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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热: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7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谭荣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月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刘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70,334,234.78          236,393,205.28                      -27.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506,717.82           20,943,490.80                      -49.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0,301,633.22           19,245,410.74                      -46.4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8,827,016.26           33,130,437.46                     168.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31                    0.0530                    -56.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31                    0.0530                    -56.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8%                    1.79%                      -1.2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241,511,249.82        2,316,739,746.56                       -3.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12,612,627.82        1,801,893,373.07                       0.5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5,797.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24,406.3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0,247.4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8,828.4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943.19
合计                                                                    205,084.6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空调行业高库存导致的需求下降风险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中民用电加热器业务收入占比超过70%,而民用电加热器的主要产品集中于空调行
业,销售量占民用电加热器业务的80%以上,客户主要集中在格力系、海尔系、美的系等,客户集中度较
高。目前国内主要空调企业空调库存量较高,从一季度情况来看,各客户企业去库存化的时间比预想的还
要长,导致公司空调用电加热器的需求量存在较大的继续下降的风险。
    2、价格竞争导致的收入及毛利率下降风险
    今年以来,国内空调市场因为去库存导致的价格竞争依然激烈。由于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而且主要
客户处于绝对的行业主导地位,公司市场议价能力相对偏弱。价格竞争导致的成本压力传导至上游供应商,
公司存在较长时间内面临销售收入及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3、油价继续低位运行导致的业务下滑风险
    全球石油价格已经较长时间处于低位运行,导致国内外石油天然气钻采投资规模大幅度下降,国内外
很多石油开采投资项目被迫取消或被无限期搁置,已经对公司海洋油服装备制造业务产生了较大的压力。
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冻产计划的流产导致了油价的继续低迷,短期内前景不容乐观,势必会导致公司
海洋油服装备制造业务存在下滑风险。
    4、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但近年来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分、子公司不断增加,
经营业务不断扩张,在市场开拓、技术研发、内部控制、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对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若公司不能及时完善与公司发展相匹配的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有可能面临相应的管理
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2,975
                                                                        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谭荣生                           境内自然人        14.68%     66,748,388      58,680,000 质押                  58,680,000
谭伟                             境内自然人        12.16%     55,298,800      41,474,100
谭克                             境内自然人        12.16%     55,298,800      41,474,100 质押                  14,000,000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泰达宏利
                                 其他               3.90%     17,748,573
鸿辰定向增发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证券资管-浦发银行-广发资管
                                 其他               1.51%      6,879,774
晴天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四川永旭投资有限公司-永旭 1 号
                                 其他               0.74%      3,351,000
证券投资基金
李强                             境内自然人         0.72%      3,283,611
马戊强                           境内自然人         0.55%      2,521,100
徐刚                             境内自然人         0.45%      2,029,152
前海开源基金-中信证券-前海开源
                                 其他               0.43%      1,976,623
四季阳光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泰达宏利鸿辰定向增发 1
                                                                              17,748,573 人民币普通股          17,748,573
号资产管理计划
谭伟                                                                          13,824,700 人民币普通股          13,824,700
谭克                                                                          13,824,700 人民币普通股          13,824,700
谭荣生                                                                         8,068,388 人民币普通股           8,068,388
广发证券资管-浦发银行-广发资管晴天 1 号集合
                                                                               6,879,774 人民币普通股           6,879,774
资产管理计划
四川永旭投资有限公司-永旭 1 号证券投资基金                                     3,351,000 人民币普通股           3,351,000
李强                                                                           3,283,611 人民币普通股           3,283,611
马戊强                                                                         2,521,100 人民币普通股           2,521,100
徐刚                                                                           2,029,152 人民币普通股           2,029,152
前海开源基金-中信证券-前海开源四季阳光 1 号
                                                                               1,976,623 人民币普通股           1,976,623
资产管理计划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谭荣生与谭伟、谭克为父子关系,谭伟与谭克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为兄弟关系,三人存在关联关系,系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
                                                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徐刚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017,852 股外,还通过华泰证券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011,300 股,实际合计持
                                                有 2,029,152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高管锁定、股权
谭荣生               66,696,290         8,016,290                   0       58,680,000                    2017 年 1 月 4 号
                                                                                         质押
谭伟                 55,281,600        13,807,500                   0       41,474,100 高管锁定           2017 年 1 月 4 号
                                                                                         高管锁定、股权
谭克                 55,281,600        13,807,500                   0       41,474,100                    2017 年 1 月 4 号
                                                                                         质押
                                                                                         高管锁定、股权
解钟                  1,116,750                 0                   0        1,116,750                    2017 年 1 月 4 号
                                                                                         质押
                                                                                         高管锁定、股权
解娟                  1,200,000          249,137                    0         950,863                     2017 年 1 月 4 号
                                                                                         质押
                                                                                         高管锁定、股权
韦秀萍                  180,984                 0                   0         180,984                     2017 年 1 月 4 号
                                                                                         质押
冷泉芳                  166,912             40,416                  0         126,496 高管锁定            2017 年 1 月 4 号
赵海林                   22,500                 0                   0          22,500 高管锁定            2017 年 1 月 4 号
合计                179,946,636        35,920,843                   0      144,025,793          --               --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8211.21万元,同比增长34.47%,主要系票据到期收回现金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16282.91万元,同比下降36.67%,主要系销售下降及票据到期收回现金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300.43万元,同比增长245.79%,主要系预付工程款、设备款增加所
致。
       4、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8595.61万元,同比下降40.05%,主要系销售下降带动采购下降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599.22万元,同比下降36.8%,主要系去年预提的年终奖已支付、应支付
人工成本下降所致。
    6、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695.39万元,同比下降45.88%,主要系销售及利润下降带动应交税金下降所
致。
       7、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增加21.25万元,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8、财务费用较去年减少21.79万元,同比下降56.64%,主要系银行存款增加导致利息增加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03.07万元,主要系去年同期收回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所致。
    10、投资收益增加368.32万元,主要系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增加6.97万元,同比增长138.62%,主要系子公司解除协议的违约金所致。
       12、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减少224.34万元,同比下降55.07%,主要系利润下降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5569.66万元,同比增长168.11%,主要系收回前期
销售货款、票据到期收回现金增加所。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332.15万元, 主要系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增加
所致。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55.48万元,同比下降23.33%,主要系借款减少所
致。
       16、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去年同期减少11.07万元,同比下降433.86%,主要系汇率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变动影响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总体正常,实现营业总收入17,033.42万元,同比下降27.94%;归属于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050.67万元,同比下降49.83%;基本每股收益0.0231元,同比下降56.42%。销售和利润下
降的主要原因是空调行业库存高,去库存化时间超过预期,导致公司主要产品市场需求下降较多,同时市
场竞争导致销售价格下降。从具体业务来看:
     (一)民用电加热器方面:受国内经济持续放缓、空调行业库存较高,同时一季度属于空调销售淡季
等因素影响,公司民用电加热器实现营业收入15,386.8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4.65%;同时,因上游空
调行业市场竞争加剧,为提升资金周转率,空调厂家均降价促销,为转嫁销售成本,厂家均要求供应商降
低销售价格,从而使得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报告期内,民用电加热器实现净利润918.78万元,同比
下降45.07%。
     (二)工业电加热器方面,受多晶硅行业持续回暖等因素影响,工业电加热器销售较为稳定,销售收
入实现1,147.57万元;
     (三)海洋油服装备制造业务:受国际国内石油价格长期低位运行因素影响,石油天然气钻采投资规
模大幅度下降,很多投资计划取消或被无限期搁置,对瑞吉格泰的生产经营产生了一定的压力,报告期内
瑞吉格泰实现销售收入498.97万元。
     报告期内,在国内整体经济放缓、公司营收下降的基础上,公司不断加强技术开发及成本控制的力度,
一方面利用现有技术,同时引入专业研发团队,不断研发新产品、新技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实现
产品应用领域的拓展;另一方面,从原材料采购开始,到成品出库,加强每个环节的成本控制和考核力度,
杜决浪费,向管理要效益,向成本要效益;
     同时,为实现产业升级,公司持续推进并购重组,在硅谷天堂的协助下,重点围绕石油、天然气、环
保、新能源、军工、大健康等相关领域积极寻找合适的合作标的。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镇江东方与鄂尔多斯绿能签订“鄂尔多斯绿能6000MW太阳能电池产业链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冷氢化电加热器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由四份独立的合同组成,合同总金额为20876.94万元,四份合
同的金额分别为1466.64万元【合同编号:LNSB-2014-054(1)】、1833.3万元【合同编号:LNSB-2014-054
(2)】、7812万元【合同编号:LNSB-2014-057(1)】和9765万元【合同编号:LNSB-2014-057(2)】。
合同签署日期为2014年6月13日。
     2015年6月1日,镇江东方确认了鄂尔多斯绿能的《关于设备分批次提货数量和位号的确认》的联络函,
其中编号为LNSB-2014-054(1)和编号为LNSB-2014-057(1)的两份合同生效,镇江东方于2015年6月29
日收到了总额为2319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所涉及的设备正在加工制造过程中,目前尚未交货。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浸入式非金属液体电加热元件”项目在报告期内取得重大进展,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6
年3月31日签发的“非金属内喷涂式电加热管”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报告期内还获得了与此项目相关
的两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分别为海宁永力电子、江门日盈不锈钢、珠海源信达电子、镇江海格乐电
子、广州东方信电气,与去年同期相比,江门日盈不锈钢、珠海源信达电子为新进入前五名的供应商。江
门日盈不锈钢、珠海源信达电子一直为公司的供应商,供应商名次发生变化属于正常情况,对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无明显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分别为格力系、海尔系、美的系、奥克斯、洛阳中硅,与去年同期前五大
客户相比,奥克斯及洛阳中硅为新进入前五名的客户,奥克斯一直是公司民用电加热器的主要客户,洛阳
中硅一直是公司工业用电加热器的主要客户。客户名次发生变化对公司未来经营影响不大。公司对洛阳中
硅的销售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通过技术改造,不断适应客户新的需求,新开发的辐射式工业电加热具有
换热效率高、使用寿命长、方式安全便捷的优势,广受客户好评。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面对当前的风险、困难和挑战,公司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抢抓市场机遇,努力提
高经营业绩。具体有:
     1、开发新市场,拓展新领域。重点加大智能小家电、新能源汽车、轨道列车等领域国内市场的开发
力度,抓增量,保存量;大力拓展海外市场,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借助上海的国际地位和区域优势,
加快建设上海销售中心和研发中心,寻找在油气处理领域有专业特色、有知名度的企业进行战略合作。
     2、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质量控制。进一步推进精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切实做好
以质量体系为基础的品质管理和以5S要求为标准的生产现场管理,切实提高各分子公司质量管理水平。
     3、加快技术引进,加速新品推广。在持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同时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毛
利率。
     4、推进并购重组,促进转型升级。坚持“走出去、请进来”,以电加热业务为核心,向相关领域发
展,优先考虑国家战略新兴发展产业所属领域。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期限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自东方电热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
                                     行前其持有的东方电热股份,也不由东方电热回购该
                                     等股份;上述承诺期届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
               谭荣生
                         关于股份限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对公司董事、监事 2011 年 05
               谭伟                                                                                 长期 正在履行
                         售的承诺    及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每 月 09 日
               谭克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
                                     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首次公开发行
                                     本人(包括本人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
或再融资时所
                                     业,下同)目前未从事与东方电热所经营业务相同或
作承诺
                                     类似的业务,与东方电热不构成同业竞争;本人将不
               谭荣生
                         关于同业竞 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东方电热所经营业 2010 年 02
               谭伟                                                                                 长期 正在履行
                         争的承诺    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以避免与东方电热 月 01 日
               谭克
                                     构成同业竞争;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而给东方电热
                                     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全额赔偿东方电热因此遭受的
                                     所有损失。
                                     2010 年 2 月 1 日,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谭荣生
                                     先生、谭伟先生、谭克先生承诺:若应有权部门的要
               谭荣生
                         关于住房公 求或决定,公司需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因 2010 年 02
               谭伟                                                                                 长期 正在履行
                         积金的承诺 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愿 月 01 日
               谭克
                                     在毋须公司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相关的金钱赔
                                     付责任。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0 年 5 月 11 日,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谭荣生
                                     先生、谭伟先生、谭克先生承诺:若公司因有关政府
                                     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
                                     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或
               谭荣生                因社会保险费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
                        关于社会保                                                           2010 年 05
               谭伟                  方式提出有关社会保险费的合法权利要求,谭荣生、                       长期 正在履行
                        险费的承诺                                                           月 11 日
               谭克                  谭伟、谭克三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经有关政府部门或
                                     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和罚
                                     款或赔偿款项,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要
                                     求的社会保险费和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
                                     的由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2010 年 3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谭荣生、
                                     谭伟和谭克出具了《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承
                                     诺:自承诺出具之日起,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公司章
               谭荣生   关于不占用 程以及公司的规定,不以占用公司资金等方式损害公
                                                                                             2010 年 03
               谭伟     公司资金的 司利益,并确保关联方不以占用公司资金等方式损害                         长期 正在履行
                                                                                             月 30 日
               谭克     承诺         公司利益。一旦获悉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将主
                                     动停止并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者协助公司确
                                     保其他关联方停止并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承
                                     担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
                                     2010 年 5 月 3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谭荣生先生、谭伟
                                     先生和谭克先生出具了《关于切实保证股份公司分红
                        关于切实保
               谭荣生                能力的承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
                        证股份公司                                                           2010 年 05
               谭伟                  了保证公司上市以后的持续分红能力,承诺:在作为                       长期 正在履行
                        分红能力的                                                           月 30 日
               谭克                  公司和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不
                        承诺
                                     对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的现行公司章程中的分红条
                                     款进行修改。
                                     未来在其担任东方电热董事期间,或直接、间接持有
                        关于同业竞 东方电热股份期间,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 2011 年 05
               徐大方                                                                                     长期 正在履行
                        争的承诺     任何与东方电热所经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月 09 日
                                     业务,以避免与东方电热构成同业竞争。
                                     2015 年 7 月 15 日-2015 年 8 月 12 日,公司控股股东暨
                                     实际控制人谭荣生、谭伟、谭克通过“南华期货华富
其他对公司中   谭荣生
                        关于股份不 紫金 8 号资产管理计划”完成了增持计划,合计增持 2015 年 07 6 个
小股东所作承   谭伟                                                                                            履行完毕
                        减持承诺     公司股票 430.9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96%,其 月 10 日            月
诺             谭克
                                     均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是否按时
               是
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应 不适用
当详细说明未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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