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375 公司简称:*ST 星马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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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重要提示...................................................................... 3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重要事项...................................................................... 7
四、附录.........................................................................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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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汉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志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秀萍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9,569,696,376.91 8,780,137,735.20 8.99
归属于上市公司 2,405,815,426.47 2,621,388,905.48 -8.22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410,821,941.84 -81,757,789.57 不适用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2,528,745,588.42 2,826,405,957.00 -10.53
归属于上市公司 -211,167,261.80 -370,104,388.33 不适用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337,338,939.07 -401,168,358.11 不适用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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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8.39 -10.95 增加 2.56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38 -0.67 不适用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38 -0.67 不适用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项目
(7-9 月)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576,750.16 -1,598,473.7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18,455,291.78 122,943,334.43
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1,510,227.41 2,916,516.48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1,129,328.63 2,044,570.32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4,053.73 -175,182.8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9,605.34 40,912.65
(税后)
合计 19,512,546.05 126,171,677.27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32,74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全称) 量 条件股份数 股份状态 数量
量
马鞍山华神建
材工业有限公 60,544,793 10.89 0 无 0 国有法人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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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自然
史正富 39,176,922 7.05 0 无
人
安徽省投资集
团控股有限公 27,399,723 4.93 0 质押 16,295,000 国有法人
司
安徽星马汽车
24,136,112 4.34 0 无 0 国有法人
集团有限公司
马鞍山富华投
境内非国
资管理有限公 23,708,889 4.27 0 无
有法人
司
境内自然
夏修晗 10,528,800 1.89 0 无
人
境内自然
庄洪贞 5,788,686 1.04 0 无
人
境内自然
夏多友 5,218,000 0.94 0 无
人
境内自然
倪琪如 5,066,586 0.91 0 无
人
境内自然
庄浩健 4,529,916 0.82 0 无
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 股份种类及数量
量 种类 数量
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 60,544,793 60,544,793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
史正富 39,176,922 人民币普通股 39,176,922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 27,399,723 27,399,723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
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 24,136,112 24,136,112
人民币普通股
司
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 23,708,889 23,708,889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
夏修晗 10,528,800 人民币普通股 10,528,800
庄洪贞 5,788,686 人民币普通股 5,788,686
夏多友 5,218,000 人民币普通股 5,218,000
倪琪如 5,066,586 人民币普通股 5,066,586
庄浩健 4,529,916 人民币普通股 4,529,91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1、星马集团是华神建材的控股股东,持有其 100%的股权。两者存
行动的说明 在关联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
2、鉴于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史正富分别于 2010 年 10
月 17 日出具《声明》,“在未来继续作为华菱汽车股东期间内,
以及星马汽车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作为星马汽车股东期间内,
无意谋求对于华菱汽车及星马汽车的实际控制,并将继续保持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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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集团的一致行动”,因此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史正富
与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3、星马集团与中融信托签订了总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单一资
金信托合同。星马集团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 1,480 万股和华
神建材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 2,820 万股分别质押给中融信
托,为星马集团在信托项下的义务提供质押担保。星马集团和华神
建材已于 2013 年 5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根据星马集团、华神建材与中
融信托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其所担保的主债权的履行期限为
36 个月,自股权质押登记办理完成之日起生效。2016 年 6 月 8 日公
司刊登了《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星马集团、华神
建材已将上述股权质押予以解除。
4、史正富先生将 2015 年 7 月 21 日质押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的本公司 39,176,922 股股权予以解除质押。2016 年 6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
通知书》,史正富先生已办理完成上述股权质押解除手续。2016 年
10 月 17 日,史正富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8,400,000 股无限售流
通股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了《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史正富先生已办理完成上述股权
质押登记手续。史正富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39,176,922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7.05%;史正富先生此次股份质押后累计质押本公
司股份 18,400,000 股,占其持有股份的 46.97%,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3.31%。
5、省投资集团与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总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委托债权代理投资合同》。省投资集团以其持有的
本公司部分股权 1,629.50 万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金寨路支行,为其在《委托债权代理投资合同》项下的义务提
供质押担保。省投资集团于 2014 年 6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根据省投资
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路支行签订的《质押合
同》,其所担保的主债权的履行期限为不超过 72 个月,自股权质押
登记办理完成之日起生效。
6、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无
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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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的说明(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比例 主要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1,371,592,226.25 918,654,418.16 49.30% 银行存款增加
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 305,836,455.83 204,556,864.00 49.51%
增加
长期应收款 635,969,173.24 427,020,610.02 48.93% 融资租赁业务增长
公司天然气发动机研发项
开发支出 42,389,815.18 149,294,528.13 -71.61% 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公司采用承兑汇票方式结
应付票据 2,608,670,055.06 1,932,431,391.47 34.99%
算采购款金额增加
期末本公司尚未发放的工
3,450,294.19 13,243,134.23 -73.95%
应付职工薪酬 资减少
应交税费 14,864,175.32 29,038,574.43 -48.81% 期末尚未支付的税费减少
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委托贷
1,339,150.06 25,666,300.00 -94.78%
应付利息 款利息已归还
2、报告期公司经营成果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的说明(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主要变动原因
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增
资产减值损失 118,182,041.21 46,977,987.64 151.57%
多
营业外收入 125,521,558.38 34,406,565.95 264.82% 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的说明(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主要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410,821,941.84 -81,757,789.57 不适用
量净额 的现金减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0,425,310.69 -158,211,647.97 不适用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量净额 现金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
-296,461,663.74 500,279,146.16 -159.26%
量净额 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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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刘汉如
先生辞去兼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郑志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
于段超飞先生、邵键先生、夏宏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陈先才先生、
汪祥支先生、何晓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为进一步加大重卡零部件的开发,加强公司零部件自我配套能力,完善公司产品产业链,
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2016年7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设立了
全资子公司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雪峰,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电线束、汽车零部件、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
3、为进一步完善核心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
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
发展,全力推动公司在新时期战略转型目标的实现。经公司 2015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5,700 万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31,749.00 万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
上述事项尚须获得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
否
是否
有
承诺 承诺时间 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
类型 及期限 严格
行
履行
期
限
与重大资 盈利 安徽星马 重组完成后三年内,承诺方对标的公 2011 年 3 是 是
产重组相 预测 汽车集团 司实际盈利数未达到评估报告中收益 月 17 日,
关的承诺 及补 有限公司 法采用的盈利预测数之差额部分,原 2011 年 7
偿 等 9 名发 则上按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以现金 月 12 日
行对象 方式对星马汽车做出足额补偿,如在 —2014 年
补偿期内未有足额现金向星马汽车进 4 月 30 日
行补偿,由星马汽车以人民币 1.00 元
的价格回购发行对象在本次非公开发
行中认购的部分新增股份并予以注
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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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安徽省投 承诺方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及途径谋求 2010 年 10 是 是
资集团控 对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承诺方在 月 19 日,
股有限公 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将一直保持 长期
司 与星马集团的一致行动。
其他 史正富 承诺方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及途径谋求 2010 年 10 是 是
对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如承诺方 月 19 日,
违反了上述承诺,承诺方自愿由上市 长期
公司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回购其持有
的上市公司 1,000 万股股份并予以注
销;承诺方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
将一直保持与星马集团的一致行动。
置入 安徽星马 如在上市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公告 2011 年 3 是 是
资产 汽车集团 之日前,华菱汽车 15%所得税优惠政 月 17 日,
价值 有限公司 策被取消,改为适用 25%的所得税税 2011 年 7
保证 等 9 名发 率,则对评估值之间的差额计人民币 月 12 日
及补 行对象 20,040.26 万元,承诺方应按照各自 —2015 年
偿 持有华菱汽车股权比例,由上市公司 4 月 30 日
以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回购承诺方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部分新增股
份并予以注销。承诺方保证上述各自
用于补足评估值差额的股份在星马汽
车 2014 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前不转
让或上市交易。
股份 安徽星马 承诺方认购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结 2010 年 6 是 是
限售 汽车集团 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之 月 21 日,
有限公司 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 2011 年 7
等 9 名发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月 12 日
行对象 —2015 年
7 月 12 日
解决 安徽星马 承诺方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 2009 年 11 是 是
同业 汽车集团 合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 月 27 日,
竞争 有限公司 未从事任何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 长期
等 9 名发 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
行对象 活动;并保证将来亦不从事任何对上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
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
解决 安徽星马 承诺方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大股东 2009 年 11 是 是
关联 汽车集团 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及其 月 27 日,
交易 有限公司 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 长期
等 9 名发 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上市
行对象 公司的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
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
先权利;不以低于(如上市公司为买
方则“不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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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亦
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
司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若有关联
交易,均严格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
细进行信息披露;对于原材料采购、
产品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
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
式进行,以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其他 安徽星马 承诺将保证发行人在人员、 资产、财 2009 年 11 是 是
汽车集团 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 月 27 日,
有限公司 长期
等 9 名发
行对象
其他 安徽星马 如因安徽华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华 2009 年 11 是 是
汽车集团 菱汽车前身)净资产值低于公司改制 月 27 日,
有限公 时注册资本从而引致的纠纷、行政处 长期
司、安徽 罚等各种法律风险,由本公司(本人)
省投资集 按照改制时所持的出资比例承担。
团控股有
限公司、
安徽星马
创业投资
股份有限
公司、史
正富
其他 马鞍山富 鉴于华菱汽车当时的股东以现金方式 2009 年 11 是 是
华投资管 对改制时净资产与注册资本差额补 月 27 日,
理有限公 足,本公司(本人)同意放弃根据公 长期
司、浙江 司法向其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华威建材
集团有限
公司、浙
江鼎悦投
资有限公
司、杭玉
夫、楼必
和
其他 安徽星马 对于华菱汽车改制时量化给刘汉如等 2010 年 10 是 是
汽车集团 职工的效益工资合计 5,857.06 万元, 月 19 日,
有限公司 如被确认缴纳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 长期
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在内的
“三险一金”,承诺方将无条件缴纳
应由承诺方承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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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安徽星马 承诺方不再允许上市公司、华菱汽车 2010 年 10 是 是
汽车集团 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参股上 月 18 日,
有限公司 市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以及从事与上 长期
等 9 名发 市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