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10 月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蒲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王敏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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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7,891,038,206.16 6,685,217,204.54 18.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115,718,559.57 2,753,159,779.70 13.17%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95,989,141.70 10.13% 1,865,982,737.51 6.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4,358,081.86 91.98% 380,430,147.26 43.8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79,730,675.06 -4.36% 273,658,218.33 10.5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53,912,849.30 1,296.7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81.82% 0.44 41.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81.82% 0.44 41.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3% 2.29% 12.86% 2.59%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7,796,084.8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2,540,788.4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40,038.1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833,714.84
减:所得税影响额 -826,911.4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698,179.08
合计 106,771,92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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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1,166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条件的股份 股份状 数量
数量 态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境外法人 23.02% 200,096,562
张维仰 境内自然人 20.94% 182,086,302 182,086,302 质押 115,030,6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98% 60,682,871
李永鹏 境内自然人 3.17% 27,556,120 27,556,120 质押 15,820,00
蔡虹 境内自然人 2.18% 18,970,000
陈曙生 境内自然人 1.65% 14,379,182 10,784,386 质押 5,74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 其他 1.53% 13,299,988
环保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其他 1.18% 10,301,600
安邦资产-平安银行-安邦资产-共 其他 0.91% 7,924,563
赢 2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六期)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混合 其他 0.86% 7,500,000
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 200,096,562 境外上市外资股 200,096,562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0,682,871 人民币普通股 60,682,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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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虹 18,9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97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环保行业股票型证券投
13,299,988 人民币普通股 13,299,988
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10,301,600 人民币普通股 10,301,600
安邦资产-平安银行-安邦资产-共赢 2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
7,924,563 人民币普通股 7,924,563
品(第六期)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0
(LOF)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6,906,732 人民币普通股 6,906,732
安邦资管-招商银行-安邦资产-招商银行-安邦资产-共
6,393,242 人民币普通股 6,393,242
赢 3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NOMINEES LIMITED 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本公司 H 股股东账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户的股份总和。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一致行动的情况。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无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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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减变动率 变化原因说明
应收票据 52,656,849.19 37,323,244.22 41.08% 报告期内收到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
致。
应收利息 871,260.85 7,360,824.92 -88.16% 及时清收所致。
其他应收款 507,111,845.93 111,520,062.60 354.73% 出售清远东江、湖北东江,部分股权转让
款未收到及原借给清远东江、湖北东江运
营资金转为相应债权。
贷款 239,795,000.00 164,909,000.00 45.41% 东江汇圆对外发放的贷款余额增加。
长期应收款 258,123,587.43 178,451,741.32 44.65% 因承建的长期收款的环境工程项目,按工
程进度确认营业收入,从而增加了长期应
收账款所致。
在建工程 1,338,428,196.37 920,813,006.28 45.35% 报告期投资增加以及报告期因收购、增资,
子公司增加从而在建工程相应增加所致
商誉 1,130,807,768.57 678,249,563.02 66.72%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溢价收购子公司如东
大恒、南通惠天然、衡水睿韬、东恒空港、
江联环保、潍坊东江所致。
长摊待摊费用 7,487,688.70 4,526,303.98 65.43% 主要是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账面
上的装修费用。
短期借款 1,949,056,910.60 1,271,195,143.96 53.32% 承接了新合并公司的存量贷款,及公司规
模扩大,新增流动资金贷款
预收账款 111,989,518.31 78,560,760.37 42.55% 报告期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 工业废物处
理处置业务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18,636,594.04 43,408,407.97 -57.07% 报告期内发放了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所
致。
应交税费 73,943,071.85 52,059,636.23 42.04%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 874,778.65 4,549,891.86 -80.77% 报告期内支付计提的借款利息。
应付股利 2,314,250.00 8,199,300.00 -71.78% 累计的公司限制性股票现金股利,在部分
限制性股票解禁之后,现金股利发放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145,351,245.55 358,101,112.94 -59.41% 报告期内置换长期借款所致。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1,087,879.88 15,991,266.68 -30.66% 报告期内一年内结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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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的递延收益减少所致。
长期借款 568,612,981.32 378,612,454.33 50.18% 长期资金需求量增加。
库存股 54,146,600.00 99,934,300.00 45.82% 报告期内部分限制性股票解禁。
财务费用 69,878,625.10 45,599,226.80 53.25% 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增加,相应地银行利息
支出增加以及在建项目完工,利息资本化
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6,461,880.74 1,765,598.81 -465.99% 坏账损失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 144,267,877.76 26,183,944.14 450.98% 出售清远东江、湖北东江股权所致。
营业外收入 74,870,844.21 38,346,572.50 95.25%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发生改变以及财税
2015 年 78 号文的影响,退税计入营业外
收入所致。
营业外支出 25,314,635.31 3,571,754.87 608.75% 固定资产报废所致。
所得税费用 70,776,246.12 51,301,650.32 37.96% 主要是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收到贷款利息、手续费 33,797,411.35 18,752,129.28 80.23% 东江汇圆小贷公司的业务逐步上升
及佣金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46,505,110.66 20,579,254.99 125.98% 财税 2015 年 78 号文影响,2015 年 7 月 1
日开始增加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352,495,274.37 259,912,563.91 35.62% 新并购公司的增加,以及正常的薪资增长
工支付的现金
客户贷款净增加额 74,886,000.00 239,504,000.00 -68.73% 去年新成立汇圆小贷公司,业务逐步上升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5,385,137.94 129,924,065.17 65.78% 财税 2015 年 78 号文影响,大部分免征增
值税业务从 2015 年 7 月 1 日起不再免征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326,241,917.51 134,355,547.18 142.82% 新项目押金增多
有关的现金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 95,500,000.00 -94.76% 理财投资减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50,295.89 994,220.56 -94.94% 理财投资减少
现金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80,000.00 8,000,000.00 -97.75% 吸收投资减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 1,952,734,749.17 1,286,047,049.09 51.84% 长短期借款到期续借增多及贷款总额增加
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26,849,916.65 91,084,840.00 -70.52% 保证金的退回减少
有关的现金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 1,337,229,568.63 682,782,255.07 95.85% 长短期借款到期增加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69,084,840.00 30,993,347.50 122.90% 原定向增发预缴款返还
有关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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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 年 4 月 12 日,公司与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天津”)签订了《关于湖
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及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向桑德天津转让公
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东江”)及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东江”)
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8,000 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湖北东江及清远东江股权,湖北东江及清远东江
将不再是公司的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已于 2016 年 8 月完成工商变更。
(2)2016 年 9 月,经公司代理董事长及一名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资香港东江环保(香港)有限公司的议案》及
《关于在江苏省如东县新设外商独资企业的议案》。公司拟建设如东大恒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二期
项目,规划处理规模每年 7 万吨,包括焚烧 2 万吨/年、物化 3 万吨/年及综合利用 2 万吨/年。为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上述
项目,同意公司向香港东江环保(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江”)增资 2000 万美元,由香港东江在江苏省南通
市如东县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外商独资企业),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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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
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1、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与东江环保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
本公司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东江环保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
损东江环保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作为中金岭南和东江控股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承诺,将在充分
行使控股股东职责且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根据中金岭南和
东江控股的主营业务特点合理规划各自的业务发展方向,避免两家
公司在主营业务上产生实质性的同业竞争。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中金岭南环保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东江环保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关于同业竞 2016 年 07 月 14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将利用自身控股股东之地位,根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广东省广晟 争、关联交
据承诺人所控制企业的主营业务发展特点合理规划各企业的业务
所作承诺 资产经营有 易、资金占
发展方向,避免承诺人及其控制的除东江环保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
限公司 用方面的承
与东江环保主营业务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范围。
诺
4、无论何种原因,如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可能与东江环
保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行使控股股东权利,促使该
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东江环保。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东江
环保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东江环保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
会,东江环保有权选择以书面确认的方式要求承诺人放弃该等业务
机会,或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1、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是公允的,是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的;本公司保证将
继续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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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义务,对于
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
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 2016 年 07 月 14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
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
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
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在审议涉及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时,切
实遵守在东江环保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
避程序。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广东省广晟 股份限售承 本次受让的张维仰所持东江环保 60,682,871 股股份自协议收购完成
所作承诺 资产经营有 诺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东江环保的股票。 2016 年 7 月 13 日 一年 正在履行
限公司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
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一)、利润分
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及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式。(二)、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1)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公司 分红承诺 2015 年 03 月 16 日 三年 正在履行
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
分红。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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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
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3)股利分配的条
件: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
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当
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如发行人、下属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执行住房公积金事宜而被要
求补缴住房公积金、缴纳罚款或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实际控制人将
张维仰 其他承诺 及时、无条件且全额补偿发行人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此遭受 2010 年 12 月 01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的一切损失。
若税务主管部门对本公司上市前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款进行
追缴,则由张维仰先生无条件地全额承担应补交的税款及因此所产
张维仰 其他承诺 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2010 年 12 月 01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且公司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后,如因公司或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租
赁房地产不能被持续租用(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产权不被确认的原因
张维仰 其他承诺 被拆迁或其它原因),而给公司或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 2010 年 12 月 01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营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公司或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此而
承担的全部损失。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