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10 月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谭新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张伏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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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079,106,878.61 2,631,993,491.56 -21.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44,945,463.61 1,031,326,915.55 1.32%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75,823,018.60 29.62% 437,235,880.83 -3.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37,243.76 36.78% 13,651,726.43 85.1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8,462,027.33 161.08% 11,482,552.53 246.3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6,532,524.57 -142.1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8 2.70% 0.063 36.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8 2.70% 0.063 36.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8% -0.64% 1.32% -0.40%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8,151.93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010,601.04 政府补助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24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093.92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26.3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5,542.80
合计 2,169,173.9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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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7,333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湘潭电化集团有
国有法人 31.37% 67,751,800 8,700,000 质押 28,000,000
限公司
湘潭振湘国有资
产经营投资有限 国有法人 10.52% 22,713,375 22,713,375
公司
农银国际(湖南)
投资管理有限公
其他 7.25% 15,650,000 15,650,000 质押 12,520,000
司-潇湘成长资
产管理计划
上海智越投资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 6.03% 13,030,000 13,030,000
心(有限合伙)
上海景贤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3% 8,705,000 8,700,000
限公司
深圳市瀚信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3.22% 6,960,000 6,960,000
瀚信定增 1 号证
券投资基金
熊芳 境内自然人 1.18% 2,539,100
陈进军 境内自然人 1.17% 2,520,000
陈立冬 境内自然人 1.17% 2,520,000
吴韶辉 境内自然人 1.00% 2,16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59,051,800 人民币普通股 59,051,800
熊芳 2,539,100 人民币普通股 2,53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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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立冬 2,5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20,000
陈进军 2,5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20,000
吴韶辉 2,1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00
陈青 1,429,500 人民币普通股 1,429,500
石云 1,024,415 人民币普通股 1,024,415
邱小贞 923,000 人民币普通股 923,000
宋玉兰 8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80,000
杨纬 8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80,000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为湘潭电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化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或构成一致行动
说明
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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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幅度
货币资金 154,179,864.61 813,991,054.64 -81.06%
应收票据 1,294,800.00 6,819,474.27 -81.01%
预付款项 23,391,396.91 13,641,722.92 71.47%
其他应收款 32,911,496.12 12,619,288.26 160.80%
长期股权投资 19,986,013.43
投资性房地产 17,806,379.30
在建工程 40,473,018.69 78,393,277.15 -48.37%
工程物资 2,774,625.77 1,983,408.86 39.89%
长期待摊费用 205,000.95 -100.00%
应付票据 170,480,000.00 303,000,000.00 -43.74%
应付账款 97,700,413.88 219,200,152.55 -55.43%
预收款项 10,812,245.04 4,501,671.98 140.18%
应付职工薪酬 28,648,786.79 44,240,941.21 -35.24%
应交税费 6,162,131.98 9,824,799.27 -37.28%
长期借款 99,311,550.00 152,311,550.00 -34.80%
长期应付款 139,999,348.81 425,593,098.82 -67.10%
专项储备 9,284.14 42,462.51 -78.14%
利润表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变动幅度
营业税金及附加 3,329,061.08 753,387.84 341.88%
管理费用 58,790,939.60 41,564,515.78 41.45%
财务费用 17,119,683.28 29,210,647.35 -41.39%
资产减值损失 2,893,486.28 10,129,327.07 -71.4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13,986.57 216,986.30 -106.45%
填列)
营业外支出 175,804.26 1,258,505.85 -86.03%
所得税费用 5,037,235.78 3,179,946.49 58.41%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532,524.57 63,012,948.87 -142.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4,460,906.78 506,857,987.90 -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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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0,993,431.35 443,845,039.03 19.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4,142,089.99 -135,437,319.86 -227.9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1,914,738.47 21,216,986.30 380.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6,056,828.46 156,654,306.16 248.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240,818.91 55,753,614.23 -337.1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9,495,428.03 1,109,147,922.81 -56.7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1,736,246.94 1,053,394,308.58 -41.9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2,915,433.47 -16,670,756.76 -3516.61%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 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81.06%,主要系本期偿还大股东电化集团借款。
2. 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81.01%,主要系本期收到客户票据有所减少。
3.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71.47%,主要系本期支付部分工程项目的预付款增加。
4.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160.80%,主要系本期新增支付其他单位的借款及新基地农民工资保障金。
5. 长期投资较年初增加1998.60万元,主要系本期母公司新增对联营企业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投资。
6. 投资性房地产较年初增加1780.64万元,主要系本期新增宏信工业园厂房资产。
7. 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48.37%,主要是因为本期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8. 工程物资较年初增加39.89%,主要系本期设备备件增加所致。
9. 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系年初长期待摊费用本期已摊销完。
10. 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43.74%,主要系本期内开具的银行汇票减少。
11. 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55.43%,主要系本期支付材料和工程款较多。
12. 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140.18%,主要系本期预收的锰矿石货款。
13.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35.24%,主要系本期内支付以前未付的养老保险和公积金。
14. 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37.28%,主要系期末应交税额较年初减少。
15. 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34.80%,主要系本期归还部分长期借款。
16. 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减少67.10%,主要系本期偿还大股东电化集团借款3.5亿元。
17. 专项储备较年初减少78.14%,主要系本期使用的矿山安全生产费及井下维简费比较多。
二、利润表项目
1. 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341.88%,主要系本期所应上缴增值税增加,导致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
2. 管理费用同比增加41.45%,主要系本期电解金属锰和矿业停工损失所致。
3. 财务费用同比减少41.39%,主要系本期银行贷款减少,利息支出同比减少。
4.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71.43%,主要系本期金属锰停产,所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减少。
5. 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06.45%,主要系上期有子公司投资收益21.70万元。
6. 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86.03%,主要系上期赔偿支出60万,而本期没有。
7.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58.41%,主要系本期递延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42.11%,主要系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27.93%,主要系报告期归还电化集团借款3.5亿元。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37.19%,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电化集团借款同比减少以及票据贴现收到现金净
额同比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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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披露《关于拟与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之后公司与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发起设立农银裕动新能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框架合作协议》,该事项已取得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批准。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
1 万吨高纯硫酸锰项目 2016 年 08 月 31 日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
湘潭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 2016 年 08 月 31 日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
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 2016 年 08 月 31 日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目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刊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2016 年 10 月 26 日 登于巨潮资讯网
增股本事项
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将采取合法及有
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从事与湘潭电化相同的业务,以避免
与湘潭电化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
湘潭振湘国
同业竞争。 (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有资产经营 2013 年 08
同业竞争承诺 其它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 长期有效 履行中
投资有限公 月 22 日
可能与湘潭电化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
司
收购报告书或 动,本公司将优先让与或介绍给湘潭电化;
权益变动报告 本公司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
书中所作承诺 湘潭电化相同或相似,不与湘潭电化发生同
业竞争,以维护湘潭电化的利益。
湘潭振湘国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本次国有股
有资产经营 保持上市公司 权划转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 2013 年 08
长期有效 履行中
投资有限公 独立性承诺 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 月 22 日
司 立。
湘潭产业投 保持上市公司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本次国有股权 2014 年 01 长期有效 履行中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资发展集团 独立性承诺 划转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 月 20 日
有限公司 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将采取合法及有
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从事与湘潭电化相同的业务,以避免
与湘潭电化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
湘潭产业投 同业竞争。(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
2014 年 01
资发展集团 同业竞争承诺 它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 长期有效 履行中
月 20 日
有限公司 能与湘潭电化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
本公司将优先让与或介绍给湘潭电化;本公
司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湘潭
电化相同或相似,不与湘潭电化发生同业竞
争,以维护湘潭电化的利益。
湘潭振湘国
股份锁定的承诺: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
有资产经营 2015 年 01 2018 年 1
股份限售承诺 的湘潭电化的股份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履行中
投资有限公 月 23 日 月 22 日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让转让。
司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在业务发展定位
上,本公司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将确保湘
潭电化作为集团污水处理业务的专业发展
平台。在作为湘潭电化的间接控股股东期
间,本公司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
湘潭电化相同的业务,以避免与湘潭电化的
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2、
在作为湘潭电化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如果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它企业有任何商
资产重组时所 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湘潭电化的
作承诺 湘潭振湘国 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本公司将优先让
有资产经营 同业竞争、关联 与或介绍给湘潭电化。3、本公司及本公司 2014 年 02
长期有效 履行中
投资有限公 交易承诺 控制的其它企业将不利用对湘潭电化的控 月 07 日
司 股权从事或参与任何有损于湘潭电化及其
股东利益的行为。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
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本公司严格遵循市场
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
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以双
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化的
定价原则,避免损害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况发生。2、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上市
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无
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
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
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公司有关减
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同样适用于本
公司的关联公司,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
公司的关联公司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
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4、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湘潭电化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湘潭
电化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或本公司
的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
避表决的义务;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
用湘潭电化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公司已立项的
《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和
《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目前均未开工建设;在本次收购完成且上述
项目建成投产后,本公司将采用包括但不限
于委托经营管理、租赁等方式与湘潭电化或
污水处理公司签署相关协议以避免同业竞
争,确保上市公司具有充分的主动权、决策
权且获得公允对价。在上述项目具备持续经
营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拥有相关资质
及权属证明文件时,若上市公司有意收购,
本公司承诺将按公允、合法的方式将上述项
目资产注入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无意收
湘潭产业投 购,本公司承诺将上述项目资产转让给无关
2014 年 02
资发展集团 同业竞争承诺 联第三方。2、在业务发展定位上,本公司 长期有效 履行中
月 07 日
有限公司 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将确保湘潭电化作
为集团污水处理业务的专业发展平台。在作
为湘潭电化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
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湘潭电化相同
的业务,以避免与湘潭电化的业务经营构成
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如果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它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
参与任何可能与湘潭电化的生产经营构成
竞争的活动,本公司将优先让与或介绍给湘
潭电化。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它企
业将不利用对湘潭电化的控股权从事或参
与任何有损于湘潭电化及其股东利益的行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