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139 号
2016 年 10 月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阮鸿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彭金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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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775,632,403.92 4,186,255,590.81 14.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26,722,141.71 2,272,980,933.67 6.7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83,649,697.15 14.19% 4,535,400,384.50 16.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549,467.38 13.14% 283,891,208.04 12.9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84,702,754.42 11.02% 279,551,160.63 12.0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50,192,549.89 -55.74%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82 13.19% 0.5453 12.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82 13.19% 0.5453 12.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7% 1.38% 12.12% 2.28%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99,340.4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376,553.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0.00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0.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0.00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0.00
债务重组损益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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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0.00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0.00
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0.0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0.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0.0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0.00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0.00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49,797.4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686,962.5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00
合计 4,340,047.4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9,262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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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阮鸿献 境内自然人 33.75% 175,680,000 175,680,000 质押 110,991,753
刘琼 境内自然人 18.37% 95,648,000 95,648,000 质押 8,460,000
赵飚 境内自然人 3.84% 19,992,480 17,919,360 质押 4,500,000
周红云 境内自然人 3.44% 17,919,360 17,919,360 质押 8,805,000
北京君联睿智创
业投资中心(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3% 16,830,178
限合伙)
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2.79% 14,499,367
一五组合
伍永军 境内自然人 2.29% 11,946,240 8,959,680 质押 4,94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1.48% 7,686,554
一三组合
平安资产-邮储
银行-如意 10 号 其他 0.72% 3,746,410
资产管理产品
罗永斌 境内自然人 0.51% 2,635,200 2,635,2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北京君联睿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16,830,178 人民币普通股 16,830,178
合伙)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14,499,367 人民币普通股 14,499,36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7,686,554 人民币普通股 7,686,554
平安资产-邮储银行-如意 10 号
3,746,410 人民币普通股 3,746,410
资产管理产品
伍永军 2,986,560 人民币普通股 2,986,56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
通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2,402,100 人民币普通股 2,402,100
基金
JPMORGAN CHASE
2,307,494 人民币普通股 2,307,494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
盛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2,301,458 人民币普通股 2,301,458
投资基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新
2,180,339 人民币普通股 2,180,339
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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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飚 2,073,120 人民币普通股 2,073,12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阮鸿献、刘琼夫妇。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存在
说明 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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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变动超过30%的主要报表项目简要说明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 614,734.90 4,388,724.52 -85.99% 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减少形成
应收账款 494,389,675.42 325,138,986.96 52.05% 医保门店快速增加,应收医保款项增
加形成
其他流动资产 75,000,000.00 48,000,000.00 56.25%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款项增加
在建工程 14,537,066.20 588,983.12 2368.16% 装修改造呈贡基地形成
无形资产 86,171,927.68 61,996,141.39 39.00% 本期购入的电商系统形成
短期借款 657,955.47 625,000,000.00 -99.89% 本期归还短期借款形成
应付账款 863,485,064.71 561,724,298.15 53.72% 本期末未结算的货款增加形成
应交税费 36,275,185.56 51,990,739.44 -30.23% 本期末未支付的税费减少形成
应付利息 20,301,649.92 784,170.54 2488.93% 发行短融中票收到资金后,计提的利
息增加形成
其他流动负债 400,000,000.00 0.00 100.00%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形成
应付债券 397,074,116.17 0.00 100.00% 本期发行中期票据形成
递延收益 8,723,772.35 6,384,162.84 36.65% 本期产生的会员积分增加形成
股本 520,600,000.00 260,300,000.00 100.00% 本期实施2015年度利润权益分配方
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形成
资本公积 577,468,034.58 837,768,034.58 -31.07% 本期实施2015年度利润权益分配方
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形成
少数股东权益 1,857,566.46 0.00 100.00% 本期投资新增控股子公司形成
营业税金及附加 25,380,847.77 18,920,006.73 34.15% 本期税费增加形成
财务费用 20,698,736.48 4,009,675.18 416.22% 发行短融中票后,计提的利息增加形
成
资产减值损失 21,755,576.30 49,690,824.10 -56.22% 会计估计调整后,计提的资产减值损
失减少形成
投资收益 0.00 -25,916.76 100.00% 昆明生达制药有限公司已出售形成
营业外收入 8,340,085.88 4,585,604.36 81.88% 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形成
营业外支出 3,313,075.95 2,214,415.27 49.61% 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支出增加形成
少数股东损益 359,492.17 0.00 100.00% 本期投资新增控股子公司形成
收到的税费返还 3,632,938.16 0.00 100.00% 本期子公司收到税费返还增加形成
收到 其 他 与 经营 活 动 47,459,223.74 35,800,250.78 32.57% 本期收到的其他款项同比增加形成
有关的现金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8,000,000.00 0.00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款项到期收回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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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成
收到 其 他 与 投资 活 动 524,851.18 0.00 100.00% 本期收购子公司形成
有关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87,907,194.99 130,591,782.81 -32.69% 公司本期固定资产投入及支付装修费
产和 其 他 长 期资 产 支 同比减少形成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7,470,100.00 434,258,581.84 -72.95% 公司本期开展的收购项目同比减少形
成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98,867,536.20 578,000,000.00 38.21% 本期收到发行短融中票资金形成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28,409,580.73 0.00 100.00% 本期偿还短期借款形成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线下直营实体门店网络系统建设情况
目前中国药品零售连锁行业的门店发展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多区域分散网点”,另一种是“少区域高密度网点”。
多年以来,鸿翔一心堂着眼于云南市场,坚持高密度发展的理念,零售药店已覆盖了云南省所有市县,门店数量超过2,600
家,使得公司在云南省具备了较高的消费者认知和品牌认可度。未来,公司战略将着眼于全国市场,核心区域高密度布点,
形成重点区域高密度网点的布局。由云南向西南推进的同时,配合电商业务开展全国布局。
2016年1-9月,公司完成对郑州仟禧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工作,正式进入河南省市场。完成对桂林市桂杏霖春药房
连锁有限公司门店资产及其存货、四川省蜀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田燕梅女士个体经营药店门店资产及其
存货、百色市博爱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店资产及其存货、山西长城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的收购工作。开
展对云南三明鑫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门店资产及其存货、成都市康福隆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门店资产及其存货、重庆
宏声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门店资产及其存货、三台县潼川镇益丰大药房资产及其存货、三台县潼川镇老百姓大药房资产及
其存货、三台县北坝镇老百姓德源堂加盟药店资产及其存货、四川绵阳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资产及其存货的收购工作。
公司将进一步推进区域发展战略,进一步向乡镇拓展门店,完成全面布局。同时优化母婴、眼镜、药妆、个人护理、
健康管理等业务。省外拓展方面,加强四川、海南、广西、贵州、重庆等省份及直辖市的拓展力度,加大布局密度和市场占
有率。同时依托一心堂网上商城的建设,完成核心区域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布局。
截至2016年9月30日,鸿翔一心堂及其全资子公司共拥有直营连锁门店3,877家(不包含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公告
但尚未完成收购的门店242家)。其中云南2,697家、广西334家、四川240家、山西212家、贵州154家、海南154家、重庆58、
其他省份及直辖市28家。鸿翔一心堂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医保刷卡资质的门店达到3,051家。
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在中国的零售连锁药店的团队中具有一定优势。公司管理团队稳定,核心业务人员得到持续补充,
这为鸿翔一心堂门店的迅速扩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使得连锁药店业务快速复制成为可能,较大限度降低了业务扩张带来的
管理风险。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在职员工人数为21,743人。
(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
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召开的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和《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其中,发行中期票据规模为不
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发行短期融资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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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号)和2015年4月23日披露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号)。
交易商协会2015年9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67次注册会议,通过并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562
号)、(中市协注[2015]CP389号),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
2016年1月12日《一心堂: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号)公告,公司已
完成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人民币4亿元的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额到帐。
2016年3月1日《一心堂: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号)公告,公司已完
成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人民币4亿元的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额到帐。
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2016年1月1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
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一心堂: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暨中
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号)和2015年12月30日披露的《一心堂: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136号)。2016年9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SCP256号),交易商
协会2016年8月30日召开的2016年第50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12亿元,
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人民币4亿元的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额到帐。
(三)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
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关于
公 司 2015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预 案 的 议 案 》 等 相 关 议 案 。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一心堂: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15年12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12月3日披露的《一心堂: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调整稿)》等
相关公告。该事项已经《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2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
通知书》(160235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申
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于2016年3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反馈意见通知书》(16023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推荐的《云南鸿翔一心
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天风证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
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天风证券等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推
进相关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结合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公告的《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2016-012号)等相关文件、于2016年2月29日公告的《201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
文件,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对预案(调整稿)进行了修订并补充披露。详见2016年3
月1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一心堂: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调
整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和《一心堂: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综合考虑公司及证券市场的实际状况,公司决定对《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进行修订,并编制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2016年4月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一心堂: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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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他公告。
由于国内资本市场发生一定波动,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经公司与保荐机构与相关各方的审慎
分析论证,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2016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为切实稳妥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扎实做好反馈回复工作及方案调
整内部审核流程,公司于2016年4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于2016年4月19日收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60235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的中止审查申请。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3月9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
意见通知书》(160235号)的要求,于2016年4月19日公告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2016年4月19
日 , 公 司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报 送 了 反 馈 意 见 回 复 材 料 。 详 见 2016 年 4 月 23 日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一心堂: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2016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事项。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已就上述调整事项完成全部内部审核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各方已完成反馈意见通知书相
关问题的回复及申报材料更新工作,并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回复材料及更新后的申报材料。2016年4月22日,公司向中
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恢复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2016
年5月9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60235号)。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
的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该
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2016年8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
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经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整体环境、监管政策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公司拟对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涉及的部分募投项目进行进一步完善,鉴于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各方审慎
分析论证,公司审慎决定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详见2016年8月1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一心堂:关于终止公司2015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2016年8月末,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
查通知书》([2016]437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
决定终止对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查。
(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并于2016年3月23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独立董事、保荐机
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意见。根据上述决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2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于2016年4月12日使用人民
币5,500万元购买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公司16JG259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68259)】,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广
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
款产品合同》,于2016年4月12日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公司16JG263期产品(产品代
码:1101168263)】
2016年10月19日,《一心堂:关于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对外披露,广西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已全部收
回本金2,000万元及收益30万元,符合预期收益;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5,500万元及收益82.5万元,
符合预期收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五)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公司2016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预付账款-装修费”摊销期限进行变更,由原来的“租入营业用房
装修费用,按2年平均摊销,如不能续租,剩余金额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变更为“租入营业用房装修费用,按5年平均摊销,
如不能续租,剩余金额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对“应收账款-医保款”、“其他应收款-暂支款”、“其他应收款-备用金”坏账准
备计提比例进行调整,调整上述三个科目一年账龄部份的坏账准备金计提比例,由原来按5%计提调整为按0.05%计提。上述
调整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详见2016年2月29日《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号)。
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
函【2016】第101号),公司董事会立即组织公司财务部门人员,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所涉及的历史数据进行全面整理、测
算。通过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员讨论、并认真研究了《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则汇编》等相关政
策,公司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因此,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完善:1、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从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即2016年3月16日起执行;2、区分和完善门店二次重新装修的账务处理规则。详见
2016年3月4日《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复函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号)、2016年3月17日《一心堂:关于
完善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2号)。
(六)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
全公司内控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不断加强公司管理,控
制防范风险,规范公司运作,提高运行效率,共计召开5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8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