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2016 年 08 月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负责人史曜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曜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曹正民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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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4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6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54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55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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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振兴生化、本公司、公司 指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振兴集团 指 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双林 指 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湖南唯康 指 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振兴电业 指 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
昆明白马 指 三九集团昆明白马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唯科 指 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农行虹口支行 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扶绥双林 指 扶绥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罗城双林 指 广西罗城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武宣双林 指 武宣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宜州双林 指 宜州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石楼双林 指 石楼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隰县双林 指 隰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绛县双林 指 绛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和顺双林 指 和顺县双林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临县双林 指 临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廉江双林 指 廉江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东源双林 指 东源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鹤山双林 指 鹤山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遂溪双林 指 遂溪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山西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末 指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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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生化 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ST 生化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Zhenxing Biopharmaceutical & Chemical Inc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ZXB&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史曜瑜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闫治仲 闫治仲
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227 号高新国际 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227 号高新国际
联系地址
大厦 16 层 大厦 16 层
电话 0351-7038776 0351-7038776
传真 0351-7038776 0351-7038776
电子信箱 yan66618@126.com yan66618@126.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5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 2015 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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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登记日期和地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等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
见 2015 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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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82,451,733.97 255,272,381.49 10.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2,290,361.61 53,484,333.89 -20.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2,628,452.44 53,517,135.11 -20.3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7,975,079.90 67,973,234.96 -29.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20 -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0.20 -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61% 11.02% -1.4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268,471,480.35 1,265,309,163.03 0.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42,746,852.24 500,456,490.63 8.45%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38,5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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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69.78
合计 -338,090.8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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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2016年度经营计划,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生
产经营运行平稳,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基本完成了公司2016年度上半年的工作计划。2016年上半年,
公司持续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加快广东双林的血站申请、建设进度及各项产品研发进度,湖南
唯康新厂区建设有序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451,733.9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65%;营业利润 52,869,365.76元,
比上年同期减少16.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290,361.6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93%。报告期
末,公司总资产为1,268,471,480.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42,746,852.24元。
二、主营业务分析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282,451,733.97 255,272,381.49 10.65%
营业成本 133,086,607.36 110,325,897.62 20.63%
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
销售费用 5,817,898.16 3,353,872.05 73.47% 公司销售产品增加,费
用增加。
管理费用 68,685,273.98 58,157,973.90 18.10%
财务费用 17,839,932.72 16,281,826.03 9.57%
所得税费用 14,758,980.53 13,549,761.40 8.92%
研发投入 9,776,016.96 8,290,191.55 17.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7,975,079.90 67,973,234.96 -29.42%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2,714,077.50 -28,585,794.60 -20.54%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广东双林偿还银行贷款
-43,158,331.32 -18,689,755.87 130.92%
量净额 增加。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广东双林偿还银行贷款
-17,897,328.92 20,697,684.49 -186.47%
加额 增加。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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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没有披露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2016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加快血浆站的申请、建设进度及新产品研发速度,加强管理,推进湖南唯康
新厂区建设。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广东双林取得了东源、鹤山、遂溪三家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的建站批复及廉江单采血浆有限
公司的采浆许可证。同时加大研发力度,新产品的试制及资料报批工作有序开展。2016年上半年,广东双
林生产投浆143.28吨,完成全年目标47.8%,入库收率及入库合格率稳步提升。截至到披露日,东源双林单
采血浆有限公司也取得了采浆许可证,准予采浆。
截止报告期末,湖南唯康新厂区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外墙装修基本完毕,即将进入内部
装修阶段。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行业
制药业 281,083,845.62 133,086,607.36 52.65% 10.57% 20.63% -3.95%
分产品
血液制品 281,083,845.62 133,086,607.36 52.65% 10.57% 20.63% -3.95%
分地区
国内 281,083,845.62 133,086,607.36 52.65% 10.57% 20.63% -3.95%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业务现主要以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为主,依据公司年采浆量和血浆利用度综合评价,公司现阶段
处于行业中游。
1、血浆资源:报告期内公司又取得了东源、鹤山、遂溪三家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的建站批复及廉江单
采血浆有限公司的采浆许可证,大大提高了公司的血浆资源占有率。
2、研发情况:2016年上半年,公司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协调各相关部门对研发试制密切配合,保
证了研究顺利开展,新产品的试制及资料报批工作有序进行。目前,公司的在研项目有人凝血因子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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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蛋白原、高纯度静丙、凝血酶原复合物、凝血因子Ⅸ、α 1-蛋白酶抑制剂、复方山芪方、C1酯酶抑制
剂、重组干扰素和猪肺表面活性物质。
3、技术、工艺保障:公司拥有包括“压滤工艺分离人血浆蛋白的方法”和“一种α 1-蛋白酶抑制剂
的制备方法”在内的多项发明专利,以及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设备。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对外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对外投资。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3)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4)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2、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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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主要产品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所处行业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或服务
专业机构
原料血浆
的回收利
用,血液收
购,废旧物
广东双林 资的回收,
1,032,742,7 795,604,88 282,451,73 87,412,21 72,317,148.0
生物制药 子公司 医药 血液生物 39,600,000
87.04 9.27 3.97 9.39
有限公司 制品及保
健康复制
品的研究、
开发、生产
销售;房地
产开发
药膏、医用
湖南唯康 生物材料、
51,913,022. -54,075,836 -4,972,86
药业有限 子公司 医药 医疗器械 20,000,000 0.00 -4,972,865.28
39 .61 5.28
公司 的开发、生
产和销售
火力发电、
经营本企
业自产产
山西振兴
品的出口 250,000,00 193,538,38 72,296,891. -6,466,73
集团电业 子公司 发电 0.00 -6,466,733.00
业务和本 0 2.62 27 3.00
有限公司
企业所需
的机械设
备、零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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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原辅料
的进出口
业务
5、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六、对 2016 年 1-9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于2016年4月25日完成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出具了致同专字
(2016)第140ZA3163号2015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认为如《2015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表“附
注十三 承诺及或有事项”所述,中银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对振兴生化公司的诉讼尚未完结;如“附注十五 其
他重要事项”所述,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的债务重组仍未实施且需重新协商,
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建设尚未完成。上述事项的结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
为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公司董事会就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进行了相应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2012年5月15日,中银投资有限公司诉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振兴)归还借款本金
42,993.70万元及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全部利息(计至2012年4月30日,利息为25,589.25万元),同时诉山西
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电业)在其担保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对《最高额抵押合同》(2006
振兴抵字03号)项下的抵押物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合同》(2006振兴抵字03号)抵押金额为不超过20,000
万元。本公司聘请的山西谦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2006年运河借字01号《人民币借款
合同(短期)》没有履行,2006振兴抵字0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未形成,山西振兴集团
电业有限公司无需依据2006振兴抵字0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实际承担担保责任。”。 2013年7月10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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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投资有限公司与山西振兴、史跃武、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集团)签订《调解协议书》,并
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23日出具(2012)晋商初字第7号《民事调解书》,约定由山西振兴
分期归还,史跃武及振兴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余各方债务及担保责任和连带责任免除。2013年11月
4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2)晋商初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若《民事调解书》得以严格执行,
则振兴电业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本公司预计山西振兴有能力且有意愿归还欠款,振兴电业应可无需承担担
保责任;如协议未能按时依约履行,则需由法院最终判决。
说明:2015年12月30日,中银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签订《债
权转让合同》,中银投资有限公司将本案所涉债权及抵押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分公司。我公司认为上述担保的主债权未形成,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2、2011年8月30日,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喜肥业)向运城市中院起
诉深圳逸之彩、山西振兴、振兴集团、三九生化(本公司前身,下同)和振兴电业,请求法院判令深圳逸
之彩、山西振兴向其偿还其在“(2009)深中法民二终字1504号”案件项下对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支付的
43,652,051.82元;振兴集团对上述债务43,652,051.82元及其损失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九生化和振兴电业
分别对债务总额中的10,913,012.95元及相应损失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本公司聘请的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丰喜肥业诉振兴生化与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振兴生化作为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已随
主债权的消灭而灭失,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不应承担本案本金中的10,913,012.95元的担保责任”。截至本
财务报告批准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公司的再审申请。
说明:经公司与控股股东振兴集团协商,2012年4月29日,振兴集团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因丰喜肥业
诉深圳逸之彩、山西振兴、振兴集团、振兴生化和振兴电业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振兴
集团负责补偿。
3、因本公司向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债务担保,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以下
简称长城公司)起诉要求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偿还本息共计30,732,870.54元。公司于2009年收到江西省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7月29日出具的(2004)宜中经初字第5-7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长城公司
已就本案诉讼涉及的标的向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长城公司在江西长青机械
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程序中能否受偿及受偿数额暂无法确认,由此三九生化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也不
能确认,裁定本案中止诉讼。2014年,根据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情况,判断破产清偿率为零,
本公司很可能会承担担保责任,本公司计提了预计负债30,732,870.54元。2015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与本
公司签订《和解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900万元给长城公司,长
城公司可免除本公司为债务人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的担保责任,并撤回已对本公司提起的
诉讼。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向长城公司支付900万,并于2016年1月5日收到长城公司的《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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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责任确认函》。本公司据此将剩余预计负债转回。
说明: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签订《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公
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900万元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
公司南昌办事处免除公司为债务人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的担保责任,并撤回已对公司提起
的诉讼。公司已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支付900万元。2016年1月5日,
公司收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出具的《免除担保责任确认函》。
(二)涉及原宜工机械债务的诉讼
2007年12月10日,本公司与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宜春国有运营公司)签订《转
让协议》,约定:公司以1元的价格将在宜春市拥有的工程机械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以及江西特种汽
车有限公司97%股权,合称“宜工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转让给宜春国有运营公司;自交割日后,公司不
再持有转让所涉资产,不再承担转让所涉任何债务。
宜春国有运营公司于2009年8月31日对《转让协议》中涉及的资产、负债挂牌,以1元的价格进行转让。
2009年9月29日,通过电子竞价方式,浙江鑫隆创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鑫隆”)竞买成功。2009年
10月10日,宜工机械改制重组工作领导组、宜春国有运营公司、浙江鑫隆、江西省银海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009年12月19日,上述资产过户完毕,资产被过户至宜春重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宜春重工”)。
2008、2009年间,多家债权人就宜工机械相关业务向本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承担还款义务。目
前,涉及宜工机械的诉讼如下:
序号债权名称 诉讼原因 标的金额 利息 进展情况
(元) (元)
1、邹超达(湖北华明实 购买合同纠纷 2,537,793.10 686,631.62 (2010)武执字第00164-15号裁定:冻结本公司
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 在子公司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享有的
让) 65.216%股权(2016年1月19日起至2018年1月18
日止);(2010)武执字第00164-14号裁定:查
封本公司所有的晋APE616、晋APX083机动车辆
(2016年1月19日起至2018年1月18日止)。
2、一汽解放汽车公司无 买卖合同纠纷 5,186,723.89 993,711.00 2009年4月3日(2009)南民二初字第260号判决:
锡柴油机厂 由本公司支付一汽锡柴厂货款5,186,723.89元及
相应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60,100元(含财产保全
费5,000元)。2011年10月27日(2009)南执字第
808号裁定:冻结、扣押被执行人振兴生化银行存
款75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当价值的财产。
3、浦林成山(山东)轮 买卖合同纠纷 4,497,253.36 1,846,500.57 2011年4月15日,浦林成山(山东)轮胎有限公司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胎有限公司(原固珀成 与宜春重工有限公司、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
山(山东)轮胎有限公 责任公司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2012年11月
司更名) 22日,宜春重工有限公司作出承诺,对(2008)
荣崖商初第36号民事判决书项下振兴生化对浦林
成山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4、江西省分宜驱动桥有 买卖合同纠纷 18,428,033.49 1,147,145.07 2011年11月22日江西省分宜驱动桥有限公司与宜
限公司 春重工有限公司签订《还款协议书》,约定还款
方案。
5、南昌齿轮锻造厂 买卖合同纠纷 1,811,783.90 329,481.00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4)
洪经执字第66-1号、66-6号民事判决书:由于本
公司未按照(2013)洪经民初字44号民事判决书
于判决之日2014年5月21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
所欠货款及利息、申请执行费(22,029.00元)、
案件受理费(21,106.00元)共计2,184,399.90元,
轮候冻结本公司持有的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
司的股权及其他投资权益(以人民币2,184,399.90
元价值为限)冻结期限为自2015年7月1日至2017
年6月30日止;被告宜春重工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
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被告本公司与被告
宜春重工有限公司不能清偿上述欠款及利息,则
由被告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清
偿责任。
6、新乡豫新车辆换热设 买卖合同纠纷 768,814.25 244,611.07 新乡市牧野区法院:(2013)牧民一初字第193
备股份有限公司 号:振兴生化、被告宜春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新乡豫新
车辆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货款768,814.25元及
利息(利息从2008年9月12日起计算至债务清偿完
毕时止,利率按月息0.5%计算)。
7、镇江液压股份有限公 买卖合同纠纷 813,921.87 公司于2013年12月11日收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
司 院送达的(2013)润金商初字第0294号民事判决
书:本公司向原告镇江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价
款813,921.87元,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原告
利息损失,宜春重工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8、江西省萍乡市方圆实 加工承揽合同 453,430.90 227,815.00 芦溪县人民法院(2015)芦执字第77号执行通知
业有限公司 书:本公司向原告江西省萍乡市方圆实业有限公
司偿还价款453,430.90元,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承担原告利息损失227,815.00元。
9、厦门市育明工程机械 买卖合同纠纷 1,745,073.00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2014)小商初字第245
有限公司 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与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向原告厦门市育明工程机械
有限公司偿还欠款1,745,073.00元。
10、福建龙溪轴承(集 买卖合同纠纷 329,899.13 172,206.90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2014)袁民二初字第2048
团)股份有限公司 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福建龙溪轴承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请求本公司作为第三被告
对第一被告宜春重工有限公司所欠原告
502,106.03元的货款承担连带责任。
说明:2012 年 8 月,公司收到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宜国运字[2012]24 号《债务履
行承诺函》,承诺《转让协议》中所涉及的未履行债务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担。2012
年11月,公司收到宜春重工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分别对邹超达(湖北华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
转让)、一汽解放汽车公司无锡柴油机厂、浦林成山(山东)轮胎有限公司(原固珀成山(山东)轮胎有
限公司更名)、江西省分宜驱动桥有限公司、南昌齿轮锻造厂五案作出承诺,承诺涉及上述案件全部债务
由其承担。因此,以上诉讼不会对公司造成影响。 2016年6月和2016年8月,公司收到宜春市莫名实业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名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称莫名公司通过债权转让已取得了江西省分宜驱
动桥有限公司、萍乡方圆实业有限公司、浦林成山(山东)轮胎有限公司(原固珀成山(山东)轮胎有限
公司更名)、南昌齿轮锻造厂、镇江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全部债权,并已履行完毕;莫名公司放弃
就上述债权向公司进行追偿。
(三)其他诉讼相关进展
对被审计单位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法院 标的额 案件进展情况
的影响
1、湖南省衡州建 湖 南 唯 康 药 业 建筑合同纠 湖 南 省 衡 阳 市 中 级 工 程 款 2,400 万 及 赔 偿 款 计提预计负债
法院主持调解
设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纷 人民法院 480万 200万元
2、广东双林生物 湖 南 唯 康 药 业 企业借贷纠 湛 江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借款本金750万元及利息,
已判决未执行 无影响
制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纷 区人民法院 违约金1,985,917元
3、何利萍、邵国
兴、文锦添、陆
天荣、何巧利、 振 兴 生 化 股 份 证券虚假陈 太 原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详见公告
151,750.00元 尚未判决
胡太美、陈涛、 有限公司 述责任纠纷 院 2015-024
徐秀丽、陈志、
孙顶宇
4、刘俊杰、曹慧 振 兴 生 化 股 份 证券虚假陈 太 原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详见公告
319,282.60元 尚未判决
华 有限公司 述责任纠纷 院 2015-055
5、李建华、刘军、
蔡小丽、朱红辰、
振 兴 生 化 股 份 证券虚假陈 太 原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详见公告
曹丽英、李刚、 1,166,941.80元 尚未判决
有限公司 述责任纠纷 院 2015-074
金超阳、蒋锋、
张朝祥、刘疆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韩安岗、韩安
玲、张艳华、宋 振 兴 生 化 股 份 证券虚假陈 太 原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详见公告
7,287,346.00元 尚未判决
焕玲等(共计57 有限公司 述责任纠纷 院 2015-109
人)
7、李蕾、向唯冬、
吴小妹、唐海蓉、振 兴 生 化 股 份 证券虚假陈 太 原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详见公告
1,217,174.00元 尚未判决
李冠林、吴磊、 有限公司 述责任纠纷 院 2015-115
倪志成、肖位国
说明:1、湖南省衡州建设有限公司与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经法院主持调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015年3月26日,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4)衡中法民三初字第158号《民事调解书》。目前
湖南唯康新厂区正在建设中。
2、湖南唯康新厂区现已恢复建设,计划实现运营后以自有资金进行偿还。
3-7、上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的部分案件法院已判决,对于已判决案件公司已提起上诉,目
前,二审尚未判决。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重要债务重组
2012年9月29日,本公司与信达资产签订了《债务重组合同》。截至2015年12月31日,应付信达资产
借款本息合计386,979,840.85元。目前,公司正与信达资产重新协商解决办法。
说明:公司正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商新的还款方案。
(五)湖南唯康整体搬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湖南唯康旧厂区的土地权证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鉴于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收
益增值尚未有进一步明确安排,根据合同约定湖南唯康在新厂建成投产前具有继续使用该土地的权利,故
旧厂区土地尚未实质交付唯康置业,公司将上述土地(账面净值9,598,684.30元)及地上建筑物(账面净值
8,479,427.41元)列报为“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湖南唯康属于制药企业,新厂建设完成后需重新申请GMP认证。湖南唯康新厂区仍在建设中。
说明:公司将积极推进湖南唯康新厂区建设,待建设完成后尽快组织开展GMP认证工作,实现湖南唯
康的恢复生产。
九、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十、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资料
2016 年 01 月 01 日 公司生产经营及相关事项
非现场接待 电话沟通 个人 公众投资者
-2016 年 06 月 30 日 的进展情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九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广发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彤源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西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福资本、拾贝投
资管理(北京)有
限公司、上海美都
勤远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交银施罗德 血浆站建设规划及发展情
基金管理有限公 况、猪肺表面活性物质及
2016 年 03 月 08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司、开源证券股份 Ⅷ因子的研发进展及未来
有限公司、深圳宏 预期、公司其他风险警示
鼎财富管理有限公 何时撤销
司、华夏财富创新
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浙江浙商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景泰利豐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创
金合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北京恒天
财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华创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兴业
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安信证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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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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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治理情况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二、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 涉案金额(万 是否形成预计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审理 诉讼(仲裁)判决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况 元) 负债 进展 结果及影响 执行情况
(一)民事判决书
(2012)运中商初
字第 5 号: 本判
决生效后十五日
2012 年 3 内,被告振兴集团
月 15 日, 有限公司付给原
公司向运城 告振兴生化股份
市中级人民 有限公司
法院申请强 30917911.05 元。 2012 年 11 月 30
制执行,法 如未按本判决指 日,公司与振兴
院已于 定的期间履行给 集团签订《执行
2012 年 3 月 付金钱义务,应当 和解协议》,
2011-056、
19 日立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 2012 年 12 月 19
振兴生化股份有 2011-057、
受理。 日,山西金兴大
限公司诉振兴集 2012 年 12 月 2012-013、
11,050.28 否 (2012)运 第二百二十九条 酒店移交至上
团有限公司其他 01 日 2012-014、
中执字第 之规定,加倍支付 市公司。2016
合同纠纷案 2012-021、
31 号执行 迟延履行期间的 年 8 月,公司与
2012-074
裁定书裁 债务利息。案件受 振兴集团签订
定:终结本 理费 196390 元, 《山西金兴大
院作出的 由被告振兴集团 酒店转让框架
(2012)运 有限公司负担。 协议》。
中商初字第 (二)(2012)运
6 号民事判 中商 初字第 6
决的本次执 号:本判决生效后
行程序。 十五日内,被告振
兴集团有限公司
付给原告振兴生
化股份有限公司
79584845.53 元。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如未按本判决指
定的期间履行给
付金钱义务,应当
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之规定,加倍支付
迟延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案件受
理费 439724 元,
由被告振兴集团
有限公司负担。
2012 年 8 月,
公司收到宜春
市国有资产运
营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宜国
运字[2012]24 号
《债务履行承
诺函》,承诺《转
让协议》中所涉
判决:三九宜工生
及的未履行债
化股份有限公司
务由宜春市国
应于判决生效后
有资产运营有
三日内支付一汽
限责任公司负
解放车有限公司
责承担。2012
一汽解放汽车有 无锡柴油机厂货
年 11 月 22 日,
限公司无锡柴油 款人民币
宜春重工有限 2012 年 12 月
机厂诉振兴生化 518.67 否 - 5186723.89 元及 2012-088
公司出具《承诺 15 日
股份有限公司买 相应利息(自
函》承诺
卖合同纠纷 2005 年 12 月 26
“(2009)南民
日至 2009 年 1 月
二初字第 260
26 日为 993711
号”《无锡市南
元,此后按银行同
长区人民法院
期贷款利率计
民事判决书》项
算),息随本清。
下振兴生化对
无锡柴油机厂
的全部债务已
由宜春重工有
限公司全部承
担并负责清偿,
与振兴生化没
有任何关系。公
司正在与宜春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有关资产承接
方协商尽快由
其履行相关债
务。
经公司在全 (一)民事判决书
国企业信用 (2009)深中法民
信息公示系 二初字第 117 号:
统查询,广 1、被告三九宜工
东省深圳市 生化股份有限公
中级人民法 司应于本判决生
院(2011) 效之日起十日内
深中法恢执 偿还原告中国信
字第 1064 达资产管理公司
号执行裁定 深圳办事处借款
书裁定查封 本金人民币
公司所持振 4,000 万元及利息
兴电业 (借款期间即
65.216%股 2004 年 4 月 28
权,查封期 日至 2005 年 4
限为 2015 月 28 日按合同
年 10 月 26 约定的年利率为
中国信达资产管
日至 2018 5.31%计付,之后 公司目前正在 2009-073 、
理有限公司深圳
年 8 月 9 日。直至判决确定还 与中国信达资 2010-038、
办事处诉振兴生
经公司子公 款日按人行规定 产管理有限公 2012 年 10 月 2010-054、
化股份有限公司、 8,000 否
司广东双林 罚息利率计收利 司深圳分公司 25 日 2011-038、
深圳市三九精细
在当地工商 息,对逾期利息计 协商新的还款 2011-048、
化工有限公司借
局查询,广 收复利),逾期则 方案。 2012-068
款合同纠纷
东省深圳市 双倍支付迟延履
中级人民法 行期间的债务利
院(2011) 息。 2、被告深圳
深中法恢执 市三九精细化工
字第 1064、 有限公司对上述
1067 号执 债务承担连带清
行裁定书裁 偿责任,其代偿
定冻结公司 后,有权向被告三
所持广东双 九宜工生化股份
林 100%股 有限公司追偿。本
权,冻结期 案受理费人民币
限为 2015 331,543.07 元、保
年 7 月 30 全费人民币
日至 2017 5,000 元,由被告
年 7 月 29 三九宜工生化股
日。 截止半 份有限公司、深圳
年报披露 市三九精细化工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日,公司未 有限公司连带负
收到广东省 担。(二)民事判
深圳市中级 决书(2009)深中
人民法院送 法民二初字第
达的上述执 118 号:1、被告
行裁定书, 三九宜工生化股
以上信息是 份有限公司应于
公司因制作 本判决生效之日
半年报需要 起十日内偿还原
在相关网站 告中国信达资产
和工商局查 管理有限公司深
询的结果。)圳办事处借款本
金人民币 4,000
万元及利息(借款
期间即 2004 年
4 月 28 日至
2005 年 4 月 28
日按合同约定的
年利率为 5.31%
计付,之后直至判
决确定还款日按
人行规定罚息利
率计收利息,对逾
期利息计收复
利),逾期则双倍
支付迟延履行期
间的债务利息。
2、被告深圳市三
九精细化工有限
公司对上述债务
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其代偿后,有
权向被告三九宜
工生化股份有限
公司追偿。本案受
理费人民币
331,450.45 元、保
全费人民币
5,000 元,由被告
三九宜工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
市三九精细化工
有限公司连带负
担。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中国
长城资产管理
公司南昌办事
公司 2009 年度
处签订《和解协
2016 年 8 月 收到江西省宜春
议》,协议约定:
30 日,公司 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于本协议
收到宜春市 于 2009 年 7 月
签订之日起 5 日
中级人民法 29 日 出具的
内一次性支付
院送达的 (2004) 宜中经
900 万元给中国
(2004)宜 初字第 5-7 号民
长城资产管理
中经初字第 事裁定书,原告中
公司南昌办事
5 号《民事 国长城资产管理
处,中国长城资
裁定书》,裁 公司南昌办事处
产管理公司南
定如下:准 因本公司向江西
昌办事处免除
中国长城资产管 许原告中国 长青机械有限责
公司为债务人 2009-065、
理公司南昌办事 长城资产管 任公司提供担保,
江西长青机械 2016 年 08 月 2012-053、
处诉振兴生化股 3,073.29 是 理公司南昌 要求本公司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 31 日 2016-002、
份有限公司担保 办事处撤 保证责任,本息共
提供保证的担 2016-059
责任纠纷 诉。 计 30,732,870.54
保责任,并撤回
案件受理费 元。由于江西长青
已对公司提起
85,410 元, 机械有限责任公
的诉讼。公司已
减半收取计 司已宣告破产且
按照《和解协
42,705 元, 破产案件尚未终
议》约定向中国
由原告中国 结,原告已向破产
长城资产管理
长城资产管 管理人申报的债
公司南昌办事
理公司南昌 权能否受偿及受
处支付 900 万
办事处负 偿数额暂不能确
元。2016 年 1
担。 认,本公司应当承
月 5 日,公司收
担的担保责任范
到中国长城资
围也不能确认。
产管理公司南
昌办事处出具
的《免除担保责
任确认函》。
2013 年 9 月 (2008)昆民四初
9 日,公司 字第 104 号《民事
中国银行股份有
收到云南省 判决书》判决:由 截止报告期末,
限公司云南省分
昆明市中级 昆明白马归还中 昆明白马在中 2009-079、
行诉三九集团昆
人民法院送 国银行云南省分 国银行云南省 2013 年 09 月 2010-035、
明白马制药有限 4,000 否
达的(2010)行借款本金 4000 分行的借款本 10 日 2013-001、
公司、振兴生化股
昆民执字第 万元及利息及实 金已全部偿还 2013-049
份有限公司借款
102-2 号执 现债权支付的费 完毕。
合同纠纷
行裁定书: 用 4.5 万元;若昆
因被执行人 明白马未履行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履行了该案 述债务,则中国银
本金部分, 行云南省分行有
本院查封、 权对三九生化设
冻结的被执 定质押的三九生
行人财产已 化所持昆明白马
超出执行标 45%的股权实现
的。根据《最 质权;由三九生化
高人民法院 对昆明白马的
关于人民法 4000 万元债务承
院民事执行 担连带清偿责任;
中查封、扣 三九生化承担担
押、冻结财 保责任后,有权在
产的规定》 其承担责任范围
第三十一条 内向昆明白马追
第六项之规 偿。案件受理费
定,裁定如 302648.34 元,财
下: 解除对 产保全费 5000
被执行人振 元,由昆明白马、
兴生化股份 三九生化共同承
有限公司 担。
(原三九宜
工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
持有的在山
西振兴集团
电业有限公
司股权的冻
结。
(2016)鄂 (2009)武民商初 2012 年 8 月,
01 执异 238 字第 14 号《民事 公司收到宜春
号《执行裁 判决书》判决:三 市国有资产运
定书》裁定:九生化向湖北华 营有限责任公
将邹超达变 明偿还人民币本 司出具的宜国
更为本院 金 2537793.1 元; 运字[2012]24 号
邹超达(原湖北华
(2010)武 支付赔偿金 《债务履行承
明实业股份有限 2010-058、
执字第 686631.62 元,并 诺函》,承诺《转 2015 年 02 月
公司)诉振兴生化 253.78 否 2013-023、
00164 号执 以贷款本金 让协议》中所涉 04 日
股份有限公司买 2015-007
行一案的申 2537793.1 元为基 及的未履行债
卖合同纠纷
请执行人。 数,按照中国人民 务由宜春市国
经公司在全 银行规定的同期 有资产运营有
国企业信用 贷款利率水平加 限责任公司负
信息公示系 收 50%支付自 责承担。
统查询,湖 2009 年 1 月 31 日 2012 年 11 月,
北省武汉市 起至清偿之日止 公司收到宜春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中级人民法 的损失赔偿金。案 重工有限公司
院(2010) 件受理费 34968 的《承诺函》,
武执字第 元,由三九生化承 承诺“(2009)
00164-15 号 担。 武民商初字第
执行裁定书 14 号”《湖北省
裁定查封公 武汉市中级人
司所持振兴 民法院民事判
电业 决书》项下振兴
65.216%股 生化对湖北华
权,查封期 明实业股份有
限为 2016 限公司的全部
年 1 月 19 债务已由其承
日至 2018 担并负责清偿,
年 1 月 18 与振兴生化没
日。 截止半 有任何关系。公
年报披露 司已督促宜春
日,公司未 相关资产承接
收到湖北省 方尽快解决该
武汉市中级 纠纷 。
人民法院送
达的上述执
行裁定书,
以上信息是
公司因制作
半年报需要
在相关网站
上查询的结
果。)
(2011)运中商初 2012 年 4 月 29
字第 52 号民事判 日,振兴集团出
山西阳煤丰喜肥 决书判决:被告深 具《承诺函》,
业(集团)有限责 圳逸之彩铝制软 承诺:自愿对山
任公司诉深圳逸 管制造有限公司 西阳煤丰喜肥
之彩铝制软管制 于本判决生效后 业(集团)有限
造有限公司、山西 十日内偿还原告 公司诉振兴生
振兴集团有限公 山西阳煤丰喜肥 化股份有限公 2013 年 02 月
4,365.21 否 - 2013-003
司、振兴集团有限 业(集团)有限公 司担保合同纠 01 日
公司、振兴生化股 司 43652051.82 元 纷申请的
份有限公司、山西 及利息(利息自 10,913,012,.95
振兴集团电业有 2011 年 9 月 22 日 元担保本金及
限公司担保合同 起按中国工商银 利息承担代为
纠纷 行同期贷款利率 偿还义务。振兴
计算至款付清之 生化股份有限
日止),被告山西 公司因此造成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振兴集团有限公 的损失由其负
司,被告振兴集团 责补偿。
有限公司承担连
带偿还责任。被告
振兴生化股份有
限公司与被告山
西振兴集团电业
有限公司分别对
其中 10913012.95
元及利息(利息自
2011 年 9 月 22 日
起按中国工商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
计算至款付清之
日止)承担连带偿
还责任。案件受理
费 260060 元,由
被告深圳逸之彩
铝制软管制造有
限公司、被告振兴
生化股份有限公
司、被告山西振兴
集团电业有限公
司共同承担。
(2014)洪 2013 年 12 月 25 2012 年 8 月,公
经执字第 日,公司收到江西 司收到宜春市
66-2 号《执 省南昌经济技术 国有资产运营
行裁定书》 开发区人民法院 有限责任公司
裁定如下: 送达的(2013)洪 出具的宜国运
1、解除对被 经民初字第 44 号 字[2012]24 号
执行人振兴 民事判决书:1、 《债务履行承
2013-006、
生化股份有 被告振兴生化股 诺函》,承诺《转
南昌齿轮锻造厂 2013-065、
限公司银行 份有限公司在本 让协议》中所涉
诉振兴生化股份 2014-028、
存款 判决生效之日起 及的未履行债 2016 年 08 月
有限公司、宜春重 181.18 否 2015-033、
2184399.9 三十日内向原告 务由宜春市国 27 日
工有限公司买卖 2015-081、
元的冻结或 南昌齿轮锻造厂 有资产运营有
合同纠纷 2016-055、
解除其相应 支付所欠货款 限责任公司负
2016-056
价值财产的 1811783.90 元,并 责承担。
查封;2、解 按中国人民银行 2016 年 8 月,公
除对被执行 同期同类贷款利 司收到宜春市
人宜春重工 率支付自 2013 年 莫名实业投资
有限公司、 1 月 30 日(起诉 有限公司的《承
宜春市国有 之日)起至本判决 诺函》,内容如
资产运营有 确定的履行期届 下:1、宜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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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责任公司 满之日止的利息;莫名实业投资
银行存款 2、被告宜春重工 有限公司通过
2163293.9 有限公司对上述 债权转让取得
元的冻结或 欠款及利息承担 了该案的全部
解除其相应 连带清偿责任;3、债权,并已履行
价值财产的 如被告振兴生化 完毕;2、宜春
查封。 股份有限公司与 市莫名实业投
(2014)洪 被告宜春重工有 资有限公司承
经执字第 限公司不能清偿 诺放弃就该债
66-3 号执行 上述欠款及利息,权向公司进行
裁定书如 则由被告宜春市 追偿。
下:终结江 国有资产运营有
西省南昌经 限责任公司承担
济技术开发 清偿责任;4、驳
区人民法院 回原告南昌齿轮
(2013)洪 锻造厂的其他诉
经民初字第 讼请求。
44 号民事
判决书的执
行。(2014)
洪经执字第
66-7 号《协
助执行通知
书》请广东
双林生物制
药有限公司
协助执行事
项如下:解
除对被执行
人振兴生化
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的你
公司的股权
及其他投资
权益的冻
结。 以人民
币
2184399.9
元价值为
限)
经公司在全
国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
统查询,南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昌经济技术
开发区人民
法院(2014)
洪经执字第
66-1 号执行
裁定书裁定
查封公司所
持振兴电业
65.216%股
权,查封期
限为 2015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7
年 4 月 19
日。 截止半
年报披露
日,公司未
收到南昌经
济技术开发
区人民法院
送达的上述
执行裁定
书,以上信
息是公司因
制作半年报
需要在相关
网站上查询
的结果。)
2015 年 12
月 30 日,中
银投资有限 2013 年 7 月 10
公司与中国 日,原告中银投资
中银投资有限公
信达资产管 有限公司与被告
司诉山西振兴集
理股份有限 山西振兴集团有
团有限公司、山西
公司深圳市 限公司、史跃武、
振兴集团铝业有 2013-009、
分公司签订 振兴集团有限公 2013 年 11 月
限公司、山西振兴 68,582.96 否 - 2013-058、
《债权转让 司就本案债权债 08 日
集团电业有限公 2013-060
合同》,中银 务的清偿已达成
司、史跃武、振兴
投资有限公 和解,具体内容详
集团有限公司担
司将本案所 见(2012)晋商初
保合同纠纷
涉债权及抵 字第 7 号《民事调
押权转让给 解书》。
中国信达资
产管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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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深
圳市分公
司。
(2013)润金商初
字第 0294 号民事
2012 年 8 月,公
判决书判决如下:
司收到宜春市
1、被告振兴生化
国有资产运营
股份有限公司欠
有限责任公司
原告镇江液压股
出具的宜国运
份有限公司价款
字[2012]24 号
813921.87 元,按
《债务履行承
照同期银行贷款
诺函》,承诺《转
利率承担原告利
让协议》中所涉
息损失(从 2011
及的未履行债
镇江市润州 年 10 月 9 日起算,
务由宜春市国
区人民法院 直至还清之日
有资产运营有
镇江液压股份有 (2016)苏 止),一并由该被
限责任公司负
限公司诉振兴生 1111 执恢 告于本判决生效
责承担。
化股份有限公司、 163 号《执 之日起十日内支 2013-052、
2016 年 8 月,公
宜春重工有限公 行裁定书》 付给原告。2、被 2016 年 08 月 2013-064、
81.39 否 司收到宜春市
司、宜春市国有资 裁定:终结 告宜春重工有限 27 日 2014-006、
莫名实业投资
产运营有限责任 本院(2013)公司对被告振兴 2016-056
有限公司的《承
公司买卖合同纠 润金商初字 生化股份有限公
诺函》,内容如
纷 第 294 号民 司的上述还款承
下:1、宜春市
事判决书的 担连带还款责任。
莫名实业投资
执行。 3、被告振兴生化
有限公司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宜
债权转让取得
春重工有限公司
了该案的全部
不能偿还上述款
债权,并已履行
项的部分由被告
完毕;2、宜春
宜春市国有资产
市莫名实业投
运营有限责任公
资有限公司承
司承担还款责任。
诺放弃就该债
案件受理费
权向公司进行
11940 元,减半收
追偿。
取为 5970 元,由
三被告连带负担。
经公司在全 (2008)余民二初 2012 年 8 月,公
2009-056、
国企业信用 字第 00015 号《民 司收到宜春市
江西分宜驱动桥 2009-072、
信息公示系 事判决书》判决如 国有资产运营
有限公司诉振兴 2016 年 06 月 2009-083、
1,842.8 否 统查询,江 下:被告三九宜工 有限责任公司
生化股份有限公 21 日 2009-089、
西省新余市 生化股份有限公 出具的宜国运
司买卖合同纠纷 2010-005、
中级人民法 司在本判决生效 字[2012]24 号
2016-033
院(2009) 之日起 10 日内将 《债务履行承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余执字第 拖欠的货款人民 诺函》,承诺《转
45 号执行 币 18428033.49 元 让协议》中所涉
裁定书裁定 及拖欠货款的利 及的未履行债
查封公司所 息损失人民币 务由宜春市国
持振兴电业 1147145.07 元,合 有资产运营有
65.216%股 计人民币 限责任公司负
权,查封期 19575178.56 元, 责承担。2015
限为 2014 一次性支付给原 年 11 月 2 日,
年 12 月 8 告江西省分宜驱 江西省分宜驱
日至 2016 动桥有限公司。 动桥有限公司
年 12 月 4 和宜春市莫名
日。 截止半 实业投资有限
年报披露 公司向公司出
日,公司未 具《债权转让通
收到江西省 知书》,本案债
新余市中级 权转让给宜春
人民法院送 市莫名实业投
达的上述执 资有限公司。
行裁定书, 2016 年 6 月,公
以上信息是 司收到宜春市
公司因制作 莫名实业投资
半年报需要 有限公司的《承
在相关网站 诺函》,承诺放
上查询的结 弃就该债权向
果。) 公司进行追偿。
(2011)荣 2012 年 8 月,公
执字第 司收到宜春市
149-5 号执 国有资产运营
行裁定书裁 (2009)荣崖商初 有限责任公司
定:变更第 字第 36 号判决书 出具的宜国运
三人浦林成 判决如下:三九宜 字[2012]24 号
浦林成山(山东) 山(山东) 工生化股份有限 《债务履行承
轮胎有限公司(原 轮胎有限公 公司支付固珀成 诺函》,承诺《转 2009-074、
固珀成山(山东) 司为本案的 山(山东)轮胎有 让协议》中所涉 2011-009、
2016 年 08 月
轮胎有限公司)诉 449.73 否 申请执行 限公司货款 及的未履行债 2013-066、
27 日
三九宜工生化股 人。(2011)4497253.36 元及 务由宜春市国 2014-085、
份有限公司买卖 荣执字第 延期付款利息(自 有资产运营有 2016-056
合同纠纷 149-7 号《执 2008 年 1 月 1 日 限责任公司负
行裁定书》 起按同期银行贷 责承担。2012
裁定:准许 款利率计算至本 年 11 月,公司
申请执行人 判决生效之日)。 收到宜春重工
浦林成山 有限公司的《承
(山东)轮 诺函》,承诺山
胎有限公司 东省荣成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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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执行申 民法院(2008)
请。 荣崖商初字第
36 号《民事判决
书》项下振兴生
化对固铂成山
的全部债务已
由其全部承担
并负责清偿,与
振兴生化没有
任何关系。
2016 年 8 月,公
司收到宜春市
莫名实业投资
有限公司的《承
诺函》,内容如
下:1、宜春市
莫名实业投资
有限公司通过
债权转让取得
了该案的全部
债权,并已履行
完毕;2、宜春
市莫名实业投
资有限公司承
诺放弃就该债
权向公司进行
追偿。
(2014)芦民二初 2012 年 8 月,公
字第 54 号民事判 司收到宜春市
决书:振兴生化股 国有资产运营
份有限公司支付 有限责任公司
(2015)芦
原告江西省萍乡 出具的宜国运
执字第 77
市方圆实业有限 字[2012]24 号
号执行裁定
江西省萍乡市方 公司加工承揽费 《债务履行承 2014-044、
书如下:准
圆实业有限公司 用 453430.9 元、 诺函》,承诺《转 2014-064、
许申请执行 2016 年 06 月
诉振兴生化股份 45.34 否 赔偿 453430.9 元 让协议》中所涉 2015-005、
人江西省萍 21 日
有限公司加工承 加工承揽款自 及的未履行债 2015-021、
乡市方圆实
揽合同纠纷 2008 年 1 月 1 日 务由宜春市国 2016-033
业有限公司
至 2014 年 5 月 31 有资产运营有
撤回执行申
日止的逾期付款 限责任公司负
请。
利息损失 227815 责承担。2016
元,两项合计 年 6 月,公司收
681245.9 元。本案 到宜春市莫名
诉讼费 10898 元,实业投资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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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被告振兴公司 公司的《承诺
承担 10459 元、原 函》,内容如下:
告方圆承担 439 1、宜春市莫名
元。 实业投资有限
公司通过债权
转让取得了该
案的全部债权,
并已履行完毕;
2、宜春市莫名
实业投资有限
公司承诺放弃
就该债权向公
司进行追偿。
2015 年 7 月
15 日,厦门
银华机械有
限公司向山
西省高级人
民法院提起
上诉:一、
请求二审法 (2014)并民初字
院撤销太原 第 453 号民事判
市中级人民 决书判决如下:
法院(2014)一、被告宜春市国
厦门市银华机械 并民初字第 有资产运营有限
有限公司诉振兴 453 号民事 责任公司于本判
生化股份有限公 判决第一项 决生效后十日内
2015 年 07 月 2014-060、
司、宜春市国有资 359.61 否 和第二项。 支付原告厦门市 -
07 日 2015-062
产运营有限责任 改判两被上 银华机械有限公
公司买卖合同纠 诉人向上诉 司货款
纷 人支付货款 2107846.09 元。
3596106.09 二、驳回原告厦门
元及利息。 市银华机械有限
二、请求对 公司的其他诉讼
上诉人与第 请求。
二被上诉人
从 2003 年
至 2007 年
之间的购销
业务往来账
进行司法会
计审计。
厦门市育明工程 (2015)民 (2014)小商初字 2012 年 8 月,公
174.51 否 2014 年 12 月 2014-062、
机械有限公司诉 执字第 第 245 号《民事判 司收到宜春市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振兴生化股份有 00941 号 决书》判决如下:国有资产运营 19 日 2014-083
限公司、宜春市国 《执行通知 被告宜春市国有 有限责任公司
有资产运营有限 书》内容: 资产运营有限责 出具的宜国运
责任公司买卖合 (1)履行生 任公司、被告振兴 字[2012]24 号
同纠纷 效的(2015)生化股份有限公 《债务履行承
小商初字第 司在判决生效后 诺函》,承诺《转
245 号民事 十日内偿还原告 让协议》中所涉
判决书所确 厦门育明工程机 及的未履行债
定的义务。 械有限公司 务由宜春市国
(2)支付迟 1745073 元。 有资产运营有
延履行期间 限责任公司负
加倍债务利 责承担。公司已
息(或者迟 督促宜春市国
延履行金)。 有资产运营有
(3)负担案 限责任公司尽
件执行费。 快解决该纠纷。
(2015)并
商终字第
198 号《民
事调解书》
内容如下:
(2014)小商初字
上诉人宜春
第 00239 号民事
市国有资产
判决书判决如下:
运营有限责
一、被告宜春市国
任公司向原
有资产运营有限
审被告振兴
责任公司于本判
生化股份有
江西华中钢铁科 决生效后十日内
限公司(原
技有限公司诉振 支付原告江西华
三九宜工生
兴生化股份有限 中钢铁科技有限
化股份有限 2015 年 02 月 2014-065、
公司、宜春市国有 274.19 否 公司货款 -
公司)及上 04 日 2015-009
资产运营有限责 968253.7 元。二、
诉人江西华
任公司买卖合同 驳回江西华中钢
中钢铁科技
纠纷 铁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主
的其他诉讼请求。
张
诉讼费 28735 元
2741884.06
(原告已预交),
元债权,经
由被告宜春市国
宜春市国有
有资产运营有限
资产运营有
责任公司负担。
限责任公
司、江西华
中钢铁科技
有限公司双
方核算一致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确认实际债
权为
2502580.85
元,该笔债
权解决方式
双方另行协
商处理。
2014 年 10 月公司
收到民事起诉状,
原告诉请(1)判
令宜春重工有限
公司偿还货款
福建龙溪轴承(集
329899.13 元,并
团)股份有限公司
至还清货款之日
诉宜春重工有限
止利息损失,利息
公司、宜春市国有 2014 年 10 月
32.99 否 尚未判决 暂计至起诉日计 - 2014-073
资产运营有限责 30 日
172206.90 元。两
任公司和振兴生
项共计 502106
化股份有限公司
元; (2)宜春市
买卖合同纠纷
国有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 、振
兴生化股份有限
公司承担连带责
任。
2016 年 6 月,公
2014 年 11 月公司
司收到宜春市
收到民事起诉状,
莫名实业投资
原告诉请判令振
有限公司的《承
兴生化股份有限
诺函》,内容如
(2014)红 公司 、宜春市国
下:1、宜春市
新乡市散热器有 民二初字第 有资产运营有限
莫名实业投资
限公司诉振兴生 336-2 号民 责任公司共同偿
有限公司通过 2014-078、
化股份有限公司、 事裁定书裁 还拖欠原告的加 2016 年 06 月
133.52 否 债权转让取得 2016-001、
宜春市国有资产 定:准许新 工产品货款 21 日
了该案的全部 2016-033
运营有限责任公 乡市散热器 1335170.10 元,并
债权,并已履行
司承揽合同纠纷 有限公司撤 支付延期付款利
完毕;2、宜春
回起诉。 息(按同期商业银
市莫名实业投
行贷款利率标准
资有限公司承
从 2005 年 12 月
诺放弃就该债
31 日计算至判决
权向公司进行
之日)。
追偿。
漳州三德利油漆 (2014)袁 2015 年 3 月公司 2016 年 6 月,公 2016 年 06 月 2015-020、
108.25 否
涂料有限公司诉 民二初字第 收到民事起诉状,司收到宜春市 21 日 2015-031、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宜春市国有资产 901 号民事 原告诉请判令宜 莫名实业投资 2016-033
运营有限责任公 裁定书裁定 春市国有资产运 有限公司的《承
司、振兴生化股份 如下:驳回 营有限公司、振兴 诺函》,内容如
有限公司买卖合 原告漳州三 生化股份有限公 下:1、宜春市
同纠纷 德利油漆涂 司共同偿还欠款 莫名实业投资
料有限公司 1082490.92 元及 有限公司通过
的起诉。案 利息((从起诉之 债权转让取得
件受理费 日起按中国人民 了该案的全部
14542 元, 银行同期贷款利 债权,并已履行
退回原告漳 率计算)。 完毕;2、宜春
州三德利油 市莫名实业投
漆涂料有限 资有限公司承
公司。 诺放弃就该债
权向公司进行
追偿。
(2014)衡中法民
三初字第 158 号
湖南省衡州建设 《民事调解书》:
有限公司诉湖南 湖南省衡州建设
2014 年 10 月
唯康药业有限公 2,400 否 - 有限公司与湖南 - 2014-074
30 日
司建设施工合同 唯康药业有限公
纠纷 司经法院主持调
解,自愿达成调解
协议。
(2014)湛开法民
二初字第 177 号
《民事判决书》判
决:限被告湖南唯
广东双林生物制
康药业有限公司
药有限公司诉湖
自本判决发生法 2014 年 07 月
南唯康药业有限 750 否 - - 2014-040
律效力之日起十 02 日
公司企业借贷纠
日内,偿还原告广
纷
东双林生物制药
有限公司本金
7500000 元及利
息。
2016 年 7 月,广
中国电子系统工
东双林生物制药
程第四建设有限
有限公司收到湛
公司诉广东双林 2016 年 07 月
987.08 否 尚未判决 江经济技术开发 - 2016-043
生物制药有限公 12 日
区人民法院送达
司建设工程施工
的起诉状,原告诉
合同纠纷
请:(1)判令被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支付给原告工程
款款项
9,870,837.6 元;
(2)判令被告支
付给原告逾期利
息 1 万元(暂定
额);(3)本案诉
讼费由被告承担。
(2015)并民初字
第 236 号、238 号、
240 号、241 号、
242 号、243 号、
244 号、245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
公司已就 被告振兴生化股
(2015)并 份有限公司于本
何利萍、邵国兴、
民初字第 判决生效起十日
文锦添、陆天荣、
236 号、238 内支付原告何利
何巧利、胡太美、 2015-024、
号、240 号、萍 16,142 元、文
陈涛、徐秀丽、陈 2016 年 07 月 2016-022、
15.18 否 241 号、242 锦添 16,908 元、 -
志、孙顶宇诉振兴 08 日 2016-030、
号、243 号、何巧利 13,246 元、
生化股份有限公 2016-041
244 号、245 胡太美 9,785 元、
司证券虚假陈述
号《民事判 陈涛 19,174 元、
责任纠纷
决书》提起 徐秀丽 24,012 元、
上诉。 陈志 16,533 元、
孙顶宇 8,450 元。
(2015)并民初字
第 239 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驳回
原告陆天荣的诉
讼请求。
(2015)并民初字
第 500 号《民事判
公司已就 决书》判决: 被
刘俊杰、曹慧华诉 (2015)并 告振兴生化股份
振兴生化股份有 民初字第 有限公司于本判 2016 年 05 月 2015-055、
31.93 否 -
限公司证券虚假 500 号《民 决生效起十日内 19 日 2016-022
陈述责任纠纷 事判决书》 支付原告曹慧华
提起上诉。 150,242 元。驳回
原告曹慧华的其
它诉讼请求。
李建华、刘军、蔡 公司已就 (2015)并民初字 2016 年 07 月 2015-074、
116.69 否 -
小丽、朱红辰、曹 (2015)并 第 611 号、612 号、 16 日 2016-034、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丽英、李刚、金超 民初字第 613 号、614 号、 2016-047
阳、蒋锋、张朝祥、 611 号、612 616 号、617 号、
刘疆诉振兴生化 号、613 号、619 号、620 号、
股份有限公司证 614 号、616 621 号、622 号《民
券虚假陈述责任 号、617 号、事判决书》判决:
纠纷 619 号、620 被告振兴生化股
号、621 号、份有限公司于本
622 号《民 判决生效起 10 日
事判决书》 内赔偿原告李建
提起上诉。 华 348,655.07 元
及利息、刘军
41,958.16 元及
利息、蔡小丽
395,485.24 元及
利息、朱红辰
49,862.65 元及利
息、曹丽英
68,673.6 元及利
息、李刚
135,558.07 元及
利息、金超阳
26,987.52 元及利
息、蒋锋 16,867.2
元及利息、张朝祥
13,407.41 元 及
利息、刘疆
67,761.97 元及
利息。
韩安岗、韩安玲、 公司已就 (2015)并民初字
张艳华、宋焕玲、 (2015)并 第 700-703 号、第
宋云健、曹晓宇、 民初字第 713 号、716 号、
王建芳、易平、金 700-703 号、718 号、721 号、
爱芬、金家龙、于 第 713 号、 724 号、725 号、 2015-109、
凤霞、李冬梅、陈 716 号、718 726 号、727 号、 2015-115、
洪、李蓓、杨国昌、 号、721 号、731 号、732 号、 2016-020、
罗辉娥、戴晓伟、 724 号、725 733 号、734 号、 2016 年 07 月 2016-022、
850.45 否 -
童梅、徐斌、杜振 号、726 号、736 号、738 号、 30 日 2016-030、
松、刘磊、吴力勤、 727 号、731 739 号、741 号、 2016-041、
张晓亮、张泰、孟 号、732 号、744 号、745 号、 2016-047、
彩凤、朱强、毛炜 733 号、734 746 号、747 号、 2016-050
卿、杨志文、郝兰 号、736 号、748 号、750 号、
坡、郝兰锁、李卫 738 号、739 751 号、752 号、
东、俞优逸、贾保 号、741 号、754 号、755 号、
华、孙运国、何伟 744 号、745 756 号、75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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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徐华杰、李韶 号、746 号、760 号、761 号、
峰、胡振涛、尹秋 747 号、748 763 号、764 号、
菊、于汎、夏绿薇、 号、750 号、765 号、766 号、
韩波、孙月华、陈 751 号、752 768 号、769 号、
宇、李坤效、杜鹤 号、754 号、770 号、771 号、
松、张学林、倪海 755 号、756 772 号《民事判决
峰、薛聪、葛汉玉、 号、757 号、书》判决: 被告
谷廷勤、刘仁涛、 760 号、761 振兴生化股份有
赵玮、宓霞琼、程 号、763 号、限公司于本判决
小波、沈静芬、谢 764 号、765 生效起十日内支
云英、李蕾、向唯 号、766 号、付原告李蕾
冬、吴小妹、唐海 768 号、769 58,102 元、向唯冬
蓉、李冠林、吴磊、 号、770 号、53,159 元、吴小妹
倪志成、肖位国诉 771 号、772 19,113 元、唐海蓉
振兴生化股份有 号《民事判 26,638 元、宓霞琼
限公司证券虚假 决书》提起 279,406 元、刘仁
陈述责任纠纷 上诉。 涛 4,770 元、葛汉
玉 156,970 元、张
学林 69,293 元、
陈宇 488,760 元、
孙月华 43,152 元、
韩波 454,503 元、
夏绿薇 257,914
元、于汎 191,763
元、尹秋菊 66,833
元、胡振涛 38,156
元、李韶峰 21,946
元、何伟军 37,944
元、贾保华 91,241
元、俞优逸 20,017
元、郝兰锁
173,940 元、童梅
26,702 元、戴晓伟
163,920 元、罗辉
娥 48,136 元、杨
国昌 50,325 元、
李蓓 47,024 元、
李冬梅 70,766 元、
于凤霞 3156 元、
金家龙 40,731 元、
易平 35666 元、王
建芳 71,769 元、
曹晓宇 32,119 元、
宋云建 62,78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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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安玲 39,878 元、
韩安岗 49,168 元、
杨志文 285,152
元、毛炜卿 13,364
元、朱强 10,055
元、孟彩凤 33,801
元、张晓亮
220,540 元、吴力
勤 31,663 元、刘
磊 17,624 元、杜
振松 15,431 元、
徐斌 431,324 元。
(2016)晋 01 民
初 25 号、 26 号、
28 号、29 号、31
号、32 号、34 号、
36 号、37 号、38
号、40 号、42 号、
王楠、郭锦慧、 45 号-47 号、49
杨华、殷素珍、姜 公司已就 号、52 号、54 号、
明飞、王义鑫、李 (2016)晋 56 号-59 号民事
贵良、崔海峰、顾 01 民初 25 判决书判决:被告
玉贤、崔 海霞、 号、 26 号、振兴生化股份有
宋聿倩、陈永强、 28 号、29 限公司于本判决
贾晓东、臧传淑、 号、31 号、 生效起十日内赔
卢明、沈永强、郑 32 号、34 偿原告郭锦慧
民杰、张淑玉、刁 号、36 号、 2,675 元、杨华
2016-020、
林山、张丽芳、宋 37 号、38 171,763 元、姜明 2016 年 08 月
935.46 否 - 2016-050、
聿伟、潘佩兰、周 号、40 号、 飞 12,986 元、王 10 日
2016-054
扬凰、郭均、钱伟、 42 号、45 义鑫 88,236 元、
繆静珍、刘敏鹏、 号-47 号、 崔海峰 173,533
杨勇、 彭勃、钱 49 号、52 元、顾玉贤 14,319
福清、郭万辉、范 号、54 号、 元、宋聿倩
立东、孙桂梅、姜 56 号-59 号 124,448 元、贾晓
希烈、毕磊诉振兴 《民事判决 东 182,882 元、臧
生化股份有限公 书》提起上 传淑 11,503 元、
司证券虚假陈述 诉。 卢明 159,919 元、
责任纠纷 郑民杰 7,542 元、
刁林山 82,164 元、
宋聿伟 199,759
元、潘佩兰
135,865 元、周扬
凰 170,104 元、钱
伟 148,758 元、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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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 19,021 元、钱
福清 200,664 元、
范立东 27,525 元、
孙佳梅 26,962 元、
毕磊 204,313 元、
姜希烈 270,039
元。
郭逢庆、赵庆武、
戴木根、何群山、
孙爱国、刘世兵、 2016 年 7 月 7 日,
吕晨华、钟雪珍、 公司收到太原市
吴芳、陈美艳、贺 中级人民法院送
幸福、马爱华、冯 达的民事起诉状,
2016 年 07 月
云、曾奋、沈洁华、 201.31 否 尚未判决 请求判令被告振 - 2016-042
08 日
刘飞燕、吴朋林、 兴生化股份有限
刘国青、丁菁、陶 公司向原告赔偿
伟晔诉振兴生化 人民币共计
股份有限公司证 2,013,130.45 元。
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
2016 年 7 月 15
日,公司收到太原
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顶华、韩利军诉
送达的民事起诉
振兴生化股份有 2016 年 07 月
2.6 否 尚未判决 状,请求判令被告 - 2016-048
限公司证券虚假 16 日
振兴生化股份有
陈述责任纠纷
限公司向原告赔
偿人民币共计
26,014.91 元。
2016 年 8 月 9 日,
曾照稳、容宇、张 公司收到太原市
晔、李洪久、邓静 中级人民法院送
华、关琼娣、肖诗 达的民事起诉状,
2016 年 08 月
辉、张宁诉振兴生 186.18 否 尚未判决 请求判令被告振 - 2016-053
10 日
化股份有限公司 兴生化股份有限
证券虚假陈述责 公司向原告赔偿
任纠纷 人民币共计
1,861,799.02 元。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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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四、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五、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六、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七、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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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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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协议签署日) 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三九集团昆明白 2009 年 10 2003 年 06 月 02
4,000 1,799.77 一般保证 2年 否 是
马制药有限公司 月 13 日 日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
0
合计(A1) 额合计(A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4,000 1,799.77
度合计(A3) 合计(A4)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协议签署日) 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协议签署日) 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0
(A1+B1+C1) 计(A2+B2+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4,000 1,799.77
计(A3+B3+C3) (A4+B4+C4)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3.32%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D) 1,799.77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
务担保金额(E)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1,799.77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无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无
(1)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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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4、其他重大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
十、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已于
在公司股权分
2013 年 1 月 9
置改革完成后
日实施完毕。
分阶段收购公
2013 年 5 月 8
司持有的山西
日,公司与振兴
振兴集团电业
集团及其子公
有限公司
司山西振兴集
65.216%的股
团筹划进行股
权。具体收购步
权转让事宜,公
骤为,公司股改
司股票开始停
完成后 4 个月
牌;后经公司梳
内,山西振兴集
理,公司所持振
团启动收购公
兴电业股权尚
司持有的山西
振兴集团有限 2012 年 12 月 17 股改完成后四 存在资产受限
股改承诺 振兴集团电业
公司 日 个月内 情况,导致股权
有限公司
转让工作无法
28.216%股份的
实施,公司于
工作(即将相关
2013 年 5 月 29
议案,包括评估
日发布公告,暂
报告等材料提
停筹划此次股
交董事会及股
权转让事项,公
东大会审议);
司及控股股东、
首次股权收购
实际控制人做
之工商变更登
出承诺:3 个月
记完成后一年
内不再筹划涉
内实施完成对
及公司的重大
剩余 37%股权
资产承诺事项。
的收购工作。
公司股票于
2013 年 5 月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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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开始复牌。截
止目前,云南省
昆明市中级人
民法院因三九
集团昆明白马
制药有限公司
银行借款合同
纠纷一案对公
司所持振兴电
业 65.216%股权
的查封已解除。
剩余法院对公
司所持振兴电
业 65.216%股权
查封的解封事
宜,公司目前正
与相关债权人
协商。关于武汉
市中级人民法
院对公司所持
振兴电业
65.216%股权的
查封,公司正在
与宜春的相关
资产承接方协
商由他们尽快
履行相关债务,
从而解除对我
公司所持振兴
电业 65.216%股
权的查封。另
外,公司正与信
达方面就新的
还款方案进行
协商。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公司承诺自
2015 年 11 月 12
截至目前,公司
振兴生化股份 日起 6 个月 2015 年 11 月 12 2016 年 5 月 12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未筹划重大资
有限公司 内,不再筹划重 日 日
产重组事项。
大资产重组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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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2014 年 3 月 28
日,公司收到农
行上海虹口支
公司于 2009 年
行出具的《解除
4 月 17 日与振
担保责任通知
兴集团有限公
书》,具体内容
司签订《协议
如下:贵公司担
书》,协议规定:
保的上海唯科
由振兴集团有
8000 万元贷款
限公司承接公
[借款合同号:
司对上海唯科
振兴集团有限 2009 年 04 月 17 (沪虹)农银借
生物制药有限 担保解除之前
公司 日 字(2003)第
公司的担保,如
3067 号],已由借
未承接对上海
款人归还了全
唯科生物制药
部贷款本息;至
有限公司的担
此,贵公司(沪
保而给公司造
虹)农银保字
成损失的,由振
(2003)第 3067
兴集团有限公
号担保合同项
司赔偿。
下的贷款已全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部还清,上述担
保责任解除。
公司于 2009 年
4 月 13 日与振 2013 年 9 月 9
兴集团有限公 日,公司收到云
司签订《协议 南省昆明市中
书》,协议规定: 级人民法院送
由振兴集团有 达的(2010)昆
限公司承接公 民执字第 102-2
司对三九集团 号执行裁定书,
振兴集团有限 昆明白马制药 2009 年 04 月 13 因公司向昆明
担保解除之前
公司 有限公司的担 日 白马提供的银
保,如未承接对 行贷款担保本
三九集团昆明 金已归还完毕,
白马制药有限 裁定解除本公
公司的担保而 司持有的山西
给公司造成损 振兴集团电业
失的,由振兴集 有限公司股权
团有限公司赔 的冻结。
偿。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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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违法违规退市风险揭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违法违规退市风险。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内容 披露日期 披露报刊 网址链接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设置东源双林单采血浆 2016-01-08 《证券时报》 http://www.cninfo.com.cn
有限公司获得批复的公告
控股股东持有股权暂停拍卖公告 2016-01-08 《证券时报》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廉江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取得单采血浆许可证的公告 2016-03-03 《证券时报》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设置鹤山双林单采血浆 2016-03-31 《证券时报》 http://www.cninfo.com.cn
有限公司获得批复的公告
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16-04-13 《证券时报》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设置遂溪双林单采血浆 2016-04-22 《证券时报》 http://www.cninfo.com.cn
有限公司获得批复的公告
关于向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16-06-08 《证券时报》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对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2016-06-08 《证券时报》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部分股份的公告 2016-06-16 《证券时报》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6-06-18 《证券时报》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收到《承诺函》的公告 2016-06-21 《证券时报》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股份的公告 2016-06-24 《证券时报》 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公司债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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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积金转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股
90,821,13 85,245,47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3.32% -5,575,656 -5,575,656 31.27%
1
90,821,13 85,245,47
3、其他内资持股 33.32% -5,575,656 -5,575,656 31.27%
1
80,011,57 74,579,5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29.35% -5,432,056 -5,432,056 27.36%
6
10,809,55 10,665,95
境内自然人持股 3.97% -143,600 -143,600 3.91%
5
181,756,4 187,332,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6.68% 5,575,656 5,575,656 68.73%
68
181,756,4 187,332,1
1、人民币普通股 66.68% 5,575,656 5,575,656 68.73%
68
272,577,5 272,577,5
三、股份总数 100.00% 100.00%
99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部分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006号公告。
2、离任高管锁定股到期,解除限售。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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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436
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 8)
持股 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持有无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报告期末 报告期内
售条件的 售条件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有的普 增减变动
普通股数 普通股数 股份状态 数量
通股数量 情况
量 量
振兴集团有限 61,621,06 61,621,06 质押 55,0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61% 0
公司 4 4 冻结 61,621,064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医疗健 10,928,93
其他 4.01% -1,746,936 0 10,928,935
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
金
天津红翰科技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3% 6,090,000 0 6,090,000
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兴
全全球视野股 其他 1.97% 5,380,814 5,380,814 0 5,380,814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兴
全轻资产投资 其他 1.82% 4,967,562 4,967,562 0 4,967,562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张寿清 境内自然人 1.70% 4,638,800 3,488,800 0 4,638,800
四川恒康发展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7% 4,000,036 -14,838,900 0 4,000,036
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兴
全合润分级混 其他 1.28% 3,486,760 3,486,760 0 3,486,760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李欣立 境内自然人 1.19% 3,251,300 1,051,300 0 3,251,300
兴业银行股份 其他 1.12% 3,047,340 1,569,900 0 3,047,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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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兴
全新视野灵活
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
说明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夏医疗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10,928,935 人民币普通股 10,928,935
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全
5,380,814 人民币普通股 5,380,814
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轻
资产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967,562 人民币普通股 4,967,562
(LOF)
张寿清 4,638,800 人民币普通股 4,638,800
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000,036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3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
3,486,760 人民币普通股 3,486,760
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李欣立 3,251,300 人民币普通股 3,251,3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新
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 3,047,340 人民币普通股 3,047,340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金
2,200,032 人民币普通股 2,200,032
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
添富医药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109,253 人民币普通股 2,109,253
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
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
股股东和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之间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四川恒康于2015年12月4日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向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
融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8,838,800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113%)质押给华融证券,初始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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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015年12月4日,购回期限为360天。
2016年6月7日,四川恒康提前向华融证券申请股票质押式购回业务,解除质押股票5,432,000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的1.9928%)。除本次解除质押外,四川恒康所持本公司股票尚有13,406,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4.9185%)处于质押状态。
2016年6月21日,四川恒康向华融证券申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交易),并签署交易协议书,
2016年6月22日完成购回交易,购回股票数量为13,406,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185%)。
截止报告期末,四川恒康持有公司股份4,000,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四、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公司所知的范围内,没有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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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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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 2015 年年报。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 2015 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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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6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741,174.20 51,638,503.1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824,987.11 1,420,193.08
预付款项 36,249,588.45 28,650,719.3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8,728,552.67 38,479,404.4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77,374,447.24 267,629,18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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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18,078,111.71 18,078,111.7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186,434.16 1,223,100.86
其他流动资产 17,599.42 17,599.42
流动资产合计 417,200,894.96 407,136,812.8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604,102,422.52 615,246,826.59
在建工程 162,775,230.82 157,824,222.4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2,417,525.57 73,125,894.7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473,824.55 2,473,824.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5,826,365.93 5,826,365.93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75,216.00 3,675,216.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851,270,585.39 858,172,350.22
资产总计 1,268,471,480.35 1,265,309,163.0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4,950,000.00 214,95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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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 47,839,581.98 44,656,857.00
预收款项 27,021,295.51 25,129,646.8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6,372,446.39 31,635,325.53
应交税费 26,958,292.90 30,111,358.69
应付利息 233,667,607.19 222,029,840.85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71,061,060.93 73,969,233.0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8,000,000.00 25,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45,870,284.90 667,482,261.9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4,000,000.00 47,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2,000,000.00 2,000,000.00
递延收益 23,337,000.00 23,337,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9,337,000.00 72,337,000.00
负债合计 705,207,284.90 739,819,261.9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72,577,599.00 272,577,599.00
其他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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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13,930,561.88 113,930,561.8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60,721,418.89 60,721,418.8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95,517,272.47 53,226,910.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42,746,852.24 500,456,490.63
少数股东权益 20,517,343.21 25,033,410.4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63,264,195.45 525,489,901.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68,471,480.35 1,265,309,163.03
法定代表人:史曜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曜瑜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正民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83,235.04 1,057,175.1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20,978,170.69 111,389,100.01
存货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22,161,405.73 112,446,2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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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18,263,388.44 118,263,388.4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438,317.21 4,750,005.87
在建工程 107,126,200.00 107,126,200.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9,827,905.65 230,139,594.31
资产总计 351,989,311.38 342,585,869.4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4,950,000.00 164,95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66,889.64 49,951.48
应付利息 233,667,607.19 222,029,840.85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95,968,443.77 75,116,451.0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94,652,940.60 462,146,243.3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494,652,940.60 462,146,243.3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72,577,599.00 272,577,59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11,175,023.92 111,175,023.9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60,721,418.89 60,721,418.89
未分配利润 -587,137,671.03 -564,034,415.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2,663,629.22 -119,560,373.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51,989,311.38 342,585,869.49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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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总收入 282,451,733.97 255,272,381.49
其中:营业收入 282,451,733.97 255,272,381.4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29,582,368.21 192,142,656.83
其中:营业成本 133,086,607.36 110,325,897.6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83,555.56 1,374,460.81
销售费用 5,817,898.16 3,353,872.05
管理费用 68,685,273.98 58,157,973.90
财务费用 17,839,932.72 16,281,826.03
资产减值损失 2,569,100.43 2,648,626.4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2,869,365.76 63,129,724.66
加:营业外收入 119,022.46 607.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455,113.29 37,670.8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54,570.5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2,533,274.93 63,092,660.85
减:所得税费用 14,758,980.53 13,549,761.4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7,774,294.40 49,542,899.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290,361.61 53,484,3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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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损益 -4,516,067.21 -3,941,434.4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7,774,294.40 49,542,899.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42,290,361.61 53,484,333.89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516,067.21 -3,941,434.4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6 0.2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6 0.20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史曜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曜瑜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正民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0.00 0.00
减:营业成本 0.00 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11,459,704.93 11,025,535.06
财务费用 11,643,550.42 12,438,783.93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3,103,255.35 -23,464,318.99
加:营业外收入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23,103,255.35 -23,464,318.99
列)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3,103,255.35 -23,464,318.9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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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23,103,255.35 -23,464,318.9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72,268,994.82 247,403,747.7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602,156.59 28,401,751.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3,871,151.41 275,805,4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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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7,570,043.04 75,704,678.5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61,862,065.44 40,379,858.41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1,391,320.13 37,474,794.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072,642.90 54,272,932.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5,896,071.51 207,832,264.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975,079.90 67,973,234.9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56,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6,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2,870,077.50 28,585,794.6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870,077.50 28,585,794.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714,077.50 -28,585,794.6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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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000,000.00 14,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158,331.32 4,689,755.87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158,331.32 18,689,755.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158,331.32 -18,689,755.8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897,328.92 20,697,684.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638,503.12 43,697,064.1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741,174.20 64,394,748.60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832,602.97 32,444,539.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832,602.97 32,444,539.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3,630,489.33 3,386,949.49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04,584.37 185,684.4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471,469.40 27,378,398.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706,543.10 30,951,032.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059.87 1,493,506.7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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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800,000.00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6,059.87 693,506.7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57,175.17 1,332,477.3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83,235.04 2,025,984.15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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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资本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权益合
股本 优先 永续 东权益
其他 积 存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计
股 债
272,57
113,930 60,721, 53,226, 25,033, 525,489
一、上年期末余额 7,599.
,561.88 418.89 910.86 410.42 ,901.05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272,57
113,930 60,721, 53,226, 25,033, 525,489
二、本年期初余额 7,599.
,561.88 418.89 910.86 410.42 ,901.05
三、本期增减变动
42,290, -4,516,0 37,774,
金额(减少以“-”
361.61 67.21 294.40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42,290, -4,516,0 37,774,
额 361.61 67.21 294.40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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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272,57
113,930 60,721, 95,517, 20,517, 563,264
四、本期期末余额 7,599.
,561.88 418.89 272.47 343.21 ,195.45
上年金额
单位:元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资本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权益合
股本 优先 永续 东权益
其他 积 存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计
股 债
272,57
113,930 60,721, -24,336, 35,756, 458,649
一、上年期末余额 7,599.
,561.88 418.89 126.57 467.96 ,921.16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272,57
113,930 60,721, -24,336, 35,756, 458,649
二、本年期初余额 7,599.
,561.88 418.89 126.57 467.96 ,9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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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期增减变动
53,484, -3,941, 49,542,
金额(减少以“-”
333.89 434.44 899.45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53,484, -3,941, 49,542,
额 333.89 434.44 899.45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272,57
113,930 60,721, 29,148, 31,815, 508,192
四、本期期末余额 7,599.
,561.88 418.89 207.32 033.52 ,8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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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本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未分配 所有者权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利润 益合计
-564,03
272,577, 111,175,0 60,721,41 -119,560,
一、上年期末余额 4,415.6
599.00 23.92 8.89 373.87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564,03
272,577, 111,175,0 60,721,41 -119,560,
二、本年期初余额 4,415.6
599.00 23.92 8.89 373.87
三、本期增减变动
-23,103, -23,103,2
金额(减少以“-”
255.35 55.35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23,103, -23,103,2
额 255.35 55.35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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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587,13
272,577, 111,175,0 60,721,41 -142,663,
四、本期期末余额 7,671.0
599.00 23.92 8.89 629.22
上年金额
单位:元
上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未分配 所有者权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利润 益合计
-514,89
272,577, 111,175,0 60,721,41 -70,417,4
一、上年期末余额 1,536.3
599.00 23.92 8.89 94.53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514,89
272,577, 111,175,0 60,721,41 -70,417,4
二、本年期初余额 1,536.3
599.00 23.92 8.89 94.53
三、本期增减变动
-23,464, -23,464,3
金额(减少以“-”
318.99 18.99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23,464, -23,464,3
额 318.99 18.99
(二)所有者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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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538,35
272,577, 111,175,0 60,721,41 -93,881,8
四、本期期末余额 5,855.3
599.00 23.92 8.89 13.52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前身系宜春工程机械厂,根据江西省股份
制改革联审小组(1993)13号《关于同意设立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批准,原宜春工程机械
厂采取定向募集方式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6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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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股票代码为000403。
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自2000年3月31日起更名为“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6日,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恒源煤业有限公司与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61,621,064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11%)过户至振兴集团有限公司、19,060,93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
过户至山西恒源煤业有限公司。振兴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008年5月16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227号高新国际大厦16层,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变更为140000110106466。
2010年6月28日,公司名称变更为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公司2012年12月17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决议和
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60,894,108元,以流通股股东2013年1月8日所持股份为基数,
按每10股转增6股的比例向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60,894,108股,每股面值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272,577,599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272,577,599股,其中:非流通股85,245,475股,流通股187,332,124
股。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证券部、企管部、财务部、办公室
等部门,拥有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子
公司。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属医药制造业,主要经营业务包括:生物化工;制药工业设备;
医用卫生材料;医药项目、生物技术开发项目的投资、咨询及技术推广;房地产开发;电子产品信息咨询。
主要产品包括: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膏药、创可贴、医用纱布等。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史珉志。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详见 “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此外,本集团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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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
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参
见附注五、15、附注五、18和附注五、23。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6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2016年半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
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
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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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
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
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
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
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
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
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
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
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
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
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
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
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
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
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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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
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
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
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
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
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
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
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
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
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
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
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
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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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
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
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
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
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
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
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
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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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
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
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
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和
其他应收款等(附注五、11)。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
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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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
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
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
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
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
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
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
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
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
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
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
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
融负债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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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
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
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权益工
具。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
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
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
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
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
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
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
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
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
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
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
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5)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
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
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
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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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集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
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
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
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是指,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月度均值连续12
个月均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
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
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
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
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
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
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
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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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
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
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
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
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
经确认,不得转回。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
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
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
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
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期末余额达到 150 万元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达到 50 万元的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其他应收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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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4 年 6.00% 6.00%
4 年以上 6.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备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
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
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集团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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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包括辅助材料)按照一次转销法计入成本费用。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或处置组应当确认为持有待售:
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
售;本集团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应当已经取得股东
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本集团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持有待售的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在特定情况下,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等。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
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并列报为“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
债,列报为“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企
业应当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①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
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14、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
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
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
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
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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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
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
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
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
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
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
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
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
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
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
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
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
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
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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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
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
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
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
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
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
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
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
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
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19。
15、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40 3%-10% 4.85%-2.25%
通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20 3%-10% 19.40%-4.50%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25 4%-5% 9.6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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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3%-10% 19.40%-9.00%
其他 年限平均法 5-10 3%-10% 19.40%-9.0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集团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①在租赁期届满时,
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集团。②本集团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
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集团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即使
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集团
才能使用。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
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
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
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融资租入的固定
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6、在建工程
本集团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19。
17、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
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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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
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
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
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
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
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
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
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 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备注
土地使用权 40-50年 直线法
软件 10年 直线法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
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
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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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
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
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
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
损益。
本集团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
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
产。
19、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
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
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
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
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
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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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
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0、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
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1、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
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
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
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
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集团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
划”),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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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
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
确定最佳估计数。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
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
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3、收入
(1)一般原则
①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
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
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集团确认收入。
(2)具体方法
本集团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集团销售的商品,在商品发出并取得收款或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需经客户验收合格的商品,自获
取客户验收单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收到的货款先确认为负债。
24、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
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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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
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以
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递延收益,于费用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
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
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
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
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
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
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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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
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6、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
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本集团本年的租赁均为经营租赁。
(1)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
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7、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
进行持续的评价。
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
如下: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
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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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3%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5%、1%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1.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25%
子公司: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 25%
子公司: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25%
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5%
三级子公司:宜州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15%
三级子公司:广西罗城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15%
三级子公司:扶绥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广东普奥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临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武宣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石楼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上海双林生物医药研发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隰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绛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和顺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东源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合山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和平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雷州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连平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廉江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龙川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遂溪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徐闻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紫金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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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收优惠
(1)本公司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14年取得编号为GR201444000920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58号),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子公司宜州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广西罗城双林单
采血浆有限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可以享受国家鼓励类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729,582.24 2,510,617.30
银行存款 32,011,591.96 49,127,885.82
合计 33,741,174.20 51,638,503.12
其他说明
本集团期末被冻结的银行存款金额为32,209.23元。
2、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7,241,75 7,241,75 7,241,7 7,241,751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38.95% 100.00% 40.02% 100.00%
1.69 1.69 51.69 .69
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8,614,24 6,789,26 1,824,987 8,118,2 6,698,101 1,420,193.0
46.33% 78.81% 44.86% 82.51%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8.40 1.29 .11 94.75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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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2,735,99 2,735,99 2,735,9 2,735,999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14.72% 100.00% 15.12% 100.00%
9.63 9.63 99.63 .63
的应收账款
18,591,9 16,767,0 1,824,987 18,096, 16,675,85 1,420,193.0
合计 100.00% 90.18% 100.00% 92.15%
99.72 12.61 .11 046.07 2.99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按单位)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衡阳市星球器械经营有
7,241,751.69 7,241,751.69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限公司
合计 7,241,751.69 7,241,751.69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396,628.25 23,797.70 6.00%
1 年以内小计 396,628.25 23,797.70 6.00%
1至2年 1,257,890.34 75,473.42 6.00%
2至3年 201,056.22 12,063.37 6.00%
3至4年 85,900.84 5,154.05 6.00%
4至5年 171,254.55 171,254.55 100.00%
5 年以上 6,501,518.20 6,501,518.20 100.00%
合计 8,614,248.40 6,789,261.29 78.81%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按单位)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运城供电分公司 1,350,195.10 1,350,195.10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河津市三峪灌溉管理局 1,125,828.00 1,125,828.00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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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交生 232,958.06 232,958.06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衡阳九恒唯康服务有限 10,141.60 10,141.60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公司
陈文君 8,326.87 8,326.87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赵占民 4,710.00 4,710.00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丁 新 3,840.00 3,840.00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合计 2,735,999.63 2,735,999.63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91,159.62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12,937,774.79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69.59%,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 9,910,974.79 元。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2,025,192.93 88.35% 24,821,071.00 86.63%
1至2年 779,692.00 2.15% 501,370.50 1.75%
2至3年 2,824,005.02 7.79% 2,784,854.02 9.72%
3 年以上 620,698.50 1.71% 543,423.83 1.90%
合计 36,249,588.45 -- 28,650,719.35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19,417,075.00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53.56%。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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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171,564, 171,564, 171,564 171,564,9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71.67% 100.00% 75.69% 100.00%
923.21 923.21 ,923.21 23.21
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65,232,5 16,504,0 48,728,55 52,525, 14,046,01 38,479,404.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27.25% 25.30% 23.17% 26.74%
66.29 13.62 2.67 415.38 0.90
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2,587,03 2,587,03 2,587,0 2,587,036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1.08% 100.00% 1.14% 100.00%
6.81 6.81 36.81 .81
的其他应收款
239,384, 190,655, 48,728,55 226,677 188,197,9 38,479,404.
合计 100.00% 79.64% 100.00% 83.02%
526.31 973.64 2.67 ,375.40 70.9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深圳市永利信商贸有限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78,252,350.00 78,252,350.00 100.00%
公司 法收回
深圳市双实物业有限公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73,006,000.00 73,006,000.00 100.00%
司 法收回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宜春工程部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
法收回
衡阳市星球器械经营有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3,322,826.31 3,322,826.31 100.00%
限公司 法收回
改制代付款项,预计无
卫生材料厂 3,026,845.30 3,026,845.30 100.00%
法收回
承担担保责任,预计无
云南力利制药有限公司 1,914,866.02 1,914,866.02 100.00%
法收回
上海飞梭投资咨询有限
1,200,000.00 1,200,000.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公司
高密市宝鼎耐火材料有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842,035.58 842,035.58 100.00%
限公司 法收回
合计 171,564,923.21 171,564,923.21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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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31,128,273.39 1,867,696.40 6.00%
1 年以内小计 31,128,273.39 1,867,696.40 6.00%
1至2年 8,247,303.01 494,838.18 6.00%
2至3年 6,659,158.02 399,549.48 6.00%
3至4年 5,804,151.40 348,249.09 6.00%
4至5年 7,235,602.97 7,235,602.97 100.00%
5 年以上 6,158,077.50 6,158,077.50 100.00%
合计 65,232,566.29 16,504,013.62 25.3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账龄5年以上,预计
衡阳九恒唯康服务有限公司 450,272.37 450,272.37 100.00
无法收回
账龄5年以上,预计
河津市河北亨达密风材料销售处 420,288.35 420,288.35 100.00
无法收回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山西运城 账龄5年以上,预计
252,916.80 252,916.80 100.00
石油公司 无法收回
账龄5年以上,预计
运城正泰电器销售中心 162,018.27 162,018.27 100.00
无法收回
账龄5年以上,预计
五四一电厂 126,000.00 126,000.00 100.00
无法收回
深圳市硕亚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 账龄5年以上,预计
110,000.00 110,000.00 100.00
司 无法收回
账龄5年以上,预计
上海一电机公司 100,800.00 100,800.00 100.00
无法收回
职工借款及长账龄
其他(共92户) 964,741.02 964,741.02 100.00
款项,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2,587,036.81 2,587,036.81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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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2,458,002.72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183,871,489.33 178,695,647.34
备用金 27,923,409.67 23,093,794.95
保证金 15,003,832.69 12,277,438.94
其他 12,585,794.62 12,610,494.17
合计 239,384,526.31 226,677,375.40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第一名 往来款 78,252,350.00 5 年以上 32.69% 78,252,350.00
第二名 往来款 73,006,000.00 5 年以上 30.50% 73,006,000.00
第三名 保证金 12,000,000.00 1 年以内 5.01% 720,000.00
第四名 往来款 10,000,000.00 5 年以上 4.18% 10,000,000.00
第五名 往来款 5,800,000.00 1 年以内 2.42% 348,000.00
合计 -- 179,058,350.00 -- 74.80% 162,326,350.00
6、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01,803,112.72 18,667,320.15 83,135,792.57 97,643,333.37 18,667,320.15 78,976,013.22
在产品 34,469,591.62 1,319,854.50 33,149,737.12 30,012,114.26 1,319,854.50 28,692,259.76
库存商品 172,870,332.38 15,195,642.05 157,674,690.33 171,627,703.98 15,195,642.05 156,432,061.93
低值易耗品 3,536,671.26 122,444.04 3,414,227.22 3,651,289.92 122,444.04 3,528,845.88
合计 312,679,707.98 35,305,260.74 277,374,447.24 302,934,441.53 35,305,260.74 267,629,18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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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8,667,320.15 18,667,320.15
在产品 1,319,854.50 1,319,854.50
库存商品 15,195,642.05 15,195,642.05
低值易耗品 122,444.04 122,444.04
合计 35,305,260.74 35,305,260.74
7、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卫材厂改制土地(3810
1,055,065.17
平方米)
公司自有土地(43329 平
8,543,619.13
方米)
房屋及建筑物 8,479,427.41
合计 18,078,111.71 --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 1,186,434.16 1,223,100.86
说明:
合计 1,186,434.16 1,223,100.86
其他说明:
1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中,1,090,000.00元是本集团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厂区绿化
摊销费;剩余的96,434.16元是本集团孙公司上海双林生物医药研发有限公司与宜州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
司房屋装修费。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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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缴增值税 14,179.91 14,179.91
预缴所得税 3,419.48 3,419.48
预缴其他税费 0.03 0.03
合计 17,599.42 17,599.42
10、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通用设备 专用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516,425,290.81 4,358,954.79 672,935,987.77 28,432,462.17 19,015,881.56 1,241,168,577.10
2.本期增加金
6,958,967.18 2,551,680.00 1,645,291.00 1,558,561.50 12,714,499.68
额
(1)购置 2,551,680.00 1,645,291.00 1,558,561.50 5,755,532.50
(2)在建工
6,958,967.18 6,958,967.18
程转入
(3)企业合
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或
报废
4.期末余额 523,384,257.99 6,910,634.79 674,581,278.77 28,432,462.17 20,574,443.06 1,253,883,076.7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14,620,477.59 2,430,454.12 271,603,526.46 15,022,554.96 9,738,616.81 413,415,629.94
2.本期增加金
6,739,333.25 263,252.21 13,973,550.45 2,038,079.39 824,750.36 23,838,965.66
额
(1)计提 6,739,333.25 263,252.21 13,973,550.45 2,038,079.39 824,750.36 23,838,965.66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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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
4.期末余额 121,359,810.84 2,693,706.33 285,577,076.91 17,060,634.35 10,563,367.17 437,254,595.6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82,554,653.47 10,234.74 129,899,720.34 14,576.70 26,935.32 212,506,120.57
2.本期增加金
19,938.09 19,938.09
额
(1)计提 19,938.09 19,938.09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或
报废
4.期末余额 82,554,653.47 10,234.74 129,899,720.34 14,576.70 46,873.41 212,526,058.66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319,469,793.68 4,206,693.72 259,104,481.52 11,357,251.12 9,964,202.48 604,102,422.52
值
2.期初账面价
319,250,159.75 1,918,265.93 271,432,740.97 13,395,330.51 9,250,329.43 615,246,826.59
值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 268,130,185.32 85,121,407.99 82,491,639.89 100,517,137.44
通用设备 284,621.98 274,387.24 10,234.74
专用设备 414,180,934.14 183,206,859.70 123,230,827.29 107,743,247.15
运输设备 48,763.00 34,186.30 14,576.70
办公设备及其他
设备 331,664.22 304,728.90 26,935.32
合计 682,976,168.66 268,941,570.13 205,774,213.94 208,260,384.59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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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血站综合楼 7,808,788.00 产权正在办理
隰县血站综合楼 9,074,207.00 产权正在办理
临县血站综合楼 11,190,344.36 产权正在办理
广东双林东海岛产业园项目楼 129,172,985.24 产权正在办理
11、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金兴大酒店工程 115,440,200.10 8,314,000.10 107,126,200.00 115,440,200.10 8,314,000.10 107,126,200.00
广东双林东海岛
28,285,430.58 28,285,430.58 21,922,257.11 21,922,257.11
产业园项目
唯康新厂筹建一
16,116,929.89 16,116,929.89 15,316,929.89 15,316,929.89
期
扶绥血站楼顶及
199,825.00 199,825.00
运动场
绛县血站附属工
程及室内装修工 3,170,000.00 3,170,000.00 1,170,000.00 1,170,000.00
程
石楼血站综合楼 5,879,695.35 5,879,695.35 5,242,915.40 5,242,915.40
石楼血站附属工
程及室内装修工 1,648,115.00 1,648,115.00 6,151,115.00 6,151,115.00
程
零星工程 548,860.00 548,860.00 694,980.00 694,980.00
合计 171,089,230.92 8,314,000.10 162,775,230.82 166,138,222.50 8,314,000.10 157,824,222.40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本期转 工程累 其中:本
本期其 利息资 本期利
项目名 期初余 本期增 入固定 期末余 计投入 工程进 期利息 资金来
预算数 他减少 本化累 息资本
称 额 加金额 资产金 额 占预算 度 资本化 源
金额 计金额 化率
额 比例 金额
广东双
361,450, 21,922,2 7,718,59 1,355,41 28,285,4 金融机
林东海 101.30% 98%
000.00 57.11 2.93 9.46 30.58 构贷款
岛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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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项目
金兴大
107,126, 107,126,
酒店工
200.00 200.00
程
唯康新
154,657, 15,316,9 800,000. 16,116,9
厂筹建 10.42% 35% 其他
000.00 29.89 00 29.89
一期
扶绥血
站楼顶 199,825. 900,722. 1,100,54
0.00
及运动 00 72 7.72
场
石楼血
6,275,50 5,242,91 636,779. 5,879,69
站综合 93.69% 95% 其他
0.00 5.40 95 5.35
楼
石楼血
站附属
4,755,20 6,151,11 4,503,00 1,648,11
工程及 129.36% 95% 其他
0.00 5.00 0.00 5.00
室内装
修工程
绛县血
站附属
3,300,00 1,170,00 2,000,00 3,170,00
工程及 96.06% 95% 其他
0.00 0.00 0.00 0.00
室内装
修工程
530,437, 157,129, 12,056,0 6,958,96 162,226,
合计 -- -- --
700.00 242.40 95.60 7.18 370.82
12、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3、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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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81,289,492.47 339,200.00 81,628,692.47
2.本期增加金
额
(1)购置
(2)内部研
发
(3)企业合
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81,289,492.47 339,200.00 81,628,692.47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8,497,164.38 5,633.34 8,502,797.72
2.本期增加金
708,369.18 708,369.18
额
(1)计提 708,369.18 708,369.18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9,205,533.56 5,633.34 9,211,166.9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
额
(1)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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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72,083,958.91 333,566.66 72,417,525.57
值
2.期初账面价
72,792,328.09 333,566.66 73,125,894.75
值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0.00%。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厂区绿化费 2,180,000.00 2,180,000.00
实验室改造费 36,666.66 36,666.66
会议室装修费 257,157.89 257,157.89
合计 2,473,824.55 2,473,824.55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7,063,052.53 1,063,650.98 7,063,052.53 1,063,650.98
递延收益 23,337,000.00 3,500,550.00 23,337,000.00 3,500,550.00
未实现内部损益 6,716,862.33 1,262,164.95 6,716,862.33 1,262,164.95
合计 37,116,914.86 5,826,365.93 37,116,914.86 5,826,365.93
(2)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期末互抵金额 或负债期末余额 期初互抵金额 或负债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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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 5,826,365.93 5,826,365.93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453,936,152.81 453,936,152.81
可抵扣亏损 130,642,304.54 130,642,304.54
合计 584,578,457.35 584,578,457.35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56,226,150.27 56,226,150.27
2020 年 74,416,154.27 74,416,154.27
合计 130,642,304.54 130,642,304.54 --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土地出让金
预付工程设备款 3,675,216.00 3,675,216.00
合计 3,675,216.00 3,675,216.00
18、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20,000,000.00 50,000,000.00
保证借款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信用借款 14,950,000.00 14,9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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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84,950,000.00 214,95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期末本集团抵押加保证短期借款5,000万元,系由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固定资产机器
设备(原值364,885,585.85元)及其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原值51,411,136.20元)提供抵押担保,并由
马彦平、史跃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借款15,000万元由深圳市三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 164,950,000.00 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150,000,000.00 2014 年 01 月 01 日
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14,950,000.00 2014 年 01 月 01 日
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合计 164,950,000.00 -- --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债务重组情况详见附注十四、1。
19、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20、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货款 39,237,250.35 36,940,080.65
工程款 8,602,331.63 7,716,776.35
合计 47,839,581.98 44,656,857.00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重庆三大伟业制药有限公司 9,245,139.60 尚未结算
成都英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1,867,000.00 尚未结算
阳东血站 1,002,642.02 尚未结算
石家庄化肥厂 880,770.70 尚未结算
上海新旭发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827,500.00 尚未结算
合计 13,823,052.32 --
21、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货款 27,021,295.51 25,129,646.83
合计 27,021,295.51 25,129,646.83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湖南汇丰医药有限公司 434,886.64 尚未结算
广东恒东源药业有限公司 330,000.00 尚未结算
合计 764,886.64 --
22、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26,308,750.25 31,826,725.32 37,089,604.46 21,045,871.11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5,326,575.28 5,326,575.28
存计划
合计 31,635,325.53 31,826,725.32 37,089,604.46 26,372,446.39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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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奖金、津贴和
22,016,363.02 25,357,309.94 31,778,743.63 15,594,929.33
补贴
2、职工福利费 1,885,473.69 1,885,473.69
3、社会保险费 1,760,407.30 2,195,146.69 1,479,216.55 2,476,337.44
其中:医疗保险费 1,758,959.80 2,108,503.33 1,402,208.55 2,465,254.58
工伤保险费 482.50 27,245.44 26,388.00 1,339.94
生育保险费 965.00 59,397.92 50,620.00 9,742.92
4、住房公积金 2,523,484.48 2,388,795.00 1,946,170.59 2,966,108.89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8,495.45 8,495.45
经费
合计 26,308,750.25 31,826,725.32 37,089,604.46 21,045,871.11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5,325,080.38 5,325,080.38
2、失业保险费 1,494.90 1,494.90
合计 5,326,575.28 5,326,575.28
23、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7,450,668.74 5,890,386.32
营业税 3,680.00 3,680.00
企业所得税 13,834,178.17 20,037,413.69
个人所得税 1,073,475.26 668,485.23
城市维护建设税 298,026.75 238,295.35
教育费附加 596,053.50 473,349.68
价格调控基金 223,520.06 153,365.00
房产税 1,122,870.24 1,098,203.38
印花税 34,060.51 51,361.73
土地使用税 1,896,613.31 1,387,858.62
其他 425,146.36 108,959.69
合计 26,958,292.90 30,111,35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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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233,667,607.19 222,029,840.85
合计 233,667,607.19 222,029,840.85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222,029,840.85 资金紧张
分公司
合计 222,029,840.85 --
25、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押金 1,691,546.39 1,691,546.39
质保金 10,235,295.98 9,117,812.10
往来款 49,112,611.30 50,848,216.88
其他 10,021,607.26 12,311,657.71
合计 71,061,060.93 73,969,233.08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衡阳市楷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5,000,000.00 尚未结算
湖南唯康置业有限公司 10,000,000.00 尚未结算
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4,443,990.21 资金紧张
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1,850,000.00 资金紧张
合计 51,293,990.21 --
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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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8,000,000.00 25,000,000.00
合计 28,000,000.00 25,000,000.00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抵押加保证借款 28,000,000.00 25,000,000.00
合计 28,000,000.00 25,000,000.00
27、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加保证借款 62,000,000.00 72,0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8,000,000.00 -25,000,000.00
合计 34,000,000.00 47,00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期末本集团长期借款6,200万元,系由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原值
364,885,585.85元)、在建工程(原值60,860,251.95元)及其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原值51,411,136.20
元)提供抵押担保,并由马彦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8、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子公司湖南唯康与湖南省衡
洲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
未决诉讼 2,000,000.00 2,000,000.00 同纠纷达成和解,湖南唯康自
愿支付原告湖南省衡洲建设
有限公司损失 200 万元
合计 2,000,000.00 2,000,000.00 --
29、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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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 23,337,000.00 23,337,000.00
合计 23,337,000.00 23,337,000.00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本期新增补助金 本期计入营业外 与资产相关/与收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额 收入金额 益相关
广东双林生物制
药有限公司技术 16,975,000.00 16,975,000.00 与资产相关
改造资金
广东省凝血因子
类血液制品企业 800,000.00 800,000.00 与资产相关
重点实验室
广东省企业技术
900,000.00 900,000.00 与资产相关
中心专项资金
开发区财政局贴
4,662,000.00 4,662,000.00 与资产相关
息款
合计 23,337,000.00 23,337,000.00 --
其他说明:
(1)根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湛开管【2008】62号文《关于拨付技术改造资金的批复》
的规定,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液制品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经广东省经贸委批准备案,获得政府拨款
21,000,000.00元,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本期已经完工,按照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摊
销。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文件粤财教【2012】452号《关于下达2012年广东省企业重
点实验室建设资金的通知》,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013 年收到广东省省财政厅一次性拨 款
1,000,000.00元,用于建设广东省凝血因子类血液制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计入递延收益,本期已经开始使用,按照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摊销。
(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粤经信创新【2014】421号《关于下达2014年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15年收到广东省省财政厅一
次性拨款1,000,000.00元,用于异地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发检测平台项目,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递延收益,本期资产已经开始使用,按照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摊销。
(4)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粤经信创新【2014】479号文件、湛江市财政
局湛财工【2015】28号《关于下达第四批省战略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2015年度贴息资金的通知》,
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15年收到广东省省财政厅拨款5,180,000.00元,用于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一
期工程项目:血液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本期资产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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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按照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摊销。
30、股本
单位:元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272,577,599.00 272,577,599.00
其他说明:
31、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88,195,146.34 88,195,146.34
其他资本公积 25,735,415.54 25,735,415.54
合计 113,930,561.88 113,930,561.88
32、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60,721,418.89 60,721,418.89
合计 60,721,418.89 60,721,418.89
33、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53,226,910.86 -24,336,126.57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53,226,910.86 -24,336,126.5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290,361.61 53,484,333.89
期末未分配利润 95,517,272.47 29,148,207.32
3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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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81,083,845.62 133,086,607.36 254,222,944.60 110,325,897.62
其他业务 1,367,888.35 1,049,436.89
合计 282,451,733.97 133,086,607.36 255,272,381.49 110,325,897.62
35、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984,586.23 945,982.18
教育费附加 331,146.56 241,404.59
其他税费 51,118.55 3,277.93
堤围防护费 216,704.22 183,796.11
合计 1,583,555.56 1,374,460.81
36、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市场开发维护费 2,878,207.00 1,755,326.47
职工薪酬 325,193.69 442,654.32
差旅费 107,952.97 413,876.89
宣传费 1,265,628.12 91,007.56
运输费 1,152,143.11 548,133.64
物料消耗 38,423.12 67,751.92
办公费 43,651.18 23,249.25
车辆费 4,419.00 9,025.00
其他 2,279.97 2,847.00
合计 5,817,898.16 3,353,872.05
37、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26,941,251.63 19,018,514.40
技术开发费 9,776,016.96 8,290,191.55
折旧费 14,265,899.20 12,416,9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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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5,114,541.98 5,341,087.60
交际应酬费 4,262,081.30 5,749,641.50
办公费 3,824,615.54 3,148,250.64
水电地租费 1,750,440.30 1,507,738.90
中介机构服务费 650,249.00 486,208.00
税金 225,146.36 237,126.76
无形资产摊销 708,369.18 619,073.32
修理费 104,625.40 156,245.20
汽油费 354,820.00 487,208.00
保险费 286,940.00 348,605.75
其他 420,277.13 351,151.43
合计 68,685,273.98 58,157,973.90
38、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7,877,758.91 16,349,105.27
减:利息资本化
减:利息收入 -124,871.49 -121,637.51
手续费及其他 87,045.30 54,358.27
合计 17,839,932.72 16,281,826.03
39、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2,549,162.34 2,648,626.42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9,938.09
合计 2,569,100.43 2,648,626.42
40、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额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16,009.96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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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3,012.50 407.00
合计 119,022.46 607.00
41、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454,570.5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454,570.57
对外捐赠 10,000.00
滞纳金、违约金、罚款支出 542.72 17,670.81
其他 10,000.00
合计 455,113.29 37,670.81
42、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14,758,980.53 13,549,761.40
合计 14,758,980.53 13,549,761.40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52,533,274.93
所得税费用 14,758,980.53
4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资金往来 497,000.00 502,000.00
客户销售保证金 19,846,000.00 22,607,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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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 1,133,300.00 5,170,000.00
存款利息收入 124,871.49 121,637.51
其他 985.10 613.73
合计 21,602,156.59 28,401,751.24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资金往来 184,460.00
管理费用 14,272,917.65 38,802,571.01
销售费用 5,843,657.49 3,353,872.05
退客户销售保证金 4,750,000.00 11,840,000.00
营业外支出 119,022.46 37,670.81
手续费支出 87,045.30 54,358.27
合计 25,072,642.90 54,272,932.14
4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37,774,294.40 49,542,899.45
加:资产减值准备 2,569,100.43 2,648,626.4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23,838,965.66 22,591,943.22
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708,369.18 507,738.9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6,550.4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370,695.45 5,719.48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6,360,097.66 16,327,522.21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6,668,697.97 15,632,904.8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59,295,070.54 20,162,322.19
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119,610,211.39 -59,512,47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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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其他 -516.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975,079.90 67,973,234.9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 --
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33,741,174.20 64,394,748.6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51,638,503.12 43,697,064.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897,328.92 20,697,684.49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33,741,174.20 51,638,503.12
其中:库存现金 1,729,582.24 2,510,617.3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2,011,591.96 49,127,885.82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741,174.20 51,638,503.12
4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2,209.23 冻结
固定资产 900,595,186.85 冻结、抵押
无形资产 64,121,136.20 冻结、抵押
在建工程 60,860,251.95 抵押
合计 1,025,608,784.23 --
其他说明:
(1)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本公司被冻结的中国银行长治路支行的银行存款32,209.23元。
(2)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534,025,200.00元,系本集团子公司山西振兴集团电业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 河 工 商 河 押 字 第 06014 号 》 抵 押 物 登 记 证 所 记 载 的 抵 押 物 , 其 中 机 器 设 备 原 值
299,321,000.00元,建筑物原值234,704,200.00元,合计值534,025,200.00元。本公司认为该项抵押未实
际执行,无需承担担保责任,详见附注十二、2(1)。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364,885,585.85元,系本集团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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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长 期 借 款 抵 押 物 , 机 器 设 备 原 值 为 237,232,354.62 元 , 建 筑 物 原 值 127,653,231.23 元 , 合 计 值
364,885,585.85元。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1,684,401.00 元,系本公司被冻结的运输设备。
(3)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账面原值为60,860,251.95元的在建工程,为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
司银行长期借款抵押物。
(4)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账面原值51,411,136.20元的无形资产,为本集团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
限公司银行短期借款抵押与部分长期借款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账面原值12,710,000.00
元的无形资产,为本集团子公司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被冻结的土地使用权。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山西振兴集团电 山西省河津市樊 山西省河津市樊 同一控制下企业
火力发电 65.22%
业有限公司 村镇干涧村 村镇干涧村 合并
湖南唯康药业有 衡阳市雁峰区黄 衡阳市雁峰区黄
医药生产、销售 75.00% 投资设立
限公司 茶路 55 号 茶路 55 号
广东双林生物制 湛江市海滨三路 湛江市海滨三路 血液收购、血液
100.00% 投资设立
药有限公司 40 号 40 号 生物制品等
扶绥双林单采血
扶绥县新宁镇 扶绥县新宁镇 血浆采集 100.00% 投资设立
浆有限公司
临县双林单采血 临县白文镇故县 临县白文镇故县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浆有限公司 村 村
广西罗城双林单 广西罗城县东门 广西罗城县东门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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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1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损益 派的股利
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
34.78% -2,249,388.41 25,147,750.66
公司
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25.00% -1,243,216.32 -13,518,959.15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司
流动资 非流动 资产合 流动负 非流动 负债合 流动资 非流动 资产合 流动负 非流动 负债合
名称
产 资产 计 债 负债 计 产 资产 计 债 负债 计
山西振
兴集团 4,278,19 189,260, 193,538, 121,241, 121,241, 4,278,19 195,726, 200,005, 121,241, 121,241,
电业有 6.33 186.29 382.62 491.35 491.35 6.33 919.29 115.62 491.35 491.35
限公司
湖南唯
康药业 23,188,0 28,724,9 51,913,0 103,988, 2,000,00 105,988, 25,549,9 28,052,0 53,601,9 100,704, 2,000,00 102,704,
有限公 79.66 42.73 22.39 859.00 0.00 859.00 22.88 42.71 65.59 936.92 0.00 936.92
司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额 金流量 额 金流量
山西振兴集
团电业有限 -6,466,733.00 -6,443,059.20
公司
湖南唯康药
-4,972,865.28 588,675.07 -6,206,558.44 5,445,045.57
业有限公司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
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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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
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业
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
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阅这些
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本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也
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指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
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
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
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
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
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
团的审计委员会。
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
集中于任何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方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衍生金融工具和应收款项等。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
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
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
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集团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方合作并在有必要时获取足够的抵
押品,以此缓解因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
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
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集团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集团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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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集团提供的其他可能
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详见附注十二、2。
本集团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69.59%(2015年:
68.41%);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总额的74.80%
(2015年:78.99%)。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
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
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
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
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
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
组合。
本集团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集团利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
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由于定期存款为短期存款,故银行存款的公允价
值利率风险并不重大。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
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
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
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
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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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
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
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16年6月30日,本集
团的资产负债率为55.60%(2015年12月31日:58.47%)。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1、其他
按照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次可分为: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第二层次: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
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
第三层次: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1)本集团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2)本集团无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项目。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其他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生产销售:冶金焦、
铝锭、洗煤、水泥、
煤焦油、生铁、氧化
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河津市 100,000 万元 22.61% 22.61%
铝粉、发电供电;经
营自产产品的出口
业务和本企业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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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机械设备、零配
件、原辅材料的进出
口业务,但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史珉志。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集团无合营、联营企业。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中煤振兴煤化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山西振兴集团铝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山西振兴集团机械运输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西安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九集团昆明白马制药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关键管理人员
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5、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三九集团昆明白马制药
40,000,000.00 2003 年 06 月 02 日 2005 年 06 月 04 日 否
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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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马彦平 150,000,000.00 2013 年 03 月 05 日 2018 年 03 月 04 日 否
史跃武 200,000,000.00 2015 年 12 月 28 日 2018 年 12 月 27 日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三九集团昆明白马制药有限公司已归还银行贷款本金,但利息尚未还清,法院将本公司持有的山西振
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冻结已予以解除,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收到解除担保责任的通知
书。
本公司的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马彦平为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银行
借款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截止2016年6月30日担保金额15,000万元,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长期借
款本金6,200万元,短期借款3,000万元。
本公司的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史跃武为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银行借
款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截止2016年6月30日担保金额20,000万元,短期借款3,000万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 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2,445,444.29 2,445,444.29
其他应付款 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4,443,990.21 4,443,990.21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集团不存在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法院 标的额 案件进展情况
中银投资有限公司 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合 山西省高级 总额68,582.96万元,本 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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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振兴集团铝业有限公司 同纠纷 人民法院 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
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 20,000万元
史跃武
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逸之彩铝制软管制造有限公司 总 额 4,365.21 万 元 及 相
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应损失,三九生化和振
山西阳煤丰 喜 肥业(集 担保合 山西省运城市
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兴电业分别对总额中的 尚未判决
团)有限责任公司 同纠纷 中级人民法院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1,091.30 万 元及 相 应 损
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 失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中国长城资 产 管理公司 担保责 江西省宜春市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30,732,870.54元 达成和解
南昌办事处 任纠纷 中级人民法院
①2012年5月15日,中银投资有限公司诉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振兴)归还借款本金
42,993.70万元及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全部利息(计至2012年4月30日,利息为25,589.25万元),同时诉山
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电业)在其担保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对《最高额抵押合同》
(2006振兴抵字03号)项下的抵押物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合同》(2006振兴抵字03号)抵押金额为不
超过20,000万元。本公司聘请的山西谦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2006年运河借字01号《人
民币借款合同(短期)》没有履行,2006振兴抵字0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未形成,山西
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无需依据2006振兴抵字0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实际承担担保责任。”。 2013年7
月10日,中银投资有限公司与山西振兴、史跃武、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集团)签订《调解协
议书》,并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23日出具(2012)晋商初字第7号《民事调解书》,约定
由山西振兴分期归还,史跃武及振兴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余各方债务及担保责任和连带责任免除。
2013年11月4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2)晋商初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若《民事调解书》得
以严格执行,则振兴电业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本公司预计山西振兴有能力且有意愿归还欠款,振兴电业应
可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如协议未能按时依约履行,则需由法院最终判决。
②2011年8月30日,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喜肥业)向运城市中院起
诉深圳逸之彩、山西振兴、振兴集团、三九生化(本公司前身,下同)和振兴电业,请求法院判令深圳逸
之彩、山西振兴向其偿还其在“(2009)深中法民二终字1504号”案件项下对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支付的
43,652,051.82元;振兴集团对上述债务43,652,051.82元及其损失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九生化和振兴电
业分别对债务总额中的10,913,012.95元及相应损失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本公司聘请的山西恒一律师事务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丰喜肥业诉振兴生化与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振兴生化作为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已随主债权的消灭而灭失,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不应承担本案本金中的10,913,012.95元的担保责任”。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公司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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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因本公司向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债务担保,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以下简
称长城公司)起诉要求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偿还本息共计30,732,870.54元。公司于2009年收到江西省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7月29日出具的(2004)宜中经初字第5-7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长城公司
已就本案诉讼涉及的标的向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长城公司在江西长青机械
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程序中能否受偿及受偿数额暂无法确认,由此三九生化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也不
能确认,裁定本案中止诉讼。2014年,根据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情况,判断破产清偿率为零,
本公司很可能会承担担保责任,本公司计提了预计负债30,732,870.54元。2015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与
本公司签订《和解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900万元给长城公司,
长城公司可免除本公司为债务人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的担保责任,并撤回已对本公司提起
的诉讼。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向长城公司支付900万,同时将剩余预计负债转回。2016年1月5
日,收到长城公司的《免除担保责任确认函》。
(2)涉及原宜工机械债务的诉讼
2007年12月10日,本公司与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宜春国有运营公司)签订《转
让协议》,约定:公司以1元的价格将在宜春市拥有的工程机械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以及江西特种汽
车有限公司97%股权,合称“宜工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转让给宜春国有运营公司;自交割日后,公司
不再持有转让所涉资产,不再承担转让所涉任何债务。
宜春国有运营公司于2009年8月31日对《转让协议》中涉及的资产、负债挂牌,以1元的价格进行转让。
2009年9月29日,通过电子竞价方式,浙江鑫隆创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鑫隆”)竞买成功。2009
年10月10日,宜工机械改制重组工作领导组、宜春国有运营公司、浙江鑫隆、江西省银海产权经纪有限公
司、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009年12月19日,上述资产过户完毕,资产被过户至宜春重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重工”)。
2008、2009年间,多家债权人就宜工机械相关业务向本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承担还款义务。目
前,涉及宜工机械的诉讼如下:
诉讼 标的金额 利息
序号债权名称 进展情况
原因 (元) (元)
(2010)武执字第00164-15号裁定:冻结本公司在子
1、邹超达(湖北华明实业 购买合 公司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享有的65.216%股权
2,537,793.10 686,631.62
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 同纠纷 (2016年1月19日起至2018年1月18日止);(2010)
武 执 字 第 00164-14 号 裁 定 :查 封 本 公 司 所有 的 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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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616、晋APX083机动车辆(2016年1月19日起至
2018年1月18日止)。
2009年4月3日(2009)南民二初字第260号判决:由
本公司支付一汽锡柴厂货款5,186,723.89元及相应利
2、一汽解放汽车公司无锡 买卖合 息并承担诉讼费用60,100元(含财产保全费5,000元)。
5,186,723.89 993,711.00
柴油机厂 同纠纷 2011年10月27日(2009)南执字第808号裁定:冻结、
扣押被执行人振兴生化银行存款750万元或查封、扣
押其相当价值的财产。
2016年8月,公司收到宜春市莫名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3、浦林成山(山东)轮胎 的《承诺函》,内容如下:1、宜春市莫名实业投资
买卖合
有限公司(原固珀成山(山 4,497,253.36 1,846,500.57 有限公司通过债权转让取得了该案的全部债权,并已
同纠纷
东)轮胎有限公司更名) 履行完毕;2、宜春市莫名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放
弃就该债权向公司进行追偿。
2015年11月2日,江西省分宜驱动桥有限公司和宜春
市莫名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债权转让通知
4、江西省分宜驱动桥有限 买卖合 书》,本案债权转让给宜春市莫名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8,428,033.49 1,147,145.07 2016年6月,公司收到宜春市莫名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 同纠纷
的《承诺函》,承诺放弃就该债权向公司进行追偿。
2016年8月,公司收到宜春市莫名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的《承诺函》,内容如下:1、宜春市莫名实业投资
买卖合
5、南昌齿轮锻造厂 1,811,783.90 329,481.00 有限公司通过债权转让取得了该案的全部债权,并已
同纠纷
履行完毕;2、宜春市莫名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放
弃就该债权向公司进行追偿。
2016年8月,公司收到宜春市莫名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的《承诺函》,内容如下:1、宜春市莫名实业投资
买卖合
6、镇江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813,921.87 有限公司通过债权转让取得了该案的全部债权,并已
同纠纷
履行完毕;2、宜春市莫名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放
弃就该债权向公司进行追偿。
2016年6月,公司收到宜春市莫名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的《承诺函》,内容如下:1、宜春市莫名实业投资
7、江西省萍乡市方圆实业 加工承
453,430.90 227,815.00 有限公司通过债权转让取得了该案的全部债权,并已
有限公司 揽合同
履行完毕;2、宜春市莫名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放
弃就该债权向公司进行追偿。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2014)小商初字第245号民
8、厦门市育明工程机械有 买卖合 事判决书:本公司与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作
1,745,073.00
限公司 同纠纷 为共同被告向原告厦门市育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偿
还欠款1,745,073.00元。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2014)袁民二初字第2048
9、福建龙溪轴承(集团) 买卖合 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福建龙溪轴承(集
329,899.13 172,206.90
股份有限公司 同纠纷 团)股份有限公司请求本公司作为第三被告对第一被
告宜春重工有限公司所欠原告502,106.03元的货款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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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连带责任。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2016年8月30日,本集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债务重组
2012年9月29日,本公司与信达资产签订了《债务重组合同》。截至2016年6月30日,应付信达资产借
款本息合计398,617,607.19元。目前,公司正与信达资产重新协商解决办法。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3、其他
(1)湖南唯康整体搬迁建设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湖南唯康旧厂区的土地权证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鉴于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收
益增值尚未有进一步明确安排,根据合同约定湖南唯康在新厂建成投产前具有继续使用该土地的权利,故
旧厂区土地尚未实质交付唯康置业,公司将上述土地(账面净值9,598,684.30元)及地上建筑物(账面净
值8,479,427.41元)列报为“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湖南唯康属于制药企业,新厂建设完成后需重新申请GMP认证。湖南唯康新厂区仍在建设中。
(2)金兴大酒店项目进展
由于公司曾经的关联方逾期借款引发的诉讼进入了执行阶段,给公司造成了11,050万元的损失。公司
于2011年11月向运城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振兴集团兑现本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造成的损失。
2012年2月28日,公司收到运城市中院(2012)运中商初字第5号、(2012)运中商初字第6号”民事
判决书,判令振兴集团向本公司赔偿损失11,050万元。
2012年11月29日,公司和振兴集团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振兴集团以金兴大酒店(不含土地使
用权)抵偿因担保责任而给本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因在协议协定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证,故用于抵债的金兴大酒店按照原确认值的90%即115,440,200.10元(128,266,889.00元*90%),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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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为金兴大酒店的交易价格。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日,金兴大酒店仍未恢复施工,也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3)电业公司停业
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受煤炭资源整合的影响,外购原煤成本过高,如发电上网销售则不经济;
主要客户山西振兴铝业有限公司因电解铝市场原因而停产。由于上述原因,电业公司自2009年4月停产至
今。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164,373, 164,373, 164,373 164,373,2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54.95% 100.00% 56.77% 100.00%
216.02 216.02 ,216.02 16.02
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134,734, 13,756,3 120,978,1 125,145 13,756,33 111,389,10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45.05% 10.21% 43.23% 10.99%
502.42 31.73 70.69 ,431.74 1.73 0.01
其他应收款
299,107, 178,129, 120,978,1 289,518 178,129,5 111,389,10
合计 100.00% 59.55% 100.00% 61.53%
718.44 547.75 70.69 ,647.76 47.75 0.0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深圳市永利信商贸有限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78,252,350.00 78,252,350.00 100.00%
公司 法收回
深圳市双实物业有限公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73,006,000.00 73,006,000.00 100.00%
司 法收回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宜春工程部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
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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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赔偿支出,预计无
云南力利制药有限公司 1,914,866.02 1,914,866.02 100.00%
法收回
上海飞梭投资咨询有限
1,200,000.00 1,200,000.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公司
合计 164,373,216.02 164,373,216.02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17,463,148.88 471,844.69 2.70%
1 年以内小计 17,463,148.88 471,844.69 2.70%
1至2年 3,753,962.50 225,237.75 6.00%
2至3年 533,895.78 32,633.75 6.11%
3至4年 256,687.96 15,401.28 6.00%
4至5年 2,611,611.20 2,611,611.19 100.00%
5 年以上 4,034,777.98 4,034,777.98 100.00%
合计 28,654,084.30 7,391,506.64 25.8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857,488.76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291,150,678.50 281,551,607.82
备用金 7,175,870.52 7,185,870.52
其他 781,169.42 781,169.42
合计 299,107,718.44 289,518,64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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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
往来款 86,780,418.12 2-3 年、4 年以上 29.01% 5,206,825.09
限公司
第二名 往来款 78,252,350.00 5 年以上 26.16% 78,252,350.00
第三名 往来款 73,006,000.00 5 年以上 24.41% 73,006,000.00
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
往来款 20,000,000.00 1 年以内 6.69% 1,158,000.00
司
第五名 往来款 10,000,000.00 5 年以上 3.34% 10,000,000.00
合计 -- 268,038,768.12 -- 89.61% 167,623,175.09
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284,112,089.43 165,848,700.99 118,263,388.44 284,112,089.43 165,848,700.99 118,263,388.44
合计 284,112,089.43 165,848,700.99 118,263,388.44 284,112,089.43 165,848,700.99 118,263,388.44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本期计提减值准 减值准备期末余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备 额
广东双林生物制
41,442,429.42 41,442,429.42
药有限公司
山西振兴集团电
227,692,646.22 227,692,646.22 165,848,700.99
业有限公司
湖南唯康药业有
14,977,013.79 14,977,013.79
限公司
合计 284,112,089.43 284,112,089.43 165,848,700.99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38,560.6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69.78
合计 -338,090.8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61% 0.16 0.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9.61% 0.16 0.1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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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以上文件原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史曜瑜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