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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19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039
    2016 年 04 月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平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桂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邹锦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18,332,847.97           167,087,716.47                       30.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5,970,677.96            38,065,445.74                       20.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7,839,374.67            24,504,472.43                       54.4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9,500,141.79           -15,389,887.91                       291.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5                     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5                     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9%                    1.01%                        0.1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4,230,450,228.10         4,097,120,095.51                        3.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896,567,736.38         3,850,616,852.67                        1.1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2,271,4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2,483,517.4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8,328.0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23,047.2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5,203.98
合计                                                                  8,131,303.2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鉴于电脑针织横机行业正处于机器换人的升级换代后期,尚未进入设备磨损老化的大批量自然更新需求
阶段,下游行业受到外部经济环境影响尚未回暖,电脑横机行业竞争加剧,行业整合加快。在此整合期,公司面临市场需求
下降而带来的业务下滑风险。公司主要通过新产品开发加强公司的竞争力,并切入到制鞋领域的一体成型鞋面机市场,避免
横机业务的下滑。
    2、海外市场开拓风险。公司在孟加拉国、柬埔寨、越南国家设立或收购企业拓展海外业务。这将给公司带来如下风险:
①政治影响因素。如当地政局动荡、罢工等,将对公司在当地的经营产生影响。②文化、法律及商业环境等影响因素。由于
国外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区别,公司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当地的商业和文化环境,这将给该公司的
设立与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③公司在当地采用设备租赁或代加工衣片的方式运营,存在由于设备保管不当带来的资产灭失
及代工费或租金不能及时收取,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④各类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如发生洪水、台风、干旱
等自然灾害,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在当地的经营。公司将继续加强海外的业务管理,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经营风险。
    3、买方信贷销售模式带来的风险。由于下游针织行业经营环境不佳,下游客户的经营出现不良导致客户违约情况不断
上升,这将可能使公司面临连带担保赔偿风险,坏账损失及资金压力上升,从而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除了尚未
履行完毕的买方信贷模式销售业务的担保责任外,公司已停止开展买方信贷模式销售业务。
    4、应收账款风险。公司近两年积极拓展海外市场,特别是孟加拉国市场,外销的占比有了较大上升,鉴于外销的付款
方式大部分采取远期信用证及赊账方式,外销带来的应收账款大幅增加。尽管公司外销业务投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出
口信用保险,但该出口信用保险的赔付率未能全部覆盖出口金额,且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中有除外责任等条款,公司的外销
应收账款尚存在一定的风险敞口。鉴于国内买方信贷销售模式存在较大的风险,公司大幅降低了买方信贷销售模式的规模及
占比,并根据客户的经营状况采用了首付加部分赊销的方式,如果赊销客户的 经营出现不良可能导致客户违约情况发生不
能及时按期支付应付款项。上述情形如出现开证银行及客户违约,这将使得公司的坏账损失及资金压力上升,从而影响公司
的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公司将继续加强客户的风险管控,避免及减少应收账款风险。
    5、技术风险。电脑针织机械属于技术密集型产品,若公司的技术研发偏离市场需求、技术研发无法取得突破而失败或
关键技术未能及时更新,公司可能面临技术创新不力导致的竞争力减弱风险。公司积极加大研发投入,通过合作开发、委托
研发等各种方式加强产品的研发。
    6、管理风险。进入资本市场后,公司需要在资源整合、产品研发与质量管理、市场开拓、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诸多
方面进行调整,对各部门工作的协调性、严密性、连续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适时调整公司管理体制,
未能很好把握调整时机或发生相应职位管理人员的选任失误,都可能阻碍公司业务的正常推进或错失发展机遇。尽管公司已
采取了一套完整的公司治理制度,但仍不能避免因部分制度未能及时根据公司发展改变而引起的管理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强
制度建设及培训工作,并及时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管理风险。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行业政策的鼓励和支持、经济发展水平、
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经验而做出的。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在项
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实际建成后,如果市场环境、技术、相关政策等方面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存在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
能如期全面实施以及新增产能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公司已根据市场的状况对原计划的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公
司将认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8、公司投资企业未能实现业绩预期带来的风险。公司加大对智能装备领域的产业投资布局,已投资项目有:1)芜湖
固高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合资项目;2)宁波慈星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合资项目;3)苏州鼎纳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控股项目;
4)增资东莞中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项目;5)参股北京盛开互动科技有限公司项目;6)增资北京盛开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7)慈星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控股项目;8)浙江开心果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且公司还将继续加强投资力量,在智能装
备及互联网领域继续寻找合适的投资标的,通过外延式扩张促进公司的发展。这些投资标的如存在出现管理不善或者所处行
业出现不利变化等因素,可能产生未能实现业绩预期及经营计划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已投资企业的投资后管理工作,并在投
资方面将充分利用各专业机构的力量,把控好投资的行业、项目及法律等各方面风险。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3,171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宁波裕人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91%        328,135,016                     质押                 280,000,000
限公司
裕人企业有限公
                 境外法人              25.74%        206,464,996                     质押                  90,000,000
司
宁波创福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4.98%         39,935,155
伙)
宁波福裕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2%         16,999,972
伙)
孙平范           境内自然人             1.46%         11,700,056         8,775,042
宁波慈星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 其他                     0.82%          6,600,000
员工持股计划
宁波平方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8%          5,418,777
伙)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0.57%          4,534,4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富
国中证工业 4.0   其他                   0.31%          2,488,222
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彭陈果           境内自然人             0.11%           903,428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                                                   328,135,016 人民币普通股           328,135,016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裕人企业有限公司                                                       206,464,996 人民币普通股      206,464,996
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39,935,155 人民币普通股       39,935,155
伙)
宁波福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6,999,972 人民币普通股       16,999,972
伙)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6,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600,000
员工持股计划
宁波平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5,418,777 人民币普通股        5,418,777
伙)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534,400 人民币普通股        4,534,400
孙平范                                                                   2,925,014 人民币普通股        2,925,01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国中证工业 4.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2,488,222 人民币普通股        2,488,222
基金
彭陈果                                                                     903,428 人民币普通股          903,428
                                  控股股东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孙平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股东裕人
                                  企业有限公司(股东之一为孙平范)、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均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孙平范近亲属)、宁波福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合伙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
说明                              理人员)、宁波平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之一孙平方为实际控制人孙平范
                                  之堂兄),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
                                  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股东彭陈果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 0 股,通过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如有)                          证券账户持股 903,428 股,共计持股 903,428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幅度                 说明
 应付账款                            161,081,577.36     94,689,997.94      70.11% 主要系应付材料款增加
 预收款项                             86,262,470.03     63,661,365.56      35.50% 系预收货款增加
 少数股东权益                         26,384,254.72     17,120,152.98      54.11% 系本期有新增两家非全资子公司
             利润表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变动幅度                 说明
营业收入                             218,332,847.97    167,087,716.47      30.67% 系销售量增加
销售费用                              30,078,776.94     20,656,692.90      45.61% 主要系销售增加相应的佣金等费
                                                                                   用增加
财务费用                                -653,044.16    -15,244,037.14      95.72% 主要系银行定期存款大幅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                           3,566,282.37     21,883,938.79     -83.70% 主要系公司已停止采用买方信贷
                                                                                   销售模式,逾期客户以前年度已
                                                                                   个别计提坏账准备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566,282.37     21,883,938.79     -83.70% 本期无到期的外币掉期业务
投资收益                              13,869,178.79      3,002,887.68     361.86% 主要系本期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
                                                                                   收益
营业外支出                               -52,514.63    -24,999,461.61      99.79% 主要系本期担保余额减少,相应
                                                                                   冲回的担保准备金减少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变动幅度                 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500,141.79-    -15,389,887.91     291.69% 系本期经营活动支出款项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3,035.11    -42,590,236.13     102.87% 系本期存入银行的定期存款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280,000.00    -40,339,184.74     289.10% 系本期无筹资活动现金支出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6 年第一季度,公司电脑横机市场需求回暖,报告期内公司总体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显著增长。报告期内,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21,833.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97.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77%。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                                                           40,829,099.68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35.21%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较上年同期发生一定的变动,主要是由于公司采购需求的变化,公司不存在采购依赖单个
供应商的情况,前5大供应商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合计采购金额                                                             78,344,987.13
前五名客户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35.88%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较上年同期发生一定的变动,主要是受其客户端需求的影响,公司不存在收入依赖单个客户
的情况,前5大客户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在本人或本
                                                             人关联方担
                                                             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
                                                             期间,每年转
                                                             让的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直
                                 公司董事、监                接或间接持
                                 事、高级管理                有的公司股
                                 人员的孙平                  份总数的
                                 范、孙仲华、                25%;在本人                               报告期内,上
                                                股份限售承                  2011 年 11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方国听、詹善                  或本人关联                                述承诺均得
                                                诺                          30 日
                                 全、刘道成、                方离职后半                                到严格履行。
                                 徐卫东、孙平                年内,不转让
                                 范之堂兄孙                  本人所直接
                                 平方。                      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的股
                                                             份;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本
                                                             人或本人关
                                                             联方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不得转让其
                            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七个
                            月至第十二
                            个月之间本
                            人或本人关
                            联方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不得转让其
                            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                在本机构股
事、高级管理                东、合伙人或
人员的关联                  其关联人担
方,控股股东                任公司董事、
宁波裕人投                  监事、高级管
资有限公司                  理人员职务
(股东孙平                  期间,每年转
范为发行人                  让的直接或
实际控制人、                间接持有公
董事长)及股                司股份不超
东裕人企业                  过本承诺人
有限公司(股                所直接或间
东之一孙平                  接持有的公
                                                                 报告期内,上
范为发行人     股份限售承   司股份总数     2011 年 11 月
                                                                 述承诺均得
实际控制人、 诺             的 25%;在本 30 日
                                                                 到严格履行。
董事长)、宁                机构股东、合
波创福投资                  伙人或其关
合伙企业(有                联人离职后
限合伙)(合                半年内,不转
伙人均为发                  让本承诺人
行人董事及                  所直接或间
其近亲属)、                接持有的公
宁波福裕投                  司的股份。在
资合伙企业                  首次公开发
(有限合伙)                行股票上市
(合伙人均                  之日起六个
为公司董事、                月内本机构
高级管理人                  股东、合伙人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员)、宁波平                  或其关联人
方投资合伙                    申报离职的,
企业(有限合                  自申报离职
伙)(合伙人                  之日起十八
之一孙平方                    个月内本承
为实际控制                    诺人不转让
人孙平范之                    直接持有的
堂兄)。                      公司股份;在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七
                              个月至第十
                              二个月之间
                              本机构股东、
                              合伙人或其
                              关联人申报
                              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
                              内本承诺人
                              不转让直接
                              持有的公司
                              股份。
                              1、在本承诺
                              函签署之日,
                              本承诺人及
                              本承诺人控
                              制的公司均
                              未生产、开发
                              任何与宁波
                              慈星股份有                      在承诺人及
公司控股股
                              限公司(以下                    承诺人控制
东宁波裕人     关于同业竞
                              简称\"股份公                     的公司与公   报告期内,上
投资有限公     争、关联交                     2011 年 01 月
                              司\")及其下属                   司存在关联   述承诺均得
司及公司实     易、资金占用                   15 日
                              子公司生产                      关系期间,本 到严格履行。
际控制人孙     方面的承诺
                              的产品构成                      承诺函为有
平范
                              竞争或可能                      效之承诺。
                              竞争的产品,
                              未直接或间
                              接经营任何
                              与股份公司
                              及下属子公
                              司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
也未参与投
资任何与股
份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
生产的产品
或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其他
企业。    2、
自本承诺函
签署之日起,
本承诺人及
本承诺人控
制的公司将
不生产、开发
任何与股份
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生
产的产品构
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
的产品,不直
接或间接经
营任何与股
份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
经营的业务
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也
不参与投资
任何与股份
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生
产的产品或
经营的业务
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
争的其他企
业。3、自本
承诺函签署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之日起,如本
                                  承诺人及本
                                  承诺人控制
                                  的公司进一
                                  步拓展产品
                                  和业务范围,
                                  本承诺人及
                                  本承诺人控
                                  制的公司将
                                  不与股份公
                                  司及其下属
                                  子公司拓展
                                  后的产品或
                                  业务相竞争;
                                  若与股份公
                                  司及其下属
                                  子公司拓展
                                  后的产品或
                                  业务产生竞
                                  争,则本承诺
                                  人及本承诺
                                  人控制的公
                                  司将以停止
                                  生产或经营
                                  相竞争的业
                                  务或产品的
                                  方式,或者将
                                  相竞争的业
                                  务纳入到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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