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人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03年12月19日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通知,本公司控股股东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TCL通讯设备(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发起人境外法人股47,027,200股,已于2003年12月18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TCL通讯设备(香港)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06,656,000股(占总股本的56.7%)。至此,本次法人股股权转让已全部完成。 有关的股权转让情况详见2003年9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03年11月25日、11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互联网站刊载。 特此公告。 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12月20日
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人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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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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