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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交通第三季度季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7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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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368                                              公司简称:五洲交通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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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重要提示. 3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
    三、重要事项. 7
    四、附录. 15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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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原因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孟杰董事其他公务杨旭东
    1.3 公司负责人梁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芝冬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13,070,872,527.55 13,953,894,222.40 -6.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45,237,280.88 2,957,530,050.92 2.97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1,914,546.41 23,059,086.55 4,288.35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1,701,519,198.47 1,814,115,085.26 -6.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294,755.82 138,278,660.84 -36.87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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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5,571,291.42 124,095,645.95 -39.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1% 4.53%减少 1.62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7 -41.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7 -41.1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7,864.45 110,792.37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广西
    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取得收益所致。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14,293.37 1,988,400.11 主要是二级子公司广西
    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取得政府补助
    102.85万元、广西堂汉
    锌铟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政府补助 95.99万元所
    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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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02,972.22 296,541.67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广西 
    五洲润通投资有限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所致。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0.00 5,305,555.56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广西
    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取得收益所致。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335,418.18 9,356,379.3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635,814.84 -3,659,169.5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15,102.95 -1,675,035.12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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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799,370.35 11,723,464.40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63,198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期末持股数量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91,432,800 34.95% 0 
    无 
  国有法人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115,531,200 13.86% 0 
    无 
  国有法人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497,603 1.86% 0 
    无 
  国有法人 
张福花 4,802,625 0.58% 0 未知未知 
    朱武广 2,608,500 0.31% 0 未知未知 
    宋世伟 2,400,0.29% 0 未知未知 
    阎胜利 2,400,0.29% 0 未知未知 
    罗楚珠 2,094,300 0.25% 0 未知未知 
    杨小平 1,921,300 0.23% 0 未知未知 
    丁小宝 1,819,541 0.22% 0 未知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91,432,800 人民币普通股 291,432,800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115,531,200 人民币普通股 115,531,200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497,603 人民币普通股 15,497,603 
张福花 4,802,625 人民币普通股 4,802,625 
朱武广 2,608,500 人民币普通股 2,608,500 
宋世伟 2,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00,000 
阎胜利 2,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00,000 
罗楚珠 2,094,300 人民币普通股 2,094,300 
杨小平 1,921,300 人民币普通股 1,921,300 
丁小宝 1,819,541 人民币普通股 1,819,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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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名股东中,在本公司知悉范围内,第一名、第三名股东即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个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但前三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无《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第四名至第十名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变动比例主要变动分析 
货币资金 
214,853,217.83 380,835,899.10 -43.58% 
    主要是本期母公司归还贷款所致。
    应收利息 624,555.56 1,297,013.89 -51.85% 
    主要是子公司利和公司收回到期利息所致。
    应收股利- 23,093,996.65 -100.00% 
    主要是子公司南星公司收到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度分红款所致。
    持有至到期投资 
- 200,000,000.00 -100.00% 
    子公司坛百公司收回到期委托贷款 2亿元所致。
    工程物资 130,520.21 - 100.00% 
    主要是子公司南星公司购入工程用物资所致。
    开发支出 3,460,623.90  5,186,897.15  -33.28% 
    主要是子公司金桥公司信息系统开发支出结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3,791,314.07  1,614,130.88  134.88% 
    主要是子公司五洲房地产公司支付代建设项目费用所致。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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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 847,500,000.00  2,072,500,000.00  -59.11% 
    主要是本期母公司归还借款所致。
    应付账款 52,898,275.57  88,683,598.85  -40.35%主要为本期支付货款。
    预收款项 74,334,234.18  222,084,755.52  -66.53% 
    主要是子公司岑罗公司预收货款本期销售结转收入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22,879,501.08  38,329,817.85  -40.31% 
    减少数主要为发放效益工资。
    应交税费-20,111,973.59  -13,835,658.07  45.36% 
    主要为预交,待抵扣的增值税、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 870,986,229.77  677,311,449.88  28.59% 
    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从交投集团财务公司借款2亿元。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129,133,345.56  263,624,300.00  1086.97% 
    主要是三年期债券 20亿元,五年期中票 10亿元将于 1年内到期。
    应付债券-    2,997,135,000.00  -100.00% 
    一年内到期债券 20亿元、中票 10亿元,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专项储备 16,298,823.51  -    100.00% 
    子公司堂汉公司、南星公司计提安全生产费。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变动比率主要变动分析 
资产减值损失 70,953,060.47  45,215,678.72  56.92% 
    主要是子公司贸易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投资收益 7,546,581.18  16,852,486.44  -55.22% 
    主要是子公司坛百公司委托贷款于本期 5月份到期收回。
    营业外收入 22,695,029.30  4,499,438.41  404.40% 
    主要是子公司取得政府补助收入及不需支付的款项等。
    营业外支出 11,239,457.50  2,162,270.12  419.80% 
    主要是子公司路产修复支出、合同违约金支出、补偿支出等。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2,963,420.00  31,762,586.18  -59.19%子公司利和小额贷款公
    司利息收入同比减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69,069,657.80  2,300,931,807.60  -66.58%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缩减贸易项目,减少贸易业务预付款。
    客户贷款及垫-48,450,000.00  109,900,000.00  -144.09%子公司利和小额贷款公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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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净增加额司本期缩减放贷规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1,914,546.41  23,059,086.55  4288.35%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缩减贸易项目,减少贸易业务预付款。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270,475.00  7,000,000.00  2761.01% 
    子公司坛百公司收回到期的委托贷款。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739,842.52  705,812.02  1421.63% 
    主要是子公司坛百公司收到委托贷款收益。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596,000.00  -100.00% 
    上年同期转让子公司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等收回现金,本期无此项收入。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459,944.93  -100.00% 
    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堂汉公司、南星公司现金,本期无此业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0,791,231.44  67,327,243.91  -39.41%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对固定资产项目投资较上年同期减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754,730.00  -100.00% 
    主要为上期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参股公司中港投资有限公司追加资本金支付的现金所致。本期无此项业务。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53,787,879.00  -100.00% 
    主要为上期支付收购堂汉公司投资款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368,486.08  -301,108,095.96  -156.58% 
    主要为上期支付收购堂汉公司投资款 2.54亿元
    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843,475,433.33 
    1,236,946,689.00
    129.88% 
    主要为本期归还银行贷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963,469.40 
    5,581,070.00
    96.44% 
    主要是本期支付中票、非定向募集工具的费用等。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3,599,600.22  86,173,433.13  -1682.39% 
    主要为本期归还银行贷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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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对外投资 
    (1)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凭祥国际物流园。截至报告期末,物流园中国-东盟(凭祥)原木及半成品交易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已完成招商工作,二期工程于 2015年 1月开工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凭祥物流园人才小高地商住楼项目前期工作正在进行。
    (2)公司五洲国际房地产项目,位于南宁市中国东盟国际商务区内,项目总概算为 2.9亿元。
    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仍在进行尾盘(商铺、停车位)出售工作。
    (3)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
    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已于 2011年开园试业,2012年 1月正式运营。截止报告期末,二期在建。
    (4)公司代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大板一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及新竹小
    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其中大板一区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14亿元人民币,项目启动资金 3亿元由公司筹措;新竹小区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6100万元,公司作为代建人需投入项目实施初期启动资金 2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 2011年 3月 1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代建南宁大板一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的公告》和 2011年 6月 18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截至报告期末,新竹小区项目已完成动迁工作,正在进行地质勘查设计等工作;大阪一区项目在进行动迁等前期工作。
    (5)公司全资子公司五洲房地产公司 2011年以 22,070万元竞得钦州市白石湖片区 B-02-04
    地块(土地使用面积为 107,182.78平方米,折合 160.77亩)、D-04-01地块(土地使用面积为
    33,333.25平方米,折合约 50亩),具体详见公司 2011年 11月 29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
    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 2011年 12月 27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土地竞拍结果的公告》。2012年以 21,290万元竞得钦州市白石湖片区 B-06-01、02地块和 B-06-04地块,B-06-01、02地块土地使用面积 129,968.02平方
    米(折合 194.95亩)、B-06-04地块土地使用面积 37,998.42平方米(折合 57亩),具体详见
    公司 2012年 7月 11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地块的项目开发仍在进行相关的前期工作。
    (6)公司竞拍成功南宁金桥物流园区 GC2011-080、GC2011-082、GC2011-083地块,具体详
    见公司 2011年 11月 29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 2011年 12月 27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土地竞拍结果的公告》。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地块的项目开发仍在进行相关的前期工作。
    (7)公司发起设立广西五洲润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润通公司”),并由润通公司投资参
    股组建中信汕头滨海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运作广东汕头中信滨海新城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2年 6月 12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 2012年 6月 29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年 5月中信汕头滨海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5亿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55亿元,持股 51%;西安天恒基金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
    1亿元,持股 20%;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0.75亿元,持股 15%;广西五洲润通投资有限公
    司出资 0.35亿元,持股 7%;首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0.35亿元,持股 7%。公司经营范围:土
    地开发整理,水资源开发建设,城市及农村基础设施及及配套项目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实业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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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截至报告期末,广东汕头中信滨海新城开发项目部分项目包括潮汕历史文化博览中心、汕头市海湾新区南滨片区综合建设项目(统征地),已动工建设。
    (8)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广西万通公司”)投资建设中国-
    东盟(凭祥)国际客运站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 65,453.1万元,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
    拟投资 27,863.2万元,主要建设国际客运站(主站房);二期拟投资 37,294.9万元,主要建设
    国际客运站(配套工程)。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2年 11月 21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仍在进行各项前期工作。
    (9)公司全资子公司五洲房地产公司投资建设五洲.半岛阳光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预计为
    13亿元(不含土地成本)。具体详见公司 2013年 1月 25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和 2013年 3月 9日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在建,一期的 1#、2#、9#楼在 5月 31日已开盘预售,二期工程在建。
    (10)2014年 4月 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为积极实施“提升交通
    主业,稳步推动多元化经营”的发展战略,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岑罗公司”)投资梧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项目拟建于广西梧州市万秀区龙湖镇旺步村,用地面积 50亩,预计建设工期为 8个月,自 2014年 4月至 2014年 12月。
    项目总投资 3,045万元,建设投资 2,745万元(包括基础工程建设投资 1,435万元和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 1,310万元),流动资金 300万元。2014年 8月 7日项目公司广西润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梧州市正式成立,注册资本 1000万元,由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100%持有。截至 2014年 3月 31日,项目已取得项目用地批复,通过环评及项目可研,并与梧州市万秀区政府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目前进入征地阶段。
    2.担保事项 
    (1)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借款6,500万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借款15,0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公司提供提供第三方担保。此外,为确保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建设及运营正常开展,公司为金桥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南宁高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南宁分行等金融机构按照授信额度申请总额不超过 1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下浮不超过 10%,含 10%)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期为金融机构与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中规定的相应期限,截止 2015年 9月 30日,金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借款余额 3,250万元,,公司提供担保 3,250万元,;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借款余额 10,710万元,公司提供担保 9,000万元,在桂林银行南宁分行借款余额 2,000万元,公司提供担保 2,000万元,合计 14,250万元。
    (2)因银旭公司、黄聿新拖欠公司子公司百兴公司钢材贸易款(截止目前,本金 1624.53万元,
    资金占用费 313万元)逾期未还,2015年 5月 20日,百兴公司向青秀区法院申请起诉,6月 11日,法院已正式受理,目前律师正准备诉讼材料等待法院开庭。经委托国浩律师事务所对银旭公司和黄聿新的财产核查,发现黄聿新持有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 533万元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 50%股权)。为防止黄聿新在诉讼期间对上述出资额进行转让处置,百兴公司拟向法院申请对黄聿新持有的闽商石业公司 533万元出资额进行诉讼保全。根据法院诉讼保全的要求,百兴公司需向法院提供银行存款 533万元作为担保(担保存款将被法院冻结)。由于百兴公司已于 2014年 12月 31日被公司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坛百公司”)吸收合并,银行账户已无足额存款,坛百公司为百兴公司申请实施财产保全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人民币 533万元。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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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子公司广西万通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因贸易业务与广西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公司”)应收华兴公司合同履约保证金及逾期违约金,为及时追回华兴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收回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2720万元和逾期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约 836万元,欲起诉广西华兴,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鉴于进出口公司资金有限,无法提供相应保全金额的担保,经与广西万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凭祥万通公司”)协商,拟由凭祥万通公司提供本次财产保全担保。由凭祥万通公司以其位于凭祥市凭祥镇南山村板那屯北面、宗地号为 02-01-01-102-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凭国用(2008)第
    0289号、面积为 123273.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进出口公司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该宗
    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总地价为 4,455.19万元。担保总额为 4,455.19万元。
    (4)按照房地产行业商业惯例为公司独资开发的“五洲国际”房地产项目(下称:项目)按揭贷款客户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公司同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兴业银行南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五象广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发放的项目住宅、商铺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项目需提供阶段性担保总额约为 4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各银行最终审批通过金额为准。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保证条款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其他权利证书交由贷款人核对无误、收执之日止。此项担保业务经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有关的协议已签订,截至报告期末,各银行实际抵押借款额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65,037,000.00元、兴业银行南宁分行
    3,043,000.00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 98,927,000.00元、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宁市五象广场支行 121,186,000.00元。担保总额为 288,193,000元。
    (5)按照房地产行业商业惯例,为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五洲半岛”阳光房地产项目(下称“项目”)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公司同意向购买该商品房及商铺的全部按揭贷款客户拟向建设银行百色分行、工商银行百色分行以及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商业按揭贷款。担保金额为 2.9亿元信用担保,在房屋产权及其抵押手续办理完
    成之前为住房贷款申请人提供担保,在银行取得购房者房屋所有权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后终止。
    此项担保业务经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暂未发生。
    (6)公司于 2014年度内分别收购了广西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堂汉公司)67%的股权,和南丹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南星公司)100%股权,按照银监会相关规定,以收购堂汉公司款 50%额度向工行广西区分行争取并购贷款 1.25亿元,以收购南星公司款 50%额度向工行广西
    区分行争取并购贷款 3.36亿元。合计 4.61亿元,以堂汉与南星公司股权质押,并由全资子公司
    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期归还 500万元,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 4.56
    亿元。
    3.其他事项 
    (1)经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结合公司实际的经营需求,对公司的日常流动资金贷款(含金融机构的信托产品、直接理财工具等融资业务工具),分别向已给公司授信的中国建设银行新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分行共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古城支行、中国银行南宁分行琅东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桂雅支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财富国际支行、南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信银行南宁分行、兴业银行南宁分行、浦发银行南宁分行、华夏银行南宁分行、民生银行南宁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汇丰银行南宁分行、东亚银行南宁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含金融机构的信托产品、直接理财工具等新开展的融资业务工具),金额不超过 28亿元(含 28亿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贷款有效期自 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 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贷款品种、期限、利率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提供资金贷款金融机构具体商定执行。截止报告期末,上述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 4.3亿元。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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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年 12月 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14年 1月 16日召开的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7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扩宽融资渠道,做大做强五洲交通,结合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含贸易融资等)7亿元。报告期已归还财务公司贷款 4.96亿
    元,截止报告期末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 7亿元。
    (3)2014年 8月 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3次会议、2014 年 8月 22 日公司 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加入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其成员单位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在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结合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需求提供包括结算、存款、信贷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存放在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存款兑付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根据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1、结算服务:财务公司向五洲交通及其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2、
    存款服务:财务公司为五洲交通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布的同期同档次存款的存款利率。3、信贷服务:向五洲交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
    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同期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广西交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发放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4、其他金融服务收费标准:财务公
    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银监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将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或财务公司向广西交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费用,以较低者为准。 2015年 9月 30日,公司在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22亿元,报告期日均存款额为1.9亿元;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及子公司在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贷款余额为 7亿元。
    (4) 2015年 7月 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桂处罚字[2015]2号)。具体情况详见 2015年 7月 14日于公司信息披露选定报纸及网站的《五洲交通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15年 8月 5日,公司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2号)具体情况详见 2015年 8月 6日于公司信息披露选定报纸及网站的《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5)涉及公司诉讼、仲裁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5年 2月 14日在公司信息披露选定报纸和网站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于 2015年 4月 24日披露的《五洲交通涉及诉讼及进展公告》。于 2015年 6月 29日披露的《五洲交通涉及诉讼及进展公告》。于 2015年 7月 15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案件的情况公告》。于 2015年 8月 12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于 2015年 10月 16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6)公司于 2015年 8月 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部分调整的议案并作出决议。
    为适应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内部管理机构进行部分调整:1、撤销公路运营部和资金结算中心;
    2、证券部更名为证券法律部;2、内审部更名为监察审计部;4、新增公路运营管理中心。本次调
    整后公司设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财务部、证券法律部、人力资源部、投资发展部、综合经营部、监察审计部、公路运营管理中心共 9个业务部门。公司上述业务部门具体职责及人员由经营层研究决定。
    (7)公司于 2015年 9月 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启动转让国通公司 51%股权、堂汉公司 67%股权、南星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并作出决议。
    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筹集资金用于高速公路主业发展,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拟转让控股子公司广西堂汉锌铟股份有限公司 67%股权、全资子公司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以及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 51%股权(其中包括本公司直接持有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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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通公司 33.33%股权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持有的国通公司 17.67%股
    权,合计为国通公司 51%股权)。
    根据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国有产权转让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国资委”)批准,并到产权交易所履行招拍挂程序,转让价格应以经审计评估并经自治区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为依据。如最终竞拍由公司关联方摘牌,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并披露。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投集团”)在 2009年接受广西高速公
    路管理局(简称“高管局”或“广西区高管局”)、广西公路管理局(简称“公路局”)和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持有的五洲交通股份划转时,相关承诺事项情况如下:
    (1)在股份划转的收购报告书中承诺:划转股份以及涉及高管局与五洲交通资产置换所发生
    的资产、债权、债务、税金等问题一并由交投集团负责。在接收划转股份后,继续履行五洲交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2)2009年 2月 28日,交投集团与高管局签订《无偿划转股份协议书》,在协议书承诺:
    本次划转股份以及涉及广西区高管局与五洲交通资产置换所发生的资产、债权、债务、税金等问题一并由交投集团负责。在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交投集团将持有置换进出资产差额形成对五洲交通的债权,与之相对应,置换进出资产差额记为五洲交通对交投集团的长期负债。为提高五洲交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交投集团承诺:在协议约定的清偿期内,不主动向五洲交通追偿该笔债权,并且不计息,由五洲交通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在协议约定的清偿期内予以清偿。
    (3)在股份划转的收购报告书中承诺:本次无偿受让公路局国有产权事项在收费经营期内不
    涉及公路局员工(受托在五洲交通经营的南梧二级路和金宜一级路收费站工作的人员)分流安置问题,也不涉及五洲交通职工分流和安置问题。交投集团在接收划转股份后,继续履行五洲交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南梧二级路和金宜一级路收费期满,在南梧二级路和金宜一级路收费站工作的公路局事业单位在编员工,由公路局自行安置,其余人员由交投集团按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4)对避免同业竞争出具了“广西交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
    容为:为避免今后可能将产生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不利用从五洲交通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参与同业竞争的活动;在涉及到五洲交通与本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为争取同一项目而发生竞争时,本公司将放弃与五洲交通进行竞争;在涉及本公司已建成、在建、新建的高速公路项目与五洲交通所经营公路路段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本公司将进行充分论证,并与五洲交通进行充分沟通,在有利于提高五洲交通盈利能力的基础上,采取资产置换或注入等方式予以解决。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承诺正常履行。
    2.公司于于 2015年 7月 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积极响应维护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告》中,公司控股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报告期末,承诺正常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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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君 
日期 2015年 10月 27日
    四、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年 9月 30日 
编制单位: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4,853,217.83 380,835,899.1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500,000.00 3,770,475.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021,928.37 2,989,840.50 
    应收账款 298,444,950.42 379,412,172.25 
    预付款项 297,753,104.91 413,303,247.1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624,555.56 1,297,013.89 
    应收股利  23,093,996.65 
    其他应收款 700,416,151.05 793,341,709.3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126,542,332.44 2,089,194,037.8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93,494.51 
    流动资产合计 3,645,156,240.58 4,087,631,886.2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173,695,500.00 221,661,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26,239,652.00 326,239,652.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0,000,000.00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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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应收款 26,745,597.15 21,172,112.25 
    长期股权投资 21,665,253.35 21,503,059.72 
    投资性房地产 563,883,291.54 508,604,375.87 
    固定资产 7,104,809,061.32 7,356,720,388.63 
    在建工程 83,630,304.21 66,730,549.36 
    工程物资 130,520.21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05,848,136.57 623,023,565.12 
    开发支出 3,460,623.90 5,186,897.15 
    商誉 456,758,248.87 456,758,248.87 
    长期待摊费用 36,721,202.16 38,552,687.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337,581.62 18,495,669.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3,791,314.07 1,614,130.88 
    非流动资产合计 9,425,716,286.97 9,866,262,336.17 
    资产总计 13,070,872,527.55 13,953,894,222.4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47,500,000.00 2,072,5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52,898,275.57 88,683,598.85 
    预收款项 74,334,234.18 222,084,755.5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2,879,501.08 38,329,817.85 
    应交税费-20,111,973.59 -13,835,658.07 
    应付利息 141,276,612.77 136,611,948.11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870,986,229.77 677,311,449.8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139,133,345.56 263,624,300.00 
    其他流动负债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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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合计 5,128,896,225.34 3,485,310,212.1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177,050,000.00 2,777,050,000.00 
    应付债券  2,997,135,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302,124,137.30 1,261,472,174.7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5,482,560.25 15,482,560.25 
    递延收益 93,599,295.47 94,496,895.5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2,960,585.38 182,960,585.38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771,216,578.40 7,328,597,216.00 
    负债合计 9,900,112,803.74 10,813,907,428.1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33,801,532.00 833,801,53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79,966,806.51 579,966,806.5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16,298,823.51 
    盈余公积 357,241,191.87 357,241,191.87 
    一般风险准备 871,515.76 871,515.76 
    未分配利润 1,257,057,411.23 1,185,649,004.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045,237,280.88 2,957,530,050.92 
    少数股东权益 125,522,442.93 182,456,743.34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70,759,723.81 3,139,986,794.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070,872,527.55 13,953,894,222.40 
    法定代表人:梁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芝冬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年 9月 30日 
编制单位: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9,714,521.29 182,823,581.0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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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2,255,766.16 2,585,619.24 
    预付款项 50,142,311.91 50,191,425.29 
    应收利息 286,792,245.50 160,693,242.89 
    应收股利  130,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2,705,054,040.42 2,639,784,994.80 
    存货 183,677,212.66 191,690,985.3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287,636,097.94 3,357,769,848.5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430,964,178.73 4,449,238,735.47 
    投资性房地产 14,561,949.26 14,776,0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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