的规定情形下,本人在
限售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总数(包括直接持股
及间接持股,下同)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5%;期满后 2015
公司控股股东、实
24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年 06 60 个 正在
际控制人王爱国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月 30 月 履行
先生
的发行价(如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日
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本人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
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减持价格将在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
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4)减持方式: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5)减持公告:在公司上市后,
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
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
于 5%以下时除外。3、约束措施: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并承诺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本人未履行
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2)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公
司所有。
为维护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现就我们(王爱国、徐波夫妇、青岛世纪星豪
投资有限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 2015
王爱国;徐波;青岛
易事项,承诺如下:一、我们及所控制的企业不占用、支 年 06 正在
世纪星豪投资有 长期
配公司的资金或干预公司对货币资金的经营管理,保证不 月 30 履行
限公司
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 日
(1)公司为我们及所控制的企业垫支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期间费用及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2)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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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我们及所控制的企业
使用;(3)公司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我们及所控
制的企业提供委托贷款;(4)公司委托我们及所控制的企
业进行投资活动;(5)公司为我们及所控制的企业开具没
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6)公司代我们及所控
制的企业偿还债务。二、我们保证不要求公司为我们及所
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也不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三、
我们及所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
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
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
定,不会要求公司给予与第三人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
件,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我们保证严格遵守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进行决
策时回避表决,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
行股东义务,保障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五、作为董
事,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对关联交易
进行决策时回避表决,与其他董事一样平等的行使董事权
利、履行董事义务,保障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上
述承诺自即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对我们及所控制的企业具
有法律约束力。如有违反并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我们及
所控制的企业愿承担法律责任。
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或其
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
业务的经济实体、机构和经济组织的情形。今后也不会通
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与公司
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如公司认定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现有业务或将来产生的业务与公司存在同
年 06 正在
王爱国、徐波 业竞争,则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其将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 长期
月 30 履行
业务。如公司提出受让请求,则其应无条件按经有证券从
日
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
优先转让给公司。(4)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
其他股东一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