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2016-027
2016 年 08 月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负责人刘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罗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陈丽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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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7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9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33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34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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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桂林旅游 指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总公司、控股股东 指 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
董事会 指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漓江大瀑布饭店 指 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两江四湖公司 指 桂林两江四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丰鱼岩公司 指 桂林荔浦丰鱼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银子岩公司 指 桂林荔浦银子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贺州温泉公司 指 贺州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龙胜温泉公司 指 桂林龙胜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资江丹霞公司 指 桂林资江丹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丹霞温泉公司 指 桂林丹霞温泉旅游有限公司
旅游汽车公司 指 桂林旅游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井冈山股份公司 指 井冈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龙脊公司 指 桂林龙脊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桂圳公司 指 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罗山湖旅游公司 指 桂林罗山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兴进公司 指 桂林市兴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宋城演艺 指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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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桂林旅游 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桂林旅游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刘 涛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锡军 陈薇
广西桂林市翠竹路 27-2 号琴潭汽车客 广西桂林市翠竹路 27-2 号琴潭汽车客
联系地址
运站大楼 702 房 运站大楼 704 房
电话 (0773)3558976 (0773)3558955
传真 (0773)3558955 (0773)3558955
电子信箱 gllyzqb@163.com glly000978@163.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5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 2015 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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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登记日期 注册登记地点 税务登记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号
桂林市翠竹路
报告期初注册 2014 年 12 月 17 日 450300000002783 450300708618439 70861843-9
27-2 号
桂林市翠竹路 9145030070861843 91450300708618439 9145030070861843
报告期末注册 2016 年 06 月 27 日
27-2 号 9A A 9A
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
询日期(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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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03,605,522.66 218,898,894.77 -6.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624,742.89 -3,487,240.86 -232.62%(扭亏为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936,115.45 -4,128,626.07 43.78%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7,548,543.90 3,205,614.60 2,319.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3 -0.010 -23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3 -0.010 -23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1% -0.24% 0.5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795,750,698.47 2,857,230,919.94 -2.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65,560,602.08 1,478,940,721.39 -0.90%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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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32,682.81
详见本报告“第九节 财务报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1,102,076.67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4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营业外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35,336.75
减:所得税影响额 625,441.2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8,430.99
合计 10,560,858.3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公益岗位政府补贴说明:根据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
财政局下发的市劳社发[2004]59 号《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大龄
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做好开发公益性
岗位,帮助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工作,对用人单位在市政府
下达开发任务指标内在公益性岗位上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的,
桂林两江四湖旅游有限责任
17,148.20 由市政府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公益性岗位补贴,享受公益性岗位
公司公益岗位补贴
补贴的期限,从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对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三
年内有效,三年期满后,视国家政策规定而定。桂林两江四湖旅
游有限责任公司聘用了部分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两江四湖景区保安
和保洁工作,2016 年 1-6 月获得桂林市财政部门给予的岗位补贴
为 17,148.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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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概述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60.55万元,同比下降6.99%;实现营业利润-965.13万元,同比减少446.75万元(上年同期
为-518.38万元);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2.47万元,同比增加811.19万元(上年同期为-348.72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本报告期受雨季时间较长的影响,公司游客接待量同比下降3.66%。其中,丹
霞温泉景区、丰鱼岩景区、贺州温泉景区、漓江游船客运业务、龙胜温泉景区、旅游汽车公司、资江丹霞景区、两江四湖景
区游客接待量同比分别下降34.23%、26.61%、16.7%、11.4%、8.32%、7.93%、1.81%、1.05%。
本报告期公司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司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约1,028万元,其中,公
司全资子公司两江四湖公司本报告期收到桂林市政府给予的两江四湖景区2015年度公益性费用补贴600万元;公司本期收到
桂林市财政局支付的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350万元贷款贴息。
2014年6月18日,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甲方)、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乙方,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桂林市临桂新
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丙方)、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丁方)签署了《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出资协议》。
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5%的股权;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本公司18%的
股份作为出资参股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16.32%的股权。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4
年6月24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暨复牌公告》。2016年3月4日,上述甲乙丙丁
四方签署了《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出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本公司16%的股份作为
出资参股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补充协议二》所述的股权变动完成后,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的
股份,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7.87%的股份。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
于2016年3月5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出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2016年7月8日,公司收到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转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向广西区国资委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同意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所持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16%股份出资参股桂林航空旅游集团的批复》(桂政函[2016]144号),
同意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所持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16%股份(总计57,616,000股股份)作价出资参股桂林航空旅游集团
有限公司,每股价格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之日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算术平均值。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7月9
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区人民政府同意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所持本公司16%股份出资参股桂林航空旅
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已注册设立,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本公司16%的股份作为出资参股
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事宜,尚需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
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宋城演艺设立子公司打造演艺项目的议
案,公司与宋城演艺在阳朔县设立桂林漓江千古情演艺发展有限公司,打造“漓江千古情”(暂定名)演艺项目。桂林漓江千
古情演艺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由本公司与宋城演艺以现金认缴各自出资,其中本公司出资额6,000万元,
持股比例30%;宋城演艺出资额14,000万元,持股比例70%。漓江千古情项目总投资规模约50,000万元,项目地点阳朔县阳
朔镇骥马村,项目用地约160亩,主要建设内容:剧场、演艺、文化旅游、商业及生活配套设施等。桂林漓江千古情演艺发
展有限公司相关工商、税务等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12月17日完成,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额由本公司与宋城演艺
于2016年12月31日前以货币资金缴纳,其中本公司出资6,000万元,持股比例30%;宋城演艺出资 14,000万元,持股比例 70%。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尚未缴纳出资,相关征地工作正在加速推进。
2014年末本公司将福隆园项目转由兴进公司承继,兴进公司承继福隆园项目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发布
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兴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继福隆园项目的进展公告》及2015年8月5日发布的《桂林旅
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监管函回复的公告》。依据兴进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制订的还款计划,兴进公司本报告期应支
付3,598.96万元福隆园项目款项,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兴进公司已支付本年6,512.21万元福隆园项目款项。
2015年10月29日,公司(股东1)与桂林市天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股东2)、阳朔天顺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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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3)、桂林市假期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股东4)注册设立桂林天地假期旅游有限公司(未缴纳出资),该公司注
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旅游项目投资、管理,汽车租赁,旅行社业务,机票、车票、景区票务代订,主营“O2O”电商
及地面旅游服务综合体系运营管理业务。本公司持股51%,股东2、股东3、股东4分别持股16.4%、16.3%、16.3%。2016年3
月23日,本公司将持有的桂林天地假期旅游有限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浙江深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由其缴纳10%股权(50
万元)的出资额。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股东1)、桂林市天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股东2)、阳朔天顺国际旅行社有
限责任公司(股东3)、桂林市假期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股东4)、浙江深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5)分别持
股41%、16.4%、16.3%、16.3%、10%。同日,股东1、股东2、股东3、股东4、股东5签署了《股东协议》。按《股东协议》
的约定,各股东首期出资额为认缴出资额的50%。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股东1、股东2、股东3、股东4、股东5以现金方式实
缴的出资额分别为102.5万元、41万元、40.75万元、40.75万元、25万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07.22万元,净
资产206.12万元,2016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43.88万元。
公司(乙方)于2016年3月29日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甲方)签署了《关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城市段水上游览
经营权出让项目合同书》,公司以4,500万元取得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游船运力数量为700个客位;经营范围:桂林
漓江城市段(虞山桥至大圩),包含龙船坪码头——叠彩山线路水上游览日游、龙船坪码头——叠彩山线路水上游览夜游(完
善象鼻山至龙船坪航道夜航设施后开通)、龙船坪码头——大圩线路水上游览(完善航道设施达到通航条件后开通);经营
权期限:10年,即从2016年3月30日至2026年3月29日止,当前未具备开通条件线路的经营权期限从完善设施达到开通条件起
计算。漓江城市段水上游原有1,695个已批运力(客位),其中本公司及独资子公司两江四湖公司拥有694个客位。在漓江城
市段运力总量控制数2,395个客位中(原有1,695客位与本公司本次取得的700客位之和),本公司共拥有1,394个客位。根据
合同约定,公司负责对漓江城市段现有游船企业进行整合及漓江城市段游船更新提升工作,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推动和支持配合本公司上述整合及提升工作。公司可采取股份制合作方式或收购兼并方式完成漓江城市段现有游船企业拥有
的1,695个已批运力(客位)的整合。上述合同的签署,有利于公司控制桂林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旅游资源,打造以“三山两
洞”(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芦笛岩、七星岩)为中心,“两江四湖”(漓江、桃花江、榕湖、杉湖、桂湖、木龙湖)为
纽带的市区水上游精品,并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向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支付2,242
万元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款项。
公司于2013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桂圳公司65%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相关公告刊载于2013年2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利用自筹资金10,140万元收购桂圳公司
65%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出资额为650万元,占桂圳公司注册资本的65%;文良天出资额为350万元,占桂圳公司注册
资本的35%。在此基础上,本公司及文良天按持股比例对桂圳公司进行增资,总增资额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额为3,250
万元,文良天增资额为1,750万元。增资完成后,桂圳公司注册资本增至6,000万元,本公司出资额为3,900万元,持有其65%
的股权;文良天出资额为2,100万元,持有其35%的股权。桂圳公司主要开发桂林“天之泰”商业物业综合体项目。由于桂圳公
司第二大股东文良天不愿按持股比例投入资金建设天之泰商业综合体项目,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本公司正在对该项目进行
重新论证,目前天之泰商业综合体项目处于暂时停工状态。公司也正在寻求关于桂圳公司处置、剥离或对外合作的合适方案。
公司于2013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筹资金2,590万元收购罗山湖旅游
公司70%的股权的议案(该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已报深交所备案),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桂林罗山湖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公司201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罗山湖旅游公司
增资的议案,公司以现金7,000万元对罗山湖旅游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罗山湖旅游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至10,100万
元,其中,本公司的出资额为7,07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70%,桂林罗山湖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为3,030万元,占该
公司注册资本的30%;相关公告刊载于2014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罗山湖旅游公司主
要开发桂林罗山湖体育休闲运动及其配套项目,因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该项目处于暂时停工状态,公司也在寻求关于罗山
湖旅游公司处置、剥离或对外合作的合适方案。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公司主要从事旅游服务及与旅游服务相关的业务,主营业务包括:游船客运、景区旅游业务、酒店、公路旅行客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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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业务等。
本报告期,公司景区(银子岩、两江四湖、贺州温泉、龙胜温泉、丰鱼岩、资江丹霞、丹霞温泉景区)共接待游客138.49
万人次,同比增长0.18%;公司漓江游船客运业务共接待游客23.29万人次,同比下降11.40%;旅游汽车公司共接待游客36.78
万人次,同比下降7.93%;漓江大瀑布饭店共接待游客15.11万人次,同比增长11.81%。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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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203,605,522.66 218,898,894.77 -6.99%
营业成本 117,875,049.95 121,401,546.86 -2.90%
销售费用 5,666,117.85 5,456,635.27 3.84%
管理费用 73,928,783.46 70,048,545.54 5.54%
财务费用 25,540,834.70 28,782,202.73 -11.26%
所得税费用 4,556,838.02 5,607,122.34 -18.73%
①公司上年同期缴纳了转让福隆园地产项目的相关税费。②公司本期销售商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③公司全资子公司两江四湖公司本期收到桂林市
77,548,543.90 3,205,614.60 2,319.15%
流量净额 政府给予的两江四湖景区 2015 年度公益性费用补贴 600 万元;公司本期收到
桂林市财政局支付的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 350 万元贷款贴息。
①上年同期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以前年度关于七星公园、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山景点门票分成欠款 3,129.31 万元,本期收到关于七星公园、象山景点 2015 年
-37,652,388.54 9,685,363.59 -488.76%
流量净额 度门票分成款 1,134 万元。②公司本报告期向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支
付了 2,242 万元桂林漓江景区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款项。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81,388,026.28 -176,646,481.22 -53.93% 本报告期公司银行借款和偿还银行借款同比减少。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见“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
-41,491,870.92 -163,755,503.03 -74.66%
增加额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原因。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国家全面推行“营改增”,公司根据相关政策及规定,将原来
营业税金及附加 6,992,231.42 10,506,251.07 -33.45%
缴纳的营业税转为缴纳增值税。
公司本报告期收到兴进公司支付的承继福隆园项目转让款 6,512.21 万元和公司
资产减值损失 -3,707,301.88 -568,507.74 552.11% 第一大股东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关于七星公园、象山景点 2015 年度门票分成款
项 1,134 万元,本期转回的坏账准备增加。
公司全资子公司两江四湖公司本期收到桂林市政府给予的两江四湖景区 2015
营业外收入 11,472,442.07 1,189,274.07 864.66% 年度公益性费用补贴 600 万元;公司本期收到桂林市财政局支付的地方旅游开
发项目补助 350 万元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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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没有披露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2016年度经营计划为:2016年度公司接待人次、营业收入、净利润在2015年基础上平稳
增长。
本报告期,公司共接待游客352.17万人次,同比下降3.66%;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0,360.55万元,同比下降6.99%;实
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2.47万元,同比增加811.19万元(上年同期为-348.72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受雨季时间较长的影响,公司游客接待量同比下降3.66%。其中,
丹霞温泉景区、丰鱼岩景区、贺州温泉景区、漓江游船客运业务、龙胜温泉景区、旅游汽车公司、资江丹霞景区、两江四湖
景区游客接待量同比分别下降34.23%、26.61%、16.7%、11.4%、8.32%、7.93%、1.81%、1.05%。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行业
旅游服务业 197,650,096.28 113,979,712.16 42.33% -6.84% -2.84% -2.37%
分产品
景区 98,770,574.67 50,552,128.63 48.82% -3.10% 3.10% -3.08%
漓江大瀑布饭店 42,488,325.97 26,421,214.78 37.82% -4.54% -5.67% 0.75%
漓江游船客运 34,042,218.84 19,449,300.27 42.87% -17.28% -7.71% -5.93%
分地区
广西 203,605,522.66 117,875,049.95 42.11% -6.99% -2.90% -2.43%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公司拥有桂林市“两江四湖”景区环城水系水上游特许专营权40 年(2010年-2050年);
2、公司拥有桂林荔浦银子岩景区66年经营权(2002年-2068年);
3、公司拥有丰鱼岩景区50年经营权(1998年-2048年);
4、公司拥有贺州温泉景区40年经营权(2004年-2044年);
5、公司拥有桂林龙胜温泉景区40年经营权(自2001年-2041年);
6、公司拥有桂林资源县资江天门山景区经营权;
7、公司拥有桂林资源县丹霞温泉景区经营权;
8、公司拥有桂林漓江景区营运客船指标80艘,共7,938 客位,约占桂林市漓江游船客位总数的42%;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公司与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合作建设桂林七星景区和象山景区,期限40年(2002-2042年);
10、公司拥有桂林漓江景区城市段游船运力数量1,394个客位,约占桂林漓江景区城市段运力总量(客位)的58%。
本报告期,公司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关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出让项目合
同书》,公司以4,500万元取得漓江城市段水上游览经营权,游船运力数量为700个客位;经营范围:桂林漓江城市段(虞山
桥至大圩),包含龙船坪码头——叠彩山线路水上游览日游、龙船坪码头——叠彩山线路水上游览夜游(完善象鼻山至龙船
坪航道夜航设施后开通)、龙船坪码头——大圩线路水上游览(完善航道设施达到通航条件后开通);经营权期限:10年,
即从2016年3月30日至2026年3月29日止,当前未具备开通条件线路的经营权期限从完善设施达到开通条件起计算。漓江城市
段水上游原有1,695个已批运力(客位),其中本公司及独资子公司两江四湖公司拥有694个客位。在漓江城市段运力总量控
制数2,395个客位中(原有1,695客位与本公司本次取得的700客位之和),本公司共拥有1,394个客位。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对外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1,025,000.00 0.00 100.00%
被投资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上市公司占被投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