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华传媒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8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25                          公司简称:新华传媒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21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3
三、 重要事项.......................................................................................................................5
四、 附录.............................................................................................................................10
                                                                2 / 21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裘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玲英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4,073,595,750.22              4,322,943,316.33                  -5.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578,081,094.07              2,559,324,423.86                   0.73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006,059.20                -8,056,512.79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1,007,319,300.28              1,099,740,877.73                  -8.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519,763.66                35,603,128.64                   2.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4,732,168.40              -42,865,833.60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2                         1.41   增加 0.01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5                        0.034                  2.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5                        0.034                  2.9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说明
               项目
                                   (7-9 月)       金额(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41,399.34           768,646.3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11,205,409.08       12,197,132.63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454,239.98         -289,822.75
                                            3 / 21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和支出
                                                                           含支出的中期票据利息和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手续费 4,789,474.36 元以
                                   18,081,761.01        49,927,506.77
项目                                                                       及取得的财务资助利息收
                                                                           入 54,716,981.13 元
所得税影响额                           -880,133.61      -1,108,251.1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1,888.57           -243,279.84
               合计                28,186,084.41        61,251,932.06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48,577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全称)             量         (%)      件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
                           292,533,681   28.00           0                 无               国有法人
公司
上海报业集团               245,486,319   23.49           0                 无               国家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
                            16,640,189    1.59           0                 无               未知
公司
                                                                                            境内自然
袁理                        16,046,100    1.54           0                 无
                                                                                            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14,603,000    1.40           0                 无               未知
责任公司
上海中润广告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10,120,000    0.97           0                 无
(参与融资融券)                                                                            有法人
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       8,286,480    0.79           0                 无               国有法人
                                                                                            境内自然
潘文雄(参与融资融券)       7,849,500    0.75           0                 无
                                                                                            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证上海国企交
                             6,777,425    0.65           0                 无               其他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境内自然
沈宇清                       4,750,000    0.45           0                 无
                                                                                            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292,533,681      人民币普通股        292,533,681
上海报业集团                                          245,486,319      人民币普通股        245,486,319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6,640,189      人民币普通股         16,640,189
袁理                                                   16,046,100      人民币普通股         16,046,1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603,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03,000
                                             4 / 21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中润广告有限公司(参与融资融券)              10,1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20,000
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                             8,286,480   人民币普通股      8,286,480
潘文雄(参与融资融券)                             7,849,500   人民币普通股      7,849,5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上海
                                                   6,777,425   人民币普通股      6,777,425
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沈宇清                                             4,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750,000
上述股东关联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报业集团存在关联关系且为一致行动人。此
关系或一致行    外,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以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
动的说明        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 25,799.54 万元,减少比例为 35.26%,主要系报告期偿还
     中期票据本金所致。
(2)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 300 万元,减少比例为 33.33%,主要系报告期收回款项
     所致。
(3)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 3,364.53 万元,减少比例为 29.93%,主要系报告期房产
     板块应收款收回所致。
(4)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 126.16 万元,增加比例为 95.05%,主要系报告期预付员
     工 2016 年度疗休养费所致。
(5) 存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 19,552.90 万元,增加比例为 68.29%,主要系报告期为秋季课
     本销售及采配备货而增加采购量所致。
(6)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 391.31 万元,增加比例为 121.10%,主要系报告期书店
     门面装修工程投入,尚未完工结转所致。
(7)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 23,028.39 万元,增加比例为 36.95%,主要系应付采购课
     本和图书货款增加所致。
(8)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 1,607.76 万元,减少比例为 42.11%,主要系报告期
     支付上年提取的年终奖及辞退福利等所致。
(9)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 2,026.37 万元,主要系年初应交未交各项税费在报告期
     内缴纳,且增值税为留抵税额所致。
(10) 应付利息: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 1,595.16 万元,减少比例 100%,系报告期偿付中期票据
     利息所致。
(11) 应付股利: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 58.61 万元,减少比例 38.49%,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支
     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 40,000.00 万元,减少比例 100%,系报
     告期偿付中期票据本金所致。
(13)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 713.47 万元,增加比例为 130.62%,主要系报告期
     预提房租增加所致。
                                         5 / 21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14)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 880.18 万元,减少比例为 58.41%,主要系上年
     同期确认信托产品收益和成城项目利息计缴相应税费所致。
(15)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 2,492.78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大
     幅减少所致。
(16)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 5,902.26 万元,减少比例为 80.23%,主要系上年同期
     取得信托产品收益 6,306.53 万元所致。
(17) 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 543.82 万元,增加比例为 68%,主要系本期取得扶
     持资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8) 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 23.55 万元,增加比例为 44.94%,主要系本期发生
     租房违约金所致。
(19)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4,806.26 万元,净额变动不大,主要系广告标的款及商
     品货款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0)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114,433.14 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部分特定股东债
     权本金所致。
(21)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流出额同比减少 130,578.23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偿还债务支出较上
     年同期减少 126,300.00 万元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 21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未能
         承                                                                                                      是否   是否
                                                                                                                                                      及时履
承诺     诺                                                                                       承诺时间及     有履   及时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
                承诺方                                   承诺内容                                                                                     行应说
背景     类                                                                                          期限        行期   严格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明下一
         型                                                                                                      限     履行
                                                                                                                                                      步计划
         解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附属公司和
         决                其它受其控制的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任何与新华传媒主营业务有竞
              上海新华发
         同                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如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或其下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     2006 年 8 月
              行集团有限                                                                                         是      是
         业                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新华传媒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上海新华发     12 日-长期
                  公司
与重     竞                行集团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不使用“新
大资     争                华书店”品牌经营与新华传媒相同的业务。
产重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承诺:⑴不利用自身对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地位
组相     解                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⑵
关的     决                不利用自身对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本公司达成交易
              上海新华发
承诺     关                的优先权利;⑶以市场公允价格与本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     2006 年 8 月
              行集团有限                                                                                         是      是
         联                何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上海新华发行集团保证本公司在对待将来可能与     12 日-长期
                  公司
         交                其产生的关联交易时可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⑴若有关联
         易                交易,均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⑵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
                           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
                                                                          7 / 21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㈠保证本公司与上海新华发行集团之间人员独立。⑴保证本公司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及
                           其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公司之间担任除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⑵保证本公司
                           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完全独立。㈡保证本公司资产
                           独立完整。⑴保证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⑵保证本公司不存在资金、
                           资产被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占用的情形。⑶保证本公司的住所独立于上海新华
            上海新华发     发行集团。㈢保证本公司的财务独立。⑴保证本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
       其                                                                                          2006 年 8 月
            行集团有限     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⑵保证本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                      是   是
       他                                                                                          12 日-长期
               公司        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⑶保证本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上海新
                           华发行集团共用一个银行账户。⑷保证本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上海新华发行
                           集团兼职。⑸保证本公司依法独立纳税。⑹保证本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
                           策,上海新华发行集团不干预本公司的资金使用。㈣保证本公司机构独立。
                           保证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上海新华发行集团的机构完全分
                           开。㈤保证本公司业务独立。保证本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
                           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解
            解放日报报                                                                                                       公司已在 2014 年 6 月 4
       决                  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承诺将所拥有的消费服务类、专业类报刊的经营业务和人
            业集团(现因                                                                                                     日公告中披露《关于股东
       同                  员全部注入新华传媒;并承诺在持有新华传媒股份期间,解放日报报业集团      2007 年 5 月
            整合重组更                                                                                             是   是   履行承诺事项的公告》并
       业                  及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控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法人单位未来不再从事与新华      23 日-长期
与再        名为上海报                                                                                                       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召开
       竞                  传媒在消费服务类、专业类报刊经营领域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
融资         业集团)                                                                                                        股东大会履行决策程序。
       争
相关
       解
的承        解放日报报                                                                             2007 年 5 月
       决                  对于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下属党报、党刊和时政类报刊经营业务,解放日报报
诺          业集团(现因                                                                           23 日 - 在 相
       同                  业集团承诺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将该等业务注入新华传媒。上海报业集团
            整合重组更                                                                             关行业监管      是   是
       业                  于 2014 年 2 月 12 日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在相关行业监管政策出台后的两
            名为上海报                                                                             政策出台后
       竞                  年内,若新华传媒认为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将该等业务注入新华传媒。
             业集团)                                                                              的两年内
       争
                                                                           8 / 21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承诺:⑴不利用自身作为新华传媒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
                           响谋求新华传媒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⑵不利用自
       解
            解放日报报     身作为新华传媒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新华传媒达成交易的优先权
       决
            业集团(现因   利;⑶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新华传媒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
       关                                                                                           2007 年 5 月
            整合重组更     事任何损害新华传媒利益的行为。同时,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将保证新华传媒                      是   是
       联                                                                                           23 日-长期
            名为上海报     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解放日报报业集团的关联交易方面,新华传媒将采
       交
             业集团)      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⑴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
       易
                           披露;⑵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上海报业集团于
                           2014 年 2 月 12 日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解放日报报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新华传媒与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及附属公司、
            业集团(现因   企业(包括解放日报报业集团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
       其                                                                                           2007 年 5 月
            整合重组更     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                    是   是
       他                                                                                           23 日-长期
            名为上海报     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上海报业集团于 2014 年 2
             业集团)      月 12 日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向公司出具《关于拟增持新
                           华传媒股份的计划》。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新华发行集团计划在
            上海新华发     未来 6 个月内择机以不超过新华传媒 2015 年 7 月 10 日全天股票交易均价的   2015 年 7 月
其他   其
            行集团有限     价格(即 12.29 元/股),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监管     10 日 -2016    是   是
承诺   他
               公司        机构认可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不少于 300 万股(占已发行总股本的 0.2871%)。 年 1 月 10 日
                           新华发行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
                           新华传媒股份。
                                                                             9 / 21
                                                                                                                                                                ⒛ 16年 第 三 季报
                            3.4
                    比相期同年上与初者年或测损预亏为能可润利净计累的末期期告报                                                                                       重生的动变大
  明说因原及示警
                              用适 用适不
                                                                                                                     称名司公              卩△虿伸货 份肽埋佟
                                                                                                                    定法 人表代
                                                                                                                                期日        201⒍ 10-历
                                                                                                                                                                 `
                                              录附
                             4.1财报务
                                                                                        表债负产资并合
                                                                                                     16年 9月 30日
                        位单制编       司公限有份:上华新海
                                                                                                             位单      :元        种币     :人币民   型类计审             :未计审经
                                                                                 项目                                           额余末期
                       产资动流                 :
                               金资币货                                                                                            473,718,405.52                    731,713,795.24
                           金付备算结
                             金资出拆
融金的益损期当入计动变其且量计值价允公以                                                                   产资
                                       金生 产资融
                                 据票收                                                                                                  6,000,000.00                    9,000,000.00
                               款账收应                                                                                                78,773∶ 970.43               112,419,249.91
                             项款付预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