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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川仪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9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100                             公司简称:川仪股份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27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6
四、   附录..................................................................... 13
                                       2 / 27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锦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小敏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450,193.15               423,889.59                 6.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84,495.18               179,979.01                 2.51
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6,821.46                -4,647.23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223,186.19               229,901.44                 -2.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9,541.88                11,475.45                 -16.8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8,763.99                10,773.47                 -18.65
损益的净利润
                                           3 / 27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5.23                          6.38               减少 1.15 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4                          0.29                     -17.24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4                          0.29                     -17.24
   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项目                                                                     说明
                                     (7-9 月)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0,749.25             -753,672.1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2,956,498.52               8,177,963.97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
   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523,372.32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477,987.29             1,294,175.62
   外收入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536,606.11                -1,466,610.4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2,710.95               3,734.30
               合计              2,804,419.50               7,778,963.63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27,815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比例
                      期末持股数量                 条件股份数                                 股东性质
    (全称)                            (%)                        股份状态      数量
                                                       量
中国四联仪器仪表
                       136,974,854      34.68      136,374,854       质押      68,000,000     国有法人
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
                        51,383,066      13.01                  0      无                0     国有法人
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 / 27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横河电机株式会社       21,015,760      5.32    21,015,760       无                  0     境外法人
重庆市水务资产经
                       16,881,320      4.27               0     无                  0     国有法人
营有限公司
NEWMARGIN CHUAN
YI INVESTMENT
                         9,980,000     2.53               0     无                  0     境外法人
CORPORATION,
LIMITED
湖南迪策创业投资
                         7,972,500     2.02               0     无                  0     国有法人
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
                         6,499,736     1.65               0     无                  0       国家
四组合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6,228,000     1.58     6,228,000       无                  0       国家
理事会转持二户
重庆爱普科技有限                                                                          境内非国
                         5,000,000     1.27               0    质押          5,000,000
公司                                                                                      有法人
索德尚亚洲投资有
                         4,000,000     1.01               0     无                  0     境外法人
限公司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的数量                     种类                数量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
                                                51,383,066     人民币普通股              51,383,066
司
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6,881,320     人民币普通股              16,881,320
NEWMARGIN CHUAN YI INVESTMENT
                                                 9,9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980,000
CORPORATION, LIMITED
湖南迪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972,500     人民币普通股               7,972,50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四组合                           6,499,736     人民币普通股               6,499,736
重庆爱普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
索德尚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
重庆典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徐正                                             1,2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7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聚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除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四组合和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外,其余
                                     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均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明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
                                     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
                                     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无
量的说明
                                              5 / 27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资产负债表
                                                       增减变
     科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说明
                                                         动%
                                                                主要是应收票据到期承兑、
   应收票据       24,357.52       42,078.65            -42.11
                                                                背书转让所致
                                                                主要是进出口业务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      8,350.97        5,515.68             51.40
                                                                增加所致
                                                                主要是未到开票节点的项目
     存货         70,727.18       47,114.74            50.12
                                                                合同存货增加所致
                                                                主要是未到开票节点的项目
 其他流动资产     3,195.88        1,113.92             186.90
                                                                合同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主要是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
                                                                设项目、智能现场仪表技术
   在建工程       7,345.20        2,538.09             189.40   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智能
                                                                变送器生产研发基地等在建
                                                                工程项目增加所致
                                                                主要是加大了商业票据的使
   应付票据       32,532.46       24,854.87            30.89
                                                                用
                                                                主要是期末未交增值税减少
   应交税费       3,123.89        4,678.46             -33.23
                                                                所致
                                                                主要是代理业务等应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      16,208.17       11,881.61            36.41
                                                                增加所致
                                     合并利润表
                                                       增减变
     科目          本期数          同期数                                 说明
                                                         动%
                                                                主要是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
 资产减值损失     5,783.51        3,893.80             48.53
                                                                备增加所致
                                       6 / 27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主要是联营企业利润减少所
   投资收益        2,618.01         4,533.07             -42.25
                                                                  致
                                                                  主要是控股子公司亏损增加
 少数股东损益       -378.00          -163.02             不适用
                                                                  所致
                                    合并现金流量表
经营活动产生的
                   -68,21.46        -46,47.23            不适用   主要是收回货款减少所致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去年同期含闲置募集资金现
                   -2,040.01        28,317.03            不适用
现金流量净额                                                      金管理到期收回金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去年同期归还银行借款额度
                   -3,605.20       -26,530.43            不适用
现金流量净额                                                      较大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发布的《川仪股份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
    2016 年 8 月 19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详情请参见公司 2016 年 8 月 20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0)。
    2016 年 3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
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披露
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6-015)。
    2016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7 日发布的《川仪股份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
    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30,025,354.35 元(含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 30,000 万元),其中:2016 年 1-9 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7,333,681.15 元。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02,625,427.47 元(2016 年 1-9 月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的净额 413,548.27 元)。
    2、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7 / 27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7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川仪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6),四联集团拟在近期(不超过 12 个月,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
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并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5 年 8 月 25 日,四联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首次增持了公司 300,000 股,占
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0759%。增持后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136,674,854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 34.601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41)。
    2015 年 8 月 25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25 日期间,四联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
增持公司 60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518%。至此,四联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完成后,四联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136,974,854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4.6772%。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7 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4)。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
                                                                                     是
                                                                                            否
                                                                                     否
                                                                                            及
                                                                           承诺时    有
承诺背     承诺                                     承诺                                    时
                      承诺方                                               间及期    履
  景       类型                                     内容                                    严
                                                                                限   行
                                                                                            格
                                                                                     期
                                                                                            履
                                                                                     限
                                                                                            行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每年以现金形式分
                                  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与 首 次                                                                   自股票
                                  的 3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
公 开 发                                                                   上市之
           分红        公司       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为了回报股东,同             是   是
行 相 关                                                                   日起三
                                  时考虑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及业务发展需要,
的承诺                                                                     年内
                                  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20%。
                                      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与 首 次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
公 开 发                          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   长期有
           其他        公司                                                          否   是
行 相 关                          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以本公司首次   效
的承诺                            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和有
                                  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
                                  定;若公司股票停牌,则回购价格依据公司
                                         8 / 27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股票停牌前一日的平均交易价格与公司股
                                     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
                                     息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
                                     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
                                     调整),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违法事实被证
                                     券监管部门认定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拟定
                                     回购新股的回购计划并公告,包括回购股份
                                     数量、回购价格、完成时间等信息。公司自
                                     股份回购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或经相关监
                                     管部门批准或备案之日起(以较晚完成日期
                                     为准)六个月内完成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本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
                                     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
                                     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因本公司未履
                                     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
                                     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
                                     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以为本公司需根据
                                     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
                                     供保障。
                                         公司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四联集团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
                                     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
                                     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以公司与
与 首 次            中国四联仪器
                                     投资者的协商结果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
公 开 发            仪表集团有限                                              长期有
           其他                      法机关的认定为依据确定。同时,四联集团            否   是
行 相 关            公司(以下简称                                            效
                                     将自愿按应由四联集团承担的赔偿金额,申
的承诺              “四联集团”)
                                     请冻结四联集团所持有的相应市值的公司
                                     股票且将自愿接受公司扣留四联集团在其
                                     利润分配方案中所享有的全部利润分配直
                                     至义务实施完毕,在上述义务实施完毕前,
                                     四联集团自愿放弃投票表决权的行使,从而
                                     为四联集团履行上述承诺提供履约保障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全资或控股子
与 首 次                             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
公 开 发   解决同                    1、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导致或    长期有
                      四联集团                                                         否   是
行 相 关   业竞争                    可能导致与你公司(包括你公司控股子公     效
的承诺                               司,下同)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
                                     业务或活动的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9 / 27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资或控股子企业亦不生产任何与你公司
                                   产品相同或相似或可以取代你公司产品的
                                   产品;2、如果你公司认为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从事了对你公司
                                   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将愿意以公平合理
                                   的价格将该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你公司;3、
                                   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全资或控股子
                                   企业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你公司主营业务
                                   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应立即通
                                   知你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你公司
                                   能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你公
                                   司,你公司对上述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承
                                   诺,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你公
                                   司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将予以赔
                                   偿。
                                          严格按照《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修订案)》履行股东责任和承担股
                                   东义务,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侵害川仪
                                   股份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若四联集团及四联
与 首 次                           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侵害川仪股份及
公 开 发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除根据有权监管机构      长期有
           其他       四联集团                                                           否   是
行 相 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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