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半年度报告军信环保
NEEQ : 872664
军信环保
NEEQ : 872664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HU NAN JUN XIN HUAN BAO.LTD.
公司半年度大事记
2018年1月18日,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的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正式并网试运行。
2018年1月18日,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的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正式并网试运行。
注:本页内容原则上应当在一页之内完成。
注:本页内容原则上应当在一页之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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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31日,公司与长沙市人民政府、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签署了《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灰渣填埋场工程项目框架协议》,公司作为业主单位采用BOT模式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2018年1月31日,公司与长沙市人民政府、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签署了《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灰渣填埋场工程项目框架协议》,公司作为业主单位采用BOT模式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2018年1月19日,公司顺利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GB/T29490-2013认证。
2018年1月19日,公司顺利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GB/T29490-2013认证。
2018年3月31日,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的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六炉四机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
目 录
声明与提示 ...... 5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6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重要事项 ...... 14
第五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15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 18
第七节 财务报告 ...... 21
第八节 财务报表附注 ...... 32
释义
释义项目 | 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军信环保、股份公司 | 指 |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军信环保集团 | 指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浦湘生物 | 指 |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三会 | 指 |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 |
高级管理人员 | 指 | 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公司章程》 | 指 |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三会”议事规则 | 指 |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
固废处理项目 | 指 | 长沙市城市固定废弃物处理项目 |
污水处理项目一期 | 指 | 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 |
污水处理项目二期 | 指 | 长沙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提量改 建设项目 |
污泥处理项目 | 指 | 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项目 |
清洁焚烧项目 | 指 | 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 |
管理生活区项目 | 指 | 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管理生活区搬迁建设 项目 |
生活垃圾 | 指 | 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
卫生填埋 | 指 | 通过防渗层、渗沥液与可燃气体收集与处理系统、地下与地表水导排系统,在除臭、灭蝇后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无害化的填埋。 |
生活垃圾焚烧 | 指 | 使用焚烧炉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节省用地,还能消灭各种病原体,将有毒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 |
TOT | 指 | Transfer-operate-transfer 的缩写,即移交-经营-移交,指由投资人向政府部门或相关单位投资,获得现有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并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和获得合理回报,并在合约期满之后,再交回给政府部门或原单位的一种融资方式。 |
BOT | 指 | 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报告期 | 指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声明与提示【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戴道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戴彬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 | □是 √否 |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 □是 √否 |
是否审计 | □是 √否 |
【备查文件目录】
文件存放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 |
备查文件 | 1、关于公司半年报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决议; 2、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盖章的财务报表; 3、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件等。 |
第一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HU NAN JUN XIN HUAN BAO.LTD. |
证券简称 | 军信环保 |
证券代码 | 872664 |
法定代表人 | 戴道国 |
办公地址 | 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沙田村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办公楼 |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 | 单峰 |
是否通过董秘资格考试 | 是 |
电话 | 0731-85608335 |
传真 | 0731-85608335 |
电子邮箱 | 529726392@qq.com |
公司网址 | www.junxinjt.com |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 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沙田村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办公楼 邮政编码:410200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 www.neeq.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 | 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 |
三、 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成立时间 | 2011年9月22日 |
挂牌时间 | 2018年3月27日 |
分层情况 | 基础层 |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 “公共设施管理业”(N78)下的“环境卫生管理”(7820)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渗沥液处理、市政污泥处置。 |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 | 集合竞价 |
普通股总股本(股) | 178,055,552 |
优先股总股本(股) | 0 |
做市商数量 | 0 |
控股股东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戴道国 |
四、 注册情况
项目 | 内容 |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00058277032XM | 否 |
注册地址 | 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沙田村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办公楼 | 否 |
注册资本(元) | 178,055,552 | 否 |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 | 湘财证券 |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901 |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六、 自愿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营业收入 | 327,328,457.43 | 60,887,043.96 | 437.60% |
毛利率 | 55.84% | 19.52% |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6,494,085.47 | 1,889,629.46 | 5,535.71%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05,713,738.75 | 5,465,579.11 | 1,834.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12.96% | 0.30%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12.86% | 1.07%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60 | 0.01 | 5,900% |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 本期期初 | 增减比例 | |
资产总计 | 3,833,844,426.95 | 3,291,500,022.90 | 16.48% |
负债总计 | 2,794,916,049.51 | 2,371,785,428.59 | 17.84%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74,986,166.26 | 768,492,080.79 | 13.86%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4.91 | 4.32 | 13.66%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8.03% | 44.21%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72.90% | 72.06% | - |
流动比率 | 53.75 | 42.27 | - |
利息保障倍数 | 6.49 | 1.34 | -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110,776.77 | -1,590,948.64 | 5,889.68%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6.97 | - | - |
存货周转率 | 239.23 | 104.86 | - |
四、 成长情况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总资产增长率 | 16.48% | 57.89%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437.60% | 35.79% | - |
净利润增长率 | 16,960.33% | 131.87% | - |
五、 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 本期期初 | 增减比例 | |
普通股总股本 | 178,055,552 | 178,055,552 | 0% |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 0 | 0 | -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 0 | 0 | - |
六、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七、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经营情况回顾
公司系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投资建设、技术开发、运营管理的环保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发电、垃圾渗沥液处理、市政污泥处理处置等服务。公司目前拥有的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特许经营权主要采用 TOT、BOT两种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TOT 模式:2006年,长沙市政府采用TOT模式,对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进行招商引资,公司积极参与并取得了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特许经营权及资产使用权,特许经营期限25年,从2006年4月25日至2031年4月24日止。公司向长沙市政府支付了投资款,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生活垃圾卫生填埋运营服务,同时向政府收取运营服务费。
BOT模式:随着国家对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环保标准的提高以及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实际情况的变化,根据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公司采用BOT模式,对原卫生填埋处理工艺进行提质改造,先后投资建设了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垃圾渗沥液改造工程、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垃圾渗沥液提量扩改工程、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并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运营服务,向政府收取运营服务费用,其中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28年,从2014年11月15日至2042年11月14日止。
公司收入来源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垃圾渗沥液处理、市政污泥处置的运营服务费以及垃圾焚烧发电售电收入。项目运营阶段服务费标准系公司与政府根据总投资、特许经营期限、运营成本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通过计算、协商确定,后续每三年根据物价指数相应调整,其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人工费调整按垃圾处理量增量和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标准一年一调。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一、财务状况
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为3,833,844,426.95元,较期初增加542,344,404.05元,增长16.48%。负债总额2,794,916,049.51元,较期初增加423,130,620.92元,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增加324,250,000.00元,应付账款增加179,317,277.71元。公司净资产为1,038,928,377.44元,较期初增加119,213,783.13元,为报告期内实现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7,328,457.43元,同比增加 437.60%,营业成本为144,539,431.64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94.96%,毛利率为55.84%,较去年同期上升36.32%。主要原因系2017年上半年母公司仅有污泥处理业务,2017年6月29日后公司新增了渗沥液(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处理业务,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月起开始试运行,4月起开始正式运行,新增了垃圾焚烧处理业务、发电业务及飞灰处理业务。渗沥液(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处理业务增加收入86,661,215.11元,垃圾焚烧处理业务、发电业务及飞灰处理业务增加收入156,751,965.75元,同时业务增加导致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污泥处置业务毛利率为47.72%,垃圾填埋处理业务毛利率为
54.68%,渗沥液(污水)处理业务毛利率为53.58%,垃圾焚烧处理、发电及飞灰处理业务毛利率为61.15%,新增业务毛利率较高相应导致了毛利率上升。
三、 风险与价值
三、现金流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2,110,776.77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3,701,725.41元,增加主要原因系2017年上半年母公司仅有污泥处理业务,2017年6月29日后公司新增了渗滤液(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处理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月起开始试运行,4月起开始正式运行,新增了垃圾焚烧处理业务、发电业务及飞灰处理业务,收入大幅增长,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6,167,185.68元,主要为管理生活区搬迁项目、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支付的建设费用,以及支付渗滤液(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处理两项特许经营权收购款。
3、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3,134,347.86元,主要为报告期内收到银行借款400,000,000.00元,偿还银行借款本金75,500,000.00元,支付利息41,365,652.14元。
四、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1、行业风险: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投入加大,环保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尽管公司已取得长沙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发电、垃圾渗沥液处理、市政污泥处理处置特许经营权,在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领域的工艺技术、行业经验、品牌、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但行业竞争仍将在以下两个方面对公司后续经营产生影响:(1)增加公司未来获取新项目难度;(2)为提高公司获取新项目的竞争力,公司可能对新项目适当降低处理服务费,利润率水平随之有所下降。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将通过完善内部管理、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强成本控制等措施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分散弱化行业风险。
2、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的获得、审批及实施风险:
公司主要通过TOT、BOT等特许经营模式从事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业务,而该类项目一般属于地方政府的特许经营项目,项目均需获得地方环保部门、投资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审批和配合,在项目协调征地、拆迁等工作也受制于诸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因此新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若未能顺利实施项目,已发生部分投入可能存在暂时无法收回的情形,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如公司后续实施新项目将存在这一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在实施新项目过程中将积极主动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沟通联络工作,并与当地政府建立相关的公平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
3、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风险:
为确保公司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符合环保要求,公司引入了环境管理体系,建立了一套由多个环保设施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垃圾渗沥液处理系统、沼气收集系统等)构成的环保执行机制,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制度,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由于设备暂时性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环境事故的发生,对项目运营造成不利影响。尽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但在后续项目运营中仍存在上述风险。
应对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技术人员安全教育,提高技术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设施设备的维保,实现长期稳定运行;在各项目厂区配备应急设施和设备,并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实现不可抗力条件下的最佳环保效能。
4、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戴道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18%,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且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戴道国通过投资及协议安排能够支配公司控股股东军信集团55%的表决权,为军信集团的实际控制人,能够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事项实施重大影响。
四、 企业社会责任
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如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凭借其控制权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生产和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进行不当控制,将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关规定,对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严格按照董事会和股东会议事规则,树立了较强的公司治理意识。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也加强了对公司的持续督导,督促公司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5、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2017年4月25日,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了现代化企业发展所需的内部控制体系,但由于公司治理机制建立时间较短,内控制度也在不断完善过程中,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在经营发展中逐步完善。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因公司治理不善或内部控制未能有效执行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完善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内部治理架构,形成科学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明确权力、责任和利益,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
6、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标准提高的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近年来国家对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环保要求逐渐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也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改善环境质量,国家相关部门有可能制定更加严格的治理、排放标准,当新标准发布后,公司原有处理设施将可能存在处理指标不达标的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该风险,公司鼓励技术人员在工艺、设备运行中对技术创新的研究,建立新技术与实际成果转化融合的管理体系,确保工艺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并在国家发布新标准后立即对原设施进行提质改造以达到新的环保要求。
7、客户单一的风险:
目前公司采用TOT、BOT为主的特许经营方式,为长沙市生活垃圾填埋、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发电、垃圾渗沥液处理、市政污泥处理处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提供服务,并向长沙市政府收取运营服务费,公司客户存在较为单一的情况。
应对措施:公司下属的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为长沙市区目前唯一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设施,承担着长沙市六区一县(长沙县)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任务,一直运行良好。同时,公司未来将积极保持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同行的紧密联系,充分把握相关利好政策,依托自身的技术、品牌、管理等优势进一步拓展生活垃圾处理、市政污泥处理处置、垃圾渗沥液处理等方面业务。
8、特许经营权转让涉及相关资产、负债权属变更情况的风险:
公司尚有两宗土地权属由集团公司变更至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手续正在办理中。由于特许经营权的特殊性,公司只在经营期限内拥有相应资产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到期后该资产需要移交给政府,两宗土地权属变更手续涉及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预计完成时间不确定,但不影响特许经营权的正常运营。
应对措施:公司正在积极协调相办理土地权属变更手续,在2017年12月5日与政府签订了特许经营权主体变更补充协议,实质上取得了长沙市政府的认可,上述变更手续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环保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做好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的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与社会各界同仁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1、大力打造省市环保教育基地,普及生态环保知识
公司正按照长沙市政府部署努力将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建设成为集生活垃圾、污泥和垃圾渗沥液综合协同处理的环保循环产业园和集环保工艺展示、环保教育为一体的环保科普公园,并在长沙市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首站仪式上取得了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称号,上半年公司环保开放日已接待上百家
五、 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 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 □是 √否 | |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企业合并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否 | 四.二.(一)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普通股股票发行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相关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 □是 √否 |
二、 重要事项详情
(一)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第五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报告期期末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41,435,184 | 23.27% | 16,250,000 | 57,685,184 | 32.4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39,747,684 | 22.32% | 15,687,500 | 55,435,184 | 31.13% | |
董事、监事、高管 | 1,687,500 | 0.95% | 562,500 | 2,250,000 | 1.27% | |
核心员工 | 0 | 0.00% | 0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136,620,368 | 76.73% | -16,250,000 | 120,370,368 | 67.6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29,307,868 | 72.62% | -15,687,500 | 113,620,368 | 63.81% | |
董事、监事、高管 | 7,312,500 | 4.11% | -562,500 | 6,750,000 | 3.79% | |
核心员工 | 0 | 0.00% | 0 | 0 | 0.00% | |
总股本 | 178,055,552 | - | 0 | 178,055,552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3 |
(二) 报告期期末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1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58,055,552 | 0 | 158,055,552 | 88.77% | 105,370,368 | 52,685,184 |
2 | 戴道国 | 11,000,000 | 0 | 11,000,000 | 6.18% | 8,250,000 | 2,750,000 |
3 | 何英品 | 9,000,000 | 0 | 9,000,000 | 5.05% | 6,750,000 | 2,250,000 |
合计 | 178,055,552 | 0 | 178,055,552 | 100% | 120,370,368 | 57,685,184 | |
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现有股东中,戴道国为军信环保股份公司的董事长,系控股股东军信环保集团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有军信环保集团公司35%的股权,其通过投资及协议安排能够支配公司控股股东军信环保集团公司55%的表决权,为军信环保集团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戴道国能够对军信环保股份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英品为军信环保股份公司的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军信环保集团公司10.63%的股权。除此之外,公司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
二、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一) 控股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2018年2月11日,曹长庚与曹维玲签署了《股权赠与协议》,约定曹长庚将其持有的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9.67%的股权无偿赠与曹维玲,曹维玲接受上述赠与,本次赠与为无条件赠与(曹长庚与曹维玲为父女关系)。2018年2月11日,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曹长庚将其全部股权1935万元无偿赠与曹维玲,确认变更后的股权比例,同意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2018年2月11日,曹长庚与曹维玲签署《股权赠与协议》并经长沙市星城公证处公证。2018年2月13日,本次股权赠与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动。 | ||||||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报告期内,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8,055,5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77%,为公司控股股东。戴道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18%,通过投资及协议安排能够支配公司控股股东军信环保集团55%的表决权,为军信环保集团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军信集团股东戴福修系戴道国的父亲,股东李孝春系戴道国的岳母,戴道国及上述两人合计持有军信环保集团股权比例为55%。戴福修、李孝春均未在军信环保集团担任职务,且与戴道国具有近亲属关系,在公司经营管理上具有表意一致的情感及利益基础,经核查军信环保集团历次股东会会议决议,该三人在所有决议事项上均发表一致意见。三人于2017年9月1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戴福修、李孝春和戴道国具有近亲属关系,上述协议及安排形式及内容合法有效、权利义务关系清晰、责任明确,该三人具有一致行动的事实与协议基础,为一致行动人。根据协议约定,戴道国为一致行动的最终决策人。其中,戴道国为军信环保集团执行董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00,000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其通过投资及协议安排能够支配公司控股股东军信环保集团55%的表决权,为军信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戴道国能够对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故认定戴道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2017年12月8日,戴福修与戴道国签署了《股权赠与协议》,约定戴福修将其持有的军信环保集团25.1%的股权无偿赠与戴道国,戴道国接受上述赠与,本次赠与为无条件赠与(戴福修与戴道国为父子关系)。2017年12月8日,军信环保集团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戴福修将其全部股权5020万元无偿赠与戴道国,确认变更后的股权比例,同意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2017年12月8日,戴福修与戴道国签署《股权赠与协议》并经长沙市公证处公证。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本次股权赠与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戴道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00,000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其通过投资及协议安排仍支配公司控股股东军信环保集团55%的表决权,为军信环保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戴道国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公司股权结构图: 88.77% 6.18% 5.05% 80% 4、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 |||||||
军信环保集团 | 戴道国 | 何英品 | |||||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学历 | 任期 | 是否在公司领取薪酬 |
戴道国 | 董事长 | 男 | 1963-04-14 | 本科 | 2017.4.24-2020.4.23 | 是 |
何英品 |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 男 | 1963-09-15 | 本科 | 2017.4.24-2020.4.23 | 是 |
冷朝强 | 董事兼执行总经理 | 男 | 1965-12-01 | 本科 | 2017.4.24-2020.4.23 | 是 |
DAISY YING XUE DAI(戴映雪) | 董事 | 女 | 1991-01-12 | 本科 | 2017.4.24-2020.4.23 | 否 |
何冠琼 | 董事 | 女 | 1990-04-30 | 本科 | 2017.4.24-2020.4.23 | 否 |
郭卓彦 | 监事会主席 | 男 | 1985-10-25 | 研究生 | 2017.7.25-2020.4.23 | 是 |
邱柏霖 | 监事 | 男 | 1986-03-03 | 本科 | 2017.4.24-2020.4.23 | 是 |
徐惠思 | 监事 | 女 | 1989-08-20 | 本科 | 2017.4.24-2020.4.23 | 是 |
王灿 | 财务总监 | 女 | 1977-01-26 | 本科 | 2017.6.13-2020.4.23 | 是 |
杨飙 | 副总经理 | 男 | 1969-09-09 | 本科 | 2017.4.24-2020.4.23 | 是 |
袁继雄 | 副总经理 | 男 | 1966-09-29 | 本科 | 2017.4.24-2020.4.23 | 是 |
吴波 | 副总经理 | 男 | 1980-12-08 | 本科 | 2017.9.2-2020.4.23 | 是 |
董事会人数: | 5 | |||||
监事会人数: | 3 | |||||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 6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关系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关系:
(二) 持股情况
单位:股
董事长戴道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戴道国与DAISY YING XUE DAI(戴映雪)为父女关系,何英品与何冠琼为父女关系,除此之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姓名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 | 数量变动 |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 | 期末普通股持股比例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戴道国 | 董事长 | 11,000,000 | 0 | 11,000,000 | 6.18% | 0 |
何英品 | 副董事长 兼总经理 | 9,000,000 | 0 | 9,000,000 | 5.05% | 0 |
合计 | - | 20,000,000 | 0 | 20,000,000 | 11.23% | 0 |
(三) 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职业经历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行政管理人员 | 120 | 83 |
生产人员 | 300 | 368 |
技术人员 | 47 | 52 |
财务人员 | 16 | 18 |
员工总计 | 483 | 521 |
按教育程度分类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博士 | 1 | 1 |
硕士 | 23 | 24 |
本科 | 169 | 171 |
专科 | 108 | 118 |
专科以下 | 182 | 207 |
员工总计 | 483 | 521 |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二) 核心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核心员工: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 □不适用
立了稳定长效的人才培养机制,制定了系统的培训计划和人才培养制度,组建了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培训体系及内部讲师队伍。通过采取新员工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在岗“一带一”带教培训、岗位实操培训、晋升培训、特种作业岗位持证上岗培训、外邀培训及外出考察、读书交流会等多种培训类型与方式进行不同层次的员工培训,组织开展了公司“工匠奖”获评人员经验分享培训、月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学习资料汇编培训、公司规章制度流程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及座谈等主体培训活动,全面提升了员工业务能力和整体综合素质;改进后备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好后备人才培养效果的认定工作,实现后备人才培养本年度合格率达到30%以上,通过持续推行后备人才(AB角)培养计划等措施、办法,让一批能够独当一面,专业尽责的青年才俊通过培养脱颖而出,实现企业发展与员工职业发展的双赢。
4、离退休人员管理:退休人员3人,公司组织了退休欢送会,颁予了《光荣退休》证书表彰员工的辛勤付出,体现了公司优良的人文关怀精神。姓名
姓名 | 岗位 | 期末普通股持股数量 |
李方志 | 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 | 0 |
唐松乔 | 股份公司实验检测中心主任 | 0 |
刘晓峰 | 股份公司污泥厂总经理 | 0 |
王 勇 | 股份公司污泥厂总工程师 | 0 |
蔡 斌 | 股份公司渗沥液处理厂总经理 | 0 |
周 俊 | 股份公司渗沥液处理厂总工程师 | 0 |
陈 杰 | 股份公司填埋场总经理 | 0 |
李 林 | 股份公司填埋场总工程师 | 0 |
王志明 |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0 |
段 佳 |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0 |
严学寨 |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0 |
郑杰平 |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 0 |
核心人员的变动情况:
三、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 否 |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五(一) | 316,651,241.82 | 237,573,302.8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五(二) | 92,015,625.52 | 1,939,801.23 |
预付款项 | 五(三) | 8,678,598.07 | 545,110.6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五(四) | 68,535,547.73 | 71,315,805.1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五(五) | 273,781.48 | 934,597.56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五(六) | 146,001,534.43 | 142,336,436.56 |
流动资产合计 | 632,156,329.05 | 454,645,054.0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 五(七) | 4,408,718.39 | 3,110,678.00 |
在建工程 | 五(八) | 144,533,306.54 | 2,263,065,414.8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五(九) | 3,051,078,092.99 | 568,253,342.28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五(十) | 17,702.76 | 17,127.9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五(十一) | 1,650,277.22 | 2,408,405.8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01,688,097.90 | 2,836,854,968.90 | |
资产总计 | 3,833,844,426.95 | 3,291,500,022.9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五(十二) | 866,062,923.71 | 686,745,646.00 |
预收款项 | 五(十三) | 8,558,639.43 | 54,946.5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十四) | 4,143,321.28 | 15,026,244.73 |
应交税费 | 五(十五) | 32,136,001.73 | 32,530,509.84 |
其他应付款 | 五(十六) | 87,987,259.99 | 160,939,221.37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五(十七) | 177,125,000.00 | 180,25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76,013,146.14 | 1,075,546,568.4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五(十八) | 1,564,500,000.00 | 1,240,250,000.00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五(十九) | 54,402,903.37 | 55,988,860.1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18,902,903.37 | 1,296,238,860.13 | |
负债合计 | 2,794,916,049.51 | 2,371,785,428.5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股本 | 五(二十) | 178,055,552.00 | 178,055,55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五(二十一) | 510,296,431.97 | 510,296,431.97 |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五(二十二) | 10,072,379.62 | 10,072,379.62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 五(二十三) | 176,561,802.67 | 70,067,717.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74,986,166.26 | 768,492,080.79 | |
少数股东权益 | 163,942,211.18 | 151,222,513.5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38,928,377.44 | 919,714,594.3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833,844,426.95 | 3,291,500,022.90 |
法定代表人:戴道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彬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五(一) | 34,975,448.34 | 102,937,291.9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五(二) | 4,656.02 | 1,939,801.23 |
预付款项 | 五(三) | 8,678,598.07 | 545,110.64 |
其他应收款 | 五(四) | 906,670.52 | 469,822.27 |
存货 | 五(五) | 273,781.48 | 934,597.56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五(六) | 449,623.07 | 449,623.07 |
流动资产合计 | 45,288,777.50 | 107,276,246.75 |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609,017,240.41 | 609,017,240.41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 五(七) | 1,620,970.90 | 476,492.89 |
在建工程 | 五(八) | 144,533,306.54 | 106,234,214.6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五(九) | 541,741,642.21 | 568,253,342.28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五(十) | 17,702.76 | 17,127.9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五(十一) | 481,835.54 | 481,835.5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97,412,698.36 | 1,284,480,253.71 | |
资产总计 | 1,342,701,475.86 | 1,391,756,500.4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五(十二) | 108,413,483.56 | 120,045,211.93 |
预收款项 | 五(十三) | 8,558,639.43 | 54,946.52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十四) | 2,149,718.45 | 10,613,042.05 |
应交税费 | 五(十五) | 20,753,402.42 | 32,300,542.29 |
其他应付款 | 五(十六) | 126,984,581.67 | 194,242,438.63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五(十七) | 29,125,000.00 | 34,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5,984,825.53 | 391,256,181.4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五(十八) | 178,500,000.00 | 186,500,000.00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五(十九) | 36,139,896.61 | 37,538,860.1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4,639,896.61 | 224,038,860.13 | |
负债合计 | 510,624,722.14 | 615,295,041.55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五(二十) | 178,055,552.00 | 178,055,55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五(二十一) | 497,682,110.74 | 497,682,110.74 |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五(二十二) | 10,072,379.62 | 10,072,379.62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 五(二十三) | 146,266,711.36 | 90,651,416.5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32,076,753.72 | 776,461,458.9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42,701,475.86 | 1,391,756,500.46 |
法定代表人:戴道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彬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327,328,457.43 | 60,887,043.96 | |
其中:营业收入 | 五(二十四) | 327,328,457.43 | 60,887,043.96 |
利息收入 | - | -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08,204,966.61 | 60,786,287.89 | |
其中:营业成本 | 五(二十四) | 144,539,431.64 | 49,002,968.21 |
利息支出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五(二十五) | 5,883,443.56 | 1,708,673.65 |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 五(二十六) | 19,930,172.96 | 6,550,429.97 |
研发费用 | 五(二十七) | 6,812,821.54 | |
财务费用 | 五(二十八) | 24,469,222.13 | 3,561,311.58 |
资产减值损失 | 五(二十九) | 6,569,874.78 | -37,095.52 |
加:其他收益 | 五(三十) | 18,663,968.24 | 1,398,963.7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三十一)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7,787,459.06 | 1,499,719.7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三十二) | 104,189.22 | 50,711.16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三十三) | 140,200.00 | 92,580.4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7,751,448.28 | 1,457,850.4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三十四) | 18,537,665.15 | 759,072.8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9,213,783.13 | 698,777.64 |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 -5,954,259.0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 | 119,213,783.13 | 698,777.6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 |
1.少数股东损益 | 12,719,697.66 | -1,190,851.82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6,494,085.47 | 1,889,629.4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6.其他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9,213,783.13 | 698,777.6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6,494,085.47 | 1,889,629.4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719,697.66 | -1,190,851.8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60 | 0.0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60 | 0.01 |
法定代表人:戴道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彬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收入 | 五(二十四) | 170,576,491.68 | 60,887,043.96 |
减:营业成本 | 五(二十四) | 83,636,361.35 | 49,002,968.21 |
税金及附加 | 五(二十五) | 4,735,875.94 | 579,344.55 |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 五(二十六) | 14,658,705.24 | 1,744,387.90 |
研发费用 | 五(二十七) | 6,812,821.54 | |
财务费用 | 五(二十八) | 5,016,051.49 | 3,564,309.58 |
其中:利息费用 | 5,348,383.11 | 4,236,049.95 | |
利息收入 | 335,666.57 | 674,887.46 | |
资产减值损失 | 五(二十九) | -57,694.49 | |
加:其他收益 | 五(三十) | 18,476,975.00 | 1,398,963.7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三十一)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4,251,345.61 | 7,394,997.44 |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三十二) | 41,814.35 | 21,970.96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三十三) | 140,200.00 | 4,858.8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4,152,959.96 | 7,412,109.5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三十四) | 18,537,665.15 | 759,072.84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615,294.81 | 6,653,036.7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 55,615,294.81 | 6,653,036.7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6.其他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5,615,294.81 | 6,653,036.7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 |
法定代表人:戴道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彬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五(三十五)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02,100,803.86 | 59,400,000.0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078,011.4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18,146.16 | 395,114.9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9,996,961.50 | 59,795,114.9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9,111,492.86 | 36,083,709.9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4,793,126.77 | 10,543,832.3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7,121,327.45 | 3,734,775.0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60,237.65 | 11,023,746.2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7,886,184.73 | 61,386,063.5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110,776.77 | -1,590,948.6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96,167,185.68 | 333,676,214.8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6,167,185.68 | 333,676,214.8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6,167,185.68 | -333,676,214.8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00 | 1,050,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0,000,000.00 | 1,05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5,500,000.00 | 50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1,365,652.14 | 22,252,574.1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7,583,505.8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6,865,652.14 | 529,836,079.9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3,134,347.86 | 520,163,920.0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9,077,938.95 | 184,896,756.5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7,573,302.87 | 200,793,073.6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6,651,241.82 | 385,689,830.24 |
法定代表人:戴道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彬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五(三十五)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1,215,005.55 | 59,400,000.0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078,011.4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8,382.52 | 249,065.7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8,671,399.55 | 59,649,065.7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5,464,934.42 | 36,058,075.95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174,935.02 | 5,910,779.5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968,542.69 | 2,780,049.4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383,535.59 | 9,113,705.6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8,991,947.72 | 53,862,610.6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679,451.83 | 5,786,455.1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3,021,014.16 | 7,479,663.8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3,021,014.16 | 7,479,663.8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021,014.16 | -7,479,663.8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120,281.31 | 4,236,049.9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3,583,505.8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620,281.31 | 7,819,555.7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20,281.31 | -7,819,555.7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7,961,843.64 | -9,512,764.5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2,937,291.98 | 79,058,597.6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975,448.34 | 69,545,833.16 |
法定代表人:戴道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灿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彬
第八节 财务报表附注
一、 附注事项
(一) 附注事项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 √是 □否 | (二).1 |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 □是 √否 | |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 □是 √否 | |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 □是 √否 | |
5.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6.是否存在需要根据规定披露分部报告的信息 | □是 √否 | |
7.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 □是 √否 | |
8.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9.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 □是 √否 | |
10.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11.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 □是 √否 | |
12.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 □是 √否 | |
13. 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 □是 √否 |
(二) 附注事项详情
1、 会计政策变更
2、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报告期内无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 ||||
二、 报表项目注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8 年1月1日至2018 年6月30日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沙田村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办公楼总部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沙田村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办公楼营业期限:长期股本:人民币17805.5552万元法定代表人:戴道国
(二) 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公司行业性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司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收集、贮存、处理、处置生活污泥;城市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的建设、管理、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公司历史沿革
1、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为湖南军信污泥处置有限公司,系由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于2011年9月6日取得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湘)名私字【2011】第7471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万元,由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以货币出资2,250.00万元和750.00万元出资。本公司设立出资业经长沙湘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湘安验字【2011】第0920-3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设立时各股东出资比例如下:
投资者名称 | 出资金额(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22,500,000.00 | 75.00 | 货币出资 |
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7,500,000.00 | 25.00 | 货币出资 |
合计 | 30,000,000.00 | 100.00 |
2、2015年5月18日公司取得《长沙市财政局呈批件-关于理顺湖南军信污泥处置公司资本结构的请示》(编号:经建2015年100号)文件对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批示同意。根据本公司2015
年6月2日的股东会决定,同意原股东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全部股份750.00万元转让给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6月2日,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湖南军信污泥处置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协议》,将其在湖南军信污泥处置有限公司的750.00万元股权转让给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 出资金额(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100.00 | 货币出资 |
合计 | 30,000,000.00 | 100.00 |
3、根据本公司2016年9月26日的股东会决议,同意接纳戴道国、何英品为公司新股东,同意对公司增资7,000.00万元,其中2,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新增出资由原股东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增资5,250.00万元,其中1,5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75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新股东戴道国增资962.5万元,其中27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687.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新股东何英品增资787.5万元,其中22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6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此次增资业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现已更名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出具CHW湘验字【2016】0007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比例如下:
投资者名称 | 出资金额(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90.00 | 货币出资 |
戴道国 | 2,750,000.00 | 5.50 | 货币出资 |
何英品 | 2,250,000.00 | 4.50 | 货币出资 |
合计 | 50,000,000.00 | 100.00 |
4、根据本公司2017年4月9日的股东会决议,同意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3月5日出具的“CAC专字【2017】0335号”《审计报告》,湖南军信污泥处置有限公司2016年10月31日账面审计净资产165,278,230.54元,其中5,000.00万元折为5,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115,278,230.54元作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此次股权变更业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CAC验字[2017]0028号验资报告。此次股改净资产业经开元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开元评报字[2017]1-012号评估报告,2016年10月31日的评估净资产为16,749.23万元。
公司于2017年3月6日取得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湘)登记内名变核字【2017】484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变更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后股东出资比例如下:
投资者名称 | 出资金额(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90.00 | 净资产折股 |
戴道国 | 2,750,000.00 | 5.50 | 净资产折股 |
何英品 | 2,250,000.00 | 4.50 | 净资产折股 |
合计 | 50,000,000.00 | 100.00 |
5、根据2017年6月29日本公司与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以及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0%的股份作价人民币452,222,208.00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其中113,055,552.00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339,166,656.0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此次变更业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CAC验字[2017]0046号验资报告。
增资后股东出资比例如下:
投资者名称 | 出资金额(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96.93 | 净资产折股 |
113,055,552.00 | 非货币出资 | ||
戴道国 | 2,750,000.00 | 1.69 | 净资产折股 |
何英品 | 2,250,000.00 | 1.38 | 净资产折股 |
合计 | 163,055,552.00 | 100.00 |
6、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00元,其中:戴道国认缴人民币8,250,000.00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55.00%,出资方式为货币8,250,000.00元,何英品认缴人民币6,750,000.00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45.00%,出资方式为货币6,750,000.00元。此次增资业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出具CAC验字[2017]0058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增资后股东出资比例如下:
投资者名称 | 出资金额(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88.77 | 净资产折股 |
113,055,552.00 | 非货币出资 | ||
戴道国 | 2,750,000.00 | 6.18 | 净资产折股 |
8,250,000.00 | 货币出资 | ||
何英品 | 2,250,000.00 | 5.05 | 净资产折股 |
6,750,000.00 | 货币出资 | ||
合计 | 178,055,552.00 | 100.00 |
(四)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2018】年【8】月【24】日批准报出。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本公司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2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董事会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2018年中期财务报表。
(二)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 会计期间
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五)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六)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被合并方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并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所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合并成本,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应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合并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公允价值列示。
(七)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母公司应当将其所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企业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综合考虑下列事实和情况后,判断企业持有的表决权足以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视为企业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1、企业持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小,以及其他投资方持有表决权的分散程度。
2、企业和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被投资方的潜在表决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执行认股权证等。
3、其他合同安排产生的权利。
4、企业应考虑被投资方以往的表决权行使情况等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当表决权不能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时,如仅与被投资方的日常行政管理活动有关,并且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由合同安排所决定,本公司需要评估这些合同安排,以评价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足够使其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本公司可能难以判断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足以使其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应当考虑其具有实际能力以单方面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证据,从而判断其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公司应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公司能否任命或批准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
2、本公司能否出于其自身利益决定或否决被投资方的重大交易。
3、本公司能否掌控被投资方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成员的任命程序,或者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手中获得代理权。
4、本公司与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中的多数成员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本公司与被投资方之间存在某种特殊关系的,在评价本公司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应当适
当考虑这种特殊关系的影响。特殊关系通常包括: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是企业的现任或前任职工、被投资方的经营依赖于本公司、被投资方活动的重大部分有本公司参与其中或者是以本公司的名义进行、本公司自被投资方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或享有可变回报的收益远超过其持有的表决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比例等。
本公司在判断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时,应当确定其自身是以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在其他方拥有决策权的情况下,还需要确定其他方是否以其代理人的身份代为行使决策权。本公司通常应当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整体进行判断。但极个别情况下,有确凿证据表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公司应当将被投资方的一部分(以下简称“该部分”)视为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单独主体),进而判断是否控制该部分(单独主体)。
1、该部分的资产是偿付该部分负债或该部分其他权益的唯一来源,不能用于偿还该部分以外的被投资方的其他负债;
2、除与该部分相关的各方外,其他方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权利,也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剩余现金流量相关的权利。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应与本公司一致。如果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后,由母公司编制。
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
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八)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
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九)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为公司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为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十)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B、持有至到期投资;
C、应收款项;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标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5、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减值事项是指在该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的,且公司能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十一)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的确认标准为:
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或者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公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在应收款项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本公司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应收票据、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应收账款和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或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各项组合计提坏账的比例,据此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性质组合 | 员工备用金、借款以及关联企业及股东的款项性 质的应收款项无显著回收风险的款项划分为性质组合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性质组合 | 根据其风险特征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3.00 | 3.00 |
1至2年 | 10.00 | 10.00 |
2至3年 | 20.00 | 20.00 |
3至4年 | 50.00 | 50.00 |
4至5年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十二) 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在途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和开发产品、开发成本等种类;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核算;发出时库存商品及原材料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盘盈、盘亏结果,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计入当期损益。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差额作相应处理。
(十三)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投资成本的初始计量:
⑴企业合并中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债务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判断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至少一项其他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合并方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a、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c、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d、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⑵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等的手续费、佣金等与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部分费用应自所发行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出资产的公允
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投资成本,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⑴后续计量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资产的条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⑵ 损益调整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权益法下,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以下因素: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按本公司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和其他权益变动为基础核算。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本公司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联营企业。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⑴ 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对子公司、合营公司或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是
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⑵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四)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a、购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计价;
b、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c、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
d、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根据这些后续支出是否能够提高相关固定资产原先预计的创利能力,确定是否将其予以资本化;
e、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f、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证计价;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残值率0%,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公司提供经济效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年折旧率(%) |
机器设备 | 3-5 | 20.00-33.33 |
运输设备 | 5 | 20.00 |
办公设备 | 3-4 | 25.00-33.33 |
4、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可能存在减值的迹象。固定资产存在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五)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核算原则: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核算。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照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测试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的减值迹象,包括:
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③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发生减值的情形;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六)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支付的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估计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果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购建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期初期末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当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 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有形资产,不予摊销。
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2、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估计: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特许经营权 | 5年-25年 | 特许经营权期限与资产 经济寿命使用年限孰短 |
注:本公司拥有的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特许经营权包括固定废弃物填埋处理、渗沥液(污水)处理、脱水污泥处理项目提质改造、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处理(目前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特许经营权已于2018年4月1日转运行)。
根据湖南军信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与长沙市人民政府、长沙市城市管理局签订的《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特许经营权及资产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长沙市人民政府、长沙市城市管理局水务局和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签订的《关于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及资产使用权转让合同书》的补充协议、《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特许经营权及资产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渗沥液(污水)处理改造项目补充协议的约定,特许经营权的期限为25年。本公司的特许经营权预使用年限根据实物资产的经济使用年限与特许经营权期限孰短计量。
3、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
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原则: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如果有明显的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减值迹象包括以下情形:
①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②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③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④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存在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八) 商誉
1、商誉的确认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2、商誉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期末终了时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果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其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损失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九)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本公司在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⑴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⑵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①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本公司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②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③过去的惯例为本公司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本公司按照规定的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⑴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⑵本公司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⑴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⑵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本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适用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情形外,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
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⑴服务成本。⑵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⑶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 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等事项时,如果该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a.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b.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二十一) 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
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
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①市政污泥处理收入
本公司市政污泥处理收入系根据经公司与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双方确定的污泥处理计量月报表中计量的污泥处理量、以及经长沙市投资评审中心核定的单价确定。
②生活垃圾处理收入
本公司生活垃圾处理收入系根据经公司与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双方确定的垃圾处理计量月报表中计量的填埋垃圾量、以及经长沙市投资评审中心核定的单价确定。
③垃圾渗沥液(污水)处理收入
本公司垃圾渗沥液(污水)处理收入系根据经公司与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核定的渗沥液(污水)处理计量月报表中计量的渗沥液(污水)处理量和渗沥液(污水)外运计量月报表中计量的渗沥液(污水)外运量、以及经长沙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核定的单价确定。
④发电收入
本公司发电收入系根据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确定的上网电量、以及购售电合同约定的电价确认。
⑤垃圾焚烧处理收入
本公司垃圾焚烧处理收入系根据公司与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双方确定的垃圾处理计量月
报表中计量的垃圾处理量、以及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的单价确认。
⑥飞灰处理收入
本公司飞灰处理收入系根据公司与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双方确定的飞灰处理计量月报表中计量的飞灰处理量、以及经长沙投资评审中心核定的单价确认。
2、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本公司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本公司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照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二十二)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虽然从其他方收到的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补助,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公司投入并享有相应的所有者权益的资本以及本公司从政府取得的与本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本公司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的经济资源。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当难以区分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收到且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时予以确认,当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时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当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当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若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在计入当期损益时在营业外收支列报;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
政府补助,在计入当期损益时,按照经济业务实质,在其他收益单独列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若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贴息资金若拨付给贷款银行再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直接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⑴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⑵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⑶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三)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二十四) 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①本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本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本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本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②本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本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本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本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①融资租入资产:本公司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作为
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②融资租出资产: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和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本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二十五) 终止经营及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相关联计划的一部
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
3、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当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继续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4、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本公司对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之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其账面价值,在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如计划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当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二十六) 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时,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包括流动性折溢价、控制权溢价或少数股东权益折价等,但不包括准则规定的计量单元不一致的折溢价。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折价或溢价。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或负债存在出价和要价的,以在出价和要价之间最能代表当前情况下公允价值的价格确定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二十七)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受同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公司之间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 本公司的母公司;
2、 本公司的子公司;
3、 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 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 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 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 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 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十八)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①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a) 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格式(2018)”),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公司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和格式(2018)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公司根据格式(2018)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将“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合并到“其他应收款”列报;将“固定资产清理”合并到“固定资产”列报;将“工程物资”合并到“在建工程”列报;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列报;将“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合并到“其他应付款”列报;将“专项应付款”合并到“长期应付款”列报;将“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分拆至“研发费用”列报;将“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及“利息收入”单独列;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采用该格式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b) 变更对当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18年度中期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2018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的增减情况如下:
本年会计政策变更对2018年度中期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分析如下:
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增加+/减少- | ||
合并 | 母公司 | |
管理费用 | -6,812,821.54 | -6,812,821.54 |
研发费用 | 6,812,821.54 | 6,812,821.54 |
利润总额 | 0.00 | 0.00 |
本年会计政策变更对2018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分析如下:
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增加+/减少- | ||
合并 | 母公司 |
资产: | ||
应收票据 | -4,880,000.00 | |
应收账款 | -87,135,625.52 | -4,656.02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92,015,625.52 | 4,656.02 |
负债: | ||
应付利息 | -2,553,597.66 | -228,101.80 |
其他应付款 | 2,553,597.66 | 228,101.80 |
(c) 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17年6月30日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的增减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增加+/减少- | ||
合并 | 母公司 | |
管理费用 | 0.00 | 0.00 |
研发费用 | 0.00 | 0.00 |
利润总额 | 0.00 | 0.00 |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17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与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的增减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增加+/减少- | ||
合并 | 母公司 | |
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939,801.23 | -1,939,801.23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939,801.23 | 1,939,801.23 |
负债: | ||
应付利息 | -2,132,721.66 | -336,055.00 |
其他应付款 | 2,132,721.66 | 336,055.00 |
②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本年度内无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3)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年度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二十九)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本报告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三、 利润分配
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及规定分配:
A、弥补亏损 | |
B、按10%提取盈余公积金 | |
C、支付股利 |
四、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 | 7%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 | 2%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 | 25% |
2、税收优惠及批文
①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垃圾填埋沼气发电列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公司从事的上网电费和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在2018年-2020年期间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2021年-2023年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
②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垃圾填埋、污泥处理、渗沥液(污水)处理收入和渗沥液(污水)外运的收入自2015年7月1日起按17%征收增值税,同时享受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等相关规定,子公司电费收入和垃圾焚烧处理收入自2018年1月1日期按17%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印发《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等相关规定,在2018年5月1日的以后的收入按16%征收增值税,同时发电收入享受即征即退100%的优惠政策,垃圾焚烧处理收入享受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一) 货币资金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92,586.74 | 126,675.94 |
银行存款 | 316,458,655.08 | 237,446,626.93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316,651,241.82 | 237,573,302.8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二)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4,880,000.00 |
应收账款 | 87,135,625.52 | 1,939,801.23 |
合计 | 92,015,625.52 | 1,939,801.23 |
1、应收票据分类
种类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880,000.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4,880,000.00 |
2、本期应收票据中无已经质押的应收票据。
3、本期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4、期末公司无已经背书给他方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5、期末公司无已经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6、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风险特征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94,710,541.77 | 100.00 | 2,694,916.25 | 3.00 | 92,015,625.52 |
① 龄组合 | 94,710,541.77 | 100.00 | 2,694,916.25 | 3.00 | 92,015,625.52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
合计 | 94,710,541.77 | 100.00 | 2,694,916.25 | 3.00 | 92,015,625.52 |
续前表:
类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1,999,795.08 | 100.00 | 59,993.85 | 3.00 | 1,939,801.23 |
①账龄组合 | 1,999,795.08 | 100.00 | 59,993.85 | 3.00 | 1,939,801.23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
合计 | 1,999,795.08 | 100.00 | 59,993.85 | 3.00 | 1,939,801.23 |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7、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债务人名称 | 款项性质 | 金额 | 账龄 | 占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焚烧发电费 | 39,726,463.35 | 1年以内 | 41.95 | ||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 垃圾焚烧处理费 | 1年以内 | 58.05 | |||
长沙市望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垃圾处理费 | 4,800.00 | 1年以内 | 0.01 | ||
合计 | 94,710,541.77 | 100.00 |
8、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694,916.25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59,993.85元。
9、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中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欠款情况:
(三)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651,166.17 | 99.68 | 542,530.24 | 99.53 |
1至2年 | 27,431.90 | 0.32 | 2,580.40 | 0.47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8,678,598.07 | 100.00 | 545,110.64 | 100.00 |
2、本期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账款。
3、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金额 | 发生时间 |
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 2,527,070.00 | 1年以内 |
账龄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9,830,541.77 | 100.00 | 2,694,916.25 | 1,999,795.08 | 100.00 | 59,993.85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89,830,541.77 | 100.00 | 2,694,916.25 | 1,999,795.08 | 100.00 | 59,993.85 |
深圳市居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1,815,393.00 | 1年以内 |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长沙供电分公司 | 804,906.80 | 1年以内 |
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 | 700,000.00 | 1年以内 |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 351,000.00 | 1年以内 |
合计 | 6,198,369.80 |
4、 本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四)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风险特征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76,316,882.21 | 100.00 | 7,781,334.48 | 10.20 | 68,535,547.73 |
①账龄组合 | 42,171,163.79 | 55.26 | 7,781,334.48 | 18.45 | 34,389,829.31 |
②性质组合 | 34,145,718.42 | 44.74 | 34,145,718.42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76,316,882.21 | 100.00 | 7,781,334.48 | 10.2 | 68,535,547.73 |
续前表:
类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75,162,187.24 | 3,846,382.10 | 5.12 | 71,315,805.14 | |
①账龄组合 | 38,859,122.58 | 51.70 | 3,846,382.10 | 9.90 | 35,012,740.48 |
②性质组合 | 36,303,064.66 | 48.30 | 36,303,064.66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75,162,187.24 | 100 | 3,846,382.10 | 5.12 | 71,315,805.14 |
(3)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788,892.79 | 8.98 | 113,666.78 | 564,716.58 | 1.45 | 16,941.50 |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资金往来款 | 3,433,119.72 | 163,479.13 |
保证金及押金 | 32,208,305.92 | 35,358,761.53 |
代收代垫款 | 38,777,846.48 | 38,695,643.45 |
备用金 | 1,897,610.09 | 944,303.13 |
合计 | 76,316,882.21 | 75,162,187.24 |
3、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债务人名称 | 款项性质 | 金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 是否关联方 |
长沙市望城区桥驿财政所 | 代收代垫款 | 38,194,406.00 | 2-3年 | 50.04 | 否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32,181,935.92 | 2-3年 | 42.16 | 是 |
110KV输电线路补偿经费 | 资金往来款 | 3,155,683.00 | 1年以内 | 4.13 | 否 |
代收代垫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社保 | 代收代垫款 | 121,071.60 | 1年以内 | 0.16 | 否 |
234,701.47 | 1-2年 | 0.30 | |||
彭丽霞 | 备用金 | 295,557.99 | 1年以内 | 0.39 | 否 |
合计 | 74,168,355.98 | 97.18 |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934,952.38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
5、其他应收款中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欠款情况:
债务人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股股东 | 32,181,935.92 | 42.18 |
1至2年 | 87,865.00 | 0.21 | 8,786.50 | 38,294,406.00 | 98.55 | 3,829,440.60 |
2至3年 | 38,294,406.00 | 90.81 | 7,658,881.20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2,171,163.79 | 100.00 | 7,781,334.48 | 38,859,122.58 | 100.00 | 3,846,382.10 |
合计 | 32,181,935.92 |
(五)存货
1、存货明细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73,781.48 | 273,781.48 | 934,597.56 | 934,597.56 | ||
合计 | 273,781.48 | 273,781.48 | 934,597.56 | 934,597.56 |
(六)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146,001,534.43 | 142,336,436.56 |
合计 | 146,001,534.43 | 142,336,436.56 |
(七)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机器设备 | 办公设备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413,052.56 | 1,037,608.13 | 6,902,477.26 | 8,353,137.95 |
1.期初余额 | 413,052.56 | 1,029,232.06 | 4,992,988.13 | 6,435,272.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8,376.07 | 1,909,489.13 | 1,917,865.20 | |
(2)在建工程\改扩建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股东投入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报废毁损 | ||||
(3)改扩建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13,052.56 | 1,037,608.13 | 6,902,477.26 | 8,353,137.95 |
二、累计折旧 | 231,639.21 | 1,019,220.40 | 2,693,559.95 | 3,944,419.56 |
1.期初余额 | 200,488.89 | 1,008,499.59 | 2,115,606.27 | 3,324,594.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1,150.32 | 10,720.81 | 577,953.68 | 619,824.81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2)报废毁损 | ||||
(3)改扩建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31,639.21 | 1,019,220.40 | 2,693,559.95 | 3,944,419.56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报废毁损 | ||||
(3)改扩建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181,413.35 | 18,387.73 | 4,208,917.31 | 4,408,718.39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1,413.35 | 18,387.73 | 4,208,917.31 | 4,408,718.39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2,563.67 | 20,732.47 | 2,877,381.86 | 3,110,678.00 |
2、 报告期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 报告期无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4、 报告期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5、 报告期末无固定资产抵押情况。
6、 报告期末无未办妥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八)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 | 2,156,831,200.15 | 2,156,831,200.15 | ||||
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管理生活区项目 | 118,984,849.10 | 118,984,849.10 | 99,409,634.35 | 99,409,634.35 | ||
垃圾填埋配套建设项目 | 8,732,662.50 | 8,732,662.50 | 741,394.84 | 741,394.84 | ||
封场项目 | 7,955,478.44 | 7,955,478.44 | 5,534,216.02 | 5,534,216.02 | ||
污泥二期项目 | 8,537,298.06 | 8,537,298.06 | 454,157.48 | 454,157.48 |
灰渣填埋项目 | 323,018.44 | 323,018.44 | 94,811.98 | 94,811.98 | ||
合计 | 144,533,306.54 | 144,533,306.54 | 2,263,065,414.82 | - | 2,263,065,414.82 |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无形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 | 2,528,000,000.00 | 2,156,831,200.15 | 381,498,583.61 | 2,538,329,783.76 | ||
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管理生活区项目 | 145,009,800.00 | 99,409,634.35 | 19,575,214.75 | 118,984,849.10 | ||
合计 | 2,673,009,800.00 | 2,256,240,834.50 | 401,073,798.36 | 2,538,329,783.76 | 118,984,849.10 |
3、期末无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4、本账户变动情况见本附注【“十二、补充资料”项下“(四)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 固体废弃物填埋处理特许经营权 | 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 | 脱水污泥处理特许经营权 | 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 —— | —— | —— | —— |
1.期初余额 | 150,186,909.35 | 124,080,930.21 | 379,027,051.65 | 0.00 | 653,294,891.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006.16 | 2,538,329,783.76 | 2,538,408,789.92 | ||
(1)购置 | 79,006.16 | 79,006.16 | |||
(2)内部研发 | 2,538,329,783.76 | 2,538,329,783.7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股东投入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4.期末余额 | 150,265,915.51 | 124,080,930.21 | 379,027,051.65 | 2,538,329,783.76 | 3,191,703,681.13 |
二、累计摊销 | —— | —— | —— | —— | —— |
1.期初余额 | 7,103,856.60 | 5,998,028.81 | 71,939,663.52 | 0.00 | 85,041,548.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7,071,658.03 | 6,006,262.74 | 13,512,785.46 | 28,993,332.98 | 55,584,039.21 |
(1)计提 | 7,071,658.03 | 6,006,262.74 | 13,512,785.46 | 0.00 | 26,590,706.23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14,175,514.63 | 12,004,291.55 | 85,452,448.98 | 28,993,332.98 | 140,625,588.14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 |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 —— | ——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6,090,400.88 | 112,076,638.66 | 293,574,602.67 | 2,509,336,450.78 | 3,051,078,092.9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3,083,052.75 | 118,082,901.40 | 307,087,388.13 | 0.00 | 568,253,342.28 |
(1)无形资产变动情况见本附注【“十二、补充资料”项下“(四)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2)本公司期末无形资产用于抵押借款的账面净值为0.00元。
(3)本期公司无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十)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坏账准备 | 70,811.04 | 17,702.76 | 68,511.68 | 17,127.92 |
合计 | 70,811.04 | 17,702.76 | 68,511.68 | 17,127.92 |
(3)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资产减值准备 | 6,627,569.27 | 3,837,864.27 |
合计 | 6,627,569.27 | 3,837,864.27 |
注: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系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期末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十)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转回 | 转销 | ||||
一、坏账准备 | 3,906,375.95 | 6,629,868.63 | 59,993.85 | 10,476,250.73 | |
合计 | 3,906,375.95 | 6,629,868.63 | 59,993.85 | 10,476,250.73 |
(十一)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预付设备款、工程款 | 1,650,277.22 | 2,408,405.88 |
合计 | 1,650,277.22 | 2,408,405.88 |
(十二)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866,062,923.71 | 686,745,646.00 |
合计 | 866,062,923.71 | 686,745,646.00 |
1、应付账款分类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工程、设备款 | 845,930,284.63 | 671,929,910.15 |
材料款 | 20,132,639.08 | 14,815,735.85 |
合计 | 866,062,923.71 | 686,745,646.00 |
2、本账户期末余额中无应付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3、本报告期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中欠其他关联方款项: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上海同济普兰德生物质能股份有限公司 | 11,175,860.26 | 11,175,860.26 |
合计 | 11,175,860.26 | 11,175,860.26 |
4、本账户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金额 | 欠款时间 | 经济内容 |
日立造船株式会社 | 55,595,019.86 | 1-2年 | 设备款 |
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2,118,164.65 | 1-2年 | 设备款 |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 30,888,000.00 | 1-2年 | 设备款 |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743,682.16 | 1-2年 | 设备款 |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23,366,337.42 | 1-2年 | 设备款 |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19,241,015.89 | 1-2年 | 设备款 |
合计 | 191,952,219.98 |
5、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变动情况见本附注【“十二、补充资料”项下“(四)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
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十三)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垃圾、污泥及污水处理费 | 8,558,639.43 | 54,946.52 |
合计 | 8,558,639.43 | 54,946.52 |
2、本账户期末余额中无预收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款项。
3、本账户期末余额中无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款项。
4、本报告期末预收账款中预收其他关联方款项:
5、本账户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收账款情况:
(十四)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5,026,244.73 | 32,098,977.74 | 42,981,901.19 | 4,143,321.2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811,225.58 | 1,811,225.58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5,026,244.73 | 33,910,203.32 | 44,793,126.77 | 4,143,321.28 |
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项目 | 期初应付未付金额 | 本期应付 | 本期支付 | 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4,921,904.73 | 26,283,389.17 | 37,204,653.10 | 4,000,640.80 |
二、职工福利费 | 3,182,259.80 | 3,182,259.80 | ||
三、社会保险费 | 959,639.92 | 959,639.92 | ||
其中:1.医疗保险费 | 734,037.06 | 734,037.06 | ||
2.工伤保险费 | 161,340.79 | 161,340.79 | ||
3.生育保险费 | 64,262.07 | 64,262.07 | ||
四、住房公积金 | 104,340.00 | 1,295,420.00 | 1,289,020.00 | 110,74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78,268.85 | 346,328.37 | 31,940.48 | |
六、非货币性福利 | ||||
七、短期带薪缺勤 | ||||
八、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九、其他短期薪酬 | ||||
其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 ||||
合计 | 15,026,244.73 | 32,098,977.74 | 42,981,901.19 | 4,143,321.28 |
2、离职后福利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情况如下:
设定提存计划项目 | 期初应付未付金额 | 本期应缴 | 本期缴付 | 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 | 1,743,871.68 | 1,743,871.68 | ||
二、失业保险费 | 67,353.90 | 67,353.90 | ||
三、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811,225.58 | 1,811,225.58 |
(十五)应交税费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值税 | 17,893,059.50 | 12,064,631.69 |
房产税 | 973,935.76 | 973,935.76 |
印花税 | 99,578.90 | |
企业所得税 | 12,483,670.96 | 19,234,498.97 |
个人所得税 | 165,838.99 | 157,864.5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27,185.33 | |
环境保护税 | ||
水利基金建设 | 64,971.09 | |
残疾人保障金 | 27,340.10 | |
合计 | 32,136,001.73 | 32,530,509.84 |
(十六)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553,597.66 | 2,132,721.66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项 | 85,433,662.33 | 158,806,499.71 |
合计 | 87,987,259.99 | 160,939,221.37 |
(1)应付利息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2,553,597.66 | 2,132,721.66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合计 | 2,553,597.66 | 2,132,721.66 |
(3)其他应付款项按性质分类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资金往来款 | 73,501,073.43 | 146,868,139.78 |
代收代垫款 | 398,596.54 | 555,602.23 |
保证金及押金 | 11,274,800.00 | 11,274,800.00 |
代扣代缴社保及公积金 | 259,192.36 | 107,957.70 |
合计 | 85,433,662.33 | 158,806,499.71 |
2、本账户期末余额中应付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 款项性质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73,501,073.43 | 86.03 | 资金往来款 |
合计 | 73,501,073.43 | 86.03 |
3、本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中欠其他关联方款项: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湖南军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59,552.64 | 67,953.15 |
上海同济普兰德生物质能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王灿 | 7,463.00 | |
袁继雄 | 223.00 | 44,239.00 |
冷朝强 | 1,721.00 | |
张正 | 1,583.00 | |
合计 | 5,059,775.64 | 5,122,959.15 |
4、期末其他应付款大额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 金额 | 欠款时间 | 经济内容 | 账龄超过一年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同济普兰德生物质能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年以上 | 保证金及押金 | 质保金未到期 |
合计 | 5,000,000.00 | —— | —— | —— |
5、其他应付款变动情况见本附注【“十二、补充资料”项下“(四)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十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77,125,000.00 | 180,250,000.00 |
合计 | 177,125,000.00 | 180,250,000.00 |
2、金额前五名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贷款单位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终止日 | 年利率(%) | 金额 |
工商银行司门口支行 | 2017/04/28 | 2028/06/24 | 4.9 | 100,000,000.00 |
中国银行袁家岭支行 | 2017/01/06 | 2028/12/28 | 4.9 | 28,000,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井湾子支行 | 2017/05/18 | 2017/05/18 | 4.9 | 20,00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韶山路支行 | 2014/08/28 | 2020/07/27 | 5.145 | 19,125,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司门口支行 | 2017/08/07 | 2023/08/06 | 4.9 | 6,000,000.00 |
合计 | —— | —— | —— | 173,125,000.00 |
(十八)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担保借款 | 646,500,000.00 | 614,750,000.00 |
抵押借款 | 9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8,000,000.00 | 25,500,000.00 |
合计 | 1,564,500,000.00 | 1,240,250,000.00 |
2、金额前五名的长期借款
贷款单位 | 借款 起始日 | 借款终止日 | 币种 | 年利率(%) | 期末余额 | |
外币金额 | 本币金额 | |||||
工商银行司门口支行 | 2017/4/28 | 2028/6/24 | 人民币 | 4.9 | 900,000,000.00 | |
中国银行袁家岭支行 | 2017/09/12 | 2028/12/28 | 人民币 | 4.9 | 312,00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井湾子支行 | 2017/05/18 | 2028/05/17 | 人民币 | 4.9 | 174,000,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袁家岭支行 | 2017/08/11 | 2027/08/10 | 人民币 | 4.9 | 82,00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司门口支行 | 2017/08/07 | 2023/08/06 | 人民币 | 4.9 | 78,500,000.00 | |
合计 | —— | —— | —— | —— | 1,546,500,000.00 |
注:(1)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与中国工商银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司门口支行签订了编号为0190100004-2017(司支)字00027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为1,139,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15年,根据合同还款计划分期归还借款本金;该借款由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司门口支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以浦湘公司厂房、中控室等在建资产提供抵押担保,被抵押在建工程评估价值为17,776.80万元;该借款由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各自担保份额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保证人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贷款本金的80%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按照贷款本金的10%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贷款本金的10%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6年芙中银固借字PX1631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为40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156个月,根据合同还款计划分期归还借款本金;2017年7月2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7年芙中银固借补字PX1631-1号《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将原借款合同借
款本金400,000,000.00变更为350,000,000.00元。根据补充协议还款计划分期归还借款本金。该借款由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合同编号为:2016年芙中银保字PX1631号。
(3)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编号为43010420170000230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为100,000,000.00元,总借款期限为11年,根据合同还款计划分期归还借款本金;该借款由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各自担保份额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主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保证人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担保主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保证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主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保证合同编号为:43100120170021248。
(4)公司于2017年8月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7年芙中银固借字JXGF007号的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为90,000,000.00,借款期限为10年,根据合同还款计划分期归还本金;该借款由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行签订编号为:2017年芙中银保字JXGF007号的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5)公司于2017年8月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司门口支行签订了编号为0190100004-2017年(司支)字00055号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为90,000,000.00,借款期限为6年,根据合同还款计划分期归还本金;母公司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并编号为2017年司支(保)字第3号,保证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自然人戴道国和戴菊英为该笔借款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编号为0190100004-2017年(司支)字00055号,保证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自然人何品英和曹维玲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编号为2017年司支(保)字第5号,保证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注:长期借款期变动情况见本附注【“十二、补充资料”项下“(四)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十九)递延收益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污泥集中处置项目的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 37,538,860.13 | 1,398,963.52 | 36,139,896.61 | ||
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 | 18,450,000.00 | 186,993.24 | 18,263,006.76 | ||
合计 | 55,988,860.13 | 1,585,956.76 | 54,402,903.37 |
政府补助明细情况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年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 本期计入营业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金额 | 金额 | 外收入金额 | |||||
污泥集中处置项目的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 37,538,860.13 | 1,398,963.52 | 36,139,896.61 | 与资产相关 | |||
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 | 18,450,000.00 | 186,993.24 | 18,263,006.76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55,988,860.13 | 1,585,956.76 | 54,402,903.37 |
注:(1)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补助说明: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长财建指[2011]12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长财建指[2012]102号),本公司于2012年12月18日收到政府补助2500万元;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长财建指[2013]266号),本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收到政府补助2000万元。上述专项资金系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项目于2015年5月转入无形资产,政府补助根据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摊销,2018年6月30日确认政府补助收入1,398,963.52元。
(2)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政府补助说明:根据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收到的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专项资金845万元(军信集团于2015年11月9日拨付至长沙市生活垃圾清洁焚烧项目建设指挥部);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湘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节能型煤转气公路筑养路设备产业化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函》,本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收到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补助1000.00万元,上述专项资金系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于2018年4月1日转入无形资产,政府补助根据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摊销,2018年6月30日确认政府补助收入186,993.24元。
(二十)股本
股东名称 | 年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持股比例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58,055,552.00 | 158,055,552.00 | 88.77 | ||
戴道国 | 11,000,000.00 | 11,000,000.00 | 6.18 | ||
何英品 | 9,000,000.00 | 9,000,000.00 | 5.05 | ||
合计 | 178,055,552.00 | 178,055,552.00 | 100.00 |
(二十一)资本公积
1、明细情况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
(1)投资者投入的资本 | 510,296,431.97 | 510,296,431.97 | ||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影响 | - | |||
(3)其他 | - | |||
小计 | 510,296,431.97 | 510,296,431.97 | ||
2、其他资本公积 | ||||
(1)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 ||||
(2)政府因公共利益搬迁给予补偿款的结余 | ||||
小计 | ||||
合计 | 510,296,431.97 | 510,296,431.97 |
(二十二)盈余公积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0,072,379.62 | 10,072,379.62 | ||
合计 | 10,072,379.62 | 10,072,379.62 |
(二十三)未分配利润
项目 | 金额 |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 70,067,717.20 |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6,494,085.4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6,561,802.67 |
(二十四)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按照类别列示: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收入 | —— | —— |
1、主营业务收入 | 327,328,457.43 | 60,887,043.96 |
2、其他业务收入 | ||
合计 | 327,328,457.43 | 60,887,043.96 |
二、营业成本 | —— | —— |
1、主营业务成本 | 144,539,431.64 | 49,002,968.21 |
2、其他业务成本 | ||
合计 | 144,539,431.64 | 49,002,968.21 |
三、营业毛利 | —— | —— |
1、主营业务毛利 | 182,789,025.79 | 11,884,075.75 |
2、其他业务毛利 | ||
合计 | 182,789,025.79 | 11,884,075.75 |
2、营业收入、成本、毛利按业务内容列示:
项目 | 本期金额 | ||||
收入 | 成本 | 毛利 | |||
一、主营业务 | |||||
污泥处置 | 83,915,276.57 | 43,868,852.04 | 40,046,424.53 | ||
垃圾处理 | 41,797,405.52 | 18,943,630.64 | |||
污水处置 | 44,863,809.59 | 20,823,878.67 | |||
垃圾焚烧处理及发电 | 138,390,616.35 | 42,541,720.89 | 95,848,895.46 | ||
飞灰处理 | 18,361,349.40 | 18,361,349.40 | 0.00 | ||
小计 | 327,328,457.43 | 144,539,431.64 | 182,789,025.79 | ||
二.其他业务 | |||||
小计 | |||||
合计 | 327,328,457.43 | 144,539,431.64 | 182,789,025.79 | ||
项目 | 上期金额 | ||||
收入 | 成本 | 毛利 | |||
一、主营业务 | |||||
污泥处理 | 60,887,043.96 | 49,002,968.21 | 11,884,075.75 | ||
小计 | 60,887,043.96 | 49,002,968.21 | 11,884,075.75 | ||
二.其他业务 | |||||
小计 | |||||
合计 | 60,887,043.96 | 49,002,968.21 | 11,884,075.75 |
3、本公司本期报告期客户收入明细
单位名称 | 金额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 235,994,894.85 | 72.10 |
电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89,633,277.79 | 27.38 |
长沙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 1,694,095.58 | 0.52 |
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6,189.21 | 0.00 |
合计 | 327,328,457.43 | 100.00 |
4、营业收入变动情况见本附注【“十二、补充资料”项下“(四)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二十五)税金及附加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02,881.46 | 117,183.10 |
教育费附加 | 772,663.48 | 50,221.32 |
地方教育附加 | 515,108.98 | 33,480.89 |
土地使用税 | 1,389,517.36 | 254,873.29 |
房产税 | 163,076.68 | 591,412.00 |
印花税 | 341,304.80 | 585,993.00 |
车船税 | 5,280.00 | |
水利基金 | 244,354.64 | 30,384.60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649,256.16 | 45,125.45 |
合计 | 5,883,443.56 | 1,708,673.65 |
(二十六)管理费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职工薪酬 | 14,523,250.00 | 4,636,710.60 |
办公费 | 2,430,896.19 | 542,994.40 |
差旅费 | 119,078.14 | 267,508.99 |
折旧及摊销 | 409,916.43 | 366,217.02 |
业务招待费 | 1,141,207.53 | 397,690.30 |
劳动保护费 | 261,998.02 | 65,584.98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281,675.09 | 146,406.23 |
车辆费 | 498,912.36 | 54,018.30 |
技术服务费 |
- | ||
其他 | 263,239.20 | 73,299.15 |
合计 | 19,930,172.96 | 6,550,429.97 |
注:管理费用变动情况见本附注【“十二、补充资料”项下“(四)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二十七)研发费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职工薪酬 | 2,050,889.75 | |
直接材料 | 4,013,504.19 | |
折旧及摊销 | ||
设备购置及调试维护费 | 11,927.36 | |
委外研发及外包劳务费 | 619,013.87 | |
其他 | 117,486.37 | |
合计 | 6,812,821.54 |
(二十八)财务费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利息费用 | 25,101,888.68 | 4,236,049.95 |
减:利息收入 | 643,191.90 | 695,987.00 |
二、汇兑损失 | ||
减:汇兑收益 | ||
三、银行手续费 | 10,525.35 | 21,248.63 |
四、贷款保险费 | ||
五、其他 | ||
合计 | 24,469,222.13 | 3,561,311.58 |
(二十九)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坏账损失 | 6,569,874.78 | -37,095.52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
合计 | 6,569,874.78 | -37,095.52 |
(三十)其他收益/政府补助
1、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 本期金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上期金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585,956.76 | 1,585,956.76 | 1,398,963.72 | 1,398,963.72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7,078,011.48 | |||
合计 | 18,663,968.24 | 1,585,956.76 | 1,398,963.72 | 1,398,963.72 |
2、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
项目 | 本期金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上期金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0,000.00 | 40,000.00 | ||
合计 | 30,000.00 | 40,000.00 |
3、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递延收益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其他变动 | 递延收益期末余额 |
污泥集中处置项目的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 37,538,860.13 | 1,398,963.52 | 36,139,896.61 | |||
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 | 18,450,000.00 | 186,993.24 | 18,263,006.76 | |||
合计 | 55,988,860.13 | 1,585,956.76 | 54,402,903.37 |
4、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递延收益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其他变动 | 递延收益期末余额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17,078,011.48 | 17,078,011.48 | ||||
望城环保局环境教育基地奖金 | 30,000.00 | 30,000.00 | ||||
合计 | 17,108,011.48 | 17,078,011.48 | 30,000.00 |
(三十一)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 本期金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上期金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 | —— | —— |
出售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利得 | ||||
处置固定资产利得 | 5,885.83 | |||
处置在建工程利得 |
处置生产性生物资产利得 | ||||
处置无形资产利得 | ||||
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 | ||||
小计 | 5,885.83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 | —— | —— |
出售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损失 | ||||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 ||||
处置在建工程损失 | ||||
处置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 | ||||
处置无形资产损失 | ||||
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损失 | ||||
小计 | ||||
合计 | 0.00 | 0.00 | 5,885.83 |
(三十二)营业外收入
项目 | 本期金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上期金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毁损利得 | 8,740.20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30,000.00 | 40,000.00 | ||
增值税返还 | ||||
违约金及罚款收入 |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小于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 ||||
其他 | 74,189.22 | 1,970.96 | ||
合计 | 104,189.22 | 50,711.16 |
(三十三)营业外支出
项目 | 本期金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上期金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债务重组损失 | -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 - | |||
对外捐赠 | 200.00 | 200.00 | ||
其中:公益性捐赠 | 200.00 | 200.00 | ||
非公益性捐赠 | ||||
违约金、赔偿金支出 | 40,000.00 | 40,000.00 | - | - |
罚款、滞纳金支出 | 92,580.47 | 92,580.47 | ||
其他 | 100,000.00 | 100,000.00 | ||
合计 | 140,200.00 | 140,200.00 | 92,580.47 | 92,580.47 |
(三十四)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18,538,239.99 | 759,072.84 |
递延所得税调整 | -574.84 | |
合计 | 18,537,665.15 | 759,072.84 |
(三十五)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政府补助 | 30,000.00 | 40,000.00 |
利息收入 | 642,446.80 | 243,143.97 |
备用金及押金 | 72,461.60 | 110,000.00 |
其他 | 73,237.76 | 1,970.96 |
合计 | 818,146.16 | 395,114.93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管理费用 | 4,997,006.53 | 1,495,706.81 |
财务费用 | 10,525.35 | 21,168.63 |
代垫款项 | 93,804.36 | 8,561,587.30 |
备用金及押金 | 1,618,701.41 | 852,703.00 |
滞纳金及罚款 | 0.00 | 92,580.47 |
赞助支出 | ||
其他 | 140,200.00 | |
合计 | 6,860,237.65 | 11,023,746.21 |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关联方资金往来 | 3,583,505.80 | |
融资顾问费 | 4,000,000.00 | |
合计 | 7,583,505.80 |
(三十六)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9,213,783.13 | 698,777.6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569,874.78 | -37,095.5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19,824.81 | 366,217.02 |
无形资产摊销 | 55,584,039.21 | 13,512,785.2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740.20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8,045,844.35 | 3,788,257.3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74.8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60,816.08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9,094,152.18 | -3,058,731.2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488,678.57 | -16,852,418.87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110,776.77 | -1,590,948.6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 |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0%的股份对公司增资金额 | 452,222,208.00 |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垫付了银行贷款还款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16,651,241.82 | 385,689,830.2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37,573,302.87 | 200,793,073.6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9,077,938.95 | 184,896,756.58 |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一、现金 | 316,651,241.82 | 385,689,830.24 |
其中:库存现金 | 192,586.74 | 182,021.7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16,458,655.08 | 385,507,808.5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6,651,241.82 | 385,689,830.2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七)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本公司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湘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司门口支行签订了编号为0190100004-2017(司支)字00027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为113,900.00万元,该借款由浦湘公司以1#主厂房、2#主厂房、中控室等在建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上述被抵押在建资产评估价值为17,776.80万元。
六、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本节下列表式数据中的金额单位,除非特别注明外均为人民币万元)
(一)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 |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沙田村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办公楼 | 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沙田村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办公楼 | 40,000.00 | 垃圾焚烧发电及电能、热能的综合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填埋、焚烧服务。 |
续前表:
子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子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80.00 | 80.00 | 股权转让取得 |
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本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全称 | 关联关系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法定代表人 | 组织机构代码 | 业务性质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有限责任公司 | 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沙田村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办公楼 | 戴道国 | 91430000796850886M | 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的建设、管理与运行,城市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
(续)
控股股东全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对本公司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88.77 | 88.77 | 戴道国 |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类型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法定代表人 | 组织机构代码 |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沙田村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办公楼 | 戴道国 | 91430000MA4L2C8Y6F |
(续)
子公司全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期初金额 | 期末金额 | ||||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垃圾焚烧发电及电能、热能的综合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填埋、焚烧服务。 | 40,000.00 | 40,000.00 | 80.00 | 80.00 |
3、本公司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组织机构代码 |
长沙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91430121758027768H |
湖南好望谷绿色住宅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9143000058093700XY |
湖南军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91430111736777584L |
湖南军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914301116780177380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平江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914306260516536503 |
湖南军信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91430111730515663X |
上海同济普兰德生物质能股份有限公司 | 何冠琼持股21.65%、何英品担任监事会主席 | 91310000579132757M |
湖南省童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邱柏霖配偶持股55% | 91430105MA4L5QTT3K |
昆明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何英品配偶弟弟担任董事、副总经理 | 91530103781666533A |
株洲九方通讯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 何英品配偶弟弟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91430200727988849G |
广东璟昌建设有限公司 | 吴波配偶哥哥持股33% | 91440605MA4WYR6271 |
湖南独溪石油有限公司 | 吴波持股34% | 91430381MA4L540G2E |
偶得(湖南)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冷朝强持股20% | 91430103574338801L |
戴道国 | 实际控制人、股东兼董事长 | |
何英品 | 股东兼董事兼总经理 | |
冷朝强 | 董事兼执行总经理 | |
何冠琼 | 董事 | |
戴映雪 | 董事 | |
王灿 | 财务总监 | |
袁继雄 | 副总经理 | |
杨飚 | 副总经理 | |
吴波 | 副总经理 | |
郭卓彦 | 监事会主席 | |
徐惠思 | 监事 | |
邱柏霖 | 监事 | |
张正 |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
(一) 关联方交易情况
1、关联方担保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 |
依据履行完毕 |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贷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 | 2017-08-07 | 2025-08-07 | 否 |
戴道国、戴菊英 |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贷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 | 2017-08-07 | 2025-08-07 | 否 |
何英品、曹维玲 |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贷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 | 2017-08-07 | 2025-08-07 | 否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贷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 | 2017-8-11 | 2029-8-11 | 否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2016-11-23 | 2032-1-6 | 否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贷款本金的80%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 | 2028-6-15 | 2030-6-15 | 否 |
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贷款本金的10%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 | 2028-6-15 | 2030-6-15 | 否 | |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贷款本金的10%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 | 2028-6-15 | 2030-6-15 | 否 |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8-5-18 | 2030-5-18 | 否 |
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28-6-7 | 2030-6-7 | 否 |
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 | 期初金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拆入: | —— | —— | —— | ——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47,005,995.70 | 5,636,026.83 | 79,140,949.10 | 73,501,073.43 |
合计 | 147,005,995.70 | 5,636,026.83 | 79,140,949.10 | 73,501,073.43 |
(二)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报表项目 | 关联方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金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金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32,181,935.92 | 35,332,391.53 |
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报表项目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73,501,073.43 | 147,005,995.70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同济普兰德生物质能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湖南军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59,552.64 | 67,953.15 |
其他应付款 | 张正 | 1,583.00 | |
其他应付款 | 王灿 | 7,463.00 | |
其他应付款 | 袁继雄 | 223.00 | 44,239.00 |
其他应付款 | 冷朝强 | 1,721.00 | |
应付账款 | 上海同济普兰德生物质能股份有限公司 | 11,175,860.26 | 11,175,860.26 |
八、承诺及或有事项
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和重大或有事项。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拟发行股票不超过26,944.448.00股(含26,944.448.00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4,722,240.00元(含134,722,240.00元),定向发行股票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0元。
十、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一)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 | 4,656.00 | 1,939,801.23 |
合计 | 4,656.00 | 1,939,801.23 |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风险特征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4,800.00 | 100.00 | 144.00 | 3.00 | 4,656.00 |
① 龄组合 | 4,800.00 | 100.00 | 144.00 | 3.00 | 4,656.0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
合计 | 4,800.00 | 144.00 | 4,656.00 |
(续)
类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1,999,795.08 | 100.00 | 59,993.85 | 3.00 | 1,939,801.23 |
①账龄组合 | 1,999,795.08 | 100.00 | 59,993.85 | 3.00 | 1,939,801.23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
合计 | 1,999,795.08 | 100.00 | 59,993.85 | 3.00 | 1,939,801.23 |
(2)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账龄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800.00 | 100.00 | 144.00 | 1,999,795.08 | 100.00 | 59,993.85 |
1至2年 | ||||||
2至3年 |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债务人名称 | 款项性质 | 金额 | 账龄 | 占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长沙市望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垃圾处理费 | 4800.00 | 1年以内 | 100.00 |
合计 | 4800.00 | 100.00 |
(二)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项风险特征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917,343.71 | 100 | 10,673.19 | 1.16 | 906,670.52 |
①账龄组合 | 355,773.07 | 38.78 | 10,673.19 | 3.00 | 345,099.88 |
②性质组合 | 561,570.64 | 61.22 | 561,570.64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917,343.71 | 100 | 10,673.19 | 1.16% | 906,670.52 |
(续)
类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 478,340.10 | 100.00 | 8,517.83 | 1.78 | 469,822.27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800.00 | 100.00 | 144.00 | 1,999,795.08 | 100.00 | 59,993.85 |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①账龄组合 | 283,927.67 | 59.36 | 8,517.83 | 3.00 | 275,409.84 |
②性质组合 | 194,412.43 | 40.64 | 194,412.43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478,340.10 | 100.00 | 8,517.83 | 1.78 | 469,822.27 |
(2)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列示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资金往来款 | 355,773.07 | |
代收代垫款 | 8,350.65 | 421,783.59 |
备用金 | 553,219.99 | 56,556.51 |
合计 | 917,343.71 | 478,340.10 |
3、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债务人名称 | 款项性质 | 金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 是否关联方 |
彭丽霞 | 备用金 | 295,557.99 | 1年以内 | 32.22 | 否 |
代收代垫住房公积金 | 代收代垫 | 257,760.00 | 1年以内 | 28.10 | 否 |
舒盾 | 借支款 | 90,000.00 | 1年以内 | 9.81 | 否 |
皮小兵 | 借支款 | 90,000.00 | 1年以内 | 9.81 | 否 |
账龄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55,773.07 | 100.00 | 10,673.19 | 283,927.67 | 100.00 | 8,517.83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55,773.07 | 100.00 | 10,673.19 | 283,927.67 | 100.00 | 8,517.83 |
代收代垫社保费 | 代收代垫 | 70,745.83 | 1年以内 | 7.71 | 否 |
合计 | 804,063.82 | 87.65 |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155.36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元。
(三) 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核算方法 | 投资成本 | 期初余额 | 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成本法 | 609,017,240.41 | 609,017,240.41 | 0.00 | 609,017,240.41 |
合计 | 609,017,240.41 | 609,017,240.41 | 0.00 | 609,017,240.41 |
(续)
被投资单位名称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在被投资单位表决权比例(%)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与表决权比例不一致的说明 | 减值 准备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本期现金红利 |
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80.00 | 80.00 | ||||
合计 | —— | —— | —— |
(四)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按类别列示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收入 | ||
1、主营业务收入 | 170,576,491.68 | 60,887,043.96 |
2、其他业务收入 | ||
合计 | 170,576,491.68 | 60,887,043.96 |
二、营业成本 | ||
1、主营业务成本 | 83,636,361.35 | 49,002,968.21 |
2、其他业务成本 | ||
合计 | 83,636,361.35 | 49,002,968.21 |
三、营业毛利 | ||
1、主营业务毛利 | 86,940,130.33 | 11,884,075.75 |
2、其他业务毛利 | ||
合计 | 86,940,130.33 | 11,884,075.75 |
2、营业收入、成本、毛利按业务内容列示:
项目 | 本期金额 |
收入 | 成本 | 毛利 | ||||
一.主营业务收入 | ||||||
污泥处理业务 | 83,915,276.57 | 43,868,852.04 | 40,046,424.53 | |||
渗沥液(污水)处理业务 | 44,863,809.59 | 20,823,878.67 | 24,039,930.92 | |||
垃圾填埋业务 | 41,797,405.52 | 18,943,630.64 | ||||
小计 | 170,576,491.68 | 83,636,361.35 | ||||
二.其他业务收入 | ||||||
小计 | ||||||
合计 | 170,576,491.68 | 83,636,361.35 |
3、本公司本期前五名客户收入
单位名称 | 金额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 168,876,206.89 | 99.00 |
长沙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 1,694,095.58 | 0.99 |
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6,189.21 | 0.01 |
合计 | 170,576,491.68 | 100.00 |
(五)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5,615,294.81 | 6,653,036.7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7,694.49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 | 177,409.23 | 158,054.46 |
项目 | 上期金额 | ||
收入 | 成本 | 毛利 | |
一、主营业务收入 | |||
污泥处理业务 | 60,887,043.96 | 49,002,968.21 | 11,884,075.75 |
小计 | 60,887,043.96 | 49,002,968.21 | 11,884,075.75 |
二、其他业务收入 | |||
小计 | |||
合计 | 60,887,043.96 | 49,002,968.21 | 11,884,075.75 |
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26,590,706.23 | 13,512,785.2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016,051.49 | 3,788,257.3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74.8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660,816.08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635,190.47 | -2,430,974.4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687,366.21 | -15,894,704.1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679,451.83 | 5,786,455.1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 | ||
销售商品收到的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金额 |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0%的股份对公司增资金额 | 452,222,208.00 | |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垫付了银行贷款还款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4,975,448.34 | 69,545,833.1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2,937,291.98 | 79,058,597.6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7,961,843.64 | -9,512,764.50 |
十一、补充资料
(一)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28,963.5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8,385.6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 1,300,577.87 | |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325,144.47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975,433.40 | |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 195,086.68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780,346.72 |
与公司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属于与经常性损益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本公司垃圾处理、污泥处置劳务的收入按17%征收增值税,同时享受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本公司报告期内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属于经常性损益,公司2018年1月到6月收到的即征即退70%增值税17,078,011.48 元。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净利润 | 报告期 |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本期 | 12.96 | 0.60 | 0.60 |
上期 | 0.30 | 0.01 | 0.0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本期 | 12.86 | 0.59 | 0.59 |
上期 | 1.07 | 0.04 | 0.04 |
(三)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目 | 序号 | 本期金额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A | 106,494,085.47 |
非经常性损益 | B | 780,346.7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C=A-B | 105,713,738.75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 D | 768,492,080.79 |
股权激励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E1 | |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F1 |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E2(1) | |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F2(1) |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 E2(2) |
的净资产 | ||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F2(2) | |
股份支付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E3 | |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F3 | |
现金分红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G | |
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H | |
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 I | |
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J | |
报告期月份数 | K | 6 |
加权平均净资产 | L=D+A/2+E×F/K-G×H/K±I×J/K | 821,739,123.5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M=A/L | 12.96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M1=C/L | 12.86 |
期初股份总数 | N | 178,055,552.00 |
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 O |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 P1 | |
新增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Q1 |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 P2 | |
新增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Q2 | |
报告期缩股数 | R | |
报告期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 S | |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T | |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份数 | U | |
新增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V | |
加权平均股份数 | W=N+O+P×Q/K-R-S×T/K | 178,055,552.00 |
基本每股收益 | X=A/W | 0.60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 X1=C/W | 0.59 |
稀释每股收益 | Z=A/(W+U×V/K) | 0.6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 Z1= C/(W+U×V/K) | 0.59 |
(四)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报表项目 | 期末余额/ 本期金额 | 年初余额/ 上期金额 | 本期增减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在建工程 | 144,533,306.54 | 2,263,065,414.82 | -2,118,532,108.28 | -93.61 | 报告期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于2018年4月1日转无形资产,导致在建工程减少;截止2018年6月30日大部分设备已验收并安装,预付设备款转入在建工程,导致其他流动资产减少;土建工程的主体施工已完工,公司根据已完成工程产值确认应付工程款,导致应付账款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50,277.22 | 2,408,405.88 | -758,128.66 | -31.48 | |
应付账款 | 866,062,923.71 | 686,745,646.00 | 179,317,277.71 | 26.11 | |
无形资产 | 3,051,078,092.99 | 568,253,342.28 | 2,482,824,750.71 | 436.92 | 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生活垃圾深度综合处理(清洁焚烧)项目于2018年4月1日转无形资产增加无形资产253,832.98万元。 |
其他应付款 | 85,433,662.33 | 158,806,499.71 | -73,372,837.38 | -46.20 |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大幅减少是由于公司向军信集团支付了两项特许经营权收购款78876,840.00元,故使得股份公司其他 |
应付款期末金额大幅度减少,从而导致其他应付款合并数也大幅度减少。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7,125,000.00 | 180,250,000.00 | -3,125,000.00 | -1.73 | 由于公司和银行签署的每年还款计划不一致,故导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 |
长期借款 | 1,564,500,000.00 | 1,240,250,000.00 | 324,250,000.00 | 26.14 | 长期借款期末合并数大额增加的原因为:①1年内还款计划中需还款的金额减少了;②浦湘公司今年新增了40000万的借款。 |
营业收入 | 327,328,457.43 | 60,887,043.96 | 266,441,413.47 | 437.6 | 2017年上半年母公司仅有污泥处理业务收入,2017年6月29日后公司新增了渗滤液(污水)处理以及垃圾填埋的业务,新增收入8666万元,子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开始试运行,4月1日开始正式运行,新增了发电业务、垃圾焚烧处理业务及飞灰处理业务,新增收入15675万元。 |
营业成本 | 144,539,431.64 | 49,002,968.21 | 95,536,463.43 | 194.96 | 2017年6月29日后公司新增了渗滤液(污水)处理以及垃圾填埋的业务,导致本年营业成本较2016年大幅增加子 |
公司浦湘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开始试运行,4月1日开始正式运行,新增了发电业务、垃圾焚烧处理业务及飞灰处理业务,导致本年成本大幅度增加。 | |||||
管理费用 | 19,930,172.96 | 6,550,429.97 | 13,379,742.99 | 204.26 | 1、其原因为股份公司新开展了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增加了员工需求,从而使得工资、办公费、业务金额的增加。2、2017下半年开始公司进行了污泥固化技术,灭蝇除臭集成系统等项目研发导致研发费用支出 |
所得税费用 | 18,537,665.15 | 759,072.84 | 17,778,592.31 | 2342.1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公司自取得第一笔收入时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2012年-2014年免税、2015-2017年减半征收;从而导致所得税增加 |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4日