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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上海新阳: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18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 年 10 月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福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建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周红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59,635,053.96              1,470,103,009.26                          -0.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81,586,795.20              1,241,876,446.60                           3.20%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31,927,527.58                     9.04%          363,564,204.38                 16.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531,768.00                   67.84%          57,230,685.73                 35.3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2,155,432.89                   71.00%          56,481,618.00                 49.2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63,558,930.50                 -7.82%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63                  68.06%                   0.2954               33.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63                  68.06%                   0.2954               33.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8%                   0.68%                    4.51%                 0.7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188.1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67,1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持有沃仑-新阳私募证券投资基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372,340.94
                                                                                              金优先级而确认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30,349.28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2,092.7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82.13
合计                                                                            749,067.7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904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SIN YANG
INDUSTRIES &
                    境外法人              19.85%        38,455,200
TRADING PTE
LTD
上海新晖资产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86%        28,788,800                  0 质押               14,100,000
理有限公司
上海新科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02%        19,412,000                  0 质押               11,549,996
限公司
李昊                境内自然人             6.54%        12,680,801        12,680,801
周海燕              境内自然人             2.30%         4,465,500
王福祥              境内自然人             1.32%         2,554,536         1,915,902
上海沃仑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沃
                    其他                   1.15%         2,229,173
仑-新阳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泰康资产丰颐混
合型养老金产品
                    其他                   1.06%         2,053,504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新阳半导体
材料股份有限公
                    其他                   0.99%         1,913,071
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 其他                        0.98%         1,904,758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份有限公司-嘉
实事件驱动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SIN YANG INDUSTRIES &
                                                                    38,455,200 人民币普通股         38,455,200
TRADING PTE LTD
上海新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8,788,800 人民币普通股         28,788,800
上海新科投资有限公司                                                19,41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412,000
周海燕                                                               4,465,500 人民币普通股          4,465,500
上海沃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沃
                                                                     2,229,173 人民币普通股          2,229,173
仑-新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泰康资产丰颐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2,053,504 人民币普通股          2,053,50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
                                                                     1,913,071 人民币普通股          1,913,071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1,904,758 人民币普通股          1,904,758
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1,725,715 人民币普通股          1,725,715
夏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74,600 人民币普通股          1,274,600
                               发起人股东 SIN YANG INDUSTRIES & TRADING PTE LTD、上海新晖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新科投资有限公司为关联公司,属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一致行动人。公司首期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员工持股计划委托上海沃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上海沃仑投资管理有限
说明                           公司设立的沃仑-新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普通级份额。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由持
                               有人组成的持股管理委员会管理。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和
                               一致行动人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 预付帐款:本报告期末,预付帐款比上年期末增加283.30万元,增长133.49%,主要原因是购买原材料
及设备的预付款增加所致。
2.应收利息:本报告期末,应收利息比上年期末减少217.67万元,下降76.4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到
上年度计提的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利息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期末增加121.18万元,增长39.07%,主要原因是预缴税金
及个人借款增加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比上年期末减少4145.65万元,下降
98.9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母公司收到股东公司置换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所致。
5. 其他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期末减少580.4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报
告销售增加,上年末留抵税金减少所致。
6. 在建工程:本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上年期末增加1578.25万元,增长90.78%,主要原因是公司购置设
备及厂房装修增加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比上年期末减少255.90万元,下降87.97%,主要原因是
本报告期预付的工程及设备验收完工转出所致。
8.短期借款:本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上年期末减少3899.00万元,下降61.4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归还
银行贷款所致。
9. 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期末减少352.60万元,下降56.82%,主要原因是本报
告期支付上年度计提的奖金所致。
10. 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上年期末增加387.15万元,增长77.6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
入和利润增加,计提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1.少数股东权益:本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期末减少1391.89万元,下降100.82%。主要原因是本
报告期处置子公司,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251.28万元,下降256.3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银行贷款
减少,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2. 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930.32万元,下降85.78%,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
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657.92万元和本报告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272.40万元所致。
3. 投资收益:本报告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474.47万元,下降4385.65%。主要原因:
    (1)本报告期投资联营企业亏损比去年同期增加228.24万元。
    (2)上年同期处置孙公司收益291.46万元。
    (3)本报告期其他投资收益增加45.23万元。
4.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945.51万元,增长100%;本报告期营业外收
入比上年同期减少242.92万元,下降76.36%。主要原因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经营
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所致。两项合计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702.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
确认的与经营相关的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及收到的补助收入减少所致。
5. 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24.30万元,增长78393.6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捐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赠及滞纳金支出增加所致。
 6. 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61.18万元,增长47.9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盈
利增加计提的企业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3263.26万元,下降71.64%,主要原因是收到
股东公司及投资子公司往来款减少所致。
2.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报告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3300.00万元,增长471.4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到
股东公司置换的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所致。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本报告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26.35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到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利息所致。
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报告期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361.97万元,增长383.74%,主要原因是本
   报告期定存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5. 投资支付的现金:
       本报告期投资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179.07万元,下降46.6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母公司对
外投资减少所致。
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报告期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682.64万元,增长116.27%,主要原因是本报
   告期处置子公司导致合并报表资金减少所致。
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报告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2935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到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致。
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本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5997.00万元,下降67.0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银行贷
款减少所致。
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657.7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
期收到的银行承兑保证金减少所致。
1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8149.00万元,下降54.3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偿还
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1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本报告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773.28万元,增长59.98%,主要原因
是本报告期分配股利比上年同期增加963.95万元,利息支出减少190.67万元所致。
1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007.68万元,下降78.38%,主要原因是本报
告期支付银行承兑保证金减少所致。
1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本报告期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上年同期减少9.85万元,下降146.32%,主要原因是本
报告期汇率变动所致。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
恒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设立子公司并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并于2016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
网公告《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由于市场发生巨大变化,经投资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海新阳
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芯封。股权转让以注册资本出资额价格转让,以人民币1650万元转让上海新阳所持的
55%股权。双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合同》。2017年6月13日上海新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控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转让控股公司股权的公告》。《股
权转让合同》经台湾投审会核准已经正式生效。恒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于2017年8月7日按合同约定将
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650万元转账至公司账户。
2.为充分利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优惠政策优势,便于公司开展进出口贸易业务,2017年8月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自有资金在上海自由贸易区设立上海新阳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在上
海自贸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公司自贸区子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颁发的《营
业执照》。自贸区子公司的注册名称为上海芯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公司与上海皓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皓芯”)、上海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
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上海皓芯持有的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3.2051%的股权(对应认缴2,500
万元注册资本)。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已经于2017年8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上海皓芯持有的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3.2051%的股权。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转让控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2017 年 06 月 13 日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
                                      2017 年 08 月 29 日                    http://www.cninfo.com.cn
告》
《购买上海皓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的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 2017 年 08 月 18 日                       http://www.cninfo.com.cn
权的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李昊、耿雷、 关于任职期        为保证标的   2013 年 04 月 2013 年 9 月
作承诺                           孙国平、周明 限的承诺        公司持续稳   25 日         26 日至 2018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峰、陶月明、                定地开展生                     年 9 月 25 日
王海军、徐辉                产经营,李
                            昊、耿雷、孙
                            国平、周明
                            峰、陶月明、
                            王海军、徐辉
                            等七名管理
                            层股东承诺
                            自资产交割
                            日起,仍需至
                            少在标的公
                            司任职 60 个
                            月,并与标的
                            公司签订期
                            限为 60 个月
                            的《劳动合
                            同》,且在标
                            的公司不违
                            反相关劳动
                            法律法规的
                            前提下,不得
                            单方解除与
                            标的公司的
                            劳动合同。如
                            任何一名管
                            理层股东违
                            反任职期限
                            承诺,则该违
                            约方应向上
                            海新阳进行
                            补偿。
                            本次交易完
                            成后,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
                            企业不会直
                                                                           截至本报告
                            接或间接经
李昊、耿雷、                                                               出具日,该承
               关于避免同   营任何与上
孙国平、周明                               2013 年 04 月                   诺仍在履行
               业竞争的承   海新阳及其                     长期
峰、陶月明、                               25 日                           过程中,承诺
               诺           下属公司经
王海军、徐辉                                                               人无违反该
                            营的业务构
                                                                           承诺的情况
                            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亦不
                            会投资任何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与上海新阳
                                                             及其下属公
                                                             司经营的业
                                                             务构成或可
                                                             能构成竞争
                                                             的其他企业;
                                                             如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企
                                                             业的现有业
                                                             务或该等企
                                                             业为进一步
                                                             拓展业务范
                                                             围,与上海新
                                                             阳及其下属
                                                             公司经营的
                                                             业务产生竞
                                                             争,则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
                                                             企业将采取
                                                             停止经营产
                                                             生竞争的业
                                                             务的方式,或
                                                             者采取将产
                                                             生竞争的业
                                                             务纳入上海
                                                             新阳的方式,
                                                             或者采取将
                                                             产生竞争的
                                                             业务转让给
                                                             无关联关系
                                                             第三方等合
                                                             法方式,使本
                                                             人及本人控
                                                             制的企业不
                                                             再从事与上
                                                             海新阳主营
                                                             业务相同或
                                                             类似的业务,
                                                             以避免同业
                                                             竞争。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实际控制人   如股份公司                            截至本报告
                                 王福祥、孙江                               2010 年 07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王福祥、孙江 及上海新阳                     长期   出具日,各承
                                 燕                                         30 日
                                                燕夫妇的其   电子化学有                            诺人均严格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他承诺       限公司因股                            履行了上述
                                                        份公司首次                            承诺, 无违
                                                        公开发行股                            反承诺的情
                                                        票并在创业                            况。
                                                        板上市前违
                                                        反国家和地
                                                        方外资管理、
                                                        税收、社会保
                                                        险及住房公
                                                        积金等相关
                                                        法律法规而
                                                        被处罚的情
                                                        形,则相关费
                                                        用由本人全
                                                        额承担。
                                                        本公司目前
                                                        未从事与上
                                                        海新阳半导
                                                        体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
                                                        司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也
                                                        未投资与上
                                                        海新阳半导
                             SIN YANG
                                                        体材料股份
                             INDUSTRIES
                                                        有限公司及                            截至本报告
                             &
                                                        其控股子公                            出具日,各承
                             TRADING
                                           关于避免同   司相同或相                            诺人均严格
                             PTE LTD;上                                2010 年 07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业竞争的承   似业务的其                     长期   履行了上述
                             海新晖资产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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