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智动力: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30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027
          2017 年 10 月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李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23,324,510.17                     546,946,544.00                        50.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03,029,299.57                     333,911,359.73                        80.60%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8,091,355.44                   -21.51%          412,838,218.33                -12.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61,219.82                   -72.72%           24,077,232.66                -32.93%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359,738.65                   -72.04%           24,297,890.98                -32.4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0,412,869.94               -120.6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13                   -75.41%                    0.2473              -35.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13                   -75.41%                    0.2473              -35.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4%                 -80.94%                    6.45%               -46.8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55,317.4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02,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6,659.13
合计                                                                            -220,658.3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0,948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吴加维           境内自然人          23.90%         29,924,991        29,924,991
陈奕纯           境内自然人          20.47%         25,628,972        25,628,972 质押                 10,500,000
林长春           境内自然人           7.46%          9,345,022         9,345,022
郑永坚           境内自然人           7.11%          8,900,030         8,900,030 质押                  1,120,000
吴加和           境内自然人           4.10%          5,127,973         5,127,973
深圳市智明轩投
资咨询有限责任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6%          4,079,016         4,079,016
公司
陈晓明           境内自然人           2.88%          3,600,032         3,600,032
方平             境内自然人           2.40%          3,000,011         3,000,011
吴雄驰           境内自然人           1.11%          1,394,227         1,394,227
刘奕君           境内自然人           0.80%          1,000,035         1,000,035
杨云柏           境内自然人           0.80%          1,000,035         1,000,035 质押                  1,0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张传烟                                                                  411,643 人民币普通股             411,643
崔军                                                                    344,832 人民币普通股             344,832
韦文英                                                                  158,200 人民币普通股             158,200
吕壮羽                                                                  137,676 人民币普通股             137,676
钱保中                                                                  136,960 人民币普通股             136,960
邓江                                                                    130,052 人民币普通股             130,052
陈浩明                                                                  125,888 人民币普通股             125,888
韩忠祥                                                                  1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000
田玉连                                                                  104,4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400
张先萍                                                                  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吴加维和陈奕纯系夫妻关系、吴加和系吴加维的兄弟、吴雄驰系吴加维和陈奕纯的子女
说明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吴加维                             0                0       29,924,991       29,924,991 首发限售     2020 年 8 月 3 日
陈奕纯                             0                0       25,628,972       25,628,972 首发限售     2020 年 8 月 3 日
林长春                             0                0        9,345,022        9,345,022 首发限售     2018 年 8 月 3 日
郑永坚                             0                0        8,900,030        8,900,030 首发限售     2018 年 8 月 3 日
吴加和                             0                0        5,127,973        5,127,973 首发限售     2020 年 8 月 3 日
深圳市智明轩投
资咨询有限责任                     0                0        4,079,016        4,079,016 首发限售     2020 年 8 月 3 日
公司
陈晓明                             0                0        3,600,032        3,600,032 首发限售     2020 年 8 月 3 日
方平                               0                0        3,000,011        3,000,011 首发限售     2018 年 8 月 3 日
吴雄驰                             0                0        1,394,227        1,394,227 首发限售     2020 年 8 月 3 日
杨云柏                             0                0        1,000,035        1,000,035 首发限售     2018 年 8 月 3 日
刘奕君                             0                0        1,000,035        1,000,035 首发限售     2018 年 8 月 3 日
合计                               0                0       93,000,344       93,000,344       --            --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期末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310,708,899.53     95,150,438.45       226.54%     主要是收到上市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增加所
                                                                        致
应收票据              2,888,068.58      7,269,736.84         -60.27%    主要是收到客户开具的银行承兑到期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16,488,518.59     6,972,717.61        136.47%     主要是进项税留抵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              99,372,191.33     64,822,286.00        53.30%     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1,001,813.54       521,293.27          92.18%     主要是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              2,041,921.46      3,775,592.97         -45.92%    主要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应付利息               143,885.43        381,540.91          -62.29%    主要是按月付息的流动资金贷款占比上升
                                                                        所致
其他应付款              76,173.33       5,047,959.78         -98.49%    主要是年初未付股权转让款已支付所致
股本                 125,200,000.00     93,900,000.00        33.33%     首发新股所致
资本公积             228,317,670.32     14,617,670.32       1461.93%    收到上市募集资金,增加资本公积所致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期末
销售费用             10,940,285.35     15,951,735.16         -31.42%    业务拓展费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778,486.23       -743,704.77         -204.68%    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2,087,233.25      7,004,612.18         -70.20%    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0,412,869.94    98,970,841.00        -120.63%    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流量净额                                                                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42,781,229.43    -81,903,229.68        -47.77%    主要是本期购建长期资产减少所致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92,391,831.01    -32,419,354.87       -1001.91%   主要是首发新股,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以及
流量净额                                                                本期取得借款的现金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226,782,737.74    -13,329,417.85       -1801.37%   主要是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增加额                                                                  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
                                 吴加和、吴雄                者委托他人
                                                                                             2017 年 8 月 4
                                 驰、陈晓明、 股份限售承     管理首次公      2017 年 07 月
                                                                                             日-2020 年 8 正常履行
                                 陈恃岳、智明 诺             开发行前本      19 日
                                                                                             月3日
                                 轩投资                      人已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
                                                             份。
                                                             1、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
                                                             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首次
                                                             公开发行前
                                                             本人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吴加维、陈奕                                                2017 年 8 月 4
                                                股份限售承   也不由公司      2017 年 07 月
                                 纯、刘炜、陈                                                日-2020 年 8 正常履行
                                                诺           回购该部分      19 日
                                 丹华、方吉鑫                                                月3日
                                                             股份。2、公
                                                             司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
                                                             于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或
                                                             者公司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本人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
    股份的锁定
    期限将在上
    述锁定期限
    届满后自动
    延长 6 个月
    (上述收盘
    价均需剔除
    分红、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
    息情形的影
    响),且不因
    本人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
    行。3、上述
    锁定期届满
    后,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
    过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直接
    和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
    售公司股票
    数量占其直
    接和间接持
    有公司股票
    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50%;
    在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6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
                          起 18 个月内
                          不得转让其
                          持有的公司
                          股份;在公司
                          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 7 个月
                          至第 12 个月
                          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
                          1、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
                          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首次
                          公开发行前
                          本人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
                                                      2017 年 8 月 4
高建新、金成 股份限售承   股份。2、上 2017 年 07 月
                                                      日-2020 年 8 正常履行
华          诺            述锁定期届      19 日
                                                      月3日
                          满后,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离
                          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直
                          接和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
                          份;在申报离
                          任 6 个月后的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2 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
                            出售公司股
                            票数量占其
                            直接和间接
                            持有公司股
                            票总数的比
                            例不超过
                            50%;在公司
                            股票上市之
                            日起 6 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 18 个
                            月内不得转
                            让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
                            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
                            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
                            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其
                            持有的公司
                            股份。
                            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
林长春、郑永                者委托他人                      2017 年 8 月 4
               股份限售承                   2017 年 07 月
坚、方平、杨                管理首次公                      日-2018 年 8 正常履行
               诺                           19 日
云柏、                      开发行前其                      月3日
                            已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自公司首次
               股份限售承                   2017 年 07 月 2017 年 8 月 4
刘奕君                      公开发行股                                       正常履行
               诺                           18 日           日-2018 年 8
                            票并上市之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日起 12 个月                   月3日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
                          管理首次公
                          开发行前其
                          已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                     2017 年 8 月 4
            股份限售承                   2017 年 07 月
陈林波                    管理首次公                     日-2018 年 8 正常履行
            诺                           20 日
                          开发行前其                     月3日
                          已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其所
                          持股份锁定
                          期限届满后
                          两年内减持
                          所持公司股
                          份的,每年减
                          持数量不超
                          过其所持公
                          司股份总数
                          的 25%,减持                   2017 年 8 月 4
吴加维、陈奕 股份减持承                  2017 年 07 月
                          价格不低于                     日-2022 年 8 正常履行
纯          诺                           19 日
                          本次发行的                     月3日
                          发行价(上述
                          减持价格需
                          剔除分红、转
                          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情形
                          的影响),减
                          持将采取大
                          宗交易、集中
                          竞价等法律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允许的方式。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