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
二零一八年四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情况。本报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长李晓明先生、财务负责人李友谊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
重大风险提示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第十部分“重大风险提示”,敬请投资者注意。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该平台披露的信息为主。本报告所涉及的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对公司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7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1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4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13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6第五节 重要事项………………………………………………… 31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8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45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46第九节 公司治理………………………………………………… 55第十节 财务报告………………………………………………… 62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175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我公司/汇绿生态 | 指 |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信股份/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指 | 变更前公司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环 | 指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汇绿园林 | 指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宁波汇宁 | 指 | 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汇绿5 | 股票代码 | 400038 |
股票交易场所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 ||
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 Hui Lyu ecological technology Groups Co.,Ltd. |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李晓明 | ||
公司注册地址 | 武汉市中山大道779-805号 | ||
公司办公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999号武钢集团办公大楼B座19层 | ||
邮政编码 | 430060 | ||
公司网址 | / | ||
电子信箱 | huilyu@cnhlyl.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严琦 | 徐迪 |
联系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999号武钢集团办公大楼B座19层 | |
电话 | (027)83661352 | (027)86537771-610 |
传真 | (027)83641351 | |
电子信箱 | huilyu@cnhlyl.com |
三、信息披露及置备地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 neeq.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公司股票交易所、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
股票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汇绿5 | 400038 |
五、其他有关资料
1、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2、公司聘请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或财务顾问。
独立财务顾问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
项目负责人 | 包晓磊 |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项目 | 2017年 | (调整后) | (调整前)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营业收入(元) | 926,751,299.62 | 858,557,199.94 | 858,557,199.94 | 7.94% | 641,926,984.87 | 641,926,984.8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3,453,561.10 | 106,610,647.22 | 106,398,864.37 | 15.80% | 61,767,297.49 | 67,725,568.49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 邓四斌 沈燕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116,262,567.13 | 102,336,829.64 | 102,125,046.79 | 13.61% | 58,802,404.70 | 64,760,675.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303,462.92 | -30,499,514.35 | -26,018,388.43 | -130.50% | -75,867,906.91 | -75,932,211.0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6 | 0.16 | 8.94% | 0.14 | 0.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16 | 0.16 | 6.83% | 0.13 | 0.1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38% | 14.65% | 14.30% | - | 10.89% | 11.67% |
2017年 | (调整后) | (调整前)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元) | 1,904,654,990.73 | 1,672,806,698.18 | 1,695,664,905.32 | 13.86% | 1,387,152,907.31 | 1,368,706,875.0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05,456,396.13 | 796,702,835.03 | 812,860,643.52 | 13.65% | 596,222,717.99 | 612,592,309.33 |
变动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综合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判断,属平稳正常。
1、会计政策变更的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规定,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不涉及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也并未影响本集团本报告期的净利润。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本公司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报;本公司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对于本公司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利润表影响项目 | 合并利润表 | |
本年影响金额(+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 上年调整金额(+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 |
资产处置收益 | -137,532.74 | 432,632.09 |
营业外收入 | - | -496,658.64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496,658.64 |
营业外支出 | -137,532.74 | -64,026.55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37,532.74 | -64,026.55 |
对利润表影响 | - | - |
(3)本公司将由原在财务报表存货科目中列示和披露的已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尚未结算的工程款项,转至应收账款列示和披露,并按下述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对报告期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账龄 | 已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未结算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0 |
1-2年 | 0 |
2-3年 | 5 |
3-4年 | 10 |
4-5年 | 20 |
5-6年 | 50 |
6年以上 | 100 |
对本公司2016年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数据的追溯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2016年度影响金额 |
应收账款 | 241,548,652.77 |
存货 | -204,764,488.0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196,041.17 |
未分配利润 | -27,588,123.52 |
资产减值损失 | 12,170,185.95 |
所得税费用 | -3,042,546.49 |
净利润 | -9,127,639.46 |
详见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18-027号公告。
2、会计差错调整
(1)关于BT项目未计提建设期的利息的调整
①根据汇绿园林金华市湖海塘公园景观工程融资EPC总承包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该项目工程建设期为2年,回购期为3年,合同约定建设期与回购期利率均为5.19%/年,公司未按照该项目合同约定的建设期融资费用的计息基数、中标融资利率、计息起止占用时间等条款,单独计算建设期的资金占用费用,并作为利息收入确认入账列入长期应收款核算。
②汇绿园林2013年3月4日与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签订了关于松溪文秀湖BT项目《项目合同》的合同约定:融资费用由建设期贷款利息和回购期资金占用费用构成,建设期贷款利息=(工程建设造价*50%+甲方实际委托支付款)*建设期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建设期年限基准贷款利率*建设期(建设
期年限以双方约定的年限为准); 公司未按照该项目合同约定的建设期融资费用的计息方法计提利息,并列入长期应收款核算。
(2)关于质保养护期内养护成本的调整
工程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汇绿园林公司将实际发生补种苗木的成本、养护人员薪酬等养护费用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为规范核算和全面反映工程项目的成本情况,公司决定对合同约定需要在质保期承担养护义务的工程项目预估质保期的养护成本并纳入总预算成本,本次对管理费用-养护费及营业成本、收入进行对应调整。
(3)关于项目管理部间接费用的调整
公司子公司汇绿园林公司项目管理部发生的工程施工间接费用是公司在组织管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能直接归属到某项工程的各项开支费用。公司原将工程施工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本次将对于与单个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计入该项目成本,对于与多个项目相关的费用按照各工程项目当期发生的直接成本的权重比例分摊至当期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核算。
(4)关于苗木土地平整费分摊的调整
公司子公司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原将与苗木种植相关的整地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核算,未计入消耗性生物资产核算。为规范核算苗木生产成本的准确性,公司决定将上述费用纳入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核算范围,并按公司制定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分配方法,确认各类苗木应分摊的整地费用。
3、追溯重述法
上述会计差错事项及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金额单位:元)
项目 | 更正前 | 调整金额 | 更正后 |
应收账款 | 224,756,995.89 | 168,150,152.10 | 392,907,147.99 |
存货 | 677,363,874.71 | -222,031,963.09 | 455,331,911.62 |
其他流动资产 | 8,959,615.34 | 12,268,312.01 | 21,227,927.35 |
长期应收款 | 475,853,334.57 | 12,318,320.71 | 488,171,655.28 |
长期待摊费用 | 13,242,294.31 | 13,340.21 | 13,255,634.5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701,167.97 | 6,423,630.92 | 15,124,798.89 |
其他应付款 | 18,594,085.91 | 13,680.00 | 18,607,765.91 |
其他流动负债 | 8,572,960.79 | 227,161.71 | 8,800,122.50 |
营业成本 | 619,594,584.17 | 28,955,714.41 | 648,550,298.58 |
管理费用 | 79,657,447.73 | -27,334,255.60 | 52,323,192.13 |
财务费用 | 7,632,082.21 | -6,719,601.62 | 912,480.59 |
资产减值损失 | 4,049,918.98 | 5,324,818.75 | 9,374,737.73 |
应交税费 | 49,969,829.17 | -6,941,240.36 | 43,028,588.81 |
所得税费用 | 37,628,612.59 | -438,458.79 | 37,190,153.80 |
净利润 | 106,398,864.37 | 407,143.38 | 106,806,007.75 |
盈余公积 | 41,948,119.86 | -820,422.19 | 41,127,697.67 |
未分配利润 | 344,199,421.22 | -15,337,386.30 | 328,862,034.92 |
4、未来适用法
无。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报表已重述、调整。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7,532.7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920,344.66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222,704.2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4,467.40 |
小 计 | 9,455,640.23 |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2,264,646.26 |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 - |
合 计 | 7,190,993.9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
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园林工程施工、设计、苗木种植,服务于城市整体环境的提升。园林工程项目的开展,以配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市政园林项目为主,同步参与城市重点设施配套建设、国际性赛事及大型会议等配套环境建设项目,参与建设房地产开发配套和古建筑修复。设计业务板块在独立承接园林景观设计业务的同时,参与到公司园林工程施工中,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效果控制提供意见。苗木种植业务目前是公司为打造全产业链,降低工程成本,建立的业务板块,现公司在湖北省、浙江省、江西省分别建立了苗木基地。
报告期公司除了在园林绿化工程领域进一步拓宽业务外,更是根据十九大精神,布局水生态治理和土壤治理,公司已与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依托科研力量开辟新的业务领域。
(二)报告期行业发展阶段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十九大报告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高度重视,表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将迎来新的战略机遇。
现阶段要解决的,是我国在发展过程中粗放式发展遗留的城市污染问题。为了增强城市的功能,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立可持续、生态的经济环境,各地均在进行旧城改造。随着人们对生活环境要求的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投资成增加趋势。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 |
货币资金 | 增加39%是承兑保证金及工程款回款情况较上年增多。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减少100%是汇绿生态将交易性资产本年予以处置。 |
应收账款 | 增加37.78%是将竣工验收未决算项目余额转入应收账款核算部分项目于2017年完工挂账,另项目结算金额较上年增长,款项部分未收回。 |
其他应收款 | 减少37.87%是备用金年末收回,余额减少。 |
其他流动资产 | 增加52.66%为东湖绿道二期工程暂估应付账款较上年增加,同时暂估进项税,转入其他流动资产列报所致。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减少66.67%系本公司与2017年10月出售了原持有的宁波天河生态水景科技有限公司112万股股票,故可供出售金融资减少1,536,666.67元,同时对应确认投资收益218,612.17元。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目前主要来自于汇绿园林的整体经营实力。
1、资质优势
汇绿园林拥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十三项资质,企业资质的差异决定了其业务范围和可承接项目的规模,规模越大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其综合性越强,复杂性越高,往往涉及绿化、市政道路、管线、照明、古建等多个专业工程领域,对企业的资质要求较高。经营资质是园林绿化企业实力的直接体现。
2、人才优势
汇绿园林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对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经过多年发展,现有50余名具有多年施工经验的注册类专业人才,能够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为其对外承揽项目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同时,汇绿园林还建立了一支既具备先进设计理念和艺术品位,又拥有丰富项目操作经验的设计师队伍,能够有效保证工程项目的艺
术效果。
3、产业链综合服务优势
汇绿园林作为一家综合性的大型园林绿化企业,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园林工程施工业务为核心,园林景观设计业务快速发展,绿化养护及苗木种植作为补充的业务格局,各项业务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提升了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设计和施工是城市园林产业链条中的核心环节,汇绿园林同时拥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两项业务的协调开展增强了业务承揽和实施能力。汇绿园林在园林工程施工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提高了设计业务的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降低了设计变更频率,加快了设计业务的实施效率,有利于工程的顺利开展。同时优质的工程项目给园林景观设计业务提供更多的客户资源,园林景观设计业务同样能够为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提供丰富的项目信息,有利于园林工程施工业务的开发,双方互为依托,相辅相成。
随着行业的发展,园林工程施工项目对于苗木品种及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需求也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与功能化的特点,尤其是对大规格苗木和特色品种苗木的需求日益增加,因此苗木资源已成为影响园林企业设计、施工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汇绿园林已建成宁波苗木种植基地及江西苗木种植基地。未来,随着苗木自给程度的不断提升,将为其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效率提供保障,同时有利于降低工程施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4、大中型项目运营优势
大中型园林工程项目具有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工期长的特点,对企业的综合管理能力要求较高。经过多年发展,汇绿园林已培育一支可以承接大型施工项目的优秀专业人才队伍,在大中型项目施工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概述
近年来,我国园林行业发展良好,园林景观独特的文化、环保、生态及社会效益已获得全社会广泛的认可,同时伴随着行业投资规模的扩大和业务领域的拓展,行业已经从传统的道路景观绿化、市政公园、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厂住区绿化逐步延伸到了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关的森林公园、流域治理、生态湿地修复、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土壤改良与土壤污染修复等领域,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公司业务借力于国家生态建设的发展,2017年承建了并完成了湖北、浙江、山东等大中型城市的重点园林工程项目,稳步实现2017年度业绩增长。
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926,751,299.62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9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453,561.1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5.80%,公司增强业务能力的同时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大幅改善。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单位:元
项目 | 2017年 | 2016年 | 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 926,751,299.62 | 858,557,199.94 | 7.94% |
营业成本 | 766,714,384.94 | 720,008,311.78 | 6.49% |
销售费用 | 835,958.88 | 1,516,151.00 | -44.86% |
管理费用 | 54,564,655.97 | 52,323,192.13 | 4.28% |
财务费用 | -10,870,259.23 | 912,480.59 | -1291.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03,462.92 | -30,499,514.35 | -130.5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39,598.72 | 72,677,638.71 | -123.7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273,618.42 | 5,033,128.13 | 918.72% |
说明:
销售费用下降主要是销售费用本年较上年下降44.86%主要原因系苗木销售收
入较上年减少,对应销售费用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主要是公司BT工程项目2017年确认建设期利息收入16,580,219.44元,2016年确认建设期利息收入6,719,601.62元;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17年有较大提高,主要系2017年度销售规模增大,且回款情况良好,改善了当期现金流量状况。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增减比例 | ||
金额(元)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元)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926,751,299.62 | 100.00% | 858,557,199.94 | 100.00% | 0.00% |
分行业 | |||||
工程收入 | 902,246,515.87 | 97.36% | 806,469,097.19 | 93.93% | 3.64% |
设计收入 | 17,179,777.01 | 1.85% | 35,169,149.70 | 4.10% | -2.24% |
苗木销售收入 | 7,051,890.50 | 0.76% | 15,835,795.80 | 1.84% | -1.08% |
其他收入 | 273,116.24 | 0.03% | 1,083,157.25 | 0.13% | -0.10% |
分产品 | |||||
园林施工 | 902,246,515.87 | 97.36% | 806,469,097.19 | 93.93% | 3.64% |
园林景观设计 | 17,179,777.01 | 1.85% | 35,169,149.70 | 4.10% | -2.24% |
苗木销售 | 7,051,890.50 | 0.76% | 15,835,795.80 | 1.84% | -1.08% |
其他收入 | 273,116.24 | 0.03% | 1,083,157.25 | 0.13% | -0.10%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517,643,632.06 | 55.86% | 630,286,471.64 | 73.41% | -17.56% |
华中地区 | 408,834,551.32 | 44.11% | 221,747,559.22 | 25.83% | 18.29% |
其他地区 | 0.00 | 0.00% | 5,440,011.83 | 0.63% | -0.63% |
华中地区-其他收入 | 273,116.24 | 0.03% | 1,083,157.25 | 0.13% | -0.10% |
说明:
2017年度公司在华中地区中标施工的工程项目增多,营业收入占比增加较大。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主营业务较单一本数据可直接参见“(1)营业收入构成”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增减比例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营业成本合计 | 703,086,445.78 | 100.00% | 648,550,298.58 | 100.00% | - |
分行业 | |||||
工程成本 | 685,773,090.58 | 97.54% | 619,452,180.38 | 95.51% | 2.02% |
设计成本 | 12,748,649.56 | 1.81% | 17,638,040.27 | 2.72% | -0.91% |
苗木销售成本 | 4,367,192.06 | 0.62% | 10,599,503.43 | 1.63% | -1.01% |
其他销售成本 | 197,513.58 | 0.03% | 860,574.50 | 0.13% | -0.10% |
分产品 | |||||
园林施工成本 | 685,773,090.58 | 97.54% | 619,452,180.38 | 95.51% | 2.02% |
园林景观设计成本 | 12,748,649.56 | 1.81% | 17,638,040.27 | 2.72% | -0.91% |
苗木销售成本 | 4,367,192.06 | 0.62% | 10,599,503.43 | 1.63% | -1.01% |
其他销售成本 | 197,513.58 | 0.03% | 860,574.50 | 0.13% | -0.10%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423,763,635.96 | 60.27% | 494,846,926.48 | 76.30% | -16.03% |
华西地区 | 0.00 | 0.00% | 3,277,618.60 | 0.51% | -0.51% |
华中地区 | 279,322,809.82 | 39.73% | 149,535,401.71 | 23.06% | 16.67% |
其他地区 | 0.00 | 0.00% | 890,351.78 | 0.14% | -0.14% |
说明:华中地区业务量增加,相应的成本增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孝感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的议案,该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元) | 616,374,805.85 |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66.51%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314,864,900.01 | 33.98% |
2 | 第二名 | 153,559,009.40 | 16.57% |
3 | 第三名 | 52,954,798.04 | 5.71% |
4 | 第四名 | 50,463,187.12 | 5.45% |
5 | 第五名 | 44,532,911.28 | 4.81% |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资料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27,173,576.25 |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7.94%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采购金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35,467,611.11 | 5.00% |
2 | 第二名 | 30,742,424.00 | 4.34% |
3 | 第三名 | 22,269,463.08 | 3.14% |
4 | 第四名 | 19,847,224.00 | 2.80% |
5 | 第五名 | 18,846,854.06 | 2.66% |
3、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2017年 | 2016年 | 同比增减 |
销售费用 | 835,958.88 | 1,516,151.00 | -44.86% |
管理费用 | 54,564,655.97 | 52,323,192.13 | 4.28% |
财务费用 | -10,870,259.23 | 912,480.59 | 1291.29% |
资产减值损失 | 17,183,297.33 | 9,374,737.73 | 83.29% |
报告期销售费用减少主要原因系苗木销售收入较上年减少,对应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项 目 | 2017年(元) | 2016年(元) | 增减比例 | 变动说明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35,826,550.14 | 961,903,843.71 | 7.6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6,523,087.22 | 992,403,358.06 | 3.4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33,835.34 | 76,245,673.96 | -90.64% | 上年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现金系汇绿生态企业合并收到的现金,本年无收到投资活动业务发生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373,434.06 | 3,568,035.25 | 583.11% | 主要为2017年武汉东湖绿道PPP项目投资武汉绿源公司2000万元。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2,180,116.65 | 363,517,016.00 | 46.40% | 本年借款余额较上年增加,发生额增加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0,906,498.23 | 358,483,887.87 | 34.15% | 本年应借款增加,支付的利息较上年增加。应付票据开具数量增加,本年承兑保证金发生额较大。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03,462.92 | -30,499,514.35 | -130.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变动主要系当期业务规模变动及结算金额变动影响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39,598.72 | 72,677,638.71 | -123.72% | 上年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现金系汇绿生态企业合并收到的现金,本年无收到投资活动业务发生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273,618.42 | 5,033,128.13 | 918.72% | 报告期借款发生额增加,利息增加,应付票据开具数量增加,本年承兑保证金发生额较大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348,048.24 | 46,992,816.53 | 11.40% | / |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项目 | 金额(元)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7,532.74 | -0.08% | 资产处置 | 否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920,344.66 | 7.04% | 主要为建筑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 部分是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222,704.29 | -1.31% | 当期转让天河水形成的收益 | 否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4,467.40 | -0.06% | 否 |
小 计 | 9,455,640.23 | 5.59% | ||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2,264,646.26 | 1.34% | ||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 - | |||
合 计 | 7,190,993.97 | 4.25% |
四、资产负债状况
1、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2017年末 | 2016年末 | 比重增减 | |||
金额(元)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元)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75,714,727.28 | 9.23% | 126,158,313.87 | 7.54% | 1.6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6,896,240.00 | 0.41% | - |
应收账款 | 541,351,017.08 | 28.42% | 392,907,147.99 | 23.49% | 4.93% |
预付款项 | 3,604,480.87 | 0.19% | 855,593.50 | 0.05% | 0.14% |
其他应收款 | 59,771,788.08 | 3.14% | 96,200,910.67 | 5.75% | -2.6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768,333.33 | 0.04% | 2,305,000.00 | 0.14% | -0.10% |
长期应收款 | 578,177,654.38 | 30.36% | 488,171,655.28 | 29.18% | 1.17% |
应收账款占比增加是公司对于已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但尚未决算的项目的期末余额转入应收账款核算,2017年末东湖绿道二期等规模较大的已完工项目较多,导致2017年末应收账款增长较大,此外随着项目规模的增大,施工期间的结算金额增长,期末结算款项收回滞后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其原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余额为0。
3、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科目 | 2017年末 | 2016年末 | 增减比例 | ||
金额(元) | 占总负债比例 | 金额(元) | 占总负债比例 |
短期借款 | 328,650,000.00 | 32.89% | 239,900,000.00 | 27.38% | 5.51% |
应付票据 | 63,663,287.08 | 6.37% | 48,716,497.37 | 5.56% | 0.81% |
应付账款 | 507,369,937.48 | 50.78% | 509,625,674.66 | 58.17% | -7.39% |
应交税费 | 53,623,978.09 | 5.37% | 43,028,588.81 | 4.91% | 0.46% |
其他应付款 | 14,044,890.43 | 1.41% | 18,607,765.91 | 2.12% | -0.72% |
说明:
短期借款占比增加主要系公司短期融资规模扩大。
五、投资状况
1、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汇绿园林投资设立武汉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武汉东湖绿道二期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管理。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汇绿园林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0%,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4,000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凯信联合资本管理(武汉)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28,000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0%;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4,000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武汉市花木公司认缴出资额2,000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
该投资事项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058号公告。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无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无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股份来源 | |||||||||
A股市场 |
6,896,240.00-2,856,991.16 | |
合计 |
单位:元 | |||||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 |||||
15525万元1,871,124,486.05 457,997,940.21 929,650,076.09172,100,640.91 137,776,508.48 | |||||
1000万元12,193,857.32 12,004,011.75 257,107.5083,222.79 83,169.72 | |||||
2000万元14,976,114.65 9,065,477.05 - -677,602.21 -678,502.21 | |||||
1000万元3,795,390.41 3,577,102.71 650,873.79208,076.03 156,057.02 | |||||
1000万元 | 已于2017年5月26日注销 | ||||
说明: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完成增资1000万元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增资后注册资本2000万元;2018年4月19日完成注册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注销“孝感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无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美丽中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园林行业进入以生态建设为主导的新一轮高速发展。从2017年中国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整体的发展趋势来看,园林绿化行业的市场需求情况良好,发展潜力较大,市场前景持续向好。国家关于生态建设投资及配套的财政、信贷等方面的政策的陆续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在上述宏观政策指导下,随着中国经济持续稳步增长、城市化建设广度和深度不断推进,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行业的市场需求也将逐步增长。
2、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以“致力生态领域事业、营建人类美好家园”为使命,崇尚生态文明建设、专注于风景园林事业,确立以风景园林为主导、水生态、土壤修复“三位一体”的发展方向,完善管理体系,优化经营结构、整合内外资源,力争成为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品牌价值与核心竞争力的综合性现代生态企业。
根据公司总体发展目标,未来3-5年公司经营计划主要围绕“三位一体”经营模式展开,重点发展园林绿化,立足华东、华中,发展中西部,面向全国,努力将企业打造成具有科技含量及创新能力的城市生态综合运营服务企业,力争成为国内生
态修复行业领先者;同时逐步开拓水生态、土壤修复板块业务,促进企业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十、重大风险提示
1.业务经营风险
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开展业务所采购的原材料包括苗木、石材、水泥、钢材等。近年来钢材、水泥价格变动较大,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他的结构材料及木材、砖瓦、工具等辅助材料的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变动较小,而绿化材料尤其是大规格苗木资源则相对紧缺,价格呈现上涨趋势,由于公司苗木种植业务处于建设阶段,苗木自给率不搞,因此苗木价格变动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过于频繁、幅度过大,尤其苗木等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上涨幅度过快,而公司无法通过扩大苗木种植业务规模提升苗木自给率,则将对公司的成本控制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为有效应对风险,本公司实施购销比价管理的竞标机制,严格筛选供应商,建立了稳定可靠的原材料供应商网络。另外,计划2018年公司增加自身苗圃建设投资,加大工程所需苗圃培植力度,为公司长足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人力资源成本上升风险:公司的劳务用工成本是公司经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人均生活水平和劳动者保障水平的提高,公司的劳动力成本在未来将呈现上升趋势。此外,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同行业企业对相关技术、设计、管理和市场营销人才的争夺也日趋激烈。因此,未来若出现公司人力成本过快上升的情况,将对公司的成本控制产生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为有效应对风险,公司制订了较有吸引力的薪酬体系并加强公司人文环境建设以稳定公司的人才队伍。
2.财务风险
(1)财务内部控制失控的风险
施工企业具有点多、线长、面广、分散的行业特点。为了降低风险,本公司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经费和资金管理,合理控制资金流动,加速资金周转;加大内部审计力度,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工作;通过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公司财务人
员整体业务素质,提高财务工作质量;加强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强化财务监督、分析和控制,提升公司财务管理和信息化综合水平。
(2)短期偿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快速扩大,资本性支出增加,营运资金的需求量不断上升,导致公司负债规模较大。虽然目前资产负债率尚在合理区间,但受行业特点的影响,随着公司产销规模扩大,如果上游供应商收紧信用政策或下游客户延长付款期限,亦或不能及时进行融资,将使公司面临短期偿债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3)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考虑更加稳健的财务制度,调整了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的会计政策。
由于公司工程项目特征,工程从建设完工到审计决算完成的时间跨度较长,同时又考虑公司客户多为市政施工部门,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较强的支付能力。公司认为调整后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政策能更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由于公司的业务模式特点,在信用政策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仍会保持较大金额且进一步增加。虽然公司已经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但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的不利影响,出现无力支付款项的情况,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从而发生坏账的风险,对公司的利润水平和资金周转产生一定影响。
3.技术风险
工程质量风险:公司针对园林工程施工、园林规划设计、苗木种植等具体业务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对每个业务环节均制定了严格的检验流程。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园林绿化)金奖、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优秀奖等多项业内荣誉的获得者,未发生任何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问题与客户产生重大法律纠纷,不存在因质量问题受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罚的情况。但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未来公
司质量管理体系不能同步完善,则产生的质量问题将引发纠纷,对公司信誉造成损害,影响公司的业务拓展,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为了降低风险,本公司在施工管理中严格执行ISO9001质量体系标准,开展质量管理活动和施工过程全程控制。
4.市场风险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园林行业已经成为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但由于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企业数量众多,多数企业单一区域性经营特征明显,行业市场竞争激烈。虽然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具有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和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在资产规模、经营业绩、业务水平、市场品牌等方面位居行业前列,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在保持浙江等东部沿海地区区域优势地位的同时,已经初步成为了一家具有大中型项目施工经验和完整产业链体系的跨区域发展的园林绿化企业,拥有一定的市场地位和良好市场声誉。但由于行业集中度较低,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可能使公司的市场份额出现下降,并进一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和盈利能力的稳步提升。为此,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公司将努力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加强项目和技术管理,充分利用多年来积累的品牌形象,提高项目赢利能力。
5、人才流失的风险
现行宏观条件下,环境工程行业机会增加、竞争加剧。对于人才的流失的风险控制是企业管理层关注的重点。行业内对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才需求呈上升趋势,留住人才是企业稳定经营的基础。公司通过提升企业文化、提高薪酬待遇,调整绩效方案等方法留住人才,使企业得以稳定发展。
6、公司管理当局对风险管理的认识
随着市场体制的不断完善,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本公司面临的机遇越来越多,同时风险会越来越大。本公司管理层认识到:作为企业,机遇与挑战同在,风险不可避免,只能加强管理,本公司管理层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平衡风险与收益,力争在最小的风险条件下获取最大的收益。结合本公司的规模和业务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本公司包括风险管理机构设置、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反应以及部门及人员的职责与权限等要素在内的系统的风险管理机制。
十一、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未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1、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的职责明确,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2、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本年度不分配不转增;
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公司2016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的比例 |
2017年 | 0 | - | - | - |
2016年 | 14,700,000.00 | 13.79% | - | - |
2015年 | 0 | - | - | - |
4、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7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权分置改革 | 重组方原股东 | 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赠送2.5股华信股份股票。 | 2015年9月2日 | 已履行完毕 | |
重组方原股东 | 其合计持有的汇绿园林12.8233%股份赠予华信股份。 | 2015年9月2日 | 已履行完毕 | ||
相关股东 | 华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前述十二个月锁定期之后的十二个月之内,通过上市交易或转让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总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在前述 | 2015年9月2日 | 持续履行 |
十二个月锁定期之后的二十四个月之内,通过上市交易或转让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总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 |||||
重大资产重组 | 重组方原股东 |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3年内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的全部注入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汇绿园林原股东将采取该协议约定的方式对华信股份进行补偿。 | 2017年度已实现承诺;持续履行。 | ||
李晓明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持续履行 | |||
李晓明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持续履行 | |||
重组方原股东 | 股份锁定承诺:李晓明、李晓伟、宁波汇宁、宁波汇贤、宁波晟业承诺其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完成登记之日起12月内不转让;陈志宏承诺,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其中1,611,853股自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股份自完成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 已履行完毕。 |
四、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
五、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1、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
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3年为我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并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提供审计服务。因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经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2、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公司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审计。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于2005年退市。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有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生态”)168万股股权,其中有112万股已解限。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前董事潘军标。水生态公司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公司,本次交易价格参照近期市场成交价格定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详见2017-062号公告。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担保情况
(1)2016年3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支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330,000,000.00元(人民币叁亿叁仟万元整),担保主债权期限为自2016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0日。详见2016-038号公告。
(2)2017年3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
人民币300,000,000.00元(人民币叁亿元整),担保主债权期限为自2017年2月15日至2018年2月14日。详见2017-011号公告。
(3)2017年3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165,000,000.00元(人民币壹亿陆仟伍佰万元整),担保主债权期限为2017年3月17日至2018年2月14日。详见2017-018号公告。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公告索引 |
1 | 《广利河与溢洪河水系治理项目-利三沟水系完善工程三标工程施工四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6,432.06 | 2017-034 |
2 | 《广利河与溢洪河水系治理项目—东营市溢洪河湿地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13.866.97 | 2017-044 |
3 | 《武汉东湖绿道二期工程PPP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联合体合同价91.222.96 | 2017-064 |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1、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六、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1、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说明:
(1)股份解除限售 255,381,2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48%,可转让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详见2017年10月30日2017-068号公告。
(2)公司2017年度增选董事刘政持有股份限售120,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
2、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无。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小计(股)数量(股)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513,647,82073.38%-255,261,138-255,261,138258,386,68236.91%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513,647,82073.38%-255,261,138-255,261,138258,386,68236.91% | ||||
其中: | ||||
境内法人持股207,907,76329.70%-168,794,967-168,794,96739,112,7965.59% | ||||
境内自然人持股305,740,05743.68%-86,466,171-86,466,171219,273,88631.32%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 | ||||
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86,352,18026.62%255,261,138255,261,138441,613,31863.0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700,000,000100.00%700,000,000100.00% |
项目 | 本次变动前 | 报告期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35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35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2、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股东名称 | 期初持股份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李晓明 | 227,537,723 | - | 227,537,723 | 32.51% | 170,653,293 | - | - | 自然人 |
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 | 152,498,815 | - | 152,498,815 | 21.79% | 13,735,845 | - | - | 企业法人 |
宁波同协投资有限公司 | 60,515,403 | -7,397,039 | 53,118,364 | 7.59% | - | - | - | 企业法人 |
李晓伟 | 38,729,858 | - | 38,729,858 | 5.53% | 29,047,394 | - | - | 自然人 |
宁波金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231,930 | - | 27,231,930 | 3.89% | - | - | - | 有限合伙 |
刘毅 | 25,147,254 | - | 25,147,254 | 3.59% | 12,704,422 | - | - | 自然人 | |||
陈志宏 | 13,443,821 | - | 13,443,821 | 1.92% | - | - | - | 自然人 | |||
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0,892,773 | - | 10,892,773 | 1.56% | - | - | - | 企业法人 | |||
孙旭朝 | 8,845,894 | -1,306,795 | 7,539,099 | 1.08% | - | - | - | 自然人 | |||
刘创 | 6,748,702 | - | 6,748,702 | 0.96% | 6,748,702 | - | - | 自然人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十大股东中李晓明和李晓伟为兄弟关系,宁波汇宁为李晓明控制的企业;刘毅和刘创是兄妹关系,属一致行动人。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 | 138,762,97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8,762,970 | ||||||||
李晓明 | 56,884,43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884,430 | ||||||||
宁波同协投资有限公司 | 53,118,364 | 人民币普通股 | 53,118,364 | ||||||||
宁波金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231,93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231,930 | ||||||||
陈志宏 | 13,443,8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43,821 | ||||||||
刘毅 | 12,442,832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42,832 | ||||||||
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0,892,773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92,773 | ||||||||
李晓伟 | 9,682,464 | 人民币普通股 | 9,682,464 | ||||||||
孙旭朝 | 7,539,099 | 人民币普通股 | 7,539,099 | ||||||||
胡国良 | 6,743,738 | 人民币普通股 | 6,743,738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即持股数量的说明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4、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李晓明 | 227,537,723 | 170,653,293 |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际控制人持股及高管股解限条件解限。 | 56,884,430 | 股权分置改革、实际控制人持股及高管股限售。 |
2 | 李晓伟 | 38,729,858 | 29,047,394 | 高管股解限条件解限。 | 9,682,464 | 高管股限售。 |
3 | 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 | 152,498,815 | 13,735,845 |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解限。 | 138,762,970 | 股权分置改革限售 |
4 | 刘毅 | 25,147,254 | 12,704,422 |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解限。 | 12,442,832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前述十二个月锁定期之后的十二个月之内,通过上市交易或转让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总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在前述十二个月锁定期之后的二十四个月之内,通过上市交易或转让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总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
5 | 刘创 | 6,748,702 | 6,748,702 | 高管股解限条件解限。 | - | 高管股限售。 |
6 | 深圳丰华电子有限公司 | 4,704,000 | 4,704,000 | 应解限,由于未办理确权手续未解限。 | - | 应解限,由于未办理确权手续未解限。 |
7 | 无锡智慧投资有限公司 | 2,537,142 | 2,537,142 | 因被冻结,无法办理托管手续,待解除冻 | - | 无锡智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因被冻结,无法办理托管手 |
结后办理解除限售登记 | 续,待解除冻结后办理解除限售登记 | |||||
8 | 武汉市城市信用合作联合社 | 2,469,600 | 2,469,600 | 应解限,由于未办理确权手续未解限。 | - | 应解限,由于未办理确权手续未解限。 |
9 | 武汉市江汉区房地产公司 | 2,469,600 | 2,469,600 | 应解限,由于未办理确权手续未解限。 | - | 应解限,由于未办理确权手续未解限。 |
10 | 武汉市保险公司江汉支公司 | 2,058,000 | 2,058,000 | 应解限,由于未办理确权手续未解限。 | - | 应解限,由于未办理确权手续未解限。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无
(2)自然人
姓名 | 李晓明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结构图需更新
2、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无
(2)自然人
姓名 | 李晓明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无
五、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不存在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1、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止日期 | 持股数量(股)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 | 增减变动原则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
期初数 | 期末数 | ||||||||||
李晓明 | 男 | 44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227,537,723 | 227,537,723 | - | - | 321,840.00 | 否 |
李晓伟 | 男 | 48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38,729,858 | 38,729,858 | - | - | 325,440.00 | 否 |
刘斌 | 男 | 41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 | - | - | - | 306,040.00 | 否 |
刘政 | 男 | 29 | 董事 | 现任 | 2017年6月2日至2019年4月7日 | 160,100 | 160,100 | - | 否 | ||
金小川 | 女 | 42 | 董事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 | - | - | - | 79,800.00 | 否 |
严琦 | 女 | 42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 | - | - | - | 282,931.86 | 否 |
丁晓东 | 男 | 52 | 独立 董事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 | - | - | - | 71,428.56 | 否 |
金荷仙 | 女 | 54 | 独立 董事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 | - | - | - | 71,428.56 | 否 |
彭和平 | 男 | 68 | 独立 董事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 | - | - | - | 71,428.56 | 否 |
张兴国 | 男 | 52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 | - | - | - | 284,220.00 | 否 |
钱如南 | 男 | 42 | 监事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 | - | - | - | 233,640.00 | 否 |
鹿海军 | 男 | 36 | 监事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 | - | - | - | - | 否 |
李雁 | 女 | 48 | 职工 监事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 | - | - | - | 282,732.00 | 否 |
蒋向春 | 男 | 47 | 职工 监事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 | - | - | - | 233,901.00 | 否 |
李友谊 | 男 | 37 | 财务 总监 | 现任 | 2016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0日 | - | - | - | - | 284,040.00 | 否 |
刘创 | 男 | 54 | 董事 | 离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7年6月2日 | 6,748,702 | 6,748,702 | - | - | - | 否 |
潘军标 | 男 | 40 | 董事 | 离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7年6月2日 | - | - | - | - | 77,130.00 | 否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独立董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年终由公司考核评定后一次发放。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已支付,与本报告披露的薪酬总数一致。 |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长李晓明任宁波汇宁执行董事。
(2)副董事长李晓伟任宁波汇宁监事。
(3)董事金小川任宁波汇宁投资经理。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股东单位任职。
2、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李晓明 男,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汇绿生态董事长、总经理,宁波汇宁执行董事,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协会副会长。汇绿园林创始人之一,有10年以上园林行业经验。自2010年起历任汇绿园林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汇宁执行董事、经理,曾任宁波市北仑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宁波市风景园林协会副理事长。
李晓伟 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年8月至今就职于汇绿园林。现任汇绿生态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汇绿园林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汇宁监事,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宁波市风景园林协会副理事长。
刘政 男,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现任公司董事会董事,广东鹏泽长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曾任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员,湖南武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策划师,深圳市前海鹏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刘斌 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二级注册建造师。现任公司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2000年5月至2015年11月,曾在宁波滕头园林设计院工作,曾任宁波滕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经营部经理,浙江滕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宁波滕头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院长,浙江滕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严琦 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现任公司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武汉蓝德凯尔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监事。自2003年6月至今历任汇绿生态战略发展中心、证券投资中心经理助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
金小川 女,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会董事,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经理。曾在宁波达金渔具有限公司、汇绿园林工作,曾任宁波汇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丁晓东 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副教授。现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师,宁波博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济南宏泰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曾任山东财政学院教师,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金荷仙 女,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林业大学农学博士、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现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学院教授,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副秘书长,《中国园林》杂志社社长、常务副主编, 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人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汇绿园林独立董事,《中国园林》杂志社副社长、常务副主编。
彭和平 男,195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现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人事处科长、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校友会秘书长、教育基金会秘书长,汇绿园林独立董事,中央编办研究中心研究员,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北京光耀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兴国 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汇绿园林副总经理。曾在宁波市北仑区国土资源局工作,曾任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工务局科长。
鹿海军 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监事会监事,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萌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龙娱数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博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博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西藏华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上海浦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投资副总监、投资总监、副总经理。
钱如南 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现任公司监事会监事,汇绿园林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曾在宁波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宁波顺和路桥设计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李雁 女,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监事会监事,武汉蓝德凯尔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汇绿园林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曾先后担任武汉市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院长助理、湖北新发展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怡景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
蒋向春 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二级注册建造师。现任公司监事会监事、汇绿园林副总经理,宁波汇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监事。曾在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浙江华业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浙江华业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区域经理、副总经济师,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送变电分公司部门主任、项目负责人,汇绿园林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友谊 男,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大学学历。现任汇绿生态财务总监,
汇绿园林财务总监,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1年4月至今就职于汇绿园林,历任汇绿园林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在职人员姓名 | 其它单位名称 | 在其它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李晓明 | 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1年06月03日 | |
李晓伟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5年10月30日 | |
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1年11月01日 | ||
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2年09月06日 | ||
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06月28日 | ||
刘政 | 广东鹏泽长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风控总监 | 2017年8月 | |
金小川 | 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3年01月04日 |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一般管理人员 | 2001年8月 | ||
严琦 | 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5年03月 | 2017年8月 |
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5年09月 | 2017年10月 | |
孝感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5年09月 | 2017年5月 | |
武汉蓝德凯尔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01月 | ||
丁晓东 | 山东财经大学 | 教师 | 1988年7月 | |
宁波博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8月 | ||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3年3月 | ||
济南宏泰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17年6月27日 | ||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2年1月 | 2018年1月 | |
光和文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1年9月 | 2017年10月 |
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1年4月 | 2017年4月 | |
金荷仙 | 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学院 | 教授 | 1985年7月 | |
《中国园林》杂志社 | 社长、常务副主编 | 2016年10月 |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 副秘书长 | 2008年10月 | ||
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4年8月 | ||
浙江人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6月 | ||
彭和平 |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4年8月 | |
北京光耀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4月 | 2017年3月 | |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6月 | ||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5月 | ||
张兴国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1年2月 | |
钱如南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2011年2月 | |
鹿海军 |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2月08日 | |
上海萌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1月06日 | ||
龙娱数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3月05日 | ||
上海博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7月13日 | ||
浙江博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3月16日 | ||
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5年03月24日 | ||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7年12月6日 | ||
西藏华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11月30日 | ||
蒋向春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5年10月 | |
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11月 | ||
宁波汇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2月8日 | ||
李雁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设计院副院长 | 2014年04月28日 |
武汉蓝德凯尔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6年01月 | ||
李友谊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15年10月 | |
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09月06日 |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人员变动如下:
1、离职董事:
公司董事潘军标先生、刘创先生报告期内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2、新任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刘政先生、严琦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1、员工情况
在册职工人数 |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4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473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47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设计人员 | 86 |
公司管理人员(含行政管理人员) | 113 |
工程管理人员 | 234 |
苗圃管理人员 | 40 |
合计 | 47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教育程度类别人数 |
本科及以上 | 282 |
大、中专 | 146 |
大、中专以下 | 45 |
合计 | 473 |
2、薪酬政策
公司薪酬政策以人力资源战略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岗位价值和业绩为衡量标准,设立具有外部竞争力和内部公平性的薪酬福利体系,确保能吸引行业优秀人才,留住公司核心、关键人才,盘活人力资源,激活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打造稳定、团结、进取的团队,实现人才与企业的共同发展。
3、培训计划
公司致力建设学习型组织,以达到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为目标,根据业务需要和员工需求,制定培训计划。主要从企业文化、专业技术、管理能力、个人素养等方面开展培训活动。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无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1、公司治理概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不断规范公司运作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制订了适用于公司重新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未来分红回报规则》;制定了《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董监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重新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
2、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要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平等权利,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2017年6月2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严琦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刘政为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后人数不变,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能够不受影响的独立履行职责。
5、监事和监事会: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成员5人,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能够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尽责的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6、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确保所有投资者有平等机会获取公司信息,增加了公司透明度,切实发挥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的作用。
7、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诚信对待供应商和客户,认真培养每一位员工,坚持与相关利益者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8、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相关制度规定。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机制主要体现在其履职业绩和薪酬水平上,按年度进行考评。报告期内,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目标进行了绩效考核,高级管理人员均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自然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召开日期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017年3月3日 | 65.17% | 2017年3月3日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告编号2017-008) |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017年4月11日 | 75.47% | 2017年4月12日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告编号2017-021) |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017年6月2日 | 60.61% | 2017年6月2日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告编号2017-038) |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017年9月13日 | 60.61% | 2017年9月13日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告编号2017-061) |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017年12月11日 | 60.63% | 2017年12月11日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告编号2017-079)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金荷仙 | 8 | 8 | 0 | 0 | 0 | 无 | 0 |
丁晓东 | 8 | 8 | 0 | 0 | 0 | 无 | 0 |
彭和平 | 8 | 8 | 0 | 0 | 0 | 无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无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全体董事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有关知识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职责。
(一)2017年2月1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2017年3月2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确认2016年度公司高管薪酬》、《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定上市后适用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终止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相关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7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发表了同意意见;对《关于2016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关于2016年度关联交易》、《关于2016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
(三)2017年5月18日,第八届第十一次会议,对选举严琦为公司董事以及选举刘政为公司董事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2017年9月25日,第八届第十三次会议,对转让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五)2017年11月24日,第八届第十五次会议,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各专门委员会能够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在公司战略制定、内部审计、人才选拔薪酬与考核等各个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协调,组织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事项进行调研及核查;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听取审计部年度及季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安排,指导并监督审计部做好内部控制建设。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议,并就2017年年度报告与审计机构进行了有效沟通。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考评方案的制定及执行。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次,确认2016年度高管薪酬,并审议了2017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及调整方案,形成决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提出建议。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次,分别选举严琦、刘政为公司董事。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对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主要审议了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的议案,制定了公司重新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制定了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七、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进行检查和监督,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为有效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更好的履行职责,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个人的经营业绩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其年薪。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分为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两部分。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年终发放。
九、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评价如下:
我们认为,汇绿生态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7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众环审字(2018)012460号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绿生态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汇绿生态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汇绿生态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其他信息
汇绿生态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汇绿生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汇绿生态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汇绿生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汇绿生态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汇绿生态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汇绿生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汇绿生态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汇绿生态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
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邓四斌
中国注册会计师 沈燕
中国 武汉 2018年4月27 日
会合01 表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七)、832,406,391.1621,227,927.35 |
流动资产合计1,222,351,053.941,100,178,045.00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七)、9768,333.332,305,00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七)、10578,177,654.38488,171,655.28 |
长期股权投资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七)、1148,698,346.3953,617,252.48 |
在建工程 |
工程物资 |
固定资产清理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无形资产(七)、12181,655.31154,312.01 |
开发支出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七)、1314,946,431.5613,255,634.52 |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1419,531,515.8215,124,798.89 |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1520,000,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682,303,936.79572,628,653.18 |
资产总计1,904,654,990.731,672,806,698.18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合01 表 |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
合并资产负债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七)、3154,790,830.4741,127,697.67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七)、32423,952,463.22328,862,034.9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05,456,396.13796,702,835.03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905,456,396.13796,702,835.0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总计1,904,654,990.731,672,806,698.18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合02 表 |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
项 目附注2017年度2016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七)、32926,751,299.62858,557,199.94 |
其中:营业收入(七)、33926,751,299.62858,557,199.94 |
利息收入 |
已赚保费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二、营业总成本766,714,384.94720,008,311.78 |
其中:营业成本(七)、33703,086,445.78648,550,298.58 |
利息支出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退保金 |
赔付支出净额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保单红利支出 |
分保费用 |
税金及附加(七)、341,914,286.217,331,451.75 |
销售费用(七)、35835,958.881,516,151.00 |
管理费用(七)、3654,564,655.9752,323,192.13 |
财务费用(七)、37-10,870,259.23912,480.59 |
资产减值损失(七)、3817,183,297.339,374,737.73 |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39415,674.702,825,360.5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40-2,638,378.99-1,908,863.9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41-137,532.74432,632.09 |
其他收益(七)、4211,920,344.6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69,597,022.31139,898,016.85 |
加:营业外收入(七)、4370,558.435,921,147.17 |
减:营业外支出(七)、44417,387.832,018,363.0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69,250,192.91143,800,801.02 |
减:所得税费用(七)、4545,796,631.8137,190,153.8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3,453,561.10106,610,647.2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1.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3,453,561.10106,610,647.22 |
2.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1.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3,453,561.10106,610,647.22 |
合并利润表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0.180.1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0.170.16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合03 表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9,010,565.62-218,435.96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2,348,048.2446,992,816.5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9,121,181.7062,128,365.1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1,469,229.94109,121,181.70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合04表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单位:人民币元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197,826,394.00228,886,708.4441,127,697.67328,862,034.92796,702,835.0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197,826,394.00228,886,708.4441,127,697.67328,862,034.92796,702,835.03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3,663,132.8095,090,428.30108,753,561.1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123,453,561.10123,453,561.1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 所有者投入普通股 | ||||||||||||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 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4. 其他 | ||||||||||||
(三)利润分配13,663,132.80-28,363,132.80-14,7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13,663,132.80-13,663,132.8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4,700,000.00-14,700,000.00 | ||||||||||||
4.其他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或股本) | ||||||||||||
5. 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 ||||||||||||
6. 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 本期提取 | ||||||||||||
2. 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年末余额197,826,394.00228,886,708.4454,790,830.47423,952,463.22905,456,396.13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 目
项 目 | 2017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
会合04表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 目 | 2016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155,250,000.00177,593,632.6229,845,054.73233,534,030.64596,222,717.9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155,250,000.00177,593,632.6229,845,054.73233,534,030.64596,222,717.99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2,576,394.0051,293,075.8211,282,642.9495,328,004.28200,480,117.0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106,610,647.22106,610,647.2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2,576,394.0051,293,075.8293,869,469.82 | ||||||||||||||
1. 所有者投入普通股42,576,394.0051,293,075.8293,869,469.82 | ||||||||||||||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 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4. 其他 | ||||||||||||||
(三)利润分配11,282,642.94-11,282,642.94 | ||||||||||||||
1.提取盈余公积11,282,642.94-11,282,642.9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或股本) | ||||||||||||||
5. 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 ||||||||||||||
6. 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 本期提取 | ||||||||||||||
2. 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年末余额197,826,394.00228,886,708.4441,127,697.67328,862,034.92796,702,835.03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企01 表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资产)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944,424.50295,976.68 |
流动资产合计429,766,276.2475,054,578.33 |
非流动资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768,333.332,305,00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十五)、31,044,161,300.001,037,661,3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644,411.38824,810.02 |
在建工程 |
工程物资 |
固定资产清理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无形资产 |
开发支出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合计1,045,574,044.711,040,791,110.02 |
资产总计1,475,340,320.951,115,845,688.35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企01 表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3,915,862.11-365,008,503.3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468,844,606.601,105,434,741.7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总计1,475,340,320.951,115,845,688.35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企02 表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表 | |
六、综合收益总额378,109,864.83-13,187,974.70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企03表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现 金 流 量 表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160,205.67 -62,501,898.6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084,031.11 76,585,929.7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23,825.44 14,084,031.11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企04表 |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700,000,000.00741,728,327.9828,714,917.09-365,008,503.301,105,434,741.7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700,000,000.00741,728,327.9828,714,917.09-365,008,503.301,105,434,741.77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317,223.64361,092,641.19363,409,864.8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378,109,864.83378,109,864.8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 所有者投入普通股 | ||||||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 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4. 其他 | ||||||
(三)利润分配2,317,223.64-17,017,223.64-14,700,000.00 | ||||||
1. 提取盈余公积2,317,223.64-2,317,223.64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4,700,000.00-14,700,000.00 | ||||||
4. 其他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或股本) | ||||||
5. 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 ||||||
6. 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 本期提取 | ||||||
2. 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年末余额700,000,000.00741,728,327.9831,032,140.73-3,915,862.111,468,844,606.60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 目
项 目 | 2017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合计 | |
会企04表 |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248,856,652.00451,305,299.2928,714,917.09-351,820,528.60377,056,339.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248,856,652.00451,305,299.2928,714,917.09-351,820,528.60377,056,339.78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51,143,348.00290,423,028.69-13,187,974.70728,378,401.9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13,187,974.70-13,187,974.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51,143,348.00290,423,028.69741,566,376.69 | ||||||
1. 所有者投入普通股(注:有限公司仍为“资本”)451,143,348.00126,320,152.00577,463,500.00 | ||||||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 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4. 其他164,102,876.69164,102,876.69 | ||||||
(三)利润分配 | ||||||
1. 提取盈余公积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 其他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或股本) | ||||||
5. 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 ||||||
6. 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 本期提取 | ||||||
2. 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年末余额700,000,000.00741,728,327.9828,714,917.09-365,008,503.301,105,434,741.77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合计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项 目
项 目 | 2016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
财务报表附注(2017年12月31日)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于2016年6月2日由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0177840339L的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晓明。
2、历史沿革
本公司前身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前身为武汉市六渡桥百货公司,1989年10月20日经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武体改[1989]30号”文批准,由武汉市六渡桥百货公司独家发起,在武汉市六渡桥百货公司基础上,进行股份制改组。1990年1月29日注册登记成立武汉市六渡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1992年2月25日经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武体改[1992]123号文同意增资扩股,同时更名为武汉市六渡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10月28日经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武体改[1996]106号文同意,再次更名为武汉市六渡桥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9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434号”文批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六渡桥”,股票代码“0765”。
经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自2000年4月26日起由“武汉市六渡桥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变更为“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信股份”。
自 2001 年开始由于本公司连续三年亏损,2005 年 6 月 30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 了《关于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05]61 号), 本公司股票从 2005 年 7 月 4 日起终止上市。
2005 年 9 月 5 日,本公司股票开始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代办转让。股票简称“华信3”,股票代码:400038。
鉴于公司破产及债务重整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 年8 月6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
2016年4月,公司名称由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简称“汇绿5”,股票代码:400038。2016 年 5 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已出具《关于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股份登记的函》,公司就重大资产重组中的新增股份451,143,348 股在中国结算公司北京分公司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完成,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700,000,000.00股,并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7年3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在深交所重新上市等议案。
2017年4月11日,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在深交所重新上市等议案。
3、股本情况
(1)本公司初次上市时总股本为5,002.00万股,根据199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1997年年末总股本5,002.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4股,共计送红股2,000.80万股;
根据199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1998年年末总股本7,002.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4股,共计送红股2,801.12万股;
根据199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1999年年末总股本9,803.9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共计送红股2,941.176万股;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股本1,960.784万股,累计转送股后总股本增至14,705.88万股。同时,公司更名为“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信股份”。
2000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关于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0]184号),同意公司配售925.212万股普通股,其中向国家股股东配售112.0728万股,向社会法人股股东配售77.5512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735.5880万股。本次配股实际配售847.6608万股。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变更为15,553.5408万股。本公司已于2001年6月20日完成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200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1年中期分配预案:
公司2001年上半年可供分配的利润共计13,727,967.33元,以股份总数15,553.540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5股,共计送红股777.6770万股;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5股,共计转增股本8,554.4474万股,并每10股派现金0.125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增加至24,885.6652万股。本公司已于2011年1月12日办理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2016年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
李晓明、李晓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2号),核准本公司以每股1.28元的价格向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绿园林”)的全体股东共计发行451,143,348.00股股票,用于购买其持有的汇绿园林56.5721%股权。其中:向李晓明发行188,477,665股股份、向李晓伟发行32,081,305股股份、向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汇宁)发行126,320,138股股份、向宁波同协投资有限公司发行50,127,039股股份、向上海灵哲投资中心(普通合伙)发行4,010,163股股份、向宁波金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2,557,167股股份、向宁波鸿元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840,059股股份、向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发行9,022,867股股份、向陈志宏发行11,135,990股股份、向宁波汇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292,064股股份、向宁波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278,891股股份。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00,000,000.00股,并于2016 年 4 月 25 日,完成了上述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6年5月18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完成,公司股本总额变为700,000,000股。
4、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779-805号。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999号武钢集团大厦B座19楼
5、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土木工程建筑行业。本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生态环境修复工程;环境治理;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开发及工程施工;公共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工程咨询服务;园林苗木花卉的育种、种植、研发和销售;生态水景;土壤修复;小流域治理;对生态环境、园林绿化及高新技术行业投资;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许可经营项目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公司股本总额为700,000,000.00股,其中李晓明直接持有华信股份227,537,723.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5054%,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另外宁波汇宁持有华信股份152,498,815.00股,占总股本的21.79%,李晓明持有宁波汇宁54.60%的股权,通过宁波汇宁间接持有公司11.90%的股份,合计直接、间接持有公司44.4003%股份,并能够控制代表公司54.30%股份的投票权,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7、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于2018年4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报出。
(二)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因2016年度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汇绿园林股权构成反向购买,法律上母公司即本公司成为会计上的被收购方,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上母公司为汇绿园林。
2015年度,汇绿园林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公司共计4家,分别为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以及本年新设子公司金溪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2016年度,汇绿园林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公司共计8家,分别为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增加合并反向购买下的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孝感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以及武汉蓝德凯尔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度,汇绿园林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公司共计8家,分别为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以及本年新设子公司宁波汇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反向购买下的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武汉蓝德凯尔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因注销原因减少1家:孝感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及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化”以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 鉴于本公司向李晓明、李晓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重组事项已于2016年2月实施完成,本公司财务报表具体编制方法为:
(1)本公司通过实施破产及债务重整、股权分置改革、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等重组事项,汇绿园林原控股股东李晓明成为重组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取得了本公司的控制权。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反向购买,由于本公司(及其原子公司)在上述交易发生时持有构成业务的
资产或负债。故根据财政部2009年3月13日发布的《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相关的规定,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按照购买法的原则进行处理。
(2)在编制本合并财务报表时,是以汇绿园林作为会计上的购买方,视汇绿园林一直存在而编制,汇绿园林及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在并入财务报表时,以其在本次重组前的账面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而本公司(及其原子公司)重组前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在并入财务报表时,则作为会计上的被购买方,以本公司交易完成日(2016年2月29日)的公允价值纳入合并财务报表中。
(3)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留存收益和其他权益余额反映的是汇绿园林账面的留存收益和其他权益余额。
(4)财务报表中权益性工具的金额是根据购买日权益性工具的金额以及本公司购买日后权益性工具实际变动金额确定,购买日权益性工具的金额是以汇绿园林购买日前的实收资本以及按《企业会计准则》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新增实收资本之和。但是,财务报表中的权益结构反映的是合并后本公司的权益结构(即发行在外的权益性证券数量和种类),包括本公司本次为了收购汇绿园林而发行的权益。
(5)本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为以汇绿园林为会计上母公司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信息,个别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为本公司自身财务信息。即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系汇绿园林(法律上子公司)上年同期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本期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均为本公司(法律上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
(6)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口径进行认定和披露。
(四)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五)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正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的资产或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负债归类为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
3、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集团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于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按照本集团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调整的期间应不早于合并方、被合并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
(2)本集团报告期内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①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②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
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④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本集团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①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②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则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设置备查簿,记录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按照本集团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
5、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4)超额亏损的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
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合并报表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与丧失控制权时,按照前述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与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个别财务报表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按照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6、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
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不能仅凭合营方对合营安排提供债务担保即将其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合营方承担向合营安排支付认缴出资义务的,不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本集团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对于为完成不同活动而设立多项合营安排的一个框架性协议,本集团分别确定各项合营安排的分类。确定共同控制的依据及对合营企业的计量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13。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集团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集团属于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的,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本集团制定的金融工具或长期股权投资计量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包括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集团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1)汇兑差额的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9、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工具的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集团基于风险管理、投资策略及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等原因,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C、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摊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C、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摊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实现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④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A、本集团在期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B、本集团确定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C、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a)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按该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无论单项金额重大与否,仍将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独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
中进行减值测试。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集团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单项投资进行减值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果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跌幅超过成本的3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达一年以上,则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按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成本为取得时按照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出售时按加权平均法所计算的摊余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亦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本集团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同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集团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近期内回购;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
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负债;其他类金融负债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 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本集团在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终止对该项金融资产的确认。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本集团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本集团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本集团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0、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提
本集团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认标准: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公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将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含)以上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组合1:账龄分析法组合 |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结合现实的实际损失率确定不同账龄应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
组合2:保证金及无风险组合 | 保证金及无风险组合仅包括工程(设计)履约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在合同约定应收回之日前不存在回收风险或特殊应收款项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支付给政府或相关单位的经营活动保证金等一般不存在回收风险,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3;关联方组合 | 总、分、子公司的内部往来不计提坏账。 |
组合4: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决算应收账款组合 | 已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在验收或交付使用时点根据已经确认的收入扣除已结算进度款确认的应收账款。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组合1:账龄分析法组合 | 根据应收款项的不同账龄确定不同的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2:保证金及无风险组合 | 对属于此类保证金性质的应收款项,在合同约定之日尚未收回的,按保证金的不同账龄确定不同的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对其他无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
组合3:关联方组合 | 不计提坏账 |
组合4: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决算应收账款组合 | 经单项减值测试未减值且超过2年未结算的项目应收账款,按照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1-2年 | 10 | 10 |
2-3年 | 20 | 20 |
3-4年 | 50 | 50 |
4年以上 | 100 | 100 |
组合中,对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决算应收账款组合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0.00 |
1-2年 | 0.00 |
2-3年 | 5.00 |
3-4年 | 10.00 |
4-5年 | 20.00 |
5-6年 | 50.00 |
6年以上 | 100.00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单独进行单项减值测算。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4)其他说明
1)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BT项目涉及的长期应收款除外)等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减值损失。2)BT项目(包含履约保证金、代垫款项及其他款项)涉及的长期应收款及应收款项原则上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则按其不可收回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3)除BT项目外,工程(设计)履约保证金、诚信保证金:按合同建立台账,从合同约定应收回之日起,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从合同约定应收之日开始计算,1年内按5%计算,1至2年按50%计提,2年以上按100%计提。4)特殊应收款项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支付给政府或相关单位的经营活动保证金等,应单独分析计提,从发生可能产生坏账因素之日起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计提比例为1年内按5%计算,1至2年按50%计提,2年以上按100%计提。
11、 存货的分类和计量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
值易耗品、库存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劳务成本、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等。其中 “消耗性生物资产”为苗木类资产。
(2)存货的确认:
本集团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本集团取得的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工程施工成本包括为建造某项合同而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合同的间接费用主要包括临时设施摊销费用和公司下属施工、生产单位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工程施工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5) 期末存货的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①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
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工程施工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 存货的盘存制度:本集团采用永续盘存制。
持有待售类别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1)持有待售类别的确认标准
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集团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集团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本集团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2)持有待售类别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初始计量或重新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低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
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从职工福利中所产生的资产不适用于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方法,而是根据相关准则或本集团制定的相应会计政策进行计量。处置组包含适用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方法的非流动资产的,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方法适用于整个处置组。处置组中负债的计量适用相关会计准则。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12、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 初始计量
本集团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集团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c)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③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都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后续计量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予以全额确认。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集团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③本集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④本集团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集团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首先,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相关活动,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按照本集团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计量
(1)本集团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初始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②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③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4)后续计量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本集团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本集团期末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
13、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1)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折旧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序号 |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1 | 房屋建筑物 | 20 | 5 |
2 | 机器设备 | 5-10 | 5 |
3 | 运输设备 | 5 | 5 |
4 | 其他设备 | 3-5 | 5 |
本集团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本集团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减值,按照本集团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4、 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的计价: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2)本集团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按照本集团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5、 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6、 生物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本集团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植物。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
②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2)本集团的生物资产主要包括:本公司生物资产为消耗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为林木类。
(3)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投资者投入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取得的生物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郁闭或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4)依据本集团基地所生产苗木的生理特性及形态,将其分为乔木类、灌木类两个类型进行郁闭度设定,其中:
乔木类特征:植株有明显主干,规格的计量指标主要以胸径(植株主干离地130CM处的直径)的计量为主。
灌木类特征:植株无明显主干,规格的计量指标主要以植株自然高及冠径为主。
消耗性林木郁闭度的设定及计量办法:
A、园林工程适用规格苗木的质量及起点规格指标代表了苗木生产的出圃指标。量化指标有:
高度、胸径、木质化程度、冠幅根幅、重量、冠根化。苗木达到出圃标准时,苗木基本上可以较稳定地生长,一般只需相对较少的维护费用及生产物资。此时点的苗木可视为已达到郁闭。B、在确定苗木大田种植的株行距时,综合考虑苗木生长速度、生产成本等因素,合理配给植株生长空间。按历往经验及本公司对苗木质量的要求,在苗木达到出圃标准时,取其出圃起点规格的各数据进行郁闭度的测算。乔木类:株行距约350cm×350cm胸径8cm,冠径约320cm时,郁闭度:3.14×160×160/(350×350)=0.656
灌木类:株行距约25cm×25cm冠径约24cm时,郁闭度:3.14×12×12/(25×25)=0.723
(5)本集团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并记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计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7、 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所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无形资产的确认
本集团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无形资产:
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量
①本集团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②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A、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并在以后期间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核算。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B、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本集团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3)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8、 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方法
本集团将已经发生的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土地、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并按项目受益期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
19、 长期资产减值
当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本集团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集团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用来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本集团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除外)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集团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本集团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本集团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测试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0、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本集团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本集团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
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A、设定提存计划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B、本集团尚未运作设定受益计划或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3)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除此以外的,按照上述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2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本集团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本集团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
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2、 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以真实、完整、有效的股份支付协议为基础。具体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工具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本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等权益工具,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等权益工具,通过期权定价模型来估计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本集团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
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团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集团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集团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本集团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团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集团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方法
(1)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本集团对全部现有同类别非衍生自身权益工具的持有方同比例发行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使之有权按比例以固定金额的任何货币换取固定数量的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该类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分类为权益工具。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可回售工具、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或本集团某组成部分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本集团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如为非衍生工具,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本集团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可回售工具等特殊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2)附有或有结算条款的金融工具
附有或有结算条款的金融工具,指是否通过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或者是否以其他导致该金融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需要由发行方和持有方均不能控制的未来不确定事项(如股价指数、消费价格指数变动,利率或税法变动,发行方未来收入、净收益或债务权益比率等)的发生或不发生(或发行方和持有方均不能控制的未来不确定事项的结果)来确定的金融工具。
对于附有或有结算条款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分类为金融负债。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将其分类为权益工具:要求以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或有结算条款几乎不具有可能性,即相关情形极端罕见、显著异常或几乎不可能发生;只有在发行方清算时,才需以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
(3)存在结算选择权的衍生工具
对于存在结算选择权的衍生工具(例如,合同规定发行方或持有方能选择以现金净额或以发行股份交换现金等方式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但所有可供选择的结算方式均表明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权益工具的除外。
(4)复合金融工具
本集团对发行的非衍生工具进行评估,以确定所发行的工具是否为复合金融工具。对于复合金融工具,本集团于初始确认时将各组成部分分别分类为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或权益工具。本集团发行的一项非衍生工具同时包含金融负债成分和权益工具成分的,于初始计量时先确定金融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包括其中可能包含的非权益性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再从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作为权益工具成分的价值。
(5)特殊金融工具的区分
特殊金融工具包括可回售工具、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A、可回售工具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可回售工具,本集团分类为权益工具:赋予持有方在企业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企业净资产的权利;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该工具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企业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该类别的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工具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本准则规定的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工具存续期内企业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工具的任何影响)。B、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分类为权益工具:赋予持有方在企业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企业净资产的权利;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在次于其他所有类别的工具类别中,发行方对该类别中所有工具都应当在清算时承担按比例份额交付其净资产的同等合同义务。产生上述合同义务的清算确定将会发生并且不受发行方的控制(如发行方本身是有限寿命主体),或者发生与否取决于该工具的持有方。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特殊金融工具,除应当具有前述特征外,其发行方应当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基于企业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工具或合同的任何影响);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在运用上述条件时,对于发行方与上述工具持有方签订的非金融合同,如果其条款和条件与发行方和其他方之间可能订立的同等合同类似,不考虑该非金融合同的影响。但如果不能做出此判断,则不将该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特殊金融工具,自不再具有前述的特征或不再满足前述规定条件之日起,本集团将其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以重分类日该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重分类日权益工具的账面
价值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权益。分类为金融负债的特殊金融工具,自具有前述的特征且满足前述规定条件之日起,本集团将其重分类为权益工具,以重分类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计量。本集团组成部分发行的满足前述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特殊金融工具,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24、 与回购本集团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本集团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因实行股权激励回购本集团股份的,在回购时,按照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
25、 收入确认方法和原则
本集团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建造合同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
本集团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①本集团在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确定提供劳务交易完工进度的方法:已完工作量的测量(或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②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如果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4)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本集团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结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5)本集团具体收入的确认原则: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包括市政园林景观工程收入、养护和园林景观设计收入、苗木销售收入等。
①市政园林景观工程收入。合同完工进度的确定方法为:公司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当合同施工内容发生变化,从而导致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发生变化时,公司将对预计总收入及预计总成本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完工百分比,调整当期应确认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其中已完成的工作量是依据经项目部、建设监理方和建设方三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表》等手续确认,总工作量是由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来决定的。
公司提供建造服务的 BT 、PPP项目,收入确认参照本财务报表附注五 、28和29所述。
②园林景观设计收入。公司目前设计服务业务实行分段确认。根据业务特点与双方签订合同规定确定了分段关键点分别为前期及方案设计阶段、扩大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及施工配合阶段。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提供园林景观设计劳务结果是否可靠估计为标准分情况确认收入,于资产负债表日,处于尚未完工阶段的设计服务劳务,由于公司尚未向委托方提交该设计阶段的最终劳务成果,无法表明未完工阶段的设计服务劳务会得到客户的最终认可,且未完工阶段的收入金额难以可靠地计量,因此对尚未完工的设计服务劳务已发生的成本结转营业成本,不确认设计服务业务收入。
③养护工程收入:本集团的养护工程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在签订工程项目时,同时约定对该项目工程提供质保期内涉及的绿化养护服务,不确认绿化养护收入,发生的养护费用计入相应的工程项目合同成本,公司将该类养护收入与相关工程项目收入统一归口工程施工收入;第二类是单独承接的绿化养护服务,根据提供养护的绿化面积和合同约定的价格,在合同约定的养护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或按照已提供养护时间占合同约定养护期的比例分期确认收入。
④苗木销售收入:本集团的苗木销售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订单发货,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公司确认产品所有权发生转移,即确认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6、 BT业务的核算方法
BT业务的经营方式为“建设-移交(Build-Transfer)”,即政府或代理公司与BT业务承接方签订市政工程项目BT投资建设回购协议,并授权BT业务承接方代理其实施投融资职能进行市政工程建设,工程完工后移交政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回购价款(含投资回报)。公司对BT业务采用以下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如提供建造服务,建造期间,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同时确认“长期应收款-建设期”。于工程完工并审定工程造价后,将“长期应收款-建设期”科目余额(实际总投资额,包括工程成本与工程毛利)与回购基数之间的差额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结转“长期应收款-建设期”至“长期应收款-回购期”。回购款总额与回购基数之间的差额,采用实际利率法在回购期内确认利息收入。
但对于建造合同中明确约定按约定利率计息的垫付费用项目,如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等,单独计算此部分的资金占用费用,作为利息收入确认入账列入长期应收款,如果合同总价中已包括利息收入则作为利息收入确认入账并冲减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
当期合同费用。
27、 PPP业务的会计核算
PPP业务经营方式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指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基于合同建立的一种合作关系。公司对PPP业务采用以下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1)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视以下情况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分别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时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进行处理。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能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建造过程如发生借款利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
(2)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应该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28、 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补助文件未明确确定补助对象,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①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 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取得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A、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B、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B、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9、 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1)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③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确认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0、 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经营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
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1、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考虑该资产或负债的特征;假定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本集团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的,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相关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集团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以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假定在计量日将该负债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而且该负债在转移后继续存在,并由作为受让方的市场参与者履行义务。以公允价值计量自身权益工具,假定在计量日将该自身权益工具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而且该自身权益工具在转移后继续存在,并由作为受让方的市场参与者取得与该工具相关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32、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
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集团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在合并利润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
33、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①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018年4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自新准则规定的日期起执行上述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并导致本集团相应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A、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改为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B、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由计入营业外收支改为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计入其他收益的,在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中单独列报该项目。
C、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改为区分以下两种取得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a、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b、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规定,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不涉及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也并未影响本集团本报告期的净利润。
②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本公司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报;本公司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对于本公司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利润表影响项目 | 合并利润表 | 母公司利润表 | ||
金额(+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 金额(+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 金额(+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 金额(+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 |
资产处置收益 | -137,532.74 | 432,632.09 | ||
营业外收入 | -496,658.64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496,658.64 | |||
营业外支出 | -137,532.74 | -64,026.55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37,532.74 | -64,026.55 | ||
对利润表影响 | 0.00 | 0.00 |
③ 本集团将由原在财务报表存货科目中列示和披露的已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尚未结算的工程款项,转至应收账款列示和披露,并按下述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对报告期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账龄 | 已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未结算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0.00 |
1-2年 | 0.00 |
2-3年 | 5.00 |
3-4年 | 10.00 |
账龄 | 已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未结算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4-5年 | 20.00 |
5-6年 | 50.00 |
6年以上 | 100.00 |
上述事项采用追溯重述对报告期报表进行调整并于2018年4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比较数据的追溯调整情况如下:
2016年合并财务报表 |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应收账款 | 241,548,652.77 |
存货 | -204,764,488.0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196,041.17 |
未分配利润 | -27,588,123.52 |
资产减值损失 | 12,170,185.95 |
所得税费用 | -3,042,546.49 |
净利润 | -9,127,639.46 |
(六)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注) | 工程施工收入、绿化养护收入、设计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 | 3%、6%、11%、17% |
营业税 | 2016年5月之前园林工程施工收入、绿化养护收入 | 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注:本集团及其子公司凡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按应税收入3%、6%、11%或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上述规定,本集团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经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备案,子公司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经江西省进贤县国家税务局备案,子公司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经江西省吉水县国家税务局备案,子公司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经鄂州市梁子湖区国家税务备案,子公司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经江西省金溪县国家税务局浒湾分局备案,均享受销售自产苗木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2)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本集团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经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经济开发区备案,子公司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经江西省进贤县国家税务局备案,子公司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经江西省吉水县地方税务局三分局备案,子公司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经鄂州市梁子湖区国家税务备案,子公司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经江西省金溪县国家税务局浒湾分局备案,均享受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七) 合并会计报表项目附注
(以下附注未经特别注明,年末余额指2017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年初余额指2016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本年发生额指2017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指2016年发生额,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 货币资金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050.87 | 20,271.33 |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163,064,179.07 | 109,071,876.64 |
其他货币资金 | 12,645,497.34 | 17,066,165.90 |
合 计 | 175,714,727.28 | 126,158,313.8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注1: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余额为12,645,497.34元,均系根据业务需要存出的各类保证金。注2:2017年12月31日,除上述其他货币资金外,银行存款中因冻结资金对变现有限制的货币资金金额为160.00万元。(已于2018年4月19日解冻)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6,896,24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合 计 | 6,896,240.00 |
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其原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余额为0.00元,本年因股票出售,产生的投资收益金额为-2,856,991.16元。
3、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0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 计 | 600,000.00 |
(2)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情形。
(3)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终止确认金额 | 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0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 计 | 1,000,000.00 |
(4)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情形。
4、 应收账款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14,310,837.40 | 100.00 | 72,959,820.32 | 11.88 | 541,351,017.08 |
账龄分析法 | 156,767,937.58 | 25.52 | 26,948,365.85 | 17.19 | 129,819,571.73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决算应收账款组合 | 457,542,899.82 | 74.48 | 46,011,454.47 | 10.06 | 411,531,445.35 |
组合小计 | 614,310,837.40 | 100.00 | 72,959,820.32 | 11.88 | 541,351,017.08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 计 | 614,310,837.40 | 100.00 | 72,959,820.32 | 11.88 | 541,351,017.08 |
种类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51,282,766.85 | 100.00 | 58,375,618.86 | 12.94 | 392,907,147.99 |
种类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
账龄分析法 | 209,734,114.08 | 46.48 | 21,591,454.16 | 10.29 | 188,142,659.92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决算应收账款组合 | 241,548,652.77 | 53.52 | 36,784,164.70 | 15.23 | 204,764,488.07 |
组合小计 | 451,282,766.85 | 100.00 | 58,375,618.86 | 12.94 | 392,907,147.99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 计 | 451,282,766.85 | 100.00 | 58,375,618.86 | 12.94 | 392,907,147.99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81,298,354.15 | 4,064,917.71 | 5.00 |
1年至2年(含2年) | 39,211,264.08 | 3,921,126.41 | 10.00 |
2年至3年(含3年) | 18,945,529.58 | 3,789,105.92 | 20.00 |
3年至4年(含4年) | 4,279,147.92 | 2,139,573.96 | 50.00 |
4年至5年(含5年) | 10,324,406.00 | 10,324,406.00 | 100.00 |
5年以上 | 2,709,235.85 | 2,709,235.85 | 100.00 |
合 计 | 156,767,937.58 | 26,948,365.85 | 17.19 |
账龄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48,034,901.28 | 7,401,745.07 | 5.00 |
1年至2年(含2年) | 39,655,597.81 | 3,965,559.78 | 10.00 |
2年至3年(含3年) | 7,174,253.71 | 1,434,850.74 | 20.00 |
3年至4年(含4年) | 12,160,125.43 | 6,080,062.72 | 50.00 |
4年至5年(含5年) | 810,339.23 | 810,339.23 | 100.00 |
5年以上 | 1,898,896.62 | 1,898,896.62 | 100.00 |
合 计 | 209,734,114.08 | 21,591,454.16 | 10.29 |
组合中,对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决算应收账款组合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98,095,947.14 | 0.00 | 0.00 |
1-2年 | 6,582,789.65 | 0.00 | 0.00 |
2-3年 | 23,011,747.60 | 1,150,587.38 | 5.00 |
3-4年 | 8,736,907.80 | 873,690.78 | 10.00 |
4-5年 | 87,709,598.30 | 17,541,919.66 | 20.00 |
5-6年 | 13,921,305.38 | 6,960,652.69 | 50.00 |
6年以上 | 19,484,603.95 | 19,484,603.95 | 100.00 |
合 计 | 457,542,899.82 | 46,011,454.46 | 10.06 |
账龄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0,496,091.60 | 0.00 | 0.00 |
1-2年 | 33,973,318.50 | 0.00 | 0.00 |
2-3年 | 27,240,746.80 | 1,362,037.34 | 5.00 |
3-4年 | 89,942,608.00 | 8,994,260.80 | 10.00 |
4-5年 | 16,750,006.67 | 3,350,001.33 | 20.00 |
5-6年 | 136,032.04 | 68,016.02 | 50.00 |
6年以上 | 23,009,849.20 | 23,009,849.20 | 100.00 |
合 计 | 241,548,652.81 | 36,784,164.69 | 15.23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4,584,201.46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为0.00元。
(3)本期核销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截至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351,460,132.74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7.21%,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14,889,605.62元。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武汉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15,117,152.25 | 35.02% | |
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3,121,881.17 | 7.02% | |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 64,977,476.16 | 10.58% | 12,995,495.23 |
上饶市中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7,044,522.95 | 2.77% | 1,877,801.02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11,199,100.21 | 1.82% | 16,309.37 |
合计 | 351,460,132.74 | 57.21% | 14,889,605.62 |
5、 预付账款
(1) 预付账款按账龄结构列示:
账龄结构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金额 | 占总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总额的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533,078.27 | 98.02 | 855,593.50 | 100.00 |
1年至2年(含2年) | 71,402.60 | 1.98 | ||
合计 | 3,604,480.87 | 100.00 | 855,593.50 | 100.00 |
(2)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武汉曼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1,632,000.00 | 45.28 |
山东佑坤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033,416.00 | 28.67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宁波石油分公司 | 222,367.74 | 6.17 |
张家港市金港镇湄宏木业经营部 | 100,000.00 | 2.77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油港通加油站有限公司 | 68,799.05 | 1.91 |
合计 | 3,056,582.79 | 84.80 |
6、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64,853,000.14 | 100.00 | 5,081,212.06 | 7.83 | 59,771,788.08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9,691,058.79 | 14.94 | 1,958,443.06 | 20.21 | 7,732,615.73 |
保证金及无风险组合 | 55,161,941.35 | 85.06 | 3,122,769.00 | 5.66 | 52,039,172.35 |
组合小计 | 64,853,000.14 | 100.00 | 5,081,212.06 | 7.83 | 59,771,788.08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 计 | 64,853,000.14 | 100.00 | 5,081,212.06 | 7.83 | 59,771,788.08 |
类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98,683,026.86 | 100.00 | 2,482,116.19 | 2.52 | 96,200,910.67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11,157,600.59 | 11.31 | 1,774,114.49 | 15.90 | 9,383,486.10 |
保证金及无风险组合 | 87,525,426.27 | 88.69 | 708,001.70 | 0.81 | 86,817,424.57 |
组合小计 | 98,683,026.86 | 100.00 | 2,482,116.19 | 2.52 | 96,200,910.67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 计 | 98,683,026.86 | 100.00 | 2,482,116.19 | 2.52 | 96,200,910.67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967,293.49 | 298,364.67 | 5.00 |
账龄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至2年(含2年) | 1,164,428.94 | 116,442.89 | 10.00 |
2年至3年(含3年) | 1,053,226.08 | 210,645.22 | 20.00 |
3年至4年(含4年) | 346,240.00 | 173,120.00 | 50.00 |
4年至5年(含5年) | 15,570.28 | 15,570.28 | 100.00 |
5年以上 | 1,144,300.00 | 1,144,300.00 | 100.00 |
合 计 | 9,691,058.79 | 1,958,443.06 | 20.21 |
账龄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8,287,353.76 | 414,367.69 | 5.00 |
1年至2年(含2年) | 1,344,136.55 | 134,413.66 | 10.00 |
2年至3年(含3年) | 366,240.00 | 73,248.00 | 20.00 |
3年至4年(含4年) | 15,570.28 | 7,785.14 | 50.00 |
4年至5年(含5年)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5年以上 | 1,142,300.00 | 1,142,300.00 | 100.00 |
合 计 | 11,157,600.59 | 1,774,114.49 | 15.90 |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详见附注(五)10。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保证金及无风险组合: | 55,161,941.35 | 3,122,769.00 | |
其中:计提坏账的保证金 | 3,222,769.00 | 3,122,769.00 | 96.90 |
无风险组合 | 51,939,172.35 | ||
合 计 | 55,161,941.35 | 3,122,769.00 | 5.66 |
确定上述组合的依据详见附注(五)10。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599,095.87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3)本期核销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等 | 61,233,810.85 | 95,670,186.27 |
押金 | 1,297,151.50 | 1,084,786.28 |
备用金 | 1,455,600.94 | 478,701.31 |
租金 | 646,500.00 | 646,500.00 |
往来款 | 219,936.85 | 802,853.00 |
合 计 | 64,853,000.14 | 98,683,026.86 |
注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备用金余额较上年增长204.07%,主要原因系工程项目人员备用金需求增加所致;保证金及无风险组合包括诚信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工保证金、施工保证金。注2:投标保证金及其他款项性质均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桐乡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26,297,315.00 | 1-2年 | 40.55 | |
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5,020,000.00 | 1年以内 | 23.16 | |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3,230,000.00 | 1-2年 | 4.98 | |
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保证金 | 1,700,000.00 | 1年以内 | 2.62 | 85,000.00 |
龙泉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 | 保证金 | 1,529,649.00 | 4-5年 | 2.36 | 1,529,649.00 |
合计 | 47,776,964.00 | 73.67 | 1,614,649.00 |
注:龙泉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的项目已完工,履约保证金至今未退回,全额计提坏账。
7、 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2,680.00 | 22,680.00 | ||||
库存商品 | 112,416.96 | 112,416.96 | 309,930.54 | 309,930.54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47,841,068.62 | 47,841,068.62 | 44,222,829.41 | 44,222,829.41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361,526,483.89 | 361,526,483.89 | 410,799,151.67 | 410,799,151.67 | ||
合计 | 409,502,649.47 | 409,502,649.47 | 455,331,911.62 | 455,331,911.62 |
(2)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项目 | 年末余额 |
累计已发生成本 | 2,436,430,594.92 |
累计已确认毛利 | 816,818,464.97 |
减:预计损失 | |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 2,434,179,676.18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819,069,383.71 |
减:转入应收账款的竣工验收尚未结算金额 | 457,542,899.82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余额 | 361,526,483.89 |
8、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预交增值税 | 10,153,745.49 | 13,948,258.46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1,921,492.72 | 5,081.98 |
暂估进项税额 | 19,004,147.38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536,157.39 | 7,274,586.91 |
房租费 | 648,447.82 | |
土地租赁款 | 142,400.36 | |
合计 | 32,406,391.16 | 21,227,927.35 |
注:土地租赁款系本集团子公司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预付鄂州市沼山政府土地租赁款余
额,账龄一年以内,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768,333.33 | 768,333.33 | |
其中: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 | |||
按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 | 768,333.33 | 768,333.33 | |
合计 | 768,333.33 | 768,333.33 |
项目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2,305,000.00 | 2,305,000.00 | |
其中: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 | |||
按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 | 2,305,000.00 | 2,305,000.00 | |
合计 | 2,305,000.00 | 2,305,000.00 |
(2)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以成本计量,并在可预见的将来无对有关权益性投资的处置计划。截至报告期末,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宁波天河生态水景科技有限公司 | 2,305,000.00 | 1,536,666.67 | 768,333.33 | 2.51% | |
合计 | 2,305,000.00 | 1,536,666.67 | 768,333.33 | 2.51% |
注1:本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系本公司与2017年10月出售了原持有的宁波天河生态水景
科技有限公司112万股股票,故可供出售金融资减少1,536,666.67元,同时对应确认投资收益218,612.17元。
10、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类别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BT业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 | 578,177,654.38 | 578,177,654.38 | 488,171,655.28 | 488,171,655.28 | |||
合计 | 578,177,654.38 | 578,177,654.38 | 488,171,655.28 | 488,171,655.28 |
(2)明细列示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①松溪县文秀湖片区综合开发工程建设—移交(BT)项目 | 76,775,978.11 | 98,480,464.87 |
其中:建造工程(提供建造服务) | 68,114,139.23 | 90,834,139.23 |
长期应收款原值 | 68,114,139.23 | 90,834,139.23 |
加:在建期累计应计融资利息(注1) | 8,661,838.88 | 7,646,325.64 |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 ||
②金华市湖海塘公园景观工程融资EPC总承包项目 | 501,401,676.27 | 389,691,190.41 |
其中:建造工程(提供建造服务) | 468,664,975.00 | 377,769,195.34 |
设计服务 | 12,500,000.00 | 7,250,000.00 |
长期应收款原值 | 481,164,975.00 | 385,019,195.34 |
加:在建期累计应计融资利息(注2) | 20,236,701.27 | 4,671,995.07 |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合计 | 578,177,654.38 | 488,171,655.28 |
注1:本集团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4日与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签订了《项目合同》,合同约定:融资费用由建设期贷款利息和回购期资金占用费用构成,建设期贷款利息=(工程建设造价*50%+甲方实际委托支付款)*建设期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建设期年限基准贷款利率*建设期(建设期年限以双方约定的年限为准);回购期资金占用费=(建安工程造价+委托支付项目费用)*中国人民银行间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的120%*占用时间。关于项目投资(回购价款)决算的约定:工程竣工结算在合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由乙方编制完整的项目投资(回购价款)决算报告给甲方,会同甲方将项目投资(回购价款)决算报告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核,截至2017年12月31日,长期应收款余额为76,775,978.11元。 注2:本集团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5日与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融资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该BT项目年融资利率为5.19%,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含建设期及运营期融资费用),即:在工程整体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分三年四次还款。其中建设期融资费用以建设期内每月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定的工程实际完成值的80%作为建设期融资费用的计算基数,按承包人中标融资利率5.19%/年计算建设期融资费用,以建设期内支付实际建设工程费用的时间为计息起点,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工程建设费用审定之日为计息终点,利息按实结算,截至2017年12月31日,长期应收款余额为 501,401,676.27元。
(3)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4)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11、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54,586,680.35 | 3,292,378.59 | 15,838,734.84 | 6,879,653.79 | 80,597,447.57 |
2.本年增加金额 | 223,163.58 | 10,308.51 | 1,679,241.96 | 146,681.59 | 2,059,395.64 |
(1)购置 | 223,163.58 | 10,308.51 | 1,679,241.96 | 146,681.59 | 2,059,395.64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年减少金额 | 1,855,876.55 | 1,855,876.55 | |||
(1)处置或报废 | 1,855,876.55 | 1,855,876.55 | |||
4.年末余额 | 54,809,843.93 | 3,302,687.10 | 15,662,100.25 | 7,026,335.38 | 80,800,966.66 |
二、累计折旧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1.年初余额 | 11,496,969.83 | 1,078,614.87 | 10,272,060.66 | 4,132,549.73 | 26,980,195.09 |
2.本年增加金额 | 3,245,322.76 | 307,682.76 | 1,747,300.04 | 591,489.07 | 5,891,794.63 |
(1)计提 | 3,245,322.76 | 307,682.76 | 1,747,300.04 | 591,489.07 | 5,891,794.63 |
3.本年减少金额 | 769,369.45 | 769,369.45 | |||
(1)处置或报废 | 769,369.45 | 769,369.45 | |||
4.年末余额 | 14,742,292.59 | 1,386,297.63 | 11,249,991.25 | 4,724,038.80 | 32,102,620.27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年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40,067,551.34 | 1,916,389.47 | 4,412,109.00 | 2,302,296.58 | 48,698,346.39 |
2.年初账面价值 | 43,089,710.52 | 2,213,763.72 | 5,566,674.18 | 2,747,104.06 | 53,617,252.48 |
(2)暂时闲置固定资产的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暂时闲置固定资产的情况。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情况。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未办妥产权证书账面原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成都市锦江创意产业园三色路163号银海芯座B幢501 | 3,148,934.00 | 正在办理中 |
管理用房 | 2,035,000.00 | 农村小产权房屋未办理权证 |
12、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 软件 | 专利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237,290.60 | 237,290.60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外购 | 18,153.84 | 35,930.28 | 54,084.12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年末余额 | 255,444.44 | 35,930.28 | 291,374.72 |
二、累计摊销 | |||
1.年初余额 | 82,978.59 | 82,978.59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摊销 | 24,788.12 | 1,952.70 | 26,740.82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年末余额 | 107,766.71 | 1,952.70 | 109,719.41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147,677.73 | 33,977.58 | 181,655.31 |
2.年初账面价值 | 154,312.01 | 154,312.01 |
13、 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摊销额 | 其他减少额 | 年末余额 | 其他减少的原因 |
土地租赁费(注1) | 12,870,630.72 | 413,489.68 | 12,457,141.04 | |||
装修费 | 232,166.60 | 32,640.00 | 139,831.61 | 124,974.99 | ||
基地道路 | 149,375.00 | 2,227,314.30 | 12,373.77 | 2,364,315.53 | ||
供水供电设施 | 3,462.20 | 3,462.20 | ||||
合 计 | 13,255,634.52 | 2,259,954.30 | 569,157.26 | 14,946,431.56 |
注1:土地租赁费系本集团子公司江西汇绿、吉水汇绿以及湖北绿泉苗木、金溪华信产生的苗圃土地租赁费金额。
14、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77,881,120.18 | 19,470,280.04 | 60,390,547.77 | 15,097,636.9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581.12 | 645.28 | 3,375.40 | 843.85 |
可抵扣亏损 | 105,272.40 | 26,318.10 | ||
预计诉讼赔偿 | 242,362.00 | 60,590.50 | ||
合 计 | 78,126,063.30 | 19,531,515.82 | 60,499,195.57 | 15,124,798.89 |
(2)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结果 | 399,322.61 | 99,830.65 | 402,136.61 | 100,534.15 |
合 计 | 399,322.61 | 99,830.65 | 402,136.61 | 100,534.15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明细
项 目 | 年末数 | 年初数 |
可抵扣亏损 | 71,130,694.71 | 107,574,833.71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59,912.20 | 345,724.63 |
合 计 | 71,290,606.91 | 107,920,558.34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 年末数 | 年初数 | 备注 |
2018 | 274,491.79 | ||
2019 | |||
2020 | 70,009,599.20 | 107,300,341.92 | |
2021 | |||
2022 | 1,121,095.51 | ||
合 计 | 71,130,694.71 | 107,574,833.71 |
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武汉绿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 | 20,0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00 |
注:本年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末余额为2,000.00万元,系本集团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承接武汉东湖绿道二期工程PPP项目,与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花木公司组成联合体,与甲方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签订了《投资合作合同》,合同约定: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地产集团”)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乙方即联合体签订《股东合同》,明确股东各方出资比例,成立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其中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由中国一冶提名,地产集团派一名董事,《股东合同》签订后,地产集团与乙方即联合体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武汉绿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ppp项目投资合作合同》和《股东合同》,项目公司即武汉绿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甲方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签订《ppp项目合同》,明确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及获取政府付费等内容。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40000万元,乙方即联合体共同出资36000万元,股权比例为90%,其中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2000万元,股权比例为80%;武汉市花木公司出资2000万元,股权比例为5%;本集团子公司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股权比例为5%(不具有控制权及表决权),地产集团出资4000万元,股权比例为10%,地产集团向项目公司董事会委派一名董事,在股东会,董事会决定的关于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涉及项目公司与社会资本方关联交易及项目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担保等事宜均享有一票否决权。将余额在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
16、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年末账面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4,245,497.34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用工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等其他保证金以及银行冻结的银行存款 |
固定资产 | 23,787,943.19 | 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合 计 | 38,033,440.53 |
注1:2015年12月28日,本集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本集团位于北仑区新碶好时光大厦1幢1501至1510室、1701至1710室的房产抵押给该行,为本集团在2015年12月29日至2018年12月29日期间在该行办理的各类融资业务而形成的各类负债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451.00万元的抵押担保。注2:2015年12月28日,本集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本集团位于北仑区新碶好旺角大厦1幢B1209至B1215室的房产抵押给该行,为本集团在2015年12月29日至2018年12月29日期间在该行办理的各类融资业务而形成的各类负债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41.00万元的抵押担保。
注3:2016年7月28日,本集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本集团位于北仑区华艳新村4幢301室的房产抵押给该行,为本集团在2016年07月29日至2019年07月29日期间在该行办理的各类融资业务而形成的各类负债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抵押担保。
注4:2016年7月28日,本集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本集团位于北仑区新碶好时光大厦1幢18楼房产抵押给该行,为本集团自2016年7月29日至2019年7月29日期间在该行办理的各类融资业务而形成的各类负债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732.00万元的抵押担保。
注5:2016年10月13日,本集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
《最高额抵押合同》,将本集团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四季云顶1幢4号,1幢5号的房产抵押给该行,为本集团在2016年10月13日至2019年10月13日期间在该行办理的各类融资业务而形成的各类负债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抵押担保。上述房产账面原值为35,148,787.35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为23,787,943.19元。
17、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借款条件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30,000,000.00 | 12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184,850,000.00 | 65,000,000.00 |
抵押借款 | 13,800,000.00 | 54,900,000.00 |
合 计 | 328,650,000.00 | 239,900,000.00 |
(2)抵押借款明细
贷款单位 | 借款余额 | 抵押物 |
浦发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 | 13,800,000.00 | 房产,详见附注七、1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注1~注5所示 |
合计 | 13,800,000.00 |
(3)保证借款明细
贷款单位 | 借款余额 | 保证人 |
浦发银行(宁波开发区) | 84,850,000.00 | 李晓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宁波北仑支行 | 100,000,000.00 | 李晓明、金小川 |
合计 | 184,850,000.00 |
(4)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18、 应付票据
种 类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3,663,287.08 | 48,716,497.37 |
种 类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 计 | 63,663,287.08 | 48,716,497.37 |
19、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账龄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1年以内 | 442,007,413.89 | 417,377,477.16 |
1-2年(含2年) | 42,096,516.00 | 41,731,458.85 |
2-3年(含3年) | 12,812,426.91 | 25,619,623.99 |
3年以上 | 10,453,580.68 | 24,897,114.66 |
合 计 | 507,369,937.48 | 509,625,674.6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债权人名称 | 年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袁州区启发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3,255,000.00 | 未开票结算 |
武汉鑫运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770,050.00 | 未到付款期 |
上海祯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551,799.79 | 未到付款期 |
重庆宇腾花卉苗木有限公司 | 2,004,850.00 | 未到付款期 |
国营进贤县香炉峰林场 | 2,003,440.00 | 未到付款期 |
合 计 | 12,585,139.79 |
20、 预收账款
账龄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1年以内 | 12,898,991.45 | 33,614.00 |
合计 | 12,898,991.45 | 33,614.00 |
21、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895,084.69 | 44,956,438.26 | 43,956,963.24 | 7,894,559.7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7,327.52 | 2,673,512.06 | 2,495,575.87 | 265,263.71 |
合计 | 6,982,412.21 | 47,629,950.32 | 46,452,539.11 | 8,159,823.42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215,934.77 | 37,928,740.22 | 37,579,521.77 | 4,565,153.22 |
2、职工福利费 | 2,489,001.75 | 2,489,001.75 | ||
3、社会保险费 | 38,493.80 | 3,181,435.82 | 3,057,752.26 | 162,177.3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9,577.20 | 1,501,110.32 | 1,392,934.92 | 137,752.60 |
工伤保险费 | 1,760.16 | 96,816.18 | 87,802.06 | 10,774.28 |
生育保险费 | 2,465.44 | 116,919.32 | 110,425.28 | 8,959.48 |
4、住房公积金 | 4,691.00 | 1,466,590.00 | 1,466,590.00 | 4,691.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640,656.12 | 1,357,260.47 | 830,687.46 | 3,167,229.13 |
合计 | 6,895,084.69 | 44,956,438.26 | 43,956,963.24 | 7,894,559.71 |
(2)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费 | 80,285.36 | 2,557,419.13 | 2,385,809.59 | 251,894.90 |
2、失业保险费 | 7,042.16 | 116,092.93 | 109,766.28 | 13,368.81 |
合计 | 87,327.52 | 2,673,512.06 | 2,495,575.87 | 265,263.71 |
22、 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值税 | 17,499,851.37 | 9,856,237.90 |
营业税 | 37,797.50 | |
企业所得税 | 35,118,775.60 | 31,833,595.71 |
个人所得税 | 312,513.85 | 64,895.6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757.34 | 3,070.23 |
教育费附加 | 1,610.29 | 1,342.78 |
税费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073.52 | 895.17 |
房产税 | 294,395.23 | 202,704.73 |
土地使用税 | 8,471.78 | 156.40 |
印花税 | 37,361.09 | 634,452.29 |
水利建设基金 | 346,168.02 | 393,440.44 |
合计 | 53,623,978.09 | 43,028,588.81 |
23、 应付利息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489,638.40 | 308,653.54 |
合计 | 489,638.40 | 308,653.54 |
24、 应付股利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757,277.48 | |
合计 | 757,277.48 |
25、 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备用金代垫款 | 1,318,278.81 | 4,263,422.76 |
保证金 | 8,211,904.00 | 8,141,695.00 |
职工安置费 | 4,510,547.62 | 5,061,698.62 |
其他 | 4,160.00 | 1,140,949.53 |
合 计 | 14,044,890.43 | 18,607,765.91 |
注1:备用金代垫款余额本年较上年下降69.08%主要原因系本年及时对员工代垫款项进行报销所致。注2:职工安置费系华信股份破产重整后预留职工安置的费用约525.00万元,其中2015年
至2017年期间,安置费用总计使用73.95万元,剩余451.55万元尚未使用支付。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26、 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预提养护费 | 9,129,051.91 | 8,800,122.50 |
待转销项税 | 19,526.21 | |
合计 | 9,148,578.12 | 8,800,122.50 |
注:待转销项税系本集团子公司蓝德凯尔已确认收入尚未开票产生的应交税费-销项税。
27、 预计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242,362.00 | 因执行合同纠纷承担连带责任所计提的预计负债 | |
合 计 | 242,362.00 |
28、 递延收益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课题经费 | 50,000.00 | 50,000.00 | |||
合 计 | 50,000.00 | 50,000.00 |
注:递延收益系本年根据甬科计【2017】88号文件《关于下达宁波市2017年度第三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收到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及宁波市财政局下拨的关于本集团子公司汇绿园林花木化肥农药减施技术模式研究与示范课题经费。
29、 股本
(1)合并财务报表中权益性工具的金额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报告期变动增减(+,-) | 年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本 | 197,826,394.00 | 197,826,394.00 |
(2)股本余额197,826,394.00元,其中会计上的购买方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金额155,250,000.00元,以及2016年度股本增加金额为42,576,394.00元,系反向购买法下购买方为获取在合并后报告主体的股权比例,应向本公司股东模拟发行的股份,计算过程如下: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计算过程 |
1 | 为购买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6.5721%股权,本公司向李晓明、李晓伟等11名交易对象发行的股份 | 451,143,348.00 | |
2 | 发行后本公司股本总额 | 700,000,000.00 | |
3 | 根据《重整计划》,李晓明、李晓伟等11名汇绿园林原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汇绿园林14.528%股权受让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无偿让渡的本公司等额股份 | 115,856,133.00 | |
4 |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资产赠与协议》,李晓明等11名汇绿园林原股东将其持有的汇绿园林12.8233%股权赠送给本公司,同时每10股增加2.5股无偿赠送给元流通股股东 | -17,654,301.00 | |
5 | 发行股份及其他资产注入方式注入后,李晓明、李晓伟等11名交易对象占发行后本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78.4779% | 5=(1+3+4)/2 |
6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 | 155,250,000.00 | |
7 | 为获得合并后报告主体的股权比例,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应向本公司股东模拟发行的股份 | 42,576,394.00 | 7=6/5-6 |
(3)2017年度本公司发行在外的权益性证券的数量
项目 | 2017年1月1日 | 发行新股 | 本年减少 | 2017年12月31日 |
股份总额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30、 资本公积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28,886,708.44 | 228,886,708.44 | ||
合 计 | 228,886,708.44 | 228,886,708.44 |
31、 盈余公积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1,127,697.67 | 13,663,132.80 | 54,790,830.47 | |
合 计 | 41,127,697.67 | 13,663,132.80 | 54,790,830.47 |
注:盈余公积本期增加额系反向购买法下会计上的购买方汇绿园林本期实现的净利润以及汇绿园林公司章程规定的计提比例,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额。
32、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 金 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调整前年初未分配利润 | 328,862,034.92 | |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 328,862,034.92 |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3,453,561.10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3,663,132.80 | 参见本附注(七)30所述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4,700,0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23,952,463.22 |
注:2017年3月21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2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700,000.00元。
33、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26,478,183.38 | 702,888,932.20 | 857,474,042.69 | 647,689,724.08 |
其他业务 | 273,116.24 | 197,513.58 | 1,083,157.25 | 860,574.50 |
合计 | 926,751,299.62 | 703,086,445.78 | 858,557,199.94 | 648,550,298.58 |
注:其他业务收入系母公司汇绿生态销售酒类产品产生的收入与成本。
主营业务(分行业)
行业名称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园林工程 | 902,246,515.87 | 685,773,090.58 | 806,469,097.19 | 619,452,180.38 |
园林设计 | 17,179,777.01 | 12,748,649.56 | 35,169,149.70 | 17,638,040.27 |
苗木销售 | 7,051,890.50 | 4,367,192.06 | 15,835,795.80 | 10,599,503.43 |
合计 | 926,478,183.38 | 702,888,932.20 | 857,474,042.69 | 647,689,724.08 |
34、 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营业税 | 3,297,803.5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56,624.28 | 1,383,323.38 |
教育费附加 | 280,793.41 | 766,388.34 |
地方教育发展费 | 158,362.76 | 513,936.72 |
房产税 | 252,196.58 | 219,456.07 |
土地使用税 | 17,277.08 | 11,497.33 |
车船使用税 | 36,385.90 | 20,066.20 |
印花税 | 412,646.20 | 569,300.92 |
水利基金(注) | 549,679.22 | |
合 计 | 1,914,286.21 | 7,331,451.75 |
注: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浙财综【2016】43号)自2016年11月1日起停止缴纳。
35、 销售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物料费 | 139,966.00 | 322,305.00 |
机械费 | 159,606.75 | 332,106.00 |
劳务费 | 536,386.13 | 861,740.00 |
合 计 | 835,958.88 | 1,516,151.00 |
注:销售费用本年较上年下降44.86%主要原因系苗木销售收入较上年减少,对应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36、 管理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4,054,375.09 | 19,277,735.00 |
业务招待费 | 6,007,419.31 | 5,794,745.92 |
审计、咨询费 | 5,759,519.94 | 8,889,830.42 |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差旅、办公及通信费 | 5,129,547.89 | 5,445,728.58 |
折旧及摊销 | 4,074,110.32 | 4,107,903.14 |
车辆管理费 | 1,815,882.17 | 1,803,032.93 |
研发费用 | 1,811,606.13 | 1,180,506.10 |
租赁费 | 1,614,425.96 | 1,334,853.15 |
保险费 | 500,436.43 | 415,688.67 |
苗木资产郁闭后费用化生产费用 | 280,448.00 | 145,737.80 |
劳动保护费 | 206,318.07 | 303,495.23 |
其他费用 | 3,310,566.66 | 3,623,935.19 |
合 计 | 54,564,655.97 | 52,323,192.13 |
37、 财务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4,551,332.99 | 10,602,262.49 |
减:利息收入 | 16,962,732.87 | 7,182,261.80 |
加:汇兑损益 | -8,721,423.30 | -2,708,565.31 |
加:其他支出 | 262,563.95 | 201,045.21 |
合 计 | -10,870,259.23 | 912,480.59 |
注:公司BT工程项目2017年确认建设期利息收入16,580,219.44元,2016年确认建设期利息收入6,719,601.62元。
38、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17,183,297.33 | 9,374,737.73 |
合计 | 17,183,297.33 | 9,374,737.73 |
3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15,674.70 | 2,825,360.52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合 计 | 415,674.70 | 2,825,360.52 |
40、 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470.77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638,378.99 | -1,907,393.15 |
合 计 | -2,638,378.99 | -1,908,863.92 |
41、 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损失“-”) | -137,532.74 | 432,632.09 |
合 计 | -137,532.74 | 432,632.09 |
42、 其他收益
(1)其他收益分类情况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11,920,344.66 | 11,920,344.66 | |
合计 | 11,920,344.66 | 11,920,344.66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中小微社保补贴 | 226,050.00 | 与收益相关 | |
建筑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 11,2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再就业补助 | 64,186.50 | 与收益相关 | |
科研项目进步奖金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人才培育经费补贴 | 1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稳增促调专项资金 | 192,571.00 | 与收益相关 | |
梅山项目奖励金 | 27,027.03 | 与收益相关 | |
2017年大学生实习补助 | 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个税返还手续费 | 12,020.13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6,860.00 | 与收益相关 | |
造林补助 | 97,63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 计 | 11,920,344.66 |
43、 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分类情况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5,836,774.00 | ||
其他 | 70,558.43 | 84,373.17 | 70,558.43 |
合计 | 70,558.43 | 5,921,147.17 | 70,558.43 |
注:其他包括苗木损坏赔偿、个税手续费返还等。
(2)政府补助明细:
补助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中小微社保补贴 | 217,221.00 | 与收益相关 | |
建筑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 5,1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再就业补助 | 21,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人才培育经费补贴 | 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7年大学生实习补助 | 5,753.00 | 与收益相关 | |
农科院课题合作经费 | 1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环保局补贴 | 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6年第一批科技经费补助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造林补助 | 311,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 计 | 5,836,774.00 |
44、 营业外支出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捐赠支出 | 20,000.00 | 500,000.00 | 20,000.00 |
非常损失 | 18,619.51 | 12,270.00 | 18,619.51 |
判决赔偿款及违约金 | 123,500.00 | 1,504,093.00 | 123,500.00 |
未决诉讼预计赔偿款(注) | 242,362.00 | 242,362.00 | |
赞助支出 | 10,000.00 | 10,000.00 | |
罚款支出 | 2,906.32 | 2,000.00 | 2,906.32 |
合计 | 417,387.83 | 2,018,363.00 | 417,387.83 |
注:未决诉讼预计赔偿金额为242,362.00元。
4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50,204,052.24 | 39,748,913.24 |
加:递延所得税费用(收益以“-”列示) | -4,407,420.43 | -2,558,759.44 |
所得税费用 | 45,796,631.81 | 37,190,153.8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69,250,192.91 |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2,312,548.2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23,388.3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65,989.6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36,072.3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437,389.25 |
所得税费用 | 45,796,631.81 |
46、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1) 基本每股收益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123,453,561.10 | 106,610,647.22 |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700,000,000.00 | 658,523,891.3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6 |
其中:持续经营 | 0.18 | 0.16 |
终止经营 |
注1: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得出。
注2: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的计算过程如下:
项 目 | 2017年 | 2016年 |
合并利润表列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3,453,561.10 | 106,610,647.22 |
减: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123,453,561.10 | 106,610,647.22 |
注3: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的计算过程如下:
项 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年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 700,000,000.00 | 451,143,348.00 |
加:报告期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 ||
加:期后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 ||
加:报告期新发行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248,856,652.00 | |
减:报告期缩股减少普通股股数 | ||
减: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700,000,000.00 | 658,523,891.33 |
(2)稀释每股收益
本公司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47、 现金流量表相关信息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7,236,080.25 | 261,216,218.28 |
其中:收回保证金等 | 264,940,082.16 | 254,916,784.1 |
收到政府补助 | 11,913,484.66 | 5,836,774.00 |
利息收入等 | 382,513.43 | 462,660.18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2,476,419.91 | 249,642,787.47 |
其中:支付经营性费用及保证金等 | 258,402,185.58 | 249,002,054.00 |
支付经营性往来款 | 3,812,726.38 | 440,216.26 |
银行手续费等 | 261,507.95 | 200,517.21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4,047,944.32 | |
其中:企业合并收到的现金 | 74,047,944.32 |
(4)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630,116.65 | |
其中:收回承兑保证金 | 8,630,116.65 |
(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151,373.46 | 6,857,475.79 |
其中:支付的承兑保证金 | 17,151,373.46 | 6,857,475.79 |
4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等信息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23,453,561.10 | 106,610,647.22 |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期金额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7,183,297.33 | 9,374,737.7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891,794.63 | 6,029,664.29 |
无形资产摊销 | 26,740.82 | 22,015.4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69,157.26 | 505,089.5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9,157.24 | -432,632.0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375.50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15,674.70 | -2,825,360.52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4,551,332.99 | 10,602,262.4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38,378.99 | 1,908,863.9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406,716.93 | -2,350,179.4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03.50 | -208,579.9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5,829,262.15 | -51,497,825.2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6,460,405.06 | -171,147,334.7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305,905.10 | 62,909,117.02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03,462.92 | -30,499,514.3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61,469,229.94 | 109,121,181.70 |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 109,121,181.70 | 62,128,365.1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348,048.24 | 46,992,816.53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一、现金 | 161,469,229.94 | 109,121,181.70 |
其中:库存现金 | 5,050.87 | 20,271.3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61,464,179.07 | 109,071,876.6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9,033.73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1,469,229.94 | 109,121,181.7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49、 外币项目
项目 | 2016年12月31日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2016年12月31日折算人民币余额 |
应收账款 | |||
其中:欧元 | 450,401.80 | 7.3068 | 3,290,995.87 |
注:截止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欧元结算余额为0.00元。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合并范围的变更
(1)新设主体
名称 | 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时间 | 期末净资产 | 合并日至期末净利润 |
宁波汇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17年3月2日 | 278,904.49 | -1,121,095.51 |
(2)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2017年3月21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孝感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的议案,由于公司与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邹岗镇人民政府签订《土地流转框架协议》相关工作无法推进,考虑公司机构管理的严谨性,拟决定注销“孝感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该子公司已于2017年5月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 | 湖北武汉 | 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沼山大道108号 | 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江西抚州 |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琉璃乡人民政府大院综合服务楼三楼 | 苗木种植及销售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武汉蓝德凯尔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 湖北武汉 | 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6号1号楼226号 | 园林景观设计、规划、咨询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宁波 | 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078号好时光大厦1幢15、17、18层 | 园林工程施工、设计、苗木种植、销售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民和镇云桥路919号康盛阳光城17号楼 | 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江西吉安 | 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北龙华北大道(时代商贸城)22幢105号 | 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汇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宁波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一号办公楼3728室 | 设计咨询 | 100.00 | 100.00 | 设立 |
(十)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
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本集团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欧元有关,除以欧元提供劳务外,本集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17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及负债的欧元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欧元资产产生的汇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收账款—欧元 | 0.00 | 450,401.80 |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的影响。对于外汇风险,本集团重视对汇率风险管理政策和策略的研究,保持与经营外汇业务金融机构的紧密合作,并在合同中安排有利的结算条款。同时在提供劳务中,若发生人民币升值等本集团不可控制的风险时,本集团将通过调整销售政策降低由此带来的风险。2)利率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浮动利率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于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借款合同,金额合计为328,650,000.00元。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
(2)信用风险
于2017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流动资金和应收账款等。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加强客户资信评估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它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业主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期末本集团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欠款金额为351,460,132.74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9.21%,本集团不存在重大信用集中风险。本集团不存在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十一)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关联方名称 | 持股比例(%) |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
李晓明 | 直接持有公司32.51%股份,通过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1.90%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44.41%股份 |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
2、本集团的子公司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1。
3、其他关联方
(1)其他关联自然人
序号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的关系 |
1 | 周双桃 | 原公司监事 |
2 | 乐行娜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配偶之弟媳 |
3 | 金小川 | 公司股东李晓明配偶 |
(2) 其他关联企业
序号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的关系 |
1 | 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2.51%的参股公司,原公司董事潘军标曾担任董事 |
2 | 武汉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汇绿园林持股5%的参股公司 |
4、关联方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分包、材料采购 | 1,780,304.00 | 1,607,455.98 |
(2)提供工程建设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武汉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提供工程施工服务 | 99,747,747.75 |
5、关联担保
本年度,关联方为本集团担保的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期末担保余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李晓明、金小川 | 汇绿园林 | 330,000,000.00 | 0.00 | 2016-4-26 | 2018-4-26 | 否 |
332,000,000.00 | 30,000,000.00 | 2015-6-24 | 2018-6-23 | 否 |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14-10-28 | 2019-10-28 | 否 | ||
30,000,000.00 | 7,779,000.00 | 2015-10-15 | 2018-10-15 | 否 | ||
李晓明 | 汇绿园林 | 300,000,000.00 | 4,900,000.00 | 2016-11-17 | 2019-11-17 | 否 |
注1:2016年4月26日,李晓明、金小川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函》,为本集团之子公司汇绿园林在2016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6日期间发生的所有融资合同/协议,在最高额不超过33,000.00万元的限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融资合同/协议项下融资到期之日起两年。
注2:2015年6月24日,李晓明、金小川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编号为(332122)浙商银高保字(2015)第0000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集团之子公司汇绿园
林自2015年6月24日起至2018年6月23日止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具体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内信用证及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付款保函),在最高额不超过13,200.00万元的限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注3:2016年11月17日,李晓明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编号为ZB9411201600000083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集团之子公司汇绿园林自2016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1月17日止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在最高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限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注4:2014年10月18日,李晓明、金小川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甬个(高)声字第江东140050号《个人最高额担保声明书》,为本集团之子公司汇绿园林自2014年10月28日起至2019年10月28日止发生的在保证最高本金限额1000.00万元项下的所有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注5:2015年10月10日,李晓明、金小川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甬个(高)声字第A150024号《个人最高额担保声明书》,为本集团之子公司汇绿园林自2015年10月15日起至2018年10月15日止发生的在保证最高本金限额3000.00万元项下的所有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6、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277,867.34 | 2,678,800.00 |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关联方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周双桃 | 25,000.00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 目 | 关联方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5,759.98 | 782,455.98 |
其他应付款 | 乐行娜 | 15,674.50 |
(十二)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承诺事项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待执行合同情况如下:
(1) 梅山保税港区梅东路二期Ⅰ标段道路工程工程项目尚未完成合同金额335.83万元;
(2) 小浃江河道治理五期绿化工程(通途路支河冯家斗至滩头漕段)项目尚未完成合同金额1,130.85万元;
(3) 芦江水系生态文明建设工程项目尚未完成合同金额3,136.71万元;
(4) 环梅山湾海堤改造提升工程(东段)梅山大桥—梅山水道南堤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尚未完成合同金额742.62万元;
(5) 浦山路(季景路-小浃江路)工程施工项目尚未完成合同金额2,364.41万元;
(6) 白峰街道小城镇整治项目峰城路街景整治工程尚未完成合同金额1,253.57万元;
(7) 白峰街道329国道(小门村至白峰码头)沿线改造工程项目尚未完成合同金额505.06万元;
(8) 宁波市杭州湾医院工程及医院附属工程暨公共绿地建设工程景观绿化项目(施工)项目尚未完成合同金额1,640.46万元;
(9) 广利河与溢洪河水系治理项目—东营市溢洪河湿地工程项目尚未完成合同金额10,909.92万元。
2、 或有事项
(1)关于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告)以及武汉市江汉区房地产公司(第三方)
武汉麦德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第三方)的产权纠纷案
原告诉称:1995年8月14日,原告与武汉六渡桥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以下简称“六百集团”)签订《房屋购销合同》,约定原告购买六百集团开发的桥东商城新扩建北大楼第一层A-F轴4-5柱(面积165.2㎡,单价2.4万元/㎡,总价396.48万元)房屋。1999年7月14日双方又签订《房屋置换使用协议书》,约定将被告位于六百金号所有房屋(即中山大道805号)与原告原购房屋进行置换使用,原告实际购买房屋支出约定为304万元。然因被告与他方其他纠纷,在原告合法使用该房屋期间,一直受到他方侵扰,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确认原告对中山大道805号房屋的合法使用权。
被告辩称,原、被告签订的《房屋置换使用协议书》合法有效,被告已经履行了合同中的交付房屋等义务,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况。
第三人武汉市江汉区房地产公司称,位于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805号的房屋系其管理的国有公房。原、被告在未经第三人同意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将诉争房屋置换使用,该协议无效。原告使用的公房的承租权已由被告转让给案外人武汉麦德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房租亦一直由麦德公司缴纳,现原告主张使用权于法无据,请求法院予以驳回。2016年10月8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鄂江汉民一初字第010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汉口银行不服,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汉口银行的诉讼请求是确认其对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805号房屋的合法使用权,现该房屋的承租使用权在武汉麦德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因此,本案的处理结果与武汉麦德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有利害关系,故应追加武汉麦德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为本案的当事人,一审判决程序违法。2017年5月24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鄂01民终157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2015)鄂江汉民一初字第01008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重审。
现该物权纠纷一案正在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中,案号(2017)鄂0103民初7320号。
(2)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承接工程出具各类保函未到期部分共7 份,未到期保函金额共计15,914,648.04元,存入保证金金额为1,569,524.27元,明细列示如下:
保函受益人 | 保函金额 | 保证金 | 到期日 | 性质或用途 |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1,779,883.00 | 2018-1-31 | 履约保函 | |
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 | 2018-2-27 | 履约保函 | |
北仑区河梅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308,728.52 | 130,872.86 | 2018-2-28 | 履约保函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白峰街道办事处 | 110,000.00 | 2018-4-7 | 履约保函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 2,986,950.52 | 298,695.05 | 2018-6-2 | 履约保函 |
宁波滨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12,910.00 | 62,582.00 | 2018-4-1 | 履约保函 |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750,000.00 | 2018-9-8 | 人工工资支付保函 |
保函受益人 | 保函金额 | 保证金 | 到期日 | 性质或用途 |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500,000.00 | 500,000.00 | 2019-1-13 | 人工工资支付保函 |
宁波市北仑区园林管理处 | 240,897.34 | 36,134.61 | 2019-2-25 | 履约保函 |
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 | 500,000.00 | 500,000.00 | 2019-3-21 | 人工工资支付保函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梅山街道办事处 | 412,397.44 | 41,239.75 | 2019-12-31 | 履约保函 |
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472,881.22 | 2019-4-26 | 履约保函 |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白峰街道办事处 | 330,000.00 | 2018-9-10 | 履约保函 | |
桐乡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910,000.00 | 2020-11-13 | 履约保函 | |
合计 | 15,914,648.04 | 1,569,524.27 |
若公司未按合同履约,将在有效期内向受益人支付不超过保函金额的索赔。
(3)除上述或有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2018年4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决议,公司拟对汇绿园林增资
3.9亿元,该事项正在办理中。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1、 重要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关于BT项目未计提建设期的利息的调整
①2015年6月5日,公司子公司汇绿园林公司与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金华市湖海塘公园景观工程融资EPC总承包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建设期为2年,回购期为3年,合同约定建设期与回购期利率均为5.19%/年,公司未按照该项目合同约定的建设期融资费用的计息基数、中标融资利率、计息起止占用时间等条款,单独计算建设期的资金占用费用,并作为利息收入确认入账列入长期应收款核算。
②公司子公司汇绿园林公司于2013年3月4日与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签订了关于松溪文秀湖BT项目《项目合同》,合同约定:融资费用由建设期贷款利息和回购期资金占用费用构成,建设期贷款利息=(工程建设造价*50%+甲方实际委托支付款)*建设期间同期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建设期年限基准贷款利率*建设期(建设期年限以双方约定的年限为准); 公司未按照该项目合同约定的建设期融资费用的计息方法计提利息,并列入长期应收款核算。
(2)关于质保养护期内养护成本的调整
工程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汇绿园林公司将实际发生补种苗木的成本、养护人员薪酬等养护费用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为规范核算和全面反映工程项目的成本情况,公司决定对合同约定需要在质保期承担养护义务的工程项目预估质保期的养护成本并纳入总预算成本,本次对管理费用-养护费及营业成本、收入进行对应调整。
(3)关于项目管理部间接费用的调整
公司子公司汇绿园林公司项目管理部发生的工程施工间接费用是公司在组织管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能直接归属到某项工程的各项开支费用。公司原将工程施工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本次将对于与单个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计入该项目成本,对于与多个项目相关的费用按照各工程项目当期发生的直接成本的权重比例分摊至当期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核算。
(4)关于苗木土地平整费分摊的调整
公司子公司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原将与苗木种植相关的整地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核算,未计入消耗性生物资产核算。为规范核算苗木生产成本的准确性,公司决定将上述费用纳入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核算范围,并按公司制定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分配方法,确认各类苗木应分摊的整地费用。
上述事项采用追溯重述对报告期报表进行调整并于2018 年4 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
2、追溯重述法
上述会计差错事项及本财务报表附注五(35)2中会计政策变更对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单位:元)
项目 | 更正前 | 调整金额 | 更正后 |
应收账款 | 224,756,995.89 | 168,150,152.10 | 392,907,147.99 |
存货 | 677,363,874.71 | -222,031,963.09 | 455,331,911.62 |
其他流动资产 | 8,959,615.34 | 12,268,312.01 | 21,227,927.35 |
长期应收款 | 475,853,334.57 | 12,318,320.71 | 488,171,655.28 |
长期待摊费用 | 13,242,294.31 | 13,340.21 | 13,255,634.52 |
项目 | 更正前 | 调整金额 | 更正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701,167.97 | 6,423,630.92 | 15,124,798.89 |
其他应付款 | 18,594,085.91 | 13,680.00 | 18,607,765.91 |
其他流动负债 | 8,572,960.79 | 227,161.71 | 8,800,122.50 |
营业成本 | 619,594,584.17 | 28,955,714.41 | 648,550,298.58 |
管理费用 | 79,657,447.73 | -27,334,255.60 | 52,323,192.13 |
财务费用 | 7,632,082.21 | -6,719,601.62 | 912,480.59 |
资产减值损失 | 4,049,918.98 | 5,324,818.75 | 9,374,737.73 |
应交税费 | 49,969,829.17 | -6,941,240.36 | 43,028,588.81 |
所得税费用 | 37,628,612.59 | -438,458.79 | 37,190,153.80 |
净利润 | 106,398,864.37 | 407,143.38 | 106,806,007.75 |
盈余公积 | 41,948,119.86 | -820,422.19 | 41,127,697.67 |
未分配利润 | 344,199,421.22 | -15,337,386.30 | 328,862,034.92 |
(2)未来适用法
无。
2、 分部报告
(1) 经营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集团的经营业务根据业务的性质以及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分开组织和管理。本集团的每个经营分部是一个业务集团,提供面临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风险并取得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报酬的产品和服务。公司报告分部按工程业务板块、设计业务板块、苗木板块确定,其中:
A、工程业务板块主要由汇绿园林实施;
B、设计业务板块由汇绿园林及蓝德凯尔子公司实施;
C、苗木板块由汇绿园林及江西汇绿苗木有限公司、吉水汇绿苗木有限公司 、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及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等几家子公司实施;
报告分部执行公司的统一会计政策,经营分部间的关联业务转移定价,参照向第三方进行交易所采用的价格制定。
(2) 经营分部的财务信息如下:
项 目 | 工程业务报告分部 | 设计业务报告分部 | 苗木销售报告分部 | |||
本年 | 上年 | 本年 | 上年 | 本年 | 上年 | |
对外营业收入 | 902,246,515.87 | 806,469,097.19 | 17,179,777.01 | 35,169,149.70 | 11,215,364.50 | 19,189,955.80 |
项 目 | 工程业务报告分部 | 设计业务报告分部 | 苗木销售报告分部 | |||
本年 | 上年 | 本年 | 上年 | 本年 | 上年 | |
对外营业成本 | 685,773,090.58 | 619,452,180.38 | 12,748,649.56 | 17,638,040.27 | 6,554,801.61 | 12,168,320.29 |
接上表
项 目 | 分部间抵消 | 合计 | ||
本年 | 上年 | 本年 | 上年 | |
对外营业收入 | -4,163,474.00 | -3,354,160.00 | 926,478,183.38 | 857,474,042.69 |
对外营业成本 | -2,187,609.55 | -1,568,816.86 | 702,888,932.20 | 647,689,724.08 |
(3)对外交易收入信息
A、每一类产品的对外交易收入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园林工程 | 902,246,515.87 | 806,469,097.19 |
园林设计 | 17,179,777.01 | 35,169,149.70 |
苗木销售 | 7,051,890.50 | 15,835,795.80 |
合计 | 926,478,183.38 | 857,474,042.69 |
B、地理信息对外交易收入的分布: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1、园林工程: | 902,246,515.87 | 806,469,097.19 |
其中:华东地区 | 496,969,842.23 | 587,937,772.10 |
华中地区 | 405,276,673.64 | 214,866,619.06 |
华南地区(注) | -1,027,822.36 | |
华西地区 | 4,692,528.39 | |
2、园林设计: | 17,179,777.01 | 35,169,149.70 |
其中:华东地区 | 13,657,899.83 | 32,093,466.54 |
华中地区 | 3,521,877.18 | 1,300,377.36 |
华南地区 | 1,775,305.80 | |
3、苗木销售业务 | 7,051,890.50 | 15,835,795.80 |
其中:华东地区 | 7,015,890.00 | 10,255,233.00 |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华中地区 | 36,000.50 | 5,580,562.8 |
合计 | 926,478,183.38 | 857,474,042.69 |
注:2016年华南地区收入为负数系对2016年华南地区工程项根据工程决算审计报告调整收入所致。
(4)纳入合并范围内的会计主体架构与分部架构存在交集,公司按会计主体核算资产与负债,各分部形成的资产与负债未能独立划分,故上述“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未能披露相关分部的资产与负债情况。
2.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1、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0,386.00 | 100.00 | 5,019.30 | 5.00 | 95,366.70 |
账龄分析法 | 100,386.00 | 100.00 | 5,019.30 | 5.00 | 95,366.70 |
组合小计 | 100,386.00 | 100.00 | 5,019.30 | 5.00 | 95,366.70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 计 | 100,386.00 | 100.00 | 5,019.30 | 5.00 | 95,366.70 |
注:母公司年初应收账款余额为0系销售库存酒的款项均已收回,故年初无余额。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00,386.00 | 5,019.30 | 5.00 |
合 计 | 100,386.00 | 5,019.30 | 5.00 |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详见附注(五)10。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100,386.00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10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5,019.30元。
2、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6,671,920.61 | 100.00 | 144,243.65 | 0.39 | 36,527,676.96 |
账龄分析法 | 915,373.00 | 2.50 | 144,243.65 | 15.76 | 771,129.35 |
关联方组合 | 35,756,547.61 | 97.50 | 35,756,547.61 | ||
组合小计 | 36,671,920.61 | 100.00 | 144,243.65 | 0.39 | 36,527,676.96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 计 | 36,671,920.61 | 100.00 | 144,243.65 | 0.39 | 36,527,676.96 |
类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3,503,500.00 | 100.00 | 66,900.00 | 0.13 | 53,436,600.00 |
账龄分析法 | 691,500.00 | 1.29 | 66,900.00 | 9.67 | 624,600.00 |
类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组合 | 52,812,000.00 | 98.71 | 52,812,000.00 | ||
组合小计 | 53,503,500.00 | 100.00 | 66,900.00 | 0.13 | 53,436,600.00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 计 | 53,503,500.00 | 100.00 | 66,900.00 | 0.13 | 53,436,600.00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38,873.00 | 11,943.65 | 5.00 |
1年至2年(含2年) | 30,000.00 | 3,000.00 | 10.00 |
2年至3年(含3年) | 646,500.00 | 129,300.00 | 20.00 |
合 计 | 915,373.00 | 144,243.65 | 15.76 |
账龄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45,000.00 | 2,250.00 | 5.00 |
1年至2年(含2年) | 646,500.00 | 64,650.00 | 10.00 |
合 计 | 691,500.00 | 66,900.00 | 9.67 |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详见附注(五)10。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往来 | 35,756,547.61 | 0.00 | 0.00 |
合 计 | 35,756,547.61 | 0.00 | 0.00 |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押金 | 45,000.00 | 30,000.00 |
备用金 | 22,260.00 | 15,000.00 |
租金 | 646,500.00 | 646,500.00 |
关联方往来 | 35,756,547.61 | 52,812,000.00 |
华信管理人往来 | 201,613.00 | |
合 计 | 36,671,920.61 | 53,503,500.00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3,056,547.61 | 1年以内、1-2年 | 90.14 | 0.00 |
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700,000.00 | 1年以内 | 7.36 | 0.00 |
武汉温州城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租金 | 646,500.00 | 2-3年 | 1.76 | 129,300.00 |
华信管理人 | 往来款 | 201,613.00 | 1年以内 | 0.55 | 10,080.65 |
吴彪 | 备用金 | 22,260.00 | 1年以内 | 0.06 | 1,113.00 |
合计 | 36,626,920.61 | 99.87 | 140,493.65 |
3、 长期股权投资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44,161,300.00 | 1,044,161,300.00 | 1,037,661,300.00 | 1,037,661,3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044,161,300.00 | 1,044,161,300.00 | 1,037,661,300.00 | 1,037,661,300.00 |
(1)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 | 9,905,100.00 | 9,905,100.00 | ||||
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注1)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000.00 | |||
武汉蓝德凯尔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注2) | 2,000,000.00 | 1,500,000.00 | 3,500,000.00 |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020,756,200.00 | 1,020,756,200.00 | ||||
合计 | 1,037,661,300.00 | 6,500,000.00 | 1,044,161,300.00 |
注1:根据2016年6月12月《公司章程修正案》规定,股东出资额为1,0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出资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股东分三次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分别为2016年10月30日之出资300万元,2018年10月30日之前出资300万元,2020年10月30日出资400万元。
注2:根据2016年3月29日《公司章程修正案》规定:股东出资额为1,0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出资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股东分三次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分别为2016年3月31日之前出资200万元,2018年10月31日之前出资300万元,2020年10月31日出资500万元。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73,116.24 | 197,513.58 | 1,083,157.25 | 860,574.50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273,116.24 | 197,513.58 | 1,083,157.25 | 860,574.50 |
5、 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注) | 390,000,000.00 |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470.77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638,378.99 | -1,907,393.15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合 计 | 387,361,621.01 | -1,908,863.92 |
注:根据汇绿园林“汇绿【2017】001号”股东会决议,公司收到子公司汇绿园林分配的股利
3.9亿元。
(十六) 补充资料
1、 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本报告期本集团非经常性损益发生情况如下:
(收益以正数列示,损失以负数列示)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7,532.7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920,344.6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说明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222,704.2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4,467.40 | |
小 计 | 9,455,640.23 | |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2,264,646.26 | |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 ||
合 计 | 7,190,993.97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计算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净资产 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收益 | 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38 | 0.18 | 0.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54 | 0.17 | 0.17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包括下列文件: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4、年度报告文本。
文件存放地点:公司证券部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