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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医药: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7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uato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 1605 号)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 4 月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钱木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谢筱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07,063,830.90             295,014,893.54                      4.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232,760.77               9,113,626.72                      1.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802,428.14               8,973,710.10                      -1.91%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7,460,829.58             -85,697,500.65                     21.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5                     0.217                      -23.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5                     0.217                      -23.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3%                     3.28%                       -1.5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903,175,036.43             939,016,465.61                      -3.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39,533,766.44             530,301,005.67                      1.7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22,205.5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379.96
减:所得税影响额                                                           87,492.91
合计                                                                      430,332.6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233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25%       14,700,000          14,700,000
团股份有限公司
钱木水               境内自然人          10.60%        5,933,400           5,933,400
沈剑巢               境内自然人           4.98%        2,790,000           2,790,000
浙江广晋创业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4.46%        2,500,000           2,500,000
限公司
朱国良               境内自然人           3.32%        1,860,000           1,860,000
绍兴翔辉五期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1%        1,629,600           1,629,600
伙)
周志法               境内自然人           2.33%        1,302,000           1,302,000
杭州中鼎创业投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9%        1,226,000           1,226,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沈建林               境内自然人           1.61%            900,000           900,000
童建成               境内自然人           1.61%            900,000           9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医疗服
                                                                          889,190 人民币普通股             889,190
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                                          712,705 人民币普通股             712,705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
                                                                          655,691 人民币普通股             655,691
产品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
                                                                          235,784 人民币普通股             235,784
产品
张胜燕                                                                    166,936 人民币普通股             166,93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2,800 人民币普通股             162,800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何金凤                                                                 144,228 人民币普通股           144,228
陈韬                                                                    91,000 人民币普通股            91,000
吴春荣                                                                  80,300 人民币普通股            80,300
周利琴                                                                  64,499 人民币普通股            64,499
                                     钱木水为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双方存在关联关系;中融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中融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之间存在一致行动人情况;未知其他股东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无
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幅度   主要变动原因
 预付款项                 7,739,895.85      3,167,587.53   144.35%    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           4,803,399.71      2,858,500.00    68.04%    预付设备、装修款增加
 预收款项                   223,298.83        769,270.43   -70.97%    房租预收款减少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变动幅度   主要变动原因
                                                                      贷款总额减少,贷款利息支出减少;
 财务费用                  -349,198.73      1,346,866.07   -125.93%
                                                                      存款利息增加
 营业外收入                 522,605.54        172,963.90   202.15%    收到门店搬迁补贴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变动幅度   主要变动原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1,340,125.09      1,974,816.76   -674.24%   在建工程付款增加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新增贷款净额增加;2015 年度利润分
                         14,272,416.11    -28,740,264.04   149.66%
 金流量净额                                                           配尚未实施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货款回收增加;新增贷款净额增加;
                        -64,528,538.56   -112,462,947.93    42.62%
 净增加额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尚未实施
                                                                      货款回收增加; 2015 年 5 月发行新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165,981,431.12     21,872,965.88   658.84%    股,募集资金余额存储致货币资金增
 价物余额
                                                                      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除本次发行中可能因超募而涉及
                                                  的公开发售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如果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
                浙江绍兴华通商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股份锁定、减持                                     2014 年 02               正常履行
                贸集团股份有限                    个月。前述锁定期满后,所持股份                 36 个月
                                 承诺                                               月 28 日                 中
                公司                              获得流通和转让的权利,但所持发
                                                  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
首次公开发行
                                                  两年内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后总股本的 3%。如遇除权除息事
作承诺
                                                  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锁
                                                  定期满后如需减持将遵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进行,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果违反上
                                                  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上市
                                                  公司所有。
                                                  除本次发行中可能因超募而涉及
                                                  的公开发售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
                                 股份锁定、减持                                     2014 年 02               正常履行
                钱木水、沈剑巢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12 个月
                                 承诺                                               月 28 日                 中
                                                  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如果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
                               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任后
                               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 50%。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且两年内每年减持
                               比例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 1%。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
                               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如需减持
                               将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
                               则进行,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如果违反上述承诺,由此产生
                               的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上述承
                               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
                               止。
                               除本次发行中可能因超募而涉及
                               的公开发售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如果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朱国良、周志法、               个月。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 2014 年 02             正常履行
                股份锁定承诺                                               12 个月
倪赤杭、詹翔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 月 28 日                 中
                               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任后
                               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 50%。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锁
                               定期满后如需减持将遵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进行,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果违反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上市
                                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
                                变更、离职而终止。
浙江广晋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杭州
中鼎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绍兴翔辉五
期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童建成、沈建林、
沈柳生、陈培炎、
叶兴法、孔红红、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裘孝纲、庞金火、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孙晓峰、方震霄、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
                                                                 2012 年 03             正常履行
杜卫祥、陈刚、王 股份锁定承诺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12 个月
                                                                 月 02 日               中
春雷、谢筱敏、俞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违反上
国娟、王华刚、缪                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上市
丽华、高志贤、李                公司所有。
墨林、占真木、韩
鹏、陈华、田利洪、
陆白玉、董焕民、
王连波、金兴荣、
李春华、董丽娟、
马卫星、毛国祥、
宋子钦、孔盈盈、
朱传林、吴介华、
朱玲芝、李虹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的情形。
                                2、在今后的业务中,承诺人及其
绍兴市柯桥区供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发行人及子
销合作社联合社、                公司业务产生同业竞争,即承诺人
                避免同业竞争                                     2012 年 03             正常履行
浙江绍兴华通商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承诺人                长期
                的承诺                                           月 06 日               中
贸集团股份有限                  及其控制的全资、控股公司及承诺
公司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其具有
                                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不会以任何形
                                式直接或间接的从事与发行人及
                                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如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认定承诺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现有业务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或将来产生的业务与发行人及子
                               公司业务存在同业竞争,则承诺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发行人
                               或其子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
                               或终止该业务。
                               4、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
                               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
                               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上,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
                               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
                               决。
                               5、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
                               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
                               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谋求不
                               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6、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
                               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
                               件,如有违反并给发行人或其子公
                               司造成损失,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1、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按照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华通医
                               药《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
                               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
                               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本
                               企业)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
                               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绍兴市柯桥区供                 2、本公司(本企业)与华通医药
销合作社联合社、               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
                减少关联交易                                    2012 年 03           正常履行
浙江绍兴华通商                 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                长期
                的承诺                                          月 06 日             中
贸集团股份有限                 证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
公司                           行公开操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本企
                               业)与华通医药就相互间关联交易
                               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
                               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
                               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
                               往来和交易。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本公司(本企业)同意承担并
                                  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华通医
                                  药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一)触发和停止股价稳定方案的
                                  条件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36
                                  个月内,公司股票如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
                                  理,下同)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触
                                  发股价稳定方案的启动条件。
                                  自股价稳定方案启动条件触发之
                                  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 5 个交易日
                                  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告知稳定方
                                  案履行义务人;董事会决议公告后
                                  5 个交易日内,相关方案履行义务
                                  人将按顺序启动股价稳定方案。如
                                  股价稳定方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
公司、浙江绍兴华
                                  至股价稳定方案尚未正式实施前
通商贸集团股份
                                  或在实施股价稳定方案过程中,公
有限公司、钱木                                                      2014 年 02             正常履行
                   稳定股价承诺   司股票如出现某日的收盘价高于                   36 个月
水、沈剑巢、朱国                                                    月 28 日               中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
良、周志法、倪赤
                                  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价
杭
                                  稳定方案;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方案
                                  后,自上述股价稳定方案启动条件
                                  触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再次出
                                  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
                                  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
                                  应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方案。
                                  (二)股价稳定方案的具体措施
                                  1、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公司股票
                                   控股股东及自公司领取薪酬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股价稳定方
                                  案第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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