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饶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志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翁丽华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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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7,422,709,011.25 4,674,836,328.33 58.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55,412,129.06 1,449,308,201.66 55.62%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49,715,678.68 17.83% 1,479,532,045.26 27.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2,904,854.40 118.18% 131,215,117.40 53.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55,649,027.93 113.76% 114,181,828.76 54.30%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89,105,351.78 -276.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70 90.54% 0.2988 40.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70 90.54% 0.2987 39.9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4% 0.90% 6.94% 0.7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58,463.7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9,397,436.93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86,219.17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92,480.3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99,423.29
合计 17,033,288.6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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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4,77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饶陆华 境内自然人 41.02% 195,286,758 153,215,068 质押 194,785,000
邓栋 境内自然人 2.74% 13,063,000 13,063,000 质押 13,000,000
阮海明 境内自然人 2.30% 10,961,520 10,471,140 质押 9,000,000
周新华 境内自然人 1.33% 6,326,300 5,463,000 质押 2,500,000
袁继全 境内自然人 1.14% 5,432,950
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5% 5,000,000 5,000,000
深圳市创东方慈爱投资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5% 5,000,000 5,000,000
(有限合伙)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
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 其他 0.95% 4,500,034
证券投资基金
李涛 境内自然人 0.87% 4,143,800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85% 4,05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饶陆华 42,071,690 人民币普通股 42,071,690
袁继全 5,432,950 人民币普通股 5,432,95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新材料新
4,500,034 人民币普通股 4,500,034
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李涛 4,143,800 人民币普通股 4,143,800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4,0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50,00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
3,509,949 人民币普通股 3,509,949
红-018L-FH001 深
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范家闩 1,90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05,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主题策略
1,894,225 人民币普通股 1,894,225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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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 1,6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50,000
公司控股股东饶陆华与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不适用
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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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1)资产负债情况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66,918.41 45,583.67 21,334.74 46.80% 报告期末融资增加;
应收票据 1,238.16 7,919.22 -6,681.06 -84.37% 2014 年末收到票据已背书或办理托收;
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增加、应收账款回款同比有
应收账款 165,049.90 123,334.65 41,715.25 33.82%
所减少所致;
本期预付电动汽车及光伏电站建设材料款等增
预付款项 12,662.29 4,123.61 8,538.68 207.07%
加
①本期新增光伏电站项目开发保证金;②融资
其他应收款 24,046.31 12,197.01 11,849.30 97.15%
租赁保证金增加
存货 61,391.65 42,082.33 19,309.32 45.88% 为第四季度交货提前备料;
其他流动资产 20,865.55 3,035.99 17,829.56 587.27% 本期光伏电站项目新增待抵扣增值税款;
可供出售金融
5,106.00 2,206.00 2,900.00 131.46% 本期新增深电能售电等公司的投资;
资产
本期新增北京国能电池、深圳鲁电电力等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 5,726.41 400.00 5,326.41 1331.60%
的投资;
哈密源和、宁夏旭宁、杭锦后旗 170MWp 光伏
固定资产 231,331.27 85,233.95 146,097.32 171.41%
项目转固所致;
哈密源和、宁夏旭宁、杭锦后旗 170MWp 光伏
在建工程 36,489.72 98,697.49 -62,207.77 -63.03%
项目转固所致;
开发支出 1,122.75 1,728.73 -605.98 -35.05% 研发项目完成结转至无形资产;
商誉 3,896.60 1,349.87 2,546.73 188.66% 中电绿源增资入股形成商誉;
科陆公交场地租金、杭锦后旗光伏项目土地租
长期待摊费用 4,746.86 2,717.51 2,029.35 74.68%
金、润峰格尔木光伏电站输出线路租赁增加
主要系支付收购 60MWp 光伏电站、芯珑电子、
其他非流动资
74,560.48 11,116.75 63,443.73 570.70% 百年金海的履约保证金 32276 万元及光伏电站
产
建设款
短期借款 40,250.00 80,085.00 -39,835.00 -49.74% 光伏项目融资到位归还流动资金借款;
应付票据 88,269.89 66,903.68 21,366.21 31.94% 本期票据结算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款增加;
应付账款 124,661.05 73,152.86 51,508.19 70.41% 本期未结算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款增加;
应交税费 1,045.56 5,002.35 -3,956.79 -79.10% 缴纳 2014 年期末应交税费所致;
应付利息 994.25 1,839.29 -845.04 -45.94% 2015 年度公司债券利息到期偿付;
其他应付款 9,222.68 6,024.93 3,197.75 53.08% 项目建设尾款、房屋租赁押金、项目招标待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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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保证金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
14,000.00 448.00 13,552.00 3025.00% 进出口银行 1.4 亿中期贷款转入;
非流动负债
光伏电站项目融资及南昌科陆 2.5 亿固定资产
长期借款 101,710.00 17,000.00 84,710.00 498.29%
贷款到位;
长期应付款 59,621.43 - 59,621.43 - 光伏电站项目融资租赁资金到位;
递延收益 4,894.60 7,517.34 -2,622.74 -34.89% 根据会计准则,递延收益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完成 7,640 万股股票的非公
股本 47,609.30 39,955.30 7,654.00 19.16%
开发行;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完成 7,640 万股股票的非公
资本公积 100,060.52 38,783.36 61,277.16 158.00%
开发行,其中:股本溢价 61,277.16 万元;
本期新增中核国缆、中电绿源等新收购公司的
少数股东权益 10,500.25 2,679.77 7,820.48 291.83%
少数股东权益
(2)损益情况: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9 月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47,953.20 115,618.51 32,334.69 27.97% 本期公司新能源业务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 97,540.29 79,038.96 18,501.33 23.41% 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 385.68 287.59 98.09 34.11% 本年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13,246.28 10,573.42 2,672.86 25.28% 积极开拓新的产品领域,增加市场投入;
加大对新能源领域如储能等产品的研发投
管理费用 19,864.28 12,518.49 7,345.79 58.68%
入;
财务费用 6,917.27 3,626.12 3,291.15 90.76% 本期银行融资、融资租赁规模大幅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61.06 2,162.62 -2,223.68 -102.82% 根据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收入 2,905.69 2,448.25 457.44 18.68% 本期确认的政府补贴收入增加;
光伏发电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所得税费用 541.15 905.79 -364.64 -40.26%
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3)现金流情况: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9 月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910.54 -10,321.27 -28,589.27 -276.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111,586.36 103,108.02 8,478.34 8.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150,496.90 113,429.29 37,067.61 32.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343.01 -36,619.37 -76,723.64 -209.5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9.70 0.10 9.60 96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113,352.71 36,619.47 76,733.24 209.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8,660.09 65,379.63 103,280.46 157.9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282,536.80 119,003.62 163,533.18 137.4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113,876.71 53,623.99 60,252.72 112.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406.55 18,438.99 -2,032.44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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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入总计 394,132.87 222,111.73 172,021.14 77.45%
现金流出总计 377,726.32 203,672.74 174,053.58 85.46%
变动说明:
①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减少28,589.27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招投标及光伏项目保证金增加;
②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减少76,723.64万元,主要系支付哈密源和、宁夏旭宁、杭锦后旗等光伏电站项
目建设款;
③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增加103,280.46万元,主要系本期新增南昌科陆工业园、光伏电站固定资产贷
款及融资租赁资金流入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已公告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在报告期内执行情况如下:
A、2011年5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宁夏明峰萌成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13,600万元的合
同能源管理销售合同。因宁夏明峰萌成建材有限公司股东纠纷,该公司生产受到影响,于2014年末,各股东决定暂停生产,
截至停产时,该余热发电站7MW的生产线已并网发电,10.5MW的生产线因停产暂未并网验收。目前各方股东尚未达成调解
协议,为维护公司权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请求,于2015年6月4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
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5)宁民商初字第5号),其作为原告起诉宁夏明峰萌成建材有限公司、张秉权
合同纠纷案已获受理。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B、2012年3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与云南江川翠峰水泥有限公司签订的金额为人民币
8,840万元的《云南江川翠峰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书》,该项目由于业主股
东变更原因处于停工状态。截止目前,业主股东变更已经完成,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与云南江川翠峰水泥有限公司
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业主方应自2015年10月起开始支付项目投资收益(包括配套建设投资收益及电站投资收益)。
C、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于2011年与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签订了《风电服务战略合作协议》,
基于上述协议,科陆新能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方电气(天津)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期
签订了合同号分别为TJFD/C02-442-120601及TJFD/C02-449-120607的合计金额为2,376万元的《1.5MW变频器买卖合同(带
LVRT)》。TJFD/C02-442-120601号合同已于前期履行完毕。截止2015年9月30日,TJFD/C02-449-120607号合同项下1,188
万元尚未履行。
D、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2年第四批电能表(含用电信息采集)招标采购活动(招标编号:0711-12OTL229)中,中
标金额为8,381.75万元。截止2015年9月30日,除约1020万元合同金额尚未履行完毕外,其余合同均已履行完毕。
E、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3年第二批电能表(含用电信息采集)招标采购活动(招标编号:0711-13OTL103)中,共
中19个包,中标金额约为19,585.79万元。截止2015年9月30日,除约510万元合同金额尚未履行完毕外,其余合同均已履行完
毕。
F、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与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签订了一
批《1.5MW风电变频器采购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7,246.8万元。截止2015年9月30日,除此批合同项下的DTCC90901.52013142
号合同金额1,221万元未履行完毕外,其他合同均已履行完毕。
G、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第二批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采购活动(招标编号:0711-14OTL007)中,共
中20个包,中标金额约为22,288.2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截止2015年9月30日,除800余万元合
同金额尚未履行完毕,其余合同均已履行完毕。
H、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第四批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采购活动(招标编号:0711-14OTL009)中,共
中16个包,中标金额约为19,354.1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I、2015年4月,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科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市科陆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在广西
柳州分别与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就青海玉树州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独立光伏供电工程独立光伏电站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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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C、D包)签署了设备采购分包合同、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科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陕西西
安分别与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就青海玉树州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独立光伏供电工程独立光伏电站PC总
承包合同(F包)签署了设备采购分包合同、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科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独立
光伏电站相关设备提供及工程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合同总额为188,726,560.65元。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按合同的规定
履行相应事宜。
J、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第一批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活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
号:0711-15OTL046)中,共中11个包,中标总金额约为31,941.6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报告
期内,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K、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电能表类框架招标项目(项目编号:NWGK15100501)中,共中10个包。
中标总金额约为1.7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事宜。
2、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1)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
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证
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修订部分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经2013年11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13年11月29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本次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新股。
(2)股份的授予和登记情况
鉴于个别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激励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一经自动放弃获授权益则在
本计划存续期间不再享有任何因激励带来的收益,公司于201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调整的议案》,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及
其首次获授的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总数由398.5万份调整为291.5万份,预留部分不作调整,
仍为30万份;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从192人调整为136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537万股调整为415万股,预留部分不作
调整,仍为20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从196人调整为140人。本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13年12月25日,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相应额度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的权益工具自首次授权日/授予日起12个月后,满足行权/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申请行权/
解锁。
2014年1月22日,公司完成首期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其中,期权简称:科陆JLC1,期
权代码:037639;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1月28日。
(3)部分激励股份的回购注销
由于原激励对象相银初、曹立亚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同时,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因未达到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1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
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将上述原因确认的90.25万份股票期权及128.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