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正文
二零一八年八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报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公司董事长李晓明、财务负责人李友谊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2018年上半年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本半年度报告如有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1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4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8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1第五节 重要事项 24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2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35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36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38第十节 财务报告 39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139
释 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我公司/汇绿生态 | 指 |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信股份/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指 | 变更前公司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环 | 指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汇绿园林 | 指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宁波汇宁 | 指 | 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严琦 | 徐迪 |
联系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999号武钢集团办公大楼B座 | |
电话 | (027)83661352 | (027)86537771-610 |
传真 | (027)83641351 | |
电子信箱 | HuiLyu@cnhlyl.com |
三、信息披露及置备地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报告期公司主要注册信息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
股票简称 | 汇绿5 | 股票代码 | 400038 |
股票交易场所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挂牌交易 | ||
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 Hui Lyu Ecological Technology Groups Co.,Ltd. |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李晓明 | ||
公司注册地址 | 武汉市中山大道779-805号 | ||
公司办公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999号武钢集团办公大楼B座19层 | ||
邮政编码 | 430060 |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是 √ 否
2、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主要会计数据
项 目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204,078,024.58 | 386,957,100.70 | 386,957,100.70 | -47.2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333,904.26 | 45,947,405.63 | 46,260,511.19 | -53.8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12,347,222.83 | 39,094,399.99 | 39,407,505.55 | -68.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8,490,643.75 | -93,762,193.26 | -93,762,193.26 | -16.2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7 | 0.07 | -54.6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6 | 0.06 | -64.4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3% | 5.50% | 5.53% | -57.92% |
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573,236,962.90 | 1,904,654,990.73 | 1,904,654,990.73 | -17.4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26,790,300.39 | 905,456,396.13 | 905,456,396.13 | 2.36% |
说明: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指标比上年同期减少为工程节奏放缓,工程成本增加所致。
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元
内容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幅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409.48 | -3,432.51 | -0.67%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不包括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 | 12,037,944.23 | 11,453,450.00 | 5.1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2,441,316.46 | -1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5,470.28 | 3,629.24 | -1628.43% |
小计 | 11,979,064.47 | 9,012,330.27 | 32.92% |
所得税影响额 | 2,992,383.04 | 2,159,324.63 | 38.5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 - |
合计 | 8,986,681.43 | 6,853,005.64 | 31.13%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公司业务概要
公司主要业务以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的园林工程施工、设计、苗木种植为主,服务于城市整体环境的提升。
园林工程项目的开展,以配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市政园林项目为主,同步参与城市重点设施配套建设、国际性赛事及大型会议等配套环境建设项目,参与建设房地产开发配套和古建筑修复。设计业务板块在独立承接园林景观设计业务的同时,参与到公司园林工程施工中,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效果控制提供意见。苗木种植业务目前是公司为打造全产业链,降低工程成本,建立的业务板块,现公司在湖北省、浙江省、江西省分别建立了苗木基地。
公司除了在园林绿化工程领域进一步拓宽业务外,根据十九大精神,布局水生态治理和土壤治理,公司已与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依托科研力量开辟新的业务领域。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同上年同期有重大变化的说明 |
应收账款 | 增加50.30%主要是根据公司应收账款政策,部分重大工程竣工所致。 |
预付款项 | 增加1,204.25%主要为工程项目顺利开展,储备苗木进行的预付。 |
存货 | 减少32.91%为部分重大工程竣工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减少37.73%为大项目施工准备金收回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增加116.11%为预交增值税和暂估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减少32.16%为报告期主要大项目施工进展延缓。 |
应交税费 | 增加66.03%主要为企业所得税缓交所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来自于全资子公司的整体经营实力。
1、资质优势
汇绿园林拥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十三项资质,企业资质的差异决定了其业务范围和可承接项目的规模,规模越大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其综合性越强,复杂性越高,往往涉及绿化、市政道路、管线、照明、古建等多个专业工程领域,对企业的资质要求较高。经营资质是园林绿化企业实力的直接体现。
2、人才优势
汇绿园林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对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经过多年发展,现有70余名具有多年施工经验的注册类专业人才,能够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为其对外承揽项目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同时,汇绿园林还建立了一支既具备先进设计理念和艺术品位,又拥有丰富项目操作经验的设计师队伍,能够有效保证工程项目的艺术效果。
3、产业链综合服务优势
汇绿园林作为一家综合性的大型园林绿化企业,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园林工程施工业务为核心,园林景观设计业务快速发展,绿化养护及苗木种植作为补充的业务格局,各项业务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提升了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设计和施工是城市园林产业链条中的核心环节,汇绿园林同时拥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两项业务的协调开展增强了业务承揽和实施能力。汇绿园林在园林工程施工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提高了设计业务的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降低了设计变更频率,加快了设计业务的实施效率,
有利于工程的顺利开展。同时优质的工程项目给园林景观设计业务提供更多的客户资源,园林景观设计业务同样能够为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提供丰富的项目信息,有利于园林工程施工业务的开发,双方互为依托,相辅相成。随着行业的发展,园林工程施工项目对于苗木品种及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需求也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与功能化的特点,尤其是对大规格苗木和特色品种苗木的需求日益增加,因此苗木资源已成为影响园林企业设计、施工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汇绿园林已建成宁波苗木种植基地及江西苗木种植基地,绿泉苗木的种植也初现规模。未来,随着苗木自给程度的不断提升,将为其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效率提供保障,同时有利于降低工程施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4、大中型项目运营优势
大中型园林工程项目具有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工期长的特点,对企业的综合管理能力要求较高。经过多年发展,汇绿园林已培育一支可以承接大型施工项目的优秀专业人才队伍,在大中型项目施工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概述
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204,078,024.58元,比去年同期减少47.2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33,904.26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3.88%。报告期受国家整体经济形势持续放缓、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落等宏观影响,特别是在地方债规模控制与去杠杆、强监管的环境下,公司主营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根据公司主营业务的性质,工程多为政府工程,前述宏观面影响到地方政府对园林建设工程的投入以及对工程建设节奏进度和结算进度安排。一方面工程建设节奏放缓和人工、材料等成本上涨,另一方面报告期园建、市政铺装等部分占比较高,导致毛利率减少,影响了经营目标的实现。虽然面临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波动,但党的“建设美丽中国”执政理念并未发生改变。“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宪法更是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对环境建设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行业范畴现已从传统的道路景观绿化、市政公园、城市广场、公共绿地逐步延伸到了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关的森林公园、流域治理、生态湿地修复、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土壤改良与土壤污染修复等领域,综上,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公司后期将根据市场情况,结合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拓宽业务渠道,力争完成全年经营目标。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是否与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概述披露相同
√ 是 □ 否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 | 变动原因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204,078,024.58 | 386,957,100.70 | 386,957,100.70 | -47.26% | 主要为报告期内主要大项目施工缓慢导致收入下降 |
营业成本 | 177,245,856.75 | 288,263,224.97 | 302,561,053.10 | -41.42% | 主要为报告期内主要大项目施工缓慢导致收入下降 |
销售费用 | - | 655,044.75 | 655,044.75 | -100.00% | |
管理费用 | 29,533,467.51 | 40,218,920.81 | 25,921,092.68 | 13.94% | |
财务费用 | -10,187,462.82 | 2,669,412.97 | 2,669,412.97 | -481.64% | 主要为BT项目计提利息收入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10,562,663.44 | 16,359,324.10 | 16,463,692.62 | -35.84% | 主要为报告期内主要大项目施工缓慢导致收入下降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490,643.75 | -93,762,193.26 | -93,762,193.26 | -16.2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21,974.79 | 3,457,143.74 | 3,457,143.74 | -172.95% | 主要为报告期内购置固定资产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56,941.62 | 52,350,757.28 | 52,350,757.28 | -122.46% | 主要为报告内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769,560.16 | -37,954,292.24 | -37,954,292.24 | 144.42% |
3、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4、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园林施工 | 196,189,449.03 | 169,385,178.60 | 13.66% | -46.79% | -42.02% | -44.57% |
园林景观设计 | 4,310,169.92 | 5,047,749.37 | -17.11% | -63.31% | -21.78% | -137.97% |
苗木销售 | 3,435,927.00 | 2,700,511.82 | 21.40% | -45.32% | -29.55% | -45.12% |
其他 | 142,478.63 | 112,416.96 | 21.10% | -23.94% | -13.41% | -31.25% |
分产品 | ||||||
工程施工业务 | 196,189,449.03 | 169,385,178.60 | 13.66% | -46.79% | -42.02% | -44.57% |
工程设计业务 | 4,310,169.92 | 5,047,749.37 | -17.11% | -63.31% | -21.78% | -137.97% |
苗木销售业务 | 3,435,927.00 | 2,700,511.82 | 21.40% | -45.32% | -29.55% | -45.12% |
其他 | 142,478.63 | 112,416.96 | 21.10% | -23.94% | -13.41% | -31.25%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132,348,920.13 | 115,786,176.61 | 12.51% | -59.60% | -55.41% | -50.16% |
华中地区 | 77,592,083.59 | 61,488,806.35 | 20.75% | 31.62% | 44.00% | -24.72% |
其他地区 | -5,862,979.14 | -29,126.21 | 99.50% | -1550.59% | -113.86% | 107.30% |
说明:工程受宏观资金面等情况影响,进度减缓,因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减少;园林景观设计毛利率减少为营业收入减少较多,营业成本实质上变化不大所致;园林施工毛利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除上述宏观影响外,上半年施工项目园建、市政铺装等部分占比较高,导致毛利率减少。营业收入10%以上的项目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
园林施工 | 196,189,449.03 | 169,385,178.60 | 13.66% | -46.79% | -42.02% | -34.23% |
分产品 | ||||||
工程施工业务 | 196,189,449.03 | 169,385,178.60 | 13.66% | -46.79% | -42.02% | -34.23%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132,348,920.13 | 115,786,176.61 | 12.51% | -57.87% | -54.03% | -36.89% |
华中地区 | 77,384,342.03 | 61,212,734.05 | 20.90% | 41.59% | 51.74% | -20.21% |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可持续性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409.48 | -0.02% | 固定资产处置 | 否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0.00%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不包括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 | 12,037,944.23 | 56.43% | 主要为北仑区建筑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补助 | 根据政策调整变动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0.00%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5,470.28 | -0.26% | - | - |
所得税影响额 | 2,992,383.04 | 14.03% | - | -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 | 比重增减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76,434,217.28 | 4.86% | 91,336,343.50 | 91,336,343.50 | 5.61% | -0.75% |
应收账款 | 527,790,676.24 | 33.54% | 183,941,812.15 | 351,163,979.03 | 21.57% | 11.98% |
其他应收款 | 55,914,303.38 | 3.55% | 89,786,263.31 | 89,786,263.31 | 5.51% | -1.96% |
存货 | 279,281,324.69 | 17.75% | 650,837,650.77 | 416,278,506.02 | 25.56% | -7.81% |
长期应收款 | 478,766,970.29 | 30.43% | 590,413,071.67 | 590,413,071.67 | 36.26% | -5.83% |
固定资产 | 48,975,327.93 | 3.11% | 51,133,870.08 | 51,133,870.08 | 3.14% | -0.03%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报告期期末余额(元) | 报告期期初余额(元) | 变动幅度 |
对子公司投资 | 1,447,661,300.00 | 1,447,661,300.00 | - |
合计 | 1,447,661,300.00 | 1,447,661,300.00 | - |
被投资公司情况 | ||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母公司占被投资公司比例 |
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水生态处理技术、土壤污染治理技术、韧性城市建设技术、海洋生态修复技术研发、环境影响评价、设计规划咨询、工程维保服务 、环保设备、材料和水处理药剂的研发、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环保工程系统控制软件的开发、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环境工程设计、风景园林设计 、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 2.5135% |
苗木、花卉、水生植物的批发、零售 、微生物研究选育及推广服务 、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水生植物组培、环保设备的制造及售后服务。建筑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详见2018-022号公告。
(2)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增加对全资子公司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的投资1000万元,注册资本增加到2000万元。详见2018-018号公告。
(3)经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资1.2475亿元,注册资本增加到2.8亿元。
3 、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7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 、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 、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2 、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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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元) | 净资产(元) | 营业收入(元) | 营业利润(元) | 净利润(元)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城市雕塑及工艺美术工程、桥梁建筑工程、土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环保工程设计、施工;林木的培育和种植、园艺作物的种植;水土保持及保护;室内电力线路、照明设备的安装;机电设备安装;道路及广场保洁服务,城市规划编制、旅游规划设计、城市照明设计、道路工程设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工程咨询服务;园林苗木花卉的育种、种植、研发和销售。 | 28000万元 | 1,526,524,911.68 | 878,931,617.13 | 199,700,546.02 | 30,103,444.92 | 31,517,206.76 |
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苗木、花卉种植与销售;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农林技术开发;种植技术研究;园艺开发;农业观光项目开发;农民科技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万元 | 14,350,372.17 | 11,976,344.71 | 224,364.50 | -27,167.04 | -27,667.04 |
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林业信息咨询;林业投资与开发;农业开发;造林苗木;城镇苗木的生产及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00万元 | 20,437,434.51 | 18,893,309.51 | - | -172,167.54 | -172,167.54 |
武汉蓝德凯尔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一致);市政工程、装饰工程、照明工程、道路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土壤修复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万元 | 3,698,181.70 | 3,626,419.05 | 816,672.93 | 51,624.87 | 49,316.34 |
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农林技术开发;种植技术研发;园艺开发;农业观光项目开发;农业科技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1000万元 | 3,602,032.56 | 3,494,132.56 | - | -5,867.44 | -5,867.44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详见2018-022号公告。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对2018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比本报告期略有好转。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业务经营风险
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开展业务所采购的原材料包括苗木、石材、水泥、钢材等。近年来钢材、水泥价格变动较大,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他的结构材料及木材、砖瓦、工具等辅助材料的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变动较小,而绿化材料尤其是大规格苗木资源则相对紧缺,价格呈现上涨趋势,由于公司苗木种植业务处于建设阶段,苗木自给率不高,因此苗木价格变动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过于频繁、幅度过大,尤其苗木等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上涨幅度过快,而公司无法通过扩大苗木种植业务规模提升苗木自给率,则将对公司的成本控制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为有效应对风险,本公司实施购销比价管理的竞标机制,严格筛选供应商,建立了稳定可靠的原材料供应商网络。另外,报告期公司增加了自身苗圃建设投资,加大工程所需苗圃培植力度,为公司长足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人力资源成本上升风险:公司的劳务用工成本是公司经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人均生活水平和劳动者保障水平的提高,公司的劳动力成本在未来将呈现上升趋势。此外,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同行业企业对相关技术、设计、管理和市场营销人才的争夺也日趋激烈。因此,未来若出现公司人力成本过快上升的情况,将对公司的成本控制产生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为有效应对风险,公司制订了较有吸引力的薪酬体系并加强公司人文环境建设以稳定公司的人才队伍。
2.财务风险
(1)财务内部控制失控的风险
施工企业具有点多、线长、面广、分散的行业特点。为了降低风险,本公司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经费和资金管理,合理控制资金流动,加速资金周转;加大内部审计力度,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工作;通过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公司财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提高财务工作质量;加强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强化财务监督、分析和控制,提升公司财务管理和信息化综合水平。
(2)短期偿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快速扩大,资本性支出增加,营运资金的需求量不断上升,导致公司负债规模较大。虽然目前资产负债率尚在合理区间,但受行业特点的影响,随着公司工程规模扩大,工程结算时间较长,将使公司面临短期偿债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3)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风险
上年度公司考虑更加稳健的财务制度,调整了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的会计政策。
由于公司工程项目特征,工程从建设完工到审计决算完成的时间跨度较长,同时又考虑公司客户多为市政施工部门,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较强的支付能力。公司认为调整后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政策能更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由于公司的业务模式特点,在信用政策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仍会保持较大金额且进一步增加。虽然公司已经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但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的不利影响,出现无力支付款项的情况,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从而发生坏账的风险,对公司的利润水平和资金周转产生一定影响。
3.技术风险
工程质量风险:公司针对园林工程施工、园林规划设计、苗木种植等具体业务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对每个业务环节均制定了严格的检验流程。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园林绿化)金奖、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优秀奖等多项业内荣誉的获得者,未发生任何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问题与客户产生重大法律纠纷,不存在因质量问题受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罚的情况。但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未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不能同步完善,则产生的质量问题将引发纠纷,对公司信誉造成损害,影响公司的业务拓展,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为了降低风险,本公司在施工管理中严格执行ISO9001质量体系标准,开展质量管理活动和施工过程全程控制。
4.市场风险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园林行业已经成为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但由于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企业数量众多,多数企业单一区域性经营特征明显,行业市场竞争激烈。虽然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具有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和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在资产规模、经营业绩、业务水平、市场品牌等方面位居行业前列,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在保持浙江等东部沿海地区区域优势地位的同时,已经初步成为了一家具有大中型项目施工经验和完整产业链体系的跨区域发展的园林绿化企业,拥有一定的市场地位和良好市场声誉。但由于行业集中度较低,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可能使公司的市场份额出现下降,并进一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和盈利能力的稳步提升。为此,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公司将努力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加强项目和技术管理,充分利用多年来积累的品牌形象,提高项目赢利能力。
5、人才流失的风险
现行宏观条件下,环境工程行业机会增加、竞争加剧。对于人才的流失的风险控制是企业管理层关注的重点。行业内对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才需求呈上升趋势,留住人才是企业稳定经营的基础。公司通过提升企业文化、提高薪酬
待遇,调整绩效方案等方法留住人才,使企业得以稳定发展。
6、公司管理当局对风险管理的认识
随着市场体制的不断完善,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本公司面临的机遇越来越多,同时风险会越来越大。本公司管理层认识到:作为企业,机遇与挑战同在,风险不可避免,只能加强管理,本公司管理层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平衡风险与收益,力争在最小的风险条件下获取最大的收益。结合本公司的规模和业务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本公司包括风险管理机构设置、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反应以及部门及人员的职责与权限等要素在内的系统的风险管理机制。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会议 | 60.61% | 2018年3月16日 | 2018年3月16日 | 2018-009号公告 |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定期会议 | 66.46% | 2018年5月17日 | 2018年5月17日 | 2018-031号公告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以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7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2018年上半年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权分置改革 | 重组方原股东 | 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赠送2.5股华信股份股票。 | 2015年9月2日 | 已履行完毕 | |
重组方原股东 | 其合计持有的汇绿园林12.8233%股份赠予华信股份。 | 2015年9月2日 | 已履行完毕 |
相关股东 | 华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前述十二个月锁定期之后的十二个月之内,通过上市交易或转让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总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在前述十二个月锁定期之后的二十四个月之内,通过上市交易或转让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总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 2015年9月2日 | 持续履行 | ||
重大资产重组 | 重组方原股东 |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3年内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的全部注入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汇绿园林原股东将采取该协议约定的方式对华信股份进行补偿。 | 2017年度已实现承诺;持续履行。 | ||
李晓明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持续履行 | |||
李晓明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持续履行 |
重组方原股东 | 股份锁定承诺:李晓明、李晓伟、宁波汇宁、宁波汇贤、宁波晟业承诺其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完成登记之日起12月内不转让;陈志宏承诺,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其中1,611,853股自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股份自完成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 已履行完毕。 |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 非标准审计报告” 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 非标准审计报告” 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1、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报告期前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2014年10月29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根据债权人武汉鑫安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玉民的申请,以(2014)鄂武汉中民商
破字第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股份)重整一案。同日武汉中院以(2014)鄂武汉中民商破字第3-2号《决定书》,指定由华信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经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鄂武汉中民商破字第 3-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2014年12月批准《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经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向武汉中院提出《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的申请。武汉中院对管理人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所属情况属实,于2015年5月8日向公司送达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鄂武汉中民商破字第3-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八、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6月2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汇绿园林(原告)诉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被告)工程建设纠纷案。2012年1月3日,被告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对松溪县文秀湖片区综合开发建设BT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原告参与项目的投标并中标。被告与招标代理机构于2013年2月4日共同签发《南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确认原告为中标单位。2013年3月4日,原、被告依据招标文件就松溪县文秀湖片区综合开发工程BT项目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回购)签订《松溪县文秀湖片区综合开发建设BT项目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BT项目共有六个单项工程和费用组成总价暂定1.4亿元,实际投资额(由建安工程费、建设期利息、回购期利息、建设工程其他费及管理费等构成。)以审计为准。协议还约定,原告负责工程项目的工程建设和投资资金,投资回购价款由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构成。原告投资通过片区土地出让取得回购
价款与投资回报,文秀湖片区沿湖约300亩可开发的山地,在土地公开出让中,原告负责兜底,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作出相应报价,该片土地第二级市场的溢价部分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原告作为投资收益。诉讼请求如下:判决被告支付已到期的投资成本76105926元及逾期支付利息;判决被告支付项目的投资收益款38811150元及逾期支付利息;判决被告支付逾期验收违约金531万元及工期延误违约金1461288元;判决被告退还保证金20万元、垫付的办公费用30万元以及设计费73.5万元,以及上述各项费用的逾期付款利息;本案诉讼费和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2、报告期前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前母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均已在破产重整过程中进行处置。
九、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十、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2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3 、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4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非经营性关联债务往来。5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承包、租赁情况。2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3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165,000,000.00元(人民币壹亿陆仟伍佰万元整),担保主债权期限为2018年3月19日至2019年2月28日。
(2)2018年3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
人民币264,730,000.00元(人民币贰亿陆仟肆佰柒拾叁万元整),担保主债权期限为自2018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19日。
(3)2018年3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330,000,000.00元(人民币叁亿叁仟万元整),担保主债权期限为自2018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16日。
2、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未签订重大合同。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1 、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期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 、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否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自2001年开始由于本公司连续四年亏损,2005年6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关于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05]61号),本公司从2005年7月4日起终止上市。
2、主办券商变更
2015年5月27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主办的相关议案,2015年7月27日,公司持续督导及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变更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2015-048号公告。
3、2005年9月5日股票已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挂牌交易(股份简称:华信5 股份代码:400038)现已更名为“汇绿5”股份代码不变,转让方式:每周五个交易日集合竞价方式转让。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子公司重大事项已并入其他部分进行说明,此处不再做单独说明。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项目 | 本次变动前 | 报告期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8,386,682 | 36.91% | -6,748,702 | -6,748,702 | 251,637,980 | 35.95%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58,386,682 | 36.91% | 251,637,980 | 35.95% | |||||
其中: | |||||||||
境内法人持股 | 39,112,796 | 5.59% | 39,112,796 | 5.59%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19,273,886 | 31.32% | -6,748,702 | -6,748,702 | 212,525,184 | 30.36%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 | |||||||||
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1,613,318 | 63.09% | 6,748,702 | 6,748,702 | 448,362,020 | 64.0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700,000,000 | 100.00% | 700,000,000 | 100.00% |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离职董事刘创股份解除限售6,748,7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6%,可转让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详见2018年3月23日2018-010号公告。
上述股份解限后,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48,362,020股。
3、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无证券发行与上市事项。
二、公司优先股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无优先股
三、股东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37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370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股东名称 | 期初持股份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李晓明 | 227,537,723 | 1,277,397 | 228,815,120 | 32.69% | 171,930,690 | - | - | 自然人 |
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 | 152,498,815 | 856,128 | 153,354,943 | 21.91% | 14,591,973 | - | - | 企业法人 |
宁波同协投资有限公司 | 53,118,364 | 339,733 | 53,458,097 | 7.64% | 339,733 | - | - | 企业法人 |
李晓伟 | 38,729,858 | 217,429 | 38,947,287 | 5.56% | 29,264,823 | - | - | 自然人 |
宁波金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231,930 | 152,880 | 27,384,810 | 3.91% | 152,880 | - | - | 有限合伙企业 |
刘毅 | 25,147,254 | - | 25,147,254 | 3.59% | 12,704,422 | - | - | 自然人 |
陈志宏 | 13,443,821 | 75,474 | 13,519,295 | 1.93% | 75,474 | - | - | 自然人 |
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0,892,773 | 61,152 | 10,953,925 | 1.56% | 61,152 | - | - | 企业法人 |
孙旭朝 | 7,539,099 | - | 7,539,099 | 1.08% | - | - | - | 自然人 |
刘创 | 6,748,702 | - | 6,748,702 | 0.96% | - | - | - | 自然人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十大股东中李晓伟和李晓明为兄弟关系;刘毅和刘创是兄妹关系,属一致行动人。 |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 | 138,762,97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38,762,970 |
李晓明 | 56,884,43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6,884,430 |
宁波同协投资有限公司 | 53,118,36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3,118,364 |
宁波金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231,93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7,231,930 |
陈志宏 | 13,443,82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3,443,821 |
刘毅 | 12,442,83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2,442,832 |
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0,892,77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892,773 |
李晓伟 | 9,682,46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682,464 |
孙旭朝 | 7,539,099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7,539,099 |
刘创 | 6,748,70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6,748,702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即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李晓伟和李晓明为兄弟关系;刘毅和刘创是兄妹关系,属一致行动人。 |
2、公司控股股东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无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止日期 | 持股数量(股)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股) | 增减变动原则 | |
期初数 | 期末数 | ||||||||
李晓明 | 男 | 44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227,537,723 | 228,815,120 | 1,277,397 | 破产重整遗留问题股划转。 |
李晓伟 | 男 | 48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38,729,858 | 38,947,287 | 217,429 | 破产重整遗留问题股划转。 |
刘斌 | 男 | 41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 | - | - | - |
刘政 | 男 | 29 | 董事 | 现任 | 2017年6月2日至2019年4月7日 | 160,100 | 160,100 | - | - |
金小川 | 女 | 42 | 董事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 | - | - | - |
严琦 | 女 | 42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董事任期2017年6月2日至2019年4月7日、董事会秘书任期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 | - | - | - |
丁晓东 | 男 | 5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 | - | - | - |
金荷仙 | 女 | 5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 | - | - | - |
彭和平 | 男 | 6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 | - | - | - |
张兴国 | 男 | 52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 | - | - | - |
钱如南 | 男 | 42 | 监事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 | - | - | - |
鹿海军 | 男 | 36 | 监事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 | - | - | - |
李雁 | 女 | 48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 | - | - | - |
蒋向春 | 男 | 47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 | - | - | - |
李友谊 | 男 | 37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16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 | - | - | -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晓明任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李晓伟任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董事金小川任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无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 - |
2018年06月30日 |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324,000,000.00 328,65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拆入资金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55,400,899.25 63,663,287.08 |
应付账款223,908,436.83 507,369,937.48 |
预收款项7,025,566.61 12,898,991.4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应付职工薪酬6,090,883.24 8,159,823.42 |
应交税费12,217,653.48 53,623,978.09 |
应付利息451,070.83 489,638.40 |
应付股利757,277.48 757,277.48 |
其他应付款14,381,385.50 14,044,890.43 |
应付分保账款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持有待售的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其他流动负债1,986,010.39 9,148,578.12 |
流动负债合计646,219,183.61 998,806,401.95 |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78,000.00 242,362.00 |
递延收益50,000.00 5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99,478.90 99,830.6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227,478.90 392,192.65 |
负 债 合 计646,446,662.51 999,198,594.6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197,826,394.00 197,826,39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228,886,708.44 228,886,708.44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57,942,551.14 54,790,830.47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442,134,646.81 423,952,463.2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26,790,300.39 905,456,396.13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926,790,300.39 905,456,396.1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573,236,962.90 1,904,654,990.73 |
- - |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
2018年06月30日 |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204,078,024.58 386,957,100.70 |
其中:营业收入204,078,024.58 386,957,100.70 |
利息收入 |
已赚保费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二、营业总成本184,163,341.54 333,245,227.16 |
其中:营业成本177,245,856.75 302,561,053.10 |
利息支出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退保金 |
赔付支出净额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保单红利支出 |
分保费用 |
税金及附加1,603,543.10 1,038,946.95 |
销售费用- 655,044.75 |
管理费用29,533,467.51 25,921,092.68 |
财务费用-10,187,462.82 2,669,412.97 |
资产减值损失-14,032,063.00 399,676.71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15,674.7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856,991.1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409.48 |
其他收益11,579,165.55 11,453,450.0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1,490,439.11 62,724,007.08 |
加:营业外收入466,905.25 41,055.27 |
减:营业外支出60,776.66 40,858.5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1,896,567.70 62,724,203.81 |
减:所得税费用10,562,663.44 16,463,692.6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333,904.26 46,260,511.19 |
合并利润表 |
2018年6月 |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八、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 0.07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 0.06 |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81,839,716.27 335,732,859.10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9,212,170.23 144,293,449.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01,051,886.50 480,026,308.91 |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499,587,976.63 376,355,234.26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2,877,297.61 25,747,289.32 |
支付的各项税费46,453,399.76 39,643,663.1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0,623,856.25 132,042,315.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79,542,530.25 573,788,502.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490,643.75 -93,762,193.2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945,282.85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105.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5.00 10,945,282.8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522,079.79 997,805.2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6,490,333.91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22,079.79 7,488,139.1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21,974.79 3,457,143.7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60,000,000.00 324,9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80,751.6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0,000,000.00 325,580,751.64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364,650,000.00 254,9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7,106,941.62 18,329,994.36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1,756,941.62 273,229,994.3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756,941.62 52,350,757.2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2,769,560.16 -37,954,292.2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1,469,229.94 109,121,181.7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8,699,669.78 71,166,889.46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2018年06月30日 |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2018年06月30日 |
单位:元 |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286,629.26 1,923,825.44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衍生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95,366.70 95,366.70 |
预付款项155,000.00 162,565.68 |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36,000,000.00 390,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18,099,095.49 36,527,676.96 |
存货- 112,416.96 |
持有待售的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1,260,166.36 944,424.50 |
流动资产合计55,896,257.81 429,766,276.24 |
非流动资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768,333.33 768,333.33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1,447,661,300.00 1,044,161,3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1,288,670.93 644,411.38 |
在建工程 |
工程物资 |
固定资产清理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无形资产 |
开发支出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合计1,449,718,304.26 1,045,574,044.71 |
资 产 总 计1,505,614,562.07 1,475,340,320.95 |
- - |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
2018年06月30日 |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专项应付款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 债 合 计9,212,662.60 6,495,714.3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700,000,000.00 70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741,728,327.98 741,728,327.98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33,396,283.81 31,032,140.73 |
未分配利润21,277,287.68 -3,915,862.11 |
所有者权益合计1,496,401,899.47 1,468,844,606.6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505,614,562.07 1,475,340,320.95 |
- - |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142,478.63 187,316.24 |
减:营业成本112,416.96 129,823.98 |
税金及附加755.00 56.19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8,461,876.98 2,592,523.13 |
财务费用-962.59 -3,088,214.40 |
资产减值损失19,132.55 75,224.66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15,674.7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6,000,000.00 -2,856,991.1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填列) |
六、综合收益总额27,557,292.87 -1,960,058.2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
母公司利润表 |
2018年06月 |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2018年06月30日 |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6,700.00 57,160.0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3,409,873.73 33,416.8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3,576,573.73 90,576.85 |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758,488.81 690,593.74 |
支付的各项税费755.00 3,625.4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774,259.53 3,330,257.6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533,503.34 4,024,476.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43,070.39 -3,933,899.9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945,282.85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90,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5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0,000,000.00 22,495,282.8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880,266.57 |
投资支付的现金400,800,000.00 8,290,333.91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1,680,266.57 18,290,333.9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80,266.57 4,204,948.9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2,622,527.4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622,527.4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22,527.4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37,196.18 -12,351,478.4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23,825.44 14,084,031.1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6,629.26 1,732,552.65 |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财务报表附注(2018年6月30日)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于2016年6月2日由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0177840339L的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晓明。
2、历史沿革
本公司前身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前身为武汉市六渡桥百货公司,1989年10月20日经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武体改[1989]30号”文批准,由武汉市六渡桥百货公司独家发起,在武汉市六渡桥百货公司基础上,进行股份制改组。1990年1月29日注册登记成立武汉市六渡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1992年2月25日经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武体改[1992]123号文同意增资扩股,同时更名为武汉市六渡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10月28日经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武体改[1996]106号文同意,再次更名为武汉市六渡桥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9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434号”文批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六渡桥”,股票代码“0765”。
经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自2000年4月26日起由“武汉市六渡桥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变更为“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信股份”。
自 2001 年开始由于本公司连续三年亏损,2005 年 6 月 30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 了《关于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05]61 号), 本公司股票从 2005 年 7 月 4 日起终止上市。
2005 年 9 月 5 日,本公司股票开始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代办转让。股票简称“华信3”,股票代码:400038。
鉴于公司破产及债务重整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 年8 月6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
2016年4月,公司名称由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汇绿5”,股票代码:400038。
2016 年 5 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已出具《关于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股份登记的函》,公司就重大资产重组中的新增股份451,143,348 股在中国结算公司北京分公司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完成,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700,000,000.00股,并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7年3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在深交所重新上市等议案。
2017年4月11日,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在深交所重新上市等议案。
3、股本情况
(1)本公司初次上市时总股本为5,002.00万股,根据199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1997年年末总股本5,002.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4股,共计送红股2,000.80万股;
根据199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1998年年末总股本7,002.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4股,共计送红股2,801.12万股;
根据199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1999年年末总股本9,803.9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共计送红股2,941.176万股;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股本1,960.784万股,累计转送股后总股本增至14,705.88万股。同时,公司更名为“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信股份”。
2000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关于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0]184号),同意公司配售925.212万股普通股,其中向国家股股东配售112.0728万股,向社会法人股股东配售77.5512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735.5880万股。本次配股实际配售847.6608万股。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变更为15,553.5408万股。本公司已于2001年6月20日完成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200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1年中期分配预案:
公司2001年上半年可供分配的利润共计13,727,967.33元,以股份总数15,553.540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5股,共计送红股777.6770万股;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5股,共计转增股本8,554.4474万股,并每10股派现金0.125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增加至24,885.6652万股。本公司已于2011年1月12日办理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2016年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晓明、李晓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2号),核准本公司以每股1.28元的价格向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绿园林”)的全体股东共计发行451,143,348.00股股票,用于购买其持有的汇绿园林56.5721%股权。其中:向李晓明发行188,477,665股股份、向李晓伟发行32,081,305股股份、向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汇宁)发行126,320,138股股份、向宁波同协投资有限公司发行50,127,039股股份、向上海灵哲投资中心(普通合伙)发行4,010,163股股份、向宁波金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2,557,167股股份、向宁波鸿元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840,059股股份、向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发行9,022,867股股份、向陈志宏发行11,135,990股股份、向宁波汇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292,064股股份、向宁波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278,891股股份。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00,000,000.00股,并于2016 年 4 月 25 日,完成了上述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6年5月18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完成,公司股本总额变为700,000,000股。
4、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779-805号。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999号武钢集团大厦B座19楼
5、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土木工程建筑行业。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生态环境修复工程;环境治理;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开发及工程施工;公共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工程咨询服务;园林苗木花卉的育种、种植、研发和销售;生态水景;土壤修复;小流域治理;对生态环境、园林绿化及高新技术行业投资;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许可经营项目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公司股本总额为700,000,000.00股,其中李晓明直接持有华信股份228,815,12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69%,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另外宁波汇宁持有汇华信股份152,354,943股,占总股本的21.91%,李晓明持有宁波汇宁54.60%的股权,通过宁波汇宁间接持有公司11.96%的股份,合计直接、间接持有公司44.65%股份,并能够控制代表公司54.60%股份的投票权,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7 年 11 月 16 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4)鄂武汉中民商破字第 3-15 号],裁定解除对深圳丰华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3,057,600 股及相应孳息的冻结。2017 年 11 月 16 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鄂武汉中民商破字第 3-15 号],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助将深圳丰华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3,057,600股过户到 11 名重整方名下。 2018年4月2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出具了《两网及退市公司非流通股份登记确认书》,确认其已于 2018年 4 月 25 日完成该非流通股份的登记,登记数量为3,057,600 股,深圳丰华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3,057,600 股已划转到重整方股票账户。至此,李晓明直接持有汇绿生态228,815,12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6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另外宁波汇宁持有汇汇绿生态153,354,943股,占总股本的21.91%,李晓明持有宁波汇宁54.60%的股权,通过宁波汇宁间接持有公司11.96%的股份,合计直接、间接持有公司44.65%股份,并能够控制代表公司54.60%股份的投票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7、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于2018年8月1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报出。
(二)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因2016年度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汇绿园林股权构成反向购买,法律上母公司即本公司成为会计上的被收购方,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上母公司为汇绿园林。
2018年度1-6月,汇绿园林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公司共计8家,分别为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宁波汇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反向购买下的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孝感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武汉蓝德凯尔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增加合并新设子公司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
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及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化”以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 鉴于本公司向李晓明、李晓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重组事项已于2016年2月实施完成,本公司财务报表具体编制方法为:
(1)本公司通过实施破产及债务重整、股权分置改革、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等重组事项,汇绿园林原控股股东李晓明成为重组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取得了本公司的控制权。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反向购买,由于本公司(及其原子公司)在上述交易发生时持有构成业务的资产或负债。故根据财政部2009年3月13日发布的《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相关的规定,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按照购买法的原则进行处理。
(2)在编制本合并财务报表时,是以汇绿园林作为会计上的购买方,视汇绿园林一直存在而编制,汇绿园林及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在并入财务报表时,以其在本次重组前的账面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而本公司(及其原子公司)重组前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在并入财务报表时,则作为会计上的被购买方,以本公司交易完成日(2016年2月29日)的公允价值纳入合并财务报表中。
(3)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留存收益和其他权益余额反映的是汇绿园林账面的留存收益和其他权益余额。
(4)财务报表中权益性工具的金额是根据购买日权益性工具的金额以及本公司购买日后权益性工具实际变动金额确定,购买日权益性工具的金额是以汇绿园林购买日前的实收资本以及按《企业会计准则》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新增实收资本之和。但是,财务报表中的权益结构反映的是合并后本公司的权益结构(即发行在外的权益性证券数量和种类),包括本公司本次为了收购汇绿园林而发行的权益。
(5)本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为以汇绿园林为会计上母公司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信息,个别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为本公司自身财务信息。即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系汇绿园林(法律上子公司)上年同期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本期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均为本公司(法律上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
(6)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口径进行认定和披露。
(四)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五)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正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的资产或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负债归类为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
3、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集团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于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按照本集团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调整的期间应不早于合并方、被合并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
(2)本集团报告期内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①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②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
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④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本集团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①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②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则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设置备查簿,记录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按照本集团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
5、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截至2018年6月
30日止的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4)超额亏损的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合并报表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与丧失控制权时,按照前述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与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个别财务报表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按照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6、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不能仅凭合营方对合营安排提供债务担保即将其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合营方承担向合营安排支付认缴出资义务的,不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本集团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对于为完成不同活动而设立多项合营安排的一个框架性协议,本集团分别确定各项合营安排的分类。确定共同控制的依据及对合营企业的计量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13。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集团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本集团属于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的,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本集团制定的金融工具或长期股权投资计量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包括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
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集团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1)汇兑差额的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9、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工具的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集团基于风险管理、投资策略及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等原因,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
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B、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C、贷款和应收款项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摊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C、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摊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实现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④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A、本集团在期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B、本集团确定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C、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a)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按该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无论单项金额重大与否,仍将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独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单项投资进行减值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果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跌幅超过成本的3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达一年以上,则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按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成本为取得时按照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出售时按加权平均法所计算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亦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本集团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同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集团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近期内回购;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负债;其他类金融负债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 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本集团在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终止对该项金融资产的确认。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本集团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本集团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本集团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0、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提
本集团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认标准: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公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将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含)以上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 |
应收款项。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组合1:账龄分析法组合 |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结合现实的实际损失率确定不同账龄应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
组合2:保证金及无风险组合 | 保证金及无风险组合仅包括工程(设计)履约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在合同约定应收回之日前不存在回收风险或特殊应收款项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支付给政府或相关单位的经营活动保证金等一般不存在回收风险,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3;关联方组合 | 总、分、子公司的内部往来不计提坏账。 |
组合4: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决算应收账款组合 | 已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在验收或交付使用时点根据已经确认的收入扣除已结算进度款确认的应收账款。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组合1:账龄分析法组合 | 根据应收款项的不同账龄确定不同的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2:保证金及无风险组合 | 对属于此类保证金性质的应收款项,在合同约定之日尚未收回的,按保证金的不同账龄确定不同的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对其他无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
组合3:关联方组合 | 不计提坏账 |
组合4: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决算应收账款组合 | 经单项减值测试未减值且超过2年未结算的项目应收账款,按照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1-2年 | 10 | 10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2-3年 | 20 | 20 |
3-4年 | 50 | 50 |
4年以上 | 100 | 100 |
组合中,对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决算应收账款组合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0.00 |
1-2年 | 0.00 |
2-3年 | 5.00 |
3-4年 | 10.00 |
4-5年 | 20.00 |
5-6年 | 50.00 |
6年以上 | 100.00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单独进行单项减值测算。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4)其他说明
1)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BT项目涉及的长期应收款除外)等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减值损失。2)BT项目(包含履约保证金、代垫款项及其他款项)涉及的长期应收款及应收款项原则上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则按其不可收回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3)除BT项目外,工程(设计)履约保证金、诚信保证金:按合同建立台账,从合同约定应收回之日起,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从合同约定应收之日开始计算,1年内按5%计算,1至2年按50%计提,2年以上按100%计提。
4)特殊应收款项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支付给政府或相关单位的经营活动保证金等,应单独分析计提,从发生可能产生坏账因素之日起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计提比例为1年内按
5%计算,1至2年按50%计提,2年以上按100%计提。
11、 存货的分类和计量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劳务成本、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等。其中 “消耗性生物资产”为苗木类资产。
(2)存货的确认:
本集团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本集团取得的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工程施工成本包括为建造某项合同而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合同的间接费用主要包括临时设施摊销费用和公司下属施工、生产单位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工程施工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5) 期末存货的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①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
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工程施工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
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 存货的盘存制度:本集团采用永续盘存制。
持有待售类别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1)持有待售类别的确认标准
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集团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集团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本集团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2)持有待售类别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初始计量或重新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低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后续
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从职工福利中所产生的资产不适用于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方法,而是根据相关准则或本集团制定的相应会计政策进行计量。处置组包含适用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方法的非流动资产的,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方法适用于整个处置组。处置组中负债的计量适用相关会计准则。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12、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 初始计量
本集团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
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集团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c)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③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都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后续计量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予以全额确认。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集团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③本集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④本集团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集团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首先,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相关活动,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按照本集团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3、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计量
(1)本集团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初始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②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③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4)后续计量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本集团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本集团期末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
14、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1)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折旧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序号 |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1 | 房屋建筑物 | 20 | 5 | 4.75 |
2 | 机器设备 | 5-10 | 5 | 9.50-19.00 |
3 | 运输设备 | 5 | 5 | 19.00 |
4 | 其他设备 | 3-5 | 5 | 19.00-31.67 |
本集团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本集团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确定。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减值,按照本集团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3、 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的计价: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2)本集团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 在建工程的减值,按照本集团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5、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6、生物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本集团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植物。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
②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2)本集团的生物资产主要包括:本公司生物资产为消耗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为林木类。
(3)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投资者投入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取得的生物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郁闭或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4)依据本集团基地所生产苗木的生理特性及形态,将其分为乔木类、灌木类两个类型进
行郁闭度设定,其中:
乔木类特征:植株有明显主干,规格的计量指标主要以胸径(植株主干离地130CM处的直径)的计量为主。
灌木类特征:植株无明显主干,规格的计量指标主要以植株自然高及冠径为主。
消耗性林木郁闭度的设定及计量办法:
A、园林工程适用规格苗木的质量及起点规格指标代表了苗木生产的出圃指标。量化指标有:
高度、胸径、木质化程度、冠幅根幅、重量、冠根化。苗木达到出圃标准时,苗木基本上可以较稳定地生长,一般只需相对较少的维护费用及生产物资。此时点的苗木可视为已达到郁闭。
B、在确定苗木大田种植的株行距时,综合考虑苗木生长速度、生产成本等因素,合理配给植株生长空间。按历往经验及本公司对苗木质量的要求,在苗木达到出圃标准时,取其出圃起点规格的各数据进行郁闭度的测算。
乔木类:株行距约350cm×350cm胸径8cm,冠径约320cm时,郁闭度:3.14×160×160/(350×350)=0.656
灌木类:株行距约25cm×25cm冠径约24cm时,郁闭度:3.14×12×12/(25×25)=0.723
(5)本集团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并记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计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7、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所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无形资产的确认
本集团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无形资产:
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量
①本集团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②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A、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并在以后期间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核算。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B、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本集团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3)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8、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方法
本集团将已经发生的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土地、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并按项目受益期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
19、长期资产减值
当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
跌。
(2)本集团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集团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用来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本集团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除外)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集团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本集团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本集团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测试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0、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本集团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本集团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A、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B、本集团尚未运作设定受益计划或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3)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除此以外的,按照上述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2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本集团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本集团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2、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以真实、完整、有效的股份支付协议为基础。具体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工具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本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等权益工具,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等权益工具,通过期权定价模型来估计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本集团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
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团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集团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集团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本集团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团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集团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方法
(1)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
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本集团对全部现有同类别非衍生自身权益工具的持有方同比例发行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使之有权按比例以固定金额的任何货币换取固定数量的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该类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分类为权益工具。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可回售工具、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或本集团某组成部分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本集团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如为非衍生工具,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本集团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可回售工具等特殊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2)附有或有结算条款的金融工具
附有或有结算条款的金融工具,指是否通过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或者是否以其他导致该金融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需要由发行方和持有方均不能控制的未来不确定事项(如股价指数、消费价格指数变动,利率或税法变动,发行方未来收入、净收益或债务权益比率等)的发生或不发生(或发行方和持有方均不能控制的未来不确定事项的结果)来确定的金融工具。对于附有或有结算条款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分类为金融负债。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将其分类为权益工具:要求以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或有结算条款几乎不具有可能性,即相关情形极端罕见、显著异常或几乎不可能发生;只有在发行方清算时,才需以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
(3)存在结算选择权的衍生工具
对于存在结算选择权的衍生工具(例如,合同规定发行方或持有方能选择以现金净额或以发行股份交换现金等方式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但所有可供选择的结算方式均表明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权益工具的除外。
(4)复合金融工具
本集团对发行的非衍生工具进行评估,以确定所发行的工具是否为复合金融工具。对于复合金融工具,本集团于初始确认时将各组成部分分别分类为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或权益工具。本集团发行的一项非衍生工具同时包含金融负债成分和权益工具成分的,于初始计量时先确定金融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包括其中可能包含的非权益性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再从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作为权益工具成分的价值。
(5)特殊金融工具的区分
特殊金融工具包括可回售工具、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
A、可回售工具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可回售工具,本集团分类为权益工具:赋予持有方在企业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企业净资产的权利;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该工具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企业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该类别的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工具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本准则规定的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工具存续期内企业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工具的任何影响)。
B、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
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分类为权益工具:赋予持有方在企业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企业净资产的权利;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在次于其他所有类别的工具类别中,发行方对该类别中所有工具都应当在清算时承担按比例份额交付其净资产的同等合同义务。产生上述合同义务的清算确定将会发生并且不受发行方的控制(如发行方本身是有限寿命主体),或者发生与否取决于该工具的持有方。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特殊金融工具,除应当具有前述特征外,其发行方应当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基于企业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
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工具或合同的任何影响);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在运用上述条件时,对于发行方与上述工具持有方签订的非金融合同,如果其条款和条件与发行方和其他方之间可能订立的同等合同类似,不考虑该非金融合同的影响。但如果不能做出此判断,则不将该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的特殊金融工具,自不再具有前述的特征或不再满足前述规定条件之日起,本集团将其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以重分类日该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重分类日权益工具的账面价值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权益。分类为金融负债的特殊金融工具,自具有前述的特征且满足前述规定条件之日起,本集团将其重分类为权益工具,以重分类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计量。本集团组成部分发行的满足前述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特殊金融工具,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24、与回购本集团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集团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因实行股权激励回购本集团股份的,在回购时,按照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
25、收入确认方法和原则
本集团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建造合同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
本集团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①本集团在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确定提供劳务交易完工进度的方法:已完工作量的测量(或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②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如果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4)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本集团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结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5)本集团具体收入的确认原则: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包括市政园林景观工程收入、养护和园林景观设计收入、苗木销售收入等。
①市政园林景观工程收入。合同完工进度的确定方法为:公司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当合同施工内容发生变化,从而导致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发生变化时,公司将对预计总收入及预计总成本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完工百分比,调整当期应确认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其中已完成的工作量是依据经项目部、建设监理方和建设方三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表》等手续确认,总工作量是由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来决定的。
公司提供建造服务的 BT 、PPP项目,收入确认参照本财务报表附注五 、28和29所述。
②园林景观设计收入。公司目前设计服务业务实行分段确认。根据业务特点与双方签订合同规定确定了分段关键点分别为前期及方案设计阶段、扩大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及施工配合阶段。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提供园林景观设计劳务结果是否可靠估计为标准分情况确认收入,
于资产负债表日,处于尚未完工阶段的设计服务劳务,由于公司尚未向委托方提交该设计阶段的最终劳务成果,无法表明未完工阶段的设计服务劳务会得到客户的最终认可,且未完工阶段的收入金额难以可靠地计量,因此对尚未完工的设计服务劳务已发生的成本结转营业成本,不确认设计服务业务收入。
③养护工程收入:本集团的养护工程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在签订工程项目时,同时约定对该项目工程提供质保期内涉及的绿化养护服务,不确认绿化养护收入,发生的养护费用计入相应的工程项目合同成本,公司将该类养护收入与相关工程项目收入统一归口工程施工收入;第二类是单独承接的绿化养护服务,根据提供养护的绿化面积和合同约定的价格,在合同约定的养护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或按照已提供养护时间占合同约定养护期的比例分期确认收入。
④苗木销售收入:本集团的苗木销售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订单发货,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公司确认产品所有权发生转移,即确认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6、BT业务的核算方法
BT业务的经营方式为“建设-移交(Build-Transfer)”,即政府或代理公司与BT业务承接方签订市政工程项目BT投资建设回购协议,并授权BT业务承接方代理其实施投融资职能进行市政工程建设,工程完工后移交政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回购价款(含投资回报)。公司对BT业务采用以下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如提供建造服务,建造期间,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同时确认“长期应收款-建设期”。于工程完工并审定工程造价后,将“长期应收款-建设期”科目余额(实际总投资额,包括工程成本与工程毛利)与回购基数之间的差额
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结转“长期应收款-建设期”至“长期应收款-回购期”。回购款总额与回购基数之间的差额,采用实际利率法在回购期内确认利息收入。但对于建造合同中明确约定按约定利率计息的垫付费用项目,如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等,单独计算此部分的资金占用费用,作为利息收入确认入账列入长期应收款,如果合同总价中已包括利息收入则作为利息收入确认入账并冲减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27、PPP业务的会计核算
PPP业务经营方式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指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基于合同建立的一种合作关系。公司对PPP业务采用以下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1)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视以下情况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分别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时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进行处理。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能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建造过程如发生借款利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
(2)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应该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28、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补助文件未明确确定补助
对象,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①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 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取得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A、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B、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B、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9、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1)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③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确认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0、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经营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
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1、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考虑该资产或负债的特征;假定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本集团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的,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相关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集团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以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假定在计量日将该负债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而且该负债在转移后继续存
在,并由作为受让方的市场参与者履行义务。以公允价值计量自身权益工具,假定在计量日将该自身权益工具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而且该自身权益工具在转移后继续存在,并由作为受让方的市场参与者取得与该工具相关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3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集团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在合并利润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注) | 工程施工收入、绿化养护收入、设计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 | 3%、6%、11%、17% |
营业税 | 2016年5月之前园林工程施工收入、绿化养护收入 | 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注:本集团及其子公司凡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按应税收入3%、6%、11%或17%
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上述规定,本集团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经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备案,子公司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经江西省进贤县国家税务局备案,子公司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经江西省吉水县国家税务局备案,子公司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经鄂州市梁子湖区国家税务备案,子公司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经江西省金溪县国家税务局浒湾分局备案,均享受销售自产苗木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2)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本集团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经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经济开发区备案,子公司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经江西省进贤县国家税务局备案,子公司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经江西省吉水县地方税务局三分局备案,子公司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经鄂州市梁子湖区国家税务备案,子公司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经江西省金溪县国家税务局浒湾分局备案,均享受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七)合并会计报表项目附注
(以下附注未经特别注明,期末余额指2018年6月30日账面余额,期初余额指2017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本报告期指2018年1-6月发生额,上年同期指2017年1-6月发生额,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 货币资金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7,544.39 | 5,050.87 |
银行存款 | 68,682,125.39 | 163,064,179.07 |
其他货币资金 | 7,734,547.50 | 12,645,497.34 |
合 计 | 76,434,217.28 | 175,714,727.2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注1: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余额为7,734,547.50元,系根据业务需要存出的各类保证金。
注2:2018年6月30日,除上述其他货币资金外,无其他抵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货币资金。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 | 0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0 | 0 |
权益工具投资 | 0 | 0 |
衍生金融资产 | 0 | 0 |
合 计 | 0 | 0 |
注: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无交易性金融资产。
3、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0 | 0 |
商业承兑票据 | 0 | 0 |
合 计 | 0 | 0 |
(2)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3)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终止确认金额 | 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0 | 0 |
项目 | 终止确认金额 | 未终止确认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0 | 0 |
合 计 | 0 | 0 |
(4)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情形。
4、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风险分类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88,833,909.66 | 100 | 61,043,233.42 | 10.37 | 527,790,676.25 |
账龄分析法 | 198,405,441.81 | 33.69 | 30,382,847.88 | 15.31 | 168,022,593.94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决算应收账款组合 | 390,428,467.85 | 66.31 | 30,660,385.54 | 7.85 | 359,768,082.31 |
组合小计 | 588,833,909.66 | 100.00 | 61,043,233.42 | 10.37 | 527,790,676.25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 计 | 588,833,909.66 | 100 | 61,043,233.42 | 10.37 | 527,790,676.25 |
种类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14,310,837.40 | 100 | 72,959,820.32 | 11.88 | 541,351,017.08 |
账龄分析法 | 156,767,937.58 | 25.52 | 26,948,365.85 | 17.19 | 129,819,571.73 |
种类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决算应收账款组合 | 457,542,899.82 | 74.48 | 46,011,454.47 | 10.06 | 411,531,445.35 |
组合小计 | 614,310,837.40 | 100 | 72,959,820.32 | 11.88 | 541,351,017.08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 计 | 614,310,837.40 | 100 | 72,959,820.32 | 11.88 | 541,351,017.08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38,360,616.64 | 6,918,030.83 | 5 |
1年至2年(含2年) | 23,730,542.69 | 2,373,054.27 | 10 |
2年至3年(含3年) | 13,608,940.27 | 2,721,788.05 | 20 |
3年至4年(含4年) | 8,670,734.98 | 4,335,367.49 | 50 |
4年至5年(含5年) | 12,239,710.61 | 12,239,710.61 | 100 |
5年以上 | 1,794,896.62 | 1,794,896.62 | 100 |
合 计 | 198,405,441.81 | 30,382,847.88 | 15.31 |
账龄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81,298,354.15 | 4,064,917.71 | 5 |
1年至2年(含2年) | 39,211,264.08 | 3,921,126.41 | 10 |
2年至3年(含3年) | 18,945,529.58 | 3,789,105.92 | 20 |
3年至4年(含4年) | 4,279,147.92 | 2,139,573.96 | 50 |
4年至5年(含5年) | 10,324,406.00 | 10,324,406.00 | 100 |
5年以上 | 2,709,235.85 | 2,709,235.85 | 100 |
合 计 | 156,767,937.58 | 26,948,365.85 | 17.19 |
组合中,对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决算应收账款组合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91,912,489.77 | ||
1-2年 | |||
2-3年 | 42,492,477.07 | 2,124,623.86 | 5 |
3-4年 | 10 | ||
4-5年 | 33,108,293.72 | 6,621,658.74 | 20 |
5-6年 | 2,002,208.70 | 1,001,104.35 | 50 |
6年以上 | 20,912,998.59 | 20,912,998.59 | 100 |
合 计 | 390,428,467.85 | 30,660,385.54 | 7.85 |
账龄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98,095,947.14 | 0 | 0 |
1-2年 | 6,582,789.65 | 0 | 0 |
2-3年 | 23,011,747.60 | 1,150,587.38 | 5 |
3-4年 | 8,736,907.80 | 873,690.78 | 10 |
4-5年 | 87,709,598.30 | 17,541,919.66 | 20 |
5-6年 | 13,921,305.38 | 6,960,652.69 | 50 |
6年以上 | 19,484,603.95 | 19,484,603.95 | 100 |
合 计 | 457,542,899.82 | 46,011,454.46 | 10.06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1,916,586.91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
(3)本期核销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320,481,565.91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4.5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
余额汇总金额为7,250,777.19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 | 131,649,408.18 | 21.43% | 225,000.00 |
武汉某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1,109,187.18 | 11.58% | 0 |
清远市某项目管理局 | 46,193,845.11 | 7.52% | 4,874,277.19 |
中国某集团有限公司 | 43,030,000.00 | 7.00% | 2,151,500.00 |
宁波梅山某市场开发公司 | 28,499,125.44 | 4.64% | 0 |
合计 | 320,481,565.91 | 52.17% | 7,250,777.19 |
5、 预付账款
(1) 预付账款按账龄结构列示:
账龄结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占总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总额的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8,085,072.94 | 99.36 | 3,533,078.27 | 98.02 |
1年至2年(含2年) | 179,797.68 | 0.64 | 71402.6 | 1.98 |
合计 | 28,264,870.62 | 100 | 3,604,480.87 | 100 |
(2) 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2018年6月30日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19,213,925.5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67.98%。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宜兴市某种植专业合作社 | 6,418,710.00 | 22.71 |
袁州区某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5,404,235.00 | 19.12 |
宜兴市某石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10.61 |
嵊州市某苗木专业合作社 | 2,295,840.00 | 8.12 |
宁波市北仑区某绿叶花木场 | 2,095,140.50 | 7.41 |
合计 | 19,213,925.50 | 67.98 |
6、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8,880,039.34 | 100 | 2,965,735.97 | 5.04 | 55,914,303.37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13,693,984.31 | 23.26 | 1,314,778.17 | 9.60 | 12,379,206.14 |
保证金及无风险组合 | 45,186,055.03 | 76.74 | 1,650,957.80 | 3.65 | 43,535,097.23 |
组合小计 | 58,880,039.34 | 100 | 2,965,735.97 | 5.04 | 55,914,303.37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 计 | 58,880,039.34 | 100 | 2,965,735.97 | 5.04 | 55,914,303.37 |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64,853,000.14 | 100 | 5,081,212.06 | 7.83 | 59,771,788.08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9,691,058.79 | 14.94 | 1,958,443.06 | 20.21 | 7,732,615.73 |
保证金及无风险组合 | 55,161,941.35 | 85.06 | 3,122,769.00 | 5.66 | 52,039,172.35 |
组合小计 | 64,853,000.14 | 100 | 5,081,212.06 | 7.83 | 59,771,788.08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 计 | 64,853,000.14 | 100 | 5,081,212.06 | 7.83 | 59,771,788.08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1,183,078.16 | 542,531.54 | 5 |
1年至2年(含2年) | 919,111.27 | 91,911.13 | 10 |
2年至3年(含3年) | 1,003,723.60 | 200,744.72 | 20 |
3年至4年(含4年) | 216,961.00 | 108,480.50 | 50 |
4年至5年(含5年) | 306,810.28 | 306,810.28 | 100 |
5年以上 | 64,300.00 | 64,300.00 | 100 |
合 计 | 13,693,984.31 | 1,314,778.17 | 9.60 |
账龄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967,293.49 | 298,364.67 | 5 |
1年至2年(含2年) | 1,164,428.94 | 116,442.89 | 10 |
2年至3年(含3年) | 1,053,226.08 | 210,645.22 | 20 |
3年至4年(含4年) | 346,240.00 | 173,120.00 | 50 |
4年至5年(含5年) | 15,570.28 | 15,570.28 | 100 |
5年以上 | 1,144,300.00 | 1,144,300.00 | 100 |
合 计 | 9,691,058.79 | 1,958,443.06 | 20.21 |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详见附注(五)10。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保证金及无风险组合: | 45,186,055.03 | 1,650,957.80 | |
其中:计提坏账的保证金 | 4,863,656.00 | 1,650,957.80 | 33.94 |
无风险组合 | 40,322,399.03 | ||
合 计 | 45,186,055.03 | 1,650,957.80 | 3.65 |
确定上述组合的依据详见附注(五)10。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115,476.09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
(3)本期核销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等 | 44,746,375.85 | 61,233,810.85 |
押金 | 1,041,401.78 | 1,297,151.50 |
备用金 | 3,881,000.74 | 1,455,600.94 |
租金 | 646,500.00 | 646,500.00 |
往来款 | 8,564,760.97 | 219,936.85 |
合 计 | 58,880,039.34 | 64,853,000.14 |
注1:保证金及无风险组合包括诚信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工保证金、施工保证金。注2:投标保证金及其他款项性质均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桐乡市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28,503,024.00 | 1年以内/1-2年 | 48.41 | |
福建省某投资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7,857,187.50 | 1年以内 | 13.34 | |
中国某集团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2,150,000.00 | 1-2年 | 3.65 | |
宁波市某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 保证金 | 1,500,000.00 | 1年以内 | 2.55 | 75,000.00 |
宁波市鄞州区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235,712.85 | 3-4年 | 2.10 | |
合计 | 41,245,924.35 | 70.05 | 75,000.00 |
(6)本期本公司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7)本期本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本期本公司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7、 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3,132.50 | 83,132.50 | 22,680.00 | 22,680.00 | ||
库存商品 | 2,150,000.00 | 2,150,000.00 | 112,416.96 | 112,416.96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58,407,323.45 | 58,407,323.45 | 478,410,68.62 | 478,410,68.62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218,640,868.74 | 218,640,868.74 | 361,526,483.89 | 361,526,483.89 | ||
合计 | 279,281,324.69 | 279,281,324.69 | 409,502,649.47 | 409,502,649.47 |
(2)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存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存货余额中未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4)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累计已发生成本 | 2,546,360,413.95 |
累计已确认毛利 | 817,471,821.21 |
减:预计损失 | 0 |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 275,476,289,8.57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609,069,336.59 |
减:转入应收账款的竣工验收尚未结算金额 | 390,428,467.85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余额 | 218,640,868.74 |
8、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交增值税 | 12,040,753.76 | 10,153,745.49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4,215,619.30 | 1,921,492.72 |
暂估进项税额 | 8,112,828.54 | 19,004,147.38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600,295.20 | 536,157.39 |
房租费 | 663,537.83 | 648,447.82 |
土地租赁款 | 71,199.98 | 142,400.36 |
合计 | 25,704,234.61 | 32,406,391.16 |
注:土地租赁款系本集团子公司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预付鄂州市沼山政府土地租赁款余额,账龄一年以内,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768,333.33 | 768,333.33 | |
其中: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 | |||
按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 | 768,333.33 | 768,333.33 | |
合计 | 768,333.33 | 768,333.33 |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768,333.33 | 768,333.33 | |
其中: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 | |||
按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 | 768,333.33 | 768,333.33 | |
合计 | 768,333.33 | 768,333.33 |
(2)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以成本计量,并在可预见的将来无对有关权益性投资的处置计划。截至报告期末,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宁波天河生态水景科技有限公司 | 768,333.33 | 768,333.33 | 2.51% | ||
合计 | 768,333.33 | 768,333.33 | 2.51% |
10、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BT业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 | 478,766,970.29 | 478,766,970.29 | 578,177,654.38 | 578,177,654.38 | |||
合计 | 478,766,970.29 | 478,766,970.29 | 578,177,654.38 | 578,177,654.38 |
(2)明细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①松溪县文秀湖片区综合开发工程建设—移交(BT)项目 | 48,498,976.78 | 76,775,978.11 |
其中:建造工程(提供建造服务) | 35,876,251.69 | 68,114,139.23 |
长期应收款原值 | 35,876,251.69 | 68,114,139.23 |
加:在建期累计应计融资利息(注1) | 12,622,725.09 | 8,661,838.88 |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 ||
②金华市湖海塘公园景观工程融资EPC总承包项目 | 430,267,993.51 | 501,401,676.27 |
其中:建造工程(提供建造服务) | 396,685,129.17 | 468,664,975.00 |
设计服务 | 7,500,000.00 | 12,500,000.00 |
长期应收款原值 | 389,185,129.17 | 481,164,975.00 |
加:在建期累计应计融资利息(注2) | 33,582,864.34 | 20,236,701.27 |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合计 | 478,766,970.29 | 578,177,654.38 |
注1:本集团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4日与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签订了《项目合同》,合同约定:融资费用由建设期贷款利息和回购期资金占用费用构成,建设期贷款利息=(工程建设造价*50%+甲方实际委托支付款)*建设期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建设期年限基准贷款利率*建设期(建设期年限以双方约定的年限为准);回购期资金占用费=(建安工程造价+委托支付项目费用)*中国人民银行间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的120%*占用时间。关于项目投资(回购价款)决算的约定:工程竣工结算在合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15日内由乙方编制完整的项目投资(回购价款)决算报告给甲方,会同甲方将项目投资(回购价款)决算报告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核,截至2018年6月30日,长期应收款余额为48,498,976.78元。 注2:本集团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5日与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融资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该BT项目年融资利率为5.19%,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含建设期及运营期融资费用),即:在工程整体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分三年四次还款。其中建设期融资费用以建设期内每月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定的工程实际完成值的80%作为建设期融资费用的计算基数,按承包人中标融资利率5.19%/年计算建设期融资费用,以建设期内支付实际建设工程费用的时间为计息起点,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工程建设费用审定之日为计息终点,利息按实结算,截至2018年6月30日,长期应收款余额为430,267,993.51元。
(3)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4)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无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11、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4,809,843.93 | 3,302,687.10 | 15,662,100.25 | 7,026,335.38 | 80,800,966.66 |
2.本年增加金额 | 1,518,441.80 | 67,918.65 | 959,749.23 | 154,784.28 | 2,700,893.96 |
(1)购置 | 1,518,441.80 | 67,918.65 | 959,749.23 | 154,784.28 | 2,700,893.96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年减少金额 | 70,000.00 | 70,000.00 | |||
(1)处置或报废 | 70,000.00 | - | 70,000.00 | ||
4.期末余额 | 56,328,285.73 | 3,370,605.75 | 16,551,849.48 | 7,181,119.66 | 83,431,860.6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742,292.59 | 1,386,297.63 | 11,249,991.25 | 4,724,038.80 | 32,102,620.27 |
2.本年增加金额 | 1,332,104.72 | 155,084.18 | 685,882.70 | 247,340.82 | 2,420,412.42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1)计提 | 1,332,104.72 | 155,084.18 | 685,882.70 | 247,340.82 | 2,420,412.42 |
3.本年减少金额 | 66,500.00 | - | 66,500.00 | ||
(1)处置或报废 | 66,500.00 | - | 66,500.00 | ||
4.期末余额 | 16,074,397.31 | 1,541,381.81 | 11,869,373.95 | 4,971,379.62 | 34,456,532.6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年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0,253,888.42 | 1,829,223.94 | 4,683,810.28 | 2,208,405.29 | 48,975,327.93 |
2.期初账面价值 | 40,067,551.34 | 1,916,389.47 | 4,412,109.00 | 2,302,296.58 | 48,698,346.39 |
(2)暂时闲置固定资产的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无暂时闲置固定资产的情况。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无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情况。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未办妥产权证书账面原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成都市锦江创意产业园三色路163号银海芯座B幢501 | 3,148,934.00 | 正在办理中 |
管理用房 | 2,035,000.00 | 农村小产权房屋未办理权证 |
12、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 软件 | 专利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55,444.44 | 35,930.28 | 291,374.72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55,444.44 | 35,930.28 | 291,374.7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7,766.71 | 1,952.70 | 109,719.41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摊销 | 12,772.26 | 1,171.62 | 13,943.88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20,538.97 | 3,124.32 | 123,663.2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4,905.47 | 32,805.96 | 167,711.4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7,677.73 | 33,977.58 | 181,655.31 |
(2) 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无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13、 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摊销额 | 其他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其他减少的原因 |
土地租赁费(注1) | 12,457,141.04 | 206,730.54 | 12,250,410.50 | |||
装修费 | 124,974.99 | 71,109.96 | 53,865.03 | |||
基地道路 | 2,364,315.53 | 32,992.62 | 2,331,322.91 | |||
供水供电设施 | ||||||
合 计 | 14,946,431.56 | 310,833.12 | 14,635,598.44 |
注1:土地租赁费系本集团子公司江西汇绿、吉水汇绿以及湖北绿泉苗木、金溪华信产生的苗圃土地租赁费金额。
14、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3,658,454.53 | 15,914,613.63 | 77,881,120.18 | 19,470,280.0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183.98 | 546.00 | 2,581.12 | 645.28 |
可抵扣亏损 | ||||
预计诉讼赔偿 | 78,000.00 | 19,500.00 | 242,362.00 | 60,590.5 |
合 计 | 63,738,638.51 | 15,934,659.63 | 78,126,063.30 | 19,531,515.82 |
(2)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结果 | 397,915.60 | 99,478.90 | 399,322.61 | 99,830.65 |
合 计 | 397,915.60 | 99,478.90 | 399,322.61 | 99,830.65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明细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72,014,441.88 | 71,130,694.71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35,959.54 | 159,912.20 |
合 计 | 72,250,401.42 | 71,290,606.91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备注 |
2018 | |||
2019 | |||
2020 | 70,009,599.20 | 107,300,341.92 | |
2021 | |||
2022 | 2,004,842.68 | 1,121,095.51 | |
合 计 | 72,014,441.88 | 71,130,694.71 |
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武汉绿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合计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注:本年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末余额为2,000.00万元,系本集团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承接武汉东湖绿道二期工程PPP项目,与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花木公司组成联合体,与甲方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签订了《投资合作合同》,合同约定: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地产集团”)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乙方即联合体签订《股东合同》,明确股东各方出资比例,成立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其中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由中国一冶提名,地产集团派一名董事,《股东合同》签订后,地产集团与乙方即联合体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武汉绿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ppp项目投资合作合同》和《股东合同》,项目公司即武汉绿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甲方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签订《ppp项目合同》,明确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及获取政府付费等内容。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40000万元,乙方即联合体共同出资36000万元,股权比例为90%,其中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2000万元,股权比例为80%;武汉市花木公司出资2000万元,股权比例为5%;本集团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股权比例为5%(不具有控制权及表决权),地产集
团出资4000万元,股权比例为10%,地产集团向项目公司董事会委派一名董事,在股东会,董事会决定的关于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涉及项目公司与社会资本方关联交易及项目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担保等事宜均享有一票否决权。将余额在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
16、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年末账面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734,547.5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用工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等其他保证金以及银行冻结的银行存款 |
固定资产 | 23,511,837.07 | 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合 计 | 31,246,384.57 |
注1:2015年12月28日,本集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本集团位于北仑区新碶好时光大厦1幢1501至1510室、1701至1710室的房产抵押给该行,为本集团在2015年12月29日至2018年12月29日期间在该行办理的各类融资业务而形成的各类负债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451.00万元的抵押担保。
注2:2015年12月28日,本集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本集团位于北仑区新碶好旺角大厦1幢B1209至B1215室的房产抵押给该行,为本集团在2015年12月29日至2018年12月29日期间在该行办理的各类融资业务而形成的各类负债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41.00万元的抵押担保。
注3:2016年7月28日,本集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本集团位于北仑区华艳新村4幢301室的房产抵押给该行,为本集团在2016年07月29日至2019年07月29日期间在该行办理的各类融资业务而形成的各类负债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抵押担保。
注4:2016年7月28日,本集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本集团位于北仑区新碶好时光大厦1幢18楼房产抵押给该行,为本集团自2016年7月29日至2019年7月29日期间在该行办理的各类融资业务而形成的各类负债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732.00万元的抵押担保。
注5:2016年10月13日,本集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本集团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四季云顶1幢4号,1幢5号的房产抵押给该行,为本集团在2016年10月13日至2019年10月13日期间在该行办理的各类融资业
务而形成的各类负债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抵押担保。
上述房产账面原值为35,148,787.35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账面净值为23,511,837.07元。
17、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借款条件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3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288,730,000.00 | 184,850,000.00 |
抵押借款 | 35,270,000.00 | 13,800,000.00 |
合 计 | 324,000,000.00 | 328,650,000.00 |
(2)抵押借款明细
贷款单位 | 借款余额 | 抵押物 |
浦发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 | 35,270,000.00 | 房产,详见附注七、1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注1~注5所示 |
合计 | 35,270,000.00 |
(3)保证借款明细
贷款单位 | 借款余额 | 保证人 |
浦发银行(宁波开发区) | 288,730,000.00 | 李晓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288,730,000.00 |
(4)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18、 应付票据
(1)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种 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5,400,899.25 | 63,663,287.08 |
合 计 | 55,400,899.25 | 63,663,287.08 |
(2)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19、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95,885,328.69 | 442,007,413.89 |
1-2年(含2年) | 11,767,245.52 | 42,096,516.00 |
2-3年(含3年) | 7,752,920.57 | 12,812,426.91 |
3年以上 | 8,502,942.05 | 10,453,580.68 |
合 计 | 223,908,436.83 | 507,369,937.48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债权人名称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袁州区某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3,130,365.00 | 未到付款期 |
武汉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344,799.79 | 未到付款期 |
上海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1,646,884.53 | 未到付款期 |
重庆某花卉苗木有限公司 | 1,293,760.00 | 未到付款期 |
国营进贤县某林场 | 1,067,234.95 | 未到付款期 |
合 计 | 9,483,044.27 |
20、 预收账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7,025,566.61 | 12,898,991.45 |
合计 | 7,025,566.61 | 12,898,991.45 |
21、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894,559.71 | 23,942,525.36 | 26,009,783.60 | 5,827,301.4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65,263.71 | 1,274,057.17 | 1,275,739.11 | 263,581.77 |
合计 | 8,159,823.42 | 25,216,582.53 | 27,285,522.71 | 6,090,883.24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565,153.22 | 20,401,915.03 | 22,726,926.08 | 2,240,142.17 |
2、职工福利费 | 1,320,595.44 | 1,315,625.44 | 4,970.00 | |
3、社会保险费 | 162,177.36 | 838,593.03 | 839,614.72 | 161,155.6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7,752.60 | 733,788.76 | 734,144.84 | 137,396.52 |
工伤保险费 | 10,774.28 | 46,929.12 | 47,511.03 | 10,192.37 |
生育保险费 | 8,959.48 | 57,875.15 | 57,958.85 | 8,875.78 |
4、住房公积金 | 4,691.00 | 748,677.50 | 749,830.50 | 3,538.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167,229.13 | 632,744.36 | 377,786.86 | 3,422,186.63 |
合计 | 7,899,250.71 | 23,942,525.36 | 26,009,783.60 | 5,831,992.4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费 | 251,894.90 | 1,230,147.48 | 1,231,794.66 | 250,247.72 |
2、失业保险费 | 13,368.81 | 43,909.69 | 43,944.45 | 13,334.05 |
合计 | 265,263.71 | 1,274,057.17 | 1,275,739.11 | 263,581.77 |
22、 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828,703.50 | 17,499,851.37 |
企业所得税 | 7,488,926.88 | 35,118,775.60 |
个人所得税 | 127,692.12 | 312,513.8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155.79 | 3,757.34 |
教育费附加 | 1,352.48 | 1,610.2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901.65 | 1,073.52 |
水利建设基金 | 342,526.08 | 346,168.02 |
印花税 | 109,307.78 | 37,361.09 |
房产税 | 306,691.67 | 294,395.23 |
土地使用税 | 8,395.53 | 8,471.78 |
税费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计 | 12,217,653.48 | 53,623,978.09 |
23、 应付利息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451,070.83 | 489,638.40 |
合计 | 451,070.83 | 489,638.40 |
24、 应付股利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757,277.48 | 757,277.48 |
合计 | 757,277.48 | 757,277.48 |
25、 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备用金代垫款 | 1,361,784.42 | 1,318,278.81 |
保证金 | 8,379,944.14 | 8,211,904.00 |
职工安置费 | 4,447,796.62 | 4,510,547.62 |
其他 | 191,860.32 | 4,160.00 |
合 计 | 14,381,385.50 | 14,044,890.43 |
注1:职工安置费系华信股份破产重整后预留职工安置的费用约525.00万元,其中2015
年至2018年6月30日,安置费用总计使用80.22万元,剩余444.78万元尚未使用支付。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26、 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养护费 | 1,955,365.74 | 9,129,051.91 |
待转销项税 | 30,644.65 | 19,526.21 |
合计 | 1,986,010.39 | 9,148,578.12 |
注:待转销项税系本集团子公司蓝德凯尔已确认收入尚未开票产生的应交税费-销项税。
27、 预计负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164,362.00 | 78,000.00 | 因执行合同纠纷承担连带责任所计提的预计负债 | ||
合 计 | 242,362.00 | 164,362.00 | 78,000.00 |
28、 递延收益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课题经费 | 50,000.00 | 50,000.00 | |||
合 计 | 50,000.00 |
注:递延收益系本年根据甬科计【2017】88号文件《关于下达宁波市2017年度第三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收到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及宁波市财政局下拨的关于本集团子公司汇绿园林花木化肥农药减施技术模式研究与示范课题经费。
29、 股本
(1)合并财务报表中权益性工具的金额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报告期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本 | 197,826,394.00 | 197,826,394.00 |
(2)股本余额197,826,394.00元,其中会计上的购买方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金额155,250,000.00元,以及2016年度股本增加金额为42,576,394.00元,系反向购买法下购买方为获取在合并后报告主体的股权比例,应向本公司股东模拟发行的股份,计算过程如下: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计算过程 |
1 | 为购买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6.5721%股权,本公司向李晓明、李晓伟等11名交易对象发行的股份 | 451,143,348.00 | |
2 | 发行后本公司股本总额 | 700,000,000.00 | |
3 | 根据《重整计划》,李晓明、李晓伟等11名汇绿园林原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汇绿园林14.528%股权受让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无偿让渡的本公司等额股份 | 115,856,133.00 | |
4 |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资产赠与协议》,李晓明等11名汇绿园林原股东将其持有的汇绿园林12.8233%股权赠送给本公司,同时每10股增加2.5股无偿赠送给元流通股股东 | -17,654,301.00 | |
5 | 发行股份及其他资产注入方式注入后,李晓明、李晓伟等11名交易对象占发行后本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78.4779% | 5=(1+3+4)/2 |
6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 | 155,250,000.00 | |
7 | 为获得合并后报告主体的股权比例,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应向本公司股东模拟发行的股份 | 42,576,394.00 | 7=6/5-6 |
(3)2017年度本公司发行在外的权益性证券的数量
项目 | 期初余额 | 发行新股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份总额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30、 资本公积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28,886,708.44 | 228,886,708.44 | ||
合 计 | 228,886,708.44 | 228,886,708.44 |
31、 盈余公积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4,790,830.47 | 57,942,551.14 | ||
合 计 | 54,790,830.47 | 57,942,551.14 |
注:盈余公积本期增加额系反向购买法下会计上的购买方汇绿园林本期实现的净利润以及
汇绿园林公司章程规定的计提比例,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额。
32、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期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调整前年初未分配利润 | 423,952,463.22 | 328,862,034.92 | |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 423,952,463.22 | 328,862,034.92 |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1,333,904.26 | 123,453,561.10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151,720.68 | 13,663,132.80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4,700,0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42,134,646.81 | 423,952,463.22 |
33、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3,935,545.95 | 177,133,439.79 | 386,769,784.46 | 302,431,229.12 |
其他业务 | 142,478.63 | 112,416.96 | 187,316.24 | 129,823.98 |
合计 | 204,078,024.58 | 177,245,856.75 | 386,957,100.70 | 302,561,053.10 |
注:其他业务收入系母公司汇绿生态销售酒类产品产生的收入与成本。主营业务(分行业)
行业名称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园林工程 | 196,189,449.03 | 169,385,178.60 | 368,738,236.25 | 292,144,965.58 |
园林设计 | 4,310,169.92 | 5,047,749.37 | 11,747,758.21 | 6,453,285.90 |
苗木销售 | 3,435,927.00 | 2,700,511.82 | 6,283,790.00 | 3,832,977.64 |
其他 | 142,478.63 | 112,416.96 | 187,316.24 | 129,823.98 |
合计 | 204,078,024.58 | 177,245,856.75 | 386,957,100.70 | 302,561,053.10 |
34、 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67,183.55 | 408,358.71 |
教育费附加 | 294,149.95 | 179,244.28 |
地方教育发展费 | 177,138.09 | 109,374.61 |
房产税 | 155,996.16 | 147,341.93 |
土地使用税 | 8,557.11 | 8,466.60 |
车船使用税 | 14,502.70 | 9,947.70 |
印花税 | 286,015.54 | 176,213.12 |
合 计 | 1,603,543.10 | 1,038,946.95 |
35、 销售费用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职工薪酬 | 420,350.00 | |
机械费 | 135,948.75 | |
运输费 | ||
其他 | 98,746.00 | |
合 计 | 655,044.75 |
36、 管理费用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职工薪酬 | 11,184,676.55 | 13,028,135.33 |
业务招待费 | 3,773,165.28 | 2,046,400.37 |
审计、咨询费 | 3,295,588.84 | 2,645,404.75 |
差旅、办公及通信费 | 2,483,204.38 | 3,407,000.68 |
折旧及摊销 | 1,700,220.70 | 1,821,727.16 |
车辆管理费 | 981,142.34 | 932,943.41 |
研发费用 | 958,988.77 | |
租赁费 | 1,322,539.60 | |
保险费 | 109,673.35 | |
苗木资产郁闭后费用化生产费用 | 404,124.31 | 201,087.00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劳动保护费 | 200,124.17 | |
其他费用 | 3,120,019.22 | 1,838,393.98 |
合 计 | 29,533,467.51 | 25,921,092.68 |
37、 财务费用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利息支出 | 7,068,374.05 | 5,796,384.19 |
减:利息收入 | 17,606,299.49 | 188,568.89 |
加:汇兑损益 | 0.00 | -3,118,851.41 |
加:其他支出 | 350,462.62 | 180,449.08 |
合 计 | -10,187,462.82 | 2,669,412.97 |
注:公司BT工程项目2018年1-6月确认建设期利息收入17,307,049.28元。
38、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坏账损失 | -14,032,063.00 | 399,676.71 |
合计 | -14,032,063.00 | 399,676.71 |
3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15,674.70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合 计 | 415,674.70 |
40、 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56,991.16 | |
合 计 | -2,856,991.16 |
41、 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损失“-”) | -3,409.48 | |
合 计 | -3,409.48 |
42、 其他收益
(1)其他收益分类情况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政府补助 | 11,579,165.55 | 11,453,450.00 |
合计 | 11,579,165.55 | 11,453,450.00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中小微社保补贴 | 226,050.00 | 与收益相关 | |
建筑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 11,540,000.00 | 11,2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再就业补助 | 9,600.00 | 7,400.00 | 与收益相关 |
科研项目进步奖金 | 与收益相关 | ||
人才培育经费补贴 | 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稳增促调专项资金 | 与收益相关 | ||
梅山项目奖励金 | 与收益相关 | ||
2017年大学生实习补助 | 与收益相关 | ||
个税返还手续费 | 21,565.55 | 与收益相关 | |
合 计 | 11,579,165.55 | 11,453,450.00 |
43、 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分类情况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466,905.25 | 41,055.27 | 466,905.25 |
合计 | 466,905.25 | 41,055.27 | 466,905.25 |
注:其他包括苗木损坏赔偿、个税手续费返还等。
44、 营业外支出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3,432.51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432.51 | ||
捐赠支出 | 50,000.00 | 30,000.00 | 50,000.00 |
赔偿支出 | |||
其他 | 10,776.66 | 10,776.66 | |
合计 | 60,776.66 | 7,426.03 | 60,776.66 |
4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6,966,159.00 | 16,662,558.62 |
加:递延所得税费用(收益以“-”列示) | 3,596,504.44 | -198,866.00 |
所得税费用 | 10,562,663.44 | 16,463,692.6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利润总额 | 31,896,567.70 | 62,724,203.81 |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974,141.93 | 15,681,050.9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3,622.46 | -2,313.4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6,379.76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85,858.87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652,143.98 | 535,476.02 |
所得税费用 | 10,562,663.44 | 16,463,692.62 |
46、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1) 基本每股收益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21,333,904.26 | 46,260,511.19 |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7 |
其中:持续经营 | 0.03 | 0.07 |
终止经营 |
注1: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得出。
注2: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的计算过程如下: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合并利润表列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1,333,904.26 | 46,260,511.19 |
减: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21,333,904.26 | 46,260,511.19 |
注3: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的计算过程如下: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年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加:报告期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 ||
加:期后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 ||
加:报告期新发行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
减:报告期缩股减少普通股股数 | ||
减: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2)稀释每股收益
本公司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47、 现金流量表相关信息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9,212,170.23 | 144,293,449.81 |
其中:政府补助 | 11,579,165.55 | 11,468,825.65 |
利息收入 | 299,593.38 | 188,580.14 |
赔款收入 | 149,224.99 | 25,679.62 |
收回的各类保证金 | 39,802,300.00 | 51,481,519.40 |
收回的往来款及其他 | 167,381,886.31 | 81,128,845.00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0,623,856.25 | 132,042,315.48 |
其中:管理费用 | 12,577,542.99 | 15,439,358.88 |
银行手续费 | 350,800.79 | 180,485.73 |
捐赠、赞助支出 | 50,000.00 | 10,000.00 |
支付的各类保证金 | 20,966,156.00 | 111,422,660.01 |
支付的往来款及其他 | 176,679,356.47 | 4,989,810.86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其中:企业合并收到的现金 |
(4)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0,751.64 | |
其中:收回承兑保证金 | 680,751.64 |
(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其中:支付的承兑保证金 |
4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等信息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1,333,904.26 | 46,260,511.1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162,148.60 | 399,676.7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431,411.44 | 2,780,576.70 |
无形资产摊销 | 13,943.88 | 12,047.0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66,943.49 | 280,106.1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2.36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409.48 | 3,220.1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15,674.7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068,374.05 | 5,980,180.8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56,991.1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96,856.19 | -198,514.2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51.75 | -351.7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0,211,615.51 | 261,085,368.6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3,624,972.69 | --310,421,851.1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42,978,284.64 | -102,384,692.37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490,643.75 | -93,762,193.2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8,699,669.78 | 71,166,889.46 |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 161,469,229.94 | 109,121,181.7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769,560.16 | -37,954,292.24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一、现金 | 68,699,669.78 | 71,166,889.46 |
其中:库存现金 | 17,544.39 | 2,087.3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8,682,125.39 | 70,680,092.0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84,710.06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699,669.78 | 71,166,889.4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合并范围的变更
(1)新设主体
名称 | 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时间 | 期末净资产 | 合并日至期末净利润 |
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 | 2018-4-19 | 3,494,132.56 | -5,867.44 |
(6)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 | 湖北武汉 | 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沼山大道108号 | 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江西抚州 |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琉璃乡人民政府大院综合服务楼三楼 | 苗木种植及销售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武汉蓝德凯尔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武汉 | 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6号1号楼226号 | 园林景观设计、规划、咨询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宁波 | 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078号好时光大厦1幢15、17、18层 | 园林工程施工、设计、苗木种植、销售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江西南昌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民和镇云桥路919号康盛阳光城17号楼 | 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江西吉安 | 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北龙华北大道(时代商贸城)22幢105号 | 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汇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宁波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一号办公楼3728室 | 设计咨询 | 100.00 | 100.00 | 设立 | |
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 | 湖北武汉 | 孝昌县白沙镇五舒村活动室 | 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 | 100.00 | 100.00 | 设立 |
(7)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集团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欧元有关,除以欧元提供劳务外,本集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18年6月30日,除下表所述资产及负债的欧元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欧元资产产生的汇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账款—欧元 | 0.00 | 0.00 |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的影响。对于外汇风险,本集团重视对汇率风险管理政策和策略的研究,保持与经营外汇业务金融机构的紧密合作,并在合同中安排有利的结算条款。同时在提供劳务中,若发生人民币升值等本集团不可控制的风险时,本集团将通过调整销售政策降低由此带来的风险。
2)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浮动利率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于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借款合同,金额合计为324,000,000.00元。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
(2)信用风险
于2018年6月30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流动资金和应收账款等。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加强客户资信评估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它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本集团不存在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8)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关联方名称 | 持股比例(%) |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
李晓明 | 直接持有公司32.51%股份,通过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1.90%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44.41%股份 |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
2、本集团的子公司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1。
3、其他关联方
(1)其他关联自然人
序号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的关系 |
1 | 周双桃 | 原公司监事 |
2 | 乐行娜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配偶之弟媳 |
3 | 金小川 | 公司股东李晓明配偶 |
(2) 其他关联企业
序号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的关系 |
序号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的关系 |
1 | 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2.51%的参股公司,原公司董事潘军标曾担任董事 |
2 | 武汉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汇绿园林持股5%的参股公司 |
4、关联方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分包、材料采购 | 1,780,304.00 |
(2)提供工程建设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武汉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提供工程施工服务 | 94,226,044.23 | 99,747,747.75 |
5、关联担保
本年度,关联方为本集团担保的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期末担保余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李晓明、金小川 | 330,000,000.00 | 170,000,000.00 | 2018-3-16 | 2020-3-16 | 否 |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14-10-28 | 2019-10-28 | 否 |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2015-10-15 | 2018-10-15 | 否 | ||
李晓明 | 汇绿园林 | 300,000,000.00 | 168,480,000.00 | 2016-11-17 | 2019-11-17 | 否 |
注1:2016年4月26日,李晓明、金小川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函》,为本集团之子公司汇绿园林在2016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6日期间发生的所有融资合同/协议,在最高额不超过33,000.00万元的限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融资合同/协议项下融资到期之日起两年。
注2:2015年6月24日,李晓明、金小川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编号为(332122)浙商银高保字(2015)第0000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集团之子公司汇绿园林自2015年6月24日起至2018年6月23日止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具体包括人民币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内信用证及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付款保函),在最高额不超过13,200.00万元的限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注3:2016年11月17日,李晓明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编号为ZB9411201600000083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集团之子公司汇绿园林自2016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1月17日止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在最高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限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注4:2014年10月18日,李晓明、金小川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甬个(高)声字第江东140050号《个人最高额担保声明书》,为本集团之子公司汇绿园林自2014年10月28日起至2019年10月28日止发生的在保证最高本金限额1000.00万元项下的所有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注5:2015年10月10日,李晓明、金小川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甬个(高)声字第A150024号《个人最高额担保声明书》,为本集团之子公司汇绿园林自2015年10月15日起至2018年10月15日止发生的在保证最高本金限额3000.00万元项下的所有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张兴国 | 2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 目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999.98 | 505,759.98 |
(9)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承诺事项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无需要说明重大承诺事项
2、 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2018年06月30日,本公司为承接工程出具各类保函,未到期保函金额共计15,556,176.00元,存入保证金金额为591,239.75元,明细列示如下:
保函受益人 | 保函金额 | 保证金 | 到期日 | 性质或用途 |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750,000.00 | 2018.09.08 | 人工工资支付保函 | |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500,000.00 | 500,000.00 | 2019.01.13 | 人工工资支付保函 |
宁波市北仑区园林管理处 | 240,897.34 | 2019.02.25 | 履约保函 | |
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 | 500,000.00 | 50,000.00 | 2019.03.24 | 履约保函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梅山街道办事处 | 412,397.44 | 41,239.75 | 2019.12.31 | 履约保函 |
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472,881.22 | 2019.04.26 | 履约保函 |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白峰街道办事处 | 330,000.00 | 2018.09.10 | 履约保函 | |
桐乡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910,000.00 | 2020.11.13 | 履约保函 | |
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 | 530,000.00 | 2018.11.02 | 履约保函 | |
桐乡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910,000.00 | 2019.02.28 | 履约保函 | |
合计 | 15,556,176.00 | 591,239.75 |
若公司未按合同履约,将在有效期内向受益人支付不超过保函金额的索赔。
3、除上述或有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1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1) 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报告
(1) 经营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集团的经营业务根据业务的性质以及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分开组织和管理。本集团的每个经营分部是一个业务集团,提供面临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风险并取得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报酬的产品和服务。公司报告分部按工程业务板块、设计业务板块、苗木板块确定,其中:
A、工程业务板块主要由汇绿园林实施;
B、设计业务板块由汇绿园林及蓝德凯尔子公司实施;
C、苗木板块由汇绿园林及江西汇绿苗木有限公司、吉水汇绿苗木有限公司 、湖北绿泉苗
木有限公司、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以及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等几家子公司实施;报告分部执行公司的统一会计政策,经营分部间的关联业务转移定价,参照向第三方进行交易所采用的价格制定。
(2) 经营分部的财务信息如下:
项 目 | 工程业务报告分部 | 设计业务报告分部 | 苗木销售报告分部 | 其他业务报告分部 | ||||
本年 | 上年 | 本年 | 上年 | 本年 | 上年 | 本年 | 上年 | |
对外营业收入 | 196,189,449.03 | 368,738,236.25 | 4,310,169.92 | 11,747,758.21 | 3,435,927 | 6,283,790.00 | 142,478.63 | 187,316.24 |
对外营业成本 | 169,385,178.60 | 292,144,965.58 | 5,047,749.37 | 6,453,285.90 | 2,700,511.82 | 3,832,977.64 | 112,416.96 | 129,823.98 |
接上表
项 目 | 分部间抵消 | 合计 | ||
本年 | 上年 | 本年 | 上年 | |
对外营业收入 | 187,316.24 | 204,078,024.58 | 386,957,100.70 | |
对外营业成本 | 129,823.98 | 177,245,856.75 | 302,561,053.10 |
(3)对外交易收入信息
A、每一类产品的对外交易收入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园林工程 | 196,189,449.03 | 368,738,236.25 |
园林设计 | 4,310,169.92 | 11,747,758.21 |
其他 | 142,478.63 | 187,316.24 |
合计 | 204,078,024.58 | 386,957,100.70 |
B、地理信息对外交易收入的分布: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1、园林工程: | 196,189,449.03 | 368,738,236.25 |
其中:华东地区 | 125,271,581.43 | 313,965,412.96 |
华中地区 | 76,780,846.74 | 54,829,492.90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其他地区 | -5,862,979.14 | -56,669.61 |
2、园林设计: | 4,310,169.92 | 11,747,758.21 |
其中:华东地区 | 2,890,001.70 | 6,636,084.91 |
华中地区 | 1,420,168.22 | 4,650,824.24 |
其他地区 | 460,849.06 | |
3、苗木销售业务 | 3,435,927.00 | 6,283,790.00 |
其中:华东地区 华中地区 4、其他 其中:华东地区 | 142,478.63 | 187,316.24 |
华中地区 | 142,478.63 | 187,316.24 |
合计 | 204,078,024.58 | 386,957,100.70 |
(4)纳入合并范围内的会计主体架构与分部架构存在交集,公司按会计主体核算资产与负债,各分部形成的资产与负债未能独立划分,故上述“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未能披露相关分部的资产与负债情况。
2.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12)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1、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0,386.00 | 100.00 | 5,019.30 | 5.00 | 95,366.70 |
账龄分析法 | 100,386.00 | 100.00 | 5,019.30 | 5.00 | 95,366.70 |
组合小计 | 100,386.00 | 100.00 | 5,019.30 | 5.00 | 95,366.70 |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 计 | 100,386.00 | 100.00 | 5,019.30 | 5.00 | 95,366.70 |
注:母公司年初应收账款余额为95,366.7元,系向武汉天工时代艺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库存酒的款项。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00,386.00 | 5,019.30 | 5.00 |
合 计 | 100,386.00 | 5,019.30 | 5.00 |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详见附注(五)10。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100,386.00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10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5,019.30元。
2、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8,262,471.69 | 100 | 163,376.20 | 0.89 | 18,099,095.49 |
账龄分析法 | 1,298,024.08 | 7.11 | 163,376.20 | 12.59 | 1,134,647.88 |
关联方组合 | 16,964,447.61 | 92.89 | 16,964,447.61 |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
组合小计 | 18,262,471.69 | 100 | 163,376.20 | 0.89 | 18,099,095.49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 计 | 18,262,471.69 | 100 | 144,243.65 | 0.89 | 18,118,228.04 |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6,671,920.61 | 100 | 144,243.65 | 0.39 | 36,527,676.96 |
账龄分析法 | 915,373.00 | 2.50 | 144,243.65 | 15.76 | 771,129.35 |
关联方组合 | 35,793,807.61 | 97.61 | 35,793,807.61 | ||
组合小计 | 36,671,920.61 | 100 | 144,243.65 | 0.39 | 36,527,676.96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 计 | 36,671,920.61 | 100 | 144,243.65 | 0.39 | 36,527,676.96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621,524.08 | 31,076.20 | 5 |
1年至2年(含2年) | 30,000.00 | 3,000.00 | 10 |
2年至3年(含3年) | 646,500.00 | 129,300.00 | 20 |
合 计 | 1,298,024.08 | 163,376.20 | 12.59 |
账龄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38,873.00 | 11,943.65 | 5 |
1年至2年(含2年) | 30,000.00 | 3,000.00 | 10 |
2年至3年(含3年) | 646,500.00 | 129,300.00 | 20 |
合 计 | 915,373.00 | 144,243.65 | 15.76 |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详见附注(五)10。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往来 | 16,964,447.61 | 0 | 0 |
合 计 | 16,964,447.61 | 0 | 0 |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 | 54,600.00 | 45,000.00 |
备用金 | 260,714.84 | 22,260.00 |
租金 | 646,500.00 | 646,500.00 |
关联方往来 | 16,964,447.61 | 35,756,547.61 |
华信管理人往来 | 201,613.00 | 201,613.00 |
其他 | 134,596.24 | |
合 计 | 18,262,471.69 | 36,671,920.61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5,556,547.61 | 1年以内、1-2年 | 85.18 | |
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300,000.00 | 1年以内 | 7.12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武汉温州城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租金 | 646,500.00 | 2-3年 | 3.54 | 129,300.00 |
华信管理人 | 往来款 | 201,613.00 | 1年以内 | 1.10 | 10,080.65 |
李岩 | 备用金 | 150,000.00 | 1年以内 | 0.82 | 7,500.00 |
合计 | 17,854,660.61 | 97.77 | 146,880.65 |
3、 长期股权投资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447,661,300.00 | 1,447,661,300.00 | 1,447,661,300.00 | 1,447,661,3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447,661,300.00 | 1,447,661,300.00 | 1,447,661,300.00 | 1,447,661,300.00 |
(1)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 | 9,905,100.00 | 9,905,100.00 | ||||
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000,000.00 | |||
武汉蓝德凯尔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3,500,000.00 | ||||
汇绿园林建 | 1,020,756,200.00 | 390,000,000.00 | 1,410,756,200.00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3,500,000.00 | ||||
合计 | 1,037,661,300.00 | 6,500,000.00 | 1,044,161,300.00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2,478.63 | 112,416.96 | 187,316.24 | 129,823.98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142,478.63 | 112,416.96 | 187,316.24 | 129,823.98 |
5、 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注) | 36,00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15,674.70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56,991.16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合 计 | 36,000,000.00 | -2,441,316.46 |
注:根据汇绿园林“汇绿【2018】002号”股东会决议,子公司汇绿园林向公司分派现金红利股利36,000,000.00元。
(13) 补充资料
1、 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本报告期本集团非经常性损益发生情况如下:
(收益以正数列示,损失以负数列示)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409.48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037,944.2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5,470.2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小 计 | 11,979,064.47 | |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2,992,383.04 | |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说明 |
合 计 | 8,986,681.43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计算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净资产 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 收益 | 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3 | 0.03 | 0.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5 | 0.02 | 0.02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