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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北: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8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13
       2016 年 04 月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潘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张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972,425,532.28         1,038,799,423.23                        -6.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4,025,067.43            86,444,886.91                       -25.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6,059,315.01            86,856,080.65                       -23.9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1,846,649.58           225,442,261.50                       -32.6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18                0.1510                       -25.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18                0.1510                       -25.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7%                     4.06%                     -1.2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7,034,139,741.04         6,682,764,728.30                         5.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333,997,787.62         2,289,157,950.29                         1.9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708,990.8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00,235.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20,833.8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953,674.39
合计                                                                  -2,034,247.5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
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9,734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
                         国家                 49.53%     283,659,711     177,929,151
限公司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
                         国家                  4.70%      26,930,936       1,720,488
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
行-平安大华通达共富 4 其他                    1.64%       9,375,000
号资产管理计划
南京高淳港华燃气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0%       8,593,750
公司
许磊                     境内自然人            1.22%       7,005,000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6%       6,094,231
限公司
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
                         国有法人              0.82%       4,687,500
公司
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78%       4,492,80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8%       3,316,500
公司
胡志平                   境内自然人            0.56%       3,183,5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5,730,560 人民币普通股         105,730,560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210,448 人民币普通股       25,210,448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平安大华通达共富 4
                                                                     9,3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9,375,000
号资产管理计划
南京高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8,593,750 人民币普通股        8,593,750
许磊                                                                 7,005,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5,000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94,231 人民币普通股        6,094,231
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687,500 人民币普通股        4,687,500
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                                                 4,492,800 人民币普通股        4,492,80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316,500 人民币普通股        3,316,500
胡志平                                                               3,183,500 人民币普通股        3,183,500
                                             以上列出的前 10 名股东中,公司第一大股东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全资子公司,二者属于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
                                             不适用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主要系本期公司为工程项目建设及营运车辆
货币资金               1,159,880,231.18 812,167,314.10           42.81%
                                                                          更新增加银行借贷。
                                                                          主要系本期公司为工程项目建设及营运车辆
短期借款                929,500,000.00 694,500,000.00            33.84%
                                                                          更新增加银行短期借贷。
                                                                          主要系本期公司子公司港华燃气支付票据到
应付票据                126,300,000.00 199,852,600.00           -36.80%
                                                                          期款项。
应付利息                  4,808,500.00     3,029,215.00          58.74% 主要系本期公司计提一季度短期融资券利息。
                                                                          主要系本期公司为工程项目建设及营运车辆
长期借款                105,472,332.14     5,513,444.34       1,813.00%
                                                                          更新增加银行长期借贷。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主要系本期公司较上年同期合并报表范围以
管理费用                 40,303,207.69    30,564,599.73          31.86%
                                                                          及人工成本增加。
财务费用                  5,800,924.74    13,292,366.73         -56.36% 主要系本期公司银行借贷利率下降。
                                                                          主要系本期公司对合营企业中北威立雅投资
投资收益                 22,171,254.05    36,692,060.94         -39.57%
                                                                          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主要系本期公司子公司港华燃气处置固定资
营业外支出                6,799,080.13     2,208,611.43         207.84%
                                                                          产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主要系本期公司子公司港华燃气购置固定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66,976,389.30    27,290,335.59         145.42%
                                                                          产较上年同期增加。
的现金
                                                                          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对中北小贷进行增资以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00,000.00    75,494,940.00         -96.82%
                                                                          及购买银行保本理财。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重大资产重组支付现金
                                         111,739,600.00           -100%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购买港华燃气6%的股权。
                                                                          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收到重大资产重组募集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58,200,000.00           -100%
                                                                          资金款项。
                                                                          主要系本期公司为工程项目建设及营运车辆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88,800,000.00 193,000,000.00           153.26%
                                                                          更新增加银行借贷。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
                                          20,910,689.00           -100%
关的现金                                                                  权支付股权转让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369,944,016.08 242,453,455.96            52.58% 主要系本期公司银行借贷增加。
加额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
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                        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南京中北股份,自新增股份取得之日起 36 2015 年 03 月
                                                    股份锁定期承诺                                                                                3年      正常履行
                     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公共                       个月内不得转让。                                         04 日
                     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高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南
                     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
                     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汇
                                                                       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南京中北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2015 年 03 月
                     鸿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锁定期承诺                                                                                  1年      履行完毕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个月内不得转让。                                         04 日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兴证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促使港华燃气于重组获得核准后 2 年内办理完成划拨地转出
                                                    关于划拨地办理出让 让的相关程序,以出让方式取得上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014 年 11 月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程序承诺及划拨地存 证前,若因土地被强制收回或无法继续使用,南京公用将根                         2年      正常履行
                                                                                                                                21 日
                                                    在风险的补偿承诺   据本次交易对该等土地的评估价值,按 51%的比例在 30 日内
                                                                       足额地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若因土地政策变化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导致港华燃气受到损失(不包括根据届时的法律法规规定可
                                                  能需缴付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南京公用将在依法确定
                                                  该等事项造成的实际损失金额后 30 日内,按 51%的比例足额
                                                  地以现金方式向南京中北进行补偿。对于港华燃气划拨地转
                                                  出让的事项,若需补缴的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大于\"该等地块出
                                                  让地价值与划拨地价值的差额\"(出让地价值将由具有证券评
                                                  估资质的评估机构以与本次重组同一基准日进行评估并出具
                                                  相关土地估价报告),则南京公用按照\"(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金额-出让地与划拨地价值差额)×51%\"计算应补偿金额,
                                                  并在 30 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南京中北进行补偿。
                                                  目前港华燃气存在部分房产未取得相应权属证明,若因上述
                               关于房产瑕疵风险的 权属瑕疵使港华燃气受到处罚或者房屋被强拆等遭受损失, 2014 年 11 月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长期   正常履行
                               补偿承诺           南京公用承诺按照重组前持股比例将相应的损失补偿给南京 21 日
                                                  中北。
                                                  鉴于南京中北已逐步退出房地产业务,本公司的出租车相关
                                                  业务的经营权已转让予南京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
                                                  前本公司已不从事与南京中北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本公司目
                                                  前从事业务与南京中北不存在竞争关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完成后,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同
                                                  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上市公司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
                                                                                                           2014 年 04 月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上市公                     长期   正常履行
                                                                                                           08 日
团)有限责任公司                                  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
                                                  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
                                                  会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按照上市
                                                  公司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在
                                                  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
                                                  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
                                                  并造成上市公司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受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到的全部损失。
                                                一、本公司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包括其控制的企
                                                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
                                                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
                                                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
                                                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
                                                                                                        2014 年 04 月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关联股东的利益。二、本公司承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涉                    长期    正常履行
                                                                                                        08 日
团)有限责任公司                                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三、本公司将不会要求和接
                                                受上市公司给予的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
                                                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为优惠的条件。四、本公司保证将依照
                                                上市公司的章程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
                                                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
                                                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除非本公司不再控制上
                                                市公司,本承诺始终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
                                                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
                                                将促使上市公司继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要求,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其不存在相关投资协议、对标
                                                的公司高管人员的安排等影响标的公司独立性的情况,同时
                                                 承诺以下事项,保证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机构、财务、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 人员上保持独立:1、资产独立、完整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具 2014 年 04 月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                                                                                              长期    正常履行
                              的承诺             备完整性和独立性,其权属清晰、不存在或有事项。2、业务 08 日
团)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及面对市场自主经
                                                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本单位及其下属企
                                                业。3、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独立、完整的
                                                组织机构,并与本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机构完全分开。上市公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司与本单位及其下属公司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
                     完全分开。(2)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自主运作,本单位及
                     其下属企业不超越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
                     公司的决策和经营。(3)保证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及细则,不进行不符合现行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修改 4、财务独立(1)保证上
                     市公司与本单位及其下属企业财务会计核算部门分开,上市
                     公司拥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上市公
                     司财务决策独立,本单位不干涉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3)
                     上市公司在银行独立开户,与控股股东账户分开。(4)上市
                     公司作为独立纳税的法人实体,进行独立的税务登记,并依
                     据国家税法独立交纳税金。5、人员独立(1)上市公司的劳
                     动、人事、工资及社会保障管理制度独立于本单位及其下属
                     企业。(2)保证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
                     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单位及其下属公司担任董事、监事以外
                     的其他职务。保证本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
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59,880,231.18                           812,167,314.1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5,643,908.49                         13,200,000.00
    应收账款                                          234,702,293.75                         182,168,030.53
    预付款项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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