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红宇新材
二〇一七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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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3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4
第三节 重要事项...........................................................................................................8
第四节 财务报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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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红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红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中
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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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59,978,270.57 1,111,297,071.93 22.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87,007,980.07 800,848,206.04 -1.73%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03,149,119.42 301.66% 302,659,476.21 82.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15,825.21 133.22% 295,258.10 -97.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811,858.41 1,070.39% 40,462.82 -99.64%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3,967,761.10 -79.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41 127.78% 0.0007 -97.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41 127.78% 0.0007 -97.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3% 128.82% 0.01% -99.66%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441,295,483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
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14,667.6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589,268.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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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0,974.47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1,272.4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77,558.16
合计 254,795.2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
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3,752
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朱红玉 境内自然人 20.55% 90,697,303 68,022,977 质押 84,200,000
任立军 境内自然人 7.87% 34,712,819 0 质押 10,600,000
朱明楚 境内自然人 5.62% 24,813,895 24,813,895 质押 17,921,100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4.00% 17,651,401
湖南红翔投资合伙企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3.88% 17,121,588 17,121,588 质押 2,460,000
限合伙)
朱红专 境内自然人 1.39% 6,148,013 4,611,009
北京兆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5% 3,300,000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
其他 0.56% 2,462,496
红产品 2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
其他 0.46% 2,049,996
统产品
万建林 境内自然人 0.44% 1,958,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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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任立军 34,712,819 人民币普通股 34,712,819
朱红玉 22,674,326 人民币普通股 22,674,326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7,651,401 人民币普通股 17,651,401
北京兆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300,000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2 2,462,496 人民币普通股 2,462,496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2,049,996 人民币普通股 2,049,996
万建林 1,958,865 人民币普通股 1,958,865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16,703 人民币普通股 1,816,703
朱红专 1,537,004 人民币普通股 1,537,004
童慧倩 1,227,920 人民币普通股 1,227,920
上述股东中,朱明楚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红玉之子,朱红专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红玉之兄,为关联关系人,并分别签署了《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致行动协议》;朱红专、任立军为湖南红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合伙人之一。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说明: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红宇新材股份 16,620,901 股,金信期货有限
公司-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红宇新材股份 1,030,500 股。金信期货有限公司-湘江
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而设
立的金信湘江产业增持计划 1 号资产管理计划,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该资管计划的
唯一资产委托人、份额持有人,合法拥有其全部的委托财产。故上表中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持股数量为合并计算两者后的数量,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红宇新材股
份 17,651,401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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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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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余额或 年初余额或上
变动金额
报表项目 本期发生额 年同期发生额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万元)
(万元) (万元)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新增合并了眼千里、银浩自动化和
预付款项 2,372.16 1,457.74 914.42 62.73%
双十科技 3 家公司,以及增加了材料供应商预付货款。
主要系本报告期投标保证金的增加及参股子公司待收
其他应收款 3,289.41 2,266.98 1,022.43 45.10%
回投资款。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新增合并了眼千里、银浩自动化和
存货 29,044.60 14,578.81 14,465.79 99.22%
双十科技 3 家公司,子公司存货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1,390.71 3,018.99 -1,628.28 -53.93% 主要系本报告期银行理财产品收回。
长期股权投资 200.23 3,366.01 -3,165.78 -94.05% 主要系本报告期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
主要系本报告期新设子公司处于建设期,导致在建工
在建工程 7,445.88 4,365.88 3,080.00 70.55%
程增加。
主要系公司加大对 PIP 技术、3D 喷焊以及耐磨铸件
开发支出 1,793.75 654.38 1,139.37 174.11%
的研发投入。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完成现金收购眼千里、银浩自动
商誉 8,402.94 827.97 7,574.97 914.88% 化和双十科技 3 家 3C 自动化设备公司各 50.01%的股
权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326.19 1.62 324.57 20035.19% 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加三年期待摊费用。
应付票据 1,340.12 60.55 1,279.57 2113.25% 主要系期末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新增合并了眼千里、银浩自动化和
应付账款 18,822.55 4,773.92 14,048.63 294.28%
双十科技 3 家公司,导致应付货款增加。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新增合并了眼千里、银浩自动化和
预收账款 7,989.35 19.54 7,969.81 40787.15%
双十科技 3 家公司,导致预收客户的货款增加。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新增合并了眼千里、银浩自动化和
应付职工薪酬 420.29 280.72 139.57 49.72%
双十科技 3 家公司,导致应付的职工薪酬增加。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新增合并了眼千里、银浩自动化和
应交税费 530.11 120.96 409.15 338.25%
双十科技 3 家公司,导致应交企业所得税税费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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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 0.00 17.04 -17.04 -100.00% 主要系期初应付的利息在本期支付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部分未支付权益分派及物流费用增
其他应付款 1,217.25 734.96 482.29 65.62%
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
6.22 241.18 -234.96 -97.42% 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了融资租赁款项。
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00.00 0.00 900.00 全增长 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增加长期贷款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新增合并了眼千
营业收入 30,265.94 16,583.91 13,682.03 82.50%
里、银浩自动化和双十科技 3 家公司,业务收入增长。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新增合并了眼千
营业成本 24,475.07 10,208.09 14,266.98 139.76% 里、银浩自动化和双十科技 3 家公司,营业成本较去
年同期增加。
税金及附加 157.41 90.57 66.84 73.80% 主要系执行财会[2016]22 号文会计科目调整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合并了眼千里、银浩自动化和双
管理费用 3,422.29 2,573.52 848.77 32.98%
十科技 3 家公司,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289.14 495.02 -784.16 -158.41% 主要系前期已计提资产减值的项目本期回款。
投资收益 336.94 -327.16 664.10 202.99% 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收益增加。
主要系本报告期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其他收益 158.93 0.00 158.93 全增长
文-政府补助》调整政府补助的列报科目所致。
主要是本报告期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营业外收入 2.47 159.34 -156.87 -98.45%
文-政府补助》调整政府补助的列报科目所致。
营业外支出 48.04 34.01 14.03 41.25% 主要系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新增合并了眼千
所得税费用 373.71 242.00 131.71 54.43% 里、银浩自动化和双十科技 3 家公司,报告期末公司
应交企业所得税税费增加。
经营活动现金流
-2,396.78 -11,763.97 9,367.19 79.63% 主要系本报告期回款增加。
量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
-7,670.95 -5,067.81 -2,603.14 -51.37% 主要系本年收回部分投资款所致。
量净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
4,585.67 2,434.61 2,151.06 88.35% 主要系本期新增贷款,加大筹资所致。
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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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根据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调整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9.05元/股,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49,723,756股(含本
数,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公司2017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7年3月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通过。截止本报告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8日、8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
相关公告。
2、2017年现金收购情况
2017年6月30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深圳眼千里
科技有限公司50.01%股权的议案》、《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市银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50.01%
股权的议案》、《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双十科技有限公司50.01%股权的议案》,2017年7月,公
司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分别支付了首笔股权转让款,眼千里、银浩自动化和双十科技完成
了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三家企
业纳入了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7月1日、7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
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不越权干预红宇新材经营管理活动,2016 年 07 实际控制上 正常履行
朱红玉 其他承诺
资时所作承诺 不侵占红宇新材利益。 月 17 日 市公司期间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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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
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红宇新材利益;(2)对本
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
动用红宇新材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
朱红玉、朱明 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
楚、罗德福、陈 事会或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 2016 年 07 担任董监高 正常履行
其他承诺
爱文、熊政平、 的薪酬制度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 月 17 日 期间 中
曾江洪 的薪酬制度与红宇新材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红宇新
材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拟公布的
红宇新材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红
宇新材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朱明楚、湖南红
股份减持 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股上市之 2016 年 01 正常履行
翔投资合伙企 36 个月
承诺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月 04 日 中
业(有限合伙)
承诺在作为公司股东、董事行使提案
股东一致 2014 年 11 正常履行
朱明楚 权,或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 3年
行动承诺 月 06 日 中
表决权时,均与朱红玉保持一致。
在担任红宇新材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任期内及离
股份减持 2011 年 06 正常履行
朱红玉 本人所持红宇新材股份总数的百分 职后半年内
承诺 月 01 日 中
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 有效
持有的红宇新材股份。
朱红玉在担任红宇新材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朱红专每年转让
朱红玉任期
股份减持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红宇新材股 2011 年 06 正常履行
朱红专 内及离职后
承诺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朱红玉离职 月 01 日 中
半年内有效
后半年内,朱红专不转让所持有的红
宇新材股份
在作为公司股东行使提案权,或在参
朱红玉或朱
加股东大会会议行使表决权时,均与
股东一致 2009 年 12 红专持有公 正常履行
朱红专 朱红玉保持一致;提案权和表决权的
行动承诺 月 20 日 司股份之日 中
行使以不损害其他股东的权利为原
内有效
则。
持有红宇新
朱红玉、任立 关于同业 为避免同业竞争,上述股东于 2011 材股份期间
2011 年 06 正常履行
军、湘江产业投 竞争方面 年 6 月 8 日分别向公司出具了《关 及转让全部
月 08 日 中
资有限公司 的承诺 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股份之日起
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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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应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要求或决
定,红宇新材需要为员工补缴发行前
的社会保险金或红宇新材因未为员
工缴纳社会保险金而承担任何罚款
或损失,本人愿在毋需红宇新材支付
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社会保险金
相关补缴金额或罚款金额。2、如因 2010 年 09 实际控制上 正常履行
朱红玉 其他承诺
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或决定,红 月 09 日 市公司期间 中
宇新材需要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或红宇新材因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
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愿
在毋需红宇新材支付对价的情况下
承担所有住房公积金相关补缴金额
或罚款金额。
若相关税务部门调整原享受的该项
税收优惠政策,要求公司补缴该项税
收优惠款,则朱红玉将无条件全额承 2011 年 07 实际控制上 正常履行
朱红玉 其他承诺
担该部分补缴款和因此产生的所有 月 18 日 市公司期间 中
相关费用,保证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
损失。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
不适用
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