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之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及过户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钢钒”)拟通过向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及其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渝钛业”)和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股份”)的方式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445号)核准,本次重组已进入实施阶段,本次合并所涉及的相关上市公司已于2009年4月3日正式发布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为2009年4月9日至2009年4月23日。现将本次现金选择申报结果公告如下:
经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截至2009年4月23日下午3:00,共计2,633,478股攀钢钢钒股份、7,701股攀渝钛业股份及0股长城股份股份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关资金清算及股份过户事宜已于2009年4月27日完成。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