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7-001
2016 年 04 月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建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龙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藏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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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38,985,721.38 257,598,616.19 -7.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8,991,421.14 37,902,552.37 2.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8,855,603.35 35,503,724.71 9.4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2,680,932.67 53,187,942.54 -142.6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0.32 -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0.32 -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1% 3.72% -1.2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767,929,952.47 1,785,057,104.60 -0.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71,621,903.57 1,532,698,963.48 2.5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104.5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0,521.36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599.02
合计 135,817.7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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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产品及技术更新换代速度快、市场竞争激烈,如果未来公司产品不能满足市场发展需要、竞争产品大量推广或下游客
户经营不善等情形,将减少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智能终端市场发展日新月异,产品换代、技术升级、用户需求和市场竞争
状况不断演变,给 IC 设计企业的技术研发和市场推广带来较大不确定性。随着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公司持续会推出新的
产品种类、拓宽产品应用领域。但是,新产品能否顺利推出取决于市场的接受程度、市场成长周期和公司的营销成效等因素,
如果新产品在推出时不能适销对路、市场成长不及预期,或者公司针对新产品的营销不力、竞争对手的产品更受欢迎,公司
将面临该产品市场拓展不利的局面。此外,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国家产业政策、国内外市场环境若发生不利变化,也将对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研发所涉及的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规划是在综合判断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现有技术储备基础上做出的,但如果行业
实际发展状况脱离公司预期,或者公司技术研发遭遇技术瓶颈甚至失败、产品性能不及预期,将对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带来不
利影响。
3.管理风险
随着下属子公司的设立,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管理层也将面临更多的管理风险。如果不能及时优化运营管理体
系,实现管理升级,将影响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科学决策。同时,人才是企业竞争的核心资源,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如不能
采取有效的薪酬体系、激励政策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将影响公司未来发展。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募集资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 等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虽然经过了慎重、充分
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是仍存在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动、行业竞争加剧、技术水平发生重大更替、项目实施过程
中发生的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等原因造成募投项目无法实施、延期或者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681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张建辉 境内自然人 9.58% 15,322,000 15,322,000
龚晖 境内自然人 8.96% 14,342,000 14,342,000
丁然 境内自然人 8.96% 14,342,000 14,342,000
侯丽荣 境内自然人 8.29% 13,260,000 13,260,000
蔡建宇 境内自然人 6.25% 9,992,000 9,992,000
唐立华 境内自然人 4.53% 7,242,000 7,242,000
PAN YA LING 境外自然人 4.44% 7,100,000 7,100,000
李龙生 境内自然人 1.87% 2,990,000 2,990,000
薛巍 境内自然人 1.87% 2,990,000 2,990,000
陈传著 境内自然人 1.82% 2,912,000 2,9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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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2,549,942 人民币普通股 2,549,94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39,100 人民币普通股 2,039,1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
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 1,829,971 人民币普通股 1,829,971
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
1,589,281 人民币普通股 1,589,281
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
1,333,566 人民币普通股 1,333,566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欧明睿新起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686,490 人民币普通股 686,490
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盛电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
489,914 人民币普通股 489,914
信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精选平
450,791 人民币普通股 450,791
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
瞰金 32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4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40,000
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报告期内,公司前 10 名股东与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说明 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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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680,932.67元,同比去年同期下降142.64%,主要原因系:1.发放2015年终奖
金致使现金流出大幅增加;2.支付采购款致使现金支出增加。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6年1-3月,由于平板电脑市场增长放缓,市场竞争激烈,整体营业收入下降了7.23%。但由于产品升级换代,不断拓
展新的应用领域,致使产品毛利率上升,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149,098,187.34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第一季度采购总额比例 97.15%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104,803,058.50 68.29%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2 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 27,866,518.89 18.16%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矽品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5,837,067.48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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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ICONWARE PRECISION INDUSTRIES
CO., LTD.
4 东莞利扬微电子有限公司 5,649,898.12 3.68%
5 TAIWAN SEMICONDUCTOR 4,941,644.35 3.22%
MANUFACTURING CO.,LTD.
合计 -- 149,098,187.34 97.15%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26,685,438.89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第一季度销售总额比例 53.01%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44,976,582.67 18.82%
2 第二名 29,518,542.47 12.35%
3 第三名 26,827,773.82 11.23%
4 第四名 12,772,150.91 5.34%
5 第五名 12,590,389.02 5.27%
合计 -- 126,685,438.89 53.01%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3月,公司围绕2016年度经营计划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进行市场开拓,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
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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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
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 - - - - -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张建辉;丁然;龚晖;侯丽荣;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05 至承诺履行
唐立华;蔡建宇;PAN YA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正常履行
诺 月 15 日 完毕
LING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薛巍;李龙生;陈传著;张恭
继;王洪魁;吴浪;单军;邹建
发;陈峰;匡双鸽;谢成兴;原
顺;李智;栗雪利;邢涛;庞文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玉;方勇;张庆;陈荣志;刘元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011 年 10 月
才;余振辉;孙文福;张约峰;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05 截止至 2016
公司增资时其新增的股份,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正常履行
邓琴;张有发;熊锐;张猛;谢 诺 月 15 日 年 5 月 15 日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该部分新增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
景东;陈黎明;熊富贵;王俊
该部分新增股份。
生;闵紫辰;黄官立;蔡振华;
谢其文;王大志;李鑫;王振
宇;翁俊宏;张旭;徐艳;陈小
川;曹屹;赵炯;李永盛;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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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刚;藏伟;曾金生;倪陈志;
徐正弟;王玉岗;李惠卿;王
康;张林山;严智;何琦;谢传
荣;王晴;刘惠深;孙彦邦;王
莅斌;赵井满;徐进峰;肖丹
灵;徐允文;黄露;陈锐榜;马
炜华;刘小燕;付增功;陈宇;
张俊;胡小江;李哲元;陈芳
艺;文赞;付敏;程告勇
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公开
张建辉;丁然;龚晖;侯丽荣; 发行股票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公司在上市后至减持期间发
股份减持承 2015 年 05 至承诺履行
蔡建宇;唐立华;PAN YA 生除息、除权行为,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鉴于本人在本次 正常履行
诺 月 15 日 完毕
LING 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 5%,在满足上述减持条件的情况下,将通
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
市后至减持期间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减持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公司
张建辉;唐立华;龚晖;侯丽 股份减持承 2015 年 05 至承诺履行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正常履行
荣;蔡建宇;PAN YA LING 诺 月 15 日 完毕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即 2015 年 11 月 14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唐立华担任全志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股份减持承 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唐立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2015 年 05
PAN YA LING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诺 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其自唐立华申报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其持 月 15 日
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主要股东张建辉、丁然、龚晖、唐立华、侯丽荣、蔡建宇、PAN YA LING
关于同业竞 签订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未通过任何形式(包括但不
张建辉;丁然;龚晖;侯丽荣;
争、关联交 限于投资、任职、为自己或为他人经营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所经 2015 年 05
蔡建宇;唐立华;PAN YA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易、资金占用 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未来,在 月 15 日
LING
方面的承诺 其作为公司主要股东或在公司(包括子公司)任职期间,亦不会以任何方式
直接或间接经营与公司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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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其亦承诺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
争;其将督促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
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其投资的企业,同受上述承诺的约束;如
因违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其愿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本公司主要股东张建辉、丁然、龚晖、唐立华、侯丽荣、蔡建宇承诺:“若
张建辉;丁然;龚晖;唐立华; 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全志科技及其子公司需要补缴住房公积金,或为此
2015 年 05
侯丽荣;蔡建宇;PAN YA 其他承诺 前未为部分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本人将与其他承诺人以连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月 15 日
LING 带责任的形式对全志科技及其子公司因补缴或受罚款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予
以代为承担或全额补偿,与全志科技及其子公司无关”。
(一)实施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二)股价稳定预
案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触发股价
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
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
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
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3)公司为稳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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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
司;张建辉;丁然;龚晖;侯丽 IPO 稳定股价 2015 年 05 至承诺履行
列各项: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 正常履行
荣;蔡建宇;唐立华;PAN YA 承诺 月 15 日 完毕
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LING
1,000 万元;3)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 2)
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
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5 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
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
宜。2、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 在公司回购实施完毕但仍未达到稳定股价目
的或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且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
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持股 5%以上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时,由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且:
1)单次合计增持总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2)单次及/或连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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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月内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 1)项
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持股 5%以上的股东对此项增持义务的履行
承担连带责任。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无法实
施或实施完毕但仍未达到稳定股价目的时,由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用于增持
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税前,
下同)的 2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的 50%。
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此项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同时承
诺,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现有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
案。 (三)约束措施 1、对公司的约束措施:当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
具体条件时,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
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有关股价稳定预案的内容,
严格执行有关股份回购稳定股价事项。2、对持股 5%以上股东的约束措施: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若应采取而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在前
述事项发生之日起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暂时扣留,直至其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
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若应采取
而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有权自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发其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