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Zhongrui Yue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 Ltd. 电话:+86(10)8809118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
大厦A 座8-9 层
Add:8-9 /F Block A Corporation Bldg.No.35 Finance Street Xicheng District
Beijing PRC
Tel: +86(10)88091188
传真:+86(10)88091199
邮政编码:100032 Post Code:100032 Fax: +86(10)88091199
关于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瑞岳华专审字[2009]第04803 号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渝
钛业”)2008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8 年度的利润表
和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
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200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攀渝钛业
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
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
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攀渝钛业2008 年度财务报表时
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
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攀渝钛业2008 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后附汇
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2
本审核报告仅供攀渝钛业2008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匡小尝
---------------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军书
中国·北京 ---------------
2009 年4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