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32 公司简称:宏达矿业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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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基本情况 .......................................................... 3
三、 重要事项 .............................................................. 5
四、 附录.................................................................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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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崔之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士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士民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 2,668,782,902.73 2,715,185,872.77 -1.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97,292,920.32 1,907,001,455.43 -0.51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75,163.75 93,655,198.53 -93.41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93,486,804.81 59,241,033.13 57.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620,989.31 -29,367,722.40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9,298,259.38 -29,764,307.78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1 -0.02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6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6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
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20,000.00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
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
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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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
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
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
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
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2,729.9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所得税影响额
合计 -322,729.93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8,088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比例(%) 股东性质
数量 件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0,869,664 23.42 0 质押 120,859,806 境内非国有法人
冯美娟 20,804,049 4.03 20,804,049 质押 20,804,000 境内自然人
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
19,971,887 3.87 19,971,887 质押 19,971,887 境内非国有法人
有限公司
苏州嘉禾亿创业投资中心
16,643,239 3.23 16,643,239 质押 5,000,000 其他
(有限合伙)
上海圣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16,643,239 3.23 16,643,239 质押 16,640,000 其他
(有限合伙)
陈晓晖 12,482,429 2.42 12,482,429 质押 12,482,429 境内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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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同章 12,000,000 2.33 0 冻结 12,000,000 境内自然人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11,568,256 2.24 0 冻结 11,568,256 境内非国有法人
冯建华 10,223,427 1.98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中信盈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盈时本正股票分级 2 9,513,520 1.84 0 无 0 其他
号资产管理计划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数量 种类 数量
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0,869,664 人民币普通股 120,869,664
居同章 1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0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11,568,256 人民币普通股 11,568,256
冯建华 10,223,427 人民币普通股 10,223,427
中信盈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盈时本正股票
9,513,520 人民币普通股 9,513,520
分级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宝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 7,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宝 11 号单一资金信托 6,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700,000
中信盈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盈时本正股票
6,431,380 人民币普通股 6,431,380
分级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胜达
5,633,442 人民币普通股 5,633,442
成长 3 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冯伟强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
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注:2017 年 1 月 11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梁秀红女士与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晶茨”)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梁秀红女士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
通股 77,409,85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转让给上海晶茨。梁秀红女士为上海晶茨实际控
制人颜静刚先生之配偶,与上海晶茨为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梁秀红女士不再持
有公司股票;上海晶茨合计持有公司 120,869,66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2%,为公司控股
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颜静刚先生。2017 年 1 月 23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17 年 1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公司 2017-007 号、2017-014 号公告及相关文件。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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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人民币
2017年3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比率 注释
/2017年1-3月 /2016年1-3月
货币资金 656,750,344.84 1,203,537,125.70 -546,786,780.86 -45.43% 注1
应收票据 11,410,000.00 8,384,009.55 3,025,990.45 36.09% 注2
其他应收款 10,598,193.90 7,617,071.43 2,981,122.47 39.14% 注3
长期股权投资 645,560,374.70 118,724,342.58 526,836,032.12 443.75% 注4
长期应付款 41,461,165.98 68,781,736.69 -27,320,570.71 -39.72% 注5
营业收入 93,486,804.81 59,241,033.13 34,245,771.68 57.81% 注6
财务费用 9,213,907.49 5,611,956.41 3,601,951.08 64.18% 注7
投资收益 12,020,748.65 1,454,248.46 10,566,500.19 726.60% 注8
净利润 -9,620,989.31 -29,367,722.40 19,746,733.09 不适用 注9
经营活动产生的
6,175,163.75 93,655,198.53 -87,480,034.78 -93.41% 注 10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554,248,479.73 -266,494,554.81 -287,753,924.92 不适用 注 11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1,286,535.12 -72,529,375.39 73,815,910.51 不适用 注 12
现金流量净额
注1:货币资金报告期期末余额为656,750,344.84元,比上年年末减少45.43%,其主要原因是
报告期内对上海宏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啸科技”)增加投资支付现金所致。
注2:应收票据报告期期末余额为11,410,000.00元,比上年年末增加36.09%,其主要原因是报
告期内销售回款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注3: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期末余额为10,598,193.90元,比上年年末增加39.14%,其主要原因
是报告期内向信托机构贷款增加导致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增加所致。
注4:长期股权投资报告期期末余额为645,560,374.70元,比上年年末增加443.75%,其主要
原因是报告期内对宏啸科技增加投资所致。
注5:长期应付款报告期期末余额为41,461,165.98元,比上年年末减少39.72%,其主要原因
是报告期内融资租赁长期应付款减少所致。
注6:营业收入报告期期末数为93,486,804.8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81%,其主要原因是报
告期内铁精粉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导致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注7:财务费用报告期期末数为9,213,907.4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4.18%,其主要原因是报告
期内贷款增加及新增贷款利率上涨所致。
注8:投资收益报告期期末数为12,020,748.6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26.60%,其主要原因是报
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淄宏达”)投资收益增加所
致。
注9:净利润报告期期末数为-9,620,989.3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746,733.09元,其主要原
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淄宏达净利润增加所致。
注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期末数为6,175,163.7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3.41%,
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回淄博宏达钢铁有限公司销售欠款所致。
注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期末数为-554,248,479.73元,与上年同期变化较
大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对宏啸科技增加投资所致。
注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期末数为1,286,535.12元,与上年同期变化较大
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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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
地址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公司将注册地址由山东省宁阳县磁窑镇迁至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112-118号5幢203室,
同时,公司中文名称由“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由“SHANDONG HONGDA MINING CO.,LTD.” 变更为“SHANGHAI HONGDA MINING CO.,
LTD.”,公司A股证券简称和A股证券代码不变。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同时,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并取得了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具体详见公司2016-083号、2016-087号、2017-005号公告。
2、2017年1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梁秀红女士与上海晶茨签订了《股份转让协
议》,梁秀红女士同意将其持有的宏达矿业无限售流通股77,409,858股股份(占宏达矿业总股本
的15%)转让给上海晶茨。梁秀红女士为上海晶茨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之配偶,与上海晶茨为一
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梁秀红女士不再持有宏达矿业股票;上海晶茨合计持有宏达
矿业120,869,6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2%,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颜静刚先
生。2017年1月23日,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
手续已完成。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
订稿)》以及公司2017-007号、2017-014号公告。
3、2016年12月30日,公司与悦乾投资共同向公司参股公司宏啸科技进行增资以建立投资平台,
在医疗大健康等相关产业领域开展合作,共同寻找国内外具有投资价值的标的。增资完成后,宏
啸科技的注册资本增加至27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8.1亿元,占宏啸科技30%股权。2017
年1月17日,公司参股公司宏啸科技以及宏啸科技下属子公司CHINA ROBOTIC SURGERY GROUP U.S.
HOLDING, LLC与Isaac Verbukh(自然人)、Gibraltar,Inc.(“Gibraltar”)、oBand,Inc.
(“oBand”)、美国MIVIP HEALTHCARE HOLDINGS, LLC(“标的公司”)签订了《股份收购协议》。
根据《股份收购协议》,宏啸科技通过其下属子公司CHINA ROBOTIC SURGERY GROUP收购Gibraltar,
Inc.持有的标的公司80%股权,交易对价预计为全额现金支付不超过30,000万美元。具体详见公司
2017-001、2017-012号公告。
4、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万宝”)、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
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决定增加经营范围,潍坊万宝增加后的经营范围为:铁矿石开采、加
工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矿石精选、磨碎;销售工矿机械配件;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金属材料及制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
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临淄宏达增加后的经营范围为:铁矿地下开采(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选矿,铁矿石、铁精
粉、铜精粉、钴精粉、废石、金银饰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及制品,五金交电,机械设
备,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增加经营范围事项以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详见公司2017-017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潍坊万宝已
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
定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严格按照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提前通知了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
再使用,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全部注销。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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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25号公告及相
关文件。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原控股股东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宏达”)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承诺业
绩超期未履行,公司对该事项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418号文批准,
公司实施了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与
淄博宏达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淄博宏达承诺:“如置入资产在2011-2014四个会计年度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数额,未能达到淄博宏达承诺的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额,淄博宏达应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补偿该等差额。”
根据《关于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 核字
[2015]37040001号),置入资产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为23,456.93万元、13,283.84万元、17,250.23万元及13,034.76万元,四个会
计年度合计完成为67,025.77万元,与预测净利润数相差467.81万元,完成率为99.31%。因实际盈
利情况未能达到盈利预测承诺,经计算,淄博宏达需补偿1,568,256股股份,并应按《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的规定将该等补偿股份执行回购及后续注销或赠送给其他股东事宜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同时,淄博宏达需随之向上市公司赠送上述股份在2011-2014年度已经获得的分红收益。
201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总价人民币1.00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5月13
日召开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予以否决,上述议案未获通过。按照此前约定,公司
通知淄博宏达于2个月内将相关应补偿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赠送股份实施公告中所确定的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其他股东。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方补偿股份赠送
给其他股东实施进展的公告》,鉴于本次股份赠送属于无先例事项,且上述被赠送股份仍处于限
售期内(股份限售期至2015年12月5日),待上述被赠送股份限售期满、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股份赠送相关事宜。具体详见公司2015-015号、2015-027号、2015-051号
公告。
二、2015年12月14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淄博宏达分别与梁秀红、曹关渔、黄文超、居同章、
戴浒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梁秀红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前,淄博宏
达拥有本公司权益股份226,261,04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84%。本次权益变动后,淄博宏达拥
有本公司权益股份11,568,2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4%。同时,公司原控股股东淄博宏达称:
“淄博宏达有能力继续履行先前未完成的业绩补偿承诺,并承诺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推进本次股
份转送的相关工作”。具体详见公司2015-076号及于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2016年1月8日,因原告膨润土起诉淄博宏达2009年收购潍坊万宝80%股权款未全额支付事
宜,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冻结淄博宏达持有上市公司的11,568,256股股份以及淄博宏达
的银行存款账户,该案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4,565,217.45元;2016年2月6日,原告西王集团有限公
司因追偿权纠纷事宜而起诉淄博宏达等共同被告,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淄博宏达持有
上市公司的11,568,256股股份及孳息,该案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6亿元。
四、针对上述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于2016年3月初致函淄博宏达,重申业绩补偿事
宜相关事项,并督促淄博宏达严格遵守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出的业绩承诺,按照承诺尽快办理相
关承诺事项,及时履行相应补偿义务。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收到淄博宏达的回函,淄博宏达表示:
“因公司资金周转需要,2015年12月14日公司对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股权转让,并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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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256股股份用于补偿股份赠送。2015年12月中下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已沟通完毕送股进程,并准备向中登上海分公司提
交送股申请。因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公司所持上市公司剩余全部11,568,256股股份被法院依法冻
结,导致补偿股份赠送事宜暂无法实施。”以及“目前,公司正与诉讼相关方协调解决债务及诉
讼事项,争取在出具本回复函后两个月内解除补偿股份冻结,并配合上市公司办理股份赠送相关
事宜。若届时补偿股份仍未解除冻结状态,公司将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其他业绩补偿方式,确保
在2016年5月30日前完成业绩补偿承诺。”上市公司表示“将继续督促淄博宏达在其承诺的上述期
限内完成股份赠送事宜,若届时淄博宏达补偿股份仍未解除冻结状态,公司将督促其尽快采取其
他补偿方式并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审议,以促进该事项尽快解决,维护全体股东
利益。”具体详见公司2016-028号公告。
截至2016年5月末,淄博宏达未能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为了保障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督促淄博宏达履行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公司通过持续与淄博宏达协商,
初步形成了业绩承诺补偿的替代方案,并论证该替代方案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具体详见公司
2016-033号公告。
2016年7月7日,公司再次致函淄博宏达:“2016年5月中旬以来,本司通过与你方协商,已初
步形成了业绩补偿承诺的替代方案,并就该替代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征求相关监管部门意见。
2016年6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上市公司业绩补偿承诺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指导意见,
指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重组方的业绩补偿承诺是基于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业绩补偿
协议作出的,该承诺是重组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重组方应当严格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履行
承诺。重组方不得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
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五条的规定,变更其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根据该项规定,重
组方不得变更其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因此,你方需严格遵守《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的约定,
同时亦应严格遵守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严格按照原来约定的方式切实承担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
责任和义务。”具体详见公司2016-042号公告。
五、鉴于上述情况,为保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就原控股股东淄博宏达业绩补偿承诺未
履行事项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详见公司2016-053号公告。2016年9月1日,
公司收到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诉讼保全执行送达回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
对被告淄博宏达持有的宏达矿业(600532)股票1,568,256股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轮候冻结。
相关诉讼保全工作已经完成,具体详见公司2016-062号公告。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国内外铁矿石行业整体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铁矿石价格总体在低位波动,从较
长周期看,铁矿石价格难以明显回调,市场需求不足,受上述因素影响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预
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累计净利润仍为负。
公司名称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崔之火
日期 2017 年 4 月 25 日
9 / 20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7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56,750,344.84 1,203,537,125.7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1,410,000.00 8,384,009.55
应收账款 7,993,490.02 7,167,364.02
预付款项 635,273.19 1,437,246.0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0,598,193.90 7,617,071.4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7,489,182.17 43,206,719.2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35,342.78 336,629.74
其他流动资产 6,401,139.90 8,023,965.53
流动资产合计 731,612,966.80 1,279,710,131.2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7,487,520.00 137,487,52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645,560,374.70 118,724,342.58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679,781,021.07 704,231,748.24
在建工程 164,280,114.15 164,604,900.4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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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90,674,469.98 290,956,346.9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990,403.88 991,535.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396,032.15 18,479,347.9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37,169,935.93 1,435,475,741.48
资产总计 2,668,782,902.73 2,715,185,872.7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000,000.00 26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43,855,317.51 186,926,934.44
预收款项 344,011.69 6,039,779.1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0,082,172.42 9,214,403.04
应交税费 66,193,932.82 60,974,088.08
应付利息 936,666.65 580,694.44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520,106.67 10,150,343.9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0,694,578.29 79,944,914.43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04,626,786.05 613,831,157.5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41,461,165.98 68,781,736.6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1 / 20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5,402,030.38 5,571,523.1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6,863,196.36 194,353,259.79
负债合计 771,489,982.41 808,184,417.3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16,065,720.00 516,065,72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47,652,876.20 1,047,652,876.2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4,255,521.53 4,343,067.33
盈余公积 17,804,083.30 17,804,083.3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11,514,719.29 321,135,708.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897,292,920.32 1,907,001,455.43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97,292,920.32 1,907,001,455.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68,782,902.73 2,715,185,872.77
法定代表人:崔之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士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士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7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43,246,671.34 997,586,717.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753,785.98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665,207,791.37 295,067,166.63
12 / 20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存货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158,454,462.71 1,443,407,669.7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7,487,520.00 137,487,52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444,493,420.33 884,453,102.4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78,363.57 178,088.03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82,159,303.90 1,022,118,710.47
资产总计 2,740,613,766.61 2,465,526,380.2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100,000.00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827,012.66 869,288.01
应交税费 52,101,429.19 52,555,456.59
应付利息 936,666.65 203,333.33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528,620.30 9,254,637.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56,493,728.80 62,882,7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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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负债合计 476,493,728.80 182,882,714.9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16,065,720.00 516,065,72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073,704,062.91 3,073,704,062.9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2,686,129.94 32,686,129.94
未分配利润 -1,358,335,875.04 -1,339,812,247.5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64,120,037.81 2,282,643,665.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40,613,766.61 2,465,526,380.21
法定代表人:崔之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士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士民
合并利润表
2017 年 1—3 月
编制单位: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93,486,804.81 59,241,033.13
其中:营业收入 93,486,804.81 59,241,033.1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11,132,921.62 90,342,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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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其中:营业成本 70,143,738.27 58,680,081.7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749,686.74 556,301.99
销售费用 12,290.00 82,632.41
管理费用 29,916,072.17 29,057,499.06
财务费用 9,213,907.49 5,611,956.41
资产减值损失 97,226.95 -3,646,455.5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020,748.65 1,454,248.4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12,020,748.65 1,454,248.46
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625,368.16 -29,646,734.47
加:营业外收入 25,001.00 397,136.4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347,730.93 551.0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948,098.09 -29,250,149.09
减:所得税费用 3,672,891.22 117,573.3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620,989.31 -29,367,722.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620,989.31 -29,367,722.40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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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9,620,989.31 -29,367,722.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9,620,989.31 -29,367,722.4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6
法定代表人:崔之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士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士民
母公司利润表
2017 年 1—3 月
编制单位: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7,758,891.32 4,586,074.45
财务费用 6,092,777.92 -746,158.35
资产减值损失 3,735,957.97 3,277,399.5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36,000.2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936,000.26
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8,523,627.47 -7,117,315.60
加:营业外收入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8,523,627.47 -7,117,315.60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523,627.47 -7,117,315.6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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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8,523,627.47 -7,117,315.6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崔之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士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士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7 年 1—3 月
编制单位: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6,026,890.78 160,350,239.5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25,120.19 556,4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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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352,010.97 160,906,652.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2,250,700.65 25,692,378.8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877,232.70 13,129,119.78
支付的各项税费 5,351,402.41 8,883,339.5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697,511.46 19,546,615.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176,847.22 67,251,453.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75,163.75 93,655,198.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39,500.0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393,150.6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432,650.6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623,843.75 6,927,205.49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51,518,000.00 36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106,635.9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4,248,479.73 366,927,205.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4,248,479.73 -266,494,554.8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97,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7,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88,980,312.10 68,163,391.8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733,152.78 4,365,983.5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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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5,713,464.88 72,529,375.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6,535.12 -72,529,375.3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46,786,780.86 -245,368,731.6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03,537,125.70 802,493,714.3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56,750,344.84 557,124,982.69
法定代表人:崔之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士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士民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7 年 1—3 月
编制单位: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89,640.37 441,387.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89,640.37 441,387.9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50,771.72 3,344,998.64
支付的各项税费 586,963.99 863,354.0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011,461.64 18,440,481.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49,197.35 22,648,833.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59,556.98 -22,207,445.8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393,150.6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393,150.6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9,600.00 82,669.00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51,518,000.00 36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1,527,600.00 360,082,669.00
19 / 20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1,527,600.00 -259,689,518.3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97,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71,654,423.91 680,173,669.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68,654,423.91 680,173,669.5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563,333.3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51,943,979.38 997,376,796.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57,507,312.72 997,376,796.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8,852,888.81 -317,203,126.9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54,340,045.79 -599,100,091.1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97,586,717.13 802,117,453.6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3,246,671.34 203,017,362.44
法定代表人:崔之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士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士民
4.2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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