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张鹏 独立董事 个人原因 无
公司负责人谭文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尚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秧
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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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4,851,075,365.53 14,439,081,514.54 14,450,420,809.11 2.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5,085,402,125.24 4,956,159,665.21 4,965,864,317.09 2.41%
产(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013,946,040.02 -6.96% 11,213,053,608.52 -6.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719,615.61 -98.80% 140,333,774.98 4.00%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60,781,701.18 -37.73% 146,243,919.74 -26.47%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11,719,830.91 -105.63%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12 -98.77% 0.0954 4.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12 -98.77% 0.0954 4.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3% -2.92% 2.79% 增加 0.05 个百分点
说明:报告期内,深圳市桑达电子产品维修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深圳长城开发电子产品
维修有限公司)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公司对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08,671.7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 9,527,9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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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3,052,709.0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18,598,522.49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90,359.08
减:所得税影响额 -4,914,123.88
合计 -5,910,144.7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
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4,58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4.51% 654,839,851 654,839,851
博旭(香港)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7.25% 106,649,381 106,649,381
申万菱信基金-工商银行-陕
西省国际信托-盛唐 18 号定向 其他 2.24% 32,884,615 32,884,615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 1.89% 27,813,038 27,813,038
彭伟燕 境内自然人 0.28% 4,097,519 4,097,519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 0.27% 3,993,100 3,993,1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24% 3,578,164 3,578,164
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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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
丰庆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其他 0.23% 3,399,101 3,399,101
券投资基金
龙力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18% 2,600,000 2,600,000
陈小蓉 境内自然人 0.17% 2,498,352 2,498,352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54,839,851 人民币普通股 654,839,851
博旭(香港)有限公司 106,649,381 人民币普通股 106,649,381
申万菱信基金-工商银行-陕西省国际信
32,884,615 人民币普通股 32,884,615
托-盛唐 18 号定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7,813,038 人民币普通股 27,813,038
彭伟燕 4,097,519 人民币普通股 4,097,519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993,100 人民币普通股 3,993,1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
3,578,164 人民币普通股 3,578,164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丰庆灵活配
3,399,101 人民币普通股 3,399,101
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龙力控股有限公司 2,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00,000
陈小蓉 2,498,352 人民币普通股 2,498,352
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
无
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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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上年末增长了67.79%,主要是本期内持有的东方证券股票上市,其公
允价值较上年末大幅增加;
2. 在建工程比上年末增长了257.07%,主要是本期末子公司东莞开发厂房基地建设投入较上
年末增加;
3. 商誉比上年末增长了133.44%,主要是本期末收购沛顿合并成本大于所享有沛顿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而产生商誉;
4. 长期待摊费用比上年末增长了64.42%,主要是本期内新增厂房装修等费用所致;
5. 衍生金融负债比上年末增长了44.54%,主要是本期末子公司开发苏州未到期金融衍生品的
公允价值较上年末减少所致;
6. 预收账款比上年末增长了54.25%,主要是本期内收到客户的预收款较上年末增加所致;
7. 应交税金比上年末增长了62.15%,主要是本期内计提的所得税较上年末增加所致;
8. 递延所得税负债比上年末增加5,812.05万元,增长了1,082.17%,主要是收购沛顿评估金额
高于账面价值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及本期末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较上年
末大幅增加,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也相应增加;
9. 其他综合收益比上年末增加1.16亿元,增长了84.18%,主要是本期末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公允价值较上年末大幅增加,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也相应增加;
10. 财务费用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了8,480.70万元,主要是本期内远期结售汇到期交割产生
的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11. 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4,327.92万元,主要是去年同期收回了3年以上应收账款
3,711.77万元,导致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而本期没有该项影响;
12.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减少,主要是期末尚未到期的金融衍生
品的公允价值较上年末大幅增加;
13. 投资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231.69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出售长城电脑的股票产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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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收益4,440.31万元,而本期没有该项影响;
14. 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增加2,830.68万元,主要是本期内收到税务局的出口退税款较上年
同期增加;
15. 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了7,302.31万元,增长了58.09%,主要是本期内支付的增
值税及预缴的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6.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37亿元,主要是上年同期出售长城电脑的部分股
票收回投资款1.37亿元,而本期没有该项影响;
1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了4,960.53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出售长城电脑
的部分股票产生了投资收益4,440.31万元,而本期没有该项影响;
1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了85.11%,主要是
本期内子公司东莞开发厂房基地建设投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公司总部彩田工业园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事宜
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及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发展规划纲要,本公司位于深圳市
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的总部彩田工业园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用地面
积57,979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等功能。目前,该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
员会公示并获得深圳市政府批准,已列入《2015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
公司城市更新单元具体规划改造方案尚需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等政府相关部门审
批后方可实施。
相关公告详见2013年10月11日、2014年12月30日、2015年3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 关于公开摘牌受让深圳开发磁记录股份有限公司43%股权事宜
公司与控股股东长城科技分别持有开发磁记录57%、43%的股权,为了提升管理效率和整
合上下游产业链资源,2015年3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本公司公开摘牌
受让该股权标的,挂牌底价为11,963.37万元人民币。
2015年3月17日,经北京产权交易所确认,由本公司依法以挂牌底价11,963.37万元摘牌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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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开发磁记录43%股权,并于2015年3月31日与长城科技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开发磁记录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
业执照》,该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开发磁记录有限公司,变更后开发磁记录成为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
相关公告参见2015年3月17日、2015年3月18日、2015年4月1日、2015年8月4日的《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3. 关于全面收购深圳市桑达电子产品维修有限公司股权事宜
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手机通讯产业链,进入手机高端维修业务,2015
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桑达”)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收购深桑达持有的深圳市桑达电子产品维修有限公司100%股
权。本次收购股权协议转让价格为1,587.38万元人民币。
截至报告期末,维修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
执照》,该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长城开发电子产品维修有限公司,并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相关公告参见2015年4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4. 关于全面收购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事宜
根据中国电子集成电路产业布局需要,深科技作为中国电子旗下核心的高端制造业平台,
为充分发挥产业拉动效应,进一步推动公司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的中上游存储芯片封装测试产
业链延伸、向封装测试等核心技术领域产业转型升级,为公司智能制造的长远布局奠定基础,
2015年6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收购收购沛顿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公司以合计11,073.361万美元全面收购TU SHENZHEN,LLC、Sun
Shenzhen,LLC、Payton Technology Corporation分别持有的沛顿科技40%、40%、20%合计100%股权。
2015年9月1日,沛顿科技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沛顿科技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相关公告参见2015年6月3日、2015年9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
5. 关于收购深圳长城科美技术有限公司62%股权事宜
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发香港分别持有长城科美35%、3%股权,为进一步完善公司
智能电表产业链,充分发挥资源整合优势,实现国内电表和国外电表业务的共同发展,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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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3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及开发香港分别与长城科美其余股东北京沃美
科贸有限公司、沃美国际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本公司以2,841.60万元收购北京沃
美科贸有限公司所持51.20%股权,开发香港以599.40万元收购沃美国际有限公司所持10.80%股
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直接持有长城科美86.20%股权,开发香港直接持有长城科美13.80%
股权,长城科美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仍在办理中。
相关公告参见2015年7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6. 关于开发晶全面收购BridgeLux股权事宜
据集团LED战略布局及开发晶未来发展需要,开发晶控股子公司普华瑞于2015年7月20日
晚间与FORTIS ADVISORS LLC(Bridgelux现有全体股东代表)签署《兼并协议和计划》,普华瑞
以1.3亿美元收购BridgeLux 100%股权。2015年7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发晶全面收购BridgeLux股权议案。
相关公告参见2015年7月20日、2015年7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
7. 关于开发晶增资扩股事宜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LED产业,增强开发晶资本实力,提高对外并购能力,2015年9月9日,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及Epistar JV Holding (BVI) Co., Ltd.、亿冠晶(福建)光电有限
公司、Country Lighting (BVI) Co., Ltd.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和Largan Bright Holdings Co.,Ltd.签署了
《增资扩股协议》,木林森和Largan Bright 合计投资2亿元人民币持有开发晶12.12%股权。其
中,木林森投资1.80亿元,持有10.91%股权;Largan Bright 投资0.20亿元,持有1.21%股权。本
次开发晶增资扩股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发香港合计持有开发晶的股权比例
将由47.87%降至42.07%。
相关公告参见2015年9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8. 重大业务合同情况
(1) 本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2014年第一批到第四批项目中累计中标119.64万只,合同总
价约2.28亿元人民币,截止报告日已全部履行完毕。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电
能表2015年第一批项目中累计中标86万只,合同总价约1.55亿元人民币,截止目前已履行
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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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公司在意大利国家电力公司单相智能电表公开招标活动中累计中标3,302万欧元(约折
人民币2.58亿元),合同从2013年10月开始执行,截止报告日已履行43.31%,剩余部分正
按计划执行中。
(3) 本公司战略合作伙伴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oration(国际商业机器公司,以下简
称“IBM”)在荷兰能源网络运营商协会(以下简称“NBNL”)智能电表招标活动中中标,中标
合同总价4,050万欧元(折成人民币约3.4亿元)。根据公司与IBM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
和《关于NBNL项目的补充协议》,本公司是IBM全球智能电表终端产品供应商,IBM本次
中标的NBNL智能电表项目合同将全部由本公司从2014年11月开始执行,截止目前已履行
92.84%,剩余部分正按计划执行中。
9. 报告期内获得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1) 2015年3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信用方式获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行30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
(2) 2015年3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发苏州以深科技担保方式获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等值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
(3) 2015年4月17日,公司以信用方式获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值4亿元人民币综
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
(4) 2015年6月18日,公司以信用方式获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等值20亿
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15年12月8日。
(5) 2015年8月7日,公司以信用方式获得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等值5亿人民币
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
10. 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全面金融合作情况
(1) 存款情况
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在中电财务办理存款余额为343,775,196.28元人民币,贷款余额
为356,000,000.00元人民币,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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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2015年1-9月通过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单位:元
行 收取或支付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次 利息/手续费
一、存放于中国电子财
1 595,945,002.06 248,550,371.89 500,720,177.67 343,775,196.28 10,550,861.89
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
二、向中国电子财务有
2 114,000,000.00 6,228,600,000.00 5,986,600,000.00 356,000,000.00 7,047,177.67
限责任公司贷款
(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评估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5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
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15]第725555号《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认为:中国电
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
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我们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中国电子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截止2015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中间业务、投资、稽核、信息管
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1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合并报表范围的单位包括:深圳市桑达电子产品维修有限公司(已
更名为深圳长城开发电子产品维修有限公司),本公司收购其 100%股权,从 2015 年 7 月 1
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本公司收购其 100%股权,从 2015 年 9
月 30 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本公司报告期净利润无影响。
新纳入合并范 持股比例 年末净资产 本年净利润
公司名称 围的原因 (%) (万元) (万元)
深圳长城开发电子产品维修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100.00 538.14 -432.33
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100.00 46,603.28 10,807.94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3 年 09 月 26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13-045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13-066、
控股股东整合重组 2013 年 12 月 18 日
2013-067、2013-068
2014 年 02 月 12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14-002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4 年 04 月 10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14-016
2014 年 05 月 31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14-023
2014 年 07 月 11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14-026
变更公司证券简称公告 2015 年 01 月 05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15-001
参股公司东方证券首发获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
2015 年 01 月 30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15-002
过公告
巨潮资讯网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15 年 02 月 13 日
公告编号:2015-003、2015-004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5 年 03 月 30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15-013
提供履约保函担保额度的公告 2015 年 03 月 30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15-014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5 年 06 月 12 日 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15-031
巨潮资讯网
开展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2015 年 09 月 07 日
公告编号:2015-055、2015-056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履行
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情况
1、关于同业竞争:1)本集团及下属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长城开发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2)
本集团将来不会,而且会促使本集团下属企业不会单独或与
第三方、以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经营或从事与长城开发及
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3)若长城开发未来新增主营业务,本集团及下属企业将
收购报
不会,单独或与第三方、以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经营或从
告书或
事与长城开发及其下属企业未来新增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履
权益变 2013 年 12
中国电子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4)若违反上述承诺而参与竞争的, 长期有效 约
动报告 月 18 日
本集团将承担由此给长城开发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中
书中所
2、关于关联交易:中国电子将尽可能减少并规范与长城开发
作承诺
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需发生的中国电子及下属企业与长城
开发之间的一切交易行为,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及时
进行信息披露,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
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的进行。中国电子承诺不通过
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当的利益或使长城开发承担任何不当的
责任和义务。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关于同业竞争:1)公司现时未直接或间接控制与长城开发
从事相同、相似或其他构成竞争业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经济组织。2)本公司未来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长
城开发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
务,包括不设立、投资、收购、兼并与长城开发主营业务或
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3)
若本公司现时或将来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经济组织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长城开发主营业务或主营产
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立即告知长城开发,
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长城开发。4)对于长城开发的正常
首次公
经营活动,本公司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长城开发
开发行 履
及长城开发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承诺函自签署日 2013 2013 年 04
或再融 长城科技 长期有效 约
年 4 月 2 日起生效,在长城开发于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 月 02 日
资时所 中
公司为长城开发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因本
作承诺
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长城开发及长城开发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关于关联交易:长城科技将尽可能减少与长城开发之间发
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合理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依法
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及时进
行信息披露,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
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的进行,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
得任何不当的利益或使长城开发承担任何不当的责任和义
务。如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长城开发及长城开发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长城科技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承诺不会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 履
2013 年 12
中国电子 现象和可能。中国电子承诺当中电财务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 三年 约
月 03 日 中
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资本金。
其他对
履
公司中 2013 年 12
中电财务 中电财务承诺不会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和可能。 三年 约
小股东 月 03 日 中
所作承
公司董 2015 年 7
诺 履
事、监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年内不减持本人所持 2015 年 07 月 11 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