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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矿业2018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4

公司代码:600532 公司简称:宏达矿业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俞倪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存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存龙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经营管理风险、立案调查风险、未决诉讼风险、环保风险、安全生产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等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二、其他披露事项”“(二)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审慎评估相关风险,科学合理决策,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全面加强公司的成本和风险控制能力,把相关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保证公司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6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0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5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4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宏达矿业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晟天上海晟天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晶茨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淄博宏达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东平宏达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临淄宏达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潍坊万宝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
上海精银上海精银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宏达深圳宏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宏禹上海宏禹矿产品有限公司
上海钧晟上海钧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粤晟石化粤晟(舟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金鼎矿业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齐商银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临淄农商行山东淄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宏啸科技上海宏啸科技有限公司
悦乾投资上海悦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技集团上海中技集团企业有限公司
CHINA ROBOTIC SURGERY GROUPCHINA ROBOTIC SURGERY GROUP U.S. HOLDING, LLC.
中能发展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嘉禾亿苏州嘉禾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圣瀚投资上海圣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欣荣睿武汉欣荣睿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宏达矿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SHANGHAI HONGDA MINING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HONGDA MININ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俞倪荣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顾铁军高欣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2302室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2302室
电话021-68813390021-68813390
传真021-68813500021-68813500
电子信箱info@hdky600532.cominfo@hdky600532.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112-118号5幢203室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00439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2302室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0120
公司网址http://www.hdky600532.com/
电子信箱info@hdky600532.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宏达矿业600532*ST华科

六、 其他有关资料□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919,153,285.22365,146,069.83151.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078,517.86-24,945,361.86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622,284.84-26,973,775.20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6,276,592.4335,031,789.55-2,401.5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86,376,778.311,827,533,692.40-2.25
总资产3,126,515,163.803,025,834,749.273.33
期末总股本516,065,720.00516,065,720.0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05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0.05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05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7-1.32减少0.9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6-1.42减少0.94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2,607,817.53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64,050.5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合计1,543,766.98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对采矿业的投资、开发、管理,矿产品销售,矿山设备及备件备品的购销,采选矿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金属材料及制品、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机电设备及配件、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货物运输代理,仓储、装卸服务(除危险品),煤炭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五家全资子公司临淄宏达、东平宏达、潍坊万宝、上海宏禹、上海钧晟以及一家参股公司金鼎矿业分别从事上述业务。

铁矿石是指含有铁元素并具备开采价值的矿石,根据主要成分的不同,可分为磁铁矿、赤铁矿、褐铁矿、菱铁矿等。铁精粉的主要用途是冶炼钢铁,而钢铁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材料,广泛应用于建筑、机械、汽车、船舶等各个行业。公司选矿主要采用磁选法,但各个矿山矿石中杂质及矿石品位各不相同,因此洗选工艺有一定区别。临淄宏达选矿厂为综合利用矿石中的铜、钴等矿产资源,还同时加入了浮选工序来分离铜和钴。公司生产的铁精粉具有杂质含量较少、含铁品位较高、粒度均匀等特点,是钢铁冶炼理想的原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并增加了主营业务范围,将贸易业务确认为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分别开展了矿产品、化工品等贸易业务,未来公司将继续拓宽贸易渠道,大力发展各类矿产品及化工品等贸易业务,增强公司多元化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915.33万元,上年同期实现营业收入36,514.61万元,同比增长151.7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262.23万元。

(二)报告期内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以铁矿石选矿及铁精粉销售,矿产品、化工品等贸易业务为主。1、公司铁矿石选矿及铁精粉销售业务由供销部统一负责,子公司只负责生产和出货。公司的销售客户主要是周边钢铁企业和铁矿石贸易商,销售价格在综合考虑国内外铁矿石价格走势的基础上,主要参考同处山东地区的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鲁中矿业有限公司的报价,并根据铁精粉品位、杂质含量和客户关系等因素,和客户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对铁矿石贸易商通常采用预收货款的方式进行销售,对钢铁企业会综合评价合作关系和信用情况后,再确定是采用先款后货还是赊销的方式销售。

2、公司结合国内矿产品、化工品价格以及相关客户的实际需求,一方面通过对矿产品、化工品未来价格走势的预估和判断,低价买入高价卖出从而获取贸易差价;另一方面,公司通过与新老客户的密切联络和深度沟通,不断了解和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建立稳定的忠实客户群,保证了稳定的销售渠道。

(三)行业情况说明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6月份我国铁矿石(原产矿)产量为6,550.2万吨,同比下降10.3%;2018年1-6月份我国铁矿石(原产矿)产量累计产量为38,822.1万吨,同比下降1.6%。根据Mysteel网站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266座矿山铁精粉日均产量为39万吨,对比去年同期水平下降了9.61%。

2018年上半年,在采暖季环保限产结束后,钢厂的产能利用率有所提升,受此影响,铁矿石价格曾一度小幅回升,但是环保限产的政策并没有结束,而是变成了根据天气情况变化而适时调整的常态化政策,受到针对钢厂环保限产政策的影响和七月下游钢材需求淡季的不确定性,大部分钢厂无意再提高对于铁矿石的补库 需求,铁矿石价格失去了上涨的刚性驱动因素。此外,从去年钢铁市场供给侧改革以来,打击地条钢,全国高炉开工率总体趋势稳步下滑,铁矿石总体供大于求的市场趋势仍将持续。受上述综合因素影响,2018年下半年铁矿石价格整体将以小幅波动运行为主。

2018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形势较2017年有所弱化,我国面临的外部环境不利因素增多。美国对全球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频繁对中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发起贸易争端,扰乱了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2018年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4.12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9%。其中,出口7.51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9%;进口6.61万亿元,增长11.5%;贸易顺差9,013.2亿元,较去年同期收窄26.7%。总的来看,上半年我国外贸进出口稳中有进,但国际环境不稳定不

确定性提升,未来我国外贸进出口平稳运行将面临一些挑战。公司目前所从事的矿产品、化工品等相关贸易业务为国内贸易,受上述国际贸易环境影响相对较小,公司未来将运用现有资源,加大投入,对相关行业进行整合、改进和创新,力图解决国内大宗商品交易中存在的安全保障与效率难题,帮助上下游客户专注于自身核心业务,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

(关于行业情况说明的相关参考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统计数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统计数据;3、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统计数据;4、Mysteel网站统计数据;5、铁矿网统计数据;6、wind资讯数据)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适用 □不适用

(一)优化管理团队,提高决策水平公司目前拥有一支熟悉行业情况和公司状况的管理团队,核心管理团队不仅能针对当前的国际形势和国内政策制定出适合企业发展的正确决策,也能及时根据市场的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对既定方针作出有针对性的调整。同时,公司管理层适时地完善部门设置,调整组织架构,配置相关专业人才,提高公司的决策水平。

(二)健全管理体系,保证生产安全公司结合内控管理要求,不断修订、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表单,完善了设备设施检修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了设备设施检修工作的规范管理。通过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各岗位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等措施,使各生产流程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从而实现了人、机、物、环境始终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推动了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子公司矿山根据安全实际特点,突出重点,尤其是对重要生产环节、要素,重点监督、重点治理。积极开展、落实各种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安全文化活动,有效促进了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三)发挥平台优势,吸引优秀人才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构建稳定的人才储备并保证人才梯队的活跃力,公司持续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力度,从完善岗位设置入手,构建良好的员工成长通道,充分调动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同时优化用人机制,始终坚持“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随着年初基建等相关行业的回暖复苏,基础设施建设对钢材的需求量增大,钢铁价格有所回升,刺激了铁矿石价格短期内的小幅上涨,但此后一段时间,受到针对钢厂环保限产政策的影响和七月下游钢材需求淡季的不确定性,大部分钢厂无意再提高对于铁矿石的补库需求,铁矿石价格失去了上涨的刚性驱动因素。

2018年5月,全国生铁产量环比增加738万吨,而铁矿石进口环比增加1,122万吨,远远超过生铁增产的需求,这表明了国内铁矿石市场供大于求的态势依然严峻。2018年6月15日,美国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500亿美元、涉及1,102种商品加征25%关税,其中包括与中国制造2025年计划有关的钢铁产品,上述政策将对我国直接出口或间接出口的钢铁产品造成影响,后期钢铁产品将面临较大出口压力,从而导致国内各大钢厂减少对铁矿石需求量,造成铁矿石价格下滑。

面对上述铁矿石行业发展现状,公司报告期内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和战略,在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的同时,保证了公司主业的平稳运行。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312,651.52万元,同比增加12.34%;净资产178,637.68万元,同比减少5.07%;实现营业收入91,915.33万元,同比增加151.7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262.2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战略,审慎评估经营管理中面临的相关风险,保障了主营业务的平稳运行。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分别增加了供应链管理,金属材料及制品、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机电设备及配件、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货物运输代理,仓储、装卸服务(除危险品),煤炭经营等业务,上述业务为公司带来营业收入89,582万元,公司参股公司金鼎矿业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7,539.66万元,同比减少36.35%,为公司带来投资收益909.99万元,同比减少62.03%。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平宏达及潍坊万宝因铁矿石品位较低,开采成本高,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为了防止亏损面扩大,有效控制生产成本,2016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采矿业务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按照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政府办公室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7〕110号)、《淄博市2017年度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调控措施实施方案》(淄政办字〔2017〕120号)相关政策,要求临淄区相关工业企业停止生产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14号公告。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的减排通知,为实现在规定时间内停止排放,停止运输,原材物料密闭储存,厂区清洁无积尘的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淄宏达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停产,具体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2018-017号、2018-021号公告。报告期内,临淄宏达已恢复生产。

(三)2017年1月,公司与悦乾投资共同对宏啸科技进行增资,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宏啸科技累计增资人民币8.1亿元,持有宏啸科技30%的股权。2017年1月17日,宏啸科技等交易相关方签订了《股份收购协议》,通过宏啸科技收购美国MIVIP HEALTHCARE HOLDINGS, LLC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80%股权,交易对价预计为全额现金支付不超过30,000万美元。后交易相关方积极推进该投资项目进展,完成了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审查和美国反垄断审查(HSR),并将首付款1.12亿美元划至境外双方共管账户,关于上述本公司参股公司对外投资的具体内容及相关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司2017-001号、2017-012号、2017-046号、2017-056号公告。

2018年1月8日,本公司参股公司宏啸科技已经完成标的公司股权交割等相关工作。股权交割完成后,宏啸科技合计持有美国MIVIP HEALTHCARE HOLDINGS, LLC公司80%股权。因本公司持有宏啸科技30%股权,因此,本公司通过宏啸科技间接持有美国MIVIP HEALTHCARE HOLDINGS, LLC公司24%股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8-001号公告。

报告期内,宏啸科技实现营业收入44,133.08万元,为公司带来投资收益2,171.99万元(未经审计)。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919,153,285.22365,146,069.83151.72
营业成本900,731,476.77327,998,842.07174.61
销售费用231,431.13177,297.6130.53
管理费用56,939,094.7464,897,243.48-12.26
财务费用24,754,936.0918,902,204.0030.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6,276,592.4335,031,789.55-2,401.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5,792.47-552,833,474.73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49,068.64-120,695,948.75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开展矿产品、化工品等贸易业务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开展矿产品、化工品等贸易业务导致主营业务成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借款利息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内开展矿产品、化工品等贸易业务预付货款增加及尚未达到合同约定收款期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支付宏啸科技投资款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将上年同期的3个月以上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本期调至“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114,146,193.283.65988,405,137.4932.67-88.45注1
应收账款311,332,395.839.964,874,250.650.166,287.29注2
预付款项634,544,412.9620.3049,862,475.161.651,172.59注3
其他应收款19,360,946.580.6214,055,846.370.4637.74注4
存货106,785,972.613.4226,591,879.910.88301.57注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855,421.890.1619,881,441.840.66-75.58注6
其他流动资产15,991,207.400.518,148,315.800.2796.25注7
应付账款149,859,442.474.79112,311,544.143.7133.43注8
预收款项130,333,230.594.17678,480.400.0219,109.58注9
应付职工薪酬29,483,721.890.9410,891,161.730.36170.71注10

其他说明

注1:货币资金报告期期末余额为114,146,193.28元,比上年年末减少88.45%,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开展矿产品、化工品等贸易业务支付采购预付款所致。
注2:应收账款报告期期末余额为311,332,395.83元,比上年年末增加6,287.29%,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开展矿产品、化工品等贸易业务尚未达到合同约定收款期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注3:预付款项报告期期末余额为634,544,412.96元,比上年年末增加1,172.59%,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开展矿产品、化工品等贸易业务预付货款所致。
注4: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期末余额为19,360,946.58元,比上年年末增加37.74%,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新增办公楼租赁押金所致。
注5:存货报告期期末余额为106,785,972.61元,比上年年末增加301.57%,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开展矿产品、化工品等贸易业务购入货物形成库存所致。
注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期末余额为4,855,421.89元,比上年年末减少75.58%,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融资租赁到期保证金冲抵贷款本金所致。
注7: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期末余额为15,991,207.40元,比上年年末增加96.25%,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增加重分类至此项目所致。
注8:应付账款报告期期末余额为149,859,442.47元,比上年年末增加33.43%,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开展矿产品、化工品等贸易业务新增供应商欠款所致。
注9:预收款项报告期期末余额为130,333,230.59元,比上年年末增加19,109.58%,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开展矿产品、化工品等贸易业务,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注10: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期末余额为29,483,721.89元,比上年年末增加170.71%,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已计提应付职工薪酬尚未支付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元)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5,105,742.30环境治理保证金及司法冻结的银行存款(注1)
固定资产46,835,522.49因诉讼事项被查封的房屋及建筑物(注2)
固定资产140,983,873.03为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固定资产(注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94,020,000.00长期借款质押担保(注4)
合计306,945,137.82

注:

1、货币资金受限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1、货币资金”。

2、固定资产受限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十六、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3、2017年8月,临淄宏达与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由临淄宏达以其所拥有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提供抵押担保。

4、2016年11月,公司向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借款12,000.00万元,公司以持有的3,918.46万股齐商银行股份提供质押担保。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持有临淄农商行29,172,832股股份和齐商银行39,184,640股股份。

(2)2017年1月,公司与悦乾投资共同对宏啸科技进行增资,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宏啸科技累计增资人民币8.1亿元,持有宏啸科技30%的股权。2017年1月17日,宏啸科技等交易相关方签订了《股份收购协议》,通过宏啸科技收购美国MIVIP HEALTHCARE HOLDINGS, LLC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80%股权,交易对价预计为全额现金支付不超过30,000万美元。后交易相关方积极推进该投资项目进展,完成了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审查和美国反垄断审查(HSR),并将首付款1.12亿美元划至境外双方共管账户,关于上述本公司参股公司对外投资的具体内容及相关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司2017-001号、2017-012号、2017-046号、2017-056号公告。

2018年1月8日,本公司参股公司宏啸科技已经完成标的公司股权交割等相关工作。股权交割完成后,宏啸科技合计持有美国MIVIP HEALTHCARE HOLDINGS, LLC公司80%股权。因本公司持有宏啸科技30%股权,因此,本公司通过宏啸科技间接持有美国MIVIP HEALTHCARE HOLDINGS, LLC公司24%股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8-001号公告。

报告期内,宏啸科技实现营业收入44,133.08万元,为公司带来投资收益2,171.99万元(未经审计)。

(3)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淄宏达持有金鼎矿业30%股权,报告期内,金鼎矿业实现营业收入17,539.66万元,为公司带来投资收益909.99万元(未经审计)。

(1) 重大的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2017年1月,公司与悦乾投资共同对宏啸科技进行增资,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宏啸科技累计增资人民币8.1亿元,持有宏啸科技30%的股权。2017年1月17日,宏啸科技等交易相关方签订了《股份收购协议》,通过宏啸科技收购美国MIVIP HEALTHCARE HOLDINGS, LLC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80%股权,交易对价预计为全额现金支付不超过30,000万美元。后交易相关方积极推进该投资项目进展,完成了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审查和美国反垄断审查(HSR),并将首付款1.12亿美元划至境外双方共管账户,关于上述本公司参股公司对外投资的具体内容及相关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司2017-001号、2017-012号、2017-046号、2017-056号公告。

2018年1月8日,本公司参股公司宏啸科技已经完成标的公司股权交割等相关工作。股权交割完成后,宏啸科技合计持有美国MIVIP HEALTHCARE HOLDINGS, LLC公司80%股权。因本公司持有宏啸科技30%股权,因此,本公司通过宏啸科技间接持有美国MIVIP HEALTHCARE HOLDINGS, LLC公司24%股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8-001号公告。

报告期内,宏啸科技实现营业收入44,133.08万元,为公司带来投资收益2,171.99万元(未经审计)。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有八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上海精银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宏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宏禹矿产品有限公司、上海钧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粤晟(舟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两家参股公司: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宏啸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各子公司及联营公司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关联关系
临淄宏达152,372.7787,292.2765,080.502,333.07239.63全资子公司
东平宏达69,388.0778,243.27-8,855.200.25-3,027.76全资子公司
潍坊万宝12,556.4925,272.03-12,715.54--372.48全资子公司
上海精银20,065.3720,265.78-200.41--52.95全资子公司
深圳宏达24,293.0524,495.90-202.85--203.91全资子公司
上海宏禹64,996.3064,952.5643.7450,763.684.01全资子公司
上海钧晟102,526.29102,490.7235.5738,818.3235.57全资子公司
粤晟石化-----全资子公司
金鼎矿业54,123.4910,081.2344,042.2617,539.663,350.97参股公司(持股30%)
宏啸科技134,912.8912,061.90122,850.9944,133.087,239.97参股公司(持股30%)

注:公司各子公司及联营公司的其他相关情况参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受到针对钢厂环保限产政策的影响和七月下游钢材需求淡季的不确定性,大部分钢厂无意再提高对于铁矿石的补库需求,铁矿石价格失去了上涨的刚性驱动因素。同时,美国对中国实行的关税加征政策将对我国直接出口或间接出口的钢铁产品造成影响,后期钢铁产品将面临较大出口压力,从而导致国内各大钢厂减少对铁矿石需求量,造成铁矿石价格下滑。预计将来铁矿石价格将继续维持在低位波动。同时,公司将继续开展各类矿产品、化工品等贸易业务,以减少亏损。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主营业务累计净利润仍为负。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适用 □不适用

1、经营管理风险。受到针对钢厂环保限产政策的影响和七月下游钢材需求淡季的不确定性,大部分钢厂无意再提高对于铁矿石的补库需求,铁矿石价格失去了上涨的刚性驱动因素。同时,美国对中国实行的关税加征政策将对我国直接出口或间接出口的钢铁产品造成影响,后期钢铁产品将面临较大出口压力,从而导致国内各大钢厂减少对铁矿石需求量,造成铁矿石价格下滑,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负面影响。

2、立案调查风险。2018年4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80631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未决诉讼风险。2018年1月以来,公司陆续披露多起诉讼事项,涉及借款及担保纠纷,并已根据收到的相关法律文书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不排除后续可能还会出现类似的涉诉事

项。公司将会同律师等专业人员积极应对相关诉讼事项,如果法院最终认定公司应当承担还款及担保责任或者依法应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将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环保风险。环保的投入和运营是铁矿石企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目前的环保设备及运营基本符合国家标准及排放要求,但国家对环保的要求标准逐步提高,环保标准的提高将增加公司环保投入和运营的压力,增加生产成本。

5、安全生产风险。公司铁矿石生产作业覆盖运输、通风、用电管理、防水管理、上山作业等多个高风险环节,存在一定安全生产风险。

6、股价波动风险。公司的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企业经营业绩,还受国际国内政治形势、宏观经济周期、利率及资金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影响,同时还受到投资者心理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我国证券市场近年来发展迅速,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我国仍然处于新兴市场阶段,存在着因投机或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公司股票价格偏离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的风险,使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遭受损失。

综上,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审慎评估相关风险,科学合理决策,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全面加强公司的成本和风险控制能力,把相关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保证公司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 其他披露事项□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05-15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8-033号公告2018-05-16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06-20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8-044号公告2018-06-21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以现场记名结合网络投票的形式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崔之火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共计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9,216,0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4%,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以现场记名结合网络投票的形式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崔之火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共计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1,864,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8%,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选举监事的议案》,选举俞倪荣先生、卢奋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郝军先生、刘文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郭伟亮先生、曲燕娜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每10股转增数(股)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其他俞倪荣就上海晟天通过协议受让上海晶茨100%股权事宜,本人承诺:在上海晶茨完成本次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本人不处置目前持有的上海晟天65%的股权。2018年1月18日起24个月内
其他谢雨彤就上海晟天通过协议受让上海晶茨100%股权事宜,本人承诺:在上海晶茨完成本次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本人不处置目前持有的上海晟天35%的股权。2018年1月18日起24个月内
其他俞倪荣、谢雨彤就上海晟天通过协议受让上海晶茨100%股权事宜,为了保护宏达矿业的合法利益及其独立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承诺:本人成为宏达矿业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宏达矿业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具体承诺如下:(一)保持与宏达矿业人员之间的独立:1.宏达矿业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宏达矿业专职工作,不在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兼任除董事以外的行政职务,继续保持宏达矿业人员的独立性;2.宏达矿业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二)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宏达矿业之间资产独立:1.宏达矿业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能处于宏达矿业的控制之下,并为宏达矿业独立拥有和运营;2.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当为实际控制人期间
前没有、之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宏达矿业的资金、资产;3.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宏达矿业的资产为自身的债务提供担保。(三)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宏达矿业之间继续保持财务独立:1.宏达矿业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宏达矿业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宏达矿业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共享一个银行账户;4.宏达矿业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宏达矿业的资金使用调度;5.宏达矿业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处兼职或领取报酬;6.宏达矿业依法独立纳税。(四)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宏达矿业之间机构独立:1.宏达矿业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宏达矿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宏达矿业之间业务独立:1.宏达矿业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本人除作为上海晟天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宏达矿业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解决同业竞争俞倪荣、谢雨彤就上海晟天通过协议受让上海晶茨100%股权事宜,为避免未来可能与宏达矿业之间产生的同业竞争,本人承诺,在本人成为宏达矿业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下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宏达矿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以确保宏达矿业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具体承诺如下:1.本人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划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为实际控制人期间
原则,将在三年内逐步采取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使上海寰亚电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开展与宏达矿业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2.本人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现有(除寰亚电力外)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宏达矿业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3.对于宏达矿业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人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宏达矿业及其子公司及宏达矿业及其子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解决关联交易俞倪荣、谢雨彤就上海晟天通过协议受让上海晶茨100%股权事宜,为减少并规范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未来可能与宏达矿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确保宏达矿业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人在成为宏达矿业实际控制人期间,承诺:1.不利用自身为宏达矿业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宏达矿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优先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为宏达矿业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宏达矿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杜绝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非法占用宏达矿业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宏达矿业违规向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业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不与宏达矿业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宏达矿业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保证:(1)督促宏达矿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宏达矿业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本人并将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为实际控制人期间
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宏达矿业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宏达矿业利益的行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宏达矿业章程的规定,督促宏达矿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其他上海晟天就上海晟天通过协议受让上海晶茨100%股权事宜,本公司承诺:在上海晶茨完成本次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本公司不处置本次交易取得的上海晶茨股权。2018年1月18日起24个月内
其他上海晟天上海晟天承诺:1.通过协议受让上海晶茨100%股权所涉及的资金均为上海晟天合法自有资金以及上海晟天实际控制人俞倪荣、谢雨彤向上海晟天提供的借款;2.上海晟天受让上海晶茨股权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宏达矿业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本次受让的宏达矿业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为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期间
其他上海晟天就上海晟天通过协议受让上海晶茨100%股权事宜,为了保护宏达矿业的合法利益及独立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上海晟天通过上海晶茨间接控股宏达矿业期间,上海晟天承诺,将保证宏达矿业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并具体承诺如下:(一)保持与宏达矿业人员之间的独立:1.宏达矿业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宏达矿业专职工作,不在上海晟天兼任除董事以外的行政职务,继续保持宏达矿业人员的独立性;2.宏达矿业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公司之间完全独立。(二)上海晟天与宏达矿业之间资产独立:1.宏达矿业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能处于宏达矿业的控制之下,并为宏达矿业独立为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期间
拥有和运营;2.上海晟天当前没有、之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宏达矿业的资金、资产;3.上海晟天将不以宏达矿业的资产为自身的债务提供担保。(三)上海晟天与宏达矿业之间继续保持财务独立:1.宏达矿业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宏达矿业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宏达矿业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上海晟天共享一个银行账户;4.宏达矿业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上海晟天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宏达矿业的资金使用调度;5.宏达矿业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上海晟天处兼职或领取报酬;6.宏达矿业依法独立纳税。(四)上海晟天与宏达矿业之间机构独立:1.宏达矿业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宏达矿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上海晟天与宏达矿业之间业务独立:1.宏达矿业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上海晟天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宏达矿业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解决同业竞争上海晟天就上海晟天通过协议受让上海晶茨100%股权事宜,为避免未来可能与宏达矿业之间产生的同业竞争,上海晟天承诺,在通过上海晶茨间接控股宏达矿业期间,不从事与宏达矿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以确保宏达矿业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具体承诺如下:1.自2018年1月22日起,上海晟天未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宏达矿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采取合法及有效地措施,促使上海晟天现有或将来成立的为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期间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上海晟天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宏达矿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3.如(包括上海晟天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他受上海晟天控制的企业)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宏达矿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将立即通知宏达矿业,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宏达矿业。若宏达矿业无法从事该业务,也将该商业机会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不从事与宏达矿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4.对于宏达矿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实际控制人损害宏达矿业及宏达矿业中小股东的利益。
解决关联交易上海晟天就上海晟天通过协议受让上海晶茨100%股权事宜,为减少并规范上海晟天及所控制的企业未来可能与宏达矿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确保宏达矿业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上海晟天通过上海晶茨间接控股宏达矿业期间,承诺:1.不利用自身对宏达矿业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宏达矿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上海晟天优先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宏达矿业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宏达矿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杜绝上海晟天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非法占用宏达矿业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宏达矿业违规向上海晟天及其所控制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上海晟天及所控制的企业不与宏达矿业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宏达矿业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上海晟天保证:(1)督促宏达矿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宏达矿业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上海晟天并将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为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期间
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宏达矿业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宏达矿业利益的行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宏达矿业章程的规定,督促宏达矿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其他上海晶茨就上海晟天通过协议受让上海晶茨100%股权事宜,本公司承诺:在上海晶茨完成本次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上海晶茨不处置目前持有的宏达矿业的135,142,264股股份。2018年1月18日起24个月内
其他上海晶茨本公司承诺受让梁秀红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后,上市公司仍将按原有的生产经营策略继续发展,不会因为上海晶茨成为第一大股东而对上市公司后续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公司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为控股股东期间
其他上海晶茨本承诺人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后,承诺不会损害宏达矿业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与宏达矿业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宏达矿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承诺人承担。为控股股东期间
解决同业竞争上海晶茨本承诺人目前不存在从事与宏达矿业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为避免将来产生同业竞争,本承诺人承诺如下:一、本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宏达矿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而与宏达矿业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宏达矿业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二、本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投资与宏达矿业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以避免对宏达矿业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三、本承诺人将不利用宏达矿业的股东身份进行损害宏达矿为控股股东期间
业及宏达矿业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宏达矿业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解决关联交易上海晶茨本承诺人在作为宏达矿业5%以上股东期间,本承诺人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宏达矿业间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本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宏达矿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时,将继续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一般商业原则,依照市场经济规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依法签订协议,保证交易价格的透明、公允、合理,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宏达矿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将督促宏达矿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宏达矿业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如果本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所作承诺及保证,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由此造成宏达矿业及其他股东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控股股东期间
其他颜静刚本人承诺作为上海晶茨的实际控制人,不会损害宏达矿业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与宏达矿业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宏达矿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承诺人承担。为实际控制人期间
其他颜静刚本人承诺作为上海晶茨的实际控制人,上海晶茨受让梁秀红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后,上市公司仍将按原有的生产经营策略继续发展,不会因为上海晶茨成为第一大股东而对上市公司后续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为实际控制人期间
其他颜静刚本人承诺:一、若中技集团自有资金及合法筹集的资金不足以支持上海晶茨支付股份转让款的,本人将通过向上海晶茨增资及提供借款的方式予以补足。二、本人保证上述增资及借款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向其他第三方募集的情况,也不存在代持、结构化安排、通过资管产品或有限合伙等形式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况。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为实际控制人期间
解决同业竞争颜静刚本承诺人目前不存在从事与宏达矿业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为避免将来产生同业竞争,本承诺人承诺如下:一、本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宏达矿业及宏达矿业控制的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而与宏达矿业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形,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宏达矿业及宏达矿业控股子公司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二、本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投资与宏达矿业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以避免对宏达矿业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三、本承诺人将不利用宏达矿业的股东身份进行损害宏达矿业及宏达矿业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宏达矿业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为实际控制人期间
解决关联交易颜静刚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在作为持有宏达矿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本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宏达矿业间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本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宏达矿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时,将继续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一般商业原则,依照市场经济规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依法签订协议,保证交易价格的透明、为实际控制人期间
公允、合理,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宏达矿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将督促宏达矿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宏达矿业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如果本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所作承诺及保证,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由此造成宏达矿业及其他股东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其他梁秀红本人承诺:上海晶茨之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系本人配偶,鉴于上述关系,本人承诺并保证,在股权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交割完成后,就股份转让中上海晶茨尚未付清的股份转让款,本人将避免纠纷且本人放弃针对标的股份所有权的一切诉权或追索权,本人亦不会对上海晶茨持有的标的股份采取任何查封、冻结、扣押、请求司法划转措施,以保障颜静刚所实际控制的上海晶茨持有宏达矿业股份的稳定性。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与实际控制人为一致行动人期间
其他中技集团上海晶茨受让梁秀红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后,本承诺人不会损害宏达矿业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与宏达矿业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宏达矿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承诺人承担。为控股股东母公司期间
其他中技集团本承诺人承诺:一、中技集团将以增资及借款的方式保证全资子公司上海晶茨具备充足的资金完成受让梁秀红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二、中技集团保证上述增资及借款的资金来源于中技集团的自有资金、股东借款或合法筹集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向前述情形外的其他第三方募集的情况,也不存在代持、结构化安排、通过资管产品或有限合伙等形式或者直为控股股东母公司期间
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况(中技集团的股东、中技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中技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非上市的企业除外)。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公司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解决同业竞争中技集团本承诺人目前不存在从事与宏达矿业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为避免将来产生同业竞争,本承诺人承诺如下:一、本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宏达矿业及宏达矿业控制的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而与宏达矿业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形,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宏达矿业及宏达矿业控股子公司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二、本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投资与宏达矿业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以避免对宏达矿业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三、本承诺人将不利用宏达矿业的股东身份进行损害宏达矿业及宏达矿业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宏达矿业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为控股股东母公司期间
解决关联交易中技集团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在作为持有宏达矿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本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宏达矿业间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本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宏达矿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时,将继续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一般商业原则,依照市场经济规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依法签订协议,保证交易价格的透明、公允、合理,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宏达矿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将督促宏达矿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宏为控股股东母公司期间
达矿业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如果本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所作承诺及保证,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由此造成宏达矿业及其他股东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中能发展、嘉禾亿、圣瀚投资、欣荣睿、冯美娟、陈晓晖、王德琦、孙利、温晓宁、侯维才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自2015年8月27日起36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注1
其他承诺其他颜静刚就本人于2018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事宜,本人承诺:如因本人个人违反证券、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导致宏达矿业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均由本人在宏达矿业承担责任后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宏达矿业予以赔偿。不适用
其他承诺其他中技集团就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于2018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事宜,中技集团承诺:如因颜静刚个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导致宏达矿业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由颜静刚在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宏达矿业赔偿,中技集团将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颜静刚未能足额赔偿,中技集团将在宏达矿业承担责任后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宏达矿业予以赔偿。不适用
其他承诺其他上海晟天就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于2018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事宜,上海晟天承诺:如因颜静刚个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导致宏达矿业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由颜静刚在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宏达矿业赔偿,上海晟天将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颜静刚未能足额赔偿,上海晟天将在宏达矿业承担责任后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宏达矿业予以赔偿。不适用

注1:承诺人侯维才原持有宏达矿业6,241,214股限售股股份,2016年因涉诉事项,其中6,000,000股限售股股份被司法机关强制执行过户予股东吴会林,参见《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截至本报告期末,承诺人侯维才尚持有公司241,214股限售股股份,股东吴会林持有公司6,000,000股限售股股份,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份而限售的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同时其他承诺人报告期内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股份亦未发生变化。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7年度聘请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众华所向本公司提交了《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众会字(2018)第3978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及强调事项段说明及进展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一)涉及诉讼纠纷案件1、情况描述(1)资产负债表日后宏达矿业已收到法院送达的6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诉讼资料。其中4个案件宏达矿业为共同借款人,借款本金共计11,750万元;2个案件宏达矿业为单一借款人,借款本金共计6,450万元。上述6笔借款,借款主体均指定了收款人。经宏达矿业内部自查,公司内部未提交过这些借款协议的用印审批,也未查见用印记录;未发现公司收到上述借款并进行会计处理。

(2)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公告网等网站上查询到的信息显示,资产负债表日后宏达矿业涉及其他6起案件纠纷,宏达矿业表示公司未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诉讼资料。截至审计报告日,上述6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通过网站查询了解到的其他案件信息有限,无法得知其他案件的具体情况。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相关诉讼纠纷的真实性、准确性,宏达矿业是否还存在其他潜在纠纷,以及前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非标准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变化及说明针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报告中涉及的诉讼事项,报告期内其变化情况说明如下:

(1)原告万某峰、万某志、李某升、万某云、刘某娟、冯某、鞠某琼、陈某磬、邵某雄因借贷纠纷将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还本付息。经公司内部核查,公司与万某峰、万某志、李某升、万某云、刘某娟、冯某、鞠某琼、陈某磬、邵某雄之间不存在借款事项。公司将会同律师等专业人员积极应对上述诉讼事项,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15号、2018-019号、2018-032号公告。

(2)公司与浙江轻机实业有限公司诉讼案件所涉及金额449,702.97元,未达到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披露标准,因此公司未进行披露。目前该案件已开庭宣判,杭州富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浙江轻机实业有限公司诉讼请求,判定公司胜诉。

(3)针对冯某、王某、丁某所涉的3个诉讼事项,公司均未收到相关诉讼资料,如公司收到相关案件的诉讼材料,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报告期内发生的其他涉诉事项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因金融合同纠纷将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对恒丰银行主张的所谓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事宜,毫不知情。自公司获悉与恒丰银行的涉诉事项后,公司积极进行自查,没有发现对恒丰银行所称的《保证合同》进行用印的记录,亦没有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代表公司签署与相关担保有关的任何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从未收到对相关争议担保进行审议的任何提议或议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亦从未对相关争议担保进行过任何审议,亦没有作出过任何决议。

同时,公司对上述《保证合同》签订前印章使用情况也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询,不

存在内部人员私自使用公司印章的情形。目前,因上述涉诉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无法对上述案涉担保事项的真实性作出判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40号、2018-050号公告。

(二)涉及大额资金往来的事项1、情况描述(1)2017年度宏达矿业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淄宏达)、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万宝)与13家公司分别签订了购销合同,并在合同订立后全额支付款项,资金流出累计共13.34亿元,宏达矿业未将前述13家公司识别为关联方。款项支付后,宏达矿业及相关子公司又与前述13家公司签订了解除购销合同协议书,并收回款项。

上述大额资金支付均未实现交易目的。我们电话联系13家公司确认现场访谈事宜,但是11家公司回复表示不接受现场走访,其余2家公司未能取得联系,现场访谈审计程序受到限制。因此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宏达矿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临淄宏达与潍坊万宝与上述13家公司之间大额资金往来的真实目的和性质、宏达矿业与上述13家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前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宏达矿业下属全资子公司潍坊万宝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向上海晶投实业有限公司预付货款金额为45,550,423.62元。双方于2017年6月签订采购合同,但之后采购合同一直未执行。

资产负债表日后,潍坊万宝未与上海晶投实业有限公司完成交易,票据亦未收回。上海晶投实业有限公司包含在上述13家公司之内,现场访谈审计程序受到限制。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上述款项的性质,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3)截至审计报告签发日,宏达矿业期后定期存款转入活期账户后有发生大额资金支付,涉及金额2.64亿元。其中宏达矿业下属全资子公司临淄宏达1.8亿元定期存款在2018年1月31日转入活期账户后即发生对外划款;宏达矿业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精银医疗管理有限公司0.85亿元定期存款在2018年4月1日转入活期账户后即发生对外划款。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宏达矿业下属相关子公司对外提供大额资金拆借,我们无法判断该资金支付的真实用途及性质,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非标准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变化及说明(1)上述相关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由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建议开展的,相关交易对方亦是由其介绍给公司。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在与相关交易对象发生交易之前,均对相关交易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了核查,查阅了相关交易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并对交易对方的股东信息及董监高人员进行核查后,未发现和取得相关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证据。因此,公司在履行了相应业务决策及审批程序后,与相关交易对方开展了上述交易。

在2017年年度报告出具前,公司聘请了大沧海(上海)律师事务所对在2017年度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大额资金往来的交易对象是否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进行核查。大沧海(上海)律师事务所通过查阅工商登记资料与信息,向宏达矿业及其控股股东和公司董监高进行了询证,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出具了《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十三家公司关联关系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亦未发现相关交易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证据。

针对上述交易存在的问题,公司完善了供应商的管理和遴选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评价和档案管理等工作,以提高业务开展的有效性和科学性,保证相关业务顺利有效进行。

(2)截至目前,上述预付上海晶投的商业承兑汇票已到期,公司已向上海晶投发出律师函,要求返还该笔预付款项。若上海晶投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归还相关款项,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权益。

(3)公司本报告期内发生了相关贸易业务及借款业务,涉及金额约2.64亿元,其中贸易业务涉及金额约0.85亿元,借款业务涉及金额约1.79亿元,截至目前,上述款项已全部收回,未对财务报表产生不利影响。

二、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一)情况描述

宏达矿业于2018年4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80631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截至审计报告签发日,该立案调查尚未有结论性意见。(二)非标准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变化及说明2018年4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80631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就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调查相关事项,此前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原间接控股股东中技集团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晟天作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如下:

(1)颜静刚承诺:如因本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导致宏达矿业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均由本人在宏达矿业承担责任后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宏达矿业予以赔偿。

(2)中技集团进一步承诺:对颜静刚先生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颜静刚先生未在前述期限内向宏达矿业足额赔偿的,中技集团将在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宏达矿业予以赔偿。

(3)上海晟天进一步承诺:对颜静刚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颜静刚未在前述期限内向上市公司足额赔偿的,上海晟天将在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上市公司予以赔偿。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诉公司原控股股东淄博宏达前次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超期未履行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12号公告
公司与万某峰、万某志、李某升、万某云等人借贷纠纷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15号公告
公司与刘某娟的借贷纠纷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19号公告
公司与鞠某琼、陈某磬的借贷纠纷事项及邵某雄申请诉讼前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32号公告
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的借款合同纠纷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40号公告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1月17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8028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03号公告。

2、就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被中国证监会调查相关事项,此前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原间接控股股东中技集团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晟天作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如下:

(1)颜静刚承诺:如因本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导致宏达矿业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均由本人在宏达矿业承担责任后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宏达矿业予以赔偿。

(2)中技集团进一步承诺:对颜静刚先生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颜静刚先生未在前述期限内向宏达矿业足额赔偿的,中技集团将在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宏达矿业予以赔偿。

(3)上海晟天进一步承诺:对颜静刚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颜静刚未在前述期限内向上市公司足额赔偿的,上海晟天将在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上市公司予以赔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11号公告。3、2018年4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80631号),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22号公告。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关联交易 结算方式
金鼎矿业联营公司购买商品购铁矿石市场价格11,535,718.46100银行存款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金鼎矿业联营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市场价格13,016,654.59100应收应付抵销后差额支付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是否存在反担保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12,000.0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19,553.86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31,553.86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7.6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4,865.84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4,865.84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目前,公司因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协商调整相关《融资租赁合同》及《担保合同》的部分条款,部分融资租赁款尚未支付,若公司未能与其协商一致,则其可能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担保情况说明报告期末,公司担保总额为31,553.86万元,对应贷款总额为31,553.86万元。上述对外担保均是公司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

3 其他重大合同√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1月20日,公司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总金额为3亿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2018年1月,公司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双方同意将上述贷款期限延长

9个月,至2018年10月截止。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晟天、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倪荣先生、谢雨彤女士、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及其配偶梁秀红女士为本次《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具体详见公司2017-013号、2018-013号公告。

2、2017年8月1日,公司与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合同总金额不超过6亿元,实际借款金额1亿元,借款期限为自发放之日起12个月,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中技集团、原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及其配偶梁秀红女士、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晟天为本次借款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17-031号公告。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不属于所在地区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2018年重点监测单位名单内。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保工程和设施的建设。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1月,公司与悦乾投资共同对宏啸科技进行增资,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宏啸科技累计增资人民币8.1亿元,持有宏啸科技30%的股权。2017年1月17日,宏啸科技等交易相关方签订了《股份收购协议》,通过宏啸科技收购美国MIVIP HEALTHCARE HOLDINGS, LLC公司80%股权,交易对价预计为全额现金支付不超过30,000万美元。2017年12月,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完成了美

国外资投资委员会(CFIUS)审查,宏啸科技将首付款1.12亿美元划至境外双方共管账户。2018年1月9日,宏啸科技完成了标的公司股权交割等相关工作。此次股权交割完成后,宏啸科技合计持有美国MIVIP HEALTHCARE HOLDINGS, LLC公司80%股权,公司通过宏啸科技间接持有美国MIVIP HEALTHCARE HOLDINGS, LLC公司24%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01号、2017-012号、2017-046号、2017-056号、2018-001号公告。

2、2018年1月16日,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中技集团与上海晟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中技集团将其持有的上海晶茨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晟天。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海晟天间接持有宏达矿业135,142,2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19%,成为公司新的间接控股股东,俞倪荣先生与谢雨彤女士二人系夫妻,共同控制上海晟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俞倪荣先生、谢雨彤女士。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变,仍为上海晶茨。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公司2018-002号、2018-004号、2018-005号、2018-006号、2018-007号、2018-011号公告及相关文件。

3、2018年1月17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8028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03号公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中技集团针对被立案调查事项及相关诉讼事项做出承诺:如因上述相关事项及其他任何涉诉事项导致上市公司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均由颜静刚先生及中技集团在宏达矿业承担责任(如有)后无条件向宏达矿业予以赔偿。上海晟天进一步承诺对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11号公告。

4、2018年1月27日,公司获悉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公司董事长崔之火先生、公司财务总监朱士民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分别予以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09号公告。

2018年7月16日,公司获悉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崔之火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予以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54号公告。

5、因公司原控股股东淄博宏达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事宜,公司已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淄博市中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淄博市中院已于2016年8月15日向公司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关于淄博宏达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及本次诉讼的案件事实和公司的具体诉讼请求等内容详见公司2016-053号公告。

因上述事项,公司在向淄博市中院提起诉讼的同时,递交了《诉讼保全申请》,请求淄博市中院对淄博宏达持有的公司1,568,256股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并于2016年9月1日收到淄博市中院作出的《诉讼保全执行送达回证》,淄博市中院已对被告淄博宏达持有的公司股票1,568,256股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062号公告。

2017年9月,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的股东名册得知,原公司申请淄博市中院轮候冻结的淄博宏达持有的公司1,568,256股股票,剩余1,143,058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因此公司已经及时向淄博市中院提出了追加冻结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45号公告。

2018年1月31日,公司收到淄博市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6)鲁03民初231号。淄博市中院一审判决公司胜诉,具体判决情况详见公司2018-012号公告。目前,淄博宏达已提出上诉申请,本案尚在审理中。

6、报告期内,原告万某峰、万某志、李某升、万某云、刘某娟、冯某、鞠某琼、陈某磬、邵某雄因借贷纠纷将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还本付息。经公司内部核查,公司与万某峰、万某志、李某升、万某云、刘某娟、冯某、鞠某琼、陈某磬、邵某雄之间不存在借款事项。公司将会同律师等专业人员积极应对上述诉讼事项,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因金融合同纠纷将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对恒丰银行主张的所谓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事宜,毫不知情。自公司获悉与恒丰银行的涉诉事项后,公司积极进行自查,没有发现对恒丰银行所称的《保证合同》进行用印的记录,亦没有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代表公司签署与相关担保有关的任何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从未收到对相关争议担保进行审议的任何提议

或议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亦从未对相关争议担保进行过任何审议,亦没有作出过任何决议。同时,公司对上述《保证合同》签订前印章使用情况也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询,不存在内部人员私自使用公司印章的情形。目前,因上述涉诉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无法对上述案涉担保事项的真实性作出判断。同时,2018年1月以来,公司陆续发生多起法律诉讼事项,公司对相关涉诉事项均不知情,公司已根据收到的相关法律文书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不排除后续可能还会出现类似的涉诉事项。公司将会同律师等专业人员积极应对相关诉讼事项,如果法院最终认定公司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或者其他赔偿责任,将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按照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政府办公室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7〕110号)、《淄博市2017年度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调控措施实施方案》(淄政办字〔2017〕120号)相关政策,要求临淄区相关工业企业停止生产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14号公告。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的减排通知,为实现在规定时间内停止排放,停止运输,原材物料密闭储存,厂区清洁无积尘的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淄宏达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停产,具体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2018-017号、2018-021号公告。报告期内,临淄宏达已恢复生产。

8、2018年2月,公司收到相关投诉,称“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与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集团”)于2017年10月18日正式签订了股份收购意向书,中技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茨”)股权转让给兴龙实业,该事项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更,理应在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但中技集团、公司并未及时披露。除此之外,宏达矿业存在诸多经营、财务不规范等问题,如尤夫股份对外融资存在宏达矿业暗保。” 公司收到上述投诉后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有关负责人员进行核实,经公司内部核查,公司并未收到原间接控股股东中技集团与兴龙实业于2017年10月18日签订股份收购意向书的通知,公司对中技集团与兴龙实业之间是否签署相关股份收购意向书等并不知情。同时,经公司进一步核查,公司确认未与兴龙实业签订任何协议,也未与兴龙实业产生任何业务往来,公司与兴龙实业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经公司内部核查,截至目前,除公司已经对外披露的担保,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公司相关生产经营决策的程序及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同时公司也依照相关决策程序及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已将上述有关投诉事项的说明及时进行了披露,具体详见公司2018-018号公告。

9、2018年4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80631号),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22号公告。

10、2014年5月,公司与淄博宏达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淄博宏达将其持有的临淄农商行29,172,832股股份转让给公司,占临淄农商行总股本的3.79%。公司自取得上述股权之日起,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在2015年5月13日收到了临淄农商行发放的股利分红款3,414,756.72元。此后,临淄农商行未协助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对公司年度审计中会计师发出的询证函不予回函。针对上述事项,2018年4月,公司委托律师向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临淄农商行尽快协助公司办理相关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

11、2018年4月,为了进一步拓展新的客户群体、销售渠道和业务范围,增加营业收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增加相关经营范围,同时对《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规定进行相应修改,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目前,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经完成,自此,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对采矿业的投资、开发、管理,矿产品销售,矿山设备及备件备品的购销,采选矿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金属材料及制品、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机电设备及配件、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货物运输代理,仓储、装卸服务(除危险品),煤炭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23号、2018-025号、2018-033号、2018-056号公告。

12、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崔之火先生、张其秀女士、丁以升先生、吕彦东先生、姜毅女士、梁琴女士、孙利先生、郑金女士以及朱士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崔之火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

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同时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职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其秀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职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职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丁以升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吕彦东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姜毅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职务;梁琴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的职务;孙利先生因身体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郑金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朱士民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上述人员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其他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16号、2018-020号、2018-037号、2018-045号公告。

13、2018年5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6月20日召开了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俞倪荣先生、卢奋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郝军先生、刘文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郭伟亮先生、曲燕娜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2018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选举俞倪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并聘任其为总经理,聘任李存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顾铁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选举郭伟亮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35号、2018-036号、2018-038号、2018-044号、2018-046号、2018-047号公告。

14、2018年6月19日,公司根据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需要,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粤晟(舟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并完成了相关的工商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43号公告。

15、报告期内,公司与浙江轻机实业有限公司、冯某、王某、丁某尚存在诉讼纠纷。其中,公司与浙江轻机实业有限公司诉讼案件所涉及金额449,702.97元,未达到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披露标准,因此公司未进行披露。目前该案件已开庭宣判,杭州富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浙江轻机实业有限公司诉讼请求,判定公司胜诉。除此之外,针对冯某、王某、丁某所涉的3个诉讼事项,公司均未收到相关诉讼资料,如公司收到相关案件的诉讼材料,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上述案件除浙江轻机实业有限公司诉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结案外,其余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6、2015年公司向冯美娟、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嘉禾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圣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晓晖、王德琦、孙利、温晓宁、侯维才、武汉欣荣睿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等10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的119,831,320股股份将于2018年8月27日解除限售期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57号公告。

17、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实施情况如下:

序号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方式融资方式金额(万元)
1宏达矿业潍坊万宝保证担保融资租赁901.78
2宏达矿业东平宏达保证担保融资租赁3,964.06
3宏达矿业临淄宏达保证担保融资租赁14,688.02
合计19,553.86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6,451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135,142,26426.190冻结135,142,264境内非国有法人
崔之火031,478,7446.100冻结31,478,744境内自然人
冯美娟020,804,0494.0320,804,0490境内自然人
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019,971,8873.8719,971,887质押19,971,887境内非国有法人
苏州嘉禾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16,643,2393.2316,643,2390境内非国有法人
上海圣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6,643,2393.2316,643,239质押16,64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陈晓晖012,482,4292.4212,482,4290境内自然人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通信托·紫金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1,682,48811,682,4882.2600境内非国有法人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011,143,0582.160冻结11,143,058境内非国有法人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金鹰25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9,002,1009,002,1001.74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35,142,264人民币普通股135,142,264
崔之火31,478,744人民币普通股31,478,744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通信托·紫金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1,682,488人民币普通股11,682,488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11,143,058人民币普通股11,143,058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金鹰25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9,002,100人民币普通股9,002,10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盛世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8,174,000人民币普通股8,174,000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大信托·金石17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7,909,600人民币普通股7,909,600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华鹏6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7,480,200人民币普通股7,480,200
蒋雪琴4,603,100人民币普通股4,603,100
葛昌江4,050,000人民币普通股4,05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海晶茨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崔之火先生为上海晶茨的法定代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注:2018年1月16日,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中技集团与上海晟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上海晶茨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晟天。上海晟天通过持有上海晶茨10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135,142,2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19%,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保持不变,仍为上海晶茨,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俞倪荣先生、谢雨彤女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06、2018-011号公告及相关文件。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冯美娟20,804,0492018年8月27日0自2015年8月27日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9,971,8872018年8月27日0自2015年8月27日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苏州嘉禾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6,643,2392018年8月27日0自2015年8月27日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上海圣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643,2392018年8月27日0自2015年8月27日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5陈晓晖12,482,4292018年8月27日0自2015年8月27日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6王德琦8,321,6192018年8月27日0自2015年8月27日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7孙利7,489,4582018年8月27日0自2015年8月27日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8温晓宁6,241,2142018年8月27日0自2015年8月27日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9吴会林6,000,0002018年8月27日0自2015年8月27日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10武汉欣荣睿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4,992,9722018年8月27日0自2015年8月27日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东孙利为公司原副总经理(已于2018年3月20日辞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20号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孙利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上述其他有限售条件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公司未知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注1:2015年公司向冯美娟、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嘉禾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圣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晓晖、王德琦、孙利、温晓宁、侯维才、武汉欣荣睿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等10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的119,831,320股股份将于2018年8月27日解除限售期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57号公告。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俞倪荣、谢雨彤
变更日期2018年1月18日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18-006号公告及相关文件。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俞倪荣董事长兼总经理选举
郝军独立董事选举
刘文新独立董事选举
卢奋奇董事选举
郭伟亮监事会主席选举
曲燕娜监事选举
顾铁军董事会秘书聘任
李存龙财务总监聘任
崔之火董事长兼总经理离任
张其秀独立董事离任
丁以升独立董事离任
吕彦东董事离任
姜毅监事会主席离任
梁琴监事离任
孙利副总经理离任
朱士民财务总监离任
郑金董事会秘书离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崔之火先生、张其秀女士、丁以升先生、吕彦东先生、姜毅女士、梁琴女士、孙利先生、郑金女士以及朱士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崔之火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同时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职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其秀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职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职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丁以升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吕彦东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姜毅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职务;梁琴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的职务;

孙利先生因身体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郑金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朱士民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上述人员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其他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16号、2018-020号、2018-037号、2018-045号公告。

2、2018年5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6月20日召开了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俞倪荣先生、卢奋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郝军先生、刘文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郭伟亮先生、曲燕娜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2018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选举俞倪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并聘任其为总经理,聘任李存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顾铁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选举郭伟亮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35号、2018-036号、2018-038号、2018-044号、2018-046号、2018-047号公告。

三、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114,146,193.28988,405,137.4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七、44,590,000.001,450,000.00
应收账款七、5311,332,395.834,874,250.65
预付款项七、6634,544,412.9649,862,475.1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七、919,360,946.5814,055,846.3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10106,785,972.6126,591,879.91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七、124,855,421.8919,881,441.84
其他流动资产七、1315,991,207.408,148,315.80
流动资产合计1,211,606,550.551,113,269,347.2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七、14137,487,520.00137,487,52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17713,582,802.04681,869,159.3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19562,658,486.53589,064,119.32
在建工程七、20164,335,648.80164,335,648.8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七、25289,265,084.98289,828,838.9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291,094,473.371,073,120.08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046,484,597.5348,906,995.53
非流动资产合计1,914,908,613.251,912,565,402.05
资产总计3,126,515,163.803,025,834,749.2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1361,900,000.00391,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七、34159,000,000.00159,000,000.00
应付账款七、35149,859,442.47112,311,544.14
预收款项七、36130,333,230.59678,480.4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七、3729,483,721.8910,891,161.73
应交税费七、386,897,496.108,629,406.09
应付利息七、396,818,253.782,124,388.8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七、4110,783,779.384,784,213.4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3233,894,657.00233,560,749.99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088,970,581.21922,979,944.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七、45185,000,000.00185,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七、4761,746,339.4785,518,302.7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七、514,421,464.814,802,809.4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51,167,804.28275,321,112.17
负债合计1,340,138,385.491,198,301,056.87
所有者权益
股本七、53516,065,720.00516,065,72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1,047,652,876.201,047,652,876.2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七、583,762,433.113,840,829.34
盈余公积七、5917,804,083.3017,804,083.3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201,091,665.70242,170,183.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786,376,778.311,827,533,692.4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1,786,376,778.311,827,533,692.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126,515,163.803,025,834,749.27

法定代表人:俞倪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存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存龙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0,527,581.37247,199,927.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306,442.42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150,000,000.00150,000,000.00
其他应收款十七、21,242,226,136.30988,160,463.53
存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1,412,753,717.671,385,666,833.0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37,487,520.00137,487,52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1,386,367,354.151,364,647,456.3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09,708.36460,077.54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524,264,582.511,502,595,053.88
资产总计2,937,018,300.182,888,261,886.9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61,900,000.00391,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59,000,000.0059,000,000.00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3,173,245.91970,087.55
应交税费561,359.68573,767.54
应付利息6,818,253.782,124,388.8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2,244,150.314,059,852.07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0,000,000.0012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653,697,009.68577,728,096.0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85,000,000.00185,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85,000,000.00185,000,000.00
负债合计838,697,009.68762,728,096.03
所有者权益:
股本516,065,720.00516,065,72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073,704,062.913,073,704,062.9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2,686,129.9432,686,129.94
未分配利润-1,524,134,622.35-1,496,922,121.94
所有者权益合计2,098,321,290.502,125,533,790.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937,018,300.182,888,261,886.94

法定代表人:俞倪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存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存龙

合并利润表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919,153,285.22365,146,069.83
其中:营业收入七、61919,153,285.22365,146,069.8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七、61989,862,410.23418,025,184.38
其中:营业成本900,731,476.77327,998,842.0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2,891,071.363,244,995.19
销售费用七、63231,431.13177,297.61
管理费用七、6456,939,094.7464,897,243.48
财务费用七、6524,754,936.0918,902,204.00
资产减值损失七、664,314,400.142,804,602.0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30,819,822.4223,532,711.7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0,819,822.4223,532,711.7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9,889,302.59-29,346,402.76
加:营业外收入25,001.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七、721,064,050.55779,606.5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0,953,353.14-30,101,008.28
减:所得税费用七、73125,164.72-5,155,646.4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1,078,517.86-24,945,361.8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1,078,517.86-24,945,361.8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078,517.86-24,945,361.86
2.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41,078,517.86-24,945,361.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1,078,517.86-24,945,361.8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0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0.0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俞倪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存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存龙

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十七、4937,106.91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21,184.91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12,940,904.5318,736,336.73
财务费用26,697,054.4613,935,847.43
资产减值损失8,693,752.234,866,377.0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521,719,897.81-1,681,177.0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1,719,897.81-1,681,177.0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6,611,813.41-38,303,816.27
加:营业外收入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600,687.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7,212,500.41-38,303,816.27
减:所得税费用-8,757,653.2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7,212,500.41-29,546,163.03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7,212,500.41-29,546,163.03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27,212,500.41-29,546,163.0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俞倪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存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存龙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90,528,245.82329,024,181.2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797,623.0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59,071,827.401,497,149.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00,397,696.25330,521,331.1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84,773,259.73182,048,066.7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106,092.9418,909,620.14
支付的各项税费3,481,995.8356,575,453.6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513,312,940.1837,956,401.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06,674,288.68295,489,541.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6,276,592.4335,031,789.5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5181,580,427.02178,950,001.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1,580,427.02178,950,001.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953,610.003,158,839.75
投资支付的现金351,518,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5178,972,609.49377,106,635.9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2,926,219.49731,783,475.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5,792.47-552,833,474.7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8,972,609.4930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8,972,609.4930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28,072,609.49263,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2,074,251.9515,716,694.4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538,676,679.41141,979,254.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8,823,540.85420,695,948.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49,068.64-120,695,948.7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97,473,316.26-638,497,633.9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86,513,767.241,203,536,020.4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9,040,450.98565,038,386.54

法定代表人:俞倪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存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存龙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182.111,411,109.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182.111,411,109.5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230,614.723,869,639.50
支付的各项税费118,197.2543,431,776.4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946,462.6036,189,667.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295,274.5783,491,083.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72,092.46-82,079,974.3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1,993,333.3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1,993,333.3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183,850.0033,596.00
投资支付的现金351,518,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1,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83,850.00412,551,596.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83,850.00-350,558,262.6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41,726,206.411,468,876,788.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41,726,206.411,768,876,788.8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9,100,000.003,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2,015,682.3113,528,000.0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20,874,138.062,066,108,773.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71,989,820.372,082,636,773.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0,263,613.96-313,759,984.3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6,719,556.42-746,398,221.4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7,199,927.11997,586,717.1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80,370.69251,188,495.73

法定代表人:俞倪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存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存龙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16,065,720.001,047,652,876.203,840,829.3417,804,083.30242,170,183.561,827,533,692.4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16,065,720.001,047,652,876.203,840,829.3417,804,083.30242,170,183.561,827,533,692.4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8,396.23-41,078,517.86-41,156,914.09
(一)综合收益总额-41,078,517.86-41,078,517.8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78,396.23-78,396.23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78,396.2378,396.23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16,065,720.001,047,652,876.203,762,433.1117,804,083.30201,091,665.701,786,376,778.31
项目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16,065,720.001,047,652,876.204,343,067.3317,804,083.30321,135,708.601,907,001,455.4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16,065,720.001,047,652,876.204,343,067.3317,804,083.30321,135,708.601,907,001,455.4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02,237.99-78,965,525.04-79,467,763.03
(一)综合收益总额-78,965,525.04-78,965,525.0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502,237.99-502,237.99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502,237.99502,237.99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16,065,720.001,047,652,876.203,840,829.3417,804,083.30242,170,183.561,827,533,692.40

法定代表人:俞倪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存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存龙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16,065,720.003,073,704,062.9132,686,129.94-1,496,922,121.942,125,533,790.9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16,065,720.003,073,704,062.9132,686,129.94-1,496,922,121.942,125,533,790.9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7,212,500.41-27,212,500.41
(一)综合收益总额-27,212,500.41-27,212,500.4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16,065,720.003,073,704,062.9132,686,129.94-1,524,134,622.352,098,321,290.50
项目上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16,065,720.003,073,704,062.9132,686,129.94-1,339,812,247.572,282,643,665.2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16,065,720.003,073,704,062.9132,686,129.94-1,339,812,247.572,282,643,665.2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57,109,874.37-157,109,874.37
(一)综合收益总额-157,109,874.37-157,109,874.3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16,065,720.003,073,704,062.9132,686,129.94-1,496,922,121.942,125,533,790.91

法定代表人:俞倪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存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存龙

三、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概况√适用 □不适用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阳科技”、“本公司”)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股字[1999]第53号文件和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鲁体改函字[1999]第77号文件批准,由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泰安飞达助剂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农业生产资料站、山东省农药研究所、山东农业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设立于1999年12月30日,设立时注册资本5,000万元。2002年10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2004年7月19日,本公司根据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了每10股转增3股的公积金转增股本2,700万股,转增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1,700万股。2006年完成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1,820万股。2008年度本公司通过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3,510万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5,210万股。

2011年4月28日,本公司与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宏达”)及孙志良、山东金天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天地”)、张中华、潍坊华潍膨润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膨润土”)签订《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一致确定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2011年9月26日召开的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2012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18号),本公司分别向淄博宏达、孙志良、金天地、张中华、膨润土合计发行244,134,400.00股用于购买相关矿业资产,每股面值1元。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44,134,4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96,234,400.00元。2012年11月27日已办理相关财产交接手续和工商登记变更手续。2012年12月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2012年12月17日本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名称变更手续并取得变更后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018048677。注册地:山东泰安市宁阳县磁窑镇。法定代表人:段连文。

2015年7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40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9,831,320.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6,065,720.00元。

2015年12月14日淄博宏达与梁秀红等自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1.60%的股份转让给梁秀红等自然人,股权转让完成后梁秀红持有本公司15%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16年12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注册地址由山东省宁阳县磁窑镇迁至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112-118号5幢203室,同时,公司中文名称由“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SHANDONG HONGDA MINING CO.,LTD.”变更为“SHANGHAI HONGDA MINING CO.,LTD.”,公司A股证券简称和A股证券代码不变。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年1月11日本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名称变更手续并取得变更后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720757247Q,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112-118号5幢203,法定代表人:崔之火。

2017年1月11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人梁秀红女士与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茨”)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梁秀红女士同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7,409,858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转让给上海晶茨。梁秀红女士为上海晶茨最终控制人颜静刚先生之配偶,与上海晶茨为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梁秀红女士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上海晶茨合计持有本公司120,869,66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42%,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最终控制人为颜静刚先生。2017年1月23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

上海晶茨计划于2017年5月12日起6个月内,在本公司股价不超过20元/股的范围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2017年8月12日至2017年11月9日,上海晶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4,272,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7%,增持后上海晶茨持有本公司135,142,26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19%。

2018年1月16日,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集团”)与上海晟天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天”)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中技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上海晶茨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晟天,转让完成后由上海晟天持有上海晶茨100%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135,142,26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19%。

2018年1月18日,上述协议转让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因此自2018年1月18日起,上海晟天间接持有本公司135,142,26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19%,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俞倪荣先生与谢雨彤女士是上海晟天的控股股东。因此自2018年1月18日起,本公司最终控制人变更为俞倪荣先生与谢雨彤女士。

2018年7月23日本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变更手续并取得变更后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俞倪荣,经营范围变更为:对采矿业的投资、开发、管理;矿产品销售;矿山设备及备品备件的购销;采选矿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金属材料及制品、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机电设备及配件、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货物运输代理,仓储、装卸服务(除危险品),煤炭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适用 □不适用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序号 子公司全称1 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2 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3 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4 上海宏禹矿产品有限公司5 上海精银医疗管理有限公司6 深圳宏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7 上海钧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8 粤晟(舟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的披露”。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适用 □不适用

经本公司评估,自本报告期末起的12个月内,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不存在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5.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适用 □不适用

6.1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6.2控制的依据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系为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6.3决策者和代理人代理人仅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的,将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

在确定决策者是否为代理人时,公司综合考虑该决策者与被投资方以及其他投资方之间的关系。

1)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决策者为代理人。2)除1)以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决策者的薪酬水平、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进行判断。

6.4投资性主体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投资性主体:

1) 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2) 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3) 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1) 拥有一个以上投资;2) 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3) 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4) 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那些通过投资性主体所间接控制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5 合并程序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分别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销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有少数股东的,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6.6特殊交易会计处理6.6.1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6.2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6.3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的处理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6.6.4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且该多次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如下: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7.1合营安排的分类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7.2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适用 □不适用

9.1外币业务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9.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核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10.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10.2金融资产的分类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 应收款项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12个月内将出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12个月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3 金融资产的计量金融资产于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在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

10.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因金融资产转移获得了新金融资产或承担了新金融负债的,在转移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看涨期权、看跌期权、担保负债、远期合同、互换等),并将该金融资产扣除金融负债后的净额作为上述对价的组成部分。

公司与金融资产转入方签订服务合同提供相关服务的(包括收取该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并将所收取的现金流量交付给指定的资金保管机构等),就该服务合同确认一项服务资产或服务负债。服务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作为上述对价的组成部分。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10.5 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0.6 金融负债的计量金融负债于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10.7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10.8 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或非暂时性下降,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11.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该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组合1:账龄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001.00
其中:1年以内分项,可添加行
1-2年5.005.00
2-3年15.0015.00
3年以上20.002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该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2. 存货√适用 □不适用

12.1存货的类别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12.2取得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12.3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12.4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12.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成本。

13. 持有待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

13.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13.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然后按照上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4.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14.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则视为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视为共同控制。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

14.2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附注“4.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确认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述方法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行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14.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14.3.1 成本法后续计量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14.3.2 权益法后续计量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按照金融工具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14.3.3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14.3.4处置部分股权的处理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政策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有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相关内容处理。

14.3.5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处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作相应调整。

14.3.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

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15. 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16.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平均年限法2054.75
机器设备平均年限法1059.50
运输设备平均年限法5519.00
电子设备及其他平均年限法5519.00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7. 在建工程√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

用。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18. 借款费用√适用 □不适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19. 生物资产□适用 √不适用

20.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1.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和探矿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采矿权采用产量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2. 长期资产减值√适用 □不适用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

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前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23. 长期待摊费用√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24.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2.1 设定提存计划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公司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4.2.2 设定受益计划公司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包括下列四个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4)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

报告期末,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公司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1)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2)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公司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按照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长期残疾福利水平取决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的,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长期残疾福利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无关的,公司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的事件发生的当期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

25.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对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对于未来经营亏损,不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26. 股份支付√适用 □不适用

26.1 股份支付的种类根据结算方式分为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26.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授予后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按照授予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用和相应负债;授予后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负债。

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28. 收入√适用 □不适用

28.1商品销售收入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铁精粉销售在满足下列条件时,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收入的条件为:(1)货物已经发出;(2)购销双方已完成相关交接手续。

28.2提供劳务收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28.3使用费收入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28.4贸易收入在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贸易收入的实现,根据销售合同约定,通常以客户提货后,贸易标的物运离所在第三方仓库或贸易标的物所在库位所属人变更为客户时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公司取得第三方仓库的仓单和客户结算,按从客户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金额开具销售发票,确认贸易收入。

29.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9.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9.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29.3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9.4 政府补助在利润表中的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31. 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以长期应付款列示。

3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适用 √不适用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1. 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或劳务收入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计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6%、10%、16%、17%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5%、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上海宏禹矿产品有限公司10%
上海精银医疗管理有限公司10%
上海钧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

2. 税收优惠□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 货币资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50,567.812,496.25
银行存款113,995,625.47888,402,641.24
其他货币资金100,000,000.00
合计114,146,193.28988,405,137.49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00,000,000.00
环境治理保证金1,891,370.251,891,370.25
司法冻结的银行存款23,214,372.05
合计25,105,742.30101,891,370.25

注:上述银行存款23,214,372.05元系因涉诉事项被法院依法冻结,冻结金额占公司货币资金总额的18%,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1.3%。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4,590,000.001,45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4,590,000.001,450,000.00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59,35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59,350,000.00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15,043,977.021003,711,581.191.18311,332,395.835,396,062.99100521,812.349.674,874,250.6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315,043,977.02/3,711,581.19/311,332,395.835,396,062.99/521,812.34/4,874,250.65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311,956,314.593,119,563.151.00
1年以内小计311,956,314.593,119,563.151.00
1至2年167,436.098,371.805.00
2至3年7,980.551,197.0815.00
3年以上2,912,245.79582,449.1620.00
合计315,043,977.023,711,581.19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189,768.85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的关系期末余额账龄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客户247,617,553.301年以内78.602,476,175.53
第二名客户64,338,761.291年以内20.42643,387.61
第三名客户2,912,245.793年以上0.92582,449.16
第四名客户127,179.581-2年0.046,358.98
第五名客户48,237.061-2年、2-3年0.023,209.91
合计315,043,977.02100.003,711,581.19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633,272,584.9199.8049,466,191.7199.21
1至2年875,629.460.1483,384.860.17
2至3年218,906.780.03211,598.780.42
3年以上177,291.810.03101,299.810.20
合计634,544,412.96100.0049,862,475.16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的关系金额账龄未结算原因
第一名非关联方302,537,256.011年以内预付采购货款
第二名非关联方259,500,000.001年以内预付采购货款
第三名非关联方45,550,423.621年以内预付采购货款
第四名非关联方22,445,330.001年以内预付采购货款
第五名非关联方1,507,904.791年以内预付采购货款
合计631,540,914.42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1,025,187.00100.001,664,240.427.9219,360,946.5815,068,021.43100.001,012,175.066.7214,055,846.37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21,025,187.00/1,664,240.42/19,360,946.5815,068,021.43/1,012,175.06/14,055,846.3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6,973,839.9669,738.411.00
1年以内小计6,973,839.9669,738.411.00
1至2年7,429,643.39371,482.175.00
2至3年2,026,417.57303,962.6415.00
3年以上4,595,286.08919,057.2020.00
合计21,025,187.001,664,240.42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52,065.36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13,989,579.1212,229,783.34
代垫款4,959,211.04924,636.50
资金往来款1,750,752.591,716,868.59
备用金28,563.93104,891.30
其他297,080.3291,841.70
合计21,025,187.0015,068,021.43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押金4,145,460.001-2年19.72207,273.00
第二名环境治理保证金3,581,920.003年以上17.04716,384.00
第三名贷款保证金3,000,000.001-2年14.27150,000.00
第四名装修款2,183,850.001年以内10.3921,838.50
第五名房屋租赁押金1,620,016.921年以内7.7116,200.17
合计/14,531,246.92/69.131,111,695.67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6,628,380.6916,628,380.6915,228,104.7815,228,104.78
在产品
库存商品90,805,808.88648,216.9690,157,591.9211,539,426.16175,651.0311,363,775.13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计107,434,189.57648,216.96106,785,972.6126,767,530.94175,651.0326,591,879.91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175,651.03472,565.93648,216.96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计175,651.03472,565.93648,216.96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4,855,421.894,881,441.84
融资租赁保证金15,000,000.00
合计4,855,421.8919,881,441.84

13、 其他流动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5,209,722.756,747,223.60
预缴企业所得税781,484.651,401,092.20
合计15,991,207.408,148,315.80

其他说明无

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137,487,520.00137,487,520.00137,487,520.00137,487,520.00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按成本计量的137,487,520.00137,487,520.00137,487,520.00137,487,520.00
合计137,487,520.00137,487,520.00137,487,520.00137,487,520.00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账面余额减值准备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本期现金红利
期初本期 增加本期 减少期末期初本期 增加本期 减少期末
临淄农商行43,467,520.0043,467,520.003.31
齐商银行94,020,000.0094,020,000.001.11
合计137,487,520.00137,487,520.00/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账面价值约为9,402.00万元的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作为12,0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质押物。

15、 持有至到期投资(1). 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金鼎矿业116,923,003.009,993,744.89126,916,747.89
宏啸科技564,946,156.3421,719,897.81586,666,054.15
小计681,869,159.3431,713,642.70713,582,802.04
合计681,869,159.3431,713,642.70713,582,802.04

其他说明无

18、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9、 固定资产(1). 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741,153,946.74200,876,908.333,928,950.278,189,159.72954,148,965.06
2.本期增加金额145,445.63145,445.63
(1)购置145,445.63145,445.63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741,153,946.74200,876,908.333,928,950.278,334,605.35954,294,410.6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21,182,484.6667,794,778.562,437,904.636,035,958.49197,451,126.34
2.本期增加金额15,434,067.9510,732,944.15150,375.00233,691.3226,551,078.42
(1)计提15,434,067.9510,732,944.15150,375.00233,691.3226,551,078.4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136,616,552.6178,527,722.712,588,279.636,269,649.81224,002,204.7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35,487,337.0231,706,699.82439,682.56167,633,719.40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135,487,337.0231,706,699.82439,682.56167,633,719.4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69,050,057.1190,642,485.801,340,670.641,625,272.98562,658,486.53
2.期初账面价值484,484,125.06101,375,429.951,491,045.641,713,518.67589,064,119.32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289,007,383.7433,815,322.4852,593,851.76202,598,209.50
机器设备149,113,683.0956,774,425.7821,349,564.0870,989,693.23
运输设备1,610,129.441,236,533.480.00373,595.96
电子设备及其他3,173,432.561,872,668.54369,014.82931,749.20
合计442,904,628.8393,698,950.2774,312,430.66274,893,247.90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具体内容详见本节十六、其他重要事项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20、 在建工程(1). 在建工程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万宝矿业采矿工程17,173,197.5711,637,411.625,535,785.9517,173,197.5711,637,411.625,535,785.95
东平矿业采选矿配套工程186,566,207.7631,942,020.59154,624,187.17186,566,207.7631,942,020.59154,624,187.17
东召口矿4,000,000.004,000,000.004,000,000.004,000,000.00
其他175,675.68175,675.68175,675.68175,675.68
合计207,915,081.0143,579,432.21164,335,648.80207,915,081.0143,579,432.21164,335,648.80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万宝矿业采矿工程297,140,000.0017,173,197.5717,173,197.5794%自筹
东平矿业采选矿配套工程792,832,000.00186,566,207.76186,566,207.7698%18,252,944.36金融机构贷款
合计1,089,972,000.00203,739,405.33203,739,405.33//18,252,944.36//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1、 工程物资□适用 √不适用

22、 固定资产清理□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5、 无形资产(1). 无形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5,167,479.10364,942,456.336,000,271.20436,110,206.63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65,167,479.10364,942,456.336,000,271.20436,110,206.63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0,463,077.5033,666,122.4844,129,199.98
2.本期增加金额563,754.00563,754.00
(1)计提563,754.00563,754.0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1,026,831.5033,666,122.4844,692,953.9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8,171,687.1993,980,480.48102,152,167.67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8,171,687.1993,980,480.48102,152,167.67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5,968,960.41237,295,853.376,000,271.20289,265,084.98
2.期初账面价值46,532,714.41237,295,853.376,000,271.20289,828,838.98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6、 开发支出□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适用 √不适用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680,801.18170,200.29595,388.02148,847.00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
已计提尚未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3,697,092.34924,273.083,697,092.34924,273.08
合计4,377,893.521,094,473.374,292,480.361,073,120.08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18,708,556.67314,479,569.69
可抵扣亏损395,005,380.95331,221,985.42
已计提尚未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158,840.20158,840.20
合计713,872,777.82645,860,395.31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1912,091,290.1012,091,290.10
202083,888,881.5383,888,881.53
202185,814,495.5885,814,495.58
2022149,427,318.21149,427,318.21
202363,783,395.53
合计395,005,380.95331,221,985.4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融资租赁保证金
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46,484,597.5348,906,995.53
合计46,484,597.5348,906,995.53

31、 短期借款(1). 短期借款分类√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361,900,000.00391,000,000.00
合计361,900,000.00391,000,000.00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保证借款中,借款26,190.00万元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晟天、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倪荣先生、谢雨彤女士、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及其配偶梁秀红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报告期末保证借款中,借款10,000.00万元由原间接控股股东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及其配偶梁秀红女士、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晟天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159,000,000.0059,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100,000,000.00
合计159,000,000.00159,000,000.0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59,000,000.00 元。

35、 应付账款(1). 应付账款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58,697,856.8719,605,863.79
1至2年11,604,050.3625,221,682.37
2至3年42,409,713.0632,795,292.57
3年以上37,147,822.1834,688,705.41
合计149,859,442.47112,311,544.14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东平鑫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6,557,138.12尚未支付
河北省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十二分公司8,525,854.35按照施工进度暂估应付工程款,尚未办理结算
合计15,082,992.47/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6、 预收款项(1). 预收账款项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130,333,230.59678,480.40
合计130,333,230.59678,480.40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7、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0,891,161.7320,202,462.615,401,923.1725,691,701.17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4,048,588.42256,567.703,792,020.72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10,891,161.7324,251,051.035,658,490.8729,483,721.89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043,581.0415,400,882.604,773,841.6714,670,621.97
二、职工福利费133,802.20133,802.20
三、社会保险费2,088,207.54174,445.301,913,762.24
其中:医疗保险费1,512,944.24137,477.801,375,466.44
工伤保险费384,229.345,748.30378,481.04
生育保险费176,405.4616,590.70159,814.76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4,628.5014,628.50
四、住房公积金10,400.002,036,483.00301,334.001,745,549.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837,180.69543,087.2718,500.007,361,767.96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10,891,161.7320,202,462.615,401,923.1725,691,701.17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3,904,901.96251,290.003,653,611.96
2、失业保险费143,686.465,277.70138,408.76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4,048,588.42256,567.703,792,020.7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交税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983,606.57512,795.77
消费税
企业所得税39,526.912,976,583.88
个人所得税131,514.78105,758.38
城市维护建设税60,205.7825,639.81
印花税181,302.6690,626.98
房产税534,766.69351,683.52
土地使用税1,046,368.80677,897.60
教育费附加49,188.1425,639.79
矿产资源补偿费3,855,932.543,855,932.54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7,083.234,328.82
水资源税8,000.002,519.00
合计6,897,496.108,629,406.09

39、 应付利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2,206,749.98563,055.54
企业债券利息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4,611,503.801,561,333.33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合计6,818,253.782,124,388.87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付股利□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应付款(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未支付的费用7,712,333.114,405,685.62
个人社保款235,271.15110,479.54
代垫款2,107,141.79225,413.10
押金115,400.0015,400.00
其他613,633.3327,235.22
合计10,783,779.384,784,213.48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20,000,000.00120,000,000.00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13,117,460.45112,754,595.18
1年内摊销的递延收益777,196.55806,154.81
合计233,894,657.00233,560,749.99

其他说明:

1.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中应付融资租赁款3,940.70万元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东平宏达于2014年7月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向东平宏达购买租赁物并租回给东平宏达使用,东平宏达同意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承租租赁物并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该售后租回行为由本公司、南金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中应付融资租赁款901.78万元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潍坊万宝于2014年3月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民

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向潍坊万宝购买租赁物并租回给潍坊万宝使用,潍坊万宝同意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承租租赁物并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该售后租回行为由本公司、南金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中应付融资租赁款6,469.26万元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临淄宏达于2017年9月与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国金租赁同意向临淄宏达购买租赁物并租回给临淄宏达使用,临淄宏达同意向国金租赁承租租赁物并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该售后租回行为由临淄宏达以其所拥有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提供抵押担保,并由本公司、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颜静刚、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共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2,000.00万元由本公司以持有的3,918.46万股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质押担保,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约为9,402.00万元。同时,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4、 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1). 长期借款分类√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185,000,000.00185,000,000.00
合计185,000,000.00185,000,000.00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保证借款18,500.00万元由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公司长期借款的实际利率为 7.00% 。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长期应付款(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应付融资租赁款85,518,302.7761,746,339.4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中应付融资租赁款6,174.63万元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临淄宏达于2017年9月与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国金租赁同意向临淄宏达购买租赁物并租回给临淄宏达使用,临淄宏达同意向国金租赁承租租赁物并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该售后租回行为由临淄宏达以其所拥有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提供抵押担保,并由本公司、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颜静刚、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共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适用 √不适用

49、 专项应付款□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4,802,809.40381,344.594,421,464.81固定资产售后租回
合计4,802,809.40381,344.594,421,464.81/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516,065,720.00516,065,720.00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047,652,876.201,047,652,876.20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1,047,652,876.201,047,652,876.20

56、 库存股□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3,840,829.3478,396.233,762,433.11
合计3,840,829.3478,396.233,762,433.11

59、 盈余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17,804,083.3017,804,083.30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17,804,083.3017,804,083.30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 未分配利润√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242,170,183.56321,135,708.6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242,170,183.56321,135,708.6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078,517.86-24,945,361.8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201,091,665.70296,190,346.7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903,782,053.20890,749,156.81345,511,207.30316,948,397.12
其他业务15,371,232.029,982,319.9619,634,862.5311,050,444.95
合计919,153,285.22900,731,476.77365,146,069.83327,998,842.07

62、 税金及附加√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102,947.96514,267.09
教育费附加59,240.16220,882.12
房产税703,367.04597,658.02
土地使用税1,355,795.201,355,795.20
印花税590,735.15346,949.56
地方教育费附加39,493.44147,254.76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754.4162,188.44
水资源税36,738.00
合计2,891,071.363,244,995.19

63、 销售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145,078.54158,784.40
业务招待费48,474.00
差旅费18,982.36
其他18,896.2318,513.21
合计231,431.13177,297.61

64、 管理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咨询费569,613.224,300,247.96
无形资产摊销563,754.00563,754.00
折旧费1,292,595.191,181,217.67
职工薪酬14,487,750.1811,527,971.48
差旅费636,486.571,197,106.11
办公费135,356.83174,357.53
业务招待费1,758,615.944,507,596.12
租赁费4,573,804.044,202,006.30
维修费及车辆费用288,643.67346,628.80
矿井排水及养护费31,563,000.0235,760,814.13
其他1,069,475.081,135,543.38
合计56,939,094.7464,897,243.48

65、 财务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33,587,756.8019,090,736.85
减:利息收入-8,869,574.39-267,263.22
减:利息资本化金额
汇兑损益302.94
其他36,753.6878,427.43
合计24,754,936.0918,902,204.00

66、 资产减值损失√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3,841,834.21480,228.08
二、存货跌价损失472,565.932,324,373.95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4,314,400.142,804,602.03

6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适用 √不适用

68、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0,819,822.4223,532,711.7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合计30,819,822.4223,532,711.79

69、 资产处置收益□适用 √不适用

70、 其他收益□适用 √不适用

71、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20,000.00
其他5,001.00
合计25,001.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20,0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2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2、 营业外支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罚款及罚息1,064,050.55779,606.52
合计1,064,050.55779,606.52

73、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46,518.01-5,085,893.35
递延所得税费用-21,353.29-69,753.07
合计125,164.72-5,155,646.42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40,953,353.14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0,238,338.29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3,447.74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02,537.84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7,704,955.61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525,439.54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7,427,033.50
所得税费用125,164.7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其他综合收益□适用 √不适用

75、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罚款收入
利息收入8,871,301.29267,263.22
政府补助收入20,000.00
其他200,526.111,209,886.67
合计9,071,827.401,497,149.89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银行手续费37,149.5380,754.44
办公费383,078.27413,260.20
差旅费858,997.131,153,622.25
业务招待费2,002,316.553,463,728.49
审计咨询费2,786,500.009,607,230.01
运输费181,462.71
租赁费4,594,092.8217,312,525.04
保证金1,812,770.403,030,000.00
信息披露费10,000.00
其他838,035.482,703,817.98
合计13,312,940.1837,956,401.12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回借款178,972,609.49176,000,000.00
对外提供借款收取的利息2,607,817.532,950,001.00
合计181,580,427.02178,950,001.00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单位借款178,972,609.49176,000,000.00
投资合并减少201,106,635.98
合计178,972,609.49377,106,635.98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受限资产解除受限100,000,000.00
合计100,000,000.00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00,000,000.00
付融资租赁款15,462,307.3641,979,254.30
司法冻结的银行存款23,214,372.05
合计38,676,679.41141,979,254.30

7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41,078,517.86-24,945,361.86
加:资产减值准备4,314,400.142,804,602.0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8,589,193.5228,690,454.27
无形资产摊销563,754.00563,754.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3,587,756.8019,090,736.8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0,819,822.42-23,532,711.7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1,353.29-69,753.0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1,347,193.519,080,396.7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86,050,675.53-4,745,822.3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65,985,865.7228,095,494.74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6,276,592.4335,031,789.5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89,040,450.98565,038,386.5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886,513,767.241,203,536,020.4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97,473,316.26-638,497,633.93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89,040,450.98886,513,767.24
其中:库存现金150,567.812,496.2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88,889,883.17886,511,270.9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9,040,450.98886,513,767.24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8、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5,105,742.30环境治理保证金及司法冻结的银行存款(注1)
固定资产46,835,522.49因诉讼事项被查封的房屋及建筑物(注2)
固定资产140,983,873.03为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固定资产(注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94,020,000.00长期借款质押担保(注4)
合计306,945,137.82/

其他说明:

注:

1、货币资金受限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1、货币资金”。

2、固定资产受限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十六、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3、2017年8月,临淄宏达与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由临淄宏达以其所拥有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提供抵押担保。

4、2016年11月,公司向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借款12,000.00万元,公司以持有的3,918.46万股齐商银行股份提供质押担保。

79、 外币货币性项目(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80、 套期□适用 √不适用

81、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2、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于2018年3月2日投资设立了上海钧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取得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5MA1H9Q4MX7的《营业执照》。上海钧晟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5.2 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投资设立了粤晟(舟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取得由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901MA2A2G8T2U的《营业执照》。粤晟石化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东平宏达山东省东平县山东省东平县铁矿石开采、生产等100.00投资
临淄宏达山东省淄博市山东省淄博市铁矿石开采、生产等100.00设立
潍坊万宝山东省昌邑市山东省昌邑市铁矿石开采、生产、金属材料及制品销售等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宏禹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市宝山区铁矿石、煤炭、焦炭、矿产品等产品的销售等100.00设立
上海精银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市宝山区医院管理、技术咨询等100.00设立
深圳宏达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深圳市医疗技术咨询、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等100.00设立
上海钧晟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矿产品、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的销售等100.00设立
粤晟石化浙江省舟山市浙江省舟山市石油化工品的销售等100.00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金鼎矿业山东省淄博市山东省淄博市铁矿石开采、制造业30.00权益法
宏啸科技上海自贸区上海自贸区信息技术开发、咨询30.00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金鼎矿业宏啸科技金鼎矿业宏啸科技
流动资产166,525,790.93739,323,965.49177,223,013.99401,731,276.16
非流动资产374,709,071.65609,804,983.82375,707,245.73757,417,120.21
资产合计541,234,862.581,349,128,949.31552,930,259.721,159,148,396.37
流动负债88,175,625.3263,454,246.16133,183,505.45272,617.61
非流动负债12,636,613.6257,164,764.1912,636,613.62
负债合计100,812,238.94120,619,010.35145,820,119.07272,617.61
少数股东权益70,603,456.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23,055,826.301,157,906,482.15389,743,343.311,158,875,778.76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126,916,747.89586,666,054.15116,923,003.00564,946,156.34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126,916,747.89586,666,054.15116,923,003.00564,946,156.34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175,396,586.43441,330,768.23275,553,000.86
净利润33,509,664.2172,399,659.3879,890,512.90-5,014,876.51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33,509,664.2172,399,659.3879,890,512.90-5,014,876.51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48,000,000.00

其他说明

上海宏啸科技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与净资产份额不成比例系由于期末已实缴的注册资本并非按照持股比例认缴。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

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2018年6月30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公司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2、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2.1 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目前固定利率借款占外部借款的100%。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50%基准点的变动时,将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361,900,000.00361,900,000.00
应付账款149,859,442.47149,859,442.47
应付利息6,818,253.786,818,253.78
其他应付款10,783,779.3810,783,779.38
长期借款120,000,000.00185,000,000.00305,000,000.00
长期应付款113,894,657.0051,136,696.7410,609,642.73175,640,996.47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上海晶茨上海市崇明区商务、服务业100,000.0026.1926.19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俞倪荣、谢雨彤

其他说明:

2018年1月16日,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集团”)与上海晟天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天”)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中技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茨”)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晟天,转让完成后由上海晟天持有上海晶茨100%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135,142,264股股份,占本公司股本总额26.19%。2018年1月18日,上述协议转让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上海晟天间接持有本公司135,142,26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19%,成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俞倪荣先生与谢雨彤女士是上海晟天的控股股东。因此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最终控制人变更为俞倪荣先生与谢雨彤女士。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中 1、(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
颜静刚其他
梁秀红其他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金鼎矿业购铁矿石11,535,718.4699,981,254.75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金鼎矿业提供劳务13,016,654.5918,967,963.2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临淄宏达165,240,150.002017-9-42022-12-8
东平宏达200,000,000.002014-7-182020-8-15
潍坊万宝100,000,000.002014-3-312020-4-15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上海晶茨120,000,000.002016-11-222020-11-22
中技集团185,000,000.002017-7-142021-7-14
上海晶茨、颜静刚、梁秀红、上海晟天、俞倪荣、谢雨彤300,000,000.002017-1-202021-10-22
上海晶茨、中技集团、颜静刚、梁秀红、上海晟天100,000,000.002017-11-282020-11-27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2014年7月18日至2020年8月15日。

②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2014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15日。

③本公司与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颜静刚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提供共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2017年9月4日至2022年12月8日。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070,975.001,040,640.00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金鼎矿业11,326,845.9611,402,719.98

7、 关联方承诺□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1、 重要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1截至2018年6月30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长期借款12,000.00万元由本公司以所持有的3,918.46万股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质押担保,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约为9,402.00万元,质押期限为2016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2日。

1.2截至2018年6月30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应付融资租赁款6,469.26万元及长期应付款中应付融资租赁款6,174.63万元由临淄宏达以其所拥有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为2017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3日。

1.3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1.1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2014年7月18日至2020年8月15日。目前,公司因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协商调整相关《融资租赁合同》及《担保合同》的部分条款,部分融资租赁款尚未支付,若公司未能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则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可能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1.2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2014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15日。目前,公司因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协商调整相关《融资租赁合同》及《担保合同》的部分条款,部分融资租赁款尚未支付,若公司未能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则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可能要sss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1.3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2017年9月4日至2022年12月8日。目前,公司因与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协商调整相关《融资租赁合同》及《担保合同》的部分条款,部分融资租赁款尚未支付,若公司未能与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则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可能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1.4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3.1 上市公司涉诉事项报告期内,原告万某峰、万某志、李某升、万某云、刘某娟、冯某、鞠某琼、陈某磬、邵某雄因借贷纠纷将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还本付息。经公司内部核查,公司与万某峰、万某志、李某升、万某云、刘某娟、冯某、鞠某琼、陈某磬、邵某雄之间不存在借款事项。公司将会同律师等专业人员积极应对上述诉讼事项,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15号、2018-019号、2018-032号公告。

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因金融合同纠纷将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对恒丰银行主张的所谓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事宜,毫不知情。自公司获悉与恒丰银行的涉诉事项后,公司积极进行自查,没有发现对恒丰银行所称的《保证合同》进行用印的记录,亦没有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代表公司签署与相关担保有关的任何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从未收到对相关争议担保进行审议的任何提议或议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亦从未对相关争议担保进行过任何审议,亦没有作出过任何决议。

同时,公司对上述《保证合同》签订前印章使用情况也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询,不存在内部人员私自使用公司印章的情形。目前,因上述涉诉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无法对上述案涉担保事项的真实性作出判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40号、2018-050号公告。

公司与浙江轻机实业有限公司、冯某、王某、丁某尚存在诉讼纠纷。其中,公司与浙江轻机实业有限公司诉讼案件所涉及金额449,702.97元,未达到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披露标准,因此公司未进行披露。目前该案件已开庭宣判,杭州富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浙江轻机实业有限公司诉讼请求,判定公司胜诉。除此之外,针对冯某、王某、丁某所涉的3个诉讼事项,公司均未收到相关诉讼资料,如公司收到相关案件的诉讼材料,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1月以来,公司陆续发生多起法律诉讼事项,公司对相关涉诉事项均不知情,公司已根据收到的相关法律文书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不排除后续可能还会出现类似的涉诉事项,公司将会同律师等专业人员积极应对相关诉讼事项,如果法院最终认定公司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或者其他赔偿责任,将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2上市公司立案调查事项本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80631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本公司立案调查。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对本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3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承诺及或有事项。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适用 □不适用

7.1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35,142,2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9%,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35,132,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85%。

7.2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平宏达及潍坊万宝因铁矿石品位较低,开采成本高,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为了防止亏损面扩大,有效控制生产成本,2016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采矿业务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7.3因本公司原控股股东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宏达)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事宜,本公司已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淄博市中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淄博市中院已于2016年8月15日向本公司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本公司在向淄博市中院提起诉讼的同时,递交了《诉讼保全申请》,请求淄博市中院对淄博宏达持有的本公司1,568,256股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并于2016年9月1日收到淄博市中院作出的《诉讼保全执行送达回证》,淄博市中院已对被告淄博宏达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568,256股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轮候冻结。

2017年9月,本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的股东名册得知,本公司申请淄博市中院轮候冻结的淄博宏达持有的公司1,568,256股股票,仅剩余1,143,058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因此本公司及时向淄博市中院提出了追加冻结的申请。

2018年1月31日,本公司收到淄博市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6)鲁03民初231号,具体判决结果如下:(1)被告淄博宏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公司交付本公司1,568,256股股份,由本公司代为赠与;(2)被告淄博宏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公司支付本判决第一项中股份对应的2013年度和2014年度分红收益266,603.52元。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截至本报告期末,淄博宏达已提出上诉申请,本案尚在审理中。

7.4 2016年7月13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平宏达”)收到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平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16]鲁0923财保253号),原告东平鑫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隆建筑”)起诉东平宏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鑫隆建筑向东平人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的申请。东平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依法查封了东平宏达名下的房产证号为东房权证彭集街字008894、003657、003658、002970、002971、002972号的办公楼及工业用房(查封标的900万元),查封期限三年,期间由东平宏达管理使用,不准抵押、转让、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东平宏达与鑫隆建筑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东平人民法院已于2016年11月28日下发(2016)鲁0923民初31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东平宏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鑫隆建筑工程款955.7138万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利率自2015年7月1日起计算至2016年9月1日止)。

经东平宏达与鑫隆建筑友好协商,双方于2017年8月14日签订协议书,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确认东平宏达欠鑫隆建筑工程款955.7138万元,东平宏达需按约定的时间分期向鑫隆建筑支付工程款,若东平宏达不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则东平宏达应按照东平人民法院(2016)鲁0923民初3122号民事判决书支付鑫隆建筑违约金及债务利息。

截至2018年6月30日,被查封的办公楼及工业用房的账面价值约为4,683.55万元(原值8,008.43万元)。本案中采取的保全措施尚未解除,上述资产仍被查封中。

7.5 2018年1月27日,公司获悉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公司原董事长崔之火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分别予以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09号公告。

2018年7月16日,公司获悉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崔之火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予以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54号公告。

7.6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8、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260,953,449.66100.0018,727,313.361.491,242,226,136.30998,194,024.66100.0010,033,561.131.01988,160,463.5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1,260,953,449.66/18,727,313.36/1,242,226,136.30998,194,024.66/10,033,561.13/988,160,463.53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113,027,796.1611,130,277.961.00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1,113,027,796.1611,130,277.961.00
1至2年145,918,126.247,295,906.315.00
2至3年2,007,527.26301,129.0915.00
3年以上
合计1,260,953,449.6618,727,313.36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8,693,752.23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关联往来款1,247,190,104.13988,696,793.04
代垫费用253,892.24126,819.74
保证金10,047,207.668,287,411.88
往来款1,070,000.001,070,000.00
其他2,392,245.6313,000.00
合计1,260,953,449.66998,194,024.66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关联往来款529,489,672.571年以内,1-2年41.9910,836,194.49
第二名关联往来款244,959,000.001年以内19.432,449,590.00
第三名关联往来款238,056,213.891年以内18.882,380,562.14
第四名关联往来款147,185,000.001年以内11.671,471,850.00
第五名关联往来款87,500,217.671年以内6.94875,002.18
合计/1,247,190,104.13/98.9118,013,198.81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2,623,413,000.001,823,711,700.00799,701,300.002,623,413,000.001,823,711,700.00799,701,300.00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586,666,054.15586,666,054.15564,946,156.34564,946,156.34
合计3,210,079,054.151,823,711,700.001,386,367,354.153,188,359,156.341,823,711,700.001,364,647,456.34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临淄宏达910,618,500.00910,618,500.00110,917,200.00
东平宏达1,325,879,100.001,325,879,100.001,325,879,100.00
潍坊万宝386,915,400.00386,915,400.00386,915,400.00
合计2,623,413,000.002,623,413,000.001,823,711,700.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宏啸科技564,946,156.3421,719,897.81586,666,054.15
小计564,946,156.3421,719,897.81586,666,054.15
合计564,946,156.3421,719,897.81586,666,054.1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
其他业务937,106.91
合计937,106.91

5、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1,719,897.81-1,681,177.0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合计21,719,897.81-1,681,177.06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2,607,817.53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64,050.5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1,543,766.9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27-0.08-0.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36-0.08-0.08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董事长:俞倪荣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8月2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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