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55 公司简称:鑫科材料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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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5
四、 附录.....................................................................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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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马敬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慧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4,655,501,699.61 4,959,379,421.71 -6.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98,844,985.74 3,229,759,146.53 -4.05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993,256.80 -265,126,086.48 不适用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末
(1-9 月) (%)
(1-9 月)
营业收入 3,400,823,600.52 4,065,775,584.62 -16.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819,352.50 -98,207,719.12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90,796,645.98 -105,144,105.01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2 -3.86 增加 1.34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6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6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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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
项目
(7-9 月) 额(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371.41 -9,783.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 4,328,824.76 9,395,835.93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2,203,526.61 4,006,388.96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6,202.99 10,713.06
所得税影响额 -1,195,322.68 -2,364,023.3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9,522.92 -61,837.12
合计 5,401,337.35 10,977,293.48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84,967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比例
售条件股 股份 股东性质
(全称) 量 (%)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
245,058,255 13.85 0 质押 245,000,000
公司 有法人
中融基金-海通证券-
境内非国
中融基金-增持 12 号结 29,113,077 1.65 0 未知
有法人
构化资产管理计划
境内自然
李绍君 22,222,322 1.26 0 未知
人
北信瑞丰基金-宁波银
境内非国
行-北信瑞丰-瑞华信 1 22,222,222 1.26 0 未知
有法人
号资产管理计划
北京世纪凯悦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
21,900,000 1.24 0 未知
公司 有法人
渤海证券-工商银行-
境内非国
渤海分级汇金 9 号集合资 11,112,222 0.63 0 未知
有法人
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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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中
境内非国
粮-民生凯悦二号证券 7,788,034 0.44 0 未知
有法人
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境内自然
郑佩瑜 7,335,801 0.41 0 未知
人
东海基金-工商银行- 境内非国
6,751,853 0.38 0 未知
鑫龙 123 号资产管理计划 有法人
境内自然
黄江河 6,333,950 0.36 0 未知
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人民币普
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245,058,255 245,058,255
通股
中融基金-海通证券-中融基金 人民币普
29,113,077 29,113,077
-增持 12 号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 通股
人民币普
李绍君 22,222,322 22,222,322
通股
北信瑞丰基金-宁波银行-北信 人民币普
22,222,222 22,222,222
瑞丰-瑞华信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通股
人民币普
北京世纪凯悦投资有限公司 21,900,000 21,900,000
通股
渤海证券-工商银行-渤海分级 人民币普
11,112,222 11,112,222
汇金 9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通股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中粮-民生
人民币普
凯悦二号证券投资集合资产管理 7,788,034 7,788,034
通股
计划
人民币普
郑佩瑜 7,335,801 7,335,801
通股
东海基金-工商银行-鑫龙 123 人民币普
6,751,853 6,751,853
号资产管理计划 通股
人民币普
黄江河 6,333,950 6,333,950
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未知
说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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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对比情况统计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
项目名称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情况说明
末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 579,697,727.58 972,763,099.15 -40.41 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及在拍影视作品增加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94,602.35 — — 主要系本期末期货持仓合约浮动损益变动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0,603,126.40 150,054,471.42 -39.62 主要系本期以应收票据结算的货款减少所致。
预付款项 116,290,601.83 76,570,443.86 51.87 主要系本期预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 — 423,250.00 — 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 28,462,410.41 47,891,934.42 -40.57 主要系本期期货账户的可用资金与保证金减少所致。
存货 823,944,600.52 587,936,126.26 40.14 主要系本期在拍影视作品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 112,465,386.50 75,300,983.42 49.35 主要系新增的设备与工程款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432,448.00 — 主要系期末期货持仓合约浮动损益变动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9,136,055.50 13,665,115.97 -33.14 主要本期支付上年度计提的年终奖金所致。
应交税费 5,315,742.84 61,345,814.44 -91.33 主要系本期缴纳上年末实现的税款所致。
应付利息 451,891.33 1,108,006.88 -59.22 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额及借款利率下降所致。
其他应付款 9,297,739.09 53,000,690.97 -82.46 主要系支付往来款所致。
递延收益 11,205,630.82 8,576,253.75 30.66 主要系本期取得与资产相关补助款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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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利润表对比情况统计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情况说明
财务费用 21,955,377.56 36,712,373.01 -40.20% 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额及借款利率下降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94,602.35 -1,456,393.50 - 主要系期末持仓期货合约浮动盈亏变化所致。
主要系本期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投资收益 4,149,241.74 3,001,832.07 38.22%
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9,501,439.64 7,191,425.55 32.12% 主要系本期取得政府补助收入增加。
营业外支出 104,674.63 2,106,782.03 -95.03% 主要系上期捐赠教育基金所致。
所得税费用 11,083,240.91 1,478,452.44 649.65% 主要本期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3.1.3 现金流量表对比情况统计
比上年同期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情况说明
增减
收到的税费返还 1,688,766.41 3,760,224.99 -55.09% 主要系本期收到返还的税款减少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271,603.90 8,930,900.37 48.60%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缴纳上年末实现的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款
支付的各项税费 98,610,046.25 39,831,473.49 147.57%
增加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86,717.74 1,053,562.79 -72.79% 主要系本期取得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5,546.00 45,450.00 -87.80% 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101,620.15 10,512,570.40 -32.45% 主要系本期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46,641,142.40 116,010,606.47 -59.80% 主要系本期投资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产支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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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支付的现金 19,600,000.00 917,461,284.84 -97.86% 主要系本期对外投资减少所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74,880,176.83 - 主要系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49,000,000.00 945,831,675.50 -31.38% 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额下降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3,695,461.26 33,518,491.15 60.20% 主要系本期分配股东红利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4,410,787.67 591,731,707.47 -43.49% 主要系本期支付票据保证金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未能及 如未能
承 是否 是否
时履行应 及时履
承诺 诺 承诺 承诺时间及 有履 及时
承诺方 说明未完 行应说
背景 类 内容 期限 行期 严格
成履行的 明下一
型 限 履行
具体原因 步计划
(1)鑫科材料目前的主营业务为铜基合金材料和特种电缆的生产与销售,
解
与再 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下同)目前不存在从事相同或相
决 芜湖恒
融资 似业务而与鑫科材料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
同 鑫铜业
相关 接从事鑫科材料现在和将来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长期 否 是
业 集团有
的承 (2)本公司保证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鑫科材料的生产、经
竞 限公司
诺 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3)本公司将不利用对鑫科材料的控股关系
争
进行损害鑫科材料及鑫科材料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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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鑫科材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行使
股东或董事权利并履行股东或董事的义务,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
涉及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鑫科材料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
解
与再 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
决 芜湖恒
融资 他企业与鑫科材料发生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时,承诺将继续遵
关 鑫铜业
相关 循公正、公平、公开的一般商业原则,依照市场经济规则,按照有关法律、 长期 否 是
联 集团有
的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鑫科材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
交 限公司
诺 定履行合法程序,依法签订协议,保证交易价格的透明、公允、合理,并
易
督促鑫科材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鑫科材料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3)如果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
业违反本函所作承诺及保证,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由此造成鑫科材
料及其除本公司以外其他股东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鑫科材料目前的主营业务为铜基合金材料和特种电缆的生产和销售,
本人所控制的除鑫科材料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相同或相似业
解
与再 务而与鑫科材料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从
决
融资 事鑫科材料现在和将来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2)
同
相关 李非列 本人将不投资与鑫科材料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以避免对鑫科材料的生产 长期 否 是
业
的承 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并保证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
竞
诺 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鑫科材料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
争
活动。(3)本人将不利用对鑫科材料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鑫科材料及鑫
科材料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与再 解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
融资 决 规以及鑫科材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行使股
相关 关 李非列 东或董事权利并履行股东或董事的义务,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 长期 否 是
的承 联 及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鑫科材料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
诺 交 表决的义务。(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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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鑫科材料发生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时,承诺将继续遵循公正、
公平、公开的一般商业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鑫科材
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依法签订
协议,保证交易价格的透明、公允、合理,并督促鑫科材料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鑫科材料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3)如果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函所作承诺及保证,
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由此造成鑫科材料及除本人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以外其他股东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芜湖恒
公司控股股东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未来 12 个月内,使用约
其他 其 鑫铜业 2015.7.11
12,800 万元资金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 是 是
承诺 他 集团有 -2016.7.11
本公司股票并承诺未来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限公司
(1)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非列先生承诺督促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在
其他 其 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鑫科材料股票。(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 2015.7.11
李非列 是 是
承诺 他 非列先生承诺本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在每股 10 元以下增持 -2016.7.11
不低于 200 万股,不高于鑫科材料总股本 2%的鑫科材料股票。
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当公司累
其他 分 鑫科材 计未分配利润高于注册资本的 10%时,任意连续三年内,现金分红的次数 2014 年
是 是
承诺 红 料 不少于一次,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 -2016 年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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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