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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盾股份: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027
    2017 年 04 月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淼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何鹏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65,726,430.01                62,959,557.20                      4.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759,824.22                 5,485,920.09                      4.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261,222.72                 4,923,645.09                      6.8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493,038.49              -16,996,947.0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60                      0.0343                      4.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60                      0.0343                      4.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7%                     1.00%                       -0.0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884,638,805.66               881,871,623.05                      0.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87,409,939.65               581,650,115.43                      0.9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86,59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减:所得税影响额                                                           87,988.50
合计                                                                      498,601.5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
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持续成长性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地铁、隧道、核电等领域。报告期内,地铁、隧道类产品合计收入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地铁、隧道、核电类项目主要为政府主导型投资建设项目。如果国家
及地方政府放缓地铁、隧道的投资建设,公司主要产品及募投项目是否能够取得良好的投资
回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的成长性风险。
    2、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的风险
    公司重视技术创新与新产品研发工作,坚持高端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形成了具备相应高素质的技术团队。公司通过与行业内权威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等建立密切
合作关系,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等方式,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与联合开发能力。若公司不能
紧跟国内外通风机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充分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个性需求,后续研发投入不
足,或在技术更新、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出现研究方向偏差、无法逾越的技术问题、产业化转
化不力等情况,将可能使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
影响。
    3、核心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技术含量较高,多数核心技术为公司自主创新。公司具有良好的人才“外
部引进”与“内部培养”制度和比较完善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了
一套核心技术开发的保密制度,并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对可能产生
的泄密问题严加防范。但是随着通风机行业的发展,业内人才需求增大,人才竞争日益激烈,
如果发生研发和技术队伍人才流失或严重技术泄密现象,将对公司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4、经营活动中的财务风险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对资金的周转要求提高,且按照流体机械产品行业
的惯例,公司产品验收合格后一般用合同金额的 10%货款作为质保金,于项目工程整体安装
调试并经检验合格后 1-2 年内收回。同时,公司的部分客户付款审批流程时间较长,从申请
付款到最终收到款项的时间跨度较长,由于结算周期较长,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较
慢,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若公司客户出现经营不善,不能及时还款,公司可能存在发生坏账
的风险。此外,公司还将不断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应收账款回收责任制等措施,注重挖掘各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行业具有雄厚资金实力和优良资信记录的优质客户,并与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保证公司应
收账款能够及时的收回。同时,公司还采取了明确信用审批权限,严格规范信用审批程序,
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加大应收账款责任制实施力度,增强了对业务人员在回款工作方面的考
评力度。加强与客户之间的沟通,加快回款的速度,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率。
       5、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成功进入资本市场后,公司的资产、业务、项目、人员等各方面的规模在迅速扩大,
公司在发展战略、制度建设、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将
面临更大挑战。对此,公司将审慎做好尽职调查,聘请经营丰富的专业团队指定方案,科学
决策。加强与投后企业资源共享,互相支持,精诚合作,定期对投后企业进行内部审计,完
善投后企业管理制度,促进双方的文化融合,和谐发展。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988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周建灿             境内自然人         21.52%        34,428,000        34,428,000 质押               34,400,000
王淼根             境内自然人         17.15%        27,432,000        27,432,000 质押                5,220,000
陈根荣             境内自然人         12.66%        20,256,000        15,192,000 质押                6,920,000
周纯               境内自然人         10.76%        17,220,000        17,220,000 质押               17,200,000
马夏康             境内自然人          3.17%         5,064,000         5,064,000 质押                4,790,000
云南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云信增
                   其他                2.76%         4,410,000
利 35 号证券投资
单一资金信托
杨钧               境内自然人          0.85%         1,360,334
郑清清             境内自然人          0.80%         1,285,600
霍刘杰             境内自然人          0.74%         1,176,500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赵伟尧          境内自然人               0.58%         929,98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陈根荣                                                               5,064,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64,00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增
                                                                     4,4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410,000
利 35 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杨钧                                                                 1,360,334 人民币普通股            1,360,334
郑清清                                                               1,285,6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5,600
霍刘杰                                                               1,176,500 人民币普通股            1,176,500
赵伟尧                                                                   929,980 人民币普通股           929,980
陈卫庆                                                                   810,800 人民币普通股           810,80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稳
健分层型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691,800 人民币普通股           691,800
计划 1511F 期
任金珍                                                                   571,355 人民币普通股           571,355
陈佰忠                                                                   506,500 人民币普通股           506,500
                               周建灿、周纯系父子关系,两者互为一致行动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
说明
                               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不适用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
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
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分析
    (1)货币资金较 2016 年末减少 3,318.49 万元,减少比例 52.14%,主要系公司归还银行
贷款及支付货款所致。
    (2)应收票据较 2016 年末减少 445.97 万元,减少比例 81.0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收
客户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所致。
    (3)预付款项较 2016 年末增长 746.81 万元,增长比例 190.39%,主要系公司对部份材料
采用了预付形式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 2016 年末增长 1,310.31 万元,增长比例 70.62%,主要系公司工程项
目保证金及备用金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较 2016 年末增长 4,064.50 万元,增长比例 78.79%,主要系支付采购款向
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所致。
    (6)预收款项较 2016 年末增长 413.56 万元,增长比例 78.57%,主要系公司收到客户预
付款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 2016 年末减少 244.49 万元,减少比例 57.34%,主要系一季度发放
了职工年终奖励所致。
    二、利润表分析
    (1)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了 25.27 万元,增加比例 205.02%,主要系印
花税增加所致。
    (2)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 23.74 万元,增加比例 378.55%,主要系向上虞教育基
金会捐赠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6 年同期增加 295.89 万元,同比增长 81.44% ,
主要是两个募投项目完工,本季度相比去年同期投入减少所致。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2,116.34 万元,增加比例 56.97%,主要是由
于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长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2,162.63 万元,同比增长 37.43%,是由
于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综合影响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572.6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575.9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99%。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力度开拓市场,
加强成本管理,产品销量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供应商的情形,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是根据业务需
要进行采购引起的,属正常变化,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过度依赖单一客户的情形,前五大客户的变化对公司经营无重大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 2017 年度经营计划,进一步加大地铁、隧道及核电市场开发力度,
同时稳步推进研发创新、成本控制、优化组织架构与公司流程、人才引进和培养、内部风险
控制等各项工作,公司本年度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变更。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
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请见本报告“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之“二重大风险提示”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 2017 年 03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周伟洪、费禹铭、钱志达持有的江阴市中强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强科技公司)100%股权及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费占军持有的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红相科技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01,662.50 万元。具体重组方案
如下: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中强科技公司 100%的股权作价为 105,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发
行股份方式向交易对方合计支付 80,062.50 万元,占交易对价的 76.25%;以现金方式向交易
对方合计支付 24,937.50 万元,占交易对价的 23.75%。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强科
技公司 100%股权,周伟洪、费禹铭、钱志达将成为本公司股东。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红相科技公司 100%的股权作价为 116,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发
行股份方式向交易对方合计支付 100,521.25 万元,占交易对价的 86.66%;以现金方式向交易
对方合计支付 15,478.75 万元,占交易对价的 13.3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红相科
技公司 100%股权,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远方光电
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费占军将成为本公司股东。
    本次交易各方经协商,确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24.45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 73,962,165 股。
     同时,公司拟向周建灿、王淼根、陈根荣、马夏康、上海萌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01,662.5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扣除相关
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支付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以及中强科技公司“多波谱检测中心建
设”项目和红相科技公司“精密红外光学组件和复杂红外热像镜头产业化”项目、“行人预警车
载红外夜视系统产业化”项目的投资建设。
     上述交易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及取得本次交易可能涉及的其他必要批准
后方可实施。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7 年 01 月 25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2017 年 02 月 20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17 年 03 月 21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 年 03 月 24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来源                                                承诺内容
                                  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公司股票上市后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2、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周           控制人持股及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控股股 2014
                                       股份                                                              17 正常
                                 纯;          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3、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年 12
                                       限售                                                              /1 履行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周建           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 月 31
                                       承诺                                                              2/ 中
                                 灿           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日
                                              于发行价;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马夏 股份 \"1、公司股票上市后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2014       20 正常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康     限售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年 12 17 履行
       承诺 股份;2、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 月 31 -1 中
              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3、自公司 日          2-
              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
              将相应进行调整。\"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如因个
              人其他投资需求急需资金周转时,将首先采取其他融资渠
              道予以解决;如确需减持股份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直
              接在二级市场交易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其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如下:(1)锁定期满后第一年
              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 1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
              过其持股数量的 10%;(2)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违反上述承
              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周建灿就股份锁定的承诺:1、除前述锁
              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周            持有的公司股份;2、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 2014
       股份                                                                 19 正常
纯;           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 年 12
       减持                                                                 -1 履行
周建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月 31
       承诺                                                                 2- 中
灿            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日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若其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过
              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
              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
              调整;5、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6、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
              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如因个
              人其他投资需求急需资金周转时,将首先采取其他融资渠
              道予以解决;如确需减持股份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直 2014
       股份                                                                 19 正常
王淼          接在二级市场交易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      年 12
       减持                                                                 -1 履行
根            告。其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如下:(1)锁定期满后第一年 月 31
       承诺                                                                 2- 中
              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 2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 日
              过其持股数量的 20%;(2)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违反上述承
              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自然人股东王淼根就股份锁定的承诺:1、除前述锁
              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2、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
              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若其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过
              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
              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
              调整;5、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6、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
              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如因个
              人其他投资需求急需资金周转时,将首先采取其他融资渠
              道予以解决;如确需减持股份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直
              接在二级市场交易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其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如下:(1)锁定期满后第一年
              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 2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
              过其持股数量的 20%;(2)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违反上述承
              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2014
       股份                                                              17 正常
陈根          人员的自然人股东陈根荣就股份锁定的承诺:1、除前述锁 年 12
       减持                                                              -1 履行
荣            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 月 31
       承诺                                                              2- 中
              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日
              持有的公司股份;2、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
              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若其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过
              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
            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
            调整;5、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6、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
            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上海
诚鼎
二期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如其确
股权
            需减持股份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直接在二级市场交易 2014
投资 股份                                                                   99 正常
            进行减持,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年 12
基金 减持                                                                   -1 履行
            产(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 月 31
合伙 承诺                                                                   2- 中
            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违反上述承诺,愿 日
企业
            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
限合
伙)
       股份 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              17 正常
马夏                                                                年 12
       减持 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1 履行
康                                                                  月 31
       承诺 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 中
                                                                    日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经 201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
            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二)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201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浙江
            议通过的《公司章程》(2014 修订),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
金盾
            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              99 正常
风机 分红                                                           年 12
            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1 履行
股份 承诺                                                           月 31
            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坚持按照法              2- 中
有限                                                                日
            定顺序分配利润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2、利润
公司
            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股票与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
            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股
            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
            下,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应每
            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
            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3、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 (1)实施现
金分配的条件       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为正值,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下,应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
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前提下,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
分配,以现金分红为主,但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
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最低金
额或比例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
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
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
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
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此项规定处理。4、
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累计未
分配利润超过股本总数 120%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
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
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用发
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在确定以股
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
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
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
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5、利润分配方案的
决策程序和机制(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拟订。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
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
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
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
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
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
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不符合
            现金分配条件、或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现金
            利润分配预案,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低
            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时,公司应在董
            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
            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并对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
            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
            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
            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
            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
            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6、利润分配政
            策的调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公司根
            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
            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且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分别经公
            司 1/2 以上独立董事、1/2 以上外部监事同意,方能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
            权 2/3 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
            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7、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专项
            说明:(1)现金分红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会决议的要求;(2)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4)独立董事是
            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
            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
            充分维护等。      如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
            还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等。\"
       关于 \"鉴于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金盾风机”)目前的实
       同业 际经营业务为风机的研发销售,我们作为金盾风机控股股
       竞   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此确认我们没有在与金盾风机所从事
       争、 的相同行业进行投资和任职,并作出以下承诺:        1、
周
       关联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目              99 正常
纯;                                                                 年 12
       交   前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              -1 履行
周建                                                                月 31
       易、 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金盾风机              2- 中
灿                                                              日
       资金 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或类似业务。
       占用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
       方面 员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金盾风机之业务
       的承 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诺     成员将立即通知,并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金盾风机。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承诺将不向其他与金盾
              风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
              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4、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公司的产品或业
              务可能与金盾风机的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则本人及本人
              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构成竞争的产
              品、停止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5、本人承诺将约束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按照本承诺函
              进行或者不进行特定行为。      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
              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金盾风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
              接损失。\"
              \"鉴于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金盾风机”)目前的实
              际经营业务为风机的研发销售,我们作为金盾风机 5%以
              上的股东,在此确认我们没有在与金盾风机所从事的相同
              行业进行投资和任职,并作出以下承诺:       1、截至本
              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投资的企业目前没有、
       关于
上海          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
       同业
诚鼎          合资、合作和联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金盾风机构成或可
       竞
二期          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或类似业务。      2、
       争、
股权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
       关联
投资          商业机会与金盾风机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      99 正常
       交                                                     年 12
基金      的,本企业将立即通知,并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金盾风机。      -1 履行
     易、                                                     月 31
合伙      3、本企业承诺将不向其他与金盾风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2- 中
     资金                                                     日
企业      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        31
     占用
(有      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4、若本企业或本企
     方面
限合      业投资的企业的产品或业务可能与金盾风机的产品或业
     的承
伙)      务构成竞争,则本企业或本企业投资的企业将以停止生产
     诺
          构成竞争的产品、停止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等方式避免同
              业竞争。     5、本企业承诺将约束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
              人按照本承诺函进行或者不进行特定行为。       6、如上
              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将向金盾风机
              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关于 \"鉴于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金盾风机”)目前的实
       同业 际经营业务为风机的研发销售,我们作为金盾风机 5%以
       竞     上的股东,在此确认我们没有在与金盾风机所从事的相同
       争、 行业进行投资和任职,并作出以下承诺:         1、截至本
陈根
       关联 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目前没                  99 正常
荣;                                                                   年 12
       交     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              -1 履行
王淼                                                                  月 31
       易、 资、合资、合作和联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金盾风机构成                2- 中
根                                                                    日
       资金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或类似业务。
       占用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
       方面 员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金盾风机之业务
       的承 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诺   成员将立即通知,并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金盾风机。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承诺将不向其他与金盾
                                            风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
                                            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4、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公司的产品或业
                                            务可能与金盾风机的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则本人及本人
                                            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构成竞争的产
                                            品、停止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5、本人承诺将约束本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按照本承诺函
                                            进行或者不进行特定行为。     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
                                            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金盾风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
                                            接损失。\"
                                            \"1、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周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2014
                                                                                                         99 正常
                                 纯;   其他 性影响的,将敦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年 12
                                                                                                         -1 履行
                                 周建 承诺 股;2、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月 31
                                                                                                         2- 中
                                 灿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依法赔偿 日
                                            投资者损失。\"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无
一步的工作计划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7 年 03 月 06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人民币,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00 万元(含税),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七、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
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457,421.95                          63,642,350.7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40,254.83                           5,500,000.00
    应收账款                                        530,333,825.76                         514,670,576.42
    预付款项                                         11,390,521.48                           3,922,457.9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1,658,725.00                          18,555,630.9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46,351,779.43                          38,822,955.5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651,232,528.45                         645,113,971.5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92,224,824.46                       195,855,289.64
    在建工程                          775,263.97                           839,802.7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6,227,908.06                        26,379,550.8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11,255.01                          239,13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867,025.71                        13,443,878.2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3,406,277.21                       236,757,651.48
资产总计                           884,638,805.66                       881,871,623.0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5,000,000.00                        8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92,230,000.00                        51,585,000.00
    应付账款                        90,038,304.02                       118,473,549.90
    预收款项                         9,399,355.44                         5,263,769.7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819,105.85                         4,263,966.49
    应交税费                         6,716,523.35                         7,973,944.2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43,500.00                          107,083.6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882,077.35                           876,693.5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66,128,866.01                       268,544,007.6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1,100,000.00                        31,677,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1,100,000.00                        31,677,500.00
负债合计                     297,228,866.01                       300,221,507.6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60,000,000.00                       1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00,028,171.55                       200,028,171.5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盈余公积                                               23,762,194.39                          23,762,194.3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03,619,573.71                           197,859,749.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87,409,939.65                           581,650,115.43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587,409,939.65                           581,650,115.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84,638,805.66                           881,871,623.05
法定代表人:王淼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鹏程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65,726,430.01                          62,959,557.20
    其中:营业收入                                         65,726,430.01                          62,959,557.2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9,308,331.59                          57,162,237.71
    其中:营业成本                                         41,421,816.52                          38,508,444.4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375,902.75                            123,239.91
           销售费用                                         7,799,814.34                           6,639,058.48
           管理费用                                         5,445,173.80                           6,991,625.80
           财务费用                                           727,069.77                            862,379.81
           资产减值损失                                     3,538,554.41                           4,037,489.2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418,098.42                         5,797,319.49
    加:营业外收入                        586,590.00                           661,5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300,126.51                            62,715.9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704,561.91                         6,396,103.52
    减:所得税费用                        944,737.69                           910,183.4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759,824.22                         5,485,920.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759,824.22                         5,485,920.09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5,759,824.22                         5,485,920.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5,759,824.22                         5,485,920.09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360                             0.034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360                             0.034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淼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鹏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鹏程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7,257,973.94                         74,613,429.6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4,949,967.30                          1,900,239.65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207,941.24                         76,513,668.33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7,043,966.69                          52,148,401.8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8,632,210.51                           7,799,582.06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651,555.88                           6,610,165.7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9,373,246.65                          26,952,465.75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1,700,979.73                          93,510,615.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493,038.49                        -16,996,947.0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74,324.79                           3,633,258.71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4,324.79                           3,633,258.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4,324.79                          -3,633,258.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5,000,000.00                          36,3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683,345.49                            846,779.32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300,000.0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983,345.49                          37,146,779.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83,345.49                        -37,146,779.3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1.57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150,708.77                        -57,776,973.5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185,203.44                          63,478,672.9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034,494.67                           5,701,699.36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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