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建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利群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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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319,568,524.40 1,202,632,107.04 9.7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808,748,024.79 781,298,830.31 3.51%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2.3963 2.3150 3.51%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57,496,763.92 14.67% 700,993,658.97 14.6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20,241,985.92 51.19% 41,598,094.48 50.23%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69,818,948.42 21.89%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0.2069 21.89%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50.00% 0.12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50.00% 0.12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4% 0.80% 5.23% 1.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2.88% 1.27% 5.62% 2.10%
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23.08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416,400.00 财政局科技项目及税收奖励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4,326,091.39 套期保值损益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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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8,333.8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0,896.27
合计 -3,053,176.9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
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增值税即增即退 2,470,419.49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二、重大风险提示
1、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1)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本公司为海门市国税局认定的残疾人就业单位,全资子公司通光光缆是依法批准的社会福利企业。虽然享受的福利企业
税收优惠系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享有,不属于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公司和通光光缆未来仍存在本
身不符合残疾人就业单位的认定条件或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民政部颁发的《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要求,在合适的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降低
因不能满足福利企业的认定条件而产生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2)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2011年11月8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同意本公司为高新技
术企业,自2011年起三年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4年10月31日,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4年起三年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
未来存在国家税收政策变化或本身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而不能获得税收优惠的风险。
2009年9月11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同意通光光缆为高新
技术企业,自2009年起三年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2年8月6日,通光光缆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
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2年起三年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通光光缆未来存在国家税收政策变化或本身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而不能获得税收优惠的风险。
2014年10月31日,通光强能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
术企业,自2014年起三年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光强能未来存在国家税收政策变化或本身不再符合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条件而不能获得税收优惠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严格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持续加大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的招聘力度、
扩大研发队伍、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降低因不能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各类条件而产生的税收
优惠政策变化风险。通光光缆已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申请,目前正在公示期。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锭,2012年、2013年、2014年铝锭消耗金额分别占营业成本的30.65%、33.58%和35.95%。
其他原材料包括光纤、镀银铜线、铝包钢单丝、铝杆、不锈钢带、铜等。铝包钢单线、铝锭、铝杆、不锈钢带、铜的采购价
格密切跟随国内市场基准铝价、钢价、铜价波动,因此市场基准铝价、钢价、铜价波动对本公司盈利的稳定性有一定的影响。
应对措施:在确保产品性能的前提下,严格审核技术设计方案,从设计环节控制产品成本;不断提高产品生产工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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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产品合格率,降低物耗水平,缓解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公司稳定盈利的压力;加强采购、外协环节管理,降低采购成本。
3、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通光集团持有公司55.1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强先生实际控制公司55.19%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使其他股东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
应对措施: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得到有效运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遵守各项承诺,在制定公司经营、管
理决策时充分考虑公司战略委员会及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分析和建议,以降低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
4、核心技术能否保持领先风险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新获授权专利17件,其中发明专利1件。目前正在申请19件发明专利、1件实用新型专利,参与起草、
修订光缆部分的国家标准。尽管本公司拥有一流的研发团队和一批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但是如果本公司未来在技术上落后
于竞争对手,不能及时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将对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不断加强高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积极开展与行业内知名研究机构的合作,消化吸收各类国内外先进
技术,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拓宽现有产品应用领域,以降低核心技术被超越带来的经营风险。
5、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2年末、2013年末和201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443,951,499.72元、405,464,523.25元和514,283,305.08元,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58%、52.81%和60.02%。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保持在较高水平。尽管公司主
要客户的资金实力强、信用好、资金回收有保障,但若催收不力或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本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整个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应收账款的管理和监控,加大对销售回款率的考核力度,加强对账期较
长的应收账款的催收和清理工作,逐步降低逾期应收账款余额,降低应收帐款回收风险。
6、公司规模扩张导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上市后,公司资产规模迅速扩张。尽管本公司已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经营状况良好,但随着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和
投资项目的实施,在客户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将对本公司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体系、内部控制有
效性和人力资源不能满足资产规模扩大后对管理制度和管理团队的要求,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提升将受到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良好的人才引入和激励机制,不断引进大量人才,特别是技术、研发、管理、销售等方面的高级人
才,充实公司现有管理团队,并结合企业内部不断完善的培训制度,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素质,逐步建立起与公司规模相适
应的高效管理体系和经营管理团队,以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此外,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子公司管理制度,发挥内部
审计部门对子公司日常运作的监督作用,降低经营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0,271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非国有法
通光集团有限公司 55.19% 186,250,000
人
张钟 境内自然人 12.78% 43,125,000 0 质押 10,000,0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
国有法人 1.08% 3,637,800
任公司
叶东生 境内自然人 0.51% 1,725,705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 其他 0.32% 1,0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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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工银瑞信中证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
-中欧中证金融资产 其他 0.32% 1,085,700
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
-博时中证金融资产 其他 0.32% 1,085,700
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
-南方中证金融资产 其他 0.32% 1,085,700
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
-嘉实中证金融资产 其他 0.32% 1,085,700
管理计划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
-广发中证金融资产 其他 0.32% 1,085,700
管理计划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
-大成中证金融资产 其他 0.32% 1,085,700
管理计划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
-银华中证金融资产 其他 0.32% 1,085,700
管理计划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
行-易方达中证金融 其他 0.32% 1,085,700
资产管理计划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
-华夏中证金融资产 其他 0.32% 1,085,700
管理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通光集团有限公司 186,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6,250,000
张钟 43,1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43,125,0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637,800 人民币普通股 3,637,800
叶东生 1,725,705 人民币普通股 1,725,705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
1,085,7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5,700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 1,085,7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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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
1,085,7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5,700
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
1,085,7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5,700
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
1,085,7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5,700
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
1,085,7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5,700
资产管理计划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
1,085,7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5,700
资产管理计划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
1,085,7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5,700
资产管理计划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
1,085,7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5,700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
1,085,7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5,700
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叶东生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725,705
有)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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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较2014年末减少40.55%,主要原因是公司投资增加;
2、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较2014年末增加520.47%,主要原因是客户采用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增加;
3、预付账款本报告期末较2014年末增加82.60%,主要原因是预付材料款增加;
4、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末较2014年末增加101.37%,主要原因是保证金增加;
5、其他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较2014年末减少67.24%,主要原因是留抵进项税减少;
6、在建工程本报告期较2014年末增加111.08%,主要原因是新建车间、仓库而增加;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报告期较2014年末减少61.74%,主要原因是预付的设备、工程款减少;
8、短期借款本报告期较2014年末增加41.40%,主要原因是为确保生产销售增加了融资规模;
9、衍生金融负债以及其他综合收益本报告期末较2014年末增加114.85%,主要原因是套期保值浮动盈亏变动;
10、应付票据本报告期末较2014年末减少30.60%,主要原因是公司采用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减少;
11、其他应付款本报告期较2014年末增加466.11%,主要原因是预提各项费用未结算;
12、应付利息本报告期末较2014年末增加180.66%,主要原因是短期借款增加导致应付利息增加;
13、实收资本本报告期末较2014年末增加150.00%,资本公积本报告期末较2014年末减少45.31%,主要原因是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
(二)利润表项目报告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财务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0.62%,主要原因是融资规模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应增加利息支出;
2、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1.26%,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账款增加的幅度较同期减少;
3、投资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61.57%,主要原因是套期保值亏损增加;
4、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7.79%,主要原因是政府补贴减少;
5、营业利润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9.39%,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和产品综合毛利率增加;
6、利润总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1.12%,所得税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0.48%,净利润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
51.19%,主要原因是营业利润增加。
(三)利润表项目年初到报告期末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3.90%,主要原因是融资规模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应增加利息支出;
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36.88%,主要原因是本期的应收账款增加幅度较同期大;
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643.83%,主要原因是套期保值亏损增加;
4、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58.71%,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以及综合毛利率增加;
5、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增加49.20%,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43.14%,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50.23%,主要原因是营业
利润增加。
(四)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为-53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03万元,下降51.38%,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外投资
增加。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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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749.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67%;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4.20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51.19%。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计划有序开展,公司主营业务保持平稳发展,公司在稳固原有市场的同时,
积极拓展其他市场。围绕“专注为客户提供卓越品质的高端线缆”的企业使命,通过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竞
争能力、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运作日趋规范;进一步强化了内部审计职能,有效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优化了
管理架构,逐步加大精细化管理力度;调整研发管理机制、改善管理体系,加强研发过程管理和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积极
拓宽销售渠道,提升客户质量。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重大合同中标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4-056。在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淮南~南京~上海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输变电工程招标和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第五批集中
招标中,公司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27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中标形成的订单正在执行中,尚未执行完毕。
2、公司于2015年1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重大合同中标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
在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第六批集中招标、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宁夏宁东~浙江绍兴±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导线、
宁夏宁东~浙江绍兴接地极线路导线集中招标中,公司中标金额为人民币884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中标形成的订单正在执
行中,尚未执行完毕。
3、公司于2015年2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重大合同中标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
在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第一批集中招标中,公司中标金额为人民币343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中标形成的订单正在执行中,
尚未执行完毕。
4、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重大合同中标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
在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锡盟~山东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输电线路工程招标中,公司中标金额为人民币6842万元。截至报告期
末,中标形成的订单已执行完毕。
5、公司于2015年5月5日在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重大合同中标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5-024。在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第二批集中招标中,公司中标金额为人民币708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中标形成的订单正
在执行中,尚未执行完毕。
6、公司于2015年7月3日在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重大合同中标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5-041。在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第三批集中招标中,公司中标金额为人民币537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中标形成的订单正
在执行中,尚未执行完毕。
7、公司于2015年8月19日在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重大合同中标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5-050。在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第四批集中招标、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蒙西-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电线路工程(蒙
西-北京西段)光缆和锡盟-山东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电线路工程补充光缆集中招标中,公司中标金额为人民币9239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中标形成的订单正在执行中,尚未执行完毕。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
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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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1-9月份 上一年度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53.90% 45.88%
年初至报告期末,未出现向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30%的情形。年初至报告期末前5大供应商与上年相比,性质结构
并无明显变化,公司对单一供应商不存在依赖性,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项 目 1-9月份 上一年度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销售总额比例 24.54% 22.35%
年初至报告期末,未出现向单一客户销售例超过30%的情形。年初至报告期末前5大客户与上年相比,性质结构并无明显
变化,公司对单一客户不存在依赖性,前5大客户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策略开展各项工作,在销售、生产、研发、
人力资源、管理规范、ERP实施等主要方面均基本达到预定进度,没有发生影响年度经营计划实现的重大变化因素。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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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
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通光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对
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014 年 12 月 31 2015 年 6 月 30 承诺人遵守了
通光集团有限公司
前股份延长锁定期至 2015 日 日 上述承诺
年 6 月 30 日。
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
张强、张忠、江勇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卫、薛万健、陈建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
旭、戴青、黄俊华、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
林金桐、刘志耕、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 2011 年 09 月 16 承诺人遵守了
长期有效
毛庆传、唐正国、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 日 上述承诺
王旭光、徐雪平、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尤传永、张建明、 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
张淑琴、赵祝平 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
所作承诺 五十。
1、承诺人不利用自身对通
光线缆的控股股东地位及
重大影响,谋求通光线缆
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承
诺人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
利。2、承诺人不利用自身
通光集团有限公 对通光线缆的控股股东地 2011 年 09 月 16 承诺人遵守了
长期有效
司、张强先生 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通 日 上述承诺
光线缆达成交易的优先权
利。3、杜绝承诺人及所控
制的企业非法占用通光线
缆资金、资产的行为,在
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通光
线缆违规向承诺人及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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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
担保。4、承诺人及所控制
的企业不与通光线缆及其
控制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
联交易,如确需与通光线
缆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
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
将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
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
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
价格进行交易,不利用该
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通光
线缆利益的行为;并督促
通光线缆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通光线缆章
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
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承诺人并将严格按照
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股东的
回避表决义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通光线缆章程的规定,督
促通光线缆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
程序。
张强先生、通光集团及所
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形
式占用股份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如
通光集团有限公 2011 年 09 月 16 承诺人遵守了
发生任何资金、资产占用 长期有效
司、张强先生 日 上述承诺
的情形,通光线缆及其控
股子公司有权向承诺人按
照占用资金金额每日千分
之一的标准追索违约金。
陈建旭、戴青、江 本人以及直系亲属控制的
勇卫、林金桐、刘 企业及下属企业目前没有 2011 年 09 月 16 承诺人遵守了
长期有效
志耕、毛庆传、唐 以任何形式从事与通光线 日 上述承诺
正国、王旭光、徐 缆及通光线缆控制的企业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雪平、薛万健、尤 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传永、黄俊华、张 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
建明、张强、张淑 业务或活动;若通光线缆
琴、张忠、赵祝平、的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
黄豪士、张建明、 上市,则本人将采取有效
王国忠、陈辉 措施,并促使受本人以及
直系亲属控制的任何企业
采取有效措施,不以任何
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