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告仅为对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具体操作程序及相关事宜的说明,不构成对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
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为2009 年4 月9 日至2009 年4 月23 日,目前现金选择权实施已进入申报期,距2009 年4 月23 日申报截止日还有4 个交易日。
本次合并所涉及的相关上市公司已于2009 年4 月3 日正式发布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以下简称“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次现金选择权的详细情况,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查阅相关文件。
如无特别说明,本提示性公告的相关释义与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保持一致。
一、本次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概述
本次现金选择权共由两部分组成,即首次现金选择权和第二次现金选择权。首次现金选择权系鞍钢集团于2008 年 5 月接受攀钢钢钒的委托,向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有选择权股东所提供的现金选择权。有选择权股东可于首次申报期(2009 年 4 月9 日至2009 年 4 月23 日)申报该次现金选择权。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系在前述首次现金选择权基础上,鞍钢集团于2008 年 10 月进一步承诺向有选择权股东追加提供一次现金选择权权利,于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未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将自动获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该等有选择权股东有权于2011 年4 月25 日至2011 年4 月29 日期间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二、首次申报现金选择权的重要事项
1、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方式
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限售流通股的申报除外)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有权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应当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
2、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
2009 年 4 月9 日至2009 年 4 月23 日,申报期内每个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段(上午9:30-11:30 和下午 1:00-3:00)。于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当日下午3:00 之前发出买入相关上市公司股份指令的投资者,有权于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当日下午3:00 前申报行使首次现金选择权;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后(申报截止日下午 3:00 之后)取得相关上市公司股份的投资者不得申报行使首次现金选择权。
具体申报方式参照要约收购方式进行。
3、首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
攀钢钢钒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9.59 元/股;
攀渝钛业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14.14 元/股;
长城股份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6.50 元/股。
4、交易要素份数量、业务类别、现金选择权编码等相关内容,其中现金选择权编码应按照委托价格(****.**,填“*”的位置为6位现金选择权编码)的格式输入。对于业务类别、现金选择权编码错误的现金选择权指令,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不予确认。首次现金选择权主要交易要素申报要求如下:
申报预受首次现金选择权时:
(1)攀钢钢钒
证券代码 000629
业务类别 预受要约
委托数量 预受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
委托价格(现金选择权编码) 9900.27
(2)攀渝钛业
证券代码 000515
业务类别 预受要约
委托数量 预受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
委托价格(现金选择权编码) 9900.25
(3)长城股份
证券代码 000569
业务类别 预受要约
委托数量 预受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
委托价格(现金选择权编码) 9900.26
解除(撤回)预受首次现金选择权时:
(1)攀钢钢钒
证券代码 000629
业务类别 解除预受要约
委托数量 解除预受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
委托价格(现金选择权编码) 9900.27
(2)攀渝钛业
证券代码 000515
业务类别 解除预受要约
委托数量 解除预受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
委托价格(现金选择权编码) 9900.25
(3)长城股份
证券代码 000569
业务类别 解除预受要约
委托数量 解除预受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
委托价格(现金选择权编码) 9900.26
三、其他重要事项
1、于首次申报期未申报的攀渝钛业的股份将按 1:1.78 的比例换股为攀钢钢钒的股份;于首次申报期未申报的长城股份的股份将按 1:0.82 的比例换股为攀钢钢钒的股份。攀渝钛业及长城股份的股份将终止上市,攀渝钛业及长城股份的法人资格将注销。
2、未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的有选择权股东自动获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并与其持有的攀钢钢钒股票于证券账户中分别登记。其中,投资者持有的攀钢钢钒股票可以通过包括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在内的方式依法转让;但其应于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时持有与其拟申报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数量相同的攀钢钢钒股票数量,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具体申报方式和要求请见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投资者持有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将采取权利锁定股东账户的方式,除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明确规定的相关情形外,投资者持有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不得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进行转让。
3、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票正常交易;申报期内已申报行权的股份可以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撤回申报,经撤回预受现金选择权申报的股份可以卖出。
4、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起始日为2009 年4 月9 日,申报期内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票正常交易;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为 2009 年 4
月23 日,次一交易日开始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股票特别停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罗玉惠联系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弄弄坪电话:0812-3393695
传真:0812-3393992
2、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联系人:王斌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电话:0412-6722538
传真:0412-6722538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4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