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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黑猫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6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015                                 公司简称:陕西黑猫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1 / 24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6
四、   附录.................................................................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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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保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芬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燕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10,246,378,516.90           10,297,923,775.64                       -0.50
归属于上市公司
                     2,496,266,777.96              2,487,498,022.71                      0.35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104,322,725.13               -445,626,507.05                    123.41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80,023,165.10               141,774,165.51                    -156.44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195,853,217.47              -485,070,117.01                      59.62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092,918,919.52              1,398,801,674.63                    -21.87
归属于上市公司
                       10,338,627.67                 37,964,134.36                     -72.77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6,839,881.72                35,287,552.65                     -80.62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0.41                        1.33         减少 0.92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2                        0.06                     -66.67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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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1)就业见习补贴 6.4 万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2)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联产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1,764,000.00   甲醇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150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万元;(3)2015 年度纳税先进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奖 20 万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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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对汇丰物流的投
                                                    7,723,107.97
   项目                                                            资收益。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565,295.82
   所得税影响额                                    -1,423,066.20
                  合计                              3,498,745.95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32,436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股东名称(全称)                                条件股份数                                股东性质
                           数量        (%)                         股份状态     数量
                                                      量
陕西黄河矿业(集团)                                                                        境内非国
                         276,000,000    44.52      276,000,000       质押     149,000,000
有限责任公司                                                                                有法人
陕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总
                         128,000,000    20.65                0       质押      64,000,000   国有法人
公司
                                                                                            境内自然
李保平                    12,000,000     1.94       12,000,000       质押      12,000,000
                                                                                            人
                                                                                            境内自然
李博                      12,000,000     1.94       12,000,000       质押      12,000,0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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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平                    12,000,000     1.94       12,000,000       质押      12,000,0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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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朋                      12,000,000     1.94       12,000,000       质押      12,000,0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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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红丽                    10,000,000     1.61                0       质押      10,000,000
                                                                                            人
                                                                                            境内自然
张林兴                    10,000,000     1.61                0       质押      10,000,000
                                                                                            人
                                                                                            境内自然
姚炜                       7,500,000     1.21                0       质押       7,500,000
                                                                                            人
                                                5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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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内自然
曹正初                     4,000,000     0.65                  0       无
                                                                                              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陕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                                 12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000,000
吉红丽                                                    1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
张林兴                                                    1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
姚炜                                                       7,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
曹正初                                                     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
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                         1,129,200   人民币普通股             1,129,200
基金
马任远                                                      9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5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成
                                                            933,100    人民币普通股              933,100
长多因子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王汉珍                                                      852,000    人民币普通股              852,000
钱秀荣                                                      723,464    人民币普通股              723,464
                                       公司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股东李保平与自然人股东李博、李朋
                                       系父子关系,与自然人股东李光平系兄弟关系。公司自然人股
                                       东李保平、李光平、李博、李朋、吉红丽、张林兴、姚炜同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系公司控股股东黄河矿业的股东,其中李保平、李光平、李博、
                                       吉红丽、张林兴同时在公司控股股东黄河矿业担任董事或高管
                                       职务。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及支付的其他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的原因:上期投资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及每
   股收益(元/股)比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下滑,营业收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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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7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决议批准公司非公
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 314,070,351 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
司控股股东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 25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焦化转型示范项目一期工程(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韩城
市黑猫气化有限公司实施)。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60587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
行了审查,认为公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公司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587 号)。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首次公开发行)
     公司控股股东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黄河矿业”)、实际控制人李保平
承诺:
     (1)自陕西黑猫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陕西黑猫股份,也不由陕西黑猫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陕西黑猫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陕西黑猫股
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陕西黑猫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
延长6个月。自陕西黑猫股票上市日至签署人减持期间,陕西黑猫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陕西黑猫监事会和独立董事负责
监督签署人按照本承诺函的内容履行。
    若违反承诺时,上述各方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按照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对其进行的处罚和制裁。凡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股份的,一律视为其对陕西黑猫的违约,应按
照每笔减持金额的20%向陕西黑猫支付违约金。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二、公司制定的股价稳定预案(首次公开发行)
     公司股份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如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
资产的情况(以下简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稳定措施包括公
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回购股份以及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等,具体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1、当触及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应当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
份,以稳定公司股价。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
易所相关文件的规定,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公司控股股东应当在上述各项条件满足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启动有关增持事宜,并将
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方案书面通知公司,由公司在其增持前 3 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公告应披
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效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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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时,自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
施的具体条件满足之日起 3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增持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3%,
且增持股份资金总额不少于 8,000 万元;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
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
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后,自增持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包括其增持前持有的公司股票。
    (二)公司回购股份
    1、当触发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将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
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
环境等因素,在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包括回购数量、回购期限、回购
价格等事项。
    2、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
对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公司回购股份预案提出审核意见。公司回购股份
预案经 1/2 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回
购股份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规定,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股份回购事宜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4、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和要约方式等。
    5、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将不少于 5,000 万元,具体金额将根据公司当时股价情况及公司资金
状况等情况,由股东大会最终审议确定,但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1、当触及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增持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证券监管机构、
自律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方式。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应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规定,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上述各项条件满足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启动有关增
持事宜,并将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由公司在其增持前 3 个交易日内进行公
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效等信息。
    3、自触发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之日起 3 个月内,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用于增
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取薪酬及现金股利分配(如有)之和的 20%,
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
行调整)。
    4、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后,自增持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其增持前持有的公司股票。
    5、应采取前述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公司拟聘任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获得提名前书面同意履行前述承诺和义务。
    (四)前述股价稳定措施具体实施时将按照上述第一、二、三条的先后顺序进行
    当触及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后,如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该次增持/回购计划,连续 3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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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或增持/回购资金使用完毕,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回购计划。终止实施该次增持/回购计划后
如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前述增持/回购义务
按照上述第一、二、三条的顺序自动产生。
     (五)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当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满足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如
其尚未启动有关稳定股价的措施,控股股东应将 1,500 万元款项作为其违反承诺的惩罚金交给公
司,并于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违反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向公司缴纳。同时,当触发启动股
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满足之日起 3 个月内,如控股股东仍尚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尚未完成公
告的增持计划,则其自愿将该年度的现金分红款项作为违反承诺的惩罚金交给公司,并保证在届
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分红议案后由公司直接将该等款项扣缴交给公司。
     2、当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时,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
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有关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严格
执行有关股份回购承诺稳定股价。如届时未能履行前述回购承诺,公司将公开向投资者致歉,并
同意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或处理决定。
     为稳定股价,确保投资人利益,李保平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承诺:届时将支持公司的股
票回购行动,且如果公司未能按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案要求实施股票回购,李保平
将按照回购预案设定的条件和内容增持公司股票,且自增持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包括其增持前持有的公司股票。
     3、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当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满足之日起 3
个月内,如本人尚未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启动有关稳定股价的措施,或尚未完成公告的有关增
持事宜的,本人将公开向投资者致歉,并同意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或处理决定;同时,本人同意
将 10 万元款项作为违反承诺的惩罚金交给公司,并保证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违反承诺的通知
之日起 20 日内将款项交给公司;且作为股东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参与公司当年的现金分红,
所应得的现金红利归公司所有。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作出上述承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
弃履行该承诺。
     4、以上承诺一经作出,即构成承诺人的单方合同义务,不可撤销或变更。
     5、如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
导致控股股东、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的,
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采取前述约束措施,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以上承诺一经作出,即构成承诺人的单方合同义务,不可撤销或变更。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作出上述承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三、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首次公开发行)
     (一)控股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黄河矿业”)承诺:对于本次发行
前本公司所持陕西黑猫股票,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持股数量的 50%。陕西黑猫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若黄河矿业拟进行减持,将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陕西黑猫,并由陕西黑猫在减持前 3 个
交易日予以公告。
     若黄河矿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其减持陕西黑猫股份所得收益归陕西黑猫所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二)持股 5%以上股东陕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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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陕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简称“物产集团”)承诺:对于本次发行
前本公司所持陕西黑猫股票,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目前持股数量的
5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锁定期满后的 13 至 24 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受限制,但减持
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锁定期满 24 个月后可以任意价格自由减持。
    陕西黑猫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将相应进
行调整。
    若物产集团拟进行减持,将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陕西黑猫,并由陕西黑猫在减持前 3 个
交易日予以公告。
    若物产集团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其减持陕西黑猫股份所得收益归陕西黑猫所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四、招股说明书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承诺(首次公开发行)
    (一)控股股东的承诺
    1、关于回购股票
    如陕西黑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过程中公开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陕西黑猫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应当在该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部门认定后,启动回购已
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工作,并公告回购方案及具体实施办法。届时,本公司同意按照下列价格和时
间全部回购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1)回购价格:回购义务触发时点的二级市场价格。
    (2)回购行为需在回购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之内完成。
    2、关于赔偿损失
    若陕西黑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过程中公开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因此致使公众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对投
资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如下措施保证上述承诺的实施:
    (1)若陕西黑猫进行现金分红的,可以由陕西黑猫直接或申请红利发放机构扣划本公司应
分得的红利作为赔偿金;
    (2)陕西黑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本公司所持陕西黑猫全部股票采取
限售措施直至赔偿责任依法履行完毕;
    (3)陕西黑猫依据本承诺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直接卖出本公司所持陕西黑猫股票,或
申请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冻结并拍卖本公司所持陕西黑猫股票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承诺函一经作出,即具有不可撤销的法律效力。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二)陕西黑猫的承诺
    1、关于回购股票
    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按二级市
场的公司股价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届时,本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该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
管机构或司法部门认定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开盘前或当日申请公司股票停牌,并在 1 个月内公告股
票回购方案及具体实施办法。该等股票回购方案必须满足如下回购价格和回购时间的要求:
    (1)回购价格:回购义务触发时点的二级市场价格。
    (2)回购行为需在回购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之内完成。
    2、关于赔偿损失
    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10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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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遗漏,且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效的司法裁决文件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上述公司回购新股不影响投资者对本公司的民事索赔。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同意证券监管机构依据本承诺函对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作出的任何处罚或处理决定。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三)陕西黑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过程中公开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因此致使公众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对投资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意采取如下措施保证上述承诺
的实施:
     (1)若持有公司股份,则在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可以由公司直接或申请红利发放机构扣
划承诺人应分得红利的 50%作为赔偿金;
     (2)若不持有公司股份,则以上市后承诺人从公司累计获得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50%作为赔
偿金。
    3、本承诺一经作出,即构成承诺人对公司不可撤销的单方义务,且不得因承诺人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五、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首次公开发行)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黄河矿业和实际控制人李保平出具了不可撤销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声明和承诺如下:
     本公司/本人声明,本公司/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存在在中国境内
或境外从事与陕西黑猫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形成或可能形成竞争业务的情形。
     本公司/本人承诺,无论是否获得陕西黑猫许可,不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与陕
西黑猫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避免
本公司/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与陕西黑猫营业执照
载明的经营范围形成或可能形成竞争的业务;将不进行或不增加与陕西黑猫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业务的投资,以避免对陕西黑猫的主营业务形成新的或更进一步的直接或间接的同
业竞争;如本公司/本人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陕西黑猫主营业务形成或可能形成竞
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陕西黑猫,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陕西黑猫。
     本公司/本人保证将不利用持有陕西黑猫股份的股东地位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陕西黑
猫及陕西黑猫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保证、声明,本公司/本人同意由此获得的相关收入/所得均归陕西黑猫所
有,同时承担由此给陕西黑猫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本人作为或成为陕西黑猫股东或拥有其他资本或非资本因素控制权的期
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消。
     本公司/本人特作如上承诺、保证和声明,同时本公司/本人保证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
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本人近亲属遵守上述承诺、保证和声明。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2、公司重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物产集团出具了不可撤销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存在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
与陕西黑猫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形成或可能形成竞争业务的情形。
                                       11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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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承诺,无论是否获得陕西黑猫许可,不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与陕西黑猫
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避免本公司
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与陕西黑猫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
范围形成或可能形成竞争的业务;将不进行或不增加与陕西黑猫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业务的投资,以避免对陕西黑猫的主营业务形成新的或更进一步的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如
本公司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陕西黑猫主营业务形成或可能形成竞争,则本公司将
立即通知陕西黑猫,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陕西黑猫。
     本公司保证将不利用持有陕西黑猫股份的股东地位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陕西黑猫及
陕西黑猫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保证、声明,本公司同意由此获得的相关收入/所得均归陕西黑猫所有,
同时承担由此给陕西黑猫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或成为陕西黑猫股东或拥有其他资本或非资本因素控制权的期间内
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消。
    本公司特作如上承诺、保证和声明,同时本公司保证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和其他
经济组织遵守上述承诺、保证和声明。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六、规范关联交易出具的承诺(首次公开发行)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黄河矿业及实际控制人李保平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
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或
本人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将不会利用拥有的股东权利或实际控制能力操纵、指使陕西黑猫或者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使得陕西黑猫以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
或者其他资产,或从事任何损害陕西黑猫及陕西黑猫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或
本人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将尽量避免与陕西黑猫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必要的关联交易,
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交易行为的透明度,切实保护
陕西黑猫及其他股东利益,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如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赔偿由此给陕西黑猫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
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并愿意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给予的处罚/处理措施。
     上述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在本公司/本人作为陕西黑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
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尚在履行期,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的现象。
     2、重要股东承诺
     公司重要股东物产集团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下:
     在本公司持有陕西黑猫股权期间,本公司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利用本公司的股东
地位或实际影响能力操纵、指使陕西黑猫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使得陕西黑猫以不
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或从事任何损害陕西黑猫及陕西黑
猫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陕西黑猫发生不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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