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61 公司简称:洪城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李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剑玉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适用 □不适用本报告中未来发展计划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本半年度报告涉及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因素的详细描述,请投资者查阅“经营情况的讨论
与分析”中的“可能面对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7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5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5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5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7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洪城水业 | 指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水业集团 | 指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市政公用集团 | 指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会 | 指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江西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
洪城环保 | 指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南昌燃气 | 指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二次供水 | 指 |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新能源公司 | 指 |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公交公司 | 指 | 南昌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公司 | 指 |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朝阳环保 | 指 |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绿源光伏 | 指 |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
公交集团 | 指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洪城水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XI HONGCHENG WATERWORK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ONGCHENG WATERWORK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钢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邓勋元 | 桂蕾 |
联系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灌婴路99号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灌婴路99号 |
电话 | 0791-85238232 | 0791-85235057 |
传真 | 0791-85226672 | 0791-85226672 |
电子信箱 | dxy600461@163.com | guilei000006@163.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灌婴路9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30025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灌婴路9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30025 |
公司网址 | http://www.jxhcsy.com |
电子信箱 | jx600461@163.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洪城水业 | 600461 | 无 |
六、 其他有关资料√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冯丽娟、涂卫兵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
办公地址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
办公地址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246,794,537.51 | 1,503,666,772.38 | 49.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3,735,211.65 | 124,842,549.92 | 31.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8,922,115.78 | 111,716,237.52 | 42.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4,586,781.48 | 199,416,681.24 | 27.6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370,750,288.03 | 3,200,908,274.68 | 5.31 |
总资产 | 9,480,319,266.18 | 7,749,843,582.40 | 22.33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16 | 31.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16 | 31.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4 | 42.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97 | 3.97 | 增加1.0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3 | 3.56 | 增加1.27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本期数为0.20元/股,上期数为0.14元/股,同比增长42.86%,主要为净利润增加所致。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适用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09,107.0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120,605.5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57,521.39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
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164,493.44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82,602.6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66,016.7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34,885.30 | |
所得税影响额 | -1,534,151.61 | |
合计 | 4,813,095.87 |
九、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来水、污水处理、燃气能源、工程安装等业务为主导,在深耕主营业务市场的同时,公司正在积极探索环保产业其他细分领域市场,如大气治理、流域治理、新能源业务、土壤修复及固废危废处理等,以驱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1、自来水业务公司拥有南昌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涵盖南昌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所覆盖区域的供水以及青云水厂、朝阳水厂、牛行水厂等10家城区水厂制水。
公司所属水厂主要从赣江取水,通过完备的净水工艺处理后,出厂水水质达到国家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经城市供水管网输送并销售给终端用户。公司设立了水质监测部门,实时监测水源、出厂水情况,保障用户用水质量;成立了管网维护中心,科学高质量保证管网巡检、抢修、检漏的全城调度;建立了完善的水价销售体系,以确保水费及时回收。
2、污水处理业务主要分为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两类,业务分布于江西省全境、浙江省、辽宁省、福建省等地。污水处理工艺根据所在地实际情况各有不同,主流工艺有氧化沟、CASS、A?O等。进入运营期的污水处理业务均已取得当地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污水处理服务单价在运营期内随物价指数变化、追加投入等协议约定条款,经与业务所在地政府协商后相应调整。
3、燃气能源业务燃气主要包括燃气销售和燃气工程安装业务。控股子公司南昌燃气拥有南昌市主要行政区域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销售模式为向上游气源供应商签署常年供气合同,上游天然气经管道线传输至门站接收,调压、计量、过滤后输送至南昌市城区或工商业用户所在地燃气调压站;再经各级管网分支,经入户前调压计量,输送至终端用户。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主要产品为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天然气(LNG),均作为车用燃料供应给南昌市辖区内的公交车、出租车等。
4、工程及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水厂、污水厂和给排水管网建设等,全资孙公司工程公司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类业务。其他业务还包含二次供水管道设备安装,给排水设备制造、销售及安装等。
(二)行业情况说明十九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至前所未有的国家战略高度。随着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将为环保事业释放出政策红利、法治红利、技术红利和投资红利。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为国家发展主题之一。时至今日,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今后几年中国的宏观经济政策、结构政策、改革政策、社会政策都将围绕这个总要求展开,随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全面实施,水务环保及新能源行业将迎来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当前,江西省根据十九大报告的精神,正统筹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奋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为省内环保相关产业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公司致力于发展成为集供水、污水处理、燃气能源等主业为一体的综合环境运营服务商。依托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市政基础设施日益改善、环保设施标准逐步升级的历史步伐,公司将依托现有资源,实现主营业务的内生发展;同时,结合内外部优势,充分参与市场竞争,培养外生增长驱动力,全面实现水务、环保、能源业务的高速发展。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适用 □不适用
(一)规模优势公司拥有明显的区域竞争优势,具备高比例市场占有率,现已逐步形成设施集约化、运营高效化的良好发展态势。目前,公司在南昌城区供水市场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在江西省县域生活污水处理市场占据80%以上份额;在南昌市燃气市场占有率已超90%,目前南昌市区范围内气化率约为65%,尚有较大发展空间。
(二)持续经营优势公司的自来水、燃气、污水处理等业务均以特许经营权模式开展,特许经营权由当地政府授予,期限一般为25-30年,在此期限内,公司几大主营业务具有较强的独占性、持续稳定性。
(三)管理优势公司管理层团队年富力强,极具创新、拼搏精神。通过多年行业经验的传承与积累,公司已经培养出一大批生产运营、技术服务、建设施工等方面的专业管理团队;江西省内污水处理厂以片区管理为面,以专业技术委员会的机电、工艺、化验等技术支持为线,形成线、面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并将该管理模式贯彻至全省80多家污水处理厂加以巩固,成为公司运营污水处理项目的竞争优势;同时,公司近年积极引进高学历人才计划,充实到运营、投资、技术研发等关键岗位,为公司人才梯队建设注入活力。
(四)技术优势作为生产运营型企业,公司拥有大量从事主营业务的专职技术人员,保障了公司下辖水厂、污水厂及各类运营设施的正常有序运转。公司是全国第二个公布106项水质指标的水务企业,设立的水质检测部门符合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一级站要求,拥有水处理剂和地表水质检测等多项技术,共计140余项检测能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同时,洪城环保在报告期内成功荣获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反映出公司对科技研发工作的重视以及实践经验中取得的丰硕成果。此外,公司依托水业集团博士后工作站人才资源及科研成就,深入推进投融资与技术研发方面的实践创新。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管理层坚持以“市场精耕细作,成本精打细算,技术精益求精,生产精雕细琢,团队精诚合作”的“五精管理”为抓手,强化公司规范治理,巩固原有市场业务、加速拓展对外投资,稳步推进并购扩张、资产注入等工作,提高生产服务品质、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创新技术研发思路。半年来,公司在克服经济压力下行的大环境下,公司总体发展质量及态势呈现良好,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经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平稳,完成自来水售水量15,764万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4.96%;完成污水处理量为34,445万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2.48%;南昌燃气完成燃气销售19,344万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20.85%;公用新能源完成CNG销售1,479.64万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7.91%;完成LNG销售76,900.61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6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42%;利润总额28,4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28%。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947,79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36,841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2.30%和5.23%。
供水业务及管网工程:报告期内,供水设计产能达到179.5万立方米/日(含托管);城北水厂二期扩建项目设计产能10万立方米/日,目前已进入筹备阶段;青云水厂、红角洲水厂、城北水厂高可靠性电源系统已建设完成,进一步保障了水厂供水生产的稳定;继续配合地铁2、3号线站点、九州高架二期洪都大道路段以及市重点市政工程进行供水管网安装和改造,上半年共完成管网新建10.09公里、改造9.19公里,切实保障了城市供水管网运行的安全稳定性;继续推动DMA分区管理和GIS系统建设,完成了洪城路、解放西路一级片区100%建设,以及京山所二级片区、朝阳洲(抚生路)所二级片区100%建设,青山湖所二级片区95%建设,叠山路所、井冈山大道所二级片区20%建设,洪都大道一级片区30%建设;完成产销差管理系统试运行工作;半年间共录入16个小区户表管网、14条道路市政管网进ArcGis系统;ArcGis与MapGis实现平台对接;工程管理软件完成需求调研、功能模块开发及试运行等工作。
污水处理业务:报告期内,污水处理经营规模稳中有升,截至6月30日,公司已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污水处理项目总设计规模增长至255.65万立方米/日(含托管)。2018年上半年开工并签订特许权协议的项目共10个,包括安义县、丰城市新城区、永丰县、樟树市、赣县城南、资溪县、万载县、横峰县、景德镇陶瓷工业园、福建漳浦等地污水厂的新建、扩容、提标改造类项目,其中新增规模共4.5万吨/日,提标规模共15.5万吨/日,总投资约4.9亿元;另有13个项目已取得政府书面授权并已开展前期工作,包括南昌市九龙湖二期、信丰县、龙南县、德兴市、上饶市广丰区、广昌县、安义安南、高安市、赣州市章贡区、宜丰县、黎川县、进贤县污水厂的新建、扩容、提标改造类项目,其中新增规模15.8万吨/日,提标规模34万吨/日,总投资约8.92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参与公开竞标并成功中标江西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福建漳浦县前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PPP项目等,彰显出公司在污水处理行业的综合竞争力。
燃气销售及安装工程:报告期内,南昌燃气外拓市场,内抓管理,全力推进“5+1”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向城市综合能源供应商转型发展。截至6月30日,销售天然气19,344万方,较上年同期增长21%,实现新增居民用户47,982户,同比增长7%;新增非居民用户421户,同比增长5%。截至报告期末,南昌燃气居民用户共计822,441户,非居民用户共4,938户。目前,南昌市区范围内天然气气化率约为65%。公司正全力加快老旧铸铁管网工程进度,提速高压管网建设,上半年共完成45.49公里老旧铸铁管网改造,完成中压管网敷设21.02公里,高压管网5.12公里。立足车用气业务,云湾站、洪北站(试运行)通过联络出租车市场、绑定长管车、积极寻找物流企业等开展组合营销。同时燃气公司正在积极探索新业务,布局试点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246,794,537.51 | 1,503,666,772.38 | 49.42 |
营业成本 | 1,736,869,326.80 | 1,120,130,167.53 | 55.06 |
销售费用 | 74,718,705.07 | 62,247,273.08 | 20.04 |
管理费用 | 97,822,175.53 | 98,280,259.17 | -0.47 |
财务费用 | 58,893,713.57 | 47,016,466.19 | 25.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4,586,781.48 | 199,416,681.24 | 27.6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3,053,137.15 | -92,445,185.33 | -649.6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9,030,666.02 | -94,906,651.32 | -667.96 |
研发支出 | 6,314,851.4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给排水工程和燃气销售收入增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给排水工程和燃气销售收入增加,成本相应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购买特许经营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银行借款增加。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适用 □不适用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521,223,698.53 | 16.05 | 935,859,561.54 | 12.08 | 62.55 | |
预付款项 | 121,204,223.42 | 1.28 | 84,640,743.00 | 1.09 | 43.20 | |
其他应收款 | 90,734,364.71 | 0.96 | 54,375,215.30 | 0.70 | 66.87 | |
存货 | 283,191,419.58 | 2.99 | 189,656,473.00 | 2.45 | 49.32 | |
其他流动资产 | 69,295,600.13 | 0.73 | 32,373,532.91 | 0.42 | 114.05 | |
短期借款 | 1,989,500,000.00 | 20.99 | 643,500,000.00 | 8.30 | 209.17 | |
应交税费 | 53,636,622.03 | 0.57 | 34,478,622.10 | 0.44 | 55.56 | |
应付利息 | 2,621,684.88 | 0.03 | 1,948,791.30 | 0.03 | 34.53 | |
应付股利 | 25,068,843.87 | 0.26 | 593,973.66 | 0.01 | 4,120.5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7,400,000.00 | 1.13 | 180,350,000.00 | 2.33 | -40.45 | |
其他流动负债 | 36,293,771.00 | 0.38 | 15,235,683.86 | 0.20 | 138.22 | |
递延收益 | 129,958,480.09 | 1.37 | 90,698,781.05 | 1.17 | 43.29 |
其他说明(1)货币资金:本期期末数为1,521,223,698.53元,上期期末数为935,859,561.54元,同比增长62.55%,主要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银行借款。(2)预付账款:本期期末数为121,204,223.42元,上期期末数84,640,743.00元,同比增长43.20%,主要为孙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3)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数为90,734,364.71元,上期期末数为54,375,215.30元,同比增长66.87%,主要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投标保证金、南昌市财政应返还污水处理手续费以及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增加。(4)存货:本期期末数为283,191,419.58元,上期期末数为189,656,473.00元,同比增长49.32%,主要为孙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施工中的工程未决算。(5)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数为69,295,600.13元,上期期末数为32,373,532.91元,同比增长114.05%,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及预缴税金增加。(6)短期借款:本期期末数为1,989,500,000.00元,上期期末数为643,500,000.00元,同比增长209.17%,主要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银行借款。(7)应交税费:本期期末数为53,636,622.03元,上期期末数为34,478,622.10元,同比增长55.56%,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8)应付利息:本期期末数为2,621,684.88元,上期期末数为1,948,791.30元,同比增长34.53%,主要为借款利息增加。(9)应付股利:本期期末数为25,068,843.87元,上期期末数为593,973.66元,同比增长4120.53%,主要为应付的股利尚未支付所致。(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期末数为107,400,000.00元,上期期末数为180,350,000.00元,同比下降40.45%,主要为归还借款。(11)其他流动负债:本期期末数为36,293,771.00元,上期期末数为15,235,683.86元,同比增长138.22%,主要为孙公司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12)递延收益:本期期末数为129,958,480.09元,上期期末数为90,698,781.05元,同比增长43.29%,主要为收到英雄开发区北园小区接户管网改造补助款和赣江水入湾工程补助款。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适用 □不适用详见附注七、78
3.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 □不适用1、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8,003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截至2018年6月30日,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358,864.72万元,净资产128,643.05万元,2018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296.59万元。2、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截至2018年6月30日,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8,082.71万元,净资产3,624.18万元,2018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98.64万元。3、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614.7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主营集中供水、供水管网及设施维护等。截至2018年6月30日,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7,458.88万元,净资产3,267.48万元,2018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38.65万元。4、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主营市政给排水设计、咨询。截至2018年6月30日,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资产1,539.74万元,净资产1,322.28万元,2018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71.88万元。5、南昌洪城管道探测技术有限公司南昌洪城管道探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主营供水管道检漏、管道定位。截至2018年6月30日,南昌洪城管道探测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6.35万元,净资产12.78万元,2018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0.82万元。6、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软件应用服务,给排水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及培训,水质检测,信息技术服务(上述项目中法律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截至2018年6月30日,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489.92万元,净资产2,479.99万元,2018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37.17万元。7、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600万元,公司拥有其65%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污水与垃圾处理工程设施开发、建设及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产业开发;污水及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开发、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截至2018年6月30日,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8,367.61万元,净资产4,378.33万元,2018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11.57万元。8、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150万元,公司拥有其51%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
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技术、产品的研发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凭资质经营)。截至2018年6月30日,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6,804.47万元,净资产4,028.94万元,2018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47.52万元。9、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公司拥有其51%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
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凭资质经营)。截至2018年6月30日,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2,268.68万元,净资产-324.74万元,2018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6.46万元。10、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157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太
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的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供电、售电。截至2018年6月30日,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总资产6,446.85万元,净资产3,038.35万元,2018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3.19万元。11、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拥有其51%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生产和销售管道燃气,汽车加气,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燃气设备、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维修,燃气设施的维护,经营其他与燃气有关的物资和服务。截至2018年6月30日,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54,383.73万元,净资产63,627.58万元,2018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0,212.54万元。12、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8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燃气经营;双燃料汽车项目研发及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6月30日,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9,344.64万元,净资产7,188.12万元,2018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75.9万元。13、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47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给排水工程查勘施工,人力装卸,供水管道工程施工,道路施工,管网安装,水表安装,给排水设备安装,消防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工程。截至2018年6月30日,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4,274.89万元,净资产6,702.42万元,2018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264.01万元。14、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65万美元,公司拥有其50%的股权,为公司合营公司,主营生产销售饮用水。截至2018年6月30日,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总资产5,135.18万元,净资产3,824.43万元,2018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33.38万元。15、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600万元,公司拥有其90%股权,主要经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截至2018年6月30日,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82,931.74万元,净资产14,028.21万元,2018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64.85万元。16、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4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主要经营污水处理、环境污染治理及其配套设施的开发及销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及技术咨询。截至2018年6月30日,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1,164.02万元,净资产1,164万元,2018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0万元。17、江西赣江新区绿源水务有限公司
江西赣江新区绿源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主要经营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给排水设施工程建筑、给排水管道和设备安装、供水管网维修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环境治理。截至2018年6月30日,江西赣江新区绿源水务有限公司总资产3.25万元,净资产-5.52万元,2018上半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43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适用 □不适用
1、政策风险供水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发展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各级政府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随着国家经济实力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自来水水质和污水排放标准要求越来越高,国家可能随之提高相关质量标准,使公司面临产业技术升级的风险。
天然气行业作为清洁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国家扶持产业,其气源供应、管道建设、市场销售、定价机制等环节均对产业政策具有较强的依赖性。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调整,将对行业经营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针对政策风险,公司将充分发挥技术及人才储备优势,加大研发投入,做好技术改造准备工作,力争将产业技术升级带来的风险转化为行业发展的机会;同时加强对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的研究,掌握最新行业资讯,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公司战略,积极顺应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趋势。
2、市场拓展风险目前,公司自来水、燃气等板块业务局限于南昌地区,存在过度依赖单一市场的风险。特别是自来水、燃气行业受传统体制的影响,普遍以单一城市为单位,具有显著的地域性垄断特征。
因此,水务燃气板块的异地拓展阻力较大。
针对市场拓展风险,一方面,公司需紧跟南昌市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建设步伐,夯实本地主业经营规模,另一方面,公司应不断发扬省内外市场布局优势,强化公司对外投资综合实力,结公司规模效应及片区管理的优势,从区域性环保企业逐步转化为全国性综合环保运营服务商。
3、收费风险由于水务行业属于市政公用事业,涉及工业生产、商业服务和居民生活用水等各行业,国家和地方政府对自来水价格的定价皆有严格规定。在每年面临供水管网新建与改造、水厂技术升级等巨额供水配套成本投入的同时,公司须依照法定程序,向政府部门提出调价申请,经成本核算、水价听证并获批后,方可调整价格。因价格调整周期较长,公司存在供水价格难以及时随经营成本提高而相应得到调整的风险,即价格调整的时滞性导致投入与产出不匹配。
污水处理企业的客户多为政府相关部门,虽特许权协议对污水处理服务费的定价、调价及结算方式有明确约定,但在实践中,存在回款不及时、调价不及时的情况。因此此类业务存在收费风险。
针对此类风险,公司已于今年上半年启动新一轮南昌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工作,目前尚在积极推动中。污水方面,在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维护好政府合作关系,以保证合同及时履行。
4、能源供应及价格风险公司主营业务涉及能源主要是电力。电力供应不足将直接导致公司产能下降,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电力价格的上涨也将增加公司直接生产成本,对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一定的影响。
针对该风险,公司正进一步加强下属各水厂的双回路高可靠性供电改造,为水厂电力供应提供保障;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合理控制成本。
5、主要原料供应风险供水水源水质直接影响自来水质量,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公司下属水厂的原水主要取自赣江,水源水质达到国家颁发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水质标准。作为南昌市主城区的唯一原水水源,赣江水位的下降将对公司原水供应构成潜在威胁。存在因极端天气、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等导致原水水质下降,进而造成自来水质量不达标的风险。
针对水源水质风险,公司将加强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更新先进技术、设备和生产工艺,对公司所属水厂从取水到送水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定时定点抽样检验,同时南昌市卫生防疫站对水质进行全方位的质量跟踪检查,保证自来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燃气目前已形成双气源供气,但在管道输送模式下,如西二线供气时间落后预期,或双气源供气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供气中断或不足,则仍可能产生上游气源不足的风险。
针对燃气气源不足风险,公司正致力于建设LNG储气站,在气源供应不足时,将LNG气化后输送至管输天然气管网,保证燃气充足供应。
6、环保责任风险
国家对环保监管力度逐年增强,一旦污水处理厂发生因进水水质、水量不符合协议约定的进水标准等非主观原因,导致出水水质、水量超标排放,可能导致污水处理厂作为处理主体来承担环保处罚及不予退税的风险。
针对环保责任风险,公司应审慎对待新建污水项目质地,做好充分的事前调研工作,同时严格控制项目工艺设计及工艺论证等环节,考量合作政府的履约能力,杜绝此类情形的发生。
7、大股东控制的风险水业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47,375,8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33%,处于相对控股地位;市政公用集团作为水业集团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已达46.5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可能凭借其控股地位,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施加影响,或者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
针对此类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关于规范运营的相关要求,依法履行公司重大事项的会议审批及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 其他披露事项□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18.5.10 | www.sse.com.cn | 2018.5.11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发出洪城水业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于当日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16)》),并按期于2018年5月1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1项议案并听取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市政公用集团 | 注1 | 2015.10.26-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水业集团 | 注2 | 2015.10.26-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其他 | 市政公用集团、水业集团 | 注3 | 2015.10.26-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水业集团 | 注4 | 2010.6.30-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水业集团 | 注5 | 2014.5.1-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水业集团 | 注6 | 2010.6.30-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其他 | 水业集团 | 注7 | 2015.7.10-2016.1.10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市政公用集团 | 8 | 2015.9.29-2018年年报公告日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水业集团 | 8 | 2015.9.29-2018年年报公告日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公交公司 | 8 | 2015.9.29-2018年年报公告日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市政公用集团 | 注9 | 2015.10.26-2019.5.12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水业集团 | 注9 | 2015.10.26-2019.5.12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交公司 | 注9 | 2015.10.26-2019.5.12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投资集团 | 注9 | 2015.10.26-2019.5.12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市政公用集团 | 注10 | 2015.9.29-2018年年报公告日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水业集团 | 注10 | 2015.9.29-2018年年报公告日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公交公司 | 注10 | 2015.9.29-2018年年报公告日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公交公司 | 注11 | 2015.9.29-2017.9.28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公交公司 | 注12 | 2015.9.29-2016.12.28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解决土地 | 公交公司 | 注13 | 2015.9.29-待土地抵押 | 是 | 是 |
等产权瑕疵 | 到期后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市政公用集团 | 注14 | 2015.9.29-长期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市政公用集团 | 注15 | 2015.9.29-长期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水业集团 | 注16 | 2015.9.29-长期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水业集团 | 注17 | 2015.9.29-长期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水业集团 | 注18 | 2015.9.29-长期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水业集团 | 注19 | 2015.9.29-2017.5.12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洪城水业 | 注20 | 2015.9.29-长期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洪城水业 | 注21 | 2015.9.29-至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二次供水 | 注22 | 2015.9.29-长期 | 是 | 是 |
注1:
承诺事项:
1、本公司作为洪城水业实际控制人期间,不存在违反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
2、本公司将督促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严格履行、并遵守与洪城水业签订的《扬子洲水厂资产托管协议》、《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及《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托管协议》。
3、在业务发展定位上,本公司将继续确保洪城水业作为本公司集团自来水生产经营及污水处理业务的专业发展平台,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原则上将不再增加新的自来水及污水处理业务;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洪城水业及下属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洪城水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洪城水业,并尽力将商业机会给予洪城水业;如洪城水业认为该商业机会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则由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公司先行培育该业务并将该业务委托给洪城水业管理,待洪城水业认为成熟时依法出售给洪城水业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水业。
4、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将不利用对洪城水业的控制权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洪城水业及洪城水业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5、在履行承诺时,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助配合洪城水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同时,在洪城水业独立财务顾问通过现场检查、查询相关资料、与高管人员访谈等方式实施持续督导工作时予以积极配合。
6、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愿意对由此给洪城水业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洪城水业《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相关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要求本公司控制下的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8、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洪城水业之间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洪城水业《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洪城水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9、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洪城水业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洪城水业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洪城水业为本公司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2:
承诺事项:
1、本公司作为洪城水业控股股东期间,不存在违反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
2、本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并遵守与洪城水业签订的《扬子洲水厂资产托管协议》、《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及《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托管协议》。
3、在业务发展定位上,本公司将继续确保洪城水业作为集团自来水生产经营及污水处理业务的专业发展平台,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原则上将不再增加新的自来水及污水处理业务;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洪城水业及下属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洪城水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洪城水业,并尽力将商业机会给予洪城水业;如洪城水业认为该商业机会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则由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公司先行培育该业务并将该业务委托给洪城水业管理,待洪城水业认为成熟时依法出售给洪城水业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水业。
4、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将不利用对洪城水业的控股权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洪城水业及洪城水业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5、在履行承诺时,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助配合洪城水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同时,在洪城水业独立财务顾问通过现场检查、查询相关资料、与高管人员访谈等方式实施持续督导工作时予以积极配合。
6、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愿意对由此给洪城水业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洪城水业《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相关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下的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8、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洪城水业之间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洪城水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9、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洪城水业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洪城水业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洪城水业为本公司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3:
承诺事项:
1、本企业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承诺、协议并享有、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2、本企业保证,在洪城水业与本企业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并执行完毕前,不会向除洪城水业以外的其他方转让本企业所持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股权,保证促使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保持正常、有序、合法、持续的经营状态,保证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未决诉讼、仲裁情况,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以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保证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在未经洪城水业许可的情况下,不进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的行为,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资产及业务的行为。
3、本企业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获得的洪城水业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企业按照与洪城水业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负有盈利补偿责任或减值补偿责任的,则本企业因本次发行所获洪城水业的新增股份解锁以承担的补偿责任解除为前提;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洪城水业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
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洪城水业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的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拥有洪城水业权益的股份。
4、如发生主管税务机关认为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需补缴税费情形的,本企业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相关补缴、处罚款项及因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5、如发生主管机关认为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情形的,本企业愿意在无须二次供水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无条件、自愿承担所有补缴金额和相关所有费用及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
6、本次重组完成后,在盈利预测承诺期内,不以所持洪城水业的股份办理质押融资等相关业务。
7、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为本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4:
承诺事项:
1、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并上市后两个月内与洪城水业就扬子洲水厂的自来水业务和蓝天环保的污水处理业务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在签署和执行委托管理协议时,我司将确保洪城水业具有充分的主动权和决策权,并确保上市公司提供的委托管理服务获得公允对价。
2、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且扬子洲水厂和蓝天环保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拥有相关资质及权属证明文件或洪城水业认为适当的时候,我司将所持有的扬子洲水厂和蓝天环保100%股权以我司和洪城水业协商确定的合理价格依法出售给洪城水业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水业。
3、若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如洪城水业认为扬子洲水厂和蓝天环保的持续盈利能力或在其他方面仍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需要,则我司承诺将通过依法出售扬子洲水厂资产和蓝天环保股权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托管等方式,消除与洪城水业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5:承诺事项:根据水业集团2010年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水业集团全资子公司安义水司与洪城水业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由于安义水司目前不能满足注入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水业集团同意将安义水司委托给洪城水业管理,以解决该潜在同业竞争问题,洪城水业亦同意接受水业集团的委托,并签署《股权托管协议》。
承诺期限: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2014年5月1日)起至公司不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6:
承诺事项:
1.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并上市后两个月内与洪城水业就德安公司和扬子洲水厂的自来水业务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在签署和执行委托管理协议时,我司将确保洪城水业具有充分的主动权和决策权,并确保上市公司提供的委托管理服务获得公允对价。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且德安公司或扬子洲水厂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拥有相关资质及权属证明文件或洪城水业认为适当的时候,我司将所持有的德安公司50%股权和扬子洲水厂以我司和洪城水业协商确定的合理价格依法出售给洪城水业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水业。若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如洪城水业认为德安公司或扬子洲水厂的持续盈利能力或在其他方面仍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需要,则我司承诺将通过依法出售德安公司股权和扬子洲水厂资产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托管等方式,消除与洪城水业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
2.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并上市后两个月内与洪城水业就蓝天环保的污水处理业务签署
委托管理协议;在签署和执行委托管理协议时,我司将确保洪城水业具有充分的主动权和决策权,并确保上市公司提供的委托管理服务获得公允对价。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且蓝天环保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拥有相关资质及权属证明文件或洪城水业认为适当的时候,我司将所持有的蓝天环保100%的股权以我司和洪城水业协商确定的合理价格依法出售给洪城水业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水业。若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洪城水业认为蓝天环保的盈利能力或在其他方面仍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需要,则我司承诺将通过依法出售蓝天环保股权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托管等方式,消除与洪城水业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7:
承诺事项:从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洪城水业股份,履行大股东职责,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承诺期限:2015.07.10-2016.01.10承诺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
注:8承诺事项:
1、根据市政公用集团与洪城水业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市政控股承诺南昌燃气2016-2018年每年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400万元、7,900万元以及8,400万元。若南昌燃气在2016-2018年的截至任一年度期末累计的合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能达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计的承诺合计净利润数,则相应市政控股将给予洪城水业相应补偿。
2、根据水业集团与洪城水业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水业集团承诺二次供水公司2016-2018年每年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400万元、1,450万元以及1,500万元。若二次供水公司在2016-2018年的截至任一年度期末累计的合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能达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计的承诺合计净利润数,则相应水业集团将给予洪城水业相应补偿。
3、根据公交公司与洪城水业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公交公司承诺公用新能源2016-2018年每年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50万元、700万元以及750万元。若公用新能源在2016-2018年的截至任一年度期末累计的合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能达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计的承诺合计净利润数,则相应公交公司将给予洪城水业相应补偿。
承诺期限:2015.9.29-2018年年报公告日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9:
承诺事项:
1、市政公用集团通过本次资本运作获得的洪城水业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水业集团通过本次资本运作获得的洪城水业股份(1,410.7403万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公交公司通过本次资本运作获得的洪城水业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投资集团通过本次资本运作获得的洪城水业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承诺期限:2015.10.26-2019.5.12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0:
承诺事项:
在2016-2018年期间内,市政公用集团、水业集团、公交公司不得以所持洪城水业的股份办理质押融资等相关业务。
承诺期限:2015.9.29-2018年年报公告日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1:
承诺事项:
公交公司确保《关于部分加气站限期办妥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承诺函》签署日后24个月内,由公交公司承担所有费用依法依规重建,并办妥CNG生米站燃气经营许可证。
承诺期限:2015.9.29-2017.9.28承诺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
注12:
承诺事项:
公交公司确保在《关于部分加气站限期办妥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承诺函》签署日后15个月内办妥LNG小蓝站、CNG新建站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并由公交公司承担办证费用。
承诺期限:2015.9.29-2016.12.28承诺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
注13:
承诺事项:
公交公司承诺在位于南昌市聆江花园停车场的场地及房屋的土地抵押到期后立即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如因土地证和房产证无法办理或存在任何权属纠纷导致公用新能源遭受损失,将予以全部赔偿。
承诺期限:待土地抵押到期后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4:
承诺事项:
1、市政控股将督促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严格履行、并遵守与洪城水业签订的《扬子洲水厂资产托管协议》、《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及《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托管协议》。
2、在业务发展定位上,市政控股将继续确保洪城水业作为市政控股集团自来水生产经营及污水处理业务的专业发展平台,市政控股及所属公司原则上将不再增加新的自来水及污水处理业务;
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洪城水业及下属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市政控股及所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洪城水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市政控股将立即通知洪城水业,并尽力将商业机会给予洪城水业;如洪城水业认为该商业机会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则由市政控股及所属公司先行培育该业务并将该业务委托给洪城水业管理,待洪城水业认为成熟时依法出售给洪城水业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水业。
3、市政控股及所属公司将不利用对洪城水业的控制权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洪城水业及洪城水业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4、如市政控股违反上述承诺,愿意对由此给洪城水业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5:
承诺事项:
1、市政控股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洪城水业《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市政控股相关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要求市政控股控制下的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市政控股及控制的企业将与洪城水业之间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
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洪城水业《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洪城水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市政控股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洪城水业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洪城水业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洪城水业为市政控股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6:
承诺事项:
1、水业集团将继续严格履行、并遵守与洪城水业签订的《扬子洲水厂资产托管协议》、《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及《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托管协议》。
2、在业务发展定位上,水业集团将继续确保洪城水业作为集团自来水生产经营及污水处理业务的专业发展平台,水业集团及其所属公司原则上将不再增加新的自来水及污水处理业务;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洪城水业及下属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水业集团及所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洪城水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水业集团将立即通知洪城水业,并尽力将商业机会给予洪城水业;如洪城水业认为该商业机会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则由水业集团及所属公司先行培育该业务并将该业务委托给洪城水业管理,待洪城水业认为成熟时依法出售给洪城水业或者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注入洪城水业。
3、水业集团及所属公司将不利用对洪城水业的控股权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洪城水业及洪城水业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4、如水业集团违反上述承诺,愿意对由此给洪城水业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7:
承诺事项:
1、水业集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洪城水业《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水业集团相关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水业集团及控制下的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水业集团及控制的企业将与洪城水业之间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洪城水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水业集团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洪城水业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洪城水业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洪城水业为水业集团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8:
承诺事项:
水业集团承诺本次资本运作完成后将督促二次供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各项规范运作要求,不再开展为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南昌赣江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提供二次供水设备相关原材料代理采购服务。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9:
承诺事项:
水业集团依法直接及间接持有的洪城水业股份,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也不由洪城水业回购该等股份
承诺期限:2015.9.29-2017.5.12承诺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
注20:
承诺事项:
洪城水业承诺本次资本运作完成后将致力于在提升自身涉水工程施工能力的基础上,专注于以合理、合法方式拓展涉水工程业务,且未来不再尝试类似道路施工等工程业务。避免拓展至形成同业竞争的业务领域。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21:
承诺事项:
洪城水业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收益情况需单独核算项目投入、项目利润,以确保满足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及后续资本运作要求。
承诺期限:2015.9.29-至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22:
承诺事项:
二次供水公司承诺本次资本运作完成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各项规范运作要求,不开展为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南昌赣江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提供二次供水设备相关原材料代理采购服务。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5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0 |
财务顾问 | 0 | |
保荐人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1) 托管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托管资产情况 | 托管资产涉及 | 托管起始日 | 托管终止日 | 托管收益 | 托管收益确定 | 托管收益对公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金额 | 依据 | 司影响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扬子洲水厂资产托管 | 2011. 1.27 | 2,147.51 | 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 | 是 | 控股股东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 | 2011. 1.27 | 30,214.70 | 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 | 是 | 控股股东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义自来水公司 | 2014. 5.1 | 50,240.45 | 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 | 是 | 控股股东 |
托管情况说明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扬子洲水厂资产托管协议》,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下属扬子洲水厂100%的股权委托本公司管理,托管的期限为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2011年1月27日)起至公司不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每年按照扬子洲水厂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支付托管费。
2、2012年5月16日根据南昌市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同意将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洪国资产权字[2012]27号)文件精神,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水业集团,市政公用集团与水业集团签署了《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为此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发生变更,公司已与水业集团签订《蓝天碧水环保公司股权托管协议》,托管的期限为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2012年6月30日)起至公司不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每年按照蓝天环保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支付托管费。
3、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下属安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委托本公司管理,托管的期限为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2014年5月1日)起至公司不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每年按照安义自来水公司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支付托管费。
(2) 承包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水业集团 | 洪城水业 | 土地 | 1,291,356.66 | 2002年3月11日 | 2022年3月10日 |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 是 | 控股股东 | ||
水业集团 | 洪城水业 | 土地 | 168,651.66 | 2002年7月30日 | 2022年7月29日 | 《长堎水厂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 是 | 控股股东 | ||
水业 | 洪城 | 土地 | 389,831.28 | 2005年4 | 2025年4 | 《土地使用权租 | 是 | 控股股东 |
集团 | 水业 | 月28日 | 月27日 | 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 ||||||
水业集团 | 洪城水业 | 土地 | 1,213,745.04 | 2014年1月1日 | 2033年12月31日 | 《红角洲水厂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 是 | 控股股东 | ||
水业集团 | 洪城水业 | 土地 | 969,339.42 | 2014年1月1日 | 2033年12月31日 | 《城北水厂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 是 | 控股股东 | ||
水业集团 | 洪城水业 | 土地 | 47,088.24 | 2014年1月1日 | 2033年12月31日 | 《城北水厂取水泵房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 是 | 控股股东 | ||
水业集团 | 洪城水业 | 办公大楼 | 571,998 | 2017年1月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控股股东 | ||
水业集团 | 洪城环保 | 办公大楼 | 67,998 | 2017年1月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控股股东 |
租赁情况说明
1、洪城水业与水业集团于2002年3月11日、2008年5月30日分别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水业集团将其拥有的青云、朝阳、下正街水厂六宗90,568.89平方米的土地租赁给洪城水业使用,租赁期为20年,每月租金215,226.11元。
2、洪城水业与水业集团于2002年7月30日、2008年5月30日分别签署《长堎水厂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土地租赁补充协议》,水业集团将其拥有的长堎水厂21,934.43平方米的土地租赁给洪城水业使用,租赁期为20年,每月租金28,108.61元。
3、洪城水业与水业集团于2005年4月28日、2008年5月30日分别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土地租赁补充协议》,水业集团将其拥有的青云水厂三期31,250平方米的土地租赁给洪城水业使用,租赁期为20年,每月租金64,971.88元。
4、洪城水业与水业集团于2014年1月1日签署《红角洲水厂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水业集团将其拥有的红角洲水厂81,241.30平方米的土地租赁给洪城水业使用,租赁期为20年,每月租金202,290.84元。
5、洪城水业与水业集团于2014年1月1日签署《城北水厂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水业集团将其拥有的城北水厂53,319平方米的土地租赁给洪城水业使用,租赁期为20年,每月租金161,556.57元。
6、洪城水业与水业集团于2014年1月1日签署《城北水厂取水泵房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水业集团将其拥有的城北水厂取水泵房1,027.23平方米的土地租赁给洪城水业使用,租赁期为20年,每月租金7,848.04元。
7、洪城水业与水业集团每年1月1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水业集团将其拥有的办公大楼租赁给洪城水业使用,每年租金1,144,000元。
8、洪城环保与水业集团每年1月1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水业集团将其拥有的办公大楼租赁给洪城环保使用,每年租金136,000元。
2 担保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85,5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793,5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793,5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 1、全资子公司朝阳环保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于2018年6月18日到期。 2、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为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为全资子公司朝阳环保借款人民币1,5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为全资子公司绿源光伏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为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3 其他重大合同□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1. 排污信息√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包括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南昌县分公司、江西洪城环保水业有限公司红谷滩分公司等共79家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公司托管的南昌蓝天碧水瑶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新余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新余蓝天碧水渝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余高新蓝天碧水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均被列入2018年江西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单(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公司下属温州鹿城轻工特色园区污水处理厂(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3家公司被列入浙江省温州市重点排污名录;控股子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下属营口东部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被列入辽宁省营口市2018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水环境)。
报告期内,上述重点排污单位中,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出水水质已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已通过环保验收),其他单位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每个污水处理项目有1个出水排放口,分布于污水厂区的尾水泵房,排放后直接进入江河湖等水环境。常见的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包括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悬浮物(SS)、总氮、氨氮、总磷等。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详见下表。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 mg/L
序号 | 基本控制项目 | 一级标准 | |
A标准 | B标准 | ||
1 | 化学需氧量(COD) | 50 | 60 |
2 | 生化需氧量(BOD) | 10 | 20 |
3 | 悬浮物(SS) | 10 | 20 |
4 | 动植物油 | 1 | 3 |
5 | 石油类 | 1 | 3 |
6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5 | 1 |
7 | 总氮 | 15 | 20 |
8 | 氨氮 | 5(8) | 8(15) |
9 | 总磷 | 0.5 | 1 |
10 | 色度(稀释倍数) | 30 | 30 |
11 | PH | 6-9 | |
12 | 类大肠菌群数(个/L) |
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污染物平均排放浓度、总量均不高于上述标准,截止2018年6月30日,上半年累计排放化学需氧量(COD)约0.66万吨、生化需氧量(BOD)约0.23万吨、悬浮物(SS)约0.28万吨、总氮(TN)约0.27万吨、氨氮(NH3-N)约0.08万吨、总磷(TP)约0.02万吨;累计削弱环境污染物约9.93万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下属重点排污单位分布于江西省各市(区、县)、浙江省温州市及辽宁省营口市,项目投产前均通过所在地环保部门环保验收,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具备合法合规性,当前均正常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下属重点排污单位分布于江西省各市(区、县)、浙江省温州市及辽宁省营口市,项目投产前均通过第三方咨询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获得了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已对下属所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形成了有针对性的《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呈报重点排污单位所在市(区、县)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应急预案作为公司事故状态下环境污染应急防范措施的实施依据,将有效防患排污单位在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生时对周边环境的危害。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下属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方式均采用人工监测与在线连续监测,部分非常规指标委托给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方法全部按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国家标准进行。同时,公司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实时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监督,在线监测数据于省环境保护厅官方网站的“江西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实时公布。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适用 √不适用(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行业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为更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与比较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下同)中“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公司变更后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更趋于合理,将使公司财务信息更为客观。
2、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在100.00万以上的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 |
b.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款项性质及风险特征 |
组合1:账龄分析组合 |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包括金额重大不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2:特定组合 | 以是否为纳入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应收款项及融资租赁资产保证金、公司代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属于代收代付性质的事业性收费)、应收增值税退税等划分组合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组合1:账龄分析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2:特定组合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 年以内(含 1 年) | 5.00% | 5.00% |
1-2 年 | 10.00% | 10.00% |
2-3 年 | 30.00% | 30.00% |
3 年以上 | 50.00% | 50.00% |
c.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在100.00万以上的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 |
b.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款项性质及风险特征 |
组合1:账龄分析组合 |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包括金额重大不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2:特定组合 | 以是否为纳入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应收款项及融资租赁资产保证金、公司代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属于代收代付性质的事业性收费)、应收增值税退税等划分组合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组合1:账龄分析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2:特定组合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 年以内(含 1 年) | 5.00% | 5.00% |
1-2 年 | 10.00% | 10.00% |
2-3 年 | 30.00% | 30.00% |
3-4年 | 50.00% | 50.00% |
4-5 年 | 80.00% | 80.00% |
5 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c.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3、会计估计变更的时间公司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
4、具体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5、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自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对实施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导致公司2018年1-6月调增资产减值损失786.49万元,调减利润总额786.49万元,扣除所得税的影响,调减合并净利润592.03万元,调减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34.84万元,调减净资产534.84万元。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南昌市政府关于南昌市中心城区拟出让土地的调度指示,要求对处于下正街地块的下正街水厂进行整体拆除。按照指示要求,公司出具了关于下正街拆迁事宜的水网改造建设方案,并已完成方案涉及的建设工作,包括南昌市榕门路新建DN800mm输水管,并对象山北路、胜利路等12条道路约18km供水管网进行优化升级改造,以保障水量、水质、水压不受影响。资产方面,截至报告期末,下正街水厂已停产并正在进行资产处置工作,水业集团将根据资产评估结构对洪城水业所有资产进行相应补偿;供水方面,原下正街水厂辐射的供水区域由朝阳水厂、城北水厂、青云水厂承担供水作业,有针对性的水网改造建设则保障了该区域用户用水总量及供水压力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已申请启动新一轮南昌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工作。5月3日,公司收到《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昌市水价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南昌市人民政府成立南昌市水价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5月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洪城水业关于南昌市水价调整工作进展的公告》(临2018-022)。目前水价调整工作正积极推进中。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与全资孙公司工程公司、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成功中标景德镇陶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并于5月4日收到成交通知书,成交投资总额3931.67万元,成交污水处理服务费3.4元/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1,872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367,665 | 247,375,806 | 31.3295 | 25,393,325 | 质押 | 90,720,000 | 国有法人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0 | 68,341,014 | 8.6552 | 68,341,014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39,473,385 | 4.9992 | 39,473,385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李龙萍 | 0 | 39,473,384 | 4.9992 | 39,473,384 | 质押 | 39,473,384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 0 | 34,500,113 | 4.3694 | 0 | 未知 | 其他 | |
卢红萍 | 6,278,000 | 12,928,000 | 1.6373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 0 | 12,175,827 | 1.5420 | 12,175,827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君安君享新发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10,736,690 | 1.3598 | 10,736,690 | 无 | 0 | 其他 | |
李建华 | 7,654,583 | 7,654,583 | 0.9694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消费医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406,383 | 6,406,383 | 0.8114 | 0 | 未知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1,982,481 | 人民币普通股 | 221,982,481 | |||||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 34,500,113 | 人民币普通股 | 34,500,113 | |||||
卢红萍 | 12,92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28,000 | |||||
李建华 | 7,654,583 | 人民币普通股 | 7,654,58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消费医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406,383 | 人民币普通股 | 6,406,38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70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01,600 | |||||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君安君享洪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746,414 | 人民币普通股 | 4,746,414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08,604 | 人民币普通股 | 4,108,604 | |||||
马为民 | 3,953,27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53,270 | |||||
上海盛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533,739 | 人民币普通股 | 3,533,739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2)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3)前十大股东(除上述以外)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393,325 | 2019年5月12日 | 25,393,325 | 限售36个月 |
2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68,341,014 | 2019年5月12日 | 68,341,014 | 限售36个月 |
3 | 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9,473,385 | 2019年5月12日 | 39,473,385 | 限售36个月 |
4 | 李龙萍 | 39,473,384 | 2019年5月12日 | 39,473,384 | 限售36个月 |
5 |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 12,175,827 | 2019年5月12日 | 12,175,827 | 限售36个月 |
6 |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君安君享新发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736,690 | 2019年5月12日 | 10,736,690 | 限售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东中,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股东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2)其他有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适用 √不适用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蔡翘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陆跃华 | 副总经理 | 离任 |
曹名帅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涂剑成 | 总经理助理 | 聘任 |
邓勋元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陆跃华先生辞去洪城水业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陆跃华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同意蔡翘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曹名帅先生为洪城水业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曹名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涂剑成先生为洪城水业总经理助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涂剑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邓勋元先生为洪城水业第六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邓勋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521,223,698.53 | 1,420,658,858.6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000.00 | ||
应收账款 | 七、5 | 628,290,638.98 | 506,139,897.93 |
预付款项 | 七、6 | 121,204,223.42 | 90,170,585.3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90,734,364.71 | 67,472,945.9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283,191,419.58 | 202,772,672.42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9,295,600.13 | 55,732,322.47 |
流动资产合计 | 2,713,939,945.35 | 2,342,957,282.7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七、15 | 3,090,266.67 | 2,605,084.44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22,061,417.27 | 131,816,332.02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18 | 2,685,840.15 | 2,747,559.33 |
固定资产 | 七、19 | 2,625,954,504.71 | 2,217,827,529.54 |
在建工程 | 七、20 | 967,727,595.26 | 1,194,655,404.59 |
工程物资 | 410,512.82 |
固定资产清理 | 七、22 | 1,000,907.83 | 1,000,907.8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5 | 2,985,039,925.92 | 2,492,897,632.9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66,484.59 | 95,360.1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58,752,378.43 | 57,873,884.5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766,379,320.83 | 6,101,930,208.31 | |
资产总计 | 9,480,319,266.18 | 8,444,887,491.0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1 | 1,989,500,000.00 | 1,262,5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5 | 936,135,252.74 | 775,274,893.06 |
预收款项 | 七、36 | 773,205,295.36 | 771,763,570.6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7 | 51,636,135.48 | 58,174,600.37 |
应交税费 | 七、38 | 53,636,622.03 | 55,745,424.03 |
应付利息 | 七、39 | 2,621,684.88 | 4,002,161.25 |
应付股利 | 七、40 | 25,068,843.87 | 24,588,745.56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406,055,349.70 | 374,202,886.80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07,400,000.00 | 202,3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6,293,771.00 | 19,464,302.37 |
流动负债合计 | 4,381,552,955.06 | 3,548,016,584.0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191,270,533.42 | 1,215,257,805.42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8 | 11,761,555.07 | 12,497,495.41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29,958,480.09 | 112,389,640.3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32,990,568.58 | 1,340,144,941.16 | |
负债合计 | 5,714,543,523.64 | 4,888,161,525.21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七、53 | 789,593,625.00 | 789,593,62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345,338,882.66 | 1,345,338,882.6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7,319,909.57 | 12,882,570.05 |
专项储备 | 七、58 | 11,037,529.77 | 11,048,993.55 |
盈余公积 | 七、59 | 133,537,273.21 | 133,537,273.2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083,923,067.82 | 920,187,856.1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370,750,288.03 | 3,212,589,200.64 | |
少数股东权益 | 395,025,454.51 | 344,136,765.2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765,775,742.54 | 3,556,725,965.8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480,319,266.18 | 8,444,887,491.05 |
法定代表人:李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剑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63,343,837.24 | 397,172,322.97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7,011,464.47 | 6,469,667.95 |
预付款项 | 4,664,928.22 | 541,751.68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85,592,413.18 | 85,592,413.18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588,167,672.82 | 507,355,160.99 |
存货 | 4,126,793.36 | 4,127,158.36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52,907,109.29 | 1,001,258,475.13 |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2,840,000.00 | 6,980,892.90 |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712,108,970.58 | 1,714,363,885.33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529,800,895.07 | 1,148,491,923.91 | |
在建工程 | 516,641,218.34 | 851,665,559.59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68,701,987.40 | 69,835,671.6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477,985.74 | 4,781,635.6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835,571,057.13 | 3,796,119,568.93 | |
资产总计 | 5,288,478,166.42 | 4,797,378,044.0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460,000,000.00 | 900,00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96,907,955.27 | 244,869,659.07 | |
预收款项 | 29,976,204.07 | 27,976,427.37 | |
应付职工薪酬 | 6,029,177.54 | 10,401,517.86 | |
应交税费 | 11,986,481.66 | 9,353,096.99 | |
应付利息 | 96,819.35 | 1,696,683.16 | |
应付股利 | 23,994,771.90 | 23,994,771.90 | |
其他应付款 | 288,112,906.44 | 329,597,674.6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560,000.00 | 21,5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041,664,316.23 | 1,569,389,830.9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07,590,914.00 | 231,438,186.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9,212,067.82 | 9,638,766.48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8,266,634.33 | 110,548,478.0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45,069,616.15 | 351,625,430.49 | |
负债合计 | 2,386,733,932.38 | 1,921,015,261.44 | |
所有者权益: |
股本 | 789,593,625.00 | 789,593,62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65,069,490.26 | 1,565,069,490.2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7,319,909.57 | 12,882,570.05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12,591,327.69 | 112,591,327.69 | |
未分配利润 | 427,169,881.52 | 396,225,769.6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01,744,234.04 | 2,876,362,782.6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288,478,166.42 | 4,797,378,044.06 |
法定代表人:李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剑玉
合并利润表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2,246,794,537.51 | 1,503,666,772.38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246,794,537.51 | 1,503,666,772.3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七、61 | 1,996,584,090.14 | 1,344,457,176.13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736,869,326.80 | 1,120,130,167.5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3,832,032.41 | 13,189,640.30 |
销售费用 | 七、63 | 74,718,705.07 | 62,247,273.08 |
管理费用 | 七、64 | 97,822,175.53 | 98,280,259.17 |
财务费用 | 七、65 | 58,893,713.57 | 47,016,466.19 |
资产减值损失 | 七、66 | 14,448,136.76 | 3,593,369.86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715,270.91 | 12,530,550.6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393,256.08 | 9,378,545.5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其他收益 | 七、70 | 28,162,727.04 | 28,183,480.1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81,088,445.32 | 199,923,627.1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1 | 5,572,922.02 | 21,481,491.32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9,194,652.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2 | 2,419,212.31 | 2,615,280.25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609,107.07 | 2,486,338.88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84,242,155.03 | 218,789,838.1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3 | 68,505,222.88 | 55,167,485.0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5,736,932.15 | 163,622,353.1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215,736,932.15 | 163,622,353.15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5,736,932.15 | 163,622,353.1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215,736,932.15 | 163,622,353.15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3,735,211.65 | 124,842,549.92 | |
2.少数股东损益 | 52,001,720.50 | 38,779,803.2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562,660.48 | -4,961,049.02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562,660.48 | -4,961,049.02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562,660.48 | -4,961,049.02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5,562,660.48 | -4,961,049.02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10,174,271.67 | 158,661,304.1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8,172,551.17 | 119,881,500.90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2,001,720.50 | 38,779,803.2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1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法定代表人:李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剑玉
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307,538,401.77 | 283,297,580.96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89,331,782.13 | 184,923,363.33 |
税金及附加 | 2,731,726.65 | 2,904,062.25 | |
销售费用 | 41,211,968.01 | 39,537,586.98 | |
管理费用 | 26,150,694.19 | 31,241,438.10 | |
财务费用 | 11,617,300.34 | 9,837,565.19 | |
资产减值损失 | 2,785,400.57 | 1,677,635.97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2,534,109.36 | 12,490,099.8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393,256.08 | 9,378,544.5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他收益 | 2,662,989.0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8,906,628.26 | 25,666,028.94 | |
加:营业外收入 | 1,629,494.09 | 4,175,755.69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减:营业外支出 | 75,058.51 | 159,193.19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57,058.51 | 117,863.1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0,461,063.84 | 29,682,591.44 | |
减:所得税费用 | 9,516,951.94 | 5,075,964.5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944,111.90 | 24,606,626.85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944,111.90 | 24,606,626.8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562,660.48 | -4,961,049.02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562,660.48 | -4,961,049.02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5,562,660.48 | -4,961,049.02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5,381,451.42 | 19,645,577.8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法定代表人:李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剑玉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69,291,322.68 | 1,830,752,516.2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408,036.98 | 25,674,816.1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5 | 198,604,411.42 | 156,313,108.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88,303,771.08 | 2,012,740,440.5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11,902,615.13 | 1,136,070,312.2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0,004,662.98 | 260,885,712.7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9,180,090.62 | 174,029,113.3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5 | 272,629,620.87 | 242,338,620.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33,716,989.60 | 1,813,323,759.3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4,586,781.48 | 199,416,681.2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00,000.00 | 166,571,158.9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819,298.41 | 7,564,327.2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79,818.50 | 9,930,668.4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5 | 22,918,426.6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517,543.58 | 184,066,154.6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20,390,680.73 | 276,511,339.9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5 | 5,18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25,570,680.73 | 276,511,339.9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3,053,137.15 | -92,445,185.3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377,638.86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55,500,000.00 | 605,13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5 | 1,412,360.5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5,500,000.00 | 622,919,999.4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51,002,045.53 | 629,1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5,037,596.39 | 88,726,650.7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5 | 429,692.0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6,469,333.98 | 717,826,650.7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9,030,666.02 | -94,906,651.3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0,564,310.35 | 12,064,844.5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20,348,408.26 | 921,945,486.1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20,912,718.61 | 934,010,330.78 |
法定代表人:李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剑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1,408,004.92 | 303,213,570.4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8,320,107.00 | 122,523,323.8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9,728,111.92 | 425,736,894.3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4,754,046.73 | 80,767,806.54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3,007,059.49 | 115,444,195.5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579,337.87 | 23,483,001.1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1,750,956.85 | 173,295,435.6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0,091,400.94 | 392,990,439.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636,710.98 | 32,746,455.3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970,000.00 | 179,921,158.9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945,460.25 | 7,534,312.7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945.30 | 165.6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5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432,405.55 | 187,455,637.2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8,004,199.79 | 207,692,040.3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340,000.00 | 7,77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715,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6,059,199.79 | 215,462,040.3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5,626,794.24 | -28,006,403.0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777,638.86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10,000,000.00 | 528,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12,360.5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10,000,000.00 | 539,189,999.4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70,787,272.00 | 513,3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6,621,438.41 | 54,123,006.3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9,692.0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7,838,402.47 | 567,423,006.3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2,161,597.53 | -28,233,006.8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6,171,514.27 | -23,492,954.6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7,172,322.97 | 517,539,434.8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3,343,837.24 | 494,046,480.21 |
法定代表人:李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剑玉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89,593,625.00 | 1,345,338,882.66 | 12,882,570.05 | 11,048,993.55 | 133,537,273.21 | 920,187,856.17 | 344,136,765.20 | 3,556,725,965.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89,593,625.00 | 0.00 | 0.00 | 0.00 | 1,345,338,882.66 | 0.00 | 12,882,570.05 | 11,048,993.55 | 133,537,273.21 | 920,187,856.17 | 344,136,765.20 | 3,556,725,965.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5,562,660.48 | -11,463.78 | 0.00 | 163,735,211.65 | 50,888,689.31 | 209,049,776.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62,660.48 | 163,735,211.65 | 52,001,720.50 | 210,174,271.6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80,098.31 | -480,098.3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80,098.31 | -480,098.3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1,463.78 | 0.00 | 0.00 | -632,932.88 | -644,396.66 | |
1.本期提取 | 3,454,111.36 | 0.00 | 3,454,111.36 | ||||||||||
2.本期使用 | 3,465,575.14 | 632,932.88 | 4,098,508.02 | ||||||||||
(六)其他 | 0.00 | 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89,593,625.00 | 0.00 | 0.00 | 0.00 | 1,345,338,882.66 | 0.00 | 7,319,909.57 | 11,037,529.77 | 133,537,273.21 | 1,083,923,067.82 | 395,025,454.51 | 3,765,775,742.54 |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89,59 | 0.00 | 0.00 | 0.00 | 1,345,3 | 0.00 | 12,024, | 12,944, | 116,18 | 805,69 | 305,732,1 | 3,387,515 |
3,625.00 | 38,882.66 | 400.93 | 495.19 | 3,596.42 | 8,843.43 | 13.26 | ,956.8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89,593,625.00 | 0.00 | 0.00 | 0.00 | 1,345,338,882.66 | 0.00 | 12,024,400.93 | 12,944,495.19 | 116,183,596.42 | 805,698,843.43 | 305,732,113.26 | 3,387,515,956.8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961,049.02 | -757,069.85 | 0.00 | 124,842,549.92 | 45,341,817.24 | 164,466,248.2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961,049.02 | 124,842,549.92 | 38,779,803.23 | 158,661,304.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6,600,000.00 | 6,600,000.00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0.00 | - | 6,600,000.00 | 6,6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757,069.85 | 0.00 | 0.00 | -37,985.99 | -795,055.84 | |
1.本期提取 | 3,183,302.47 | 0.00 | 3,183,302.47 | ||||||||||
2.本期使用 | 3,940,372.32 | 37,985.99 | 3,978,358.31 | ||||||||||
(六)其他 | 0.00 | 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89,593,625.00 | 0.00 | 0.00 | 0.00 | 1,345,338,882.66 | 0.00 | 7,063,351.91 | 12,187,425.34 | 116,183,596.42 | 930,541,393.35 | 351,073,930.50 | 3,551,982,205.18 |
法定代表人:李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剑玉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89,593,625.00 | 1,565,069,490.26 | 12,882,570.05 | 112,591,327.69 | 396,225,769.62 | 2,876,362,782.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89,593,625.00 | 1,565,069,490.26 | 12,882,570.05 | 112,591,327.69 | 396,225,769.62 | 2,876,362,782.6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562,660.48 | 30,944,111.90 | 25,381,451.42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62,660.48 | 30,944,111.90 | 25,381,451.4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89,593,625.00 | 1,565,069,490.26 | 7,319,909.57 | 112,591,327.69 | 427,169,881.52 | 2,901,744,234.04 |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89,593,625.00 | 1,565,069,490.26 | 12,024,400.93 | 95,237,650.90 | 382,169,531.05 | 2,844,094,698.14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89,593,625.00 | 1,565,069,490.26 | 12,024,400.93 | 95,237,650.90 | 382,169,531.05 | 2,844,094,698.1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961,049.02 | 24,606,626.85 | 19,645,577.8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961,049.02 | 24,606,626.85 | 19,645,577.8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89,593,6 | 1,565,06 | 7,063,35 | 95,237,6 | 406,776, | 2,863,74 |
25.00 | 9,490.26 | 1.91 | 50.90 | 157.90 | 0,275.97 |
法定代表人:李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剑玉
三、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概况√适用 □不适用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据江西省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发行联审小组赣股 [2001]4号文《关于同意发起设立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由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煤气公司、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昌市公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9000万股。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以其所属的青云水厂、朝阳水厂、下正街水厂的全部经营性资产投入股份公司,其他四家发起人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于200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向社会公众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发起人股64.29%,社会公众股35.71%。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
公司于2006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五家发起人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合计支付14,000,000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份的对价,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公司于2010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10年5月31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0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10]1868号文《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0,000股。2010年12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毕,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50元,募集资金总额1,160,000,0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8,000万股新股已于2011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于2011年3月14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0,000,000元。
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现有总股本22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110,000,000.00股,共计增加股本110,000,000.00元。公司于2011年8月10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0,000,000元。
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项的批复》(赣国资产权字﹝2015﹞262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54号)核准,公司获准发行58,838,981股份购买资产,每股发行价格9.82元;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4,824,144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10.52元。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108,663,125股新股已于2016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的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438,663,125元。
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38,663,1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1.3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38,663,1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350,930,5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789,593,625股。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60000723915976N。
(一)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公司注册地及总部地址:南昌市灌婴路98号。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公司为公用事业城市供水行业,主营业务为自来水的生产销售、城市污水处理、燃气销售与安装等。
公司经营范围:自来水、水表、给排水设备、节水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给排水设施的安装、修理;给排水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及培训,软件应用服务,水质检测、水表计量检测、电子计量器具的研制及销售、城市污水处理,信息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十六家,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1. 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 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适用 □不适用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时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应当根据其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确认
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持有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者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4、金融资产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和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5、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11.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在100.00万以上的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 |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款项性质及风险特征 |
组合1:账龄分析组合 |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包括金额重大不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2:特定组合 | 以是否为纳入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应收款项及融资租赁资产保证金、公司代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属于代收代付性质的事业性收费)、应收增值税退税等划分组合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组合1:账龄分析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2:特定组合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其中:1年以内分项,可添加行 | ||
1-2年 | 10% | 10% |
2-3年 | 30% | 30% |
3-4年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 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12. 存货√适用 □不适用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工程施工、生产成本、库存商品等。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5、低值易耗品和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3. 持有待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
14.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15.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
16.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45 | 3%-5% | 6.3%-2.1% |
管网 | 年限平均法 | 15-20 | 3%-5% | 6.3%-4.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3%-5% | 9.5%-4.8%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5% | 19.0%-9.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2 | 3%-5% | 23.8%-7.9% |
房屋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5 | 2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17. 在建工程√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18. 借款费用√适用 □不适用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等资产。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
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19. 生物资产□适用 √不适用
20.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1.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 号》财会[2008]11 号文件规定,本公司对以BOT(建造-运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方式建设公共基础设施且运营后不直接向公众收费而由政府(或政府授权的企业)偿付的项目所发生的总投资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之前,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放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达到可使用状态以后转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并以竣工决算(未决算的按预结转)中固定资产类别按公司折旧政策的折旧年限与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年限孰低的原则以直线法(不考虑净残值)进行摊销。各期以应收到政府(或政府授权的企业)偿付款时,确认为收入。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适用 √不适用
22. 长期资产减值√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
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3. 长期待摊费用√适用 □不适用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4.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25.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6. 股份支付√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28. 收入√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自来水销售、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燃气销售收入、燃气工程安装收入、给排水工程收入、其他商品销售收入等。
1、自来水销售:本公司营业部门将上门抄见的实际销售水量及用水性质输入营销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根据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执行单价(不含增值税、污水处理费、公用事业附加费等相关税费)自动生成应收水费,以此确认自来水销售收入。
2、污水处理服务费:本公司根据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及排水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的处理单价和双方对进水流量计进行读数后形成双方签字的付费审批单确认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
3、燃气销售:管输燃气销售:本公司客户部将上门抄见的实际销售气量及用户性质输入客户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根据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执行单价自动生成应收气费,财务部据此扣除增值税后,以此确认燃气销售收入。
车用燃气销售:本公司以消费者实际消费时作为收入确认的时间,根据车用天然气用户的实际购买数量及相应的收费标准计算确认收入。
4、燃气工程安装:本公司根据终端用户的需要及用气特点,与用户签订燃气设施安装合同,为终端用户提供燃气设施及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工程。燃气安装工程主要材料由公司提供,并按照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或双方商定的价格向用户收取安装费。安装工程完成并通过质量评估报告后,为用户办理通气手续。
1)本公司燃气安装工程在报告期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完成工程时确认收入。如果工程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报告期内,在提供工程交易的结果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工程收入。公司按已发生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工程安装的完工进度。在提供工程安装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①如果已经发生的工程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则按已经发生的工程成本金额确认工程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
②如果已经发生的工程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则将已经发生的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工程收入。
2)公司按照从接受燃气安装工程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工程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5、给排水工程: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本公司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6、其他商品销售:本公司与购货方在销售合同中约定了不同种贸易方式,公司将根据贸易方式判断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的时点,并相应确认收入。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
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7、让渡资产使用权本公司在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29.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时,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①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②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1.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3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适用 √不适用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适用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为更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与比较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下同)中“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公司变更后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更趋于合理,将使公司财务信息更为客观。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应收账款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2018年1月1日 | 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自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对实施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导致公司2018年1-6月调增资产减值损失786.49万元,调减利润总额786.49万元,扣除所得税的影响,调减合并净利润592.03万元,调减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34.84万元,调减净资产534.84万元。 |
其他说明无
3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1. 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3%、6%、10%、11%、13%、16%、1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所得额 | 0%、15%、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25% |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25% |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25% |
温洲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5% |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15% |
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南昌洪城管道探测技术有限公司 | 25% |
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5% |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 0%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25% |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5% |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25% |
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25% |
江西赣江新区绿源水务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适用 □不适用1、企业所得税优惠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6000580;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46号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于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所得税2016-2018年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19-2021年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增值税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本公司污水处理服务收入从2015年7月1日起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81号《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太阳能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 货币资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471.85 | 6,492.55 |
银行存款 | 1,520,905,246.76 | 1,420,341,915.71 |
其他货币资金 | 310,979.92 | 310,450.37 |
合计 | 1,521,223,698.53 | 1,420,658,858.6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适用 √不适用(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274,456.40 | 0.88 | 2,213,722.82 | 35.28 | 4,060,733.58 | 4,086,407.00 | 0.70 | 2,104,320.35 | 51.50 | 1,982,086.65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04,452,141.91 | 98.75 | 80,222,236.51 | 11.39 | 624,229,905.40 | 574,250,211.43 | 98.86 | 70,092,400.15 | 12.21 | 504,157,811.28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675,497.83 | 0.37 | 2,675,497.83 | 100.00 | - | 2,549,205.47 | 0.44 | 2,549,205.47 | 100.00 | - |
合计 | 713,402,096.14 | 100.00 | 85,111,457.16 | 11.93 | 628,290,638.98 | 580,885,823.90 | 100.00 | 74,745,925.97 | 12.87 | 506,139,897.93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账款 (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萍乡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6,274,456.40 | 2,213,722.82 | 35.28 | 与债务人存在争议,债务人不肯全部支付,预计损失35.28% |
合计 | 6,274,456.40 | 2,213,722.82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73,550,576.73 | 23,677,528.84 | 5% |
1年以内小计 | 473,550,576.73 | 23,677,528.84 | 5% |
1至2年 | 123,528,879.33 | 12,352,887.93 | 10% |
2至3年 | 74,080,543.96 | 22,224,163.19 | 30% |
3至4年 | 18,840,960.99 | 9,420,480.49 | 50% |
4至5年 | 9,520,024.18 | 7,616,019.34 | 80% |
5年以上 | 4,931,156.72 | 4,931,156.72 | 100% |
合计 | 704,452,141.91 | 80,222,236.51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江西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 85,022,621.84 | 11.92 | 8,819,585.36 |
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8,335,493.67 | 8.18 | 2,916,774.68 |
全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7,825,000.00 | 3.90 | 1,391,250.00 |
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人民政府 | 17,917,558.79 | 2.51 | 895,877.94 |
陕西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9,928,502.90 | 1.39 | 496,425.15 |
合计 | 199,029,177.20 | 27.90 | 14,519,913.13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1,166,675.04 | 75.22 | 68,998,840.79 | 76.52 |
1至2年 | 15,447,693.35 | 12.75 | 10,739,296.57 | 11.91 |
2至3年 | 8,989,049.06 | 7.41 | 8,539,731.68 | 9.47 |
3年以上 | 5,600,805.97 | 4.62 | 1,892,716.31 | 2.10 |
合计 | 121,204,223.42 | 100.00 | 90,170,585.3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债权单位 | 债务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中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641,771.75 | 1-2年、2-3年 | 合同未履行完毕 |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 | 9,295,548.66 | 1-2年、2-3年 | 合同未履行完毕 |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二十一世纪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 3,803,387.68 | 1-2年、2-3年 | 合同未履行完毕 |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百思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900,000.00 | 1-2年 | 合同未履行完毕 |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市新建区兴达自来水安装有限公司 | 769,136.73 | 1-2年 | 合同未履行完毕 |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强龙供水设备有限公司 | 700,000.00 | 2-3年 | 合同未履行完毕 |
合计 | 26,109,844.82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江西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 18,456,208.77 | 15.23 |
江西中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441,771.75 | 10.27 |
南昌市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395,547.66 | 8.58 |
新疆广汇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6,223,302.20 | 5.13 |
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210,312.90 | 4.30 |
合 计 | 52,727,143.28 | 43.51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适用 √不适用(2). 重要逾期利息□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适用 √不适用(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05,247,458.23 | 100.00 | 14,513,093.52 | 13.79 | 90,734,364.71 | 77,903,433.89 | 100.00 | 10,430,487.95 | 13.39 | 67,472,945.94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105,247,458.23 | 100.00 | 14,513,093.52 | 13.79 | 90,734,364.71 | 77,903,433.89 | 100.00 | 10,430,487.95 | 13.39 | 67,472,945.94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4,049,548.85 | 2,702,477.44 | 5% |
1年以内小计 | 54,049,548.85 | 2,702,477.44 | 5% |
1至2年 | 9,297,294.47 | 929,729.45 | 10% |
2至3年 | 6,459,792.98 | 1,937,937.89 | 30% |
3至4年 | 5,062,009.55 | 2,531,004.78 | 50% |
4至5年 | 6,626,090.40 | 5,300,872.32 | 80% |
5年以上 | 1,111,071.64 | 1,111,071.64 | 100% |
合计 | 82,605,807.89 | 14,513,093.52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
特定组合-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 | 19,143,511.55 | 15,927,523.68 | ||||
特定组合-即征即退增值税 | 3,498,138.79 | 2,758,017.54 | ||||
合计 | 22,641,650.34 | 18,685,541.22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1,119,712.03 | 596,682.04 |
市财政应返还污水处理手续费 | 15,100,442.73 | 12,700,442.73 |
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 | 19,143,511.55 | 15,927,523.68 |
押金、保证金及质保金 | 36,698,415.72 | 34,421,821.04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3,498,138.79 | 2,758,017.54 |
其他 | 29,687,237.41 | 11,498,946.86 |
合计 | 105,247,458.23 | 77,903,433.89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南昌市财政局非税征收管理处 | 应返还代收污水处理费手续费 | 15,100,442.73 | 1年以内、2-3年、3-4年 | 14.35 | 2,772,221.37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保证金 | 10,000,000.00 | 1年以内 | 9.50 | 500,000.00 |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 投标保证金 | 5,975,000.00 | 4-5年 | 5.68 | 4,780,000.00 |
九江市八里新区市政园林局 | 投标保证金 | 5,640,000.00 | 1年以内 | 5.36 | 282,000.00 |
九江富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投标保证金 | 2,900,000.00 | 1年以内 | 2.76 | 145,000.00 |
合计 | 39,615,442.73 | 37.65 | 8,479,221.37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各县市国家税务局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3,498,138.79 | 1年以内 | 根据财税(2015)78号文,公司向国家税务局申请增值税退税,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已于2018年1月-2月陆续收到。 |
合计 | 3,498,138.79 |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9,891,927.77 | 197,240.40 | 29,694,687.37 | 26,229,989.61 | 197,240.40 | 26,032,749.21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9,929,436.66 | 9,929,436.66 | 7,862,265.50 | 7,862,265.50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低值易耗品 | 24,931.00 | 24,931.00 | 24,931.00 | 24,931.00 | ||
工程施工 | 243,542,364.55 | - | 243,542,364.55 | 168,852,726.71 | 168,852,726.71 | |
合计 | 283,388,659.98 | 197,240.40 | 283,191,419.58 | 202,969,912.82 | 197,240.40 | 202,772,672.42 |
(2). 存货跌价准备√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97,240.40 | 197,240.40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合计 | 197,240.40 | 197,240.40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待抵扣进项税及预缴税金 | 69,295,600.13 | 55,732,322.47 |
待摊费用 | ||
合计 | 69,295,600.13 | 55,732,322.47 |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4、 持有至到期投资(1). 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委托贷款-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2,605,084.44 | 2,605,084.44 | ||||
委托贷款-温州环联环保有限公司 | 3,090,266.67 | 3,090,266.67 | ||||
合计 | 3,090,266.67 | 3,090,266.67 | 2,605,084.44 | 2,605,084.44 |
(2). 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3). 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15、 长期应收款(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23,540,772.53 | 2,036,881.26 | 6,585,510.35 | 18,992,143.44 | |||||||
小计 | 23,540,772.53 | 2,036,881.26 | 6,585,510.35 | 18,992,143.44 | |||||||
二、联营企业 | |||||||||||
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97,809,739.67 | 706,323.38 | -5,562,660.48 | 92,953,402.57 | |||||||
西藏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145,819.82 | -349,948.56 | 8,795,871.26 | ||||||||
温州环联环保有限公司 | 1,320,000.00 | 1,320,000.00 | |||||||||
小计 | 108,275,559.49 | 356,374.82 | -5,562,660.48 | 103,069,273.83 | |||||||
合计 | 131,816,332.02 | 2,393,256.08 | -5,562,660.48 | 6,585,510.35 | 122,061,417.27 |
17、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324,912.94 | 4,324,912.9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324,912.94 | 4,324,912.94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577,353.61 | 1,577,353.6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719.18 | 61,719.18 | ||
(1)计提或摊销 | 61,719.18 | 61,719.1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639,072.79 | 1,639,072.7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685,840.15 | 2,685,840.1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47,559.33 | 2,747,559.33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8、 固定资产(1). 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管网 | 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62,121,967.70 | 394,216,750.32 | 64,159,737.66 | 2,628,379,512.82 | 96,128,652.82 | 3,845,006,621.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2,264,192.62 | 28,549,438.49 | 341,069.44 | 215,538,239.61 | 25,603,267.33 | 512,296,207.49 |
(1)购置 | 125,964.10 | 3,640,337.48 | 341,069.44 | 2,899,850.24 | 7,007,221.2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42,138,228.52 | 24,909,101.01 | 215,538,239.61 | 22,703,417.09 | 505,288,986.23 | |
(3)企业合并增 |
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14,247.57 | 3,489,089.67 | 3,453,149.07 | 67,917.49 | 7,824,403.80 | |
(1)处置或报废 | 814,247.57 | 3,489,089.67 | 3,453,149.07 | 52,352.49 | 7,808,838.80 | |
(2)其他转出 | 15,565.00 | 15,565.00 | ||||
4.期末余额 | 904,386,160.32 | 421,951,941.24 | 61,011,717.43 | 2,840,464,603.36 | 121,664,002.66 | 4,349,478,425.0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3,720,620.34 | 240,694,598.30 | 33,620,129.41 | 1,039,755,879.48 | 49,387,864.25 | 1,627,179,091.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780,906.44 | 10,304,074.79 | 3,213,481.96 | 71,115,370.60 | 4,827,780.79 | 102,241,614.58 |
(1)计提 | 12,780,906.44 | 10,304,074.79 | 3,213,481.96 | 71,115,370.60 | 4,827,780.79 | 102,241,614.58 |
3.本期减少金额 | 922,618.52 | 2,878,741.81 | 2,056,538.77 | 38,886.96 | 5,896,786.06 | |
(1)处置或报废 | 922,618.52 | 2,878,741.81 | 2,056,538.77 | 27,815.24 | 5,885,714.34 | |
(2)其他转出 | 11,071.72 | 11,071.72 | ||||
4.期末余额 | 276,501,526.78 | 250,076,054.57 | 33,954,869.56 | 1,108,814,711.31 | 54,176,758.08 | 1,723,523,920.3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27,884,633.54 | 171,875,886.67 | 27,056,847.87 | 1,731,649,892.05 | 67,487,244.58 | 2,625,954,504.71 |
2.期初账面价值 | 398,401,347.36 | 153,522,152.02 | 30,539,608.25 | 1,588,623,633.34 | 46,740,788.57 | 2,217,827,529.5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适用 √不适用(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期末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账面原值 | 期末累计折旧 | 期末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49,647,635.86 | 48,158,206.78 | 1,489,429.08 | |
管网 | 338,380,531.14 | 328,229,115.21 | 10,151,415.93 | |
机器设备 | 167,877,774.84 | 162,841,441.59 | 5,036,333.25 | |
运输设备 | 4,826,654.70 | 4,681,855.06 | 144,799.64 | |
电子设备 | 29,494,739.99 | 28,609,897.79 | 884,842.20 | |
合计 | 590,227,336.53 | 572,520,516.43 | 17,706,820.10 |
19、 在建工程(1). 在建工程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自来水城市管网改造工程 | 227,973,094.40 | 227,973,094.40 | 180,607,565.56 | 180,607,565.56 | ||
南昌市城北水厂 | 416,342,784.29 | 416,342,784.29 | ||||
南昌市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 | 244,885,597.79 | 244,885,597.79 | 212,740,835.77 | 212,740,835.77 | ||
赣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 | 18,017,033.70 | 18,017,033.70 | 17,941,906.71 | 17,941,906.71 | ||
滨海园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OT) | 49,255,719.86 | 49,255,719.86 | 43,594,274.46 | 43,594,274.46 | ||
78家县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BOT) | 21,641,988.19 | 21,641,988.19 | 22,719,831.25 | 22,719,831.25 | ||
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201,430,103.57 | 201,430,103.57 | 119,007,216.56 | 119,007,216.56 | ||
南昌市自来水厂节能降耗及提标改造工程 | 13,590,590.13 | 13,590,590.13 | 13,221,098.20 | 13,221,098.20 | ||
蛟滩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 2,520,865.26 | 2,520,865.26 | 2,243,834.13 | 2,243,834.13 |
3.8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 2,529,147.84 | 2,529,147.84 | 2,299,349.30 | 2,299,349.30 | ||
天燃气城市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 | 157,919,752.11 | 157,919,752.11 | 134,916,454.26 | 134,916,454.26 | ||
天燃气场站建设工程 | 11,330,496.04 | 11,330,496.04 | 13,213,479.44 | 13,213,479.44 | ||
车用天燃气加气站工程 | 4,773,183.58 | 4,773,183.58 | 2,783,097.13 | 2,783,097.13 | ||
零星工程 | 11,860,022.79 | 11,860,022.79 | 13,023,677.53 | 13,023,677.53 | ||
合计 | 967,727,595.26 | 967,727,595.26 | 1,194,655,404.59 | 1,194,655,404.5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南昌市城北水厂 | 450,057,100.00 | 416,342,784.29 | 6,379,141.35 | 422,721,925.64 | 100.00 | 100.00 | 33,550,570.00 | 1,984,254.42 | 4.78 | 自筹及借款 | ||
南昌市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 | 400,000,000.00 | 212,740,835.77 | 32,144,762.02 | 244,885,597.79 | 61.22 | 61.22 | 募集资金及自筹 | |||||
自来水厂节能降耗及提标改造工程 | 145,090,000.00 | 13,221,098.20 | 369,491.93 | 13,590,590.13 | 9.37 | 9.37 | 自筹及借款 | |||||
合计 | 995,147,100.00 | 642,304,718.26 | 38,893,395.30 | 422,721,925.64 | 258,476,187.92 | 33,550,570.00 | 1,984,254.42 |
注1:南昌市城北水厂工程项目,业经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发改设审字[2011]1425号《关于南昌市城北水厂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及赣发改设审函[2012]190号《关于南昌城北水厂取水隧洞施工方案变更核定意见的函》,建设规模20万吨/日,工程分二期实施,一期工程规模为10万吨/日,工程概算总投资45,005.71万元。注2:南昌市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业经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洪发改设字[2014]146号《关于南昌市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建设总规模30万吨/日,已实施一期10万吨/日,二期扩建规模为20万吨/日,工程投资估算约为40,000.00万元。注3:节能降耗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业经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洪发改设字[2013]95号《关于南昌市自来水厂节能降耗及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工程投资估算14,509.00万元。(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0、 工程物资□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清理√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拆迁征用的土地、房屋 | 1,000,907.83 | 1,000,907.83 |
合计 | 1,000,907.83 | 1,000,907.83 |
其他说明:
注:系本公司子公司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湾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湾府办抄字【2015】163号),政府以等面积置换方式将部分办公楼、土地予以拆迁征用,由于政府拆迁征用并等面积置换工作尚未履行完毕,故将已拆除房屋及征用土地下账所致。
22、 生产性生物资产(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不适用(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3、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4、 无形资产(1). 无形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特许经营权 | 专有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1,885,227.00 | 3,401,016,070.96 | 30,968,700.00 | 15,222,321.04 | 3,599,092,319.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84,231,048.88 | 771,166.47 | 585,002,215.35 | ||||
(1)购置 | 551,123,059.71 | 771,166.47 | 551,894,226.1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 |
并增加 | |||||||
(4)在建工程转入 | 33,107,989.17 | 33,107,989.1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293,460.75 | 5,293,460.75 | |||||
(1)处置 | 5,293,460.75 | 5,293,460.75 | |||||
4.期末余额 | 151,885,227.00 | 3,979,953,659.09 | 30,968,700.00 | 15,993,487.51 | 4,178,801,073.6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1,640,607.36 | 1,059,750,625.60 | 15,097,241.25 | 9,706,211.83 | 1,106,194,686.0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13,798.22 | 84,750,830.35 | 774,279.42 | 1,109,653.64 | 88,248,561.63 | ||
(1)计提 | 1,613,798.22 | 84,750,830.35 | 774,279.42 | 1,109,653.64 | 88,248,561.6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82,099.99 | 682,099.99 | |||||
(1)处置 | 682,099.99 | 682,099.99 | |||||
4.期末余额 | 23,254,405.58 | 1,143,819,355.96 | 15,871,520.67 | 10,815,865.47 | 1,193,761,147.6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8,630,821.42 | 2,836,134,303.13 | 15,097,179.33 | 5,177,622.04 | 2,985,039,925.92 | ||
2.期初 账面价值 | 130,244,619.64 | 2,341,265,445.36 | 15,871,458.75 | 5,516,109.21 | 2,492,897,632.9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 开发支出□适用 √不适用
26、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适用 √不适用(2). 商誉减值准备□适用 √不适用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7、 长期待摊费用□适用 √不适用
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9,479,902.54 | 23,960,137.44 | 85,046,238.13 | 20,635,510.3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应付职工薪酬 | 28,924,393.81 | 7,231,098.45 | 41,391,082.20 | 10,347,770.55 |
专项储备 | 283,585.36 | 70,896.34 | 283,585.36 | 70,896.34 |
未实现内部损益抵消 | 109,960,984.80 | 27,490,246.20 | 108,239,128.84 | 26,819,707.36 |
合计 | 238,648,866.51 | 58,752,378.43 | 234,960,034.53 | 57,873,884.5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适用 √不适用(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385,607.74 | 1,673,911.89 |
可抵扣亏损 | 13,836,722.31 | 11,585,861.47 |
合计 | 15,222,330.05 | 13,259,773.3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18年度 | 1,953,722.13 | 2,203,316.65 | |
2019年度 | 2,596,156.46 | 2,596,156.46 | |
2020年度 | 1,525,282.85 | 1,592,816.03 | |
2021年度 | 1,797,978.20 | 2,929,734.17 | |
2022年度 | 1,897,448.67 | 2,263,838.16 | |
2023年度 | 4,066,134.00 | ||
合计 | 13,836,722.31 | 11,585,861.4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其他非流动资产□适用 √不适用
30、 短期借款(1). 短期借款分类√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440,500,000.00 | 240,500,000.00 |
信用借款 | 1,549,000,000.00 | 1,022,000,000.00 |
合计 | 1,989,500,000.00 | 1,262,500,000.00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适用 √不适用
32、 衍生金融负债□适用 √不适用
33、 应付票据□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账款(1). 应付账款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99,596,423.40 | 168,808,554.39 |
1年以上 | 636,538,829.34 | 606,466,338.67 |
合计 | 936,135,252.74 | 775,274,893.0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江西省进贤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五分公司 | 79,953,055.42 | 未结算工程款 |
南昌德舜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 65,267,179.32 | 未结算工程款 |
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 | 35,164,189.86 | 未结算工程款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22,231,605.33 | 未结算工程款 |
南昌冬源自来水安装有限公司 | 20,426,157.07 | 未结算工程款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6,601,381.42 | 未结算工程款 |
江西省路港工程有限公司 | 7,870,359.36 | 未结算工程款 |
南昌市红谷滩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533,428.12 | 未结算工程款 |
江西红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4,241,988.17 | 未结算工程款 |
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 3,848,924.20 | 未结算工程款 |
江西省龙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3,510,350.74 | 未结算工程款 |
上海煤气第一管线工程公司 | 2,316,597.00 | 未结算气款 |
南昌紫云机电有限公司 | 2,313,740.00 | 未结算工程款 |
邯郸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928,772.00 | 未结算工程款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55,372.90 | 未结算工程款 |
南昌市赣海水电安装公司 | 1,641,722.13 | 未结算工程款 |
江苏兆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481,087.10 | 未结算工程款 |
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 1,452,246.90 | 未结算工程款 |
杭州燃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1,242,799.57 | 未结算工程款 |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 1,200,362.17 | 未结算工程款 |
南通十建有限公司 | 1,196,287.54 | 未结算工程款 |
中冶辽宁德龙钢管有限公司 | 1,195,661.80 | 未结算工程款 |
南昌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154,558.30 | 未结算工程款 |
合计 | 284,427,826.42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5、 预收款项(1). 预收账款项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35,534,458.13 | 536,512,911.61 |
1年以上 | 337,670,837.23 | 235,250,659.00 |
合计 | 773,205,295.36 | 771,763,570.6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预收燃气安装费及表款 | 246,675,251.95 | 尚未结算燃气安装费 |
预收燃气费 | 80,317,667.79 | 尚未结算燃气费 |
预收水费 | 4,687,514.58 | 尚未结算水费 |
合计 | 331,680,434.32 |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7,629,771.55 | 253,798,688.76 | 260,795,212.02 | 50,633,248.2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44,828.82 | 28,846,283.06 | 28,388,224.69 | 1,002,887.19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58,174,600.37 | 282,644,971.82 | 289,183,436.71 | 51,636,135.4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9,456,590.24 | 197,334,498.44 | 206,108,334.82 | 40,682,753.86 |
二、职工福利费 | 20,726,806.75 | 20,691,808.34 | 34,998.41 | |
三、社会保险费 | 4,016,200.45 | 14,242,218.70 | 12,466,271.50 | 5,792,147.6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009,590.87 | 12,944,353.40 | 11,173,081.60 | 5,780,862.67 |
工伤保险费 | 5,462.67 | 662,970.77 | 657,308.04 | 11,125.40 |
生育保险费 | 1,146.91 | 634,894.53 | 635,881.86 | 159.58 |
四、住房公积金 | 99,121.00 | 18,414,764.64 | 17,997,772.16 | 516,113.48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057,859.86 | 3,080,400.23 | 3,531,025.20 | 3,607,234.8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57,629,771.55 | 253,798,688.76 | 260,795,212.02 | 50,633,248.2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2,042.55 | 21,891,797.68 | 21,654,087.53 | 269,752.70 |
2、失业保险费 | 9,969.05 | 678,730.09 | 614,691.95 | 74,007.19 |
3、企业年金缴费 | 502,817.22 | 6,275,755.29 | 6,119,445.21 | 659,127.30 |
合计 | 544,828.82 | 28,846,283.06 | 28,388,224.69 | 1,002,887.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应交税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527,530.18 | 6,840,307.2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2,172,585.88 | 2,060,647.28 |
企业所得税 | 36,632,928.83 | 37,770,859.14 |
个人所得税 | 1,022,928.54 | 1,991,797.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90,100.81 | 1,350,834.75 |
土地使用税 | 1,730,348.88 | 1,394,125.92 |
防洪基金 | 561,386.53 | 557,680.96 |
价格调节基金 | 1,591,891.51 | 1,591,891.51 |
印花税 | 324,409.57 | 463,566.27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13,800.00 | 13,916.66 |
教育费附加 | 493,201.56 | 540,339.5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59,698.47 | 273,149.00 |
房产税 | 1,015,811.27 | 862,517.10 |
其他税费 | 33,791.30 | |
合计 | 53,636,622.03 | 55,745,424.03 |
38、 应付利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1,975,181.84 | 2,503,277.28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646,503.04 | 1,498,883.97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2,621,684.88 | 4,002,161.25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股利√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5,068,843.87 | 24,588,745.56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合计 | 25,068,843.87 | 24,588,745.56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0、 其他应付款(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质保金及保证金 | 39,775,809.97 | 32,784,754.68 |
工程及设备材料款 | 17,331,783.33 | 30,023,279.75 |
各县市财政局资金占用费 | 10,547,348.24 | 10,547,348.24 |
代收污水、垃圾处理费及公用事业附加费 | 92,764,276.54 | 83,367,574.29 |
关联单位借款及利息 | 134,169,954.65 | 129,284,285.87 |
购土地款(关联方) | 37,500,311.25 | 37,023,994.65 |
整合补偿款 | 6,161,823.15 | 6,161,823.15 |
其他 | 67,804,042.57 | 45,009,826.17 |
合计 | 406,055,349.70 | 374,202,886.8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5,197,387.50 | 尚未结算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20,043,342.99 | 尚未结算 |
各污水处理厂所在县市财政局 | 10,547,348.24 | 应付各县市资金占用费尚未结算 |
进贤县财政局 | 5,637,855.20 | 尚未结算 |
江西省路港工程公司 | 4,310,824.70 | 尚未结算 |
江西华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06,384.00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07,243,142.63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41、 持有待售负债□适用 √不适用
42、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7,400,000.00 | 202,3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合计 | 107,400,000.00 | 202,300,000.00 |
43、 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待转销项税 | 36,293,771.00 | 19,464,302.37 |
合计 | 36,293,771.00 | 19,464,302.3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长期借款(1). 长期借款分类√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952,719,619.42 | 965,919,619.42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26,200,000.00 | 119,500,000.00 |
信用借款 | 112,350,914.00 | 129,838,186.00 |
合计 | 1,191,270,533.42 | 1,215,257,805.42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5、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适用 √不适用(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长期应付款(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4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适用 □不适用(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11,761,555.07 | 12,497,495.41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合计 | 11,761,555.07 | 12,497,495.41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适用 √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8、 专项应付款□适用 √不适用
49、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50、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11,676,511.91 | 20,000,000.00 | 2,312,305.58 | 129,364,206.33 | |
其他 | 713,128.42 | 118,854.66 | 594,273.76 | ||
合计 | 112,389,640.33 | 20,000,000.00 | 2,431,160.24 | 129,958,480.09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管网建设补助资金 | 1,365,997.20 | 85,374.84 | 1,280,622.36 | 与资产相关 | |||
青云水厂清淤工程 | 425,851.59 | 17,923.92 | 407,927.67 | 与资产相关 | |||
青云水厂第二取水泵房工程 | 29,916,412.49 | 654,095.28 | 29,262,317.21 | 与资产相关 | |||
红角洲水厂一期工程经费补助及建设配套资金 | 33,384,271.64 | 1,073,675.46 | 32,310,596.18 | 与资产相关 | |||
城北水厂建设配套资金 | 12,000,000.00 | 158,752.86 | 11,841,247.14 | 与资产相关 | |||
英雄开发区北园小区接户管网改造补助 | 28,050,000.00 | 28,0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赣江水入湾工程补助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九龙湖新城自来 | 4,692,816.67 | 173,166.66 | 4,519,650.01 | 与资产 |
水管网建设贴息 | 相关 | ||||||
罗亭水厂建设补助 | 491,666.70 | 50,000.00 | 441,666.70 | 与资产相关 | |||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 165,000.00 | 16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TOT缺漏项补助 | 592,915.04 | 78,623.00 | 514,292.04 | 与资产相关 | |||
工程及设备购置补助 | 591,580.58 | 20,693.56 | 570,887.02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11,676,511.91 | 20,000,000.00 | 2,312,305.58 | 129,364,206.3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 其他非流动负债□适用 √不适用
52、 股本√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89,593,625.00 | 789,593,625.00 | |||||
合计 | 789,593,625.00 | 789,593,625.00 |
53、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资本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 | 1,315,537,540.01 | 1,315,537,540.01 |
价) | ||||
其他资本公积 | 29,801,342.65 | 29,801,342.65 | ||
合计 | 1,345,338,882.66 | 1,345,338,882.66 |
55、 库存股□适用 √不适用
56、 其他综合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算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和净资产的变动 | |||||||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882,570.05 | -5,562,660.48 | -5,562,660.48 | 7,319,909.57 | |||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12,882,570.05 | -5,562,660.48 | -5,562,660.48 | 7,319,909.57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2,882,570.05 | -5,562,660.48 | -5,562,660.48 | 7,319,909.57 |
57、 专项储备√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1,048,993.55 | 3,454,111.36 | 3,465,575.14 | 11,037,529.77 |
合计 | 11,048,993.55 | 3,454,111.36 | 3,465,575.14 | 11,037,529.77 |
58、 盈余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33,483,869.21 | 133,483,869.21 | ||
任意盈余公积 | 53,404.00 | 53,404.00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33,537,273.21 | 133,537,273.21 |
59、 未分配利润√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20,187,856.17 | 805,698,843.4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20,187,856.17 | 805,698,843.4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3,735,211.65 | 124,842,549.9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83,923,067.82 | 930,541,393.35 |
60、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206,486,674.36 | 1,712,385,866.63 | 1,478,946,408.09 | 1,102,754,302.33 |
其他业务 | 40,307,863.15 | 24,483,460.17 | 24,720,364.29 | 17,375,865.20 |
合计 | 2,246,794,537.51 | 1,736,869,326.80 | 1,503,666,772.38 | 1,120,130,167.53 |
61、 税金及附加√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45,511.38 | 108,218.6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085,143.26 | 4,007,778.63 |
教育费附加 | 2,019,756.82 | 2,072,764.05 |
资源税 | - | - |
房产税 | 2,197,205.93 | 1,461,258.40 |
土地使用税 | 3,202,595.11 | 3,164,581.39 |
车船使用税 | 42,534.39 | 19,728.80 |
印花税 | 871,196.03 | 1,054,471.6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353,607.30 | 1,300,838.72 |
环保税 | 14,482.19 | |
合计 | 13,832,032.41 | 13,189,640.30 |
62、 销售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费用 | 60,868,887.55 | 43,876,786.70 |
折旧及摊销 | 1,086,743.02 | 1,073,070.16 |
修理费 | 5,634,675.44 | 3,963,889.88 |
车辆使用费 | 354,401.10 | 836,318.06 |
96166客服费 | 4,338,239.93 | 8,975,533.17 |
其他 | 2,435,758.03 | 3,521,675.11 |
合计 | 74,718,705.07 | 62,247,273.08 |
63、 管理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费用 | 68,336,552.20 | 73,664,637.34 |
租赁费 | 1,254,630.70 | 1,428,655.41 |
税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642,117.67 | |
折旧及摊销 | 4,060,821.49 | 3,320,853.12 |
车辆使用费 | 810,312.43 | 2,203,649.78 |
修理费 | 484,737.97 | 1,860,415.21 |
研发费用 | 6,314,851.46 | |
其他 | 15,918,151.61 | 15,802,048.31 |
合计 | 97,822,175.53 | 98,280,259.17 |
64、 财务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67,624,214.00 | 52,007,138.01 |
减:利息收入(以负数填列) | -9,385,865.78 | -5,401,893.89 |
手续费支出 | 655,365.35 | 411,222.07 |
合计 | 58,893,713.57 | 47,016,466.19 |
65、 资产减值损失√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14,448,136.76 | 3,593,369.86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
十四、其他 | ||
合计 | 14,448,136.76 | 3,593,369.86 |
6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适用 √不适用
67、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393,256.08 | 9,378,544.5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64,493.44 | 3,025,861.3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委托贷款) | ||
其他(理财收益) | 157,521.39 | 126,144.74 |
合计 | 2,715,270.91 | 12,530,550.67 |
68、 资产处置收益□适用 √不适用
69、 其他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退税(注1) | 25,138,921.46 | 28,183,480.19 |
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 2,312,305.58 | |
在线监控系统运维补助经费 | ||
日常经费补助(注2) | 711,500.00 | |
合计 | 28,162,727.04 | 28,183,480.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注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孙公司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期应享受的增值税退税款25,138,921.46元。注2: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和市级安全隐患整改资金通知》(洪财企【2017】66号),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收到水厂制水消毒系统升级改造补助500,000.00元;根据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财政拨款抄告单,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湖口分公司本期收到投放氯化铝经费补助158,500.00元;根据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市政环保局财政局温开政环【2018】13号《关于下达2017年度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的通知》,子公司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收到生态环保专项资金补助3.1万元;根据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市政环保局财政局温开政环【2018】13号《关于下达2017年度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的通知》,孙公司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收到生态环保专项资金补助2.2万元。
70、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9,194,652.00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9,194,652.00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2,096,800.00 | 9,017,991.75 | 2,096,800.00 |
违约金 | 1,671,328.41 | 2,090,621.03 | 1,671,328.41 |
其他 | 1,804,793.61 | 1,178,226.54 | 1,804,793.61 |
合计 | 5,572,922.02 | 21,481,491.32 | 5,572,922.0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增值税退税 | 与收益相关 | ||
消防栓维修保养补助 | 与收益相关 | ||
政府奖励及补偿款(注) | 1,280,000.00 | 6,615,850.97 | 与收益相关 |
经费补助 | 与收益相关 | ||
税收返还奖励 | 816,800.00 | 14,321.39 | 与收益相关 |
安全隐患整改资金补助 | 与收益相关 | ||
在线监控系统运维补助经费 | 16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 2,222,819.39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096,800.00 | 9,017,991.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注: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环境保护局洪财企【2017】90号文《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第一批)资金的通知》,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红谷滩分公司收到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47万元;根据洪高新管发(2016)11号,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管理办法》的通知),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收到高新管委会科技局高企认定奖励5万元;根据洪高新工字【2018】16号文《中共南昌高新区工委 南昌高新管委会表彰2017年度南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子公司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收到2017年度南昌高新区突出贡献企业奖励50万元;根据江西省财政厅赣财建指【2017】133号《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第三批)资金的通知》,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莲花分公司本期收到运营奖励资金26万元。
71、 营业外支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609,107.07 | 2,486,338.88 | 1,609,107.0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609,107.07 | 2,486,338.88 | 1,609,107.07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0,000.00 | 6,600.00 | 20,000.00 |
防洪保安基金 | |||
其他 | 790,105.24 | 122,341.37 | 790,105.24 |
合计 | 2,419,212.31 | 2,615,280.25 | 2,419,212.31 |
72、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9,383,716.72 | 54,595,166.7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78,493.84 | 572,318.29 |
合计 | 68,505,222.88 | 55,167,485.0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84,242,155.0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1,060,538.7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475,409.7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612,987.6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766,748.3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44,757.6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02,723.03 |
其他 | -1,091,632.31 |
所得税费用 | 68,505,222.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3、 其他综合收益√适用 □不适用详见附注七、57
74、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代征污水处理费 | 124,357,321.93 | 116,314,214.33 |
收到代征水费附加 | 3,722,402.34 | |
收到代征垃圾费 | 20,948,635.40 | |
营业外收入 | 3,476,122.02 | 6,122,992.61 |
政府补助 | 2,808,300.00 | 6,694,956.43 |
利息收入 | 9,385,865.78 | 5,401,893.89 |
其他货币资金 | 12,452,439.47 | |
往来款 | 37,628,166.29 | 5,604,209.14 |
合计 | 198,604,411.42 | 156,313,108.21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缴代征污水处理费 | 120,000,000.00 | 140,000,000.00 |
上缴代征水费附加 | ||
上缴代征垃圾费 | 18,560,135.60 | |
销售及管理费用 | 66,569,991.76 | 35,396,450.01 |
利息手续费 | 655,365.35 | 411,222.07 |
其他货币资金 | ||
营业外支出 | 810,105.24 | 136,566.30 |
往来款 | 66,034,022.92 | 66,394,382.60 |
合计 | 272,629,620.87 | 242,338,620.98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 | 20,000,000.00 | |
关联单位归还借款 | 2,918,426.67 | |
合计 | 22,918,426.67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单位借款 | 5,180,000.00 | |
合计 | 5,180,000.00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本公积转增社会公众股代收未付个税 | 1,412,360.59 | |
合计 | 1,412,360.59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本公积转增社会公众股代收代付个税 | 429,692.06 | |
合计 | 429,692.06 |
75、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 |
量: | ||
净利润 | 215,736,932.15 | 163,622,353.1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448,136.76 | 3,593,369.8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2,303,333.76 | 88,566,291.53 |
无形资产摊销 | 88,248,561.63 | 79,612,582.2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8,875.60 | 9,644.3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24,637.06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09,107.07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7,624,214.00 | 52,007,138.0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15,270.91 | -12,530,550.6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78,493.84 | 2,887,935.7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0,418,747.16 | -58,072,139.2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4,447,741.86 | -68,406,053.2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3,047,874.28 | -52,498,527.5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4,586,781.48 | 199,416,681.2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520,912,718.61 | 934,010,330.7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420,348,408.26 | 921,945,486.1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0,564,310.35 | 12,064,844.5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520,912,718.61 | 1,420,348,408.26 |
其中:库存现金 | 7,471.85 | 6,492.5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520,905,246.76 | 1,420,341,915.7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20,912,718.61 | 1,420,348,408.2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注:本期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扣除了不能随时变现的运营保证金。
76、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7、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10,979.92 | 运营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310,979.92 |
78、 外币货币性项目(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79、 套期□适用 √不适用
80、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增值税退税返还 | 25,138,921.46 | 其他收益 | 25,138,921.46 |
日常经费补助 | 711,500.00 | 其他收益 | 711,500.00 |
政府奖励及补偿款 | 1,28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280,000.00 |
税收返还 | 816,800.00 | 营业外收入 | 816,800.00 |
合计 | 27,947,221.46 | 27,947,221.46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适用 √不适用81、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适用 √不适用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自来水生产与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给水工程设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江西省九江市 | 江西省九江市 | 污水处理 | 65%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萍乡市 | 江西省萍乡市 | 污水处理 | 100% | 投资设立 | |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 | 浙江省温州市 | 污水处理 |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 | 浙江省温州市 | 污水处理 | 51% | 投资设立 | |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污水处理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污水处理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昌洪城管道探测技术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地下管线探测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光伏电站开发 | 100% | 投资设立 |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天然气销售与安装 | 5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二次供水工程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车用天然气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辽宁省营口市 | 辽宁省营口市 | 污水处理 | 90% | 投资设立 | |
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江西省九江市 | 江西省九江市 | 污水处理 | 100% | 投资设立 | |
江西赣江新区绿源水务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自来水生产与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49.00% | 50,041,437.95 | 311,775,147.3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 | 292,283,667.63 | 1,251,553,663.19 | 1,543,837,330.82 | 903,012,032.65 | 4,549,487.25 | 907,561,519.90 | 332,337,824.24 | 1,203,307,884.81 | 1,535,645,709.05 | 995,344,852.99 | 4,858,728.93 | 1,000,203,581.92 |
公司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862,088,281.05 | 102,125,383.58 | 102,125,383.58 | 99,859,200.13 | 617,754,842.42 | 76,926,326.23 | 76,926,326.23 | 117,596,771.95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适用 √不适用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适用 □不适用(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适用 √不适用(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8,992,143.44 | 23,540,772.5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2,036,881.26 | 6,728,605.37 |
--净利润 | 2,036,881.26 | 6,728,605.37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036,881.26 | 6,728,605.37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03,069,273.83 | 108,275,559.4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5,206,285.66 | 13,197,943.56 |
--净利润 | 356,374.82 | 12,339,774.44 |
--其他综合收益 | -5,562,660.48 | 858,169.12 |
--综合收益总额 | -5,206,285.66 | 13,197,943.56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市灌婴路99号 | 自来水生产供应 | 12,936.30 | 31.33 | 31.33 |
注: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江西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高新工程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市液化石油气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市公交顺畅客车维修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公交石油站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市红谷隧道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市政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驻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公用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江西华赣创意传播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给排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广润门置业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市自来水广润门物业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市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市琴源山庄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广润门饮品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洪崖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蓝天碧水瑶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新余高新蓝天碧水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江西中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江苏凌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 |
江苏兆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浙江佳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浙江浦东电机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南昌赣江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连成集团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其他 |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其他 |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其他 |
中联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96166客户服务费 | 4,338,239.93 | 8,975,533.17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原材料-聚合铝 | 2,949,553.89 |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原材料-盐酸 | 2,250.00 |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原材料-氯酸钠 | 5,800.00 |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工程物资(水表及配件) | 5,784,140.55 |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 | 工程物资(水表及配件) | 4,610,321.76 | |
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 | 原材料采购-聚合铝 | 4,328,988.30 | |
南昌水业集团给排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物资(球墨管、PPR管等) | 93,304,447.91 | 48,576,816.70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 | 购买远程表 | 7,511,889.17 | 9,805,519.85 |
南昌市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 | 绿化维护费 | 276,157.20 | 230,131.00 |
南昌市自来水广润门物业有限公司 | 综合服务 | 385,371.00 |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广润门饮品有限公司 | 采购矿泉水 | 3,189.00 | |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 工程物资(PCCP管材等) | 5,300,000.00 | 6,083,021.21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采购自来水 | 19,555,120.74 | 24,552,268.65 |
江苏兆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环保设备 | 370,512.82 | |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水泵类相关设备 | 1,891,302.79 | 1,249,860.50 |
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 | 无负压给水设备 | 9,538,785.73 | 6,624,588.82 |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无负压给水设备 | 14,901,890.47 | 9,242,201.70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公司 | 工程施工 | 12,960,510.28 | |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6,541,433.21 | |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设计服务 | 1,113,694.31 |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767,680.32 | |
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机电设备 | 428,155.76 | |
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在线运维费 | 4,520,094.3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2,220,656.40 | 810,969.09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2,204,956.49 | |
江西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5,154,795.36 | |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70,909.09 | 3,182,581.84 |
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700,000.00 | |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2,417,386.89 | 1,845,359.97 |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检测服务 | 4,471.46 | |
江苏兆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材料及设备 | 3,738,109.60 | 6,169,923.82 |
南昌蓝天碧水瑶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170,796.69 | |
新余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520,450.36 |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车用燃气(CNG) | 17,565,423.88 | 16,224,621.51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车用燃气(LNG) | 17,453,443.07 | 10,297,853.50 |
南昌市公交顺畅客车维修有限公司 | 销售车用燃气 | 162,500.00 |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公司 | 工程施工 | 16,143,000.00 | 1,904,350.00 |
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2,541,690.87 | 0.0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水业集团 | 洪城水业 | 其他资产托管 | 2011.1.27 | 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 | 2,147.51 | |
水业集团 | 洪城水业 | 股权托管 | 2011.1.27 | 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 | 30,214.70 | |
水业集团 | 洪城水业 | 其他资产托管 | 2014.5.1 | 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二 | 50,240.45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南昌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办公大楼 | 28,751.35 | 26,135.14 |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设备 | 2,586.21 | |
江西蓝海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大楼 | 57,066.67 | 42,909.9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水业集团 | 土地使用权 | 4,080,012.30 | 4,080,012.30 |
水业集团 | 办公大楼 | 571,998.00 | 571,998.00 |
水业集团 | 办公大楼 | 67,998.00 | 67,998.00 |
水业集团 | 办公用房 | 20,196.00 | 19,278.00 |
公交集团 | 场地 | 1,407,044.10 | 1,360,869.70 |
公交集团 | 办公用房 | 213,893.54 | 405,497.71 |
市政公用集团 | 场地 | 114,395.40 | 114,395.43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2,500.00 | 2017-10-11 | 2018-10-10 | 否 |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1,550.00 | 2018-5-29 | 2019-5-28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1,400.00 | 2014-11-20 | 2019-11-17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1,600.00 | 2015-3-19 | 2019-11-17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6,900.00 | 2015-6-30 | 2021-6-29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7-7-4 | 2018-7-3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7-8-3 | 2018-8-2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8-1-9 | 2019-1-8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7-12-1 | 2018-12-1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8-1-20 | 2019-1-19 | 否 |
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3,521.96 | 2017-4-24 | 2029-12-31 | 否 |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8-5-29 | 2023-5-29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2,130.00 | 2010-6-30 | 2025-6-29 | 否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410.00 | 2010-8-9 | 2025-8-9 | 否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018-1-15 | 2019-1-14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23,000,000.00 | 2015-10-23 | 2035-10-22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17-10-26 | 2018-10-25 | |
拆出 | ||||
温州环联环保有限公司 | 3,080,000.00 | 2018-3-22 | 2019-3-21 | 委托贷款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适用 √不适用(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83.29 | 78.84 |
(8). 其他关联交易□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517,209.89 | 258,604.95 | 517,209.89 | 258,604.95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3,414,364.13 | 520,972.14 | 1,865,658.13 | 352,392.81 |
应收账款 | 江苏兆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7,738,153.37 | 1,445,964.53 | 8,606,608.87 | 1,214,297.89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琴源山庄有限责任公司 | 23,940.00 | 11,970.00 | 23,940.00 | 11,970.00 |
应收账款 | 南昌洪崖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475,871.81 | 237,935.91 | 475,871.81 | 142,761.54 |
应收账款 | 江西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 85,022,621.84 | 8,819,585.36 | 89,493,716.45 | 12,221,617.18 |
应收账款 | 南昌蓝天碧水瑶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8,989.30 | 449.47 | ||
应收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85,000.00 | 38,500.00 | 385,000.00 | 38,500.00 |
应收账款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008,087.33 | 700,404.37 | 1,246,790.38 | 62,339.52 |
应收账款 | 南昌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040,529.80 | 960,243.94 | 17,576,749.80 | 3,222,353.94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政公用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561,754.30 | 53,916.41 | 561,754.30 | 53,916.41 |
应收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7,441.74 | 872.09 | 731,810.86 | 37,462.63 |
应收账款 | 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23,351.76 | 32,335.18 | 2,865,042.63 | 258,935.37 |
应收账款 | 江西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229,200.00 | 114,600.00 | 229,200.00 | 114,600.00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 5,349,462.03 | 267,473.10 | 5,349,462.03 | 267,473.10 |
应收账款 | 新余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520,450.50 | 26,022.53 |
应收账款 | 江苏博恩环境工程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17,200,000.00 | 860,000.00 | 25,200,000.00 | 1,260,000.00 |
应收账款 | 南昌公用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 4,263.93 | 213.2 | ||
预付账款 |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1,136,333.22 | |||
预付账款 | 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 | 313,373.23 | |||
预付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 | 213,325.00 | 213,325.00 | ||
预付账款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24,373.26 | |||
其他应收款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620,254.07 | 138,673.46 | 620,254.07 | 138,673.46 |
其他应收款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3,983.97 | 23,468.84 | 216,426.95 | 13,312.27 |
其他应收款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464,266.92 | 23,213.35 |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1,800.00 | 3,042.00 | 31,800.00 | 3,042.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2,605,084.44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温州环联环保有限公司 | 3,090,266.67 |
(2). 应付项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江西中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32,809.81 | 132,809.81 |
应付账款 | 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07,727.39 | 307,727.39 |
应付账款 |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 3,881,287.00 | 10,425,452.00 |
应付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给排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26,805,200.67 | 38,203,754.82 |
应付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242,281.82 | 166,890.82 |
应付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32,855.12 | 2,032,855.12 |
应付账款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8,095,165.75 | 4,194,585.91 |
应付账款 | 江苏兆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760,901.10 | 10,525,926.12 |
应付账款 | 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912,800.00 | 1,112,800.00 |
应付账款 | 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 | 89,884.10 | |
应付账款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0,000.00 | 140,000.00 |
应付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 | 8,644,935.70 | 6,429,344.00 |
应付账款 | 上海连成集团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65,561.72 | 65,561.72 |
应付账款 |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1,175,929.27 | 173,943.00 |
应付账款 |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5,046,558.85 | 6,397,031.36 |
应付账款 | 南昌赣江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153,730.01 | 153,730.01 |
应付账款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395.80 | 395.80 |
应付账款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24,545,433.18 | 23,577,752.86 |
应付账款 |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57,411.34 | |
应付账款 | 南昌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7,361,001.98 | 21,981,191.70 |
应付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617,358.16 | 618,643.16 |
应付账款 | 南昌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346,718.30 | 1,790,415.80 |
应付账款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1,949,268.77 | 1,834,873.37 |
应付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 | 632,337.00 | 825,445.00 |
预收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633,169.74 | 685,123.10 |
预收账款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2,152.67 | 71,937.59 |
预收账款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43,812.81 | 246,845.38 |
预收账款 | 江苏兆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3,852,360.72 | 2,873,190.72 |
预收账款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606,780.00 | |
预收账款 | 南昌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50,840.50 | |
预收账款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711.62 | |
应付股利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693,389.38 | 11,693,389.38 |
应付股利 | 温州宏泽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93,973.66 | 618,217.50 |
应付股利 |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480,098.31 | - |
应付股利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12,301,382.52 | 12,301,382.52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31,151,010.30 | 26,735,169.71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 259,600.00 | 259,600.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兆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126,732.91 | 115,919.35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 | 647,636.00 | 686,439.00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 | 5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 | 439,319.60 | 31,067.00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8,009,507.88 | 97,041,768.39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 | 170,866.29 | 166,637.05 |
其他应付款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4,234,133.33 | 4,234,133.33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水业集团给排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熊猫机械销售有限公司 | 102,136.75 | 102,136.75 |
其他应付款 | 威尔泵浦制造有限公司 | 599,999.94 | 599,999.94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自来水广润门物业有限公司 | 27.00 | 27.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 | 3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11,000.00 | 21,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70,000.00 | 11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088,645.00 | 743,645.00 |
其他应付款 | 赣江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4,165.08 | 4,165.08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公用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13,411.26 | 13,411.26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44,432.24 |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省洪城一卡通投资有限公司 | 7,964.33 |
7、 关联方承诺□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适用 √不适用十三、 股份支付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1、 重要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适用 √不适用2、 利润分配情况□适用 √不适用3、 销售退回□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适用 √不适用(2). 未来适用法□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期为职工设立企业年金方案,即指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企业年金的实施范围为与本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缴费分为企业缴费和员工个人缴费,企业缴费比例不超过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5%,企业年金计划建立初期个人缴费比例为企业缴费比例的25%,以后年度可逐步提高,最终与企业缴费相匹配。
公司本期企业年金实施范围为社保关系在本部的所有人员,企业缴费比例暂定为5%,个人缴费比例暂定为1%。
5、 终止经营□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5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公司的报告分部分别为:自来水、污水、能源、工程、其他。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自来水板块 | 污水板块 | 能源板块 | 工程板块 | 其他板块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主营业务收入 | 304,667,439.30 | 338,454,034.08 | 1,336,910,284.22 | 437,540,829.92 | 47,939,881.36 | 259,025,794.52 | 2,206,486,674.36 |
二 | 191,191,078. | 232,752,627. | 1,115,281,67 | 389,568,322. | 39,942,86 | 256,350,704. | 1,712,385,86 |
、主营业务成本 | 68 | 58 | 3.71 | 80 | 7.89 | 03 | 6.63 |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393,256.08 | - | - | - | - | - | 2,393,256.08 |
四、资产减值损失 | 2,859,685.26 | 3,983,511.23 | 5,974,373.22 | 1,241,097.65 | 389,469.40 | - | 14,448,136.76 |
五、折旧费和摊销费 | 65,015,552.70 | 95,523,044.87 | 31,624,691.55 | 1,992,508.21 | 104,928.76 | 3,679,955.10 | 190,580,770.99 |
六、利润总额 | 43,643,044.27 | 63,249,245.73 | 146,232,020.34 | 31,699,955.56 | 3,362,758.81 | 3,944,869.68 | 284,242,155.03 |
七、所得税 | 10,312,447.05 | 9,932,149.56 | 40,348,469.01 | 7,924,988.90 | 657,707.20 | 670,538.84 | 68,505,222.88 |
费用 | |||||||
八、净利润 | 33,330,597.22 | 53,317,096.17 | 105,883,551.33 | 23,774,966.66 | 2,705,051.61 | 3,274,330.84 | 215,736,932.15 |
九、资产总额 | 5,363,066,927.23 | 4,049,710,274.27 | 1,729,800,315.46 | 1,190,319,614.77 | 98,793,177.69 | 2,951,371,043.24 | 9,480,319,266.18 |
十、负债总额 | 2,428,647,890.64 | 2,557,983,800.07 | 964,390,388.61 | 954,395,753.24 | 42,597,114.58 | 1,233,471,423.50 | 5,714,543,523.64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1,982,481股中的90,720,000股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9.5亿元、7.062亿元提供质押,质押期限分别为2010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29日、2010年8月9日至2025年8月8日,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302,072.76 | 80.43 | 1,290,608.29 | 15.55 | 7,011,464.47 | 7,254,168.19 | 79.30 | 784,500.24 | 10.81 | 6,469,667.95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20,200.56 | 19.57 | 2,020,200.56 | 100.00 | 1,893,908.20 | 20.70 | 1,893,908.20 | 100.00 | ||
合计 | 10,322,273.32 | 100.00 | 3,310,808.85 | 32.07 | 7,011,464.47 | 9,148,076.39 | 100.00 | 2,678,408.44 | 29.28 | 6,469,667.95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4,106,511.19 | 205,325.56 | 5% |
1至2年 | 2,214,998.91 | 221,499.89 | 10% |
2至3年 | 1,135,102.56 | 340,530.77 | 30% |
3至4年 | 510,386.71 | 255,193.36 | 50% |
4至5年 | 335,073.39 | 268,058.71 | 80% |
5年以上 | 100% | ||
合计 | 8,302,072.76 | 1,290,608.29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江西省军区南昌第一干休所 | 333,363.32 | 3.23 | 16,668.17 |
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 323,226.93 | 3.13 | 16,161.35 |
南昌市副食品厂 | 221,088.56 | 2.14 | 11,054.43 |
江西省绿原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175,443.20 | 1.70 | 8,772.16 |
南昌市机关事务局 | 150,416.79 | 1.46 | 7,520.84 |
合计 | 1,203,538.80 | 11.66 | 60,176.94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2、 其他应收款(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97,130,040.47 | 100.00 | 8,962,367.65 | 1.50 | 588,167,672.82 | 514,164,528.48 | 100.00 | 6,809,367.49 | 1.32 | 507,355,160.99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597,130,040.47 | 100.00 | 8,962,367.65 | 1.50 | 588,167,672.82 | 514,164,528.48 | 100.00 | 6,809,367.49 | 1.32 | 507,355,160.99 |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4,869,347.51 | 1,243,467.38 | 5% |
1至2年 | 197,392.87 | 19,739.29 | 10% |
2至3年 | 4,540,000.00 | 1,362,000.00 | 30% |
3至4年 | 1,960,442.73 | 980,221.37 | 50% |
4至5年 | 5,975,000.00 | 4,780,000.00 | 80% |
5年以上 | 576,939.61 | 576,939.61 | 100% |
合计 | 38,119,122.72 | 8,962,367.65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145,000.00 | |
押金、保证金及质保金 | 17,844,688.87 | 18,163,205.28 |
市财政应返还污水处理手续费 | 15,100,442.73 | 12,700,442.73 |
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 | 19,143,511.55 | 15,927,523.68 |
子公司往来款 | 541,975,661.10 | 466,117,807.34 |
其他 | 2,920,736.22 | 1,255,549.45 |
合计 | 597,130,040.47 | 514,164,528.48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往来款 | 394,011,276.94 | 1年以内 | 65.98 |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往来款 | 68,618,641.59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 | 11.49 | |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往来款 | 35,685,000.00 | 1年以内 | 5.98 | |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往来款 | 25,000,000.00 | 1年以内 | 4.19 | |
南昌市财政局非税征收管理处 | 应返还代收污水处理费手续费 | 15,100,442.73 | 1年以内、2-3年、3-4年 | 2.53 | 2,772,221.37 |
合计 | 538,415,361.26 | 90.17 | 2,772,221.37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591,367,553.31 | 1,591,367,553.31 | 1,583,867,553.31 | 1,583,867,553.31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20,741,417.27 | 120,741,417.27 | 130,496,332.02 | 130,496,332.02 | ||
合计 | 1,712,108,970.58 | 1,712,108,970.58 | 1,714,363,885.33 | 1,714,363,885.33 |
(1) 对子公司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18,514,700.00 | 18,514,700.00 | ||||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16,065,000.00 | 16,065,000.00 | ||||
温洲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4,080,000.00 | 4,080,000.00 | ||||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18,880,261.27 | 18,880,261.27 |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809,189,306.16 | 809,189,306.16 | ||||
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16,147,050.56 | 16,147,050.56 | ||||
南昌洪城管道探测技术有限公司 | 48,649.16 | 48,649.16 | ||||
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3,291,800.00 | 3,291,800.00 | ||||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 21,570,000.00 | 7,500,000.00 | 29,070,000.00 |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304,739,426.99 | 304,739,426.99 | ||||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48,863,887.64 | 48,863,887.64 | ||||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58,437,471.53 | 58,437,471.53 | ||||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122,400,000.00 | 122,400,000.00 | ||||
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11,640,000.00 | 11,640,000.00 | ||||
江西赣江新区绿源水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合计 | 1,583,867,553.31 | 7,500,000.00 | - | 1,591,367,553.3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23,540,772.53 | 2,036,881.26 | 6,585,510.35 | 18,992,143.44 | |||||||
小计 | 23,540,772.53 | 2,036,881.26 | 6,585,510.35 | 18,992,143.44 | |||||||
二、联营企业 | |||||||||||
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97,809,739.67 | 706,323.38 | -5,562,660.48 | 92,953,402.57 | |||||||
西藏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145,819.82 | -349,948.56 | 8,795,871.26 | ||||||||
小计 | 106,955,559.49 | - | - | 356,374.82 | -5,562,660.48 | - | - | - | - | 101,749,273.83 | |
合计 | 130,496,332.02 | - | - | 2,393,256.08 | -5,562,660.48 | - | 6,585,510.35 | - | - | 120,741,417.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96,916,226.01 | 185,713,471.72 | 274,524,402.87 | 181,618,366.56 |
其他业务 | 10,622,175.76 | 3,618,310.41 | 8,773,178.09 | 3,304,996.77 |
合计 | 307,538,401.77 | 189,331,782.13 | 283,297,580.96 | 184,923,363.33 |
5、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393,256.08 | 9,378,544.5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40,853.28 | 3,111,555.2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 |
计量产生的利得 | ||
合计 | 2,534,109.36 | 12,490,099.80 |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09,107.0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120,605.5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57,521.39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164,493.44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82,602.6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66,016.7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1,534,151.6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34,885.30 | |
合计 | 4,813,095.8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返还 | 25,138,921.46 | 本公司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每年均会取得增值税退税款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97 | 0.2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83 | 0.2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
董事长:李钢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8月22日
修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