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8 月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出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京林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