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2018-098
2018年0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振新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1、电力设备制造业务部分产品产能过剩的风险电力设备制造业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重要的装备工业,担负着为国民经济、国防事业以及人民生活电气化提供所需的各种各样的电气设备的重任。受国家供给侧改革的影响,客户需求放缓,行业的市场竞争呈逐步加剧的态势,甚至出现为争夺市场而竞相杀价的局面。另外九洲电气科技产业园建成后,使得子公司九洲技术产能迅速提升,公司电力设备制造业务部分产品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
公司将通过不断的进行产品升级,优化产品结构,巩固产品质量及技术领先地位,同时加强成本控制和提高产能利用率来降低产品成本。使得九洲技术产品在市场上不但具有质量和技术上的领先优势,在价格上也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稳固市场地位。另外,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承建的可再生能源工程项目也带动了公司自有产品的销售。公司还将通过生产资源、设备资源社会化、服务化等方式进一步利用好公司生产能力,提高效益。
2、流动性风险公司的可再生能源电站投资及开发运营业务扩张较快,该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在项目开发和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由于经营规模扩大、融资规模增加,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若公司可再生能源电站投资及开发运营业务的盈利及资金回笼达不到预期,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信贷政策和资本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可能导致公司的融资受到限制或公司的融资成本上升,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周转压力。
公司将根据实际发展需要,统筹资金调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会不断优化资本结构,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一方面凭借自身良好的信誉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合作,进行适度的债务融资;另一方面公司也将利用好上市公司平台,采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绿色债券等方式,在资本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此外,公司还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与社会资本相结合,采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模式来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3、可再生能源电站建设项目不能按期并网发电的风险公司可再生能源电站建设项目,依赖于并网发电后收回资金,并网发电
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如果项目无法顺利并网,则公司可能面临投资收回期延长的风险。由于公司投资代建的可再生能源电站项目建设过程中均经过了相关监管部门的严格审批,项目建成后不能并网发电的可能性较小,但某些短期限制措施,如“红色预警”区内的可再生能源电站限制并网,可能对公
司的投资回收期产生一定的影响。
2018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全国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黑龙江、内蒙古降为橙色。2017年12月,“扎鲁特-青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正式投入运营,该输电工程北起东北电网南至山东,是贯彻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落实“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东北能源基地开发,提高当地风电力外送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4、管理及人力资源方面的风险可再生能源电站项目投资金额大、周期短,不仅投资决策要非常慎重,
而且在项目建设实施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工程延期,难以及时并网发电,给公司的工程管理带来了新的难度。针对此风险因素,公司将会慎重选择工程项目,尤其是选择并网条件较好,补贴政策明确,装机成本可控,工程毛利较高的项目,同时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子公司数量也在逐步增加,对公司的运营模式、流程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和管理者的综合素养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优秀管理人才不能持续得到提升或形成梯队以提高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能力,将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立足当期工作和长远发展,持续提升企业的管理与服务水平,增强管控能力;加大团队建设力度,完善评价及考核机制;积极推动经营创新、管理创新,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持续发展。
5、投资并购整合及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通过投资、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公司的战略部署,在投资并购的过程中,可能因多方面原因导致投资并购完成后,公司与标的公司管理团队整合不及预期,以及标的公司业绩未能兑现承诺等情形,从而可能导致公司投资并购效果不达预期,甚至拖累公司业绩的风险。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在投资并购时采取较为稳健的投资策略,审慎选择投资标的,做好投资标的及相关市场尽职调查工作尽量减少风险,重点围绕与公司主营业务关联度较高、上下游行业或者技术互补的相关领域进行外延式拓展,发挥协同效应实现其价值,从而不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规模。
2015年公司收购昊诚电气形成账面价值为12,665万元的商誉,报告期内,昊诚电气经营良好,商誉未发生减值,目前未计提减值损失。如果未来昊诚电气经营业绩不及预期,商誉可能面临减值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 12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6
第五节重要事项 ...... 31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0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56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57
第九节公司债相关情况 ...... 59
第十节财务报告 ...... 60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目录 ...... 160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九洲电气 | 指 |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 | 指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会计师、天健会计师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发改委 | 指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报告期期初、报告期期末、报告期、上年同期 | 指 | 2018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2018年1-6月、2017年1-6月 |
电力电子技术 | 指 | 应用于电力领域的电电子器件对电能进行变换和控制的新兴学科 |
电力电子元器件 | 指 | 应用于电力电子行业的元器件,又称作开关元器件,电力电子元器件采用半导体制成,也称电力半导体器件。电力电子元器件的发展对电力电子技术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电力电子技术的发展是以电力电子元器件的发展为基础的 |
电力电子器件功率产品 | 指 | 将电力电子器件、控制系统、其他相关器件组合在一起的电力电子元器件功率产品。功率产品使用方便,缩小整机体积,更重要的是取消传统连线,把寄生参数降到最小,从而把器件承受的电应力降至最低,提高系统的可靠性 |
昊诚电气 | 指 | 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九洲环境 | 指 | 齐齐哈尔九洲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子公司 |
九洲技术 | 指 | 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子技术,公司子公司 |
北京九洲 | 指 | 北京九洲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子公司 |
九洲能源 | 指 | 哈尔滨九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资子公司 |
九洲工程 | 指 | 哈尔滨九洲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子公司 |
泰来立志 | 指 | 泰来立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九洲售电 | 指 | 泰来九洲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子公司 |
莫旗纳热 | 指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九洲纳热光伏扶贫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子公 |
司 | ||
莫旗太阳能 | 指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九洲太阳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子公司 |
罗克韦尔 | 指 | 罗克韦尔自动化控制集成(哈尔滨)有限公司 |
九洲电气科技产业园 | 指 | 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为公司新的生产基地 |
KV | 指 | 千伏,电压单位 |
KW | 指 | 千瓦,功率单位 |
MW | 指 | 兆瓦,功率单位,1MW=1,000KW |
高压变频器 | 指 | 变频器的一种,把工频电源变换成各种频率的交流电源,以实现高压电机变速运行,节省能源 |
风力发电变流器 | 指 | 变频器的一种,将风机发出的电压和频率变化的电能,变为电压和频率稳定的电能馈入电网 |
直流操作电源 | 指 | 一种对可靠性要求极高的电力专用的直流不间断电源装置,为输变电系统的操作、调度和保护设备提供稳定可靠的电源,输变电系统的核心系统。 |
OEM生产 | 指 | 即代工生产,也称为定点生产,俗称代工,基本含义为品牌生产者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关键的核心技术负责设计和开发新产品,控制销售渠道,具体的加工任务通过合同订购的方式委托同类产品的其他厂家生产。之后将所订产品低价买断,并直接贴上自己的品牌商标。 |
BT总承包 | 指 | 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九洲电气 | 股票代码 | 300040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九洲电气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Harbin Jiuzhou Electrical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JZE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寅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斌 | 李真 |
联系地址 | 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 | 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 |
电话 | 0451-58771318 | 0451-58771318 |
传真 | 0451-58771345 | 0451-58771345 |
电子信箱 | stock@jze.com.cn | stock@jze.com.cn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557,460,967.43 | 724,810,589.01 | -23.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0,108,962.79 | 76,596,899.83 | -34.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41,920,454.04 | 71,530,686.69 | -41.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37,040,844.47 | -189,619,033.64 | -225.0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23 | -34.7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23 | -34.7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5% | 4.20% | -1.5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925,677,132.95 | 3,783,016,420.25 | 3.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13,716,648.15 | 1,865,251,845.56 | 2.60%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99.40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069,258.10 | 政府补助及退税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14,308.22 | 理财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09,534.21 | 胜诉利息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05,091.18 | |
合计 | 8,188,508.7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让电能拥有智慧、让人们享有蓝天”一直是公司的经营理念,以绿色和智慧方式满足社会电力需求,建设可再生的综合能源供应体系,减少传统能源对人类生存环境的影响,解决能源供应的可持续和安全问题,是公司持之以恒的追求。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以下三方面:
1、可再生能源电站投资及开发运营业务可再生能源电站投资、建设与开发运营业务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公司可再生能源电站投资建设与
开发运营业务主要是风电、光伏、水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电站建设以及投资与运营业务,主要有两种业务模式,第一种是受可再生能源电站项目业主委托,出资进行电站BT建设,竣工验收后移交业主。此种模式是当前可再生能源业务的主要运作模式。第二种是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和运营,即公司取得项目所有权,持有并运营,通过收取电费的方式实现稳定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承揽了40MW的可再生能源电站项目,合同额为2.76亿,公司报告期内确认的新能源业务收入为3.07亿元,运营电站的发电收益0.58亿元。可再生能源电站投资及开发运营已经成为了公司稳定的收入增长点。
2、电力设备制造类业务公司拥有20余年电力设备制造经验,以高电压、大功率电力电子技术为公司的核心技术,可为城市智能配电网和可再生能源提供关键电气设备,产品涵盖35kv以下各类电开关和变电设备、高频电源及高压变频器,高低压无功补偿,可再生能源用变流器和逆变器,铅碳储能蓄电池,固体蓄热电锅炉,交直流电动汽车充电桩等。
报告期内,电力设备制造类业务确认收入1.61亿元。传统制造业一直为公司的基础产业,将制造业服务化,往下游发展是公司转型的方向。
3、综合能源业务以互联网+、智能技术为手段,将不同的能源供应连接起来,实现热、电、冷、气、储、充等有机整
合起来,平衡不同能源间的优势和不足,实现多能协同,联产联供,互补集成,提高整体能源效率,降低
用能成本,实现能源的系统优化。公司可提供离网型分布式发电解决方案,智能微网解决方案,冷热电三联供解决方案,光储充系统解决方案,智能配电网解决方案,固体电蓄热解决方案,以电代煤城市供暖,化学储能削峰填谷解决方案,能效管理和能源设施管理解决方案。该业务将是公司未来主要利润来源之一。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无形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较期初增加3.22亿元,主要系本期莫旗九洲太阳能光伏10MW项目及莫旗九洲纳热48.6MW光伏扶贫项目开工建设所致,同时本期收购新北电力及其子公司导致在建工程增加。 |
应收票据 | 较期初减少71.40%,主要系上期大额应收票据于本期到期贴现所致。 |
预付款项 | 较期初增加78.38%,主要系本期BT工程预付款较期初增加所致。 |
应收利息 | 较期初增加102.44万,主要系本期结构性存款利息计提较期初增加所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经过在电力成套设备行业二十余年的专业化发展,公司在技术创新能力、产业链、可持续发展能力、销售网络及市场渠道、人才、品牌建设等方面积累了行业领先的竞争优势,近两年公司核心竞争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主要体现在:
1、技术及创新优势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沉淀,在行业内具备了较强的产品竞争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公司研发水平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依托领先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实现公司产品全面引领行业技术创新。公司是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多为业内专家,公
司多名核心技术人员在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中承担主要任务。公司与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定期选派优秀技术人员到国外和国内科研院所进行专门的业务技术培训,技术创新能力的增强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后劲,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产业链优势公司多年来为客户提供电气成套设备积累了大量优质的客户资源、供应链资源和风能、光伏项目资源,为公司进入可再生能源领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年内,公司通过承建、直接投资光伏和风电电站建设项目等方式,由电力设备制造向下游延伸,进入可再生能源电站投资及开发运营业务领域。公司通过向风电、光伏下游业务拓展和相关多元化产品开发,在风电、光伏电场开发、新能源设备销售和新产品市场开发方面,形成了良好的资源协同优势。
公司在拓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投资建设业务的同时,根据项目地资源禀赋和能源结构,因地制宜地开展区域综合能源管理业务。电力的生产伴随着多种物理化学产品的产生,比如热能和蒸汽动力等,综合能源管理的核心就是多种能源的协同,以及能源的就地生产与就近消纳,所以公司在建设电力项目的同时,将供水、居民供热、工业蒸汽、供冷也纳入业务体系,以智能微电网、热联网为传输载体,打造以区县市为单位的区域能源结构优化和效率提升平台。
3、公司所处行业优势电气设备制造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重要的装备工业,担负着为国民经济、国防事业以及人民生活电气化提供所需的各种各样的电气设备的重任。电气成套设备制造行业产品应用涵盖电能利用的多个领域,贯穿“发电-输电-配电-用电”的全过程,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2015—2020年)》,2015—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和《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发布为我国电力设备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环境;我国电力投资维持在较高的规模水平,电力投资尤其是电网投资有效拉动了电气成套设备的市场空间。
新能源行业仍将快速发展,十三五期间,国家要大幅度提高非化石能源比例,确保完成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要提高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的投资力度。其中,光伏要从4000多万千瓦要上升到1.5亿千瓦,风电要从1.2亿千瓦上升到2.5亿千瓦。
储能正式进入到国家能源和电力行业发展规划中,特别是最近发布的电力、可再生能源和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大容量和分布式储能技术的示范应用和推广。随着各相关领域支持政策的发布,储能获得了广阔的应用机会。储能应用贯穿于电力系统发、输、配、用等各个环节,其中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电力辅助服务、新能源微电网为储能直接应用的提供巨大市场领域。调频、调峰、延缓输
配电扩容升级、备用电源、削峰填谷、车电互联、梯次利用、电费管理等都为储能提供了巨大的应用空间。
4、产业合作及品牌建设优势公司积极与国际顶级电气制造商合作,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使公司在生产管理能力、制造工艺水平、生产装备、工艺设计、品质控制等方面接近或达到了当今世界先进电气制造商水平。公司相继与罗克韦尔自动化、西门子、施耐德、ABB公司合作生产代表着当代国际先进水平的电气成套设备,公司借助当今全球著名的电气公司在电气整体解决方案领域的成功经验和成熟技术平台,结合中国用户的习惯与特点,开发出应用灵活、独具特色、适合国情的电气成套设备系统解决方案。
子公司昊诚电气的固体绝缘开关柜和箱式变电站等系列产品多年来一直是国家电网合格供应商,每年在国家电网的集中采购招标中都会赢得20余省分公司的订单。
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签署《成立联合实验室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以其长达20余年的铅酸蓄电池研发生产经验,通过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合作设立实验室,使公司快速成功开发出了铅炭储能蓄电池。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让电能拥有智慧、让人们享有蓝天”是公司的经营理念,以绿色和智慧方式满足全球电力需求,建设可再生的能源供应体系,解决人类能源供应的永续安全问题,是公司坚持的产业方向。报告期内,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仍然复杂严峻,国内经济增速持续放缓,需求减少,供给过剩,制造企业继续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融资本成不断增加,公司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领导下稳扎稳打,夯实资产,逐步完成2018年制定的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746万元,同比下降23.09%;营业成本40,824万元,同比下降26.7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1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5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7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666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392,568万元,负债总额为201,19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91,37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1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5%。报告期内,管理层紧密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贯彻执行董事会的战略安排,重点开展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夯实可再生能源电站建设及产品销售,拉动公司总承包业务增长1、报告期内,公司与安达市晟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安达市青肯泡乡光伏地面电站二期AB项目投资建设-移交回购(BT)合同》,合同总价款27,633万元,截止到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并网发电,累计确认营业收入23,713万元,营业成本17,165万元,合同毛利6,548万元,完成比例98.28%。报告期内,公司中标的绥滨县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完成比例99.89%,截止到报告期末,该项目已陆续并网发电。2、报告期内,公司与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签署《综合能源利用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莫旗县政府授权公司独家在其辖区内规划建设以可再生能源为主要来源的清洁电力和热力供给示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建设清洁电力供暖110万平米以上;②光伏电站100MW;③水电电站50MW;④风力发电(包括分散式)100MW;⑤生物质能发电50MW;⑥储能电站50MWH。3、报告期内,公司与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政府签署《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梅里斯县政府授权公司独家在其辖区内规划建设以可再生能源为主要来源的清洁电力和热力供给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建设清洁电力供暖110万平米以上;②光伏电站100MW;③建设年消化秸秆20万
吨的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④建设100MW风力发电项目(包括分散式);⑤建设2座30MW生物质发电项目;⑥建设50MWH储能电站项目。(二)全面布局新能源,自有新能源电站容量持续增长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黑龙江新北电力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新北电力持有大庆大岗及大庆平桥新能源风力发电站的项目开发权,公司计划2018年至2019年完成风电场的建设,该地区风资源良好,风场运营后在不限电的情况下,年发电小时数可达2800小时,年发电量26880万kwh,发电收入可达16,000万元/年,可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2、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完成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兴达物业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天正供热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斯达供热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华丰供热有限公司四家梅里斯区供热公司拥有的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约100万平方米的供热业务资产,收购价格合计2,225万元人民币。收购后,公司将积极参与清洁能源供暖改造建设与运营,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3、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四川旭达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70%股权。四川旭达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具有(新能源发电、风力发电、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证书,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该次收购是公司可再生能源产业链的延伸,有利于公司拓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广度和延伸产业的深度,增加公司综合竞争优势。
(三)突出创新发展,不断增强企业发展的驱动力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以技术领先”为原则,遵循“使用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创新思想,在加强技术创新的同时,结合全球能源互联网的建设、“共建美好地球”的难得机遇,加强在智能电网、电动汽车充电、储能等技术或领域布局。(四)优化销售体系,创造更大的效益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力度优化网络营销,根据国家供给侧的调整来调整公司销售网络布局,向电网、能源、节能环保、网路通讯等优质客户集中。同时,公司销售体系与昊诚电气销售体系协调发展,整合相互的客户资源和渠道,拓宽新资源,进入新领域,降低营销成本,提高产品收益。综上所述,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逐步得以实施。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557,460,967.43 | 724,810,589.01 | -23.09% | 无重大变动 |
营业成本 | 408,242,435.45 | 557,241,632.94 | -26.74% | 无重大变动 |
销售费用 | 18,581,762.11 | 22,490,351.74 | -17.38% | 无重大变动 |
管理费用 | 44,082,075.50 | 40,012,514.22 | 10.17% | 无重大变动 |
财务费用 | 34,412,210.86 | -1,694,158.44 | -2,131.23% | 主要系上期新增融资租赁及短期借款本期付息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5,819,352.72 | 15,378,739.80 | -62.16% | 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下降所致。 |
研发投入 | 13,447,391.64 | 17,972,151.63 | -25.18% | 无重大变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7,040,844.47 | -189,619,033.64 | -225.01% | 主要系前期以承兑汇票方式回款本期到期贴现导致回款增加、本期采购以应付承兑汇票结算增多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639,288.65 | 123,600,093.78 | -266.37% | 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投资增加及收购新北电力所致,同时系本期支付的定期存款与银行理财合计大于本期收回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055,374.53 | 39,806,343.75 | -263.43% | 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大于本期收到的银行贷款、本期融资租赁款及银行借款利息偿付大于上期所致,同时系未达到股权激励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在本期回购注销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653,818.71 | -26,212,596.11 | 28.39% | 无重大变动 |
应付票据 | 248,975,360.97 | 84,412,502.98 | 194.95% | 主要系本期采购以应付承兑汇票结算增多所致。 |
应交税费 | 29,941,584.03 | 63,021,186.22 | -52.49% | 主要系本期末应缴纳的增值税较上年期末下降所致。 |
应付利息 | 1,469,675.31 | 512,327.79 | 186.86% | 主要系临近上年期末短 |
期借款增加,本期计提利息金额较上年期末增加所致。 | ||||
应付股利 | 17,151,600.20 | 2,227,909.24 | 669.85% | 主要系本期宣告发放股利于本期末尚未发放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5,358,630.37 | 74,592,144.03 | 68.06%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融资租赁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0.00 | 35,863,240.00 | -100.00% | 主要系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股份于本报告期上市流通、未达到股权激励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在本期回购注销所致所致。 |
库存股 | 0.00 | 36,345,584.00 | -100.00% | 主要系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股份于本报告期上市流通、未达到股权激励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在本期回购注销所致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0.00 | 401,297.01 | -100.00% | 主要系子公司万龙、佳兴少数股东于本期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所致。 |
长期借款 | 35,000,000.00 | 0.00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增加保理业务导致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税金及附加 | 4,331,578.48 | 7,950,739.79 | -45.52% | 主要系本期增值税缴纳较去年同期下降导致附加税较去年同期下降。 |
资产减值损失 | 1,476,189.45 | 15,292,101.94 | -90.35% | 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减少,导致坏账准备计提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
投资收益 | 214,308.22 | 35,999.00 | 495.32% | 主要系本期理财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
资产处置收益 | 499.40 | 77,091.55 | -99.35% | 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2,569,403.60 | 37,021.23 | 6,840.35% | 主要系本期收到诉讼利息金额较大。 |
营业外支出 | 259,869.39 | 174,542.45 | 48.89% | 主要系本期与经营无关的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产品或服务 | ||||||
高压变频系统 | 7,625,367.01 | 3,354,234.79 | 56.01% | 9.63% | 69.36% | -15.51% |
电气控制及自动化产品 | 113,979,972.26 | 93,431,780.10 | 18.03% | -30.90% | -21.05% | -10.22% |
直流电源系统 | 19,806,663.09 | 11,403,863.65 | 42.42% | 42.46% | 9.72% | 17.18% |
变压器产品 | 19,414,670.52 | 16,306,524.22 | 16.01% | -15.71% | -19.35% | 3.79% |
新能源业务 | 306,531,548.86 | 238,949,440.72 | 22.05% | -37.51% | -38.37% | 1.09% |
升压站 | 3,676,555.13 | 2,956,733.50 | 19.58% | |||
电力工程 | 0.00 | 0.00 | 0.00% | -100.00% | -100.00% | |
发电收入 | 57,625,743.75 | 17,802,512.13 | 69.11% | |||
其他产品 | 20,923,260.58 | 18,966,368.62 | 9.35% | 98.24% | 96.29% | 0.90% |
其他业务收入 | 7,877,186.23 | 5,070,977.72 | 35.62% | 22.54% | 76.99% | -19.81% |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214,308.22 | 0.38% | 理财产品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 | 1,476,189.45 | 2.64% | 计提的坏账准备 | 否 |
营业外收入 | 2,569,403.60 | 4.59% | 与经营无关的收入、诉讼利息 | 否 |
营业外支出 | 259,869.39 | 0.46% | 主要为诉讼赔偿及无法收回款项 | 否 |
其他收益 | 7,069,258.10 | 12.64% | 递延收益摊销、收到增值税返还 | 是 |
四、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00,920,855.41 | 2.57% | 274,915,485.82 | 9.41% | -6.84% | 无重大变动。 |
应收账款 | 1,016,866,461.63 | 25.90% | 1,120,366,866.66 | 38.37% | -12.47% | 无重大变动。 |
存货 | 340,888,955.10 | 8.68% | 285,915,592.81 | 9.79% | -1.11% | 无重大变动。 |
投资性房地产 | 76,114,251.39 | 1.94% | 78,254,456.92 | 2.68% | -0.74% | 无重大变动。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无重大变动。 |
固定资产 | 1,140,492,957.01 | 29.05% | 463,444,756.41 | 15.87% | 13.18% | 无重大变动。 |
在建工程 | 329,092,372.27 | 8.38% | 69,468,907.27 | 2.38% | 6.00% | 较期初增加3.22亿元,主要系本期莫旗九洲太阳能光伏10MW项目及莫旗九洲纳热48.6MW光伏扶贫项目开工建设所致,同时本期收购新北电力及其子公司导致在建工程增加。 |
短期借款 | 431,500,000.00 | 10.99% | 80,000,000.00 | 2.74% | 8.25% | 无重大变动。 |
长期借款 | 35,000,000.00 | 0.89% | 0.00 | 0.00% | 0.89% | 主要系本期增加保理业务导致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2,641,036.70 | 定期存款 |
应收票据 | 12,191,022.15 | 用于应付票据质押 |
固定资产 | 109,839,247.84 | 用于短期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21,541,356.62 | 用于短期借款抵押 |
货币资金 | 8,976,458.55 | 票据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2,000,000.00 | 法院冻结存款 |
固定资产 | 37,722,684.17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用于抵押担保 |
固定资产 | 583,702,313.64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用于抵押担保 |
其他流动资产 | 184,521,360.00 | 银行承兑票据保证金票据保证金 |
合计 | 1,003,135,479.67 | -- |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62,669,856.84 | 35,139,856.44 | 337.11%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4,917.16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5,638.39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88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3.00元,共计募集资金594,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4,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60,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于2009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828,372.90元后,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49,171,627.1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9〕279号)。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55,958,940.56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2,563,647.46元;2018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25,015.00元,2018年上半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019.34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56,383,955.56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581,666.80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369,338.3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500套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扩建项目 | 否 | 9,938 | 9,938 | 42.5 | 9,734.36 | 97.95% | 2012年06月30日 | 15,148.57 | 是 | 否 | |
2.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功率产品成套装置扩建项目 | 否 | 5,330 | 5,330 | 4,696.69 | 88.12% | 2012年06月30日 | -291.05 | 4,146.86 | 是 | 否 | |
3.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 否 | 3,300 | 3,300 | 2,828.52 | 87.51% | 2012年 | 不适用 | 否 |
项目 | 06月30日 | ||||||||||
4.募投项目结余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442.65 | 100.00% | 2012年0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8,568 | 18,568 | 42.5 | 18,702.22 | -- | -- | -291.05 | 19,295.43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5.投资设立宁波九洲圣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 | 1,650 | 1,650 | 1,650 | 100.00% | 2010年08月30日 | -2,715.62 | 否 | 否 | |||
6.增资控股子公司宁波九洲圣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 | 1,100 | 1,100 | 1,100 | 100.00% | 2010年12月10日 | 否 | 否 | ||||
7.建设企业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 | 3,500 | 3,500 | 2,500.21 | 69.18% | 否 | 否 | |||||
8.投资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5,699.16 | 15,699.16 | 15,699.16 | 100.00% | 2014年06月30日 | -37.4 | 5,723.5 | 否 | 否 | ||
9. 超募资金利息补充流动资金 | 1,586.8 | 100.00% | 否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7,200 | 7,200 | 7,200 | 100.00%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7,200 | 7,200 | 7,200 | 100.00%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36,349.16 | 36,349.16 | 36,936.17 | -- | -- | -37.4 | 3,007.88 | -- | -- | |
合计 | -- | 54,917.16 | 54,917.16 | 42.5 | 55,638.39 | -- | -- | -328.45 | 22,303.3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功率产品成套装置扩建项目没有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1)大部分预计收益已在2012年将高压变频器业务出售时实现;2)近年来产品市场竞争加剧,销售业绩下滑,盈利减少。投资设立宁波九洲圣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没有达到预计收益主要系:宁波九洲圣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委托圣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圣豹电源)加工生产蓄电池,由于圣豹电源2012年已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导致宁波九洲圣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其加工生产的蓄电池无法正常生产,宁波九洲圣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起已停业,并于2015年8月完成注销。企业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未按计划进度执行,主要系由于公司计划在子公司九洲技术所拥有的江北生产基地建设营销中心和技术支持中心,为方便项目立项审批等需要,公司决定将建设企业营销网络及技术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子公司九洲技术,该项目已于2016年12月完工。九洲技术厂房主体工程已于2014年5月完成,因市场竞争加剧,销售业绩下滑,产能未完全释放,故本期未达到 |
预计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公司超募资金共计363,491,627.10元。为了提高募集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第十五次、第十七次、第二十次、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第四次、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0年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度股东大会及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2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2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650万元投资设立宁波九洲圣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00万元增资控股子公司宁波九洲圣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500万元投入建设企业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9,500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九洲技术,使用超募资金1,800万元追加投资九洲技术,使用剩余超募资金4,399.16万元全部追加投资全资子公司九洲技术项目,使用节余资金593.3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述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宁波九洲圣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及增资项目、对全资子公司九洲技术投资及追加投资项目已经履行完毕,建设企业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已完工。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企业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在北京、上海、深圳单独购买办公楼,但目前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提高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支持市场销售工作,公司决定将原用于在北京、上海、深圳购买办公楼的资金用于公司总部市场营销中心的建设,将在江北生产基地总部建设营销中心和技术支持中心, 该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业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由于公司计划在江北生产基地建设营销中心和技术支持中心,并占用子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闲置土地,为方便项目立项审批等需要,公司决定将建设企业营销网络及技术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子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述项目调整业经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经2010年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共计2,040.88万元,其中:年产500套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扩建项目604.34万元,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功率产品成套装置扩建项目1,436.54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根据公司2011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4,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11年10月18日起至2012年4月18日止。公司已于2012年3月7日将4,000万元归还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公司2012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3,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12年3月18日起至2012年9月8日止。公司已于 2012 年 8 月 27 日将 3,000 万元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公司2012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3,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12年9月20日起至2013年3月19日止。公司已于2012年10月25日将3,000万元归还募集资金专用 |
账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截至2012年6月30日,年产500套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扩建项目、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功率产品成套装置扩建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结余金额(不含利息收入)分别为131.49万元、633.31万元及412.00万元。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1)公司通过严格执行四方比价采购制度及项目招投标方式,较好地控制了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的成本;2)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公司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工程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工程总开支;3、在生产线设备、技术中心研发设备组装建设过程中,随着国内设备技术水平提高,以及公司自身研发技术的进步,优先采购国内生产设备或采取企业自制方式,使得研发和生产设备的固定资产投入减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账户中节余资金536.93万元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220KV以下的变压器和箱式变电站及配件、配套产品;机械电子产品及配件;高低压控制设备;电力自动化控制设备;三箱系列产品的设计制造、技术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10,000,000 | 703,396,754.52 | 373,654,452.02 | 124,129,201.21 | 7,921,679.26 | 7,223,586.46 |
七台河万龙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风力发电场的建设、运营、管理及设计,风电设备的检修、调试与维护,变电、供电资产租赁 | 143,000,000 | 414,510,243.24 | 150,329,933.15 | 26,628,172.85 | 6,580,217.94 | 6,483,014.08 |
七台河佳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风力发电场的建设、运营、管理及设计,风电设备的检修、调试与维护,变电、供电资产租赁 | 72,866,300 | 383,712,894.45 | 119,716,300.98 | 26,935,497.22 | 7,982,776.37 | 7,982,776.37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黑龙江新北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并购 | 暂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参股公司。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对2018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电力设备制造业务部分产品产能过剩的风险电力设备制造业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重要的装备工业,担负着为国民经济、国防事业以及人民生活电气化提供所需的各种各样的电气设备的重任。受国家供给侧改革的影响,客户需求放缓,行业的市场竞争呈逐步加剧的态势,甚至出现为争夺市场而竞相杀价的局面。另外九洲电气科技产业园建成后,使得子公司九洲技术产能迅速提升,公司电力设备制造业务部分产品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
公司将通过不断的进行产品升级,优化产品结构,巩固产品质量及技术领先地位,同时加强成本控制和提高产能利用率来降低产品成本。使得九洲技术产品在市场上不但具有质量和技术上的领先优势,在价格上也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稳固市场地位。另外,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承建的可再生能源工程项目也带动了公司自有产品的销售。公司还将通过生产资源、设备资源社会化、服务化等方式进一步利用好公司生产能力,提高效益。
2、流动性风险公司的可再生能源电站投资及开发运营业务扩张较快,该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在项目开发和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由于经营规模扩大、融资规模增加,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若公司可再生能源电站投资及开发运营业务的盈利及资金回笼达不到预期,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信贷政策和资本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可能导致公司的融资受到限制或公司的融资成本上升,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周转压力。
公司将根据实际发展需要,统筹资金调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会不断优化资本结构,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一方面凭借自身良好的信誉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合作,进行适度
的债务融资;另一方面公司也将利用好上市公司平台,采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绿色债券等方式,在资本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此外,公司还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与社会资本相结合,采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模式来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3、可再生能源电站建设项目不能按期并网发电的风险公司可再生能源电站建设项目,依赖于并网发电后收回资金,并网发电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如果项目无法顺利并网,则公司可能面临投资收回期延长的风险。由于公司投资代建的可再生能源电站项目建设过程中均经过了相关监管部门的严格审批,项目建成后不能并网发电的可能性较小,但某些短期限制措施,如“红色预警”区内的可再生能源电站限制并网,可能对公司的投资回收期产生一定的影响。
2018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全国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黑龙江、内蒙古降为橙色。2017年12月,“扎鲁特-青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正式投入运营,该输电工程北起东北电网南至山东,是贯彻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落实“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东北能源基地开发,提高当地风电力外送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4、管理及人力资源方面的风险可再生能源电站项目投资金额大、周期短,不仅投资决策要非常慎重,而且在项目建设实施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工程延期,难以及时并网发电,给公司的工程管理带来了新的难度。针对此风险因素,公司将会慎重选择工程项目,尤其是选择并网条件较好,补贴政策明确,装机成本可控,工程毛利较高的项目,同时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子公司数量也在逐步增加,对公司的运营模式、流程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和管理者的综合素养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优秀管理人才不能持续得到提升或形成梯队以提高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能力,将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立足当期工作和长远发展,持续提升企业的管理与服务水平,增强管控能力;加大团队建设力度,完善评价及考核机制;积极推动经营创新、管理创新,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持续发展。
5、投资并购整合及商誉减值风险公司通过投资、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公司的战略部署,在投资并购的过程中,可能因多方面原因导致投资并购完成后,公司与标的公司管理团队整合不及预期,以及标的公司业绩未能兑现承诺等情形,从而可能导致公司投资并购效果不达预期,甚至拖累公司业绩的风险。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在投资并购时采取较为稳健的投资策略,审慎选择投资标的,做好投资标的及相关市场尽职调查工作尽量减少风险,重点围绕与公司主营业务关联度较高、上下游行业或者技术互补的相关领域进行外延式拓展,发挥协同效应实现其价值,从而不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规模。
2015年公司收购昊诚电气形成账面价值为12,665万元的商誉,报告期内,昊诚电气经营良好,商誉未发生减值,目前未计提减值损失。如果未来昊诚电气经营业绩不及预期,商誉可能面临减值的风险。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0.74% | 2018年01月19日 | 2018年01月19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9.23% | 2018年02月27日 | 2018年02月27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9.32% | 2018年04月20日 | 2018年04月20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2017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41.38% | 2018年05月25日 | 2018年05月25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李寅;赵晓红 | 股份限售承诺 | 李寅和赵晓红同意,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果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15年12月16日 | 36个月 | 正常履行 |
北京清科联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义云清洁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15年12月16日 | 12个月 | 已履行完毕 | |
北京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智诚盛景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电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华建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郎威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至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15年12月16日 | 12个月至36个月 | 正常履行 | |
李文东;李长和;刘立新;张勇;南易;王唯姣;王宇涵;杨艳侠;程辉;朱书明 | 股份限售承诺 | 管理层股东同意,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中,9,097,035股股份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内不得转让;16,295,812股股份(以下简称"剩余限售股")按照下述约定分期解禁:如果标的公司实现2015年承诺净利润,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至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管理层股东累计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剩余限售股的59.81%;如果标的公司实现2016年承诺净利润,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至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累计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剩余限售股的78.23%;如果标的公司实现2017年承诺净利润,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剩余限售股可以全部转让。如果标的公司未实现当年的承诺净利润,则管理层股东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履行补偿义务(以股份及/或现金补偿的方式),若股份补偿完成后,管理层股东当年可转让股份额度仍有余量的,则剩余股份可予以转让。昊诚电气管理层股东各自解禁的数量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每一管理层股东获得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数量/管理层股东获得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总数×当期解禁股份总数"进行分配,管理层股东相互之间对上述股票限售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 2015年12月16日 | 12个月至48个月 | 正常履行 | |
李文东;李长和;刘立新;张勇;南易;王唯姣;王宇涵;杨艳侠;程辉;朱书明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管理层股东共同向上市公司承诺:标的公司2015年、2016年和2017年(2015-2017年度简称"考核期")实现的经上市公司指定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利润(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础,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原则确定)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750万元、人民币4,500万元和人民币5,1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考核期实现的净利润之和不低于人民币13,350万元。 | 2015年01月01日 | 36个月 | 已履行完毕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 | 李寅 | 股份限售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 2010年01 | 36个 | 已履 |
作承诺 | 承诺 | 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 月08日 | 月 | 行完毕 | |
赵晓红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 2010年01月08日 | 36个月 | 已履行完毕 | |
达孜县北方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 2010年01月28日 | 36个月 | 已履行完毕 | |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 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若出现暂时性的资金闲置情况,发行人承诺:不将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不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不利用募投项目获得不正当利益。该部分闲置资金将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待发行人在主营业务发展方面存在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 | 2010年01月0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李寅;赵晓红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实际从事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违反上述保证与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予以赔偿。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日起生效,在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仍然有效,直至本人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依法转让完毕且本人同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起满两年之日终止。 | 2010年01月0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李寅;赵晓红 | 股票增持的承诺 |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其认为目前市场对公司估值较低,是投资的较好机会,拟自2018年2月2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1亿元人民币;拟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2%。 | 2018年02月02日 | 6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 否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嫩江水电诉讼 | 2,377.38 | 否 | 裁定案件由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尚未开庭审理 | 尚未开庭审理 | 2018年04月04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嫩江水电诉讼 | 2,776.83 | 否 | 达成和解协议 | 本次诉讼事项公司已将全部投资款2,776.83元收回,并且收回了占用资金的利息217.09万元。 | 已执行完毕 | 2018年05月31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九、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十、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股权激励计划总体情况及履行的程序
1、2015年11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和独立财务顾问亦分别就本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5年12月15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5年12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本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15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了本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
5、2016年12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预留部分授予及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前述预留部分授予及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17 年 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解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前述解锁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17年5月8日,公司办理完毕首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前述解锁手续所涉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7 年5 月 11 日上市流通。
8、2018 年1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前述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18 年 4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回购注销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前述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股权激励授予登记情况1、2015年12月22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530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5年12月21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15年12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50,815,120.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2、2015年12月2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所涉授予767.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上市日期为2015年12月29日。
3、2016年12月1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13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6年12月1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16年12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1,632,400.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4、2016年12月2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限制性股
票激励》所涉授予30.8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上市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
5、2017 年6月 1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回购注销刘晶、桓勇军、李松及崇秀梅4名人员已授予但尚未解锁股限制性股票2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346,387,204股减至346,187,204股。
6、2018年7月1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马洪波等82名人员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155,2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346,187,204股减至343,032,004股。
(三)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本报告期及以后各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5年12月18日及预留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12月12日,在2015年-2018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2,104.14万元, 2015年-2018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年度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合计 |
股权激励成本(首期) | 48.68 | 1,341.91 | 0 | 0 | 1,390.59 |
预留部分成本 | 2.19 | 0 | 0 | 2.19 | |
合计 | 48.68 | 1,344.09 | 0 | 0 | 1,392.77 |
(四)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况
1、2017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宜。本次向77名激励对象第一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242,800股,经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在2017年5月11日上市流通。
2、2018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首期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事宜。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0
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86,000股,经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在2018年1月25日上市流通。
3、2018年1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前述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因首期激励计划中的2名激励对象马洪波、周学科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回购并注销首期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52万股限制性股票。
4、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为9221.10万元,未达到当年扣非后净利润2亿的业绩考核指标,也未达到三年累计扣非后净利润3.5亿的业绩考核指标,公司拟对上述未到解锁条件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13万股回购注销。
5、公司根据《公司法》第178条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于2018年4月23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公告》。截至2018年6月25日,尚无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相关债务由公司继续负责清偿。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55,20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9114%。公司已向马洪波等八十二名自然人支付回购价款合计人民币20,838,144.00元,相关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219号验资报告,审验结论为:截至2018年6月25日止,公司已支付马洪波等八十二名自然人合计人民币20,838,144.00元,其中,减少实收资本(股本)3,155,200.00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7,682,944.00元。截止 2018 年 6月25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3,032,004.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343,032,004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7月13日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346,187,204股减至343,032,004股。
公司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执行完毕。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 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收回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讷河齐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李寅任舟山融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且出资比例为33.33% | 舟山融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7年12月成为其控股股东 | 否 | 3,122.45 | 0 | 0 | 0.00% | 0 | 3,122.45 |
齐齐哈尔市群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李寅任舟山融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且出资比例为33.33% | 舟山融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7年12月成为其控股股东 | 否 | 703.45 | 0 | 0 | 0.00% | 0 | 703.45 |
齐齐哈尔市昂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李寅任舟山融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且出资比例为33.33% | 舟山融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7年12月成为其控股股东 | 否 | 471.82 | 0 | 0 | 0.00% | 0 | 471.82 |
阳谷光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 | 李寅任舟山融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且 | 舟山融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7年12月成为其控股股东 | 否 | 1,873.23 | 0 | 0 | 0.00% | 0 | 1,873.23 |
司 | 出资比例为33.33% | ||||||||
泰来环球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李寅任舟山融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且出资比例为33.33% | 舟山融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5月成为其控股股东 | 否 | 0 | 2,484.33 | 0 | 0.00% | 0 | 2,484.33 |
安达市亿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李寅任舟山融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且出资比例为33.33% | 舟山融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5月成为其控股股东 | 否 | 0 | 7,477.72 | 0 | 0.00% | 0 | 7,477.72 |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舟山融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7年12月收购讷河齐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群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昂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阳谷光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公司股权,于2018年5月收购泰来环球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安达市亿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两家公司股权,成为上述公司控股股东,李寅任舟山融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且出资比例为33.33%,因此由上述公司的期末的应收款形成应收关联方的债权。上述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①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讷河齐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6年11月29日 | 2028年11月28日 | 否 |
齐齐哈尔市群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17年05月11日 | 2027年05月10日 | 否 |
齐齐哈尔市昂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17年05月11日 | 2027年05月10日 | 否 |
阳谷光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0 | 2017年09月19日 | 2029年09月18日 | 否 |
泰来环球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39,000,000.00 | 2017年09月18日 | 2029年09月17日 | 否 |
安达市亿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92,000,000.00 | 2017年06月27日 | 2029年06月26日 | 否 |
②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李寅、赵晓红 | 200,000,000.00 | 2017年12月28日 | 2020年12月27日 | 否 |
李寅、赵晓红 | 60,000,000.00 | 2017年12月27日 | 2020年12月26日 | 否 |
李寅、赵晓红 | 40,000,000.00 | 2017年09月29日 | 2020年09月28日 | 否 |
李寅、赵晓红 | 20,000,000.00 | 2017年11月10日 | 2020年11月09日 | 否 |
李寅、赵晓红 | 20,000,000.00 | 2018年04月27日 | 2021年04月27日 | 否 |
李寅、赵晓红 | 276,500,000.00 | 2016年04月15日 | 2028年07月31日 | 否 |
李寅、赵晓红 | 280,000,000.00 | 2016年04月15日 | 2028年07月31日 | 否 |
李寅、赵晓红 | 60,000,000.00 | 2017年06月29日 | 2022年06月29日 | 否 |
李寅、赵晓红 | 31,000,000.00 | 2018年05月21日 | 2020年05月21日 | 否 |
李寅、赵晓红 | 39,000,000.00 | 2018年05月31日 | 2020年05月31日 | 否 |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承包情况说明
新能源工程事项说明
(1) 新能源工程协议金额及进度说明本公司或子公司昊诚电气同安达市晟晖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等公司分别签订了风力发电站及光伏发电站建设的BT工程合同或分包合同。本公司或子公司昊诚电气在风力发电站及光伏发电站建设完成后移交安达市晟晖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等项目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昊诚电气承做的与新能源工程相关的BT合同或分包合同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 | 安达市晟晖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安达市亿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贵州关岭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市兴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讷河齐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设计规模 | 40MW光伏 | 40MW光伏 | 48MW风电 | 4.81MW光伏 | 20MW光伏 |
工程合同总额(含税) | 260,000,000.00 | 300,000,000.00 | 417,000,000.00 | 37,284,940.00 | 165,000,000.00 |
项目公司前期已支出或增补规模协商调整合同金额(含税) | 16,330,950.00 | 3,777,150.00 | 2,126,751.60 | -3,102,700.00 | 1,449,499.32 |
调整后合同总金额(含税) | 276,330,950.00 | 303,777,150.00 | 419,126,751.60 | 34,182,240.00 | 166,449,499.32 |
调整后合同总收入(不含税) | 241,276,623.37 | 263,339,507.65 | 362,704,862.58 | 29,398,601.58 | 143,862,155.32 |
累计已确认收入[注1] | 237,132,151.81 | 263,339,507.65 | 356,841,033.70 | 29,033,157.93 | 143,862,155.32 |
累计已确认成本[注1] | 171,649,496.19 | 206,232,892.09 | 302,863,091.59 | 27,151,737.76 | 111,560,304.40 |
完工进度 | 98.28% | 100.00% | 98.38% | 98.76% | 100.00% |
(续上表)
项目 | 通化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泰来宏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泰来环球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阳谷光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绥滨县光伏扶贫项目 |
设计规模 | 10MW光伏 | 49.50MW风电 | 10MW光伏 | 12MW光伏 | 8.50MW光伏 |
工程合同总额(含税) | 75,000,000.00 | 410,000,000.00 | 83,000,000.00 | 99,920,000.00 | 57,370,055.76 |
项目公司前期已支出或增补规模协商调整合同金额(含税) | 7,384,568.41 | -19,992,953.21 | -13,798,700.00 | -3,355,700.00 | - |
调整后合同总金额(含税) | 82,384,568.41 | 390,007,046.79 | 69,201,300.00 | 96,564,300.00 | 57,370,055.76 |
调整后合同总收入(不含税) | 72,019,578.84 | 336,269,827.33 | 59,556,122.03 | 83,955,900.22 | 50,005,430.69 |
累计已确认收入[注1] | 70,572,575.32 | 335,493,195.36 | 59,556,121.85 | 83,955,900.20 | 49,949,329.13 |
累计已确认成本[注1] | 63,042,919.23 | 283,996,601.25 | 45,993,292.36 | 61,709,566.52 | 40,347,669.83 |
完工进度 | 97.99% | 99.77% | 100.00% | 100.00% | 99.89% |
(续上表)
项目 | 泰来县光伏扶贫项目 | 富裕县光伏扶贫项目 | 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设计规模 | 18.39MW光伏 | 14.48MW光伏 | 100MW风电 | 100MW风电 |
工程合同总额(含税) | 104,957,589.04 | 84,510,497.55 | 850,000,000.00 | 870,000,000.00 |
项目公司前期已支出或增补规模协商调整合同金额(含税) | ||||
调整后合同总金额(含税) | 104,957,589.04 | 84,510,497.55 | ||
调整后合同总收入(不含税) | 89,969,579.61 | 73,270,865.85 | ||
累计已确认收入[注1] | 89,969,579.61 | 73,270,936.22 | ||
累计已确认成本[注1] | 82,339,160.47 | 58,654,914.52 | ||
完工进度 | 100.00% | 100.00% | [注2] | [注2] |
注1:累计已确认收入和成本为截至2018年6月30日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和成本,包含以前年度已开工在2016年度、2017年度按照进度已确认的收入和成本,2018年上半年确认收入和成本情况见下述 (2) 2018年上半年新能源工程确认的收入及成本情况。
注2: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与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及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BT合同已开始工程前期工作。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对齐齐哈尔市群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昂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讷河齐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泰来环球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阳谷光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达市亿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泰来县光伏扶贫项目和富裕县光伏扶贫项目、绥滨县光伏扶贫项目、安达市晟晖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通化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已全部并网发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泰来宏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风场发电项目全部并网发电,贵州关岭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风场发电项目也陆续并网发电。
(2) 2018年上半年新能源工程确认的收入及成本情况本公司对新能源工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新能源工程完工进度。其中合同预计总成本按照本公司或子公司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承做的工程预计总成本确定,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以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或子公司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承做的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确定。具体各项目本期确认收入及结算情况见下表。
项目 | 安达市晟晖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安达市亿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贵州关岭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市兴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讷河齐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通化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18年上半年确认的合同收入 | 237,132,151.81 | - | 31,618,666.90 | 3,515,538.36 | - | 11,426,952.46 |
2018年上半年确认的合同成本 | 171,649,496.19 | 28,565.59 | 29,956,653.19 | 4,130,068.58 | -142,883.45 | 15,504,229.72 |
2018年上半年形成的合同毛利 | 65,482,655.62 | -28,565.59 | 1,662,013.71 | -614,530.22 | 142,883.45 | -4,077,277.26 |
2018年上半年结算金额(含税) | 127,400,000.00 | - | 39,107,355.14 | 16,780,082.09 | - | - |
2018年上半年末应收账款[注] | 54,600,000.00 | 74,777,150.00 | 120,362,379.78 | 11,531,082.94 | 31,224,499.32 | 48,034,568.41 |
2018年上半年末其他应收款 | 12,970,000.00 | 58,907,608.00 | 6,480,000.00 |
(续上表)
项目 | 泰来宏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泰来环球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阳谷光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绥滨县光伏扶贫项目 | 合计 |
2018年上半年确认的合同收入 | 171,349.50 | - | - | 22,666,889.83 | 306,531,548.86 |
2018年上半年确认的合同成本 | 2,173,046.08 | 7,379.12 | -893,464.76 | 16,536,350.46 | 238,949,440.72 |
2018年上半年形成的合同毛利 | -2,001,696.58 | -7,379.12 | 893,464.76 | 6,130,539.37 | 67,582,108.14 |
2018年上半年结算金额(含税) | - | - | - | - | 183,287,437.23 |
2018年上半年末应收账款[注] | 99,106,976.32 | 24,843,300.00 | 18,732,300.00 | 44,482,372.13 | 527,694,628.90 |
2018年上半年末其他应收款 | 58,452,025.00 | 8,864,311.94 | 145,673,944.94 |
注:该部分应收款系对项目总的应收款,包括需要向项目公司收取的工程款和向融资租赁公司收取的
设备款。融资租赁事项见下述(3)新能源工程项目中部分设备的融资租赁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6月30日,除上表所述的应收新能源工程款527,694,628.90元外,2016年度已完成的齐齐哈尔市群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和齐齐哈尔市昂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尚有应收款11,752,716.00元尚未收回,2017年度已完成的泰来县光伏扶贫项目尚有应收款12,412,047.41元尚未收回,2017年度已完成的富裕县光伏扶贫项目尚有应收款44,482,372.13元尚未收回,公司累计应收新能源工程款余额596,341,764.44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除上表所述的应收新能源项目的工程前期支出和保证金145,673,944.94元外,2017年度已完成的泰来县光伏扶贫项目尚有其它应收款606,673.4元尚未收回,2017年度已完成的富裕县光伏扶贫项目尚有其它应收款2,966,780.30元尚未退回,公司累计应收新能源项目的工程前期支出和保证金149,247,398.64元。
公司期末对新能源项目的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BT项目应收款需要在项目并网发电之后以及项目公司的融资租赁款到位之后陆续收回。
(3) 新能源工程项目中部分设备的融资租赁情况说明讷河齐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等项目公司为解决发电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分别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公司)、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富租赁公司)、华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赁公司)和江山宝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分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两种形式。直接租赁形式下由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外购取得的BT项目主要设备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再由融资租赁公司融资出租给项目公司。售后回租形式下由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外购取得的BT项目主要设备出售给项目公司,再由项目公司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同时回租该等设备。本公司为项目公司取得融资租赁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或有事项”之说明。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应收融资租赁公司的BT项目设备款项金额为66,249,999.98元,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对融资租赁公司2018年上半年应收款期后均已收回。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出包方名称 | 承包方名称 | 承包资产情况 | 承包资产涉及金额(万元) | 承包起始日 | 承包终止日 | 承包收益(万元) | 承包收益确定依据 | 承包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安达市晟晖新能源科技有限 |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 | 安达市青肯泡乡光伏地面电 | 26,000 | 2018年02月02日 | 2018年06月30日 | 6,548.27 | 完工百分比法 | 占销售毛利的43.88% | 否 | 无 |
公司 | 司 | 站二期AB项目 |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公司子公司九洲技术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本期延续执行,融资额度为6,000万元人民币,合同无重大变动。
公司子公司泰来立志与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本期延续执行,融资额度为4,000万元人民币,合同无重大变动。
公司子公司七台河万龙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本期延续执行,融资额度为27,650万元人民币,合同无重大变动。
公司子公司七台河佳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本期延续执行,融资额度为28,000万元人民币,合同无重大变动。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贵州关岭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16年11月21日 | 29,190 | 2016年12月07日 | 29,190 | 连带责任保证 | 融资租赁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否 |
讷河齐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16年11月21日 | 10,000 | 2016年12月07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融资租赁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 否 | 是 |
后两年止 | ||||||||
泰来宏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16年11月21日 | 28,700 | 2016年12月07日 | 28,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融资租赁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否 |
齐齐哈尔市群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2016年11月21日 | 2,500 | 2016年12月07日 | 2,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融资租赁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是 |
齐齐哈尔市昂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2016年11月21日 | 1,500 | 2016年12月07日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融资租赁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是 |
泰来环球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017年06月20日 | 3,900 | 2017年09月18日 | 3,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融资租赁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是 |
阳谷光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17年06月20日 | 6,000 | 2017年09月19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融资租赁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是 |
安达市亿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017年06月20日 | 19,200 | 2017年06月27日 | 19,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融资租赁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是 |
通化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6月20日 | 5,000 | 2017年12月15日 | 4,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融资租赁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否 |
安达市晟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02月08日 | 18,200 | 2018年06月15日 | 7,280 | 连带责任保证 | 融资租赁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18,20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7,28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124,19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112,87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17年06月20日 | 6,000 | 2017年07月11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融资租赁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是 | ||
泰来立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017年06月20日 | 4,000 | 2017年06月23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融资租赁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是 | ||
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2月08日 | 4,000 | 2018年03月01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是 | ||
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04日 | 3,000 | 2018年05月10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是 | ||
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 | 2018年04月04日 | 5,000 | 2018年04月27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2,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9,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22,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9,00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30,2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6,28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46,19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31,87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8.9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43,1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112,87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36,184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112,87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 无。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1、重大环保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不适用无。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1)精准扶贫规划计划建设及运营地面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48.6MW,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已全部完成并网发电。
(2)半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报告期内,公司建设完成了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48.6MWp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该项目投产后每年可帮助扶持贫困户约1945户,使当地贫困户年均增收3000元/户,并持续扶贫获益20年,帮助解决扶贫资金11,670万元。该项目的成功并网,对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的精准扶贫,提高当地人民生活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贡献重要力量。报告期内,黑龙江鹤岗市绥滨县8.50MW光伏扶贫项目已建设完成并已并网发电,每年可帮助扶持贫困户约1700户,使当地贫困户年均增收3000元/户。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 —— |
其中:1.资金 | 万元 | 583.50 |
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 | 人 | 1,945 |
二、分项投入 | —— |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 —— |
1.3产业发展脱贫项目投入金额 | 万元 | 583.50 |
1.4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 | 人 | 1,945 |
2.转移就业脱贫 | —— | —— |
3.易地搬迁脱贫 | —— | —— |
4.教育扶贫 | —— | —— |
5.健康扶贫 | —— | —— |
6.生态保护扶贫 | —— | —— |
7.兜底保障 | —— | —— |
8.社会扶贫 | —— | —— |
9.其他项目 | —— | ——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 —— |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公司后续将继续承担社会责任,加深与各地政府在新能源扶贫领域的合作。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4,011,584 | 32.93% | -3,155,200 | -494,450 | -3,649,650 | 110,361,934 | 32.17% | ||
1、国家持股 | 0 | 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14,011,584 | 32.93% | -3,155,200 | -494,450 | -3,649,650 | 110,361,934 | 33.24%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3,450,340 | 1.00% | 0 | 3,450,340 | 1.01%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10,561,244 | 31.93% | -3,155,200 | -494,450 | -3,649,650 | 106,911,594 | 31.17% | ||
4、外资持股 | 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2,175,620 | 67.07% | 494,450 | 494,450 | 232,670,070 | 67.8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32,175,620 | 67.07% | 494,450 | 494,450 | 232,670,070 | 67.8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0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00% | ||||||
4、其他 | 0 | 0 | 0.00% | ||||||
三、股份总数 | 346,187,204 | 100.00% | -3,155,200 | 0 | 0 | 0 | -3,155,200 | 343,032,004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1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前述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解锁数量合计为 2,386,000股,其中因高管锁定378,000股,股本结构由有限条件境内自然人持股2,008,000股,变更为无际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2,008,000股。
2、2018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前述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回购注销股数为3,155,200股,减资手续已于2018年6月25日完成,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3,032,004.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343,032,004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7月13日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346,187,204股减至343,032,004股。
3、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寅先生,在报告期内增持股份1,917,400股,其中增加高管锁定股1,438,050股。
4、公司董事、副总裁张清女士因个人原因离职,其持有公司股份为302,000股,其中25%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5,500股,在离任6个月内不允许转让,增加限售股75,500股。
综上所述,本期减少有限售条件股份3,649,650股,增加无限售条件股份494,450股,减少股份总数3,155,200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1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前述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解锁数量合计为2,386,000股,其中因高管锁定378,000股,股本结构由有限条件境内自然人持股2,008,000股,变更为无际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2,008,000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月25日。
2、2018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前述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回购注销股数为3,155,200股,减资手续已于2018年6月25日完成,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43,032,004.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343,032,004元。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7月13日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346,187,204股减至343,032,004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上半年,如按未变动前股本总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为0.15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15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5.5408元,按最新期末股本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为0.15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15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5.5086。2017年度,如按未变动前股本总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0.29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29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5.3660元。按最新期末股本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为0.29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29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5.3202元。
股分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的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较小。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李寅 | 42,907,349 | 1,438,050 | 44,345,399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
李寅 | 8,370,602 | 8,370,602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按承诺解锁 | ||
赵晓红 | 32,257,349 | 32,257,349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
赵晓红 | 8,370,602 | 8,370,602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按承诺解锁 | ||
李斌 | 15,000 | 90,000 | 105,0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
张清 | 16,500 | 165,500 | 182,0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卢志国 | 15,000 | 90,000 | 105,0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
丁兆国 | 15,000 | 90,000 | 105,0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
刘富利 | 3,000 | 18,000 | 21,0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
王宇涵 | 289,732 | 289,732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按承诺解锁 | ||
南易 | 608,990 | 608,990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按承诺解锁 | ||
张勇 | 965,287 | 965,287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按承诺解锁 | ||
朱书明 | 571,438 | 571,438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按承诺解锁 | ||
程辉 | 180,049 | 180,049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按承诺解锁 | ||
杨艳侠 | 163,380 | 163,380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按承诺解锁 | ||
李文东 | 4,383,923 | 4,383,923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按承诺解锁 | ||
王唯姣 | 571,438 | 571,438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按承诺解锁 | ||
李长和 | 4,150,587 | 4,150,587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按承诺解锁 | ||
刘立新 | 759,815 | 759,815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按承诺解锁 | ||
郎威 | 405,003 | 405,003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按承诺解锁 | ||
北京中电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380,692 | 1,380,692 |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 按承诺解锁 | ||
北京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74,834 | 74,834 |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 按承诺解锁 | ||
北京智诚盛景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793,979 | 1,793,979 |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 按承诺解锁 | ||
宁波华建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0,835 | 200,835 |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 按承诺解锁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5,541,200 | 5,541,200 | 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按承诺解锁238.6万股,回购注销315.52万股。 |
合计 | 114,011,584 | 5,541,200 | 1,891,550 | 110,361,934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1,53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李寅 | 境内自然人 | 20.30% | 70,288,002 | 1,917,400 | 52,716,001 | 17,572,001 | 质押 | 50,980,000 | ||
赵晓红 | 境内自然人 | 15.65% | 54,170,602 | 40,627,951 | 13,542,651 | 质押 | 34,970,600 | |||
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36% | 11,622,240 | 11,622,240 | ||||||
李长和 | 境内自然人 | 2.26% | 7,835,173 | 4,150,587 | 3,684,586 | 质押 | 4,980,000 | |||
李文东 | 境内自然人 | 2.16% | 7,463,257 | 4,503,923 | 2,959,334 | 质押 | 5,399,700 | |||
北京智诚盛景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0% | 3,458,979 | 1,793,979 | 1,665,000 | |||||
哈尔滨市科技风险投资中心 | 国有法人 | 0.73% | 2,538,460 | 2,538,460 | ||||||
陈其德 | 境内自然人 | 0.72% | 2,475,999 | 1,205,999 | 2,475,999 | |||||
北京中电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8% | 2,344,613 | 1,380,692 | 963,921 | |||||
宁波华建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5% | 2,249,724 | 200,835 | 2,048,889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 | 无。 |
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李寅和赵晓红为一致行动人,李文东和李长和为叔侄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李寅 | 17,572,0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72,001 |
赵晓红 | 13,542,6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42,651 |
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11,622,2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22,240 |
李长和 | 3,684,586 | 人民币普通股 | 3,684,586 |
李文东 | 2,959,334 | 人民币普通股 | 2,959,334 |
哈尔滨市科技风险投资中心 | 2,538,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38,460 |
陈其德 | 2,475,999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5,999 |
宁波华建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48,889 | 人民币普通股 | 2,048,889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81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0,500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1,7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60,0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李寅和赵晓红为一致行动人,李文东和李长和为叔侄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公司股东陈其德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475,999股,实际合计持有2,475,999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期初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期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李寅 | 董事长 | 现任 | 68,370,602 | 1,917,400 | 70,288,002 | ||||
赵晓红 | 董事、总裁 | 现任 | 54,170,602 | 54,170,602 | |||||
王树勋 | 董事 | 现任 | |||||||
李斌 |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现任 | 300,000 | 120,000 | 180,000 | ||||
刘富利 | 董事、副总裁 | 现任 | 60,000 | 24,000 | 36,000 | ||||
张明远 | 独立董事 | 现任 | |||||||
李丛艳 | 独立董事 | 现任 | |||||||
王元庆 | 独立董事 | 现任 | |||||||
余忠飞 | 副董事长 | 离任 | |||||||
张清 | 董事、副总裁 | 离任 | 302,000 | 120,000 | 182,000 | ||||
杨登瑞 | 董事 | 离任 | |||||||
唐国昕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
付强 | 监事 | 现任 | |||||||
冯文善 | 监事 | 现任 | |||||||
李威 | 监事 | 离任 | |||||||
丁兆国 | 副总裁 | 现任 | 300,000 | 120,000 | 180,000 | ||||
卢志国 | 副总裁 | 现任 | 300,000 | 120,000 | 180,000 | ||||
合计 | -- | -- | 123,803,204 | 1,917,400 | 504,000 | 125,216,604 | 0 | 0 | 0 |
注:本期减持股份数量504,000股全部为股权激励回购股份。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余忠飞 | 董事 | 离任 | 2018年04月03日 | 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低于5%,因此决定不再对公司委派董事。 |
杨登瑞 | 董事 | 被选举 | 2018年04月20日 | 补足董事人数选举 |
张清 | 董事 | 离任 | 2018年04月20日 | 个人年纪原因 |
刘富利 | 董事 | 被选举 | 2018年05月25日 | 补足董事人数选举 |
杨登瑞 | 董事 | 离任 | 2018年06月06日 | 个人原因 |
李威 | 监事 | 离任 | 2018年05月25日 | 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低于5%,因此决定不再对公司委派监事。 |
冯文善 | 监事 | 被选举 | 2018年05月25日 | 补足监事人数选举 |
第九节公司债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0,920,855.41 | 136,204,487.4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1,368,123.70 | 144,639,706.50 |
应收账款 | 1,016,866,461.63 | 1,096,947,430.74 |
预付款项 | 38,234,693.94 | 21,434,573.5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1,230,961.00 | 206,555.56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90,394,438.50 | 189,926,127.69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40,888,955.10 | 351,429,365.75 |
持有待售的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6,416,265.59 | 224,309,822.99 |
流动资产合计 | 2,016,320,754.87 | 2,165,098,070.26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76,114,251.39 | 77,175,296.27 |
固定资产 | 1,140,492,957.01 | 1,161,088,054.10 |
在建工程 | 329,092,372.27 | 6,753,292.23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70,435,643.48 | 176,685,169.6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26,650,027.07 | 126,650,027.07 |
长期待摊费用 | 44,638,256.65 | 46,259,853.7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932,870.21 | 22,908,881.9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97,775.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09,356,378.08 | 1,617,918,349.99 |
资产总计 | 3,925,677,132.95 | 3,783,016,420.2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31,500,000.00 | 436,5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48,975,360.97 | 84,412,502.98 |
应付账款 | 460,344,985.30 | 517,040,669.12 |
预收款项 | 25,153,140.86 | 21,522,371.8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3,301,206.21 | 3,765,722.91 |
应交税费 | 29,941,584.03 | 63,021,186.22 |
应付利息 | 1,469,675.31 | 512,327.79 |
应付股利 | 17,151,600.20 | 2,227,909.24 |
其他应付款 | 25,988,051.41 | 28,164,718.33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的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5,358,630.37 | 74,592,144.03 |
其他流动负债 | 35,863,24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69,184,234.66 | 1,267,622,792.4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5,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522,943,792.28 | 567,010,256.46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84,832,457.86 | 82,730,228.7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42,776,250.14 | 649,740,485.24 |
负债合计 | 2,011,960,484.80 | 1,917,363,277.6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43,032,004.00 | 346,187,20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797,861,480.52 | 815,544,424.52 |
减:库存股 | 36,345,584.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1,158,511.13 | 71,158,511.1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01,664,652.50 | 668,707,289.9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13,716,648.15 | 1,865,251,845.56 |
少数股东权益 | 401,297.01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13,716,648.15 | 1,865,653,142.5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925,677,132.95 | 3,783,016,420.25 |
法定代表人:李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斌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振新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2,940,357.01 | 51,720,971.2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0,890,000.00 | 135,783,796.50 |
应收账款 | 664,664,489.12 | 763,568,844.11 |
预付款项 | 18,498,310.80 | 16,010,191.44 |
应收利息 | 3,633,200.23 | 195,250.00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75,482,092.67 | 189,515,081.32 |
存货 | 384,293,388.02 | 211,208,284.28 |
持有待售的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3,049,519.83 | 107,152,796.80 |
流动资产合计 | 1,583,451,357.68 | 1,475,155,215.73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65,639,688.09 | 1,158,238,391.08 |
投资性房地产 | 76,114,251.39 | 77,175,296.27 |
固定资产 | 25,891,969.96 | 29,367,164.77 |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2,334,271.73 | 15,110,558.0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35,130.26 | 1,135,908.3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763,051.35 | 15,551,884.0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97,775.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95,678,362.78 | 1,296,976,977.55 |
资产总计 | 2,879,129,720.46 | 2,772,132,193.2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20,000,000.00 | 380,00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67,841,000.00 | 23,447,117.72 |
应付账款 | 322,208,279.37 | 371,661,666.34 |
预收款项 | 54,789,098.98 | 13,312,805.81 |
应付职工薪酬 | 1,632,234.73 | 1,258,346.35 |
应交税费 | 24,793,677.62 | 31,460,387.13 |
应付利息 | 1,469,675.31 | 431,248.62 |
应付股利 | 17,151,600.20 | 554,120.00 |
其他应付款 | 197,449,320.10 | 229,845,536.15 |
持有待售的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35,863,24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42,334,886.31 | 1,087,834,468.12 |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35,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6,213,061.88 | 28,311,895.2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1,213,061.88 | 28,311,895.22 |
负债合计 | 1,203,547,948.19 | 1,116,146,363.3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43,032,004.00 | 346,187,20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97,910,903.61 | 815,593,847.61 |
减:库存股 | 36,345,584.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1,158,511.13 | 71,158,511.13 |
未分配利润 | 463,480,353.53 | 459,391,851.2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75,581,772.27 | 1,655,985,829.9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879,129,720.46 | 2,772,132,193.28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557,460,967.43 | 724,810,589.01 |
其中:营业收入 | 557,460,967.43 | 724,810,589.0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11,126,251.85 | 641,293,182.19 |
其中:营业成本 | 408,242,435.45 | 557,241,632.9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331,578.48 | 7,950,739.79 |
销售费用 | 18,581,762.11 | 22,490,351.74 |
管理费用 | 44,082,075.50 | 40,012,514.22 |
财务费用 | 34,412,210.86 | -1,694,158.44 |
资产减值损失 | 1,476,189.45 | 15,292,101.94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4,308.22 | 35,999.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99.40 | 77,091.55 |
其他收益 | 7,069,258.10 | 8,482,663.4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3,618,781.30 | 92,113,160.85 |
加:营业外收入 | 2,569,403.60 | 37,021.23 |
减:营业外支出 | 259,869.39 | 174,542.4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5,928,315.51 | 91,975,639.63 |
减:所得税费用 | 5,819,352.72 | 15,378,739.8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108,962.79 | 76,596,899.8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108,962.79 | 76,596,899.8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0,108,962.79 | 76,596,899.83 |
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0,108,962.79 | 76,596,899.8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0,108,962.79 | 76,596,899.8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5 | 0.23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5 | 0.2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李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斌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振新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364,411,018.29 | 513,173,764.67 |
减:营业成本 | 296,240,644.54 | 405,584,400.66 |
税金及附加 | 492,838.85 | 4,243,808.13 |
销售费用 | 12,825,587.27 | 13,573,669.88 |
管理费用 | 18,499,586.96 | 17,843,668.49 |
财务费用 | 11,004,828.88 | -2,980,768.91 |
资产减值损失 | 4,441,458.09 | 14,044,864.48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99.40 | 90,175.89 |
其他收益 | 2,098,833.34 | 1,487,833.34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005,406.44 | 62,442,131.17 |
加:营业外收入 | 2,485,568.75 | 36,909.23 |
减:营业外支出 | 87,309.46 | 170,380.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5,403,665.73 | 62,308,660.40 |
减:所得税费用 | 4,163,563.20 | 9,550,799.50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240,102.53 | 52,757,860.9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1,240,102.53 | 52,757,860.9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44,841,518.78 | 517,173,929.78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248.54 | 2,497,982.9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3,126,038.37 | 37,869,583.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7,979,805.69 | 557,541,495.7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4,391,088.23 | 553,032,634.1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109,450.03 | 33,448,784.2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5,253,408.00 | 42,123,593.1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7,185,014.96 | 118,555,517.8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0,938,961.22 | 747,160,529.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7,040,844.47 | -189,619,033.6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298,779.6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5,999.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600,428.19 | 276,405,171.5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600,428.19 | 286,739,950.2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3,600,844.07 | 35,139,856.4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9,069,012.77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569,860.00 | 128,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1,239,716.84 | 163,139,856.4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639,288.65 | 123,600,093.7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0,000,000.00 | 87,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646,054.1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0,646,054.11 | 87,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5,000,000.00 | 11,5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776,086.98 | 1,495,856.2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925,341.66 | 34,197,8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5,701,428.64 | 47,193,656.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055,374.53 | 39,806,343.7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653,818.71 | -26,212,596.1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0,957,178.87 | 133,326,994.3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303,360.16 | 107,114,398.25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91,118,717.88 | 356,685,259.6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596,970.13 | 25,946,663.9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1,715,688.01 | 382,631,923.5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4,000,786.17 | 445,013,554.1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072,724.05 | 15,002,121.6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785,936.31 | 23,701,352.1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0,335,800.81 | 104,605,591.6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4,195,247.34 | 588,322,619.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520,440.67 | -205,690,696.0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00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364,316.30 | 262,366,126.9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364,316.30 | 274,366,126.9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405,030.00 | 767,800.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9,080,443.68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841,000.00 | 114,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326,473.68 | 114,767,8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962,157.38 | 159,598,326.9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615,828.65 | 1,212,562.5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671,320.00 | 34,197,8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287,148.65 | 35,410,362.5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287,148.65 | -25,410,362.5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271,134.64 | -71,502,731.6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732,763.82 | 86,053,362.1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003,898.46 | 14,550,630.52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46,187,204.00 | 815,544,424.52 | 36,345,584.00 | 71,158,511.13 | 668,707,289.91 | 401,297.01 | 1,865,653,142.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46,187,204.00 | 815,544,424.52 | 36,345,584.00 | 71,158,511.13 | 668,707,289.91 | 401,297.01 | 1,865,653,142.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155,200.00 | -17,682,944.00 | -36,345,584.00 | 32,957,362.59 | -401,297.01 | 48,063,505.5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108,962.79 | 50,108,962.7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155,200.00 | -17,682,944.00 | -401,297.01 | -21,239,441.01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3,155,200.00 | -17,682,944.00 | -20,838,144.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01,297.01 | -401,297.01 | |||||||||||
(三)利润分配 | -17,151,600.20 | -17,151,600.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 |
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7,151,600.20 | -17,151,600.2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36,345,584.00 | 36,345,584.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43,032,004.00 | 797,861,480.52 | 71,158,511.13 | 701,664,652.50 | 1,913,716,648.15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46,387,204.00 | 816,668,424.52 | 52,755,520.00 | 67,583,913.57 | 606,479,536.26 | 1,784,363,558.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46,387,204.00 | 816,668,424.52 | 52,755,520.00 | 67,583,913.57 | 606,479,536.26 | 1,784,363,558.3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0,000.00 | -1,124,000.00 | -16,171,336.00 | 41,978,179.43 | 56,825,515.4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6,596,899.83 | 76,596,899.8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0,000.00 | -1,124,000.00 | -1,324,000.00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200,000.00 | -1,124,000.00 | -1,324,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4,618,720.40 | -34,618,720.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4,618,720.40 | -34,618,720.4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14,847,336.00 | 14,847,336.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46,187,204.00 | 815,544,424.52 | 36,584,184.00 | 67,583,913.57 | 648,457,715.69 | 1,841,189,073.78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46,187,204.00 | 815,593,847.61 | 36,345,584.00 | 71,158,511.13 | 459,391,851.20 | 1,655,985,829.9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46,187,204.00 | 815,593,847.61 | 36,345,584.00 | 71,158,511.13 | 459,391,851.20 | 1,655,985,829.9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155,200.00 | -17,682,944.00 | -36,345,584.00 | 4,088,502.33 | 19,595,942.3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240,102.53 | 21,240,102.5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155,200.00 | -17,682,944.00 | -20,838,144.00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3,155,200.00 | -17,682,944.00 | -20,838,144.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151,600.20 | -17,151,600.2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7,151,600.20 | -17,151,600.2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36,345,584.00 | 36,345,584.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43,032,004.00 | 797,910,903.61 | 71,158,511.13 | 463,480,353.53 | 1,675,581,772.27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46,387,204.00 | 816,717,847.61 | 52,755,520.00 | 67,583,913.57 | 461,523,673.60 | 1,639,457,118.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46,387,204.00 | 816,717,847.61 | 52,755,520.00 | 67,583,913.57 | 461,523,673.60 | 1,639,457,118.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0,000.00 | -1,124,000.00 | -16,171,336.00 | 18,139,140.50 | 32,986,476.50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2,757,860.90 | 52,757,860.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0,000.00 | -1,124,000.00 | -1,324,000.00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200,000.00 | -1,124,000.00 | -1,324,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4,618,720.40 | -34,618,720.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4,618,720.40 | -34,618,720.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4,847,336.00 | 14,847,336.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46,187,204.00 | 815,593,847.61 | 36,584,184.00 | 67,583,913.57 | 479,662,814.10 | 1,672,443,595.28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哈尔滨九洲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于1997年8月8日在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00年8月,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黑体改复〔2000〕45号文件批准,哈尔滨九洲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2000年7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本公司。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0100127600046K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343,032,004.00元,实收资本人民币343,032,004.00元,折股份总数343,032,004.00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10,361,934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32,670,070股。公司股票于2010年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电力电子设备制造业。主要经营活动为:电力电子产品、高低压电气设备、箱式变电、汽车充电成套设备、储能系统、储能材料及器件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新能源发电设计与施工。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18年8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本公司将哈尔滨九洲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九洲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七台河万龙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七台河佳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国九洲国际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九洲储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泰来立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泰来九洲售电有限责任公司、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九洲纳热光伏扶贫有限责任公司、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九洲太阳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繁峙县九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九洲环境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新北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世纪锐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大庆时代汇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隆化县九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青龙满族自治县九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
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等有关信息。2、会计期间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3、营业周期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4、记账本位币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
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
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
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9、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2)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1)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2)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 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①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③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⑤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⑥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2)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
(含12个月)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但未超过12个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10、应收款项(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15.00% | 15.00% |
3-4年 | 30.00% | 30.00% |
4-5年 | 50.00%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11、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 存货的分类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处在施工过程中的未完工程施工成本、库存材料、库存设备和低值易耗品、风机和光伏组件日常维修的备品备件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本公司对积压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因积压的采购材料数量繁多、单价较低,公司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比例为:部分个性化采购的原材料完成采购后,因销售合同取消或变更等原因而导致暂时无法使用,造成积压,但这部分材料仍然可以因新合同签订、研发领用等继续使用,公司对该类材料归类入积压材料库,按期末余额计提30%存货跌价准备;部分材料因产品升级、改型而导致采购物资暂时无法使用并且被继续使用的可能性较小,公司将该类材料归类入报废材料库,按期末余额计提100%存货跌价准
备。
4. 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1)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2)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2、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
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1) 个别财务报表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13、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14、固定资产(1)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3 | 4.85-3.23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3 | 32.33-9.7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 | 19.4-9.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10 | 3 | 24.25-9.7 |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 | 年限平均法 | 按照合同期摊销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 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4) 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90%以上(含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90%以上(含90%)];(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1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16、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17、无形资产(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软件 | 3-10 |
专利权 | 5-8 |
非专利技术 | 2-8 |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18、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19、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
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0、职工薪酬(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
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
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1、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22、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
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3、收入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 收入确认原则(1) 销售商品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 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提供劳务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 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 自行开发研制的软件产品销售收入软件产品在同时满足软件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软件产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软件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5) 建造合同1)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2)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3)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4)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公司主要销售电力电子设备等产品。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销售的电气及相关设备需要安装调试的,待安装调试完成后,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者取得收款证据时,确认营业收入。不需负责安装及调试的,在经购货方验收合格,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者取得收款证据时,确认营业收入。公司新能源工程业务营业收入按照建造合同的规定确认收入。公司发电业务收入于电力供应至各电厂所在地的省电网公司时,根据购售电双方共同确认的上网电量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执行的上网电价确认电力产品销售收入。
24、政府补助(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3)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
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26、租赁(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27、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回购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16%、10%、6%、5%、3%、免征[注]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免征[注]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5% |
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 | 15% |
七台河万龙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免税 |
七台河佳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免税 |
泰来立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免税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子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94号《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2.企业所得税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2017年经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审核,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本期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2016年经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审核,子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本期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2015年经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审核,子公司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本期已重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处于认定评审过程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居民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规定条件和标准的电网(输变电设施)的新建项目,可依法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6年1月7日,经七台河市地税局审核,子公司七台河万龙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七台河佳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16年至2021年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故本期免缴企业所得税。2018年4月10日,经泰来县国税局审核,子公司泰来立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至2022年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故本期免缴企业所得税。3.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94号《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其他
部分子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税率计缴增值税,本公司技术服务业务按6%的税率计缴增值税,本公司房租租赁业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缴增值税,工程服务类业务按10%的税率计缴增值税;其余销售均按16%的税率计缴增值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04,609.77 | 560,388.79 |
银行存款 | 91,639,787.09 | 123,615,891.24 |
其他货币资金 | 8,976,458.55 | 12,028,207.46 |
合计 | 100,920,855.41 | 136,204,487.4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期末银行存款中包括初存目的为开具承兑汇票质押的定期存款37,850,423.85元,初存目的为开具保函质押的定期存款4,790,612.85元以及被法院冻结的银行存款2,000,000.00元;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保函保证金2,634,487.03元,承兑汇票保证金6,341,971.52元。
2、应收票据(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4,314,511.70 | 24,538,288.50 |
商业承兑票据 | 7,053,612.00 | 120,101,418.00 |
合计 | 41,368,123.70 | 144,639,706.5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2,191,022.15 |
合计 | 12,191,022.15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03,991,446.15 | 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2,427,718.90 | 0.00 |
合计 | 206,419,165.05 | 0.00 |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合计 | 0.00 |
其他说明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具有较高的信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3、应收账款(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6,249,999.98 | 5.84% | 66,249,999.98 | 130,931,999.98 | 10.77% | 130,931,999.98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63,577,816.33 | 93.69% | 112,961,354.68 | 10.62% | 950,616,461.65 | 1,071,497,944.32 | 88.16% | 105,482,513.56 | 9.84% | 966,015,430.76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328,529.00 | 0.47% | 5,328,529.00 | 100.00% | 0.00 | 12,998,140.00 | 1.07% | 12,998,140.00 | 100.00% | 0.00 |
合计 | 1,135,156,345.31 | 100.00% | 118,289,883.68 | 10.42% | 1,016,866,461.63 | 1,215,428,084.30 | 100.00% | 118,480,653.56 | 9.75% | 1,096,947,430.74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1,649,999.98 | 0.00 | 0.00% | 应收设备融资租赁款,系大型国有企业,资金实力雄厚,期后均已通过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收回,不需计提坏账准备。 |
华润租赁有限公司 | 54,600,000.00 | 0.00 | 0.00% | 应收设备融资租赁款,华润租赁资金实力雄厚,期后均已通过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收回,不需计提坏账准备。 |
合计 | 66,249,999.98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99,136,220.29 | 26,566,021.68 | 4.43% |
1至2年 | 348,772,476.30 | 34,877,247.63 | 10.00% |
2至3年 | 47,560,037.54 | 7,134,005.63 | 15.00% |
3年以上 | 68,109,082.20 | 44,384,079.72 | 65.17% |
3至4年 | 17,663,002.95 | 5,298,900.89 | 30.00% |
4至5年 | 22,721,800.83 | 11,360,900.42 | 50.00% |
5年以上 | 27,724,278.42 | 27,724,278.42 | 100.00% |
合计 | 1,063,577,816.33 | 112,961,354.66 | 10.6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注:一年以内的应收发电款项为110,576,803.05元,对其中账龄为6个月以内的应收发电款项67,815,786.64元不计提坏账准备,6个月至1年的应收发电款项42,761,016.41元计提坏账准备2,138,050.82元。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内容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销售款 | 5,328,529.00 | 5,328,529.00 | 100.00 |
小计 | 5,328,529.00 | 5,328,529.00 | 100.00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90,769.88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无。(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客户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贵州关岭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0,362,379.76 | 10.60% | 8,351,799.70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110,024,450.55 | 9.69% | 2,138,050.81 |
泰来宏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99,106,976.32 | 8.73% | 9,448,101.32 |
安达市亿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74,777,150.00 | 6.59% | 5,206,159.38 |
华润租赁有限公司 | 54,600,000.00 | 4.81% | 2,730,000.00 |
小计 | 458,870,956.63 | 40.42% | 27,874,111.21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无。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4、预付款项(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1年以内 | 34,812,827.00 | 91.05% | 19,128,854.00 | 89.24% |
1至2年 | 1,168,213.47 | 3.06% | 757,423.81 | 3.53% |
2至3年 | 399,449.85 | 1.04% | 427,683.61 | 2.00% |
3年以上 | 1,854,203.62 | 4.85% | 1,120,612.12 | 5.23% |
合计 | 38,234,693.94 | -- | 21,434,573.54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
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7,157,373.34 | 18.72% |
双城市宝通货运有限公司(沈阳双城宝通货运有限公司) | 2,101,917.29 | 5.50% |
辽宁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5.23% |
山东中柏电气有限公司 | 1,789,250.12 | 4.68% |
哈尔滨浩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1,356,350.00 | 3.55% |
小计 | 14,404,890.75 | 37.67% |
5、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1,230,961.00 | 206,555.56 |
合计 | 1,230,961.00 | 206,555.56 |
(2)重要逾期利息无。
6、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 207,943, | 100.00% | 17,548,7 | 8.40% | 190,394,4 | 200,500 | 99.36% | 11,869,20 | 5.92% | 188,631,16 |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99.50 | 61.00 | 38.50 | ,372.69 | 3.96 | 8.73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294,958.96 | 0.64% | 1,294,958.96 | |||||||
合计 | 207,943,199.50 | 100.00% | 17,548,761.00 | 8.40% | 190,394,438.50 | 201,795,331.65 | 100.00% | 11,869,203.96 | 5.88% | 189,926,127.69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50,075,569.46 | 7,503,778.47 | 5.00% |
1至2年 | 51,488,524.81 | 5,148,852.48 | 10.00% |
2至3年 | 1,536,746.57 | 230,511.99 | 15.00% |
3年以上 | 4,842,358.66 | 4,665,618.06 | 96.35% |
3至4年 | 198,183.00 | 59,454.90 | 30.00% |
4至5年 | 76,025.00 | 38,012.50 | 50.00% |
5年以上 | 4,568,150.66 | 4,568,150.66 | 100.00% |
合计 | 207,943,199.50 | 17,548,761.00 | 8.4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期合并黑龙江新北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大庆世纪锐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大庆时代汇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增加坏账准备4,016,973.87元,其中账龄在5年以上的其他应收余额为4,000,000.00元。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666,959.33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无。(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新能源工程转包工程款及保证金等 | 176,300,618.34 | 180,850,232.43 |
押金保证金 | 14,947,109.68 | 11,905,190.89 |
借款及备用金 | 14,530,557.07 | 5,289,514.20 |
应收回多分配股利 | 1,294,958.96 | |
其他 | 2,164,914.41 | 2,455,435.17 |
合计 | 207,943,199.50 | 201,795,331.65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贵州关岭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BT工程项目前期支出及项目保证金 | 58,907,608.00 | 1年以内:28,170,000.00;1-2年29,887,608.00; 2-3年850,000.00 | 28.33% | 4,524,760.80 |
泰来宏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BT工程项目前期支出及项目保证金 | 58,452,025.00 | 1年以内:42,130,000.00;1-2年16,322,025.00 | 28.11% | 3,738,702.50 |
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BT工程项目前期支出及项目保证金 | 14,770,000.00 | 1年以内 | 7.10% | 738,500.00 |
安达市晟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BT工程项目前期支出及项目保证金 | 12,970,000.00 | 1年以内 | 6.24% | 648,500.00 |
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BT工程项目前期支出及项目保证金 | 8,960,000.00 | 1年以内 | 4.31% | 448,000.00 |
合计 | -- | 154,059,633.00 | -- | 74.09% | 10,098,463.30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无。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7、存货(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8,385,958.44 | 234,364.64 | 38,151,593.80 | 34,154,059.40 | 234,364.64 | 33,919,694.76 |
在产品 | 63,167,282.11 | - | 63,167,282.11 | 59,932,115.10 | 59,932,115.10 | |
库存商品 | 47,484,398.06 | 2,272,931.93 | 45,211,466.13 | 52,048,955.66 | 2,272,931.93 | 49,776,023.73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91,796,984.29 | 191,796,984.29 | 205,243,960.06 | 205,243,960.06 | ||
自制半成品 | 1,359,360.41 | 1,359,360.41 | 1,326,200.97 | 1,326,200.97 | ||
委托加工物资 | 1,202,268.36 | 1,202,268.36 | 1,231,371.13 | 1,231,371.13 | ||
合计 | 343,396,251.67 | 2,507,296.57 | 340,888,955.10 | 353,936,662.32 | 2,507,296.57 | 351,429,365.75 |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否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34,364.64 | 0.00 | 0.00 | 0.00 | 234,364.64 | |
库存商品 | 2,272,931.93 | 0.00 | 0.00 | 0.00 | 2,272,931.93 | |
合计 | 2,507,296.57 | 2,507,296.57 |
期末公司部分原材料及产品因升级、改型,导致无法使用或积压,对于该些积压物资,公司按预计可变现净值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无。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累计已发生成本 | 1,056,700,582.99 |
累计已确认毛利 | 186,900,632.61 |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 1,051,804,231.31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91,796,984.29 |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理财产品 | 194,676,322.66 | 129,800,000.00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91,492,109.01 | 94,326,213.75 |
预缴社会保险费 | 247,833.92 | 183,609.24 |
合计 | 286,416,265.59 | 224,309,822.99 |
9、投资性房地产(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3,807,725.72 | 113,807,725.7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45,045.05 | 845,045.05 | ||
(1)外购 | 845,045.05 | 845,045.0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14,652,770.77 | 114,652,770.77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 |
销 | ||||
1.期初余额 | 36,632,429.45 | 36,632,429.4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06,089.93 | 1,906,089.93 | ||
(1)计提或摊销 | 1,906,089.93 | 1,906,089.9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8,538,519.38 | 38,538,519.38 |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6,114,251.39 | 76,114,251.3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7,175,296.27 | 77,175,296.27 |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无。
10、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50,067,587.19 | 13,334,183.41 | 936,610,069.71 | 14,589,347.89 | 19,543,539.01 | 1,434,144,727.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19,297.72 | 886,505.49 | 15,313,407.91 | 438,944.45 | 333,724.52 | 20,591,880.09 |
(1)购置 | 3,619,297.72 | 886,505.49 | 15,313,407.91 | 438,944.45 | 333,724.52 | 20,591,880.09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56,733.50 | 339,787.67 | 333,027.00 | 3,629,548.17 | ||
(1)处置或报废 | 2,956,733.50 | 339,787.67 | 333,027.00 | 3,629,548.17 | ||
4.期末余额 | 450,730,151.41 | 14,220,688.90 | 951,583,689.95 | 14,695,265.34 | 19,877,263.53 | 1,451,107,059.1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3,884,608.96 | 9,170,352.94 | 175,700,727.30 | 7,592,976.14 | 16,708,007.77 | 273,056,673.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7,618,350.93 | 328,089.06 | 27,827,287.01 | 651,736.70 | 1,172,372.92 | 37,597,836.62 |
(1)计提 | 7,618,350.93 | 328,089.06 | 27,827,287.01 | 651,736.70 | 1,172,372.92 | 37,597,836.62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968.21 | 9,439.40 | 40,407.61 | |||
(1)处置或报废 | 30,968.21 | 9,439.40 | 40,407.61 | |||
4.期末余额 | 71,502,959.89 | 9,498,442.00 | 203,497,046.10 | 8,235,273.44 | 17,880,380.69 | 310,614,102.12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9,227,191.52 | 4,722,246.90 | 748,086,643.85 | 6,459,991.90 | 1,996,882.84 | 1,140,492,957.01 |
2.期初账面价值 | 386,182,978.23 | 4,163,830.47 | 760,909,342.41 | 6,996,371.75 | 2,835,531.24 | 1,161,088,054.10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无。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专用设备 | 720,712,557.75 | 99,287,559.94 | 621,424,997.81 |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无。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厂房 | 42,240,822.47 | 产权证书尚在办理过程中 |
哈尔滨九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及仓库 | 171,400,940.97 | 产权证书尚在办理过程中 |
泰来立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升压站 | 8,412,037.30 | 产权证书尚在办理过程中 |
小计 | 222,053,800.74 |
11、在建工程(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基于MES的智能制造系统 | 4,398,706.10 | 4,398,706.10 | 3,348,706.10 | 3,348,706.10 | ||
莫旗光伏10MW工程 | 45,019,489.29 | 45,019,489.29 | 204,066.67 | 204,066.67 | ||
中压环保数字化开关及变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 | 2,405,033.74 | 2,405,033.74 | ||||
九洲纳热光伏扶贫电站工程 | 233,006,055.09 | 233,006,055.09 | ||||
大庆大岗48.0MW风电场工程 | 23,832,446.01 | 23,832,446.01 | ||||
大庆平桥48.0MW风电场工程 | 19,244,863.86 | 19,244,863.86 | ||||
零星工程 | 1,185,778.18 | 1,185,778.18 | 3,200,519.46 | 3,200,519.46 | ||
合计 | 329,092,372.27 | 329,092,372.27 | 6,753,292.23 | 6,753,292.23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基于MES的智能制造系统 | 10,400,000.00 | 3,348,706.10 | 1,050,000.00 | 4,398,706.10 | 87.65% | 85.00% | 0.00% | 自筹资金 | ||||
莫旗光伏10MW | 53,273,009.30 | 204,066.67 | 44,815,422.62 | 45,019,489.29 | 84.51% | 95.00% | 420,924.30 | 420,924.30 | 0.93% | 自筹资金 |
工程 | ||||||||||||
零星工程 | 3,200,519.46 | 467,844.19 | 2,482,585.47 | 1,185,778.18 | 自筹资金 | |||||||
中压环保数字化开关及变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 | 44,240,150.49 | 2,405,033.74 | 2,405,033.74 | 97.63% | 98.00% | 0.00% | 自筹资金 | |||||
九洲纳热光伏扶贫电站工程 | 274,879,751.48 | 233,006,055.09 | 233,006,055.09 | 84.77% | 95.00% | 2,125,507.26 | 2,125,507.26 | 0.91% | 自筹资金 | |||
大庆大岗48.0MW风电场工程 | 429,267,600.00 | 23,832,446.01 | 23,832,446.01 | 5.55% | 4.00% | 0.00% | 自筹资金 | |||||
大庆平桥48.0MW风电场工程 | 398,000,000.00 | 19,244,863.86 | 19,244,863.86 | 4.84% | 3.00% | 0.00%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1,210,060,511.27 | 6,753,292.23 | 324,821,665.51 | 2,482,585.47 | 329,092,372.27 | -- | -- | 2,546,431.56 | 2,546,431.56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无。
12、无形资产(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7,618,467.04 | 73,131,847.74 | 1,045,500.00 | 4,028,007.64 | 245,823,822.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765,450.98 | 765,450.98 | |||
(1)购置 | 765,450.98 | 765,450.9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68,383,918.02 | 73,131,847.74 | 1,045,500.00 | 4,028,007.64 | 246,589,273.4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3,623,943.37 | 39,231,165.16 | 1,045,500.00 | 3,904,788.63 | 67,805,397.1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39,932.52 | 5,151,825.60 | 123,219.01 | 7,014,977.13 | |
(1)计提 | 1,739,932.52 | 5,151,825.60 | 1,941,612.50 | 8,833,370.6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5,363,875.89 | 44,382,990.76 | 1,045,500.00 | 4,028,007.64 | 74,820,374.2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333,255.63 | 1,333,255.6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333,255.63 | 1,333,255.63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3,020,042.13 | 27,415,601.35 | 0.00 | 170,435,643.4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3,994,523.67 | 32,567,426.95 | 123,219.01 | 176,685,169.6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5.85%。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无。
13、商誉(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 | 126,650,027.07 | 126,650,027.07 | ||||
合计 | 126,650,027.07 | 126,650,027.07 |
(2)商誉减值准备无。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其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根据增长率、可比公司价值比率及修
正系数等推断得出,相关关键系数和电气设备行业总体水平不存在明显偏差。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及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上述对可收回金额的预计表明,被投资单位的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14、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发电场土地、道路相关支出 | 44,953,330.48 | 220,908.00 | 1,607,604.01 | 43,566,634.47 | |
认证费 | 1,135,908.36 | 200,778.10 | 935,130.26 | ||
代理维护费用 | 170,614.88 | 34,122.96 | 136,491.92 | ||
合计 | 46,259,853.72 | 220,908.00 | 1,842,505.07 | 44,638,256.65 |
1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20,797,180.25 | 17,937,020.74 | 117,201,230.37 | 18,006,279.0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947,714.51 | 1,157,682.48 | 9,631,242.34 | 1,873,912.10 |
递延收益 | 18,921,113.26 | 2,838,166.99 | 14,584,300.76 | 2,187,645.11 |
股权激励费用 | 0.00 | 0.00 | 5,606,971.48 | 841,045.72 |
合计 | 145,666,008.02 | 21,932,870.21 | 147,023,744.95 | 22,908,881.97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无。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932,870.21 | 22,908,881.97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4,939,370.75 | 989,378.37 |
合计 | 4,939,370.75 | 989,378.37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19年 | 3,161.18 | 3,161.18 | |
2020年 | 373,090.71 | 101,408.25 | 本期收购新北电力及其下属子公司导致以前年度可抵扣亏损增加 |
2021年 | 1,904,051.17 | 339,052.57 | 本期收购新北电力及其下属子公司导致以前年度可抵扣亏损增加 |
2022年 | 557,580.83 | 544,572.21 | 本期收购新北电力及其下属子公司导致以前年度可抵扣亏损增加 |
2023年 | 2,101,486.86 | ||
合计 | 4,939,370.75 | 988,194.21 | -- |
16、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少数股权转让款 | 0.00 | 397,775.00 |
合计 | 397,775.00 |
其他说明:
期初其他非流动资产系预付子公司七台河万龙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七台河佳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刘垒志的股权转让款397,775.00元,相关股权转让事宜已于2018年1月15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7、短期借款(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51,500,000.00 | 106,500,000.00 |
保证借款 | 180,000,000.00 | 130,000,000.00 |
质押保证借款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合计 | 431,500,000.00 | 436,500,000.00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
18、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3,033,439.03 | 2,713,134.97 |
银行承兑汇票 | 245,941,921.94 | 81,699,368.01 |
合计 | 248,975,360.97 | 84,412,502.98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19、应付账款(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费用 | 173,572,283.08 | 176,791,963.72 |
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94,009,744.87 | 19,619,684.40 |
应付BT合同相关设备款、工程款 | 192,762,957.35 | 320,629,021.00 |
合计 | 460,344,985.30 | 517,040,669.1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远景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 86,100,000.00 | 该公司为泰来宏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BT项目的风机机组供应商,尚未结算完毕。 |
合计 | 86,100,000.00 | -- |
20、预收款项(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1,246,498.92 | 19,049,264.84 |
预收租金 | 3,906,641.94 | 2,473,106.98 |
合计 | 25,153,140.86 | 21,522,371.8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无。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无。
21、应付职工薪酬(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612,718.26 | 21,885,212.15 | 22,237,077.57 | 3,260,852.8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53,004.65 | 3,282,138.05 | 3,394,789.34 | 40,353.36 |
合计 | 3,765,722.91 | 25,167,350.20 | 25,631,866.91 | 3,301,206.21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582,238.60 | 17,327,607.61 | 17,651,427.55 | 3,258,418.66 |
2、职工福利费 | 1,551,183.23 | 1,551,183.23 | ||
3、社会保险费 | 6,707.74 | 1,249,459.97 | 1,254,313.30 | 1,854.4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2.05 | 1,009,534.03 | 1,007,876.76 | 1,789.32 |
工伤保险费 | 6,569.49 | 125,293.72 | 131,863.21 | |
生育保险费 | 6.21 | 114,632.22 | 114,573.33 | 65.10 |
4、住房公积金 | 3,171.92 | 1,619,817.20 | 1,622,589.12 | 400.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0,600.00 | 137,144.14 | 157,564.37 | 179.77 |
合计 | 3,612,718.26 | 21,885,212.15 | 22,237,077.57 | 3,260,852.8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49,269.53 | 3,177,654.52 | 3,287,653.31 | 39,270.74 |
2、失业保险费 | 3,735.12 | 104,483.53 | 107,136.03 | 1,082.62 |
合计 | 153,004.65 | 3,282,138.05 | 3,394,789.34 | 40,353.36 |
22、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1,564,529.84 | 45,543,216.58 |
企业所得税 | 4,191,405.12 | 10,651,516.74 |
个人所得税 | 1,274,604.40 | 193,827.2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9,902.40 | 3,263,483.28 |
教育费附加 | 143,811.27 | 1,802,502.38 |
地方教育附加 | 95,874.18 | 641,557.64 |
房产税 | 1,895,047.23 | 412,350.32 |
印花税 | 11,578.27 | 284,917.21 |
土地使用税 | 554,777.66 | 227,814.84 |
环保税 | 53.66 | |
合计 | 29,941,584.03 | 63,021,186.22 |
23、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458,423.92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011,251.39 | 512,327.79 |
合计 | 1,469,675.31 | 512,327.79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无。24、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7,151,600.20 | 2,227,909.24 |
合计 | 17,151,600.20 | 2,227,909.24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无。25、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2,211,384.70 | 25,241,767.60 |
应付暂收款 | 2,775,012.34 | 2,359,987.87 |
其他 | 1,001,654.37 | 562,962.86 |
合计 | 25,988,051.41 | 28,164,718.3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无。
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5,0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90,358,630.37 | 74,592,144.03 |
合计 | 125,358,630.37 | 74,592,144.03 |
27、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有回购义务的限制性股票 | 0.00 | 35,863,240.00 |
合计 | 35,863,240.00 |
28、长期借款(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5,000,000.00 | 0.00 |
合计 | 35,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质押借款系本期母公司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7,000万元的有追索权保理合同,合同期两年,以母公司对子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账款做质押。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笔质押借款余额为7,000万元,将于下一年度偿还的长期借款3,500万元重分类至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9、长期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673,636,317.87 | 739,661,912.87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50,692,525.59 | -172,651,656.41 |
合计 | 522,943,792.28 | 567,010,256.46 |
30、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82,730,228.78 | 8,760,000.00 | 6,657,770.92 | 84,832,457.86 | 后附 |
合计 | 82,730,228.78 | 8,760,000.00 | 6,657,770.92 | 84,832,457.86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生产基地配套资金 | 16,246,532.96 | 2,000,750.04 | 14,245,782.92 | 与资产相关 | ||||
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补助 | 3,961,666.48 | 400,000.02 | 3,561,666.46 | 与资产相关 | ||||
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14,016,666.48 | 1,450,000.02 | 12,566,666.46 | 与资产相关 | ||||
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产业化项目配套资金 | 5,013,750.00 | 859,500.00 | 4,154,25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功率 | 8,971,478.55 | 233,333.34 | 8,738,145.21 | 与资产 |
产品产业化项目 | 相关 | |||||||
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产业化项目补助 | 2,106,666.67 | 395,000.00 | 1,711,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助 | 1,199,999.89 | 100,000.02 | 1,099,999.87 | 与资产相关 | ||||
1,000KVA环氧浇注干式变压器产业基地项目 | 4,409,166.99 | 184,999.98 | 4,224,167.01 | 与资产相关 | ||||
供电方案一体化节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 2,879,369.44 | 100,443.06 | 2,778,926.38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000台有载调容节能变压器项目 | 483,333.54 | 49,999.98 | 433,333.56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配电节能监控与MES建设项目 | 790,000.00 | 7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分布式一体化供能及能效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 900,000.04 | 49,999.98 | 850,000.06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化、节能环保配电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41,666.80 | 11,666.64 | 630,000.16 | 与资产相关 | ||||
节能环保配电设备工程研究中心项目 | 458,333.30 | 8,333.34 | 449,999.96 | 与资产相关 | ||||
大容量高效电代煤固体蓄热装置节能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助 | 7,002,642.82 | 127,320.78 | 6,875,322.04 | 与资产相关 | ||||
2016老工业基地改造专用款 | 12,220,000.00 | 611,000.00 | 11,609,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环保型气体绝缘开关柜的研制 | 941,666.69 | 49,999.98 | 891,666.71 | 与资产相关 | ||||
电蓄热能效在线监测诊断服务项目 | 487,288.13 | 25,423.74 | 461,864.39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信息互联互通的中压变电及储能设备智能工程新模式 | 4,760,000.00 | 4,7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绥化秸秆综合利用循经济示范项目 | 4,000,000.00 | 4,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82,730,228.78 | 4,760,000.00 | 6,657,770.92 | 4,000,000.00 | 84,832,457.86 | -- |
其他说明:
①生产基地配套资金系根据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关于拨付2011年(第二批)企业项目配套资金的通知》(哈高开委发〔2011〕84号)和《关于拨付哈高新区2012年(第一批)企业项
目配套资金的通知》(哈高开委发〔2012〕50号),子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在2011年和2012年收到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拨入的生产基地配套资金,初始金额合计4,001.50万元。按照10年摊销,本期计入其他收益2,000,750.04元。
②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补助系根据财政部下达的《财政部关于下达2012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2〕337号),子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累计收到哈尔滨市财政局拨入的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补助资金800万元。按照10年摊销,本期计入其他收益400,000.02元。
③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系根据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达的《关于下达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央评估第二批)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黑发改投资〔2012〕1167号),子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哈尔滨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拨入的技术改造项目资金,初始金额2,900万元。按照10年摊销,本期计入其他收益1,450,000.02元。
④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产业化项目配套资金系根据《关于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重点流域工业污染治理工程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配套投资通知》(哈高开财企〔2010〕18号),本公司于2010年12月收到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下拨的项目配套资金,初始金额1,719万元。按照10年摊销,本期计入其他收益859,500.00元。
⑤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功率产品产业化项目补助系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高科技产业发展专项第一批信息产业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高计〔2004〕1603号),哈尔滨电控设备厂收到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功率产品产业化项目补助款。2007年,根据《关于变更哈尔滨电控设备厂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功率产品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法人单位的函》(黑发改函字〔2007〕194号),该产业化项目转由本公司承担,补助款1,980万元也相应转入本公司。按照30年摊销,本期计入其他收益233,333.34元。
⑥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产业化项目补助系根据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重点流域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黑发改投资〔2008〕1566号),本公司于2008年收到哈尔滨市财政局拨入的项目经费,初始金额790万元。按照10年摊销,本期计入其他收益395,000.00元。
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助系根据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第二批工业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哈工信发〔2013〕108号),子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拨入的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助200万元。按照10年摊销,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100,000.02元。
⑧1,000KVA环氧浇注干式变压器产业基地项目补助系根据沈阳市财政局下达的《关于提前下达2009年
扩大内需国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沈财经〔2008〕930号)和《关于拨付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的通知》(沈财工〔2009〕345号),子公司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于2009年收到沈阳市财政局拨入的1,000KVA环氧浇注干式变压器产业基地项目资金,初始金额合计740万元。按照20年摊销,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184,999.98元。
⑨供电方案一体化节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补助系根据辽宁省财政厅下达的《关于下达2010年省节能专项资金的通知》(辽财指企〔2010〕678号)、沈阳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2年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的通知》(沈财指工〔2012〕2159号)、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关于下达辽宁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第二批)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3〕880号),子公司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于2010年、2013年收到供电方案一体化节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初始金额合计380万元。按照20年摊销,本期计入其他收益100,443.06元。
⑩年产1,000台有载调容节能变压器项目补助系根据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省节能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沈财指企〔2012〕1338号),子公司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于2012年收到沈阳市财政局拨入的年产1,000台有载调容节能变压器项目补助资金,初始金额合计100万元。按照10年摊销,本期计入其他收益49,999.98元。
?企业配电节能监控与MES建设项目补助系根据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和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沈财指工〔2013〕2128号),子公司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于2013年收到沈阳市财政局拨入的企业配电节能监控与MES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初始金额合计79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项目尚未开始摊销。
?分布式一体化供能及能效系统生产建设项目补助系根据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省节能专项资金的通知》(沈财指企〔2014〕979号),子公司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于2014年收到沈阳市财政局拨入的分布式一体化供能及能效系统生产建设项目资金,初始金额合计100万元。按照10年摊销,本期计入其他收益49,999.98元。
?智能化、节能环保配电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助系根据沈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2013年沈阳市科技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专业技术评审会的通知》(沈评通发〔2013〕46号),子公司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于2014年收到沈阳市财政局拨入的智能化、节能环保配电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初始金额合计70万元。按照30年摊销,本期计入其他收益11,666.64元。
?节能环保配电设备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补助系根据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市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兴产业专项(第四批)的通知》(沈财指工〔2014〕1077号),子公司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于2014年收到沈阳市财政局拨入的新兴产业专项补助项目资金,初始金额合计50万元。按照30年摊销,本期计入其他收益8,333.34元。
?大容量高效电代煤固体蓄热装置节能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系根据沈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沈阳市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沈发改投资发〔2015〕39号)、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第三批市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沈财指工〔2015〕1338号),子公司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于2015收到沈阳市财政局拨入的专项资金755万元。按照30年摊销,本期计入其他收益127,320.78元。
?2016老工业基地改造专用款补助系根据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黑发改投资〔2016〕213号文件),本公司于2016年收到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总预算拨入的专项补助资金1,222万元。按照10年摊销,本期计入其他收益611,000.00元。
?环保型气体绝缘开关柜的研制项目补助系根据沈阳市科技局《2016年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沈科发〔2016〕2号),子公司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于2016年收到沈阳市财政局拨入的工业科技攻关专项资金100万元。按照10年摊销,本期计入其他收益49,999.98元。?电蓄热能效在线监测诊断服务项目系根据沈阳市财政局《2017年市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沈财指工﹝2017﹞797号),子公司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于2017年收到沈阳市财政局拨入的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按照10年摊销,本期计入其他收益25,423.74元。
?基于信息互联互通的中压变电及储能设备智能工程新模式系根据沈阳市政府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请沈阳市制造业智能升级项目计划资金的请示》(沈经信[2018]86号)的批示意见下发的专项资金,子公司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于2018年收到此专项资金476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项目尚未开始摊销。
?秸秆综合利用循经济示范项目补助系根据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关于下达二〇〇九您第三批省级重大前期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国发改前期〔2009〕1732号),子公司黑龙江新北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于2010年收到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拨入的秸秆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资金40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项目尚未开始摊销。
31、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46,187,204.00 | -3,155,200.00 | -3,155,200.00 | 343,032,004.00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第六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第六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和2017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现金方式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25,2500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0,000股,合计减少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3,155,200.00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7,682,944.00元。上述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19号)。
32、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86,266,143.47 | 5,921,866.57 | 17,682,944.00 | 774,505,066.04 |
其他资本公积 | 29,278,281.05 | 5,921,866.57 | 23,356,414.48 | |
合计 | 815,544,424.52 | 5,921,866.57 | 23,604,810.57 | 797,861,480.5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股本溢价本期增加5,921,866.57元、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减少5,921,866.57元,系结转股权激励计划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已解锁部分在等待期内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至股本溢价。
2)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期减少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股本之说明。33、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有回购义务的限制性股票 | 36,345,584.00 | 0.00 | 36,345,584.00 | 0.00 |
合计 | 36,345,584.00 | 0.00 | 36,345,584.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库存股变动原因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股份支付说明。
34、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0,734,511.13 | 70,734,511.13 | ||
任意盈余公积 | 424,000.00 | 424,000.00 | ||
合计 | 71,158,511.13 | 0.00 | 0.00 | 71,158,511.13 |
35、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668,707,289.91 | 606,479,536.2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0.00 | 0.00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668,707,289.91 | 606,479,536.2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0,108,962.79 | 100,105,551.6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574,597.56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7,151,600.20 | 34,303,200.4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01,664,652.50 | 668,707,289.9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49,583,781.20 | 402,720,300.30 | 718,382,146.01 | 554,376,522.25 |
其他业务 | 7,877,186.23 | 5,522,135.15 | 6,428,443.00 | 2,865,110.69 |
合计 | 557,460,967.43 | 408,242,435.45 | 724,810,589.01 | 557,241,632.94 |
37、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0.00 | 0.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1,572.78 | 2,302,323.10 |
教育费附加 | 184,076.09 | 1,723,942.40 |
资源税 | 0.00 | 0.00 |
房产税 | 2,339,367.89 | 2,406,523.00 |
土地使用税 | 1,376,852.44 | 1,366,169.04 |
车船使用税 | 5,040.00 | 0.00 |
印花税 | 183,470.96 | 112,027.77 |
河道管理费 | 0.00 | 26,912.55 |
生活垃圾费 | 1,051.50 | 12,841.93 |
环保税 | 146.82 | 0.00 |
合计 | 4,331,578.48 | 7,950,739.79 |
38、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815,468.47 | 6,093,483.37 |
差旅费、业务费 | 7,106,560.70 | 8,145,806.34 |
运输费用 | 3,623,277.59 | 4,483,380.71 |
办公费用 | 1,018,204.82 | 930,413.31 |
宣传推广费 | 38,012.81 | 728,458.46 |
调试费用 | 132,723.62 | 188,725.91 |
中标费用 | 583,851.19 | 1,363,019.82 |
其他 | 263,662.91 | 557,063.82 |
合计 | 18,581,762.11 | 22,490,351.74 |
39、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费用 | 6,625,142.89 | 10,166,970.72 |
职工薪酬 | 12,620,565.71 | 10,362,635.26 |
折旧及摊销 | 15,322,231.46 | 13,751,505.71 |
税金 | 0.00 | 360.00 |
办公费用 | 2,469,638.35 | 2,167,956.92 |
业务招待费 | 338,151.66 | 97,932.08 |
差旅费 | 639,061.46 | 503,517.87 |
中介费用 | 5,531,451.59 | 2,202,552.64 |
房屋租赁费 | 120,124.64 | 42,900.00 |
其他 | 415,707.74 | 716,183.02 |
合计 | 44,082,075.50 | 40,012,514.22 |
40、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利息支出 | 17,220,306.18 | 1,549,143.75 |
融资租赁利息支出 | 19,531,551.76 | 23,873.17 |
利息收入 | -2,899,030.54 | -4,593,040.68 |
汇兑损益 | -5,634.31 | 12,940.67 |
其他 | 565,017.77 | 1,312,924.65 |
合计 | 34,412,210.86 | -1,694,158.44 |
41、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1,476,189.45 | 14,720,154.56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571,947.38 | |
合计 | 1,476,189.45 | 15,292,101.94 |
42、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收益 | 214,308.22 | 35,999.00 |
合计 | 214,308.22 | 35,999.00 |
4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499.40 | 77,091.55 |
44、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返还 | 11,487.18 | 2,497,982.95 |
递延收益摊销 | 6,657,770.92 | 5,979,680.53 |
专利奖励款 | 400,000.00 | 5,000.00 |
合计 | 7,069,258.10 | 8,482,663.48 |
45、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无需支付款项 | 117,981.70 | 117,981.70 | |
其他 | 280,571.25 | 37,021.23 | 280,571.25 |
诉讼利息 | 2,170,850.65 | 2,170,850.65 | |
合计 | 2,569,403.60 | 37,021.23 | 2,569,403.60 |
46、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无法收回的款项 | 167,880.00 | ||
罚款、赔偿支出 | 2,480.00 | 2,507.57 | 2,480.00 |
诉讼赔偿 | 83,538.33 | 83,538.33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97,965.21 | 97,965.21 | |
滞纳金支出 | 1,502.52 | 1,502.52 | |
其他 | 74,383.33 | 4,154.88 | 74,383.33 |
合计 | 259,869.39 | 174,542.45 | 259,869.39 |
47、所得税费用(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651,499.32 | 17,095,092.8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167,853.40 | -1,716,353.00 |
合计 | 5,819,352.72 | 15,378,739.80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5,928,315.5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389,247.3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974,767.1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22,329.1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0,582.1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49,497.54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797,536.34 |
所得税费用 | 5,819,352.72 |
其他说明:本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适用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48、现金流量表项目(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保函、承兑保证金 | 10,172,471.77 | 29,283,394.93 |
往来款 | 6,679,596.73 |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5,160,000.00 | |
存款利息收入 | 254,114.20 | 201,703.85 |
收到的租金 | 7,772,680.45 | 5,770,222.31 |
收回新能源工程转包工程款及保证金等 | 57,810,286.61 | 954,700.00 |
其他 | 5,276,888.61 | 1,659,561.97 |
合计 | 93,126,038.37 | 37,869,583.06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保函、承兑保证金 | 39,741,646.51 | 21,322,677.19 |
付现费用 | 47,084,527.43 | 46,342,557.33 |
支付往来款 | 9,801,374.89 | 2,102,012.50 |
捐赠支出 | 85,000.00 | |
支付新能源工程转包工程款及保证金等 | 69,861,105.96 | 48,703,270.84 |
其他 | 696,360.17 |
合计 | 167,185,014.96 | 118,555,517.86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定期存款 | 44,109,888.89 | 272,000,000.00 |
收到定期存款利息 | 1,490,539.30 | 4,405,171.56 |
合计 | 45,600,428.19 | 276,405,171.56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入定期存款 | 88,569,860.00 | 128,000,000.00 |
合计 | 88,569,860.00 | 128,000,000.00 |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保理业务款 | 29,000,000.00 | |
其他 | 1,646,054.11 | |
合计 | 30,646,054.11 |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归还关联方借款 | 34,000,000.00 | |
归还财政借款 | 197,800.00 | |
支付融资租赁本金及利息 | 53,254,021.66 | |
限制性股票回购款 | 20,671,320.00 | |
合计 | 73,925,341.66 | 34,197,800.00 |
4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50,108,962.79 | 76,596,899.8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76,189.45 | 15,292,101.9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7,597,836.62 | 20,327,633.35 |
无形资产摊销 | 8,833,370.62 | 7,825,304.6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842,505.07 | 284,111.3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9.40 | -77,091.55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4,412,210.86 | -1,694,158.4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4,308.22 | -35,999.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76,011.76 | -1,716,353.0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540,410.65 | 25,082,831.3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7,273,715.62 | -260,015,332.6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612,903.07 | -61,539,296.11 |
其他 | -2,192,658.28 | -9,949,685.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7,040,844.47 | -189,619,033.6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7,303,360.16 | 107,114,398.2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0,957,178.87 | 133,326,994.3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653,818.71 | -26,212,596.11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7,000,000.00 |
其中: | -- |
黑龙江新北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7,908.91 |
其中: | -- |
黑龙江新北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7,908.91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076,921.68 |
其中: | -- |
七台河万龙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45,987.46 |
七台河佳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230,934.22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9,069,012.77 |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7,303,360.16 | 80,957,178.87 |
其中:库存现金 | 304,609.77 | 560,388.7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6,998,750.39 | 80,396,790.08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303,360.16 | 80,957,178.87 |
5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2,641,036.70 | 定期存款 |
应收票据 | 12,191,022.15 | 用于应付票据质押 |
固定资产 | 109,839,247.84 | 用于短期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21,541,356.62 | 用于短期借款抵押 |
货币资金 | 8,976,458.55 | 票据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2,000,000.00 | 法院冻结存款 |
固定资产 | 37,722,684.17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用于抵押担保 |
固定资产 | 583,702,313.64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用于抵押担保 |
其他流动资产 | 184,521,360.00 | 银行承兑票据保证金票据保证金 |
合计 | 1,003,135,479.67 | -- |
其他说明:
51、外币货币性项目(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523,205.76 |
其中:美元 | 76,588.10 | 6.6166 | 506,752.82 |
欧元 | 3,294.08 | 4.9947 | 16,452.94 |
应收账款 | -- | -- | 36,893.50 |
其中:美元 | 5,575.90 | 6.6166 | 36,893.50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52、其他
政府补助:
(1) 明细情况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详见附注中递延收益之说明。2)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说明 |
软件增值税退税 | 11,487.18 | 其他收益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及《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由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拨入。 |
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根据《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规则》(沈科发【2017】3号)、《沈阳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实施细则》(沈科发【2017 】4号)、《沈阳市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资金管理细则》(沈科发【2017】5号)和《沈阳市“盛京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沈人才【2016】4号)规定,由沈阳市科学技术局拨入。 |
小计 | 411,487.18 |
(2)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7,069,258.10元。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黑龙江新北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2018年01月01日 | 7,000,000.00 | 100.00% |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2018年01月01日 | 财产权交接 | 0.00 | 46,609.87 |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7,000,000.00 |
合并成本合计 | 7,0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7,000,000.00 |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7,908.91 | 7,908.91 |
在建工程 | 24,579,936.13 | 13,456,579.00 |
其他应收款 | 24,625.37 | 24,625.37 |
应付职工薪酬 | 51,455.77 | 51,455.77 |
应交税费 | 9,614.64 | 9,614.64 |
递延收益 | 4,000,000.00 | 4,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13,551,400.00 | 13,551,400.00 |
净资产 | 7,000,000.00 | -4,123,357.13 |
取得的净资产 | 7,000,000.00 | -4,123,357.13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在建工程参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黑龙江新北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审[2017]8448
号)确定其2018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除此之外,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一致。(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无。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无。3、反向购买无。4、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隆化县九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新设 | 2018年4月 | 尚未出资 | |
青龙满族自治县九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新设 | 2018年5月 | 尚未出资 |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北京九洲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 | 北京 | 软件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哈尔滨九洲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哈尔滨九洲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 | 沈阳 | 沈阳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泰来立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 | 齐齐哈尔 | 电力业 | 100.00% | 设立 | |
泰来九洲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 齐齐哈尔 | 齐齐哈尔 | 电力业 | 100.00% | 设立 | |
七台河万龙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 | 电力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七台河佳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 | 电力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九洲太阳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 | 内蒙古 | 电力业 | 100.00% | 设立 |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九洲纳热光伏扶贫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 | 内蒙古 | 电力业 | 87.24% | 设立 | |
中国九洲国际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电力业 | 100.00% | 设立 | |
哈尔滨九洲储能 | 哈尔滨 | 哈尔滨 | 科学研究和技术 | 80.00% | 设立 |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业 | |||||
齐齐哈尔九洲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 | 齐齐哈尔 | 电力业 | 100.00% | 设立 | |
繁峙县九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省 | 山西省 | 电力业 | 100.00% | 设立 | |
黑龙江新北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电力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大庆世纪锐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 | 大庆市 | 大庆市 | 电力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大庆时代汇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 | 大庆市 | 大庆市 | 电力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隆化县九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承德市 | 承德市 | 电力业 | 100.00% | 设立 | |
青龙满族自治县九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秦皇岛市 | 秦皇岛市 | 电力业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1:2018年1月15日,七台河万龙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原股东刘垒志持有的剩余0.11%的股权已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本公司持有七台河万龙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注2:2018年1月15日,七台河佳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原股东刘垒志持有的剩余0.21%的股权已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本公司持有七台河佳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注3:哈尔滨九洲储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各股东本期均未出资。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无。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无。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无。
3、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无。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1. 银行存款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2. 应收款项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存在特定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40.42%(2017年12月31日:41.74%)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部分客户接受客户以自身股权及电费收费权质押的信用增级。
(1) 本公司的应收款项中未逾期且未减值的金额,以及虽已逾期但未减值的金额和逾期账龄分析如下:
项目 | 期初数 | ||||
未逾期未减值 | 已逾期未减值 | 合计 | |||
1年以内 | 1-2年 | 2年以上 |
应收票据 | 41,368,123.70 | 41,368,123.70 | |||
应收账款 | 66,249,999.98 | 66,249,999.98 | |||
其他应收款 | - | - | |||
小计 | 107,618,123.68 | - | - | - | 107,618,123.68 |
(续上表)
项目 | 期初数 | ||||
未逾期未减值 | 已逾期未减值 | 合计 | |||
1年以内 | 1-2年 | 2年以上 | |||
应收票据 | 144,639,706.50 | 144,639,706.50 | |||
应收账款 | 130,931,999.98 | 130,931,999.98 | |||
其他应收款 | 1,294,958.96 | 1,294,958.96 | |||
小计 | 276,866,665.44 | 276,866,665.44 |
(2) 单项计提减值的应收款项情况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应收款项说明。(二) 流动风险流动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431,500,000.00 | 448,384,692.88 | 448,384,692.88 | ||
应付票据 | 248,975,360.97 | 248,975,360.97 | 248,975,360.97 |
应付账款 | 460,344,985.30 | 460,344,985.30 | 460,344,985.30 | ||
应付利息 | 1,469,675.31 | 1,469,675.31 | 1,469,675.31 | ||
应付股利 | 17,151,600.20 | 17,151,600.20 | 17,151,600.20 | ||
其他应付款 | 25,988,051.41 | 25,988,051.41 | 25,988,051.41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 125,358,630.37 | 172,368,857.50 | 172,368,857.5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
长期借款 | 35,000,000.00 | 36,531,250.00 | 36,531,250.00 | ||
长期应付款 | 522,943,792.28 | 673,636,317.87 | 334,689,815.94 | 338,946,501.93 | |
小计 | 1,868,732,095.84 | 2,084,850,791.44 | 1,374,683,223.57 | 371,221,065.94 | 338,946,501.93 |
(续上表)
项目 | 期初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436,500,000.00 | 465,466,205.48 | 465,466,205.48 |
应付票据 | 84,412,502.98 | 84,412,502.98 | 84,412,502.98 | ||
应付账款 | 517,040,669.12 | 517,040,669.12 | 517,040,669.12 | ||
应付利息 | 512,327.79 | 512,327.79 | 512,327.79 | ||
应付股利 | 2,227,909.24 | 2,227,909.24 | 2,227,909.24 | ||
其他应付款 | 28,164,718.33 | 28,164,718.33 | 28,164,718.33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 74,592,144.03 | 120,658,967.50 | 120,658,967.50 | ||
其他流动负债 | 35,863,240.00 | 35,863,240.00 | 35,863,240.00 | ||
长期应付款 | 567,010,256.46 | 739,661,912.87 | 355,309,400.04 | 384,352,512.83 | |
小计 | 1,746,881,409.96 | 1,994,566,095.32 | 1,254,904,182.45 | 355,309,400.04 | 384,352,512.83 |
(三)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无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金融工具,不存在重大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
2. 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其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其他之外币货币性项目说明。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对本公司持 股比例(%) | 对本公司表 决权比例(%) |
李寅 | 最终控制方 | 20.30 | 20.30 |
赵晓红 | 最终控制方 | 15.65 | 15.65 |
注:李寅和赵晓红为夫妻关系,为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舟山融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李寅任有限合伙人且出资比例为33.33% |
齐齐哈尔市群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舟山融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7年12月成为其控股股东 |
齐齐哈尔市昂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舟山融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7年12月成为其控股股东 |
讷河齐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舟山融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7年12月成为其控股股东 |
阳谷光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舟山融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7年12月成为其控股股东 |
泰来环球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舟山融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5月成为其控股股东 |
安达市亿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舟山融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5月成为其控股股东 |
4、关联交易情况(1)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讷河齐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6年11月29日 | 2028年11月28日 | 否 |
齐齐哈尔市群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17年05月11日 | 2027年05月10日 | 否 |
齐齐哈尔市昂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17年05月11日 | 2027年05月10日 | 否 |
阳谷光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0 | 2017年09月19日 | 2029年09月18日 | 否 |
泰来环球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39,000,000.00 | 2017年09月18日 | 2029年09月17日 | 否 |
安达市亿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92,000,000.00 | 2017年06月27日 | 2029年06月26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李寅、赵晓红 | 200,000,000.00 | 2017年12月28日 | 2020年12月27日 | 否 |
李寅、赵晓红 | 60,000,000.00 | 2017年12月27日 | 2020年12月26日 | 否 |
李寅、赵晓红 | 40,000,000.00 | 2017年09月29日 | 2020年09月28日 | 否 |
李寅、赵晓红 | 20,000,000.00 | 2017年11月10日 | 2020年11月09日 | 否 |
李寅、赵晓红 | 20,000,000.00 | 2018年04月27日 | 2021年04月27日 | 否 |
李寅、赵晓红 | 276,500,000.00 | 2016年04月15日 | 2028年07月31日 | 否 |
李寅、赵晓红 | 280,000,000.00 | 2016年04月15日 | 2028年07月31日 | 否 |
李寅、赵晓红 | 60,000,000.00 | 2017年06月29日 | 2022年06月29日 | 否 |
李寅、赵晓红 | 31,000,000.00 | 2018年05月21日 | 2020年05月21日 | 否 |
李寅、赵晓红 | 39,000,000.00 | 2018年05月31日 | 2020年05月31日 | 否 |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027,165.00 | 952,500.00 |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讷河齐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31,224,499.32 | 2,982,847.93 | 31,224,499.32 | 1,561,224.97 |
应收账款 | 齐齐哈尔市群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7,034,469.50 | 703,446.95 | 7,034,469.50 | 703,446.95 |
应收账款 | 齐齐哈尔市昂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4,718,246.50 | 471,824.65 | 4,718,246.50 | 471,824.65 |
应收账款 | 阳谷光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8,732,300.00 | 1,873,230.00 | 18,732,300.00 | 936,615.00 |
应收账款 | 泰来环球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4,843,300.00 | 2,484,330.00 | ||
应收账款 | 安达市亿晶新能源 | 74,777,150.00 | 5,206,159.38 |
发电有限公司 | |||||
小计 | 161,329,965.32 | 13,721,838.91 | 61,709,515.32 | 3,673,111.57 | |
其他应收款 | 赵晓红 | 59,483.89 | 2,974.19 | 73,277.07 | 3,663.85 |
其他应收款 | 李寅 | 46,895.00 | 2,344.75 | ||
其他应收款 | 舟山融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94,958.96 | |||
小计 | 106,378.89 | 5,318.94 | 1,368,236.03 | 3,663.85 |
(2)应付项目无。
6、关联方承诺无。
十二、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2,386,00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不适用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根据2015年11月《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88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797.60万股,预留88.40万股。激励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授予价格为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即每股6.62元,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权益授予之日起 4 年。由于原激励对象尹传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徐怀明等 6 名激励对像因个人原因没有足额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述 7 人共计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0 万股。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797.60 万股调整为 767.6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8.40 万股调整为 84.40 万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未来36个月
内分三期解锁,三期解锁比例为30%、30%、4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未来24个月内分两期解锁,两期解锁比例为50%、50%。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需满足的业绩条件为:2015年、2016年、201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000万元、10,000万元、20,000万元。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需满足的业绩条件为:2016年、201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0,000万元、20,000万元。若第一个、第二个解锁期届满,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相应业绩考核指标时,这部分标的股票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在下一年公司业绩达到累积业绩考核指标时解锁,第三个解锁期内,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累积业绩考核指标时,未能满足前期解锁条件而递延至本期的前期标的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当期达到业绩考核指标,但未达到累积业绩考核指标时不影响当次解锁。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同时对激励对象在公司业绩考核期进行考核,将绩效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对应的个人解锁期实际可解锁比例为100%、90%、80%和0。根据《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各解锁期内不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转入下期。
根据上述激励计划,公司2015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授予日 | 实际授予数量(股) | 授予价格(元) | 实际收到款项(元) |
首次授予 | 2015-12-18 | 7,676,000.00 | 6.62 | 50,815,120.00 |
预留授予 | 844,000.00 | |||
合计 | 8,520,000.00 | 50,815,120.00 |
根据公司2016年12月第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限制性股票协议书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于2016年12月将预留84.40万股中的30.80万股授予5名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为每股6.30元。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累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授予日 | 实际授予数量(股) | 授予价格(元) | 实际收到款项(元) |
首次授予 | 2015-12-18 | 7,676,000.00 | 6.62 | 50,815,120.00 |
预留授予 | 2016-12-12 | 308,000.00 | 6.30 | 1,940,400.00 |
合计 | 7,984,000.00 | 52,755,520.00 |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回购并注销激励计划中 4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期股份注销登记已办妥且相关认购款1,324,000.00元已退回,对该部分离职员工未确认相关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4.28万股。本期解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情况说明如下:
项目 | 解锁数量 | 回购数量 | 授予价格(元) | 对应原始收到款项(元) |
首次授予 | 2,242,800.00 | 200,000.00 | 6.62 | 16,171,336.00 |
预留授予 | - | - | 6.30 | - |
合计 | 2,242,800.00 | 200,000.00 | 16,171,336.00 |
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及《关于首期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8.60万股。本期解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情况说明如下:
项目 | 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元) | 对应原始收到款项(元) |
首次授予 | 2,232,000.00 | 6.62 | 14,775,840.00 |
预留授予 | 154,000.00 | 6.30 | 970,200.00 |
合计 | 2,386,000.00 | 15,746,040.00 |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5 年至 2017 年审计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202.98万元,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962.63 万元,2017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9,221.10 万元,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386.71 万元,累计达到首次授予第一期和第二期解锁业绩条件及首次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但未达到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首次授予预留部分第二期的解锁条件。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130,000 股。公司对上述未到解锁条件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3,130,000股已回购注销。
回购价款及数量如下:
项目 | 回购数量 | 回购价格(元/股) | 合计回购价款(元) |
首次授予 | 2,976,000.00 | 6.62 | 19,701,120.00 |
预留授予 | 154,000.00 | 6.30 | 970,200.00 |
合计 | 3,130,000.00 | 20,671,320.00 |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实施完毕。
注:2017年授予对象马洪波、周学科等二人离职收回限制性股票共计2.52万股,相关认购款166,824.00元已退回并办理股份注销登记。
根据公司第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分配限售股部分的股利554,120.00元,其中分配未来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现金股利238,600.00元已分配至限制性股票股东,分配未来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现金股利315,520.00元不做利润分配处理。此次分红后,公司期末库存股无余额。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根据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计算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本期期末发行在外的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3,927,759.48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0.00 |
其他说明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02.98万元,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962.63万元,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21.10万元,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386.71万元,累计达到首次授予第一期和第二期解锁业绩条件及首次授予预留部份第一期解锁条件,但未达到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首次授予预留部份第二期的解锁条件,累计已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3,927,759.48元。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 不适用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无。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里支行累计开具尚在有效期内的各类保
函合计人民币1,964.88万元;子公司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具尚在有效期内的各类保函合计人民币335.47万元;子公司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在浦发银行沈阳城中支行开具尚在有效期内的各类保函合计人民币17.53万元;子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银行哈尔滨松北支行开具尚在有效期内的各类保函合计人民币4.00万元。
(2)根据2018年1月19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议案》及2018年4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事项尚在进行中。
(3)2018年7月3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50,000.00 万元)。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事项尚在进行中。
2、或有事项(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 本公司为融资租赁提供担保事项本公司为讷河齐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的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详见下表:
1)为关联方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如下:
项目单位 | 融资租赁金额 | 融资租赁公司 | 租赁形式 | 备注 |
齐齐哈尔市昂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江山宝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售后回租 | [注1] |
齐齐哈尔市群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江山宝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售后回租 | [注1] |
讷河齐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直接租赁 | [注3] |
阳谷光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0 |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直接租赁 | [注2] |
泰来环球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39,000,000.00 |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直接租赁 | [注2] |
安达市亿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92,000,000.00 |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直接租赁 | [注3 |
合计 | 431,000,000.00 |
2)为非关联方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项目单位 | 融资租赁金额 | 融资租赁公司 | 租赁形式 | 备注 |
贵州关岭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291,900,000.00 |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直接租赁 | [注3] |
泰来宏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87,000,000.00 |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直接租赁 | [注3] |
通化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46,000,000.00 |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直接租赁 | [注3] |
安达市晟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82,000,000.00 | 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直接租赁 | [注4] |
合计 | 806,900,000.00 |
注1:同时由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寅、赵晓红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齐齐哈尔市昂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和齐齐哈尔市群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注2:同时由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寅、赵晓红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泰来环球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和阳谷光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融资租赁物提供抵押担保且其股东以其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注3:同时由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寅、赵晓红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讷河齐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关岭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泰来宏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达市亿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和通化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且其股东以其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注4:同时由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寅、赵晓红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安达市晟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且其股东以其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 牟悦成相关诉讼情况2018年1月16日,牟悦成因合同纠纷起诉本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支付代理费703.84万元,违约金388.83万元,共计1,092.67万元,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本公司已于2017年预估了相关费用并入账。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案件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2018年5月3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四川旭达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7月支付完毕相关股权购置款且已办妥工商变更手续。
(2)公司以截止 2018 年 7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进行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3,032,00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1)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本公司主要生产销售电力设备以及BT工程项目,未设置分部进行管理,故无报告分部。
(2)其他说明
本公司按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明细如下:
产品名称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电气及相关设备 | 160,826,672.88 | 124,496,402.76 | 208,830,340.02 | 150,941,158.72 |
新能源工程业务 | 306,531,548.86 | 238,949,440.72 | 490,501,316.62 | 387,685,909.38 |
销售自建升压站 | 3,676,555.13 | 2,956,733.50 | ||
电力工程 | - | - | 8,495,891.83 | 6,086,979.15 |
发电收入 | 57,625,743.75 | 17,802,512.13 | ||
其他 | 20,923,260.58 | 18,966,368.62 | 10,554,597.54 | 9,662,475.00 |
小计 | 549,583,781.20 | 403,171,457.73 | 718,382,146.01 | 554,376,522.25 |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2.1 新能源工程事项说明(1) 新能源工程协议金额及进度说明本公司或子公司昊诚电气同安达市晟晖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等公司分别签订了风力发电站及光伏发电站建设的BT工程合同或分包合同。本公司或子公司昊诚电气在风力发电站及光伏发电站建设完成后移交安达市晟晖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等项目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昊诚电气承做的与新能源工程相关的BT合同或分包合同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 | 安达市晟晖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安达市亿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贵州关岭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市兴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讷河齐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设计规模 | 40MW光伏 | 40MW光伏 | 48MW风电 | 4.81MW光伏 | 20MW光伏 |
工程合同总额(含税) | 260,000,000.00 | 300,000,000.00 | 417,000,000.00 | 37,284,940.00 | 165,000,000.00 |
项目公司前期已支出或增补规模协商调整合同金额(含税) | 16,330,950.00 | 3,777,150.00 | 2,126,751.60 | -3,102,700.00 | 1,449,499.32 |
调整后合同总金额(含税) | 276,330,950.00 | 303,777,150.00 | 419,126,751.60 | 34,182,240.00 | 166,449,499.32 |
调整后合同总收入(不含税) | 241,276,623.37 | 263,339,507.65 | 362,704,862.58 | 29,398,601.58 | 143,862,155.32 |
累计已确认收入[注1] | 237,132,151.81 | 263,339,507.65 | 356,841,033.70 | 29,033,157.93 | 143,862,155.32 |
累计已确认成本[注1] | 171,649,496.19 | 206,232,892.09 | 302,863,091.59 | 27,151,737.76 | 111,560,304.40 |
完工进度 | 98.28% | 100.00% | 98.38% | 98.76% | 100.00% |
(续上表)
项目 | 通化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泰来宏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泰来环球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阳谷光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绥滨县光伏扶贫项目 |
设计规模 | 10MW光伏 | 49.50MW风电 | 10MW光伏 | 12MW光伏 | 8.50MW光伏 |
工程合同总额(含税) | 75,000,000.00 | 410,000,000.00 | 83,000,000.00 | 99,920,000.00 | 57,370,055.76 |
项目公司前期已支出或增补规模协商调整合同金额(含税) | 7,384,568.41 | -19,992,953.21 | -13,798,700.00 | -3,355,700.00 | - |
调整后合同总金额(含税) | 82,384,568.41 | 390,007,046.79 | 69,201,300.00 | 96,564,300.00 | 57,370,055.76 |
调整后合同总收入(不含税) | 72,019,578.84 | 336,269,827.33 | 59,556,122.03 | 83,955,900.22 | 50,005,430.69 |
累计已确认收入[注1] | 70,572,575.32 | 335,493,195.36 | 59,556,121.85 | 83,955,900.20 | 49,949,329.13 |
累计已确认成本[注1] | 63,042,919.23 | 283,996,601.25 | 45,993,292.36 | 61,709,566.52 | 40,347,669.83 |
完工进度 | 97.99% | 99.77% | 100.00% | 100.00% | 99.89% |
(续上表)
项目 | 泰来县光伏扶贫项目 | 富裕县光伏扶贫项目 | 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设计规模 | 18.39MW光伏 | 14.48MW光伏 | 100MW风电 | 100MW风电 |
工程合同总额(含税) | 104,957,589.04 | 84,510,497.55 | 850,000,000.00 | 870,000,000.00 |
项目公司前期已支出或增补规模协商调整合同金额(含税) | ||||
调整后合同总金额(含税) | 104,957,589.04 | 84,510,497.55 | ||
调整后合同总收入(不含税) | 89,969,579.61 | 73,270,865.85 | ||
累计已确认收入[注1] | 89,969,579.61 | 73,270,936.22 | ||
累计已确认成本[注1] | 82,339,160.47 | 58,654,914.52 | ||
完工进度 | 100.00% | 100.00% | [注2] | [注2] |
注1:累计已确认收入和成本为截至2018年6月30日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和成本,包含以前年度已开工在2016年度、2017年度按照进度已确认的收入和成本,2018年上半年确认收入和成本情况见下述 (2) 2018年上半年新能源工程确认的收入及成本情况。
注2: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与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及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BT合同已开始工程前期工作。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对齐齐哈尔市群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昂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讷河齐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泰来环球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阳谷光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达市亿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泰来县光伏扶贫项目和富裕县光伏扶贫项目、绥滨县光伏扶贫项目、安达市晟晖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通化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已全部并网发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泰来宏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风场发电项目全部并网发电,贵州关岭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风场发电项目也陆续并网发电。
(2) 2018年上半年新能源工程确认的收入及成本情况本公司对新能源工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新能源工程完工进度。其中合同预计总成本按照本公司或
子公司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承做的工程预计总成本确定,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以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或子公司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承做的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确定。具体各项目本期确认收入及结算情况见下表。
项目 | 安达市晟晖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安达市亿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贵州关岭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市兴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讷河齐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通化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18年上半年确认的合同收入 | 237,132,151.81 | - | 31,618,666.90 | 3,515,538.36 | - | 11,426,952.46 |
2018年上半年确认的合同成本 | 171,649,496.19 | 28,565.59 | 29,956,653.19 | 4,130,068.58 | -142,883.45 | 15,504,229.72 |
2018年上半年形成的合同毛利 | 65,482,655.62 | -28,565.59 | 1,662,013.71 | -614,530.22 | 142,883.45 | -4,077,277.26 |
2018年上半年结算金额(含税) | 127,400,000.00 | - | 39,107,355.14 | 16,780,082.09 | - | - |
2018年上半年末应收账款[注] | 54,600,000.00 | 74,777,150.00 | 120,362,379.78 | 11,531,082.94 | 31,224,499.32 | 48,034,568.41 |
2018年上半年末其他应收款 | 12,970,000.00 | 58,907,608.00 | 6,480,000.00 |
(续上表)
项目 | 泰来宏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泰来环球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阳谷光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绥滨县光伏扶贫项目 | 合计 |
2018年上半年确认的合同收入 | 171,349.50 | - | - | 22,666,889.83 | 306,531,548.86 |
2018年上半年确认的合同成本 | 2,173,046.08 | 7,379.12 | -893,464.76 | 16,536,350.46 | 238,949,440.72 |
2018年上半年形成的合同毛利 | -2,001,696.58 | -7,379.12 | 893,464.76 | 6,130,539.37 | 67,582,108.14 |
2018年上半年结算金额(含税) | - | - | - | - | 183,287,437.23 |
2018年上半年末应收账款[注] | 99,106,976.32 | 24,843,300.00 | 18,732,300.00 | 44,482,372.13 | 527,694,628.90 |
2018年上半年末其他应收款 | 58,452,025.00 | 8,864,311.94 | 145,673,944.94 |
注:该部分应收款系对项目总的应收款,包括需要向项目公司收取的工程款和向融资租赁公司收取的设备款。融资租赁事项见下述(3)新能源工程项目中部分设备的融资租赁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6月30日,除上表所述的应收新能源工程款527,694,628.90元外,2016年度已完成的齐齐哈尔市群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和齐齐哈尔市昂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尚有应收款11,752,716.00元尚未收回,2017年度已完成的泰来县光伏扶贫项目尚有应收款12,412,047.41元尚未收回,2017年度已完成的富裕县光伏扶贫项目尚有应收款44,482,372.13元尚未收回,公司累计应收新能源工程款余额
596,341,764.44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除上表所述的应收新能源项目的工程前期支出和保证金145,673,944.94元外,2017年度已完成的泰来县光伏扶贫项目尚有其它应收款606,673.4元尚未收回,2017年度已完成的富裕县光伏扶贫项目尚有其它应收款2,966,780.30元尚未退回,公司累计应收新能源项目的工程前期支出和保证金149,247,398.64元。
公司期末对新能源项目的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BT项目应收款需要在项目并网发电之后以及项目公司的融资租赁款到位之后陆续收回。
(3) 新能源工程项目中部分设备的融资租赁情况说明讷河齐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等项目公司为解决发电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分别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公司)、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富租赁公司)、华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赁公司)和江山宝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分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两种形式。直接租赁形式下由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外购取得的BT项目主要设备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再由融资租赁公司融资出租给项目公司。售后回租形式下由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外购取得的BT项目主要设备出售给项目公司,再由项目公司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同时回租该等设备。本公司为项目公司取得融资租赁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或有事项”之说明。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应收融资租赁公司的BT项目设备款项金额为66,249,999.98元,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对融资租赁公司2018年上半年应收款期后均已收回。
2.2 重大已决诉讼本公司诉讼嫩江德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馨水电”)及其股东康骁雄、康健关于《黑龙江省嫩江县红石砬水电站工程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和《嫩江县红石砬水电站工程项目BT 总承包合同》的合同纠纷案,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收到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8)黑11民初20号及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7)黑11民初45号(以下简称“调解书”),经法院主持调解,上述两个案件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1)解除《黑龙江省嫩江县红石砬水电站工程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嫩江县红石砬水电站工程项目BT总承包合同》、《嫩江德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合同》。
(2)嫩江德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康骁雄、康健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本公司投资款本金2,576.45万元、利息200.38万元,合计2,776.83万元。
(3)如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嫩江德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康骁雄、康健未履行支付义务,则按
本公司诉讼请求给付2,877.78万元本金及利息,并负担案件讼诉费9.3万元。
(4)嫩江德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康骁雄、康健将本案投资款及利息2,776.83万元汇入指定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本公司配合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如未按约定配合办理,嫩江德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康骁雄、康健只支付投资款2,576.45万元,不支付利息。
(5)案涉工程监理费由嫩江德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康骁雄、康健承担。
(6)上述协议履行完毕后本公司与嫩江德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康骁雄、康健之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清,案涉工程或有风险、或有负债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承担诉讼费9.3万元。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到嫩江德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的2,776.83万元,冲减其他应收嫩江德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266.57万元及应付账款黑龙江龙淼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293.17万元,其余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217.09万元。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6,249,999.98 | 8.71% | 0.00% | 66,249,999.98 | 130,931,999.98 | 15.20% | 130,931,999.98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88,999,005.88 | 90.59% | 90,584,516.74 | 13.15% | 598,414,489.14 | 717,714,183.51 | 83.30% | 85,077,339.38 | 11.85% | 632,636,844.13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328,529.00 | 0.70% | 5,328,529.00 | 100.00% | 12,998,140.00 | 1.50% | 12,998,140.00 | 100.00% | ||
合计 | 760,577,534.86 | 100.00% | 95,913,045.74 | 12.61% | 664,664,489.12 | 861,644,323.49 | 100.00% | 98,075,479.38 | 11.38% | 763,568,844.11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1,649,999.98 | 0.00 | 0.00% | 应收设备融资租赁款,系大型国有企业,资金实力雄厚,期后均已通过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收回,不需计提坏账准备。 |
华润租赁有限公司 | 54,600,000.00 | 0.00 | 0.00% | 应收设备融资租赁款,华润租赁资金实力雄厚,期后均已通过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收回,不需计提坏账准备。 |
合计 | 66,249,999.98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77,143,601.54 | 13,857,180.08 | 5.00% |
1至2年 | 319,531,386.55 | 31,953,138.66 | 10.00% |
2至3年 | 32,037,873.40 | 4,805,681.01 | 15.00% |
3年以上 | 60,286,144.39 | 39,968,517.00 | 66.30% |
3至4年 | 14,473,353.57 | 4,342,006.07 | 30.00% |
4至5年 | 20,372,559.80 | 10,186,279.90 | 50.00% |
5年以上 | 25,440,231.02 | 25,440,231.03 | 100.00% |
合计 | 688,999,005.88 | 90,584,516.74 | 13.1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内容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销售款 | 5,328,529.00 | 5,328,529.00 | 100.00 |
小计 | 5,328,529.00 | 5,328,529.00 | 100.00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162,433.64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客户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贵州关岭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0,362,379.76 | 15.83% | 8,351,799.70 |
泰来宏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99,106,976.32 | 13.03% | 9,448,101.32 |
安达市亿晶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74,777,150.00 | 9.83% | 5,206,159.38 |
华润租赁有限公司 | 54,600,000.00 | 7.18% | 2,730,000.00 |
通化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36,384,568.41 | 4.78% | 1,819,228.42 |
小计 | 385,231,074.49 | 50.65% | 27,555,288.82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无。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2、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94,048,045.11 | 100.00% | 18,565,952.44 | 6.31% | 275,482,092.67 | 201,477,142.03 | 100.00% | 11,962,060.71 | 5.94% | 189,515,081.32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0.00% | |||||||||
合计 | 294,048,045.11 | 100.00% | 18,565,952.44 | 6.31% | 275,482,092.67 | 201,477,142.03 | 100.00% | 11,962,060.71 | 5.94% | 189,515,081.32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29,045,267.78 | 11,452,263.39 | 5.00% |
1至2年 | 62,933,441.20 | 6,293,344.12 | 10.00% |
2至3年 | 1,302,128.47 | 195,319.27 | 15.00% |
3年以上 | 767,207.66 | 625,025.66 | 81.47% |
3至4年 | 183,035.00 | 54,910.50 | 30.00% |
4至5年 | 28,115.00 | 14,057.50 | 50.00% |
5年以上 | 556,057.66 | 556,057.66 | 100.00% |
合计 | 294,048,045.11 | 18,565,952.44 | 6.3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603,891.73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无。(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无。(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358,048.71 | 5,179,649.31 |
暂借款 | 114,563,465.57 | 12,102,373.94 |
借款及备用金 | 8,248,391.85 | 5,177,279.84 |
BT工程相关前期支出、转包工程款及保证金 | 167,436,306.40 | 176,873,947.15 |
其他 | 441,832.58 | 2,143,891.79 |
合计 | 294,048,045.11 | 201,477,142.03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贵州关岭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BT工程项目前期支出及项目保证金 | 58,907,608.00 | 1年以内:28,170,000.00;1-2年29,887,608.00; 2-3年850,000.00 | 28.33% | 4,524,760.80 |
泰来宏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BT工程项目前期支出及项目保证金 | 58,452,025.00 | 1年以内:42,130,000.00;1-2年16,322,025.00 | 28.11% | 3,738,702.50 |
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BT工程项目前期支出及项目保证金 | 14,770,000.00 | 1年以内 | 7.10% | 738,500.00 |
安达市晟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BT工程项目前期支出及项目保证金 | 12,970,000.00 | 1年以内 | 6.24% | 648,500.00 |
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BT工程项目前期支出及项目保证金 | 8,960,000.00 | 1年以内 | 4.31% | 448,000.00 |
合计 | -- | 154,059,633.00 | -- | 74.09% | 10,098,463.30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无。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对子公司投资 | 1,165,639,688.09 | 1,165,639,688.09 | 1,158,238,391.08 | 1,158,238,391.08 | ||
合计 | 1,165,639,688.09 | 1,165,639,688.09 | 1,158,238,391.08 | 1,158,238,391.08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 | 456,142,434.88 | 456,142,434.88 | ||||
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32,570,445.53 | 232,570,445.53 | ||||
哈尔滨九洲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哈尔滨九洲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北京九洲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七台河万龙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43,341,243.81 | 157,848.81 | 143,499,092.62 | |||
七台河佳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15,684,266.86 | 243,448.20 | 115,927,715.06 | |||
黑龙江新北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合计 | 1,158,238,391.08 | 7,401,297.01 | 1,165,639,688.09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57,063,558.35 | 292,323,199.23 | 506,519,218.97 | 402,376,875.66 |
其他业务 | 7,347,459.94 | 3,917,445.31 | 6,654,545.70 | 3,207,525.00 |
合计 | 364,411,018.29 | 296,240,644.54 | 513,173,764.67 | 405,584,400.66 |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99.40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069,258.10 | 政府补助及退税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14,308.22 | 理财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09,534.21 | 胜诉利息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05,091.18 | |
合计 | 8,188,508.7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65% | 0.15 | 0.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22% | 0.12 | 0.1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 不适用(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无。
4、其他无。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寅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斌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振新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三、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寅先生签名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原件。四、其他有关资料。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寅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