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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工程第三季度季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8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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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重要提示. 2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
    三、重要事项. 6
    四、附录. 18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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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唐国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旭琛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4,044,139,818.22 2,648,811,866.47 52.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07,763,681.20 1,012,911,917.46 108.09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7,706,224.37 252,506,833.37 -202.06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1,009,112,569.51 813,429,138.01 24.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7,759,051.21 165,138,032.91 -16.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1,156,354.90 163,066,383.32 -25.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08 16.70 减少 9.6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 0.50 -32.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4 0.50 -32.00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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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8.58 54,628.8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996,853.51 2,418,435.5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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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300.00 276,204.4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498,273.97 16,783,315.07 结构性存款等取得的投
    资收益 
所得税影响额-1,126,569.91 -2,929,887.5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6,383,896.15 16,602,696.31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31908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股数比例持有有限售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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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量(%)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189,558,330 45.98 188,630,981 无 0 国有法人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2,954,904 15.27 62,954,904 无 0 国有法人 
    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2,352,941 7.85 32,352,941 无 0 其他 
    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 
31,438,497 7.63 31,438,497 无 0 国有法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8,152,089 1.98 8,152,089 未知-国有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866,481 1.67 0 未知-未知 
    卢正滔 6,470,588 1.57 6,470,588 无 0 
    境内自然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4,477,344 1.09 0 未知-其他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301,0.56 0 未知-未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42,600 0.13 0 未知-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866,481 人民币普通股 6,866,481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4,477,344 人民币普通股 4,477,344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301,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1,000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927,349 人民币普通股 927,34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42,600 人民币普通股 542,600 
嘉实基金-中国银行-平安人寿-嘉实基金平安人寿委托投资 4号资产管理计划 
458,140 人民币普通股 45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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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06,700 人民币普通股 406,700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融·汇盈 33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3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0,000 
王萍 2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0,000 
沈尧林 272,800 人民币普通股 272,8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重大变动的原因分析如下:
    1、本期末,应收票据为 145,049,285.53 元,较年初增长了 506.90%,主要因本期票据收款增加
    导致。
    2、本期末,存货为 641,707,751.96元,较年初增长了 53.73%,主要因公司为保证总承包项目按
    合同约定顺利推进,积极组织施工、备料生产导致;
    3、本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为 649,815,688.32元,较年初增长了 10,281.68%,主要因本期公司利
    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导致;
    4、本期末,长期应收款为 106,552,980.00元,为公司本期开始执行分期收款合同所致;
    5、本期末,在建工程为 0 元,较年初下降了 100%,主要因航天煤气化装备产业化基地二期建设
    项目于本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预转固所致。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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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本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28,962,573.47 元,较年初下降了 45.28%,主要因公司本期预付
    款中长期资产的预付款余额随着长期资产的交付验收而有所下降;
    7、本期末,应付票据为 139,429,287.60元,期初为 0元,主要因公司本期采用了银行承兑汇票
    付款;
    8、本期末,应付账款为 312,510,076.57元,较年初增长了 67.38%,主要因本期主要实施的总承
    包项目按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备料生产,以及航天煤气化装备产业化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基本完工导致应付款项有所增加;
    9、本期末,其他应付款为 8,243,401.46元,较年初下降了 52.01%,主要因本期退回投标保证金
    较多导致;
    10、本期末,资本公积为 1,057,212,579.20元,较年初增长了 567.71%,主要因公司于 2015年 1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导致;
    11、本期末,专项储备为 4,005,417.74 元,较年初增长了 89.16%,主要因公司本期提取安全生
    产费积累所致;
    12、本期,营业成本为 730,372,982.47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45.92%,主要因公司总承包项目
    在本期重点实施,结算的工程建设板块业务毛利相对不高导致;
    13、本期,销售费用为 15,680,454.4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40.69%,主要因公司随着项目投产
    数量的增多,售后服务维护费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14、本期,财务费用为-8,475,386.4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122.06%,主要因利息收入增加导致;
    15、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 408,315,566.23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45.63%,
    主要因公司本期经营收款中票据收款占比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
    16、本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20,549,636.2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67.50%,主
    要因公司以前年度发生的履约保函保证金主要在上期收回导致;
    17、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 427,168,448.60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56.54%,
    主要因本期为保证项目按合同及时交付,支付的货款有所增加导致;
    18、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 1,675,000,000.00元,为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结构性
    存款及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的本金;
    19、本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 16,783,315.07元,为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收益;
    20、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为 2,305,000,000.00元,为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结
    构性存款及购买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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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本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 990,876,000.00元,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
    22、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 0元,上年同期为 200,000,000.00元,主要因公司本期上市资
    金到位而未发生银行借款;
    23、本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 25,981,155.5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86.96%,
    主要因本期支付的股利低于上年同期;
    24、本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6,915,469.4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354,539.46%,
    主要因本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集中支付了相关上市费用导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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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实际控制人 
中国航天 
科技集团公司 
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存在从事与航天工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航天工程不构成同业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与航天工程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不投资、合作经营、实际控制与航天工程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任何企业;本公司承诺不利用航天工程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航天工程及航天工程其他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航天工程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012年 3月 6日 
长期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控股股东 
中国运载火箭 
技术研究院 
本院及本院下属企业不存在从事与航天工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航天工程不构成同业竞争;本院及本院下属企业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与航天工程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不投资、合作经营、控制与航天工程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任何企业;本院承诺不利用航天工程控股股东地位,损害航天工程及航天工程其他股东的利益;本院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航天工程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012年 3月 6日 
长期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持股 5%以上股东 
航天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存在从事与航天工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航天工程不构成同业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与航天工程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不投资、合作经营、控制与航天工程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任何企业;本公司承诺不利用航天工程股东地位,损害航天工程及航天工程其他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航天工程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012年 3月 6日 
长期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持股 5%以上股东 
北京航天动力 
研究所 
本所及本所下属企业不存在从事与航天工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航天工程不构成同业竞争;本所及本所下属企业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与航天工程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不投资、合作经营、实际控制与航天工程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任何企业;本所承诺不利用航天工程股东地位,损害航天工程及航天工程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所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航天工程造成的2012年 3月 8日 
长期 
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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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经济损失。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持股 5%以上股东 
北京航天 
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所投资企业不存在从事与航天工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航天工程不构成同业竞争;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所投资企业现在及将来均不从事与航天工程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不投资、合作经营、控制与航天工程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任何企业;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承诺不利用航天工程股东地位,损害航天工程及航天工程其他股东的利益;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航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航天工程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012年 3月 6日 
长期 
否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 
限售 
实际控制人 
中国航天 
科技集团公司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公司股票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间接持有的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如本单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公司,则本单位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015年 1月 28日 
36个月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 
限售 
控股股东 
中国运载火箭 
技术研究院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公司股票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个月内,本单位无减持所持有公司2015年 1月 28日 
36个月 
是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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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计划,本单位计划长期持有公司的股份,维持控股地位。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 24个月后,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拟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减持公司股份。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本单位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 
限售 
持股 5%以上股东 
航天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单位在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公司股票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12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单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10%,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单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3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减持公司股份。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2015年 1月 28日 
36个月 
是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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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单位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 
限售 
持股 5%以上股东 
北京航天动力 
研究所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单位在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公司股票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12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单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10%,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单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减持公司股份。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本单位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015年 1月 28日 
36个月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 
限售 
持股 5%以上股东 
北京航天 
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公司股票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2015年 1月 28日 
36个月 
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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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单位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减持公司股份。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本单位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控股股东 
中国运载火箭 
技术研究院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单位将于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启动之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单位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前述稳定股价措施终止后,若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条件,本单位将继续按照稳定股价预案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此外,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本单位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015年 1月 28日 
36个月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公司及相关主体
    1、启动条件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
    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2015年 1月 28日 
36个月 
是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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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2、启动程序满足启动条件之日起 10日内召开董事会、
    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实施。3、具体措施公司及相关义
    务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
    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4、终止情形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
    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
    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
    合上市条件。5、重新启动前述稳定股价措施终止后,若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
    股价稳定方案启动条件,则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本预案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直至股价稳定措施终止的条件实现。(二)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本公司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启动之日起
    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在本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本公司控股股东火箭院承诺,在本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三)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公司控股股东火箭院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启动之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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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本公司董事(独立董
    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启动之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本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用于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薪酬总额。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五)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若根据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火箭院需要履行但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有权要求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行,限期内仍未履行的,可由本公司代为履行股价稳定义务,控股股东需补偿本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控股股东拒绝补偿的,公司有权从应向其支付的分红中扣除。若根据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但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有权要求其在限期内履行,限期内仍未履行的,可由本公司代为履行股价稳定义务,未履行承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补偿本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拒绝补偿的,公司有权从应向其支付的报酬中扣除。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相关其他 
控股股东 
中国运载火箭
    一、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以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2015年 7月 9日 
2个月(增持公司股份) 
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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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承诺技术研究院究院计划在未来 2个月内(自 2015年 7月 9日起)投入 3000万元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二、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承诺,在未来 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6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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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国宏 
日期 2015.10.26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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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年 9月 30日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72,063,174.39 555,781,624.9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45,049,285.53 23,900,000.00 
    应收账款 738,964,041.82 523,464,569.13 
    预付款项 321,907,827.68 327,705,264.9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9,606,640.05 11,182,192.0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41,707,751.96 417,413,817.5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49,815,688.32 6,259,251.27 
    流动资产合计 3,079,114,409.75 1,865,706,720.0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106,552,980.00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12,318,190.14 565,457,218.10 
    在建工程       -    42,229,824.98 
    工程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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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理 2,740,478.88 2,740,478.8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2,257,171.07 97,301,912.4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194,014.91 22,443,765.74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962,573.47 52,931,946.27 
    非流动资产合计 965,025,408.47 783,105,146.45 
    资产总计 4,044,139,818.22 2,648,811,866.4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39,429,287.60 
    应付账款 312,510,076.57 186,705,362.91 
    预收款项 1,371,939,543.66 1,315,695,095.3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0,367,816.12 43,017,359.30 
    应交税费 2,351,314.27 3,392,648.4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8,243,401.46 17,176,725.1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864,841,439.68 1,565,987,191.1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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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71,534,697.34 69,912,757.8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1,534,697.34 69,912,757.87 
    负债合计 1,936,376,137.02 1,635,899,949.0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12,300,000.00 33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57,212,579.20 158,332,917.8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4,005,417.74 2,117,466.59 
    盈余公积 80,731,962.18 80,731,962.1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553,513,722.08 441,729,570.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107,763,681.20 1,012,911,917.4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07,763,681.20 1,012,911,917.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44,139,818.22 2,648,811,866.47 
    法定代表人:唐国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旭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年 9月 30日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16,401,359.74 506,005,939.4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3,249,285.53 23,200,000.00 
    应收账款 732,371,752.82 518,450,942.87 
    预付款项 471,467,451.60 418,824,354.29 
    应收利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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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0,423,224.90 16,989,422.28 
    存货 527,910,161.59 347,762,205.5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47,158,868.04 1,435,863.41 
    流动资产合计 3,008,982,104.22 1,832,668,727.8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106,552,980.00 
    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00.00 2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00,820,306.02 552,262,740.52 
    在建工程  42,229,824.9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2,740,478.88 2,740,478.8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2,166,333.57 97,207,272.4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895,707.77 21,987,199.5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950,873.47 52,920,246.27 
    非流动资产合计 973,126,679.71 789,347,762.69 
    资产总计 3,982,108,783.93 2,622,016,490.5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39,429,287.60 
    应付账款 304,297,231.13 183,648,141.39 
    预收款项 1,363,977,183.50 1,310,191,958.85 
    应付职工薪酬 28,947,929.87 41,019,440.45 
    应交税费 1,914,729.62 3,338,036.29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8,162,121.75 17,141,475.2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2 / 31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846,728,483.47 1,555,339,052.2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71,534,697.34 69,912,757.8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1,534,697.34 69,912,757.87 
    负债合计 1,918,263,180.81 1,625,251,810.1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12,300,000.00 33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57,212,579.20 158,332,917.8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3,337,607.59 2,117,466.59 
    盈余公积 80,731,962.18 80,731,962.18 
    未分配利润 510,263,454.15 425,582,333.8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63,845,603.12 996,764,680.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982,108,783.93 2,622,016,490.54 
    法定代表人:唐国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之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旭琛 
合并利润表 
2015年 1—9月 
编制单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上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金额(1-9月)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一、营业总收入 209,018,293.90 230,100,096.81 1,009,112,569.51 813,429,138.01 
    其中:营业收入 209,018,293.90 230,100,096.81 1,009,112,569.51 813,429,138.01 
    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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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32,343,928.92 212,834,437.55 863,422,175.08 625,642,136.26 
    其中:营业成本 181,658,684.19 170,494,456.86 730,372,982.47 500,526,200.1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3,349,445.58 2,017,749.80 7,269,620.89 7,315,911.40 
    销售费用 7,033,349.19 3,420,872.99 15,680,454.43 11,145,457.65 
    管理费用 30,834,165.06 28,863,564.08 89,581,136.97 83,148,561.71 
    财务费用-3,093,338.85 -413,589.23 -8,475,386.42 -3,816,728.16 
    资产减值损失 
12,561,623.75 8,451,383.05 28,993,366.74 27,322,733.5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98,273.97  16,783,315.0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
    以“-”号填列) 
-16,827,361.05 17,265,659.26 162,473,709.50 187,787,001.75 
    加:营业外收入 1,012,192.09 763,557.95 2,749,269.61 2,441,097.6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8.58 64,825.64 54,629.68 64,825.64 
    减:营业外支出  1,516.61 0.79 3,862.7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516.61 0.79 3,862.79
    四、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以“-”号填-15,815,168.96 18,027,700.60 165,222,978.32 190,224,236.56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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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减:所得税费用-2,068,755.85 2,363,137.81 27,463,927.11 25,086,203.65
    五、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13,746,413.11 15,664,562.79 137,759,051.21 165,138,032.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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