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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信电器: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3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任思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生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秋高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17,552,480.56                 1,038,756,302.50                         17.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72,219,106.78                      786,739,105.06                       10.87%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86,464,762.35                      13.74%          754,379,585.13                16.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6,824,254.41                      29.46%          106,509,951.72                28.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44,617,826.10                      30.62%           96,647,666.38                30.38%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59,871,956.42               218.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                    -2.38%                      0.93               -6.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                    -2.38%                      0.93               -6.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7%                      0.70%                    11.68%               1.3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08,998.7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222,031.5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4,672,000.74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655.0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40,403.29
合计                                                                            9,862,285.3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223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任思龙              境内自然人             9.65%      11,095,906        11,095,906 质押                  5,258,000
刘宏光              境内自然人             6.43%       7,397,250         7,397,250 质押                  5,160,500
杨成青              境内自然人             6.43%       7,397,250         7,397,250 质押                  6,864,000
丁发晖              境内自然人             6.43%       7,397,250         7,397,250 质押                  3,093,000
陈平                境内自然人             6.43%       7,397,249         7,397,249 质押                  4,335,000
樊剑军              境内自然人             6.43%       7,397,249         7,397,249 质押                  3,736,500
任思荣              境内自然人             5.71%       6,564,401         6,564,401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
                    国有法人               3.99%       4,590,200
责任公司
刘晓军              境内自然人             2.23%       2,564,401         2,564,401 质押                    312,000
李加勇              境内自然人             2.16%       2,481,362         2,481,362 质押                  1,355,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590,200 人民币普通股          4,590,200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598,948 人民币普通股          1,598,948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
                                                                         1,3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70,000
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
                                                                         1,3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70,0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
                                                                         1,3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70,0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
                                                                         1,3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70,0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
                                                                       1,3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70,0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
                                                                       1,3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70,0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
                                                                       1,3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70,0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
                                                                       1,3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70,0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前 10 名股东中任思龙与任思荣为姐弟关系;任思龙、杨成青、樊剑军、陈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丁发晖、刘宏光、任思荣、刘晓军为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共
明
                                   为九人,另一人为李遇春)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无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减少58.36%,主要是因为采购材料到货并验收入账所致;
2、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增长692.02%,是因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增加;
3、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长86.33%,主要是员工借支备用金及投标保证金增加;
4、存货期末较期初增长52.59%,主要是因为销售备货及材料库存增长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期初增长53%,是因为公司参股设立的上海良信智能电工有限公司后续出资到位;
6、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长124.95%,主要是募投项目基础建设及康桥二期项目支出增加导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79.68%,主要是因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增加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106.9%,主要是由于公司预付的资产购置款项增加所致;
9、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2,508,509.49元,是因为公司非买断式的票据贴现增加所致;
10、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49.96%,是因为随着销售额增长,公司采购额相应增长;
11、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7.42%,是因为销售额增长所致;
12、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长33.83%;是因为报告期销售额增长,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
13、应付股利期末较期初增加770,402.50元,为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现金股利尚未发放;
14、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62.35%,是因为公司待支付款项增加所致;
15、未分配利润期末较期初增长31.94%,是由于本报告期净利润增长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7.28%,主要是IT支出、研发投入及股权激励费用分摊增加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财务费用同比减少52.18%,是因为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同比增加55.94%,是因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4、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同比增长31.52%,是因为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增长所致;
5、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46.10%,是因为税前利润增长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218.02%,主要是因为公司销售增长回款增加引起;
2、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同比减少106.52%,主要是去年同期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
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
案等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其中任思龙先生拟以现金出资认购金额为9,000万元,卢生江先生
拟以现金出资认购为3,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
低于51.9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1,66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
用于“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详见巨潮资讯网2015-049、050、051、052、053、054等公告;
2、2015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事项,详见巨潮资讯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网2015-060公告;
3、2015年8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578号),详见
巨潮资讯网2015-074公告;
4、201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方案等事项,对原方案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除此之外,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调整后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436万股(含本数),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
不低于35.97元/股。详见巨潮资讯网2015-085、086、087、088、090等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5-049、050、051、
                                     2015 年 07 月 07 日
                                                                               052、053、054 等公告
                                     2015 年 07 月 24 日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5-060 公告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
                                     2015 年 08 月 29 日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5-074 公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5-085、086、087、
                                     2015 年 10 月 19 日
                                                                               088、090 等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
                                                     人就锁定期满
                                                     后减持作出如
                                                     下承诺:1、自
                                                     上海良信电器
                                     任思龙;杨成青; 股份有限公司
                                     樊剑军;陈平;丁 (以下简称\"发                                     截至公告之日,
                                                                      2017 年 01 月 23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发晖;任思荣;刘 行人\")股份上                        2019-01-23   尚未出现承诺
                                                                      日
                                     宏光;刘晓军;李 市之日起三十                                      触发条件。
                                     遇春            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所
                                                     持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份
                                                     前已发行的股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人所
                 持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份
                 前已发行的股
                 份。2、发行人
                 上市后六个月
                 内如发行人股
                 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
                 价(指复权后的
                 价格,下同)均
                 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六个
                 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
                 人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
                 份前已发行的
                 股份的锁定期
                 限将自动延长
                 六个月。3、本
                 人所持发行人
                 公发行股份前
                 已发行的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
                 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减持价格
                 (指复权后的
                 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本人若在
                 该期间内以低
                 于发行价的价
                 格减持本人所
                 持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份前已
                 发行的股份,减
                 持所得收入归
                 发行人所有。\"
                 \"持有发行人股
任思龙;杨成青;
                 份的董事和高                                     截至公告之日,
樊剑军;陈平;丁                    2017 年 01 月 23
                 级管理人员锁                        2019-01-23   尚未出现承诺
发晖;刘晓军;卢                    日
                 定期满后减持                                     触发条件。
生江
                 作出如下承诺: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自上海良信
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股份
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
所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
份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人
所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
份前已发行的
股份。2、发行
人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发行人
股票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指复权后
的价格,下同)
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
股份前已发行
的股份的锁定
期限将自动延
长六个月。本人
不因职务变更
或离职等主观
原因而放弃履
行此承诺。3、
本人所持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
份前已发行的
股份在上述锁
定期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行价;本人若在
                 该期间内以低
                 于发行价的价
                 格减持本人所
                 持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份前已
                 发行的股份,减
                 持所得收入归
                 发行人所有。本
                 人不因职务变
                 更或离职等主
                 观原因而放弃
                 履行此承诺。4、
                 本人在担任发
                 行人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不因职务
                 变更或离职等
                 主观原因而放
                 弃履行此承
                 诺。”
                 \"持股 5% 以
                 上的自然人股
                 东减持意向:持
                 股 5%以上的自
                 然人股东均为
                 公司实际控制
任思龙;杨成青;
                 人,为保持其对                                   截至公告之日,
樊剑军;陈平;丁                    2017 年 01 月 23
                 公司控制权及                        2019-01-23   尚未出现承诺
发晖;刘宏光;任                 日
                 公司战略决策、                                   触发条件。
思荣
                 日常经营的相
                 对稳定性,在锁
                 定期满且不违
                 背限制条件下,
                 上述股东除个
                 人或有的投资、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理财等财务安
              排需减持一定
              比例股票外,无
              其他减持意向;
              上述自然人预
              计在锁定期满
              且不违背限制
              条件下,针对其
              持有的公司发
              行前已发行的
              股份,将根据
              《上市公司解
              除限售存量股
              份转让指导意
              见》等相关法规
              的规定,通过深
              交所竞价交易
              系统或大宗交
              易系统进行减
              持,第一年的减
              持比例不超过
              15%,且减持价
              格(指复权后的
              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第二年的
              减持比例不超
              过 30%,且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公开
              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均承诺,发行前
              已持有的公司
              股份将在锁定
              期满且不违背
              限制条件下进
              行减持,并于减
              持前 3 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若
              未履行公告程
              序,该次减持所
              得收入将归公
              司所有。\"
国泰君安创新 \"预计在锁定期 2015 年 01 月 21 2016-01-21     承诺履行中,未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投资有限公司 满且不违背限 日                            出现违背承诺
             制性条件下,针                             情况。
             对本公司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指扣
             除转由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持有的股
             份后的剩余股
             份,下同),将
             根据《上市公司
             解除限售存量
             股份转让指导
             意见》等相关法
             规的规定,通过
             深交所竞价交
             易系统或大宗
             交易系统进行
             减持;本公司第
             一年减持比例
             不超过本公司
             持有的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的
             60%,且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
             价;第二年减持
             剩余的全部股
             份,且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
             若发行人股份
             在该期间内发
             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发行
             价应相应作除
             权除息处理。作
             为现时持股
             5% 以上的股
             东,若本承诺人
             将所持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份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前已发行的股
               份在锁定期满
               且不违背限制
               条件下进行减
               持的,本承诺人
               将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若未履行
               公告程序,该次
               减持所得收入
               将归发行人所
               有。\"
               \"发行人已就回
               购首次公开发
               行全部新股作
               出如下承诺:本
               公司为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
               制作的招股说
               明书如果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
               本公司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                                   截至公告之日,
上海良信电器                    2013 年 12 月 20
               的,在中国证监                      9999-12-31   尚未出现承诺
股份有限公司                    日
               会对本公司作                                     触发条件。
               出行政处罚决
               定之日起一个
               月内,本公司将
               启动依法回购
               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的
               程序,本公司将
               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发行
               价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
               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
               股。\"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实际控制
                 人任思龙、杨成
                 青、樊剑军、陈
                 平、丁发晖、刘
                 宏光、任思荣、
                 刘晓军、李遇春
                 已就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全部
                 新股作出如下
                 承诺:1、上海
                 良信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为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制
                 作的招股说明
                 书如果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
任思龙;杨成青;
                 司是否符合法
樊剑军;陈平;丁                                                截至公告之日,
                 律规定的发行 2013 年 12 月 20
发晖;任思荣;刘                                   9999-12-31   尚未出现承诺
                 条件构成重大、日
宏光;刘晓军;李                                                触发条件。
                 实质影响的,在
遇春
                 中国证监会对
                 公司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之日
                 起三十日内,本
                 人将以发行价
                 加算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依法
                 购回首次公开
                 发行时转让的
                 限售股股份。若
                 本人未在前述
                 规定时间内依
                 法购回首次公
                 开发行时转让
                 的限售股股份,
                 自中国证监会
                 对公司做出行
                 政处罚决定之
                 日后第三十一
                 日至购回股份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相关承诺履
行完毕期间,本
人将不得行使
投票表决权。2、
公司为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
制作的招股说
明书如果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
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
的,在中国证监
会对公司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
之日起三十日
内,公司将启动
依法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的程序,
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
以发行价并加
算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回购首
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若公
司未在前述规
定期间内启动
股份回购程序,
本人将积极督
促公司履行承
诺;若未督促,
自中国证监会
对公司做出行
政处罚决定之
日后第三十一
日至公司回购
股份的相关承
诺履行完毕期
间,本人将不得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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