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2016 年 08 月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鸿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天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张建阁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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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5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 10
第四节 重要事项 ................................................................................................................................................................................. 29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5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59
第七节 财务报告 ................................................................................................................................................................................. 61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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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坚瑞消防 指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自然人郭鸿宝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
《公司章程》 指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6 月 30 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热气溶胶灭火剂 指 由气溶胶发生剂通过燃烧反应产生的灭火物质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指 使气溶胶发生剂通过燃烧反应产生热气溶胶灭火剂的装置
S 型气溶胶灭火装置 指 产生 S 型热气溶胶灭火剂的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指 灭火剂为七氟丙烷的气体灭火装置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指 灭火剂为七氟丙烷的气体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指 以气体为主要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
灭火剂为 IG-541 混合气体的气体灭火系统,又称 IG-541 混合气体
IG-541 灭火系统 指
灭火系统或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建设部和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三大气体灭火系统 指 (GB50370-2005)中规范的气溶胶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及
IG-541 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火灾报警设备 指 火灾触发器件、火灾警报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永安公司 指 坚瑞永安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福赛尔 指 北京福赛尔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达明科技 指 达明科技有限公司
沃特玛 指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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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坚瑞消防 股票代码
公司的中文名称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坚瑞消防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aanxi J&R Fire Protection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J&R Fire Protectio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郭鸿宝
注册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 65 号 6 幢 10701 房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办公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 65 号 6 幢 10701 房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xajr.com
电子信箱 stock@xajr.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军 周欢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 65 号 6 幢 10701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 65 号 6 幢 10701
联系地址
房 房
电话 029-88332970-8060 029-88332970-8060
传真 029-88332680 029-88332680
电子信箱 stock@xajr.com stock@xajr.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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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23,131,871.25 186,293,790.03 19.77%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78,698.26 9,088,474.32 -114.0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13,141,668.65 -1,851,795.42 -609.67%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623,619.81 -48,571,349.62 71.9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272 -0.1456 81.32%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6 0.0182 -114.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26 0.0182 -114.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3% 0.97% -1.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1.37% -0.20% -1.17%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451,065,124.91 1,454,135,992.08 -0.2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
963,097,665.05 956,935,681.64 0.64%
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1.9253 1.9130 0.64%
产(元/股)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870,949.5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982,131.1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889.73
合计 11,862,970.3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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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七、重大风险提示
1、消防产品单价下降、恶性竞争带来的风险
公司主营的气体灭火产品、火灾报警设备产品市场竞争激烈,产品单价不断下降,收入持续萎缩,产品毛利率水平在低
位运行,这些对公司的正常运营、持续发展都有很大的影响。公司一方面加强管理,控制成本、节省费用,另一方面,公司
完成沃特玛股权收购后,将梳理消防资产,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公司原有消防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2、消防工程资金建设周期长,对现金流影响大的风险
消防工程回款受工程进度影响较大,消防工程建设周期长,工程进度受建设方资金、主体工程进度、天气等因素影响较
大,消防工程的部分款项基本需要待消防验收合格后付款。消防工程占款较大,受此因素影响,对公司现金流有一定的影响。
公司将加强对工程业务的管理,对占用资金金额较大的项目进行定时跟踪协调,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3、消防工程业务积累下的风险
公司消防工程业务遍布全国,但是随着规模的扩大,业务管理有脱节的现象发生,其中潜伏着工程质量问题,以及劳务
纠纷、合同纠纷等问题,如果未来可能的纠纷集中爆发、可能的工程质量问题出现,都会引起公司的赔偿责任,带给公司直
接的经济损失和无法继续承接新工程业务的损失。公司对于已经出现的纠纷、诉讼积极进行应对,同时加强管理人员、技术
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加快自身管控能力的提高,在该业务板块做到规范和专业,有效化解业务风险。
4、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
公司完成沃特玛股权收购后,沃特玛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原有主营业务基础上增加锂离子电池(组)生产和
销售业务,新增业务所占公司主营业务的比例较大,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考虑到公司新的主营业务在客户、市
场环境、技术背景等方面与公司原有业务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如果不能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将会受到一
定的影响。
5、应收账款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7,782.84万元、34,205.16万元,占公司总资产(扣除商誉部分)的比例
分别为:23.14%、28.33%,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高速发展,沃特玛业务量持续增长,导致应收账款也大幅增长。截至2015年12月31日,沃
特玛应收账款净额为131,694.28万元,较上年增长了163.62%。尽管沃特玛下游客户多为国内知名的整车厂商,资金实力雄
厚,信用情况良好,沃特玛应收账款可回收性较强,但如果市场环境发生剧烈变动,下游客户出现现金流紧张而支付困难的
情形,公司完成沃特玛股权收购后,将会对公司产生应收账款无法回款的风险。
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继续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努力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同时,对原有消防业务的应
收账款通过债权转让等方式加大现金回收的力度。
6、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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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完成沃特玛股权收购后,将直接持有沃特玛100%股权,公司在原有主营业务基础上增加锂离子电池(组)生产和
销售业务,公司实现多元化经营。在交易完成后,公司需与沃特玛在企业文化、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进行融合,但公
司与沃特玛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具有不确定性,整合过程中若公司未能及时制定与沃特玛相适应的企业文化、组织模式、
财务管理与内控、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研发管理、业务合作等方面的具体整合措施,可能会对双方的经营均产生不利影响,
从而给公司整体以及全体股东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加强业务、人员方面的交流沟通,加快公司治理方面的规范,加
快制度方面的统一,加深整合的力度,实现一体发展。
7、商誉减值的风险
公司在进行业务拓展过程中进行的投资并购,在公司账面形成了金额较大的商誉,公司完成对沃特玛的股权收购后,将
形成金额巨大的商誉,如果这些通过收购的公司及沃特玛未来经营状况恶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当期损
益造成不利影响。
在公司收购沃特玛的交易中,李瑶对沃特玛2016年、2017年、2018年的经营业绩作出了承诺,若未实现承诺业绩的,将
按约定的方式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或消除商誉减值风险,但业绩承诺期满后若沃特玛经营业绩未实现
预期目标,仍会造成商誉减值的风险。
8、沃特玛面临经营方面的风险
(1)受益于国家鼓励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政策的影响,2009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较快。伴随着新能源汽车
产业的快速发展,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的动力电池行业亦发展迅速。2015年4月,科技部、财政部、工信部、发改委联
合发布《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将在2016-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
政策。2015年9月,国务院发布《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城市停车场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建设。上述推广政策的实施,对我国动力电池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后续补贴政策的力度、持续时间具有一定的
不确定性。一段时间内,动力电池行业的增长对上述补贴推广政策存在一定的依赖,若未来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将会对沃特玛的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锂离子动力电池行业进入壁垒较高,目前国内涉足的企业较少,销售上规模的企业更少。随着政府对新能源汽车
的大力推广,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空间较大,广阔的市场空间将吸引更多的优秀企业进入,未来从业
企业数量预计将增加;随着锂电池产业链的成熟、生产更加规模化,未来市场竞争将有所加剧。
若沃特玛未来不能抓住市场机遇,利用已具备的技术和市场领先优势,保持技术持续进步和满足行业技术更新的要求,
大力开拓市场,巩固和提升行业领先地位,则沃特玛将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盈利水平有可能下降。
(3)沃特玛始终将质量安全放在头等位置,对产品的设计、生产均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但是,动力锂电池正处于
推广应用阶段,产品可能因使用不当、运行条件恶劣等各种原因造成安全风险。如因沃特玛产品在设计、生产或组装方面存
在缺陷并造成事故或伤害,可能会使沃特玛遭受到产品责任的诉讼和赔偿。若发生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可能需投入较多的
财力、物力就相关起诉进行辩护,向受害人作出赔偿,进而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沃特玛执行严格的制造过程控制程序,严格执行TS16949质量标准体系,通过控制原材料采购、优化生产流程、改进生
产工艺技术、配置精密检验设备,培养优秀质量管理人员等措施,持续加强质量管理。2015年,沃特玛加强了电池生产的质
量管理并升级了BMS系统,同时研发建立了沃联网系统,打造了“新能源汽车+物联网”的监控模式,最大程度上保障了电池
和车辆在全国范围内的安全运行,但仍不排除因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
(4)2014年度和2015年度,沃特玛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3.18%和60.53%。尽管2015
年沃特玛下游客户集中度降低,但仍不能排除沃特玛业务拓展、新客户开发计划执行不力等因素导致客户集中度持续较高的
风险。
沃特玛处于行业爆发的上升期,企业的快速发展必然还会面临其他经营方面的风险,包括营运资金、人才流失、税收政
策、高负债,等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也将利用多样的融资渠道协助沃特玛加快产品研发及业务扩张的步伐,进一步完
善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充分把握新能源行业高速增长带来的发展契机,突破原有主营业务发展瓶颈,增强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9、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风险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沃特玛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
准,并于2016年7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向李瑶等发行股份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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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11号)。2016年7月20日,沃特玛原股东合计持有的沃特玛100%股权
已过户至公司名下,至此,沃特玛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已持有沃特玛100%股权。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公司已就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预登记手
续,仍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该等股份的上市等事宜,完成新股上市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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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执行2016年经营计划,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沃特玛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
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于2016年7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陕西坚瑞消防股
份有限公司向李瑶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11号),公司已于2016年7月20
日完成上述股权的过户工作,沃特玛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构建公司“消防安全+新能源”的战略布局,新能源汽车
相关产业将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快速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为了建立集团化管控体系,满足单一公司到集团公司转变的管理需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与公司骨干员工共同设立陕西捷泰信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
七氟丙烷等新型气体灭火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
公司出资与公司骨干员工共同设立西安力拓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新型热气溶胶新型灭火产品、安防产品的研发、生
产及销售。上述投资将加快公司向控股集团的转变,同时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3,131,871.2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77%;实现营业利润-11,134,710.67元,实现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278,698.26元,报告期内亏损主要因综合毛利率下降及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因公司处置高新区清华科技园房产导致公司净利润增加885.7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导致公司净利润减少812.77
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223,131,871.25 186,293,790.03 19.77%
主要因消防工程业务收
营业成本 172,245,867.26 127,789,282.35 34.79% 入增加,综合毛利率下
降所致
销售费用 15,957,990.83 15,720,578.60 1.51%
管理费用 31,154,416.29 28,112,816.25 10.82%
财务费用 2,310,266.59 2,335,191.03 -1.07%
主要因本报告期永安公
所得税费用 1,846,724.20 3,365,233.63 -45.12%
司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研发投入 4,773,940.33 5,343,707.35 -10.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主要因销售回款增加所
-13,623,619.81 -48,571,349.62 71.95%
量净额 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主要因上年同期支付达
-24,955,557.20 -119,212,689.80 79.07%
量净额 明科技股权对价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629,110.84 21,625,014.68 -121.41% 主要因本报告期取得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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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净额 行借款减少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主要因上年同期支付达
-43,207,608.25 -146,155,329.74 70.44%
加额 明科技股权对价款所致
2、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3,131,871.2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77%,主要是因为占公司收入比重较大的消防安防工
程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以及火灾报警设备产品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消防安防工程业务收入
170,052,610.8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3.32%,火灾报警系统收入29,772,005.5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5.06%。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及订单执行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重大的已签订单情况:
(1)本报告期内,公司与中煤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签署了金额为28,000,000元的《咸阳博物馆消防工程合同》。
(2)本报告期内,公司与郑州交投地坤实业有限公司新签署了金额为19,082,125.16元的《郑州综合交通枢纽地下交通(东
广场)人防工程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3)本报告期内,公司与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新签署了金额为14,481,084.23元的《武汉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门禁系
统总承包合同》。
(4)本报告期内,公司与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新签署了金额为13,028,555.90元的《武汉市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工程门禁系
统总承包合同》。
(5)本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新签署了金额为8,500,000元的《福建鸿山热电发电厂二
期(2×1000MW)A号标段3#机组全厂特殊消防工程合同》。
前期订单的执行情况:
(1)2015年公司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金额为48,959,430元的《武汉农村商业银行金融后台中心数据中心
供配电系统设备工程合同》,截至报告期末,累计确认收入3,895,251元。
(2)2015年公司与德州恒盛置业有限公司签署的金额为30,000,000元的《新东方商业广场消防安装工程合同》,截至报告期
末,累计确认收入1,910,000元。
(3)2015年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签署的金额为21,200,000元的《浠水县社会治安视屏监控系统
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租赁合同》,截至报告期末,累计确认收入17,168,408元。
(4)2015年公司与武汉建开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额为20,240,356元的《后湖军转小区3#楼装修改造项目》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确认收入13,763,442元。
(5)2015年公司与群光实业(西安)有限公司签署的金额为19,900,000元的《群光广场消防安装工程》,截至报告期末,累
计确认收入1,333,229元。
3、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是气体灭火系统(装置)、火灾报警系统的生产和销售,以及消防安防工程施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1,134,710.67元,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278,698.26元,报告期内亏损主要
因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9.59%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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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分产品
消防安防工程 170,052,610.85 136,607,292.32 19.67% 33.32% 57.22% -12.21%
七氟丙烷灭火装
16,878,668.29 12,424,939.80 26.39% -28.96% -30.41% 1.54%
置
气溶胶灭火装置 3,973,625.07 2,930,187.67 26.26% -49.78% -51.42% 2.48%
火灾报警系统 29,772,005.51 18,060,434.71 39.34% 25.06% 40.20% -6.55%
超细干粉灭火装
528,762.30 383,986.83 27.38% -59.37% -42.67% -21.15%
置
合计 221,205,672.02 170,406,841.33 22.96% 20.00% 37.06% -9.59%
4、其他主营业务情况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或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前 5 大供应商或客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前5大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曹县汇思劳务有限公司 9,557,692.99 4.13%
上海元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6,241,200.00 2.70%
武汉兴得科技有限公司 5,075,731.50 2.20%
天长市康泰仪表电缆厂 4,765,699.08 2.06%
济南安尔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077,690.60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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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9,718,014.17 12.85%
上期前5大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本期金额 占公司采购总额比例
西宁顺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9,094,121.03 9.49%
中化蓝天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7,812,675.21 8.15%
天长市康泰仪表电缆厂 3,828,069.00 3.99%
宁波三安制阀有限公司 2,212,926.01 2.31%
上海汇友精密化学品有限公司 2,193,675.22 2.31%
合计 25,141,466.47 26.23%
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3.38%,利于降低公司的采购风险。
报告期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前5大客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销售总额比例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7,509,640.13 12.33%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7,485,000.00 3.35%
屯昌华盈实业有限公司 6,418,245.50 2.88%
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850,036.60 2.62%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5,770,198.81 2.59%
合计 53,033,121.04 23.77%
上期前五大客户: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公司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