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集团“)与本公司于2003年9月29日签署的《合并协议》,TCL集团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以部分所发行的股票为对价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合并本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合并后本公司注销法人资格,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所持本公司流通股将转换为TCL集团发行的新股。
有关本次发行及本次合并的详细情况,请投资人参看2003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TCL集团董事会及TCL通讯董事会关于TCL集团吸收合并TCL通讯预案的说明书》及2004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1号文,核准TCL集团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4,395,994股,其中向社会公开发行590,000,000股,向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发行404,395,944股,用于换取其持有的本公司的流通股,吸收合并本公司。鉴于TCL集团持有本公司法人股共计106,656,000股于合并时已注销,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流通股共计81,452,800股按1:4.96478873的比率全部转换为TCL集团发行的流通股,本次合并已完成,本公司股票于2004年1月13日终止上市。
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流通股于2004年1月12日全部自动转换为TCL集团发行的流通股,原本公司流通股股东在2004年1月13日可到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TCL集团股份到帐情况,该部分股票将与TCL集团本次发行的其他股票一并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具体时间安排详见《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特此公告。
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