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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9
603788 宁波高发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788                   公司简称:宁波高发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21
603788 宁波高发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            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
三、    重要事项 .................................................................................................................................................. 5
四、    附录 ......................................................................................................................................................... 10
                                                                            2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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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钱高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志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辉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1,055,608,385.64         1,013,798,798.71           4.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72,579,699.49           730,861,047.90           5.71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期末(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674,343.16           -15,999,397.28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期末(1-9 月)            (%)
营业收入                              601,076,899.84           497,262,994.59          20.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864,651.59            82,250,637.23          36.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98,977,158.21            77,413,890.93          27.8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80                    13.00   增加 1.80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0                     0.62          29.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0                     0.62          29.0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项目                                                                说明
                                                       (7-9 月)      金额(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1,319.7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3,141,400.01      10,514,4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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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
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517,030.82            3,500,626.0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85,009.42            1,142,702.76
所得税影响额                                               -593,522.54          -2,281,555.26
                      合计                              3,349,917.71            12,887,493.38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2,62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
                                                        持有有限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       比例                      结情况
                                                        售条件股                           股东性质
           (全称)               数量         (%)                       股份     数
                                                        份数量
                                                                         状态     量
宁波高发控股有限公司            59,850,000      42.46   59,850,000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钱高法                           9,275,040       6.58      9,275,040      无             境内自然人
钱国年                           8,244,480       5.85      8,244,480      无             境内自然人
钱国耀                           8,244,480       5.85      8,244,480      无             境内自然人
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156,000       4.37              0      无               国有法人
宁波高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275,000       3.03      4,275,000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
                                 1,580,000       1.12              0      无                    未知
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1,500,000       1.06              0      无                    未知
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901,082        0.64              0      无                    未知
信达澳银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投
                                  674,511        0.48              0      无                    未知
资基金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156,000       人民币普通股                      6,156,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                   1,5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80,000
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
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1,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
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901,082       人民币普通股                        901,08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
达澳银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674,511       人民币普通股                        674,511
基金
                                             4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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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金莺                                       617,922   人民币普通股               617,92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达改革红利混合型证券投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资基金
黄培良                                       480,700   人民币普通股               480,700
交通银行-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
                                             423,699   人民币普通股               423,699
基金
交通银行-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
                                             366,399   人民币普通股               366,399
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已知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为:钱高法与钱国年、钱
说明                           国耀为父子关系,钱国年与钱国耀为兄弟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高发控股和公司股东高发咨询均为钱高法、钱国年、钱国耀控
                               制的企业(钱高法、钱国年、钱国耀分别持有高发控股 36%、
                               32%、32%的股权,分别持有高发咨询 36%、32%、32%的股权)。
                                   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
                               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无
数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本期末较年初上升 136.70%,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用以备付资产收购
资金所致;
    2、应收账款本期末较年初上升 23.94%,主要系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信用期内销售相应增长所
致;
    3、预付款项本期末较年初上升 1,258.20%,主要系支付收购资产首付款 5120 万元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末较年初下降 82.46%,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5、应交税费本期末较年初上升 50.05%,主要系随着营业收入增长,应交增值税和应交企业所
得税计提增加所致;
    6、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 25.50%,主要系运输费、仓储费等项目增加所致;
    7、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 45.27%,主要系限制性股票激励费用摊销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上升 65.96%,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9、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 2,276.66%,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0、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 528.45%,主要系补贴收入增加所致;
    11、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 34.75%,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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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88 宁波高发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7,631,134 股人民币 A 股股票(含本数),发行价格不低于
31.9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8,392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宁波
市鄞州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80%的股权和宁波市鄞州雪利曼软件有限公司 35.55%的股权、汽
车电子换挡系统项目、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
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2488 号),详情
请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
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4)。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2488 号),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6)。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办理完结收购宁波市鄞州雪利曼电子仪表有限公司 80%的股权和
宁波市鄞州雪利曼软件有限公司 35.55%的股权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钱高法、钱国年、钱国耀、公司控股股东高发控股、公司股东高发
咨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
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
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钱高法、钱国年、钱国耀、公司控股股东高发控股、公司股东高发
咨询承诺:“本人/本公司作为宁波高发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东,为避免与宁波高发产生新的
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承诺如下:(1)本人/本公司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宁波高
发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现有及将来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销
售与宁波高发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
上述承诺而给宁波高发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
业(不包括宁波高发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本人/本公司将通过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
事、经理)在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宁波高发造成的经济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宁波高发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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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公司及其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不包括宁波高发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将不与宁波高发拓
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宁波高发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人/本公司及其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不包括宁波高发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宁波高发的竞争:
A、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B、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C、
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宁波高发来经营;D、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如本人/本
公司未能履行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其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
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钱高法、钱国年、钱国耀、公司控股股东高发控股承诺:
    (1)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三年后的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每年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3)公司股票上市三年后,高发控股、钱高法、钱国年、钱国耀承诺将在实施减持(且仍为
持股 5%以上股东)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
    4、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钱高法、钱国年、钱国耀、公司控股股东高发控股承诺:将严格执
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
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宁波高发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资金。如高发控股、钱高法、钱国年、钱国耀
未能履行已作出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承诺函》,其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
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
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公司控股股东高发控股承诺:
    (1)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
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公司控股股东高发控股将在 3 个交易日内提出
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
续,在获得批准后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在发行人披露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
股份的计划,其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其
合计用于股份增持的资金为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不少于 5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包
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质押股票贷款等方式。
    (2)如发行人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可选择与发行人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发行人措施实施完毕(以发行人公告的实施
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
措施。
    (3)公司控股股东高发控股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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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
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6、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钱高法、钱国年、钱国耀承诺:
    (1)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
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国年将在 3 个交易日内提出
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
续,在获得批准后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在发行人披露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实际控制人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发行
人股份的计划,其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其合计用于股份增持的资金为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不少于 5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质押股票贷款等方式。
    (2)如发行人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可选择与发行人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发行人措施实施完毕(以发行人公告的实施
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
措施。
    (3)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国年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
股价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
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7、本公司承诺:
    (1)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
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个
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公司将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
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实施方案将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
议后公告。
    (2)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使用的资金金额为上市之日
起每十二个月内使用不少于 1,000 万元(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
    8、公司承诺:
    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为:(1)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在此基础上,公司将结合发展阶段、资金支出安排,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可适当增加利润分配比例及次数,保证分红回报的持续、稳定。(2)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
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由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阶段,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最低比例为 20%;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
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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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履行了以上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高法
                                        日       期           201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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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1,992,540.32         110,683,352.0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91,329,701.82         244,137,786.25
  应收账款                                             146,870,903.91         118,497,346.00
  预付款项                                              55,191,702.87           4,063,584.5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971,661.97              294,964.1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89,356,612.64          95,068,346.8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0,000,000.00         285,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895,713,123.53         857,745,379.8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13,080,707.41         109,292,9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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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工程                                         6,487,583.96           6,208,099.6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1,932,935.68           22,486,504.6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394,035.06           18,065,906.6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9,895,262.11          156,053,418.89
      资产总计                                 1,055,608,385.64       1,013,798,798.7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65,520,000.00           84,250,000.00
  应付账款                                      132,312,128.95          115,645,985.71
  预收款项                                         1,592,156.73           1,051,473.7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1,912,062.30           24,140,776.03
  应交税费                                       12,057,797.66            8,035,852.22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2,251,800.00
  其他应付款                                        287,107.41              138,030.0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331,150.00           24,582,15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59,264,203.05          257,844,267.6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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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433,333.10                     511,333.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23,331,150.00                  24,582,15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764,483.10                  25,093,483.13
      负债合计                                       283,028,686.15                 282,937,750.8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40,970,000.00                 140,97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74,949,982.08                 363,015,982.08
  减:库存股                                          46,662,300.00                  49,164,300.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8,974,833.56                  38,974,833.5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64,347,183.85                 237,064,532.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72,579,699.49                 730,861,047.9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2,579,699.49                 730,861,047.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55,608,385.64              1,013,798,798.71
法定代表人:钱高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志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7,418,126.78                 108,617,463.9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91,279,701.82                 244,137,786.25
  应收账款                                           146,870,903.91                 118,497,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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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88 宁波高发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预付款项                                       55,191,702.87            4,063,584.5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929,536.49              248,276.22
  存货                                           89,678,241.76           95,299,513.1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0,000,000.00          285,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891,368,213.63          855,863,970.0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500,000.00           1,5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13,067,018.08          109,287,042.06
  在建工程                                         6,487,583.96           6,208,099.6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1,932,935.68           22,486,504.6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393,158.17           18,065,292.3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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